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文章中,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关于《《剑为媒》——乞儿当道》相关知识。本篇中小编将再为您讲解标题《桃花仙客》——何之舟。
第一章 失忆的刀客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天已黑,雨水滴滴落下,黑云遮蔽天空,连月亮都见不得,空气中夹杂着沉闷而又清爽的味道,有落叶的味道,还有淡淡的幽香。
小凌嗅着那幽香,望着窗外的落雨,手掌依旧紧握着那柄刀,那是一柄东瀛刀。
“你猜今晚还会有人来吗?”一个甜美的声音传来,声音中还带着点暖人的笑意。
小凌回头看了眼那女子,她叫烟水天,他说:“不知道。”
“你就没什么话想和我聊聊的吗?”烟水天望着他,眸中带笑的道:“其实你一定很好奇,我们为什么要守着这柄木剑不让别人偷走,也一定很好奇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要偷那柄剑,对也不对?”
小凌道:“我也很好奇,既然明知那么多人会偷,我们为什么还要把那柄剑放在那里挂着,而不是藏起来。”
这厅堂的正上方悬挂着一柄剑,那是一柄木剑,木质粗糙,仿佛已经历了多年的拼杀。木剑的剑尖猩黑,那是血迹。
“但你更应该知道你不该好奇。”她声音顿了顿,又道:“因为连我也不能好奇。”
小凌依旧在看着门外的落雨,这无根之水在落地以后也就有根了,那么人呢,他曾经也是那无根之水,现在却不是了,他的根就在这里,在这庭院之中,也在这女人之下。
一个月前的他在街头乞讨,那时的他甚至已经奄奄一息,他不记得从前的事,也不知自己是谁,但他知道自己是个佞人。他的身上仅存的也只剩下那半条命,破烂的衣服,和那柄东瀛刀。刀上刻着汉字——凌。
所以他叫小凌。
他的身上有伤,况且饥饿也已经蚕食了他一半的生命,污泥粘在他身上,那臭味竟也让他产生了些食欲。
生命本就是肮脏和糜烂的,又何必嫌弃那污泥。
他已抓起了那污泥,可这时候他的眼前竟出现了一个包子,他的双眼虽早已饿的模糊,但鼻子却没有,那并不是幻觉。
包子上像是有只手来抓他,但他却已迫不及待的抓向那包子。
相比于泥土,鲜美的食物总是更吸引人的东西。它有时是可以救人的,但一个包子是不能满足一个饿了几天的人的食欲的。不仅如此,它更可以激起人的食欲。
那食欲是人的本能,也是人性贪婪的写照,而坏人却更会利用人性的贪婪。
他抬头,就看见了那人。
那是个女人,美丽的女人,若是在别的男人看来,恐怕她的吸引力,比此时包子对小凌的吸引力还有过之。
那女人的身后还跟着两个随从,但他却只盯着她一人。
那是个能唤起人另一种原始欲望的女孩子,可他现在却没有一点的兴趣。没有那个包子,他恐怕已经睁不开眼睛。
“那柄刀不错,要是拿去当掉至少够你吃半个月的包子了,说不定还有钱买药治你身上的伤口。”女子一袭白裙,脸上荡出一丝笑意。
他是能说汉语的,可他此时却早已没力气说话,他只能呆呆的望着那女子。
“看样子是个刀客,我懂的,刀客一向以自己的刀为贵。刀在人在是么?”那女子又笑盈盈的道。
他依旧没有说话。
“好吧,看你的样子就知道你快要死了,不过碰到我算你走运。现在我只说一遍,你若是答应了就跟着我走。你听好了,聚音楼招募天下英雄,以剑客刀客为主,三餐管饱,有吃有住。但要永生效力于聚音楼。如何?”
女子果真只说了一遍,说完之后竟看也不看他一眼,认准了一个方向,一步一摇,婀娜多姿的走了。
他已顾不得什么,生命的奥义也许就在这里。他拼起了身体中的最后一点力量,连滚带爬的跟在那女人的身后,也不知走了多久,穿过多少街巷,他才被领到一处庭院里,那女子的地位貌似很高,只说了几句,便有下人送上了一桌子的酒菜。
“我叫烟水天,从今以后我便是你的主人,你就跟着我好了。”
从那以后,小凌就跟在了她的身后,而跟在烟水天身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小凌就已在这聚音楼中脱颖而出。而烟水天对他的态度也是愈来愈缓和了起来。
这只因为他的刀很快,他已忘记了过去,自然也就忘记了刀法。但他的身体却并没有忘记,他拔刀的速度更是惊人,那一闪而过的刀光,就足以杀人!
连烟水天都觉得是捡了个宝贝。
而这次楼主所下的任务,就是让烟水天派人看守这柄木剑,以防被贼人所盗。
那么一柄木剑,真的会有人偷么?
那么它的价值又是什么?
窗外的雨水仿佛更急骤了些,如利箭,破坏了原本存留在这儿的一点寂寞,甚至连这淡雅的空气都生出有些不一样的味道。
小凌眉头微微皱起,食指缓缓伸出窗外,雨水淡红,隐隐透着股腥味。
是血,天上竟然降下血雨。
烟水天的嘴唇渐渐勾起,她道:“怎么了?”
“有人。”小凌道。
“什么人?”烟水天好奇的问。
“不知道……但一定是偷剑的人。”他目光突又变得深邃起来,嘴里喃喃道:“竟真有来偷剑的……”
烟水天笑道:“这么明目张胆,哪里是偷,分明是抢。”
她话还未说完,门外就传出了一道沙哑的声音:“明知道会有人抢,就只有两个人来把守,是否太可笑了些。”
“也许有很多人,只是你没看见。”烟水天悠然道。
“很多人?尸体算人吗?”
话音未落,只听“彭彭”的几声,从屋外突然掉下来几具尸体。尸体皆是一身黑衣,那是聚音楼的侍卫。
血水透着腥味弥漫在空气中,又被这天上的雨冲淡。
也许雨水本就是用来洗刷这些罪孽的。清澈的雨更能安息逝者的灵魂。但这罪孽的缔造者却依然在。
他在,他突然就出现在这门外。
那是个佝偻的老者,他浑身上下已被这雨水淋透,身体也似弱不禁风。但任凭这雨水的敲打,他竟纹丝不动。
烟水天有些胆怯的后退了几步,冷冷道:“你是谁,竟敢来聚音楼抢东西。”
她一边说着,一边又偷偷看向了小凌。
小凌就像是她养的一条狗,一条聪明的狗,狗不仅会护主,更明白主人的意思。他已走了过来,挡在了烟水天的身前。他的手上依然握着那柄刀。
烟水天呢?她又温柔的笑了。
那佝偻老者并没有回答她的话,而是像一个木桩子般立在那里,在风雨中屹立。
难道他是在证明他的实力?
或者仅仅是在虚张声势。
他的身边还躺着十来具尸体。他低垂的眉眼更显得有些渗人。此情此景若是一般人看见恐怕早就被吓的动弹不得。但这里的两个人却好像都不是那所谓的一般人。
特别是小凌,当他拿着那把刀的时候,就像是握着全世界。这把刀的意义也就在于此。
他已不在乎自己的生命,但他却不能不在乎那把刀。因为他最怕的就是孤独。
现在,刀在手上,他的目光也如野狼般无情。
烟水天躲在他的身后,她白生生的小手轻轻抓住他的手臂,有些担忧的道:“你能打赢他吗?”
小凌只觉得手臂一颤,道:“能。”
“那你可千万要小心。”烟水天轻轻道。
小凌像是忽然收到了一些力量,连握着刀的手都又抓紧了些。
握紧了刀,就该杀人了!他“蹭”的窜向门口,直指那老人。
而那老人也睁开了眼睛,但他却并没有出招,反而是脚踩七星步,身体如一只飞燕,往后方轻盈的避了开来。他不仅避开了小凌出招的机会,同时还在一瞬间射出几点怜星刺。
只见寒光连闪,这次却换的小凌不得不躲,可是他这一躲,身形又停顿了下来。
那老人却在这时向着庭院外飞身而走。
他枯瘦的样子加上他轻盈的步伐简直就像是一只蝙蝠!
这只蝙蝠的确够敏捷,也足够快,快的甚至连小凌都不敢保证能精准的出刀然后伤到他!
烟水天也在这一瞬间认出了他,她娇叱一声:“原来他是飞蝙蝠柴翼,小凌,快去杀了他!”
小凌闻言,身形一闪,已追着他的方向掠了出去。
第二章 一柄桃木剑
黑夜如墨,柴翼就如同这墨汁,他飞向屋顶,只一瞬间便融入了无边的黑夜之中。但小凌却像是锁定了猎物的野狼,紧紧追捕着。
只因主人的一句命令,小凌就一定要杀了他!
与此同时,小屋内却只剩下了烟水天一人。几名侍卫匆匆赶来,询问了一下情况。他们曾经都是江湖中小有名声的侠客,如今却都被收纳在了聚音楼中。
“主人,他们全是被暗器杀死,大都是怜星刺,也有少量的银针。基本全是一击毙命。对方应该是一名一流高手。”说话的侍卫叫做李腿,曾经在江湖中外号叫“天上走”。也是个轻功极其高超的侠客。
“还用你说?”烟水天不屑道。
她撑起雨伞弯下腰检查了一下尸体,似乎发现了点端倪,对着李腿道:“你们几个留下来,其他人把尸体处理掉。”
她吩咐完回到屋子内,取下了悬挂在墙上的那柄桃木剑,她青葱的手指抚摸着剑身,温柔的就像是在抚摸自己的丈夫,嘴里喃喃道:“这么多人都来争,你的主人怕也快坐不住了。”
她轻轻将木剑收入剑鞘,忽心中一寒,突地又拔出木剑,只见这桃木剑虽长度色泽不变,但剑身光滑且已全无血迹,显然已经被人李代桃僵,移花接木了。
她猛然向头顶望去,却无半点人影。
烟水天一惊,冲出屋外叱道:“应该还没走远!快去追!”
其他侍卫皆已离开,唯独李腿却留了下来。
烟水天眉头微蹙,道:“你难道没听见我说话吗?”
李腿道:“他应该还在屋子里。”
烟水天没有说话,李腿接着道:“主人你一直在屋子里,只出来一次检查了下尸体,但是我们都守在门外,并没有人进来。”
“没错。”烟水天微笑道。
“所以那个小偷应该是从其他地方进来的。”李腿道。
“其他地方?譬如?”烟水天道。
“譬如屋顶。”李腿道:“他趁着你出来时,将木剑调包,但这短时间内却根本无法毫无声息的从屋顶逃走。”
“所以。”烟水天像是来了一点兴趣,眼睛也睁大了些。
“所以小偷一定还藏在屋子里。”李腿声音渐冷。
他已走进了屋内,这是小凌的房间,而他只不过是烟水天的贴身护卫罢了,所以这里也不过是最简单不过的房间。
这里只有一个衣柜,一铺床榻,一张茶桌,以及几把椅子。
他进来的时候,椅子上已经坐着个人。
那竟是个青年人,他皮肤白暂,眉毛清秀,本也是长着个英俊的面孔,却唯独这眼神却灰溜溜的,贼里贼气,隐隐透着股妖异的气息。
烟水天也进来了,她仔细看去,竟发现这人与那飞蝙蝠柴翼有着三分相似。
青年人手上正握着那柄木剑,他嘿嘿冷笑道:“就凭你们两个,就是找到了我又能怎样?”
李腿却二话不说,“沧浪”一声已拔出铁剑刺向这青年人。
李腿是个成名多年的侠客,剑法虽还不是武林顶端,但也绝对成熟。再加上他以轻功著称,就是面对一流的武林高手都游刃有余。
但他这一剑却刺了空,对面那青年人双腿向下一趟呈倒蝴蝶状躲避开来。
李腿心里暗暗吃惊,至少这人武功不比他差,他又赶紧挥舞着剑身,使出了压箱底的功夫。
但这青年人的轻功却极为了得,他身法佝偻如鼠状,或仰躺,或跳跃,或呈攀爬状,却总是避开了他的剑法,甚至还步步紧逼,让李腿手忙脚乱了起来。
他心中愈发没底,暗想既然他们都擅长轻功,他也用身法来躲避他的攻势,再找出他的破绽。
他心里想着,也就不硬拼剑术,反而也以轻功身法上蹿下跳,放慢了攻势。
李腿外号叫“天上走”只是现在在屋子里,他这飞檐走壁的功夫反而被限制住了。他却不知道。这青年人却唤做“地行鼠”柴良,他乃是“飞蝙蝠”柴翼的亲孙子。跟他爷爷一样,一身的腿上功夫,自出道以来犯下无数大案!
烟水天早就认出了他,她调笑道:“好个臭老鼠,烂老鼠,偷东西都偷到姑奶奶这儿了,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
那青年却毫不生气,他一边应对着柴良,一边嘿嘿笑着道:“我这臭老鼠烂老鼠不仅会偷东西,还会偷人儿哩,特别是像姑娘这样国色天香的美人儿。”
李腿见他面对自己的攻势竟然还有功夫说话,好像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一般,心中愈发恼怒。手上也更急了些。
烟水天见自己的嘲笑对他毫无影响,反而还被他调笑了一番,有些恼怒,骂道:“就你这丑八怪也配,我宁可死都不会让你这臭老鼠碰一下,你跟你爷爷一样都是臭老鼠,烂老鼠,你爷爷是天上的臭老鼠,你是地上的烂老鼠。我是倒了八辈子霉才捅了你们这个老鼠窝。”
烟水天看柴良听了果然神色有些不对,俏脸上也是浮现几丝得意之色,她继续骂道:“你爹爹怎么没来,一定是偷东西被抓成了死老鼠,不过你也别担心,马上你也可以去陪他了。”
柴良嘿嘿道:“我陪他之前,你也得陪我才行,有这么个美人儿陪我,死了也安心了。”
说着,他突的发起攻势,他横沟倒卧一爪掏向李腿的喉咙,李腿为躲避,只得横剑相挡同时与其拉开距离。
然而柴良却在这时飞身甩出几点怜星刺。
只见寒光闪烁,暗器已插入李腿的咽喉。
烟水天心里一惊,她想跑,此时却已来不及。她瞬间便被柴良点了穴道。
柴良上下打量着烟水天,慢慢持着那偷来的桃木剑抬起烟水天骄傲的下巴,嘿嘿笑道:“美人儿,我说了,你会陪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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