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文章中,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关于《《百里子英传》:第1章 安逸生活》相关知识。本篇中小编将再为您讲解标题《我写点从前的生活》——麦城晓。
老屋
我一向觉得人的记忆不太分明,特别是当记忆散落时间轴上的时候,越是久远的东西,越不能把握就变得模糊不清。我常想我才活了二十年呀,可感觉事情也经历了这么多,虽然大部分对比其他特别的人来说,在我身边发生的事显得风平浪静,但是很多平凡的事重叠起来后,不管哪个人都会变得厚重起来,这个时候我们不需要去考察某个人是否做过什么大事,即如果一个人真正在生活中经历过,成为了一个平凡又有趣的人,那他这一生过得其实也算有滋味了。
我感谢生命中那些让我一想起来就会笑的很开心的人或事。如此也时常安慰自己,即便在我眼中生活过得那般苟且,事事不生如意,但想到自己本身的拙劣和没有成果的努力好歹能给其他朋友带去鼓励的话,还是会发出“就这样吧,总归还是有点用,没成为社会的渣子,勉强过活下去”的感叹吧。
我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想写点东西(莫说是纪念,差不多算记录,提醒自己在为食物和居所奔波发愁,听惯了大道理以后就忘记儿时的这些琐事)来诉说我的童年。当然也有阿尔茨海默病的担忧,除却我这个年纪发病的几率实在少的可怜的因素,我所担忧的无非全部是害怕会忘记。
我真的特别害怕忘记过去,尤其是夜晚失眠的时候。我有失眠的毛病,从高中开始,现在似乎还有恶化的征兆,以至于我开始担心自己是否会提前谢顶。每当我失眠的时候,我童年记忆里的那些东西,诸如天上的云朵风筝,地里的野草和长得飞快的油菜,玩伴一溜烟的从我眼角边跑过,挂到树上吃着一大挂雪白的洋槐花。太多的东西如同放映电影般从你脑海中闪过,即便你那时昏昏欲睡,放映员又会从放映厅走出来,拿一根清油油的木棍戳你几下,对你说嘿,打起精神来啊,你还得看下去。
因为那些事情我经历过,所以即使在介乎梦境与现实的混沌中,我依然会留下眼泪来。
那些东西很重要,我一定不能忘。每当我决定完全信任我的记忆的时候,脑海中偶尔又会蹦出另外一件事来,很重要的事。于是脑海中的另一个声音仿佛在说,这事儿很重要的呀你差点就忘掉,假如你今天没有看到这个特制的茶杯,你铁定想不起来,这好像你出远门购物,以为想买的都买齐了,回来清算时才发现有一个纪念品没买,那东西可是只有那地方才有卖的哦,全世界仅此一家,虽然便宜但是如果你去了其他地方铁定没有拥有它的指望,错过了就是错过了,这辈子可能就去那里一次,兴许那里住宿也好饮食也好,全部糟糕透顶,就那一样东西独一无二的完美也说不定。每次这个时候我都会对自己说,记忆是个不太可靠的家伙,它坏事的重要原因不仅仅是忘记某件事情,而是由于它的自傲导致自身无条件的自信,像是发表声明,贴在告示栏给旁人随意查看那样自鸣得意:随便检查吧,我可没忘记一样东西。味觉或者是嗅觉看见了这张声明,去嘲讽它或欸家伙,这件事你可忘记了哟。它又羞得脸红,猛地把声明撕下来藏在怀里,可这坏习惯早就传出去了,任凭它烧掉那张纸也丝毫不影响别人对它的评价。
你看吧,记忆是个不可靠的家伙。好多东西如有必要的话,你还是必须得用笔记下来。
一)起点老屋
记忆从老屋说起。老屋是个很老的地方,刚修建时家里没多余钱,因此老屋的墙壁是竹条为底,再敷上泥巴和石灰做成的,这种房子在我们这里叫做泥墙房子,上不了档次,但不管怎样,它还是算得上我爷爷辈辛苦劳作,靠自己的力气建起来的第一个家。
那个泥墙房子刚建起来三天就突逢大雨,没有水泥也没有木质卯榫结构,又或许刚敷上去的泥巴没有干透,于是在那个夜里,它很必然的,无可奈何的被大雨倾倒,尔后爷爷又找隔壁邻居李素家借了二百元,将他的新家修整完好。至此,老屋再没有倒塌过,除了下雨时总有地方漏水外,没闹过太大的毛病,它像是苦难中成长起来的孩子,虽然磕磕碰碰,坎坷一生,却依旧安安稳稳地度过了它的一生,和我爷爷一起。爷爷如是。
尽管生活没有太大的挫折,但是屋漏偏逢连夜雨确是老屋挥之不去的烦恼,当修瓦工不厌其烦的往瓦顶爬上爬下的时候,当我们每次都暗自许愿的时候,老屋依旧我行我素,像是拆了了东墙补西墙的嘲讽意味一样,往往修好了卧室这一边,临近卧室的粮仓又开始滴答滴答了。不知多少次的夜晚,每次躺在床上的奶奶望着头顶上,一片片青黑的瓦片中唯一透光的亮瓦(玻璃做的瓦片,采光用)如今也隐去光辉的时候,她就会喃喃自语,今晚莫不是又要下雨吧。到了半夜,我对奶奶说,奶奶,我脚冷。奶奶摸摸床尾,便指挥爷爷到厨房拿大碗来。爷爷懒散的穿衣,踢上黄色的老款胶拖鞋,走向厨房,旁边偶尔也会漏水,于是静谧的夜晚里,除了雨水穿透青色瓦片,掉到泥质的地面,发出有规律的滴答声外,又多了爷爷那沉稳的,踩在泥泞地面上的脚步声了。
爷爷拿回了盆,放在床尾边上。奶奶说幺儿你身子移过来,挨着我就不冷了。我顺从地靠拢奶奶,只觉得久违的温暖重回身体里。耳畔渐渐传来奶奶均匀的呼吸声,爷爷厚重的鼾声,屋外雨点击打芭蕉叶与青瓦片的声音,还有那令爷爷奶奶烦心,我觉得其实很好听的,漏雨的声音。
那些雨滴找寻着瓦片之间的空隙,艰难地向下探索,最终得以不跟众生雨一样汇成水流,淌到瓦檐下方,去击打堂前那块泛着苔绿的青石板了。它缓缓的下落,终于落到木床上搭好的蚊帐上去,在蚊帐的缝隙里留存一会后,心满意足地走向它最终的归宿,棉被里。虽然后来换了归宿,原本的棉被也被换成硕大的粗瓷碗,他们依然找寻,然后下落,最后消失,乐此不疲。
大概他们也跟我一样,其实喜欢自己掉到瓷碗里发出的叮叮的声音吧。
老屋前方有一片石头码做的空地,在我们这里叫做“地坝”,相对于其他地面来说更为整洁
平整,因此常用作晾晒衣物或咸菜,或者阳光正好的时候端几根板凳,和左邻右舍一起摆摆“龙门阵”之用;后方是一条阳沟,阳沟背靠着一个小土坡,小土坡山上有一颗很大的梧桐树,一到春天就开好多的花儿,一阵风吹过便簌簌地掉落,空气中荡漾着很多紫色的,散发着清香的颜色。梧桐花的味道很难形容,似乎闻着像茉莉的味道又感觉没那么浓郁,但唯一能够肯定的是那是记忆里童年的味道,即使多年后在城市里,在旷野里突然飘来这种颜色的味道,我一定能立马觉察出它的归属来。我知道的,尽管这是不好形容的味道,但我就是很清楚的知道。但我又一直觉得梧桐花是一本很笨的花,一旦有风吹雨淋它便会掉落多少,(我时常在心底里告诫他们,抓紧妈妈的手啦啊喂,这一掉可不是说着玩儿的,一旦跟母亲失去联系,失去母亲的给养你们可就再也无法生长。因此虽然你们向往外面的世界,离开前可还是要仔细检查自己有没有长大成熟,没有成熟就飞走虽然不被禁止,但以后不能生根发芽那可是你们自己承受的哟。没有成熟就不能发芽,这是铁打的事实,即便你有再强烈的意志也没法改变。所以朋友们,你们可想清楚了哟,再仔细确认下自己有没有能力在外独自过活,然后才离开)而且下落的姿态想必其他花朵的轻盈,也显得十分笨重。笨重的体型,仿佛能听见下落时摩擦空气发出的声响,随后砰的一声,无比沉闷的落地。无论那个过程,梧桐花都很明确的向我们阐述了一个想比于人类世界中体态臃肿之人该有的行为准则,似乎十分自然的,不掺一点傲慢和羞怯地对我说,这就是我的模样,这就是我的形态应该表现出的姿态。
从这一点上看,梧桐花不失为一个强者,她至少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形状过于庞大而产生自卑的心理,也没有试图去改变事物原有的模样(当然也有可能是它对此毫无办法),从这一点说,她的直接和泰然才是我们最应该值得敬佩的。有些事情自己无法更改,以弱者的心态去掩饰和自怨自艾并不能改变事物的发展规律,唯有勇敢面对,妥善处理方能真正让人看到你的优点来。
梧桐花:至少,我不是挺香的来着嘛,香也香得不甜腻,跟外边那些妖艳贱货不一样。(梧桐花,请注意的遣词造句)
不知者无畏,知者直面沧海,是为大无畏。
那时候我还没听过黛玉葬花,那时候的我也足够单纯,小学课本教给我要保护环境,我记住了,于是春天放学后我最喜欢做的事,除了跟小伙伴们一起疯玩,就是跑到老屋后边去,把那些被风吹落的花全部捡起来,甚至还目测了一下行间距,挨个把它们种在了土里,希望它们好歹为种子,虽然还没有长成种子的形态,即使只有万分之一的机会,你们也得试一试。
茁壮成长吧未来的小树苗们,我只能帮你们到这儿了。(尽管没有一根发芽,因为那是花儿,但那也算希望。)
老屋后边除了一棵有味道的梧桐树,还有一根李树,树是我和哥哥从江丽丽家的老李树边发的分支中移栽过来的,那是我觉得能够长出全世界最好吃本地李子的树,对于这种树,我一直想有一棵。
桃三李四杏八年,俗语是李树从栽种到结果至少需要四年的时间,我的李子树长得够快,却也长不赢时间,在他生命里的第四年,由于老屋推翻重建,因为需要扩大地基,原来老屋背后的所有生物皆无幸免,全部被砍或埋葬,在我眼中那仿佛生命夭折,它们却只能怪自己生不逢时,我在心里对他们说,梧桐啊李树啊,来世投胎记得找个人找不到你们的地方,你们最好在旷野里生长,想开花开花,想结果结果,再没人来抱怨你们枝丫过长抵到了瓦房,再没人来抱怨你们的根茎阻碍到他们的新房。(李树没有结一次果就死掉,不仅它很难受,我也很难受。)
跟那些树一齐被埋葬的,还有一池螃蟹。
也是那一年,我和哥哥去堰沟里摸到的小鱼小螃蟹没处安放,看见屋后的一处坑洼在雨后总能积起来好多水,我们便把出口用石头和泥堵住,做成了一个迷你型的鱼塘,我们把鱼和螃蟹丢了进去,对他们说哈这就是你们的家里,没想第二天起床一看那些小鱼全部都翻起白肚子一命呼呜,螃蟹也都全部不见踪影,哥哥仔细一看,发现螃蟹居然在靠近小土坡上的土壤里打起洞来,自己钻了进去。
这就是你们的家了,我想,不过没有永久租赁,时间是半年。
哥哥养过螃蟹,以前用盆子养在他窗前,他跟我说螃蟹最喜欢吃蚊子和蚯蚓。于是那几个月我们疯狂的打蚊子,找蚯蚓,这可能是那些螃蟹最幸福的一段人生。它们终于过上了我梦寐以求的,不劳而获的美好生活。
重庆爱情故事
朋友说她的青春是大太阳底下,眼睛一直盯着她,嘴里唱着‘有何不可’的他。
朋友给我讲她的初恋。故事发生在初中。
至今我仍旧觉得早恋是世界上最美妙的事情,大过学习大过天,没有经历过早恋的人生可以说是会抱着终身的,切不可弥补的遗憾离开这个世界。因为早恋的时间很严格,不能是八九岁,那个时候情窦未开,你可能会打哭某个你喜欢的女孩;十八岁你就成年,那时候你再懵懂无知也都算不上早恋了。也因此,早恋的时期,就像是夜昙花的花期,转瞬即逝,每个人都应抓住早恋的尾巴,无论对方是多么顽劣的滑头或是多么文静的爱学习小组组长,你都应该尽早的跟你的对象来一场轰轰烈烈的早恋才对。
我甚至想过要成立一个早恋帮扶小组,专注于帮助青春期的少男少女栽培那情窦初开的花;设立一个早恋扶持基金,尽力帮助青春期想要讨好心仪的男孩或是女孩却囊中羞涩的可人儿。或者是喜欢某某却羞于启齿啦,或者自己的死党抢在自己面前横刀夺爱啦,诸如种种,尽心尽力,童叟无欺。
妈的我觉得在我应早恋的时期,如果哪个学长能够以我当前的觉悟出道出来,我就不会没有早恋成功了。
总之我没有成功,我甚至立下了一个誓言:一定要让自己的小孩早恋成功。小孩啊努力吧,你的青春期不是一个人,会有背后的老爸为你推波助澜的。
说了这么多,我突然想起这篇文章应该讲我朋友早恋的故事。所以现在开始,我讲讲我的朋友。
朋友说她的早恋一点也不轰轰烈烈,没有海誓山盟没有为情自杀也没有堕胎,甚至连最基本的全校师生面前告白都没有。
朋友问我最后一个很基本么?我回答说小说里都这么说,我以为每个人都。。。
朋友说我想多了。
朋友每次回忆那些年的故事总要喝酒,可是她酒量又极低,喝一点就呼天抢地,说着对不起谁谁谁的胡话,然后哭得稀里哗啦梨花带雨。朋友能够在清醒时捧腹大笑地说出这些故事,而同样的情节一旦加了点酒精就变得声嘶力竭了,因而那些故事对我朋友而言到底是开心的还是悲伤的,我也无从得知。
是她先喜欢上那个男孩的。那是个爱打篮球,长得高高瘦瘦的一个男孩儿,爱打架,笑起来会露出很白的牙齿。她经常偷偷看他,看他在球场打篮球,他进了球她在旁边欢呼雀跃,笑得比本人还开心。她每节课下了都要去厕所,为的就是能够看他一眼。朋友当时读一班,在教学楼的左边,那个男生读二班在教学楼的右边,中间牛郎织女隔着银河似的隔着一个应急通道。牛郎织女这个梗是朋友自己想出来的,以至于每次她看到应急通道就会联想到浪漫,就会想起她的初恋男朋友。我就不一样了,我每次看到应急通道只会想起来挂在应急通道拐角处的消防灭火器,想起初中一次消防演练,女老师在国旗下亲自演示如何用灭火器灭火,却因为没能握住喷嘴而喷了一脸的故事。
用灭火器时,握紧喷嘴真的很重要。
总之厕所在最右边,朋友可以借尿尿之机偷瞟男孩儿两次,去的时候一次,回来的时候一次。初二下期整个学期,她一直瞟啊瞟,一直瞟到她同桌觉得她肾脏可能出了问题,需要去医院检查一下。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初三开学的时候,朋友收到了男孩儿的情书。没错是朋友收到了男孩儿的情书,信中写的大概是他如何开始注意她啦觉得她吃排骨吐骨头的样子很可爱啦此类种种。情感这种事其实是双向的,当你为某人付出很多的时候,另一方必然能够很正常的接收到并做出回应的,尤其对方开始注意并逐渐喜欢上你的时候,那种反馈变得尤其强烈。
尔后事情发生了反转。朋友尿频的老毛病终于康复了,那个男孩却得了不看后山的树就会死的毛病。每到下课男孩儿总往教学楼最左边跑,说是看见左边山顶上那棵不知活了多少年的松树,会想起自己去世已久的外婆。
朋友那个时候是家长老师眼中的乖乖女,将来是要考上重点高中,再考上重点大学,最后最好还能出国读个研,学个七八九种外语为校争光的那种。那个男孩儿则是属于浑江龙,老师眼中的老鼠屎类型。因此虽然那个男孩儿情书虽然是一封接着一封,朋友却变得越来越踌躇起来。在那个家长老师闻早恋色变的年代,在朋友心里早恋可是想都没想过的事,虽然那个男生笑起来多阳光可爱,虽然他牙齿那么白。
朋友决定搁置这件事,或者说等她考上了重点高中再说。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一个雨天。
那时候的初三是要上晚自习一直到九点半的,朋友因为家离学校近因此一直读的走读。天公作美,晚八点的时候还能看见天空中的启明星,到了九点却又大雨滂沱,连绵不断了。
朋友站在校门口,望着来往熙熙攘攘匆匆忙忙的人群自顾自的移动,不远处马路上的汽车走走停停,鸣笛声起起伏伏,车灯照斜了雨丝,变得昏黄生冷。朋友忘记带伞了,她觉着也许老妈会给她送伞的,有觉着雨兴许来去匆匆,不一会就停了。
忽然一把伞罩在了朋友的头顶,朋友兴奋的转身,一声‘妈‘字差点就脱口而出,等她看清了,才发现是那个绝对熟悉却好像很久没见的身影。
是他,是他,就是他,我们的男主,差点喊成了妈。
他用故作低沉的,从那个时候很火的偶像剧高冷男主学来的声线说,一起走吧。朋友几乎入戏,用小声如蚊蚁的气声,忸忸怩怩地回了句,好的。
雨越下越大,几乎没有停的意思。男孩拿着雨伞,和女生艰难地向前移动。他们那个时候读的初中选址极好,出了校门不到两百米便是一个殡仪馆,数十年来学长学姐添油加醋,灵异事件没听不少,在如今狂风骤雨的晚天,这条路便显得更加阴森。
男孩儿依旧保持绅士风度,虽然尽量把伞移到朋友身上,但依然注意肢体没有和她接触。朋友不知是因为天冷还是害怕还是激动,还是三种感情都有,总之身体抖个不行。那个男生以为她冷了,便问她要不要穿他的外套,他男孩子没事的,一般这种强度的冷不会感冒。
朋友感激的望了望他,表示虽然自己有点冷,但是现在这种情况可能不太适合脱衣服。男孩一听到朋友说冷立马就不干了,拉扯着就要开始脱自己的衣服。朋友急了,一边阻止他一边说不用了真不用了,其实我也不是太冷。。。
正值他们拉扯之际,迎面而来一个男人的身影,他停在这两人面前许久,背后由远及近的汽车大灯照得那个男人的影子异常魁梧。
大概是感觉到了气氛的不对,女孩停止了推攘,开始打量前方离他们不远的这个人到底是谁。
随着天空一声惊雷巨响,我那个朋友用颤抖地声音说道,爸,你怎么来了?
朋友他爸是退伍军人,打架能力极强,小的时候朋友淘气甚至被她老父亲送进过医院。当晚他爸穿了件军大衣,正从家里出来给他闺女送伞,途中看见了那番景象。
后话自不待说,朋友如何跟那个男生撇清关系啦,写了多少封保证书保证不会早恋啦,不在话下。
此后朋友再没有跟那个男生联系,也许是迫于她老父亲的淫威,也许是她要专心于学习。但不管是什么原因,她总归是当方面死了心了。
后来初三上期的元旦晚会,学校组织文艺汇演,每个班自愿出几个节目,在一月一号那天,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进行表演。
那个男生也参加了,参演的曲目是许嵩的有何不可。那个时候许嵩的歌很火,谁要是没听过几首许嵩的歌,没留过遮住眼睛的刘海可是要被人耻笑的。那天的太阳很大,男孩在台上唱得格外卖力,一句一句吐出歌词时也只望着操场的某一个角落。
朋友坐在角落里,被那道目光盯得心猿意马,一旁的同桌用小扇子遮住额头一边对朋友说,你看台上的那个男生,好像一直在看我,他是不是喜欢我啊?
后来朋友如愿考上重点高中,男孩儿理所当然的去读了职高,不在话下。在高中某一个朋友的生日,他又不知道从哪里要到了朋友的电话,在电话里他说,阿雨啊,你下来一下,我在你家楼下呢。
朋友下了楼,接过了男孩儿手里两米长的关刀。男孩摸了摸脸说,这是是生日礼物,送给你。非但能防身,挂在床头还能辟邪呢。
朋友笑着说哪家女生会用关刀辟邪啊,再说这么大的关刀你哪买到的啊?
后来每年生日朋友总能收到那个男孩的礼物,都是些很搞笑也很笨的礼物,不一而足,一直到高中毕业,他们的联系越来越少,最后终于中断。
朋友高中没谈过恋爱,大学谈了几段,却都草草分手。有一天她好像喝醉了酒,打电话给我,哭得撕心裂肺,非得跟我说‘有何不可‘这首歌有多好听,说了还唱,唱着唱着又哭了,哭着说那个男孩多好啊,我觉得我配不上他了,我谈了这么多场恋爱,我觉得我好脏啊,我配不上他了。
我不知道怎么劝慰她,我也不知道她口中脏是什么意思。或许是自己谈了好多场恋爱,就算再遇见再干净的他,自己心里多了那些散漫和不羁之后,再无法重拾年少时的感动了。这只是我的臆测,我只觉得每个人的青春都会有后悔,只是后悔的原因不同罢了,有的人后悔是因为自己做了某事,有的是后悔自己没做某事。
都是如此。
最后的最后,我那个朋友听说那个男孩在县城里开了个小超市,在年前结了婚。朋友刚刚分手,又去喝了一场酒,一边喝一边给我放那首歌。她迷蒙着眼睛,仿佛从眼前的灯光里望见了什么。
灯火里有个男孩,声嘶力竭地唱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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