《魔心无毁》——好毒书

发表时间:2018-09-30 17:18:09 作者:好毒书 来源:qidian.com 浏览:

在上一篇文章中,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关于《《最对的时间遇见你》:初见》相关知识。本篇中小编将再为您讲解标题《魔心无毁》——好毒书。

第1章 相灭

无尽星空中,突然闪过一道诡异的光芒。

澳洲中部。

“终于回来了。”

“也都变了。”

“咦,这里怎么会有灵气?虽然极淡。”

“以前只是一片沙漠,现在竟也有了城镇。”

一个身穿墨色长袍的青年,头发有些散乱,伫立在一处荒坡之上,迎着猎猎南风,眺望着远处零零散散的灯光。

“不过,这些又与我何干?”

他不再说话,就这样立在那里,一动不动。

似乎无人会注意到他,不知过了多久,下方一处深坑中开始有人接近了。

“哇,这块陨石也太完美了吧!”有人惊讶道。

“是啊,桑姆家的重盘车应该能装下它,我得马上联系他!”

“嗯,圆圆你可千万叮嘱他,别走漏了消息。”

……

凌晨,天快亮时,远处掠过了一架环形飞行器,而那些人也终于把陨石弄上了车,正打算返回。

“该了结了。”墨袍青年忽然出声道。

这时,那被缚在重盘车上的陨石,绽出一圈红芒,不过,又转瞬即逝。

随即,以它为中心,起了一阵旋风。

这旋风加速极快,几乎是刚生成就把那重盘车远远甩出,而且它扩张的速度也是十分迅猛,不一会儿,这个地方便已经分不出天空和陆地,到处是一片飞沙走石。

天亮之后,远处似乎有警报之声传来,但马上又被风沙之声掩盖了。

墨袍青年盘坐下来,闭上双眼,开始推演这场超强风暴所能达到的极限。

他此次回来,乃是为了炼化自己的故乡——这一整个世界。

无人能够阻止他,兴许,这便是他的魔心吧。

偶尔有几点血滴落在他脸上,但他毫不在意,任由风吹雨打,也难改其志。

忽然,远处隐约有强光照亮,竟然穿透了铺天盖地的狂沙,随后地面开始微微震动,嗡嗡隆隆,伴随着一阵强烈的爆炸声,沙石震荡,空气开始炙热起来,但这些马上就被穿云蔽日的灭世狂风盖过,并逐渐吹散。

墨袍青年不再关注这些,却在前方那块陨石上遥指一下,陨石随即开始滚动起来,愈来愈快,愈滚愈远,开始了它的豪壮征程。

不知几昼夜后,狂风依然没有停息。

原本盘坐着的墨袍青年忽然起身,不知为何,像是出现了幻觉,竟一改常态,身体开始东摇西晃,一边走着,一边口中胡乱叫着:

“无上魔相,我便是无上魔相,无上魔相便是我!”

“即便负尽天下人,又与天下人何干!”

“……”

“为什么?这是为什么?”

“放下屠刀,我还是魔!”

“待我魔相成真,还要杀你,再饮痛快!”

“……”

没人知道他身上发生了什么。

这时,他眼前的一小片狂沙忽然一卷,即化作了一个沙石人形,正挡在了他面前。

墨袍青年竟然不理,换了一个方向,继续摇晃着步伐,向前迈步。

但眼前地面的沙石又是一卷,又变成了另一个沙石人形。

他闷声退步,可肩膀上却被人拍了一下。

顾不得扭头,他转身往最后一个方向看去,却看到了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你是谁?”墨袍青年惊恐的问道,眼前这人竟然与他长相一模一样。

“魔相。”那人答道。

“不对,我是魔相,我才是无上魔相!”墨袍青年吼道。

“你不杀我?”那人又道。

墨袍青年闻言,心中一狠,猛然向前拍出一掌。

他那一掌,威力极大,一掌便把那人拍碎,再也不见了身影。

墨袍青年狂笑一声,反掌又往左边拍出。

又灭一处。

几掌之后,他四周再也没有了人影,他也再次沉默了。

“心生,种种魔生;心灭,种种魔灭。我便是你所追求的魔相,而你即是我的魔心。所谓相由心生,你心不灭,我便还生。”一阵飘渺的玄音传入了墨袍青年的心海。

“但——”

“为何你仍看不出我……”

“呃——”墨袍青年突然捂眼,因为他的双目竟然失明了。

“为何你仍听不懂我……”

墨袍青年又失去了听觉,但这玄音在他心海,并未停息。

“为何你仍嗅不到我……”

“为何你也摸不出我……”

“为何你还说不对我……”

“为何你却想——”

世界突然安静了。

……

河城,张府。

东院南厢,一间古香古色的豪华卧房中。

床榻之上,张离一身冷汗,紧闭的眼皮底下一直在打转,他猛然一惊,醒了过来。

“原来这是一场梦!”他自我安慰道。

但也只是安慰罢了,因为他感觉这个梦太过诡异了,就好像自己身临其境,在里面度过了千年万年一样,更诡异的是,那梦中的男子,分明和他长得一样,虽有千般能力,却是个魔头行径,不过,在梦境的最后,似乎落得个身死道消的下场。

感叹一句,他便坐起身来,就在床边,细细回忆这梦中的各种情景,心境渐渐起了些变化。

“无尽大陆?那是哪里?”

“九龙地星?倒挺奇怪。”

“……”

许久之后,他才起身穿好衣衫。

“吱呀——”这时卧室房门被打开了。

丫鬟乐儿提了一盒早点进来,见到张离已经起床,一边把点心从食盒中取出放在一边的桌子上,一边说道:“少爷,夫人今早陪老爷去了霍城,临走前特意嘱咐膳房为您准备了一锅三百年份的参羮,要您务必——”

“好了,你退下吧!”张离出言打断道。

张离这觉醒来,感觉好像饿了许久,他现在急于从那个梦中发掘对自己有用的信息,便想赶快打发乐儿离开。

乐儿看了张离一眼,捏了捏手中的食盒提手,低头称是,然后转身出了房门。

张离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马上又叫住了她:“等等,为何不把酒留下?”

乐儿闻言一愣,在房门外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食盒,应了一声,回头答道:“夫人特意嘱咐过,这几日不许少爷饮酒!”

“既然把酒拿来了,为何又不留下?”张离并非嗜酒,只是最近有些心烦,渐渐有了酒兴。

丫鬟乐儿只好推门进来,低头走向桌子,从食盒中取出小酒坛,然后抬头吞吐道:“少爷……徐府管家刚才亲自送来了喜柬……说是云素小姐的意思。”

张离听罢,若是之前,他兴许会生一场闷气,不过,他昨夜大梦一场,何等场面没有见过,心气眼界都提升不少,便道:“不必理会!”

乐儿退在一边,心觉奇怪,便站在那里偷偷的观察张离,内心有些惶恐,还有些期待。

张离不管乐儿,又打算先解决了早点吃饱再说。

翻开盛满参羮的大碗碗盖,一股香气溢出,大概是太饿了,他并没有使用勺子,端起碗来,就要往嘴里面送。

“「但凡尊者,无不从学人起,从防人出,最后才以制人称尊。欲使心无所惧,必先忌无可忌。须知逍遥者,纵意也;学人者,防人也。」”心海间突然跳出这段话来,张离不敢大意。

他知道,这句话并非出自曾读过的哪部典籍,而是那个梦中。

照见此言,张离手腕一顿,心中波澜骤起,想起一个人来,瞥了乐儿一眼,把碗放回桌面,淡笑道:“少爷今日心中有喜,乐儿,过来陪我坐坐。”

第2章 手段

说起来,这丫鬟乐儿倒也生的乖巧,自服侍张离四五年来,一直尽心尽力,从无怨言,很得张离母亲欢心。

乐儿闻言一惊,心中似乎有些不愿,不过,脸上倒是马上挤出了一些羞意,低头小声道:“奴婢自小卑贱,不敢与少爷同坐!”

若是以前,张离自不会为难她,但一梦起千澜,自此都要变了。

“怎么,你是讨厌少爷我了?”张离冷道。

乐儿知道张离脾气不是很好,只好抬步,在张离身边坐好。

张离没有看出有何异样,便一把揽住乐儿腰肢,拿起勺子从碗中盛起一勺参羮往她嘴边送去。

“张嘴。”

乐儿躲了一下,心中却在疑惑:“难道他发现什么了?还好我没在这参羮中下毒……只是那酒……他应该不会让我喝的吧?”

“少爷喂你,你躲什么?难道是心中有喜欢的人了?说出来,让少爷我见识见识。”

乐儿打算转移张离的注意力,急声道:“不是的,只是今日有些太突然了!奴婢自打跟了少爷,从无二心,岂敢私生心思喜欢别人?而且……而且,今日是云素小姐大婚的日子,乐儿仰慕少爷,但乐儿生来卑贱,样貌丑陋,不敢取代云素小姐在少爷心中的地位。”

她心中有些后悔了,刚才不应还留下,把酒放下后就该离开的,岂料今日不知为何,自家少爷竟起了疑心。

“既如此,你又惧怕什么?”张离成心试探,自不会就此打住,且乐儿越是话多,就表明事情越是可疑。

盛满参羮的汤匙再次送往乐儿嘴边,不过,这次她不再躲了,张开小口,抿在嘴中。

“难道是我怀疑错了?”见乐儿吞咽下去,也无异常,张离开始扪心自问。

注意到一旁的酒坛,张离想起之前乐儿的说辞,忖道:“她几次有意提起徐云素,似乎是想要我借酒浇愁,却又在开始时把酒拿走,行为看似有些矛盾,但必有其中的道理。我若直接问她,未必就有真话。”

心中有了计较,张离暗狠了心,打开酒坛,右手突然捏住了乐儿的嘴,就把坛口往她嘴边贴去。

“少爷——”乐儿突然发疯了般胡乱扭动,口中不清不楚地叫着。

张离暗哼一声,不为所动,却在酒水将要流出时停了下来,同时把右手松开,冷声道:“告诉我,这酒里面是不是下了毒?”

他已打定主意,准备离开张府,去往外面的世界。

所谓「疑人不用」,不管如何,这个乐儿也不会跟在他身边,所以就算真的误会她了,主仆间生了芥蒂,那也无妨。

乐儿见事情躲不过去,连忙下跪求饶道:“少爷救我!少爷救我!奴婢是被逼的!”

张离冷笑一声,心中虽有怀疑的对象,但还是问道:“那你倒是说说看,是何人逼你?又是如何逼你的?竟要到害主的地步!”

最后,乐儿把事情说了出来……

半个时辰后。

东院北厢,练功堂。

二少爷张尽一套剑法练习完毕,把手中的剑扔给一旁的家丁阿恭,然后透过门窗,瞥向南厢那边,道:“我们过去吧!”

“是,少爷!”

刚才另一家丁阿树过来了一趟,说是大少爷请二少爷过去一叙。

张尽主仆二人来到南厢院中,见到那中厢大厅正门紧闭,他还未说什么,身后的家丁阿恭就小声道:“大少爷这是请少爷您吃闭门羹呢?我们还进不进去?”

张尽没有说话,抬步继续向前。

见此情形,阿恭连忙快步赶上前,先行到达门口,敲了敲门。

门应声而开,乃是阿树开的门。

“二少爷,您请!”阿树看见张尽来了,躬身说道,然后让开了身子。

张尽没作迟疑,抬步进屋,往里扫了一眼,看见大哥张离正在那边伏案写着什么,他虽有疑问,但不想主动开口询问,就随便找了一张椅子坐了下来。

门外。

阿恭怀中抱着剑,也想进屋,却被阿树拦住了。

木椅之上的张尽见此皱了皱眉,正欲开口训斥时,张离走了过来,笑着道:“二弟,几日不见,气息愈发饱满了啊!”

张尽却冷哼一声,道:“明人不说暗话,你找我到底所为何事?爹和娘今日不在,我可不想家里面闹出什么事来!”

张离轻叹一声,心中却道:“我约他来,是为了求证一件事情,看他如此反应,应该不是了。”

沉吟一阵,他挥手示意让阿树把阿恭带走。

又在张尽的示意下,最后两名家丁都出了这南厢院,守在院子外面。

关好房门后,张离道了声“稍等”,便独自进了一间屋子。

“我倒要看看他在搞什么名堂!还有不到一个月,便是真武剑派前来收徒的日子。上次甄玄会上,为了那徐府千金,他竟故意隐藏身手,败给别人,最后落选,到头来,弄得个千金背弃,反倒成了笑话。”

“不过,我可不信他会就此颓废。本次甄玄会,乃是他最后一次进入仙门的机会,哼,却也成为我的劲敌。”

张尽每想到此事,心中都是有些不快,本以为家族中能有两人进入仙门,倒时候也好有个照应,却没想到,现在兄弟俩要共争一个名额。

谁都知道,只要年龄够了十二岁,愈早进入宗门修行气法,就有更多的机会冲击更高境界,最后才会有更大的成就。

故此,他可不想也白白浪费一年功夫。

为了限制家族势力,那真武剑派规定,这寻州境内除了州城,其他城池里,每个家族每次最多只招收一人。

此举不仅大大打散了各大家族之间的相互联合,还让不少本想要成为门客的有志少年选择了自立门户。

朝廷宗户管理严格,并非随意就能安家立户,特别是大家族。

“咚!”一个油布袋被扔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张离拍了拍手,道:“二弟,你从小就能辨识多种汤剂、丹丸,颇有丹道天赋,不知能否为大哥解开一个迷,看一看这袋中之人,乃是中了何毒?”

座椅之上的张尽,今年只有十四岁,脸颊稍瘦,眉宇含锋,虽也是久习武术之人,但乍听此言,又瞥见那地上凸凹扭曲的油布袋,明显像是个死人,他稚嫩的脸庞还是稍显受了些惊,暗道:“难道他杀人了?”

深深地看了张离一眼,他又忖道:“他敢杀人,到时候,那甄玄会上必又危险了一分,如此,我确有不如他的地方,看来,我也要多加磨炼了。不过,我倒是有些好奇,这死的到底是谁呢?”

“二弟。”张离叫了一声。

“呵呵,大哥过奖了。若比见识,我想还是大哥你见闻广博,所学颇多。这人既然该死,又何须探究明白,现距离甄玄会,尚不足月,不是应该多为此做准备么,怎么?难道是有人想谋害大哥不成?”

张尽虽然如此说话,可并没有还坐在那里,说完之后,就起身来到油布袋旁边,蹲下身子,把封口解开。

……

编后语:关于《《魔心无毁》——好毒书》关于知识就介绍到这里,希望本站内容能让您有所收获,如有疑问可跟帖留言,值班小编第一时间回复。 下一篇内容是有关《《慕言的故事》免费试读_世纪慕言》,感兴趣的同学可以点击进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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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家点评

条评论
老农
老农 陕西省 发表于:2018-09-30 17:42:50
《魔心无毁》——好毒书《魔心无毁》——好毒书天堂是梦幻里边的,这似乎是青年作家浣熊创作的本意。他是在用他的那颗赤诚的心来书写现实,来构造他的艺术特色,来实现他对于艺术的追求与向往。对于这样的创作方式和对于艺术的理解,自然是难能可贵的。我觉得,像这样的作家,像这样的青年作家,是不多见的。特别是现在。 《梦幻天堂》的故事,虽然是反映的是网络的故事,但是,它只是借助这样的形式,而反映的却是现实社会的人情世故,反映的是在现实社会里的人们各式各样的表现形态。如果读者真的认真地读了,那么,我这样的解释与评论就不会以为唐突或多余了。 故事是在特定的条件下,特定的环境里展开的。网络,只是最近几年才从中国大地上兴起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它的兴起,它的逐步被人们认识与认可,给人们的思想与精神。带来了深刻的变化。上网,只要是知道什么是上网之后,人就好比对于什么事情上瘾着魔差不了许多。市场经济就是这样,需要的商品,自然是应运而生的。网络也是同样如此。有人上网,那么,网站与星罗棋布的网吧自然如雨后春笋般地从地上冒了出来,这样,有了越来越多的网民,那么,无论是网站还是网吧,都是不愁没钱赚的。稍微懂得一点电脑技术的就敢办网络公司,而仅仅知道点电脑皮毛的人就敢成立一个什么名堂的网吧。这就好比手机越来越多一样,有人写了一篇关于手机的小说,有人很快就能把它改编成电影。青年作家浣熊先生的笔下的长篇小说《梦幻天堂》,大约就是这样产生的。 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手机》都不失于很好的故事。我说的故事好,主要是看它究竟反映的是什么,说明的是什么,故事里边的寓意究竟是怎样的,而除了上边说的那些以外,还能给人点什么等等。这样,基本就是评价故事究竟是好还是不好的主要的依据与标准。当年,著名作家、人民艺术家老舍先生对于小说就有这样的主张:一个文字要好,另一个就是内容要好。所谓的文字好,就是以最少的文字,形容出最复杂的心态和物态来;可以用最恰当的文字,把人情物状一下子形容出来,活生生的立在我们的眼前。所谓的内容好,关心社会的便好,不关心社会的便坏。关心社会的小说,可以给我们一些知识,一点教训。这样就好。读好的小说“对我们的文学修养,与处世的道理,都大有裨益。”(老舍《怎样读小说》1943年3月10日《国文杂志第一卷4、5期合刊》)这都是老舍先生告诉我们的。 老舍先生的话,不管是对作家还是对读者,都是遵遵的教诲,我们是应当牢记的。 《梦幻天堂》的作者浣熊先生和《手机》的作者一样,都是牢记老舍先生教诲的典范,他们把作家的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融入和贯穿在他们的作品的始终,使小说真正起到了干预生活,突出反映社会、反映时代的特点,使读者在阅读小说的愉悦中得到诸多的好处,对读者认识社会,认识现实必将起到很好很重要的作用。  
卖地板的小木匠
卖地板的小木匠 四川省成都市 发表于:2018-09-30 17:37:31
想来你也看到坛子里的事情了吧!不要在意,没什么大不了的,你肯定是看到了,你的做法我很赞成,但那里的一举一动你都应该是了解的。rn 发生这种事情是正常的,这是网站,是一个让人可以畅所欲言的地方,得允许有些人说些不同的话,对自己是有好处的,但就像那些无理取闹的话,就不要在乎了,像苍蝇一样,挺恶心人的。rn 人家不是说吗?窗户开了,得允许有苍蝇、蚊子之类的东西进来吗?就是这个道理,不要在乎就是了,可他要真的叮你,烦你的话,自然会有苍蝇拍子收拾它,不会任他为所欲为的!rn 现在的你,是刚刚有了一点儿成绩,这是一个不错的开端,听些话总该是有必要的,是对你的一种锻炼,不要理就可以了,但我指的是那种没味的话,好的意见和建议还是要听取和接受的!rn 你是一个不错的作者,这在这次的争论中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肯定,除了那苍蝇捣乱之外,你看看哪有给他说话的,好的作品,大家心里是有数的!rn 你的人气很旺,主要在你的人品和作品中体现,你有一个不错的人缘啊:)在下羡慕极了~rn 如果他日真的有了名气,找毛病挑刺的人不会少的,你可要有心里准备的!rn 相信你会有个不错的前程!祝一切顺利!:)
干吃不胖
干吃不胖 上海市 发表于:2018-09-30 17:31:11
“雾里闻”一碟子臭大酱rnrn    ————谈长篇小说《梦幻天堂》中胡来的形象塑造  rnrn  胡来这个人物,在长篇小说《梦幻天堂》里边,不管他是自己开小吃部,还是给快活林大酒店当厨师,都是厨子的角色。小说对于这个人物,似乎是有所偏爱的,字里行间,渗透着同情的。但是,这还仅仅是问题的表面,而如果能够看到胡来这个人的本质的话,那么,读者就会突然觉得,这个人还是很不错的。其实,在塑造这个人物形象上,青年作家浣熊还是费了一番苦心的。突出表现在梦幻天堂网络集团的人们到快活林大酒店来吃饭那场戏上。“紫云阁”里是这些人各显其能,在点菜上尽情地表演,而厨房里的厨师胡来,也使出了他浑身的解数,尽其所能,尽情地表演,尤其是在烹制李贵点的那个臭大酱的过程中,使胡来的形象更加突出和鲜活。rn故事情节是这样的:李贵点的大酱,其实就是民间的那几乎是谁闻了都是要皱眉头、甚至有人都要恶心呕吐的。但是,就是这个臭不可闻的大酱,竟然被李贵这个人奉为很值得在众人面前显摆的出奇而又难得一见的菜肴。做这样的菜,对于胡来来讲,肯定不是头一回了,所以,当接到这样的菜单的时候,他在找那臭大酱的过程中,是很有戏剧性的,他到处找,就是愣没有找到。没有办法,他只有到垃圾桶里去找,还好,终于找到了。他是把自己的工作服上衣脱掉了去到垃圾桶里去翻找的,这样的形象,似乎不雅,尤其是会给读者留下这样的印象。rn其实,我就亲眼目睹过这样的场景。那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中期,我在一家只有二十多个人的小饭店里学徒,那时的物资供应很紧张,一般大众的兜里也没有钱,好喝上两口的主,根本买不起炒菜,只能花上一两毛钱买上一碟子小菜,而那小菜,就是粗大的白菜帮子改成的菱形块和着一点难得一见的碎粉条头。可是,这样的小菜,如果就是很认真的烹制,还是对得起顾客的。但是,事情恰恰是和人们想象的正好相反,那些所谓的厨师们,对于小菜的烹制,几乎是抱着糊弄的态度来做的。这样的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小菜里边经常会发现没有洗净的白菜帮子和夹带在粉条头里边的炕席花子。那时,人们对于这样的生活细节,根本就去计较的。当然,是与生活的困难,日子的窘迫,物资的匮乏有关的。如今,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可是,为什么还会有人对于其臭无比的大酱感兴趣呢?那当然不是由于生活的窘迫、物质的匮乏所致了,而是人家就是得意那口,是格路的表现,是与物质生活的怎么样没有任何直接关系的。物质丰富了,日子好过了,对于人们来讲,是一个最实际的考验,那就是看人们究竟是如何对待物质生活的了。其实,在这样的社会生活急剧变化的过程当中,有些人是变化了。当然,变化是正常的,而没有或少有变化,则是很不正常的。变化是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而不变化或少有变化,似乎是不符合规律的。而对臭大酱变得情有独钟难道就是符合事物发展规律了吗?似乎是不应该这么说的。似乎玩格路在一些人来看是一种时尚。几乎是什么格路什么特别就吃什么,不能吃的似乎已经不多了,只要是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都似乎是应该能够入口的,除了板凳腿不能吃了。rn市场经济就是具有这样的特点,只要是市场需要,商人们就要考虑供应的问题,当然是为了利益。而就是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下,一些看似格路、实则能够获取利益的现象几乎是越发显得突出了。今天的名牌产品,明天就有假冒的仿制品蹬上了大雅之堂,甚至与真的并肩作战,简直使人真假难辨。假的东西越来越多,自然就生出了专门打击假冒伪劣的专门机构,并且还专门有了“3·15”打假纪念日,引导人们究竟应该怎样的“雾里看花”。可是,这样的一路“唱”来,“歌子”倒是动听的,然而,人们只能在“雾里看花”的氛围中艰难地靠自己的肉眼来辨别真假了。rn一碟子臭大酱,自然是“雾里看花”的具体体现,但更多的时候,“雾里”看到的“花”,不仅仅是臭味,还有其他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气味的东西。rn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显著标志。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伟大的时代,发展经济,增强国力,富裕人民,使我们的国家很快全面进入小康社会,不仅目标宏伟,前景自然也是相当的广阔的。但是,不和谐的因素是存在的,如果就是继续沿用“雾里看花”的做法,那么,李贵的臭大酱照吃,胡来照做,香臭不分,真假难辨,有悖和谐社会建设的宏旨。青年作家浣熊先生虽然年轻,但是,他对于社会复杂的现实是具有独到的透视眼光的,他能够透过社会生活中一个极小的现象,折射出一个社会具有其特点甚至是有代表性的事物,这是难能可贵的。其实,一个优秀的作家,是本来应该具有这样的透视眼光的。但是,像这样的优秀的作家真的不多。我们看到的只是一些貌似作家,其实是滥竽充数的人在所谓的文坛上舞蹈招摇,这也是一种“雾里看花”。泥沙俱下,是事情的开头,而真正的金子和珍珠,是在雾散尽,阳光朗照大地、世界、社会和人们的时候。rn李贵,不在于对臭大酱情有独钟,而是一种对于时尚的理解与宣泄,而胡来能够烹制
尕魔
尕魔 河南省郑州市 发表于:2018-09-30 17:28:20
刀把在他手里攥着rnrnrnrnrn——从浣熊的长篇小说《梦幻天堂》中的外科医生冯一刀谈起rnrnrnrn         老酒一壶rn  1rn  在青年作家浣熊的长篇小说《梦幻天堂》里,有一个不太惹人注目的人物,这个人物,就是外科医生冯一刀。冯一刀,他的真名书里没有交代,读者只能叫他冯一刀。冯一刀就冯一刀吧,既然是外科医生,既然是给人做手术的主刀大夫,知道姓冯也就行了,是中国人姓氏中的一个,主刀,才是他的本职,才是故事里描绘与强调的。rn  人吃五谷杂粮,几乎是没有不生病的,梦幻天堂里的人们也是如此,不光是在金钱上作文章,不光就是在价值取向上奔金钱使劲,还是要吃饭的,还是要生病的。小说里边,冯一刀的戏并不多,总共才只有两场。头一场,是老屁突然病了,梦幻天堂网络集团老总的助理常再把老屁护送到医院,常再求冯一刀一定要给老屁好好看看,常再不仅是这样求冯一刀,他还有自己的铩手锏,就是约请冯一刀吃饭。这样,由常再把冯一刀这个人物牵了出来。我说的是由常再牵线,可绝不是牵牲口的那个牵,虽然在汉字中,牵线的“牵”与牵牲口的“牵”是同一个字,可意思,是绝不相同的。这一点丝毫也马虎不得,要不然,弄串了笼子,那是很不象话的。我不想这样,也不希望读者那样。冯一刀本来没有去过像快活林这样档次的酒店吃过饭,这一点,开始,我也有些怀疑,以为像冯一刀这样的外科医生,什么样的饭没吃过,什么样的酒没喝过呢?我是先入为主的想法,但是,随着小说的情节逐步的展开,我开始感到,我最初的想法是有问题的,甚至是错误的。为什么呢?小说故事的发生地是东北的一个小城,小城,既不是中城,更不可能是大城,中城和大城都有其特点,但小城所具有的特点,无论是中城还是大城,几乎都是不可能有的。这样,似乎就决定了外科医生冯一刀的经历,我说的主要是他临床的经历,上手术台的经历,给人做手术的经历。许多居住在小地方的人,几乎都会不同程度地有这样的体验,人生了病,只要是经济上允许,往往是信不着本地医生的,赶紧上省城,甚至要上有名的大医院去治疗。所以,本地虽然有名医,却与有些人无缘。根据这样的分析与判断,冯一刀没有走进过快活林大酒店是很正常的,因为根本没有象样子的人与他的职业发生联系,有的,只是那些生于斯长于斯人生终结于斯的人们,例如像老屁这样的人。老屁,是在梦幻天堂网络集团混饭吃的,他生了病,也只能在本地的医院就诊,不可能有他处。所以,老屁住院,只能和冯一刀这样的外科医生发生联系,是事情的必然。但是,事情也有例外,比如,钱百万突发急病,为了应急,只好依靠本地的医院,这样,和冯一刀就有了联系,这是顺理成章的。rn  冯一刀头一次和常再去快活林大酒店喝酒,就出了一些笑话,这样的细节描写,作家是独具匠心的。rn  首先,是他坐常在带来的小轿车,他感到很新奇的,觉得坐在那里边是很舒服的。从这点上看,别看他是外科主刀的大夫,可他连这样的很普通的小轿车都是难得一坐的。同时,车子到了酒店的门前,有人来开车门,他还是感到意外,下了车的他,几乎站不稳了,还是常在几乎是吆喝着酒店门前的礼仪人员,才急忙一把扶住了几乎要摔倒的他。接着,在酒店里发生的事情,似乎就更加有趣了,冯一刀简直像刘姥姥的样子,见到什么,都觉得新鲜与新奇。这样,就更加证实了冯一刀是个十足的没见过什么世面的人。rn  揭示冯一刀的心理,在抢救钱百万的那场戏中,表现得很有分寸,也很够份。本来,他是把手术的任务,交给了他的徒弟的。但是,到了关键的时候,他的徒弟怯手,给钱百万做手术出现了意外。冯一刀在心里埋怨徒弟没出息,同时,他也觉得,既然是拿了人家的红包,那么,不管是什么人,都是要尽全力救治的。他虽然没在手术台上,但是,这样的安排,似乎要比他直接上台,还要好,起码是为故事的起伏与生出波澜,提供了很好的客观条件,从中,也可以看出,到了关键的当口,还是要冯一刀出山才能解决问题的。rn  2rn  通过冯一刀这个人物,我们看到了什么呢?我们看到了小地方的有名气的人物。尽管冯一刀手里有一把手术刀,但是,他的医生的职业道德决定的,他对所有的人,都是要按照“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来约束自己的,也是要按照这样的原则,来行事的。故事里边,字里行间,渗透着这样的意思,冯一刀所以有这样的绰号,说明他的医术是可以的,是能够拿得上台面上来的。但是,冯一刀毕竟是活生生的人,他有七情六欲,他有自己的嗜好,他也有自己的优点或缺点的。这样一来,冯一刀这个人物,就真实可信了。rn 3rn  冯一刀这个人物虽然容易被读者忽略,但是,青年作家浣熊先生却没有因为这一点,而对冯一刀的艺术处理有半点的懒惰与怠慢。从中,我们不难发现,浣熊对于小说中的每个人物,都是倾注了爱憎的,但这样的爱憎,是客观的,是真实的,是可信的。通过冯一刀这个人物形象的塑造,可以使读者看出这样几点:rn  首先,医生的职业道德。冯一刀虽然人并不怎么样,但是,他还
悄然
悄然 山东省济南市 发表于:2018-09-30 17:24:44
一枝一叶总关情rnrn             ——谈钱坤形象的塑造rnrn  年轻作家浣熊新创作的长篇小说《梦幻天堂》中的钱坤这个人物形象,是成功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rn  一是先看外型。“一个长着枯草般头发,一件紧身的分不清是灰还是蓝颜色的单衣,脚下穿着一双偏跟的暗红色皮鞋,走起路来一拐一拐的人显得很扎眼。”rn  作家采用白描的手法,寥寥数笔,就把一个街头混混的典型形象活脱脱地摆在了广大读者的面前。按照人们习惯的看法,看人先是从头上看起,然后再看上身,然后在一直往下看,也就是说,看人,是从头一直要看到脚的,是全面看人的一般方法。通过这样细腻的对于钱坤的描述,使人们对于这个人物产生了很多的疑问,他的头发,为什么会弄成“枯草般”,衣服为什么分不清颜色,走起路来为什么会是一拐一拐的?通过这样一些细节的描述,一是起到了对于人物的形象的描述,同时,也使读者产生了很多的疑问,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外在形象?故事的一开场,主要人物钱坤的一出现,就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读者不肯放下手中的书,有兴致一直要看下去,看一看钱坤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紧接着,作家把着墨点放在了钱坤的手上,是这样的描绘的:rn  “他使劲的搓了搓手,这是一双黑红色的手,不,不是黑红的,他右手戴了一只发黑的红手套,右手指粗大的关节露在了外面,而与之相反的是那依稀可见的有些发白嫩的皮肤,让本来就不太协调的双手显得更加不协调了。”rn  他手上竟然戴的是手指头裸露在外边的破手套。我有过这样的发现,后来竟然成了别人的笑柄。在我居住的大院里,我发现一个正在读高中的女孩,竟然穿了一双异样的鞋,我开始怀疑自己的眼睛,以为自己是看错了,因为自己毕竟是年过半百的人,眼睛经常出现看不准东西的现象。可是,当那个女孩走近我的时候,我终于看清楚了,人家真的穿的是一双本来就不一样的鞋子,我以为奇怪,可是人家却是一副怡然自得的神态。我把自己的见闻和同事说了,同事们都笑话我,说我少见多怪。本来是一条崭新的裤子,而膝盖却有很大的窟窿,名曰“乞丐服”,这是如今的时尚。所以,钱坤戴的是露手指头的手套,是时尚,是不奇怪的。通过这样的细节,也能看出钱坤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也可以看出,作家对于人物的典型形象的刻画,是很费了一番心思的。rn   二是看他接触的人。rn  “钱坤自打从家里跑了出来,就整天的泡在这条名叫平民街的地方。”rn  平民街上有掌破鞋的李瘸子,有蹦包米花的山东王,有捡破烂的常老疙瘩,有小吃部老板胡来,还有卖糖葫芦的唐老大,可是,“要是说和钱坤最投脾气的是小吃部的胡来”,为什么会是这样,这似乎是作家很不经意地留下了一个伏笔。“钱坤喜欢热闹,不凑热闹又能怎么着呢?像他这样的,正是读书的年龄,有几个和他似的,整天在街上闲逛?可偏偏钱坤就是个例外,”他为什么是个例外?这也是一个作家不经意间留下的伏笔。rn  三是听他说话。钱坤面对着少妇牵着的穿了件淡黄色毛衣的白色的小狗,他心里想的是东西不好惹呀,他还在心里嘀咕:“小畜生,你别以为你现在牛,有你哭的时候”。话里话外,听得出来,他对于狗是厌恶的,并且预见,现在的牛,与将来的哭,是联系在一起的,只不过是个时间的问题。从小说的第五章开始,才真正让钱坤正式开口说话,不过,那是在监狱里,是他蒙冤被抓起来以后的事情。“真他妈邪行,老子大白天的啥事没犯给逮进来了,吵吵两句还他妈看见星星了。人要是走背子,喝凉水都能噎着。”这是典型的口语,也是典型的没有文化的人的腔调。从中,也能听出钱坤这个人的顽劣与滑稽,“看见星星了”,自然是挨了打之后,眼睛冒了金花的意思。这让我想到了孔已己的“是窃书,窃书,怎么能算偷呢?”的话来。rn  从钱坤这个人物的穿着打扮,接触的人以及合得来的人,还有更重要的是他的谈吐,能够看出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作家把一个街头混混描绘得绘声绘色,可见他对于这样人的了解和理解。就是这样一个被人们忽视的人,就是这样一个时代的畸形儿,在作家的笔下是那样的生动,那样的真实可信。作家在塑造钱坤这个人物的时候,肯定是费了一番心思,下了一番工夫的。作为一部长篇小说,一个人物,哪怕就是主要人物,和整部作品比较,也是一枝一叶的关系,那么,钱坤这个人物,虽然是主要人物,可是,在这部作品里,他也只能是一枝一叶,但是,就是这样的一枝一叶,却是凝聚着作家的匠心,他懂得,处理好这样一个核心人物,使这样的一枝一叶亮起来,会对整部作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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