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文章中,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关于《《爱笑江湖》——抽风师太》相关知识。本篇中小编将再为您讲解标题《魔法与猎人》免费试读_祐天。
第一章 黑夜与金克罗
等待,真是件让人心烦的事情。
兰斯大大的打了个哈欠,百无聊赖的托着腮帮子扫视周围。
这里太熟悉,三年间已经不记得来过多少次了,但这里同样又是陌生的,因为每次到这里总会发现一些新的面孔和新的事。
这儿就是黑夜。
不过,黑夜,却不是真正的夜晚。
而是这间酒馆的名字。
一间看上去并不起眼,甚至没有招牌的酒馆。
但恰如其名,这里只有等到黑夜来临,才会悄然开放。
虽然都是“黑夜”,但酒馆的一扇门,却分隔出两个不同的夜,外面的和里面的。
外面的夜,黑的彻底,没有一丝光亮,沉寂的如死去了一般,只剩下低沉呜咽的风声,远处,不时传来几声野狼的嚎叫,清晰、惨淡,令人发毛,现在它们才是真正的主宰。
里面的夜,却是截然不同。
此时灯火通明,人声嘈杂。
虽然酒馆的弥漫着难以形容、古怪难闻的气味—呛人的烟味、酸臭的汗味、刺鼻的香水味、劣质的酒味,还有呕吐的气味,但是没有人在意这些,这里依旧挤满了人。
现在,这些人,奇形怪状的人、奇装异服的人、衣冠不整的人、脸色绯红的人、表情亢奋的人、半醉半醒的人……,用着几乎相同的声调,歇斯底里的大呼小叫着、嚷嚷着、说着笑着、打闹着。
男人们一边像牛一样的灌着酒,一边毫不掩饰甚至淋漓尽致的描述着情场趣事,吹嘘着自己的桃花运,说到兴头,像疯子一样拍打着桌子大声狂笑,但是如狼一般的两只眼睛,自始至终紧盯着周围,任何一个走过的女人,都会引起他们莫大的兴趣,为了寻找着一切可以刺激神经的玩意,他们绝不会吝啬的一次又一次甩出钱袋中的钱。
酒馆里当然不会缺少女人,而且有很多女人,浓妆艳抹的女人,挺着胸脯、撅着屁股、骚首弄姿的穿梭在人群中,纯熟的向每个男人抛着媚眼,这是一种生存的策略,你可以叫它广种薄收或者其他什么的,在她们的脸上总是挂着诱惑人的微笑,她们不同颜色的眸子则是直勾勾的看着每个酒客的钱袋,她们的鼻子厉害的能在老远就闻出钱袋中钱的数量,她们的身体总能适时的贴到最多的“钱袋子”之上。
一阵杂乱的口哨声,夹杂着女人假意的尖叫,传来男人野兽般的放声狂笑。
在这里,你看到的、听到的、闻到的、摸到的,会告诉你一件事“你他妈的,现在还活着。你他妈的,还活在这个有今天没明天的世界里。”虽然活的也许不如一只狗,但一杯酒下肚,你一定会觉得,“活着,他妈的真好”,所以你会继续第二杯、第三杯……,但是千万要注意你口袋中的钱,这里的酒贵的要命。
当然只要你有的是钱,就另当别论了。
因为在这里,如果你有钱,你他妈的就是不折不扣的主角,你能得到一切想要的,女人、男人、酒精、烟草……,一切你能想到的和想不到的。但是如果没有钱,嘿嘿,招呼你的只有保镖们强壮的臂弯,还有被扔出去的飞翔感觉。
呐,就和那位一样,被一帮壮汉架着,轻而易举的扔了出去。
看见这一幕,兰斯笑了。
“别没钱,别闹事”,就是这里的规矩,简单的规矩,但却是十分管用的规矩,很少有人敢违反,除了偶尔一些新来的菜鸟,当然结果也是难以言语的凄惨。
这是哥布林领主定下的规矩,因为这个酒馆就是哥布林领主的。
在这里,当然不仅仅只是这间酒馆,可没人敢得罪哥布林领主,甚至连谈到他的名字都必须保持相当谦逊和谨慎,他得话就是规矩,他的话就是旨意,简单的说,他就是掌管这里的神。
没有人不惧怕神,也没人可以违背神的旨意,所以来到酒馆的人不会没有钱,当然也没有人敢闹事,正因为如此,这里十分的安全。
无论你是需要歇息的路人,还是躲避仇家的亡命人,还是穷途陌路的逃犯……,只要你没有得罪哥布林领主,来这里,安全无需担心。
因为这样,更多的人喜欢这里,来到这里,没有限制,没有区别。
所谓的好人,所谓的坏人,所谓的善人,所谓的恶人,总之形形色色的人。
赏金猎人喜欢这里,佣兵喜欢这里,亡命徒喜欢这里,所有冒险的人都喜欢在这里。
当然也不能少了生意人,因为这里充满了“商机”,他们能闻得到。
你可以不相信生意人的眼睛,通常他们眼睛都是不好的,他们的眼中可区分不出好人、坏人、善人、恶人这么多不同色彩的人,就像患有色盲一样,只能看到一种颜色,就是钱的颜色。
但你必须相信他们的鼻子,因为他们的鼻子就像猎犬一样,能绝对准确的闻到商机所散发的诱人的气味,就像在猎狗面前放着一只烤鸡,既是蒙上它的眼睛,也不会有错的找到她。
有了商机,有了生意人,就有了交易。
毫不夸张的说,在这里一切都可以明码标价,在这里什么都可以交易,私底下有句话“这里没有成不了的生意”,只需要你在黑夜酒馆做个简单登记,只需要你能慷慨的付出一点点的佣金——虽然这一点点也是不少的,但你的生意就有了保障,黑夜酒馆的保障,换句话说,也就是哥布林领主的保障。
现在这个世道,很少有像这个地方如此适合做生意的,有什么比安全又有保障的交易更能吸引人呢?就像生意人通常说的一句话“感谢哥布林领主,必须感谢”。
各种各样、匪夷所思的委托,趋之若鹜涌向这里,
所以啊,这里既是享受的天堂,一晚上轻而易举的可以花光你所有的积蓄,也是赚钱的福地,一晚上足够赚到你一辈子花不完的钱,前提你要有能力、要有胆量、要有运气,还有如果你能见到这些委托。
遗憾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人可以见到的,能不能见到,那得酒馆老板,金克罗说了算。
这位金克罗先生或者大人,可不是一般的人,在他的身上充满了与众不同的气息。
“黑夜酒馆的老板”,仅仅这个头衔,就会让任何人都知道,哥布林领主是多么看重、器重这位先生,“黑夜酒馆”是哥布林领主的监视着外面世界的一只眼睛、打探外面动静一只的耳朵,有谁会在自己眼睛中、耳朵里放置让人不舒服的砂子和杂物呢?
还有,请别忘记,酒馆可是日进斗金的地方,也是哥布林领主的一只重要的钱袋,当然不会有人把自己的如此珍贵的钱袋,交给一个不信任的朋友保管。
就这两条,足以让金克罗先生变得不一般。
对这么一位“如此不一般”的先生,人们见面时总是谨慎的、充满谦卑和尊重的称呼他“大人”、“金克罗大人”,就算有时嫉妒的欲火会瞬间压倒谨慎的心态,眼中也许会不自然的流露出一丝妒忌和不屑,但也会迅速的被微笑所掩饰,因为眼前的大人一贯看重尊严而且也是十分敏感的。
这种强烈的自尊,与他尊贵的姓氏绝对分不开的。
据说“金克罗”是流传古老而尊贵的姓氏,至少金克罗大人是这么说的。
这是让金克罗先生本人一直十分珍视的财富,相比起其他普通而没有历史的姓氏,这是多么令人感到自豪和骄傲的继承,也是多么值得反复回味的馈赠,“金克罗”天生就是尊贵,“金克罗”必须高人一等。
所以他有一句不常用的口头禅“我以金克罗的名字发誓”,这绝对是真挚的不能再真挚的誓言,自然的对于“大人”这一称谓,他本人确信是应该获得的而且必须如此,内心也十分受用。
但有件事情必须注意,越珍贵的东西往往也是最柔软和最容易破碎的,不能轻易触碰的,哪怕是一丝一毫的不恭敬、不尊重、不谦卑,都会被敏锐的觉察到,
当然,金克罗大人十分敏感的另外一些原因,也许—只是也许—还源自于自身与众不同的气息,关于这一部分只能私下的说说,绝对不能公开,甚至不能太大的声音说。
眼前的这位大人,是绝对的与众不同的“人”,咳,最少是与众不同的“半个人”,对,“半个人”你没听错。
仔细看看这位大人,他的右半张脸、右半边身子、还有右腿,在酒馆的烛光下,此时正散发出银白色的金属光芒,就好像正穿着古老的铠甲,不过是件只有半边的铠甲。
事实上这位可怜的大人,他的右边身子几乎都是由一些机械零件组成。
至于为什么这样?这可是金克罗大人不愿意说的秘密。
即使有十分亲密的人问起,也只是得到这样一句,似乎牛头不对马嘴的回答,“要知道活着真好”,除了这一句再没有其他的话。
但是,别担心,因为他有钱,而且有很多钱,所以身上这些填补遗憾的机械零件绝对是上等的货色。
那只虽有些突出,但可以伸缩又转动自如的右眼,闪着红色光芒—听说之所以闪着红光,那可是因为里面是由价值昂贵的红宝石切割而成,并且绝对的好用,即使在夜间,即使很远的地方,哪怕有只正在逃命狂奔的老鼠,也可以看的清清楚楚。
那只虽然只有三个指头的金属右臂和带着滚轮的右腿,也是质地精良的,用的是一般人想都不敢想的材料—昂贵的拉塔尔合金制成的,即坚固耐用,当然也不缺乏灵活,传闻在机械手臂、机械的腿里面隐藏着犀利的武器,只是谁也没有亲眼见过,是啊,有多少时候、多少事情需要这样的一位大人亲自动手呢?所以,只是传闻。
至于右边的耳朵么,金克罗大人倒是本着节俭的原则,随意的处置了一下,看上去就像某种杯子的盖子。
虽然少了一只眼睛,又失去了一只耳朵,但幸运的是,金克罗大人脸上的鼻子还是完好无损的,嘴巴也是完整的。
这就保证了他可以随时闻到,并能准确的分辨出不同的气息,生意的气息、钱的气息、敌人的气息、危险的气息……;可以利索的说出想说的话,讨价还价、命令还有对哥布林领主的赞美和祈求。
还有一点,这一点很重要,大人虽然只剩下的半边脸,但依然可以适时地展现出微笑,有什么比用微笑表达某种意愿更好的呢,又有什么比用微笑掩盖内心想法更加自然的呢,虽然有些僵硬,但应该说绝对不乏真诚,只是看上去有一点点,只是一点点的诡异。
也因为这一点,他的敌人、仇家以及那些嫉妒他的人,很不尊敬的给他一个外号“鬼脸金克罗”,当然这是很不能让人接受的,特别是这位体面的先生是不能接受的。
现在,这位与众不同的大人,穿着那件似乎永远不会改变的服饰,一件体面的珍贵的、从遥远的东方购进的丝绢长袍,胸前端正的绣着一个“金”字,此时正站在酒馆柜台内,啧啧赞叹的观赏着什么东西,不知是不是兴奋还是其他的原因,那只右眼中的红色更加明亮了。
“我说大人,你究竟要看到什么时候,真慢呀”兰斯有些不耐烦的嘟喃道。
第二章 赏金猎人
“难以置信!难以置信!”金克罗低着头,目不转睛的盯着柜台上两件物品,自言自语的说道。
“巴贝拉飞狐的毛皮”金克罗眯缝着左眼,拿起的一张皮毛,一张乌黑发亮的毛皮,那只可以分辨出质地的左手,从头到尾一遍又一遍的抚摸着,从手掌传来的感觉,让金克罗都有些陶醉和着迷。
“多么难得一见的上好成色,多好的手感,嗯,多好的手感,啧啧,顺滑的好似丝绸一般,不不不,应该像十八岁女人的秀发。罗德威尔山巴贝拉飞狐的毛皮,果然好,果然好。哦,有福气的艾尔夫人,有福气的女人,她一定会喜欢,爱不释手的喜欢。”
如果说看见巴贝拉飞狐的毛皮是赞叹,那金克罗大人拿起第二件物品简直是惊讶,激动的连说话声音都有些颤抖。
“老…天,瞧瞧你做了什么?你做到了,坎德犀牛的额珠,不会错的,我以金克罗的名字发誓,这就是坎德犀牛的额珠”金克罗用着只有三个指头的右手,小心翼翼的托起一颗圆润的、明亮的珠子,迎着烛光,观瞧着。
明显的金克罗大人那只红宝石眼睛,更红了,金克罗大人舔了舔嘴唇,有些激动的说道,“我亲爱的朋友,很多年前我曾经看过一颗,没想到今天还能看见第二颗,这简直太幸运了。我真的很好奇,你是如何从它脑袋上拿到这个神奇东西,这家伙就像小山丘一样的庞大,又像怨妇一样暴躁,被它杀死的猎人可是难以计数。快来看看,你应该看看,这个珠子有多么的与众不同。”
金克罗说完,缓缓的转动手指中托着的珠子,随着珠子转动着,烛光下,原本透明无色的珠子,竟然折射出不同的光彩,瞬间充满了周围,让幽暗的柜台都变得熠熠生辉。
“多漂亮的珠子,如果可以我真想留下她,可惜,可惜,黑夜酒馆的信用可不允许这样做,真应该向塔顿老爷多收点,他可是富得流油。”金克罗一边说道,一边依依不舍的放下手中的珠子,突然又想到了什么,坏笑着说道“我突然想起了这头可怜的家伙,没有了额珠,这辈子恐怕再也找不到心爱的姑娘了,这可是吸引姑娘们的信物”说罢,大笑起来。
金克罗兴奋的一口气说完这一堆话,似乎才有停下来的迹象,这位大人的性格这是如此,如果不让这位大人畅快的说完想说的话,估计真得会被活活的憋死他,
好在他面前的年轻的客人,兰斯,倒是表现出十足的善解人意。
虽然很感到无聊,但一直安静的坐着,虽然已经打了好几哈欠,但也没有冒失的打断话题,只是托着腮帮静的听着,耐心等着这一切的结束。
事实上这位客人一点也不关心摆放在柜台上的东西有多珍贵,也不关心谁会成为这些货物的主人,更不想去了解所谓的历史和故事,这些一点都不重要,令他能动心的只有一条,这些东西能换算成多少金币。
他是一名赏金猎人,优秀而纯粹的赏金猎人,简单的说只为钱而生的人。
“我亲爱的朋友,我不得不佩服你,很难说还有哪位赏金猎人,能比你更加优秀,最少在我这里懂行的金主们都点名要你接活,嘿嘿,我猜想,该有多少人会嫉妒你。”金克罗殷勤的说着,随手递过一杯香味四溢的酒。“我请客,我的朋友,你的到来总会让我愉悦,你赚到钱,当然我也就有钱可赚。请稍等,我去去就来”说罢,金克罗小心翼翼的捧起两件物品,转身走到后面的屏风。
金克罗口中“亲爱的朋友”,正是眼前这位年轻人,十七岁的兰斯•埃德。
不过,怎么看也难把他,与一名赏金猎人对上号,而且是一名优秀的赏金猎人。
十七岁的年轻人,一头乌黑的头发,只是看来头发的主人也很少用心打理,有点乱蓬蓬的,额头上大大咧咧的扎着一根褐色的发带,那是处理前额那些许久没有修剪、已然很长的额发最简单的方法,不过看上出还算精神。
虽说不上特别英俊,但黑色的眼睛,挺直的鼻梁,还有厚薄正好的嘴巴,配合着棱角分明脸庞,却也是足以吸引女人的注意。
一件黑色的无袖夹克,露出胳膊上健硕的肌肉,有点黝黑的但健康肤色,综合起来看起来,他更像一个旅行者,而不是传说中的猎人。
但,有一件东西,倒是能将他和赏金猎人的形象联系在一起那就是在他得身边靠着一柄剑,一柄的巨大的重剑,几乎和兰斯身高相差无几,手掌大小的宽度,不禁让人惊讶使用它的人,得有多大的臂力。
兰斯不紧不慢的端起那杯酒,一杯香味四溢的酒,哦,只要闻一闻酒杯中偶然溢出的酒香,你就知道,这杯酒一定是有年头的好酒。确实,这杯酒就是黑夜酒馆的一等一的好酒,当然也有一个不错的名字——“夜火”,细细的品尝你会感觉到那种无法名状,火一般的畅快。
但眼前这位,似乎一点都不珍惜,如此难得的美酒,抬手,仰脖,整杯倒在了嘴里,“咕嘟”一声咽下,甚至没有在停留分秒,便消失在肚里无影无踪,就仿佛喝的只是一杯解渴的白水,弄的背后眼馋看着的酒客,不住拍着大腿懊悔不已。
没一会,金克罗便从后面的围屏走了回来,手里的物品已经变成了一个袋子,一个沉甸甸的袋子。
看着兰斯面前已然空空的酒杯,金克罗摇着头,咂着嘴说道,“啧啧,我说,兰斯,你能不能也学会像绅士一样细细的品味呢?每次看你喝酒都会让人觉得伤心,你简直就是一匹渴了三天野马,闯进了我的酒馆。我真为我的美酒感觉到可怜,如果你再这样,我一定会收你双倍的价钱。”
面对酒的主人的责难,兰斯挠着头憨笑着,说道“你的酒的确不错,既美味又解渴。”
大口喝酒才能让他觉得畅快和满足,至于美酒或者其他什么酒,反而变得不太重要。
“解渴?谢谢夸奖,我真不知道应该高兴还是悲哀,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野马解渴时,一杯酒可不够的,给你解渴的酒,还有你的酬劳,500金币。”
第二杯美酒出现在兰斯的面前,与前面的美酒一样的香味、一样的分量,外加一个鼓鼓的袋子。
没有比看到自己的劳动转化成实实在在的现钱,更令人舒服的了,特别这又是你玩命的劳动。
兰斯拿起袋子,既没有清点,甚至没有打开,只是随手掂了掂,舒心的说道,“哎呀~不错,又可以舒舒服服的休息几天咯”。
“几天?我亲爱的朋友,我没有听错吧,那可是整整500金币,足够十个人舒舒服服生活一年的金币”金克罗努力纠正着面前的朋友有些不正确的计算方法。
“一年?那对于我来说可有些漫长了,我的大人”兰斯向后挪了挪身子,让整个人舒服的靠在椅背上,仰着脸看着吊灯上跳动的烛火,像在思索又像在回忆。
板着手指头,兰斯说道“你是知道的,武器、甲胄、弹药、药品、马匹、修理等等,哪一样不贵的吓死人,花钱的地方太多了。还有我的大人,赏金猎人的命可不能用年计算的。干我们这行的人都说‘我们的寿命只有两天,今天和明天’。所以我们生活很简单,今天玩命的挣钱,明天拼命的花钱,这就是全部。这样最少能让你觉得还活着的价值。最主要的,我的大人,活着把钱花掉总比死了花不了钱好的多,不是吗?”说完呵呵一乐,端起酒杯一昂脖子,第二杯美酒又是囫囵下肚。
刚满十七岁的兰斯,平静的说着这一切,就像已经看透了自己人生的垂暮老人。
“啧啧,得啦,兰斯,我认识你三年了,第一次见你,你是这么说,现在,你还完好无损的站在我的面前还这么说,我觉得你的命会比我还长,甚至比拉尔山的柯尔山龟还要长,谦逊的先生”金克罗显然不赞同兰斯的说法,晃动着脑袋不以为然的说道。
“柯尔山龟?”兰斯听到这个比喻,心里突然觉得很滑稽,也很可笑。
对于柯尔山龟兰斯可是有着深刻的印象,成为赏金猎人的处女作就是猎杀一只这种可怜的山龟。
这可是一个奇怪的动物,巨大的身躯、凶恶的长相,但实际上却是一个温顺,而且出奇的胆小的动物,一点风吹草动都会吓得缩进厚厚的壳内,它的寿命天生很长,据说可以活上六七百年。
但实际上这些可怜的龟很少活到这么大的,问题就出在那个原本可以保护它的壳上,它自以为安全的壳,在人们眼中可是珍贵而稀有的药材,所以自然成为争相捕杀的对象。
原本长寿的龟,其实并不长寿。
在这个世界,如果你的身上有一点令人着迷的东西,那么恭喜你,你随时可能成为被捕猎的对象。
虽然比喻并不恰当,但兰斯并没有任何想去纠正金克罗的想法,有些事真的无需太认真。
“我的大人,你的比喻还真特别和恰当,来,为了和柯尔山龟一样长寿,我们喝一杯”。兰斯友善的举了举酒杯说道,原本干涸的酒杯第三次变得满满当当。
该喝的酒已经喝完,话也聊得差不多,最主要的,该拿的钱也已经拿到,是时候告别了。
喝酒聊天的时间虽然很短暂,但还是很令人觉得舒畅,兰斯站起身,朝着金克罗摇了摇手中装满金币的袋子,乐呵呵的说道“谢了,大人,当然更谢谢你的美酒。哦,对了,还有这把剑您帮忙修一下”说着一只手把身旁的巨剑扔了过去。
旁边壮硕的活计一把抱住巨剑,只是冲击力加上重量,让他结结实实的来了个屁股蹲。
看着一把巨剑在兰斯的手里就像一根树枝,金克罗摇头说道“兰斯,单论力气,你就是是个怪物。”
兰斯笑了,被怪物称为怪物,这还真有意思。
“等等,兰斯,等等,我的朋友”眼见兰斯要离开,金克罗急忙叫住了他,“不知道我上次和你说的事情,你考虑的怎么样了?”可以看得出,金克罗满脸期待,等待着答案。
“……”迷茫的眼神,迷茫的表情,迷茫的兰斯,挠了挠乱蓬蓬的黑发,思考了好一会也没在记忆中找到那件值得考虑的事情,木讷的憋出三个字,“什么事?”。
“你……忘了?”失望写满了金克罗大人那半张脸上,“加入哥布林大人的亲卫队,我的先生,我等了你一个星期,你答应我会考虑的”
金克罗略带不满的提示,让兰斯想起了一周前的一番谈话,那天这位大人啰啰嗦嗦的说了一些事情,话语中隐隐约约,似乎谈到了哥布林的领地内,有着什么事情发生,但是究竟是什么?又会发生什么?金克罗没说,兰斯也没有问。只知道,那位领主正四处找寻着可以用的帮手。
“加入哥布林卫队”这件事情,当然很多人梦寐以求的事情。加入卫队便从一般的领地庶民一跃成为领地武士,这一改变可是,千金难求的,还有卫队稳定、可观的报酬,以及未来不可预知的机会,无一不充满了诱惑。
“啊,啊,想起来了,对,这件事啊。”兰斯说道,其实他什么也没记住,这件本是很诱人的工作,似乎一点都提不起他的兴趣,不过,装模作样的感谢还是必须的,特别面前又是敏感的金克罗大人“真是谢谢您的好意,大人,不过我一个人懒散惯了,卫队的那些条条框框的我可受不了。”
这一半是他的真心话,而另一半隐情则没有说出口。
他内心其实极度讨厌这些的打着所谓保护领地或者属民为名号的“武士”或者“卫队”,其实这些私人武装,不过是一群彻头彻尾只知道满足自己私欲、只敢欺负弱者的人,比强盗也好不了哪去。
这些年他见得太多了。
“算了,算了,别假惺惺的了,哎,有多少人为这样的事情争的头破血流,不知道珍惜机会的笨蛋。”金克罗无可奈何的摆了摆手,这就算告别或者送客了,接着低下头有沉浸在那本厚厚的账本,不过,他突然想起什么的,又抬头压低声音说道“兰斯,这段时间,领地里有些不太平,你可要小心。”
“哦?谢谢提醒,我会注意的,不过我觉得又有谁敢在伟大的哥布林领主和您的眼皮底下找麻烦呢,我们都觉得很安全”
好一句恰到好处的马屁。
“嗨,妮娜、贝蒂、卡洛琳这是给你们的。”
一枚枚金币,从兰斯的手中划出美妙的弧线,准确的落在她们端着的托盘里。
“多谢,我的心肝。”
“兰斯,爱死你了,啵”
“常来啊,宝贝。”
妩媚的讨好,飞来的媚眼,夹杂着飞吻的啵啵声
“……”
这是兰斯的离开酒馆前习惯的做法,似乎成为了固定的告别仪式。
每次离开酒馆,兰斯总是毫不吝啬的打赏,这些为了活着而忙碌的酒馆女人。
谁都不容易。兰斯觉得。
在这些女人的眼中兰斯是个好人,这里少有的好人,甚至是可以信赖一辈子都好人。
慢悠悠的,走到门口,正准备出去,酒馆那扇榆木雕刻的门却推开了,不过用撞开了可能比较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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