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零一昼》:我有一剑

发表时间:2019-05-08 18:36:38 作者:龙虫凤鸡 来源:qidian.com 浏览:

在上一篇文章中,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关于《《在这小小的峡谷》: 车祸》相关知识。本篇中小编将再为您讲解标题《一千零一昼》:我有一剑。

我有一剑

从阿金记事起,他便有一把剑了。

据说当年奶奶在河岸边见到他时,阿金奄奄一息地趴在芦苇丛里,几个月大的婴孩却牢牢地抱住一把铁剑。奶奶瞧着有些神异,如今天下举目四望皆是神人,这孩子不会也是个神仙转世吧。

于是靠捡垃圾为生的老妇人一生孤寡,硬是咬咬牙把这可怜弃婴给拉扯大了。因为有剑在侧,给这孩子取名叫阿金。本想蹭蹭这仙气,好让死后可得庇佑,没想到事与愿违,日子一天天过去,阿金一天天长大,也不过是个毛头小子,上房揭瓦,偷鸡摸狗,和其他普通孩子没什么两样。而那把铁剑也逐渐生锈,钝不可切物,整日挂在阿金腰间响个叮当。

奶奶本就是憋着一口气苟活在世上,想盼着阿金能为她苦难贫困的人生点上一道金光,却不料命运最后给她开的仍然是个玩笑。终于在一个清晨,失足于垃圾堆上,一命呜呼。

奶奶走后,阿金沉默了好长一段时间,他知道这个女人为他付出了多少,又寄予了多大的希望,但很抱歉,他真的只是一个普通人。或许在从前的和平年代,普通人并不意味着什么,勤勤恳恳忠于职守,依然能讨得一家三口合家欢乐的结局。可自从数年前一组神秘元素的出现,整个世界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好像人类被插上了一双翅膀,推向未知的宇宙。一夜之间,有人可言出法随,亦有人可呼风唤雨,剩下的普通人便成了留在原地的蝼蚁。

想到这,阿金提起那柄锈迹斑斑的铁剑,剑是真的,上面的铁锈也是,一剑下去连木头都难入三分。

阿金喝醉了,醉倒在了埋下奶奶的土堆前。他做了一个梦,在梦里他是人人敬仰的英雄,那把锈剑也锈迹不在,寒光利刃,一剑可搬山倒海摧城拔寨,什么妖魔鬼怪都难逃一死。哪怕醉得不省人事,阿金的脸上也泛起了得意的笑。这一个少年郎,也只有一场英雄梦了。

“阿金,阿金,你醒醒。”

阿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一个俏丽的芳龄少女站在他身前,捂着鼻子,皱着眉头唤他。

阿金连忙撑起身子,拍了拍碎叶泥土,挠头问道:“秀秀,怎么了?”

眼前这婷婷玉立的姑娘是方圆十里内最娇丽的花,明媚又清澈,乡土养育着小麦色的皮肤,一头直发如瀑布一般垂下,站在那儿便自成一派风景。

秀秀是来告别的,山谷里的野蔷薇虽坚强生长,独立清醒,但太过美丽只会招来觊觎,被人采摘。她得服从命运的安排,去嫁给高楼大厦,安稳栽种在花瓶里。

多么俗套又现实的剧情啊,远嫁他方的青梅竹马,一无是处的懵懂少年,阿金和所有十七八岁年纪的男孩一样,看了看女孩长长的睫毛,握了握手上孤零零的剑。

“我陪你去吧。”

于是阿金走出了生他养他的这片土地,就带着一把锈剑,便随着女孩踏入了张着血盆大口的钢铁都市。

迎娶女孩的男人是个进化者,这点阿金是知道的。但当他站在一栋高达七十层的现代大厦并得知秀秀将成为这个庞然大物的老板娘时,他还是下意识地挠了挠脑袋,不甘心地啐了一口。

男人给他安排了一个工作岗位,待在公司楼下当个保安。按阿金的话说,就是村门口的王大爷,守在门前呛两杆烟晃晃悠悠就是一周。

至于秀秀,他很少再看见她,哪怕是碰见也只是匆匆一面。阿金失去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女人,他觉得有些伤心,但城市里的酒却怎么也喝不醉。有些时候他会想念那片淳朴又狡诈的穷乡僻壤,每当这时他抬起头来想瞧瞧星星,却被雾霾给遮住了眼睛。

时间在起重机的轰鸣声中飞逝,阿金也逐渐被这座城市所同化,终日坐在值班室里,看着街上形形色色来来往往的人。或许这就是他的一生,普普通通的,如同微草一般的一生。

可终于有一天,时代的年轮无情地碾下,蒙尘的剑客被拭去了污秽,一切锐利又明亮的光都倾透而出。是福是祸,谁也说不上来。

这一天到来时,天气多云,既无风雨也无晴,阿金懒散地躺在背椅上,悠哉地看着电视里的综艺节目。只感觉地面一阵颤动,眼看着街道上的行人开始狂奔,公司里的人也拼了命地往外跑。

阿金慌张地站起身子,叫住一个往外跑的员工,问道:“这是怎么了,大家在跑什么啊?”

被叫住的人气喘吁吁地回答他:“赶紧跑啊,有个极端危险的进化者入侵城市了。”这话音未落,人已经跑没影了。

阿金听后大惊失色,拿起剑向人潮跑去。极端危险是针对进化者设立的级别,既代指他的能力具有极高的强度,甚至可以危及人类社会,更可怕的在于他同时也存在对社会对人类的极端思想。简而言之,就是一个随时可能爆炸的自走核弹。

这样的人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阿金跟着人群向前涌动着,才发现有一团黑影就笼罩在不远处的写字楼上。一个看不清面目的男子稳稳地立在避雷针上,俯视着街上四处逃窜的人们。

“那,那是李烨先生,他来救我们了!”

四周的人群随着一道身影的出现开始骚动,只见从天际线飞来一个神武非凡的男子,手里提着一把重剑,昂首悬在空中。

来者正是秀秀的丈夫,这座城市的守护者,被称为力量最高峰的巨匠李烨。阿金仰望着空中的男人,又转过头看了看那团黑影,一场大战似乎一触即发。就在这时,他突然发现了一件令他惊慌失措的事情。

就在那团黑影的笼罩下,秀秀好像一动不动地躺在里面,生死不明。

李烨怒目而视:“张牧,你闯入城市,又掠走我的妻妾是什么意思?你这是想向我宣战?”

原来那个极端危险的进化者便是被联名通缉多年的怪墨张牧,初次出现就屠尽一城数百万人,引起轩然大波,却在两大神人的追杀下消失于荒野。

“当年你砍我的那一剑,我可没忘啊李烨。如今我基因勘破,轮到你受死的时候到了。”张牧狞笑着说道。

原来这个张牧是来找李烨寻仇的,这敢情好,阿金倒恨不得他俩斗个你死我活。只是,秀秀怎么办,阿金瞳孔骤缩,咬咬牙开始向写字楼跑去。

阿金知道李烨是不会在意秀秀生死的,对于他来说秀秀不过是一个讨趣的玩物。可自己不能眼睁睁地看着秀秀就这样死去,必须去救她。

阿金绕过损坏的电梯,大步攀跑在楼梯上,他的腿有些哆嗦,汗一滴一滴地打在脸上,喃喃自语给自己加油鼓劲。锈剑被当作拐杖一样强撑在地面,一步两步,似乎在奔向死亡,又不肯投降。

才上天台,阿金一眼就看见被随意丢弃在一旁的秀秀,他小心翼翼地侧头探去,张牧和李烨仍在紧张地对峙着。于是他行动了,不敢有片刻耽搁,他只想快些救下这个女孩。

时间在此刻似乎变得粘稠,这短短的距离像过了几个世纪,阿金莫名想起了那个初夏,奶奶尚在,秀秀未嫁,他在正午时偷偷抱走了一个西瓜,不理会身后的臭骂,欢快地跑向溪边,炫耀地掏出西瓜最中心的那抹鲜红,凑上前去喂给秀秀。女孩眨巴眨巴眼睛,阳光下长长的睫毛颤得动心,阿金说要给她吃一辈子的西瓜。

当阿金回过神来时,他已经倒在血泊中了,张牧玩味地看着他,似笑非笑。

“李烨,这男的可比你血性多了。别墨迹了,我捉你小妾就是为了引你出手,来领死吧。”

张牧伸手一挥,满天乌云压顶,天色变换如有神威。李烨果然对秀秀浑然不顾,举起重剑,猛然向前斩去,此意一往无前,有力拔山河之气。

阿金躺在地上,任由流血不止,只感觉身体好像不属于自己了。他扭头看向秀秀,想张嘴唤她,却没有半点力气。

战局愈演愈烈,情况却不容小觑,李烨的重剑虽势不可挡,可难斩断云彩笔墨,一层层地纠缠稠密,颓势已显。

街上的行人也放弃了逃跑,绝望地看着遮天蔽日的黑云。人在城在,若李烨败走,那么他们再怎么逃也注定难逃一死。

高手对阵,胜败总在一瞬之间,就在刹那间,局势已定。李烨一退再退,手中的重剑也摇摇晃晃,他擦了擦嘴角的血迹,一心死战到底。而张牧歪了歪脑袋,打了个哈欠,显然已对昔日的敌人不抱兴趣,招手一挥,无数墨色垒成一座千佛山,只待一山压下,一切都将烟消云散。

分分合合的男男女女,藏在钢筋铁骨下的心愿梦想,所有上演在这座城市里的故事,都将不复存在了。

秀秀终于醒了过来,困难地睁开眼睛,与阿金四目相对相顾无言。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阿金的锈剑浸在鲜血里一点点地褪去了斑斑锈迹,露出熠熠光辉。阿金忽然明白了,原来自己不是一个剑客,而是一块砺剑石。他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唤醒这把剑而存在的,只有通过他,这把剑才能再现人间。此时此刻,也只有这把剑,也只有阿金,才能拯救这一片天地人间了。

秀秀虚弱地望着血泊中的阿金,似乎看出了他的意图,流着泪摇摇头。阿金笑了笑,用仅存的力气将剑亲手插入自己的心口。

他说,奶奶,我现在算是英雄了吧。

鲜血喷涌而出,铁剑飞驰而起,这一剑,是来自少年阿金的一剑,是生平第一剑,也是最后一剑。这一剑利落干脆地劈开墨山,轻而易举地取走项上人头,潇洒自在好不快活。

记得在早些年间,小学课堂上,老师问大家的理想是什么,阿金兴致冲冲地举起手来,晃荡手中的铁剑,大声说道他得成为拯救苍生的英雄。

小小的脸上稚嫩的鼻梁,写满了豪气。

阿金啊,

这一剑,他终究还是递给天下人了。

荒芜世界

(一)

嘶……嘶……

身后传来奇怪的声响,很微弱,像有人在尽力消除自己的脚步声。我突然回头,那声音停了。

我继续往前走,猛地闪进灌木丛,再侧身一滚,躲进右前方的岩块后。

哒哒哒。弹壳击在岩块上,几秒前滚过的灌木丛扑簌簌地响。机枪声是从左前方的沙枣树那传来的。我从背包中摸出手雷甩了过去,但没拉引信。

一个人影仓皇跳出沙枣树的阴影。枪栓咔哒一响,不远处一抹鲜红洒进昏黄的天色中,那黑影软绵绵地倒下了。四下静寂。也许过了十多秒,也许是一分钟,我起身走向沙枣树。

那不过是个手雷的空壳,里面填了铅,手感和真的手雷差不多。我不记得用它诈过多少人。

黑影倒下的地方已经长出一株矮的仙人掌,方才涌出来的血把沙土染黑了。地上散着一些金币,但并没有很多。果然是个新来的,我一块一块拾起金币,不自觉哼起了小曲。

(二)

老吴的地洞里依旧空无一人,只是破凳子歪向一边,床板被掀了个底朝天,比我昨天来时更加狼藉。我已经五天没见过他,这时才确信他已经在什么地方变成了仙人掌。

在这恶人岛上,人死了会变成仙人掌。老吴是,应该说曾是,这岛上唯一能陪我说话的人。但老吴的交谈对象不只是我,他卖东西,从刀剑飞镖到枪支炸药,收且只收金币。这岛上,只有死人身上能弄到金币。

在这里是不可能搞到军火了,再呆下去说不定还会撞上什么难缠的家伙。我把手枪别回腰间,提起来复枪,潜入夜色里。

(三)

我往从布袋里摸出一颗椰枣,百无聊赖地嚼起来。

堵住地洞入口的巨石裂了一丝缝,月光从缝里渗进来。我拾了块石头,就着惨白的月光,在土壁上刻下一条线。其实刻不刻有什么关系呢?那壁上大半都被短小的横线占据,最初的那些细密工整,刻痕已经开始变浅,往后的越来越随便,像鸡爪在地上胡乱刨出的痕迹。

很久没有数过有多少条线了。来这岛上一年还是两年,似乎也没有分别。

上岛之前的事,我一点也想不起来。听老吴说(我为此花了不少金币),来恶人岛的都是犯过事的人,岛外的世界容不下,便消除了这些人的记忆,送到岛上来。日复一日,目之所及皆是荒漠,我从没见过它的边界。也许恶人岛只不过是老吴的一个说法,用来将我们和岛外的世界区别开来。

没了老吴,就断了信息来源,但眼下最紧要的是上哪才能搞到武器。恶人岛上没有生存法则可循,唯一的铁律就是任何人都不可信。刚上岛时我一无所有,倒是很擅长隐匿,可能从前是个惯偷吧。那段时间我一心保命,四处躲藏,窥见了不少事情。

看上去是悍匪的人最容易出局,这些人仗着体格强健,喜欢冲在前面,往往被身在暗处的人夺了命。口口声声说要结盟的人之中,必有一个会先行叛变,看上去越坚固的联盟,分崩离析的速度也越快。岛上女人不多,我见过的几个,不是在情酣意浓时让别人变了仙人掌,就是自己丧了命。

就连老吴也不可信。我不过是在连续观察他一个月之后,发现他既没有杀过和他交易的人,也没有被杀罢了。

我摸向墙根边微微凸起的泥地,从那挖出弹盒。手指依次抚过弹头,约莫剩五十发,省点用还能撑两天。

(四)

在荒原上游荡半日,我四处搜寻那些新长出来的仙人掌,指望着在附近找到猎杀者遗落的战利品。之前运气好的时候,我从沙土中刨出过填满子弹的弹夹条,今天除了一柄短匕首却无甚收获。

行至一块巨岩之下,右侧路有个家伙向我放冷枪,亏得我躲闪及时,立马还击回去,那厢一阵寂静。候了约莫有一刻钟,我继续行路。在岛上擦枪走火是常有的事,相互试探一番,知晓彼此都不好惹便不再深究,才能活到今日。

再往南走就是绿洲了,那儿下雨的时候是个湖,赶上大旱就只剩几个小水洼。岛上平时难得见到个人影(谁也不想被当成活靶子),绿洲附近人口密度稍微高一些,算是岛的中心。有人是因为有买卖要做,虽说这荒岛本就是法外之地,但如果想知道绿洲都有些什么样的交易,想想最令政府头痛的黑市就好了。

军火、毒品、猛禽、剧毒爬行动物……大部分岛民赚金币都是为了来绿洲豪掷一把,当然一部分原因也是这岛上除了绿洲和老吴那种小军火作坊,并没有其他可以花金币的地方。不过,谨慎如我,若不是因为老吴不知去向,是不会来绿洲碰运气的。

要说这绿洲和普通黑市有什么不同,那就是黑市虽然卖的东西邪门了点,买卖总归还有个买卖的样子;绿洲虽有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正常买卖,更不缺打着买卖的幌子,拿货物诈人性命的勾当。我曾经见一个黑眼圈掉到下巴、披头散发的年轻男人在绿洲买了包迷幻药,没走出几步就把白粉尽数吸进鼻孔。不过几秒,七窍流出黑血,就地化为一株仙人掌。那卖药的呢,早就在众人为四散的金币和私人物品大打出手时,溜得无影无踪。买卖军火时起了摩擦,小到一个推搡一把,另一个就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大到帮派火并、内鬼反杀,也都是天天上演的戏码。总之,绿洲虽能见着人,空气里却像有无数的钢丝绷紧了,一不留神就要血雾漫天。

我踌躇了几秒,决定绕到绿洲西面的边缘地带,先观察一段时间再说。

(五)

恶人岛总体来说很平坦,有一些洼地,没有山。当然,这仅就我去过的地方而言,我还没见过它的边界。绿洲西面的地势略高,是一片乱石纵横的戈壁滩。如果隐蔽得好,既方便观察绿洲中心的风吹草动,又没什么危险。

我翻过一块块乱石,从中寻找最佳的落脚点。面前的风蚀岩巨大,我正手脚并用地攀爬,突然发现左下方一块较小的石头上,趴着一只约莫四十公分长的蜥蜴。那蜥蜴通体黑黢黢的,只有尾巴上绕着黄褐色的罗纹,此刻正鼓着圆眼睛,一动不动,像是在小憩。

飞鼬蜥,无毒。我迅速下了定论。这几天全靠椰枣和从老吴那搞来的两块玉米饼果腹,眼见这只蜥蜴,我嘴里的唾液泛起来。

我轻手轻脚地从风蚀岩上下来,屏住呼吸,猛扑到蜥蜴边,右手已经掐住它的脖颈。飞鼬蜥瞪着眼睛,腹部气球一般鼓胀起来。我戳戳它的肚皮,一手将它按在岩石上,一手从靴子里拔出匕首,刀刃横向它的颈后。

“老兄,这是吓不倒我的。对不住啦。”

我将刀刃摁下去,蜥蜴的头滚落一边,血溅得到处都是,肚子渐渐泄了气。我拎着蜥蜴的尾巴,不由得高兴地挑了挑眉。

不远处有一小株红柳,我砍了些树枝,抱回风蚀岩边。又用小石子敲出火,扔到树枝堆上,用手拢住那一小团火苗,看着它慢慢长大。生火必然有烟,但我馋得紧,心说四下无人,天色也暗了,还有这巨大岩石遮挡,不打紧。

火生得旺了,我将飞鼬蜥扔到火堆里,听得火烤蜥蜴,一阵噼里啪啦的响。不多时,肉味飘出来,虽然比不得牛羊肉的香,我还是赶紧用树枝挑出它。顾不得烫,一手扯下一只蜥蜴腿,塞进嘴里嚼起来。

(六)

我正大快朵颐,一个声音慢悠悠地说,“好香啊”。我心说不妙,但敌人在背后,切不可轻举妄动,随即将双手连同吃了一半的蜥蜴举过头顶,缓缓转过身去。

眼前的男人几乎打消了我的恐惧感。一个干瘦的男人,脸颊深陷。穿一身与这荒漠格格不入的长衫,头戴瓜皮小帽,手里把玩着一柄烟枪。我打量着他,他戴着漆黑的圆墨镜,以至于我看不清他的眼神,却不妨碍我心下乐得点起了烟火。

这等弱鸡,若不杀之,岂不是放跑了天大的便宜?

我将半截蜥蜴掷向他的面门,侧身一闪,顺势从腰间拔出手枪,对准那男人就是几枪。如此近的距离,我都能听见子弹射进他身体的噗噗声。枪膛里是早上新填的达姆弹,若不是老吴人间蒸发,我都不舍得拿出来。用在这男人身上,可惜了。

四周倏地一阵黄沙腾起,迷了眼,不安感卷土重来,将我支配。待到沙尘散尽,那男人完好无损地立于我面前,乐呵呵地说,“哎呀兄弟,你这是何苦呢。”

纵使这岛上坏人再多,这等邪门事我还是头一次撞见。看那男人依旧一脸和善,只好先陪笑两声,再伺机行事。

“咳咳,手欠了。老兄好身手。”

“理解,理解。”那男人摆摆手,“刀枪问候,这儿的规矩么。”他摸着一块齐腰高的岩块坐上去,拿烟枪有规律地在石头上磕起来,“我呢,是想跟您商量个事。简单说吧,我发现了逃出这岛的方法,想跟您搭把手,不知意下如何啊。”

“怎么个逃法?为什么找上我?”这岛上,想要结盟的说辞多了去了。我说过了,任何人都不可信,随便问几个问题,不过是周旋。

“您还没给我个准信儿呢,逃法我可不能说,”他的声音稍微高了点,“这么着吧,我给您看看我的能耐,我们挺互补的。如果您觉得成,我们就一起走,不成,就好聚好散。”

我抬抬下巴以示同意。见识过了方才突如其来的妖风,我无法将目光从他身上移开半刻。

那男人点点头,清了清公鸭嗓,举起烟枪,口中念念有词。烟枪上挂的烟袋猛地开始震颤,仿佛巨大的能量即将从中迸裂。霎时间风云变色,似有人给天扣上了顶铜盖,黑沉沉的一片直朝人压过来。我下意识地躲到一块大石背后,掏出手枪胡乱指着前方。

男人这时停止了念诵,天地逐渐恢复平静,一抹晚霞染红了昏黄的荒漠。

我扶着岩石站起来,这一幕异象令我有些晕眩。我定了定神,盯着那男人的眼睛。“好,我和你走。”

“哎呀,这可太好了。”那男人夹着他的烟枪,欣喜地拍起手来。“我们要一直往南走。”

我一边应和,一边等他转过身的瞬间猛扑上去,一只手臂勒住他的脖颈,一只手把住他的烟枪。他的瘦弱头颅仿佛那柄烟枪,一折就断了。我松开他软绵绵的躯体,将那柄已经断掉的烟枪摔到脚下死命地踩——这等妖物,必须得毁为灰土,碾成泥。

我喘着粗气欣赏被糟蹋得不成样子的烟枪,现在任谁也认不出这是什么东西了。突然脖子一阵发紧,像被钳子扼住了咽喉,吸不上气。我用尽浑身力气要从那无形的强力中挣脱出来,却是徒劳。眼前出现了许多黑色的小点,越来越密,直到占满我的视野。

(七)

漆黑的显示屏上跃出一行字:受试者生命体征消失。

显示屏前的男人颓然靠在椅子上,胡子拉碴的瘦削脸庞在咝咝作响的灯管下显得惨白。叹了口气,他在摊开的本子上写下“超能力”三个字,又重重划去。

那三个字上方,还有一个问句和一连串被划去的词语:如何在荒蛮世界重建信任?——善意、爱情、强力、信仰、理性……

“毕竟是最接近成功的一次了啊。”男人喃喃自语。

他的身侧,豁了口的鱼缸中盛满绿色液体,里面泡了一颗灰白色的大脑。大脑皮层上密密麻麻地插着导联线,线的另一端连着巨大的电脑主机。地洞里再没有别的陈设,电脑主机隆隆地轰鸣,似乎已经运转了太久,在黑暗中激荡起一阵深邃的空旷。

地洞之外黄沙漫天,远方的城市已经死去,只剩钢筋铁骨在荒漠中投下鬼影憧憧。茫茫天地间,一个人也见不到。

男人直起身,点了根烟,对着显示器重新敲起代码。嗞嗞电流传送到缸中大脑,又一个人在恶人岛的旷野中醒来,揉着太阳穴,在一片纯白的记忆中搜寻过往。

编后语:关于《《一千零一昼》:我有一剑》关于知识就介绍到这里,希望本站内容能让您有所收获,如有疑问可跟帖留言,值班小编第一时间回复。 下一篇内容是有关《《天生中二病》:1、中二病系统体验》,感兴趣的同学可以点击进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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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家点评

条评论
幸福1314
幸福1314 上海市 发表于:2019-05-08 19:11:21
《一千零一昼》:我有一剑《一千零一昼》:我有一剑我已经收了亲的大作,为什么在您的!!书架上却看不到我的《今生,只为你出墙》?呜呜呜呜……泪飞顿作倾盆雨……
忘川
忘川 山西省 发表于:2019-05-08 19:03:02
新年快乐,亲的文文已收,望回收《仙梦殇》【花心】【花心】
中 原 龙
中 原 龙 湖北省武汉市 发表于:2019-05-08 18:59:45
友友加油啊!【鼓掌】
味道
味道 四川省南充市 发表于:2019-05-08 18:52:00
青铜来给书友加油了哦,很有创意的小说,继续加油!大作已收!
T.Müller
T.Müller 四川省绵阳市 发表于:2019-05-08 18:43:18
故事题材新颖,章节扣人心弦,值得一品的美文!今天偶带走了!给亲加油!一起努力吧!
ε嘟嘟鱼oοО
ε嘟嘟鱼oοО 河南省 发表于:2019-05-08 18:38:45
刚刚下课回来,匆忙赶过来了……好几天没有上红袖了,有些想念各位友友们O(∩_∩)O~最近过得肿么样呢?不要码字忙碌伤了自己的身体,随心所欲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大概才是真正的幸福快乐吧。 rn 今日看《菜根谭》有这么一句话“一场闲富贵,狠狠争来,虽得还是失;百岁好光阴,忙忙过了,纵寿亦为夭……”与君分享,但愿在忙碌碌的人生之中能偶得闲暇,惬意随心……【爱你】【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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