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文章中,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关于《《万道秩序帝尊》——梦缘之王》相关知识。本篇中小编将再为您讲解标题《汉时云烟》——箫别离的悲伤。
第一章 昆阳刘将军
世界万物都是遵循着一系列规则运行的,生老病死、沧海桑田,世界在这一系列的规则运行中不断发展前进,或是倒退毁灭。任何事物都不可能会超越这些规则,就算是微小如夸克电子。
顾云曾经也是坚定地相信着这个理论。
但是现在,他不得不怀疑起来。他有着不得不怀疑的理由。
寒风烈烈,天地间点缀着斑斑点点的雪白,天穹之上并不温暖的太阳高高悬挂着。寒风朝着顾云体恤与牛仔裤的每一个孔隙疯狂地往里面灌。顾云的身体一片冰冷,心也是冰冷一片。
他不过是去北京旅个游而已,结果便毫无征兆地昏迷在了车上。就在刚刚,他醒了过来,但是,发生了非常严重的事情。
这头发是怎么回事?自己怎么长出了一头披肩长发?
最重要的是他明明是在夏天去旅游的,怎么会出现在这冰天雪地的地方。难道是到了西伯利亚?
他可不会认为这是一个恶作剧,如果是恶作剧的话,什么人会有能力把自己的头发变那么长,会有能力把自己一个大活人这么一会儿便送到了西伯利亚。
顾云四面望了望,四面都没有什么高大的山脉,这里明显是一处平原,但却没有公路,也没有人烟,这在中国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但如果是西伯利亚的话,地广人稀,没有什么人烟也属正常,如此一来便解释得通了。
顾云挠了挠头,便不再去想那些复杂的事情。当务之急是要先找到路,沿着路必然可以找到有人烟的地方,到时候就可以找俄罗斯友人寻求援助。打着这个主意,顾云随便朝着一个方向走去。走了也没多久,顾云便看到了路,见到了人,确切来说是一条泥路、一个死人。然而最让顾云惊异的既不是这一条坑坑洼洼的路,也不是这里死了人,而是这个人居然穿着一袭长衫,头发以纶巾束了起来,一副中国古代书生的装扮。
莫非是穿越了?
顾云心中冒出这个可怕的猜想。顾云从小就喜欢读书,尤其是历史方面的书,二十四史他便全部读了一遍,在别人看来难如登天的3000多卷,四千万字的文言文,顾云凭着自己的热情与对历史的喜爱硬是读完了。因为喜欢读书的缘故,虽然顾云刚刚上大学,不过16岁的年龄,但还算有些知识储备。在他看来历史应该是一直向前发展才对,怎么会发生穿越这种不合常理的事呢?但是他也曾看过一些穿越类的电视剧与小说,眼前的场景和那些主人公穿越的时候的情景极为相似。而且他可不觉得谁会跑到西伯利亚来玩cosplay。越想顾云越觉得这个猜想正确。
那自己又是穿越到哪个朝代了呢?
一个书生就这样被被堂而皇之地杀死在大路边,不可能会没有人路过,但是却没有人理会,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这是一个乱世。只有乱世,法律才会被堂而皇之地践踏,践踏进泥土里,没有人去理会所谓的法律与秩序。
顾云摇了摇头,为这位命运悲惨的书生叹息了一下。看了看自己这一身的现代装束,便不得不对他刚刚还在可怜的书生做一件非常不道德的事情。为了在进城的那种时候惹起守城士兵的怀疑,顾云只好忍着强烈的不适,慢慢把书生的长衫扒了下来。看书生的样子应该还没有死几天,这衣服应该还能穿。书生是被人割断咽喉而死的,所以长衫上有一些血迹,虽然会被别人质问,但总好过穿着一身奇装异服招摇过市。
因为顾云也是个汉服控,所以把这件古装穿上并不是那么困难。三下五除二,,他便把这件长衫穿上,又把这书生的纶巾解下来把自己的长发系住。这样,一个翩翩古装美少年便新鲜出炉了。
至于这个书生怎么处理的问题。顾云唯一能做的就是把他拖到离路稍微远一点的地方,使他的尸体不会被车马所践踏,然后默默祈祷他会遇到一个好心人把他埋了,不使其暴尸荒野。
之后顾云便沿着路,选其中一个方向赶路,头也不回地走了。他不敢耽搁太久,这里没有一点人烟,对他这种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来说,这里实在太过危险。在天黑之前他必须到达一个城市,在乱世,只有在有兵马保护的城池才算是有些安全。
乱世山贼、流寇横行,如果他耽搁太久,他可能会陷入险境,可能最后的结果不会比那个悲惨的书生好多少。乱世就是如此,每天都会有人在某个角落悄悄死去,不带走一片云彩,如同一粒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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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云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他又冷又累又饿,但有书生“珠玉在前”,他不敢停下来休息,因为他怕自己一停便会被永远留在路上,成为一具无人问询的尸体。
终于,就在夕阳西下,就在顾云心中快要失去希望的时候,远方的地平线一座雄伟的城池忽然出现在他的视野中,他高兴得几乎要发疯。当然现在并不是发疯的时候,他必须尽快赶过去,以最快的速度。不然的话,等天一黑,城门一关,他便是有天大的本事也进不了城。
顾云用出了他平生最快的速度狂奔,这不只是为了到达城池而奔跑,也是与时间、与命运的一场决赛。
最后还是顾云赢了,他在太阳落山之前到达了城门口,把远处的夕阳狠狠地甩在了身后,所以他又有了活命的机会。
城门口的卫兵看到顾云气喘吁吁地跑过来,便狐疑地看了他几眼,看到顾云衣衫上的血迹,便大声喊到:“恁那书生,速速过来。”
顾云心知是衣衫上的血迹引起了卫兵的怀疑,无奈,只好走到那卫兵面前,拱手做了个揖。“这位军爷,小生这厢有礼了。敢问军爷有何贵干?”
“你这书生慌慌张张的,实在可疑,莫不是杀了人?”卫兵说完,狐疑中带了几分戏谑地看了几眼顾云。
好在顾云反应也是够快,瞬间便编出一套胡话来。“军爷明鉴,小生乃是冀州人士,所在的村子被强盗洗劫,小生好险才躲过强盗,逃了出来,便一路逃到了这里。在逃出来时,衣衫难免沾染了一些血迹,小生乃世代良善人家,断不会做那等有辱家世的事。”至于为什么说是冀州人士,一来是因为他看到城门上那用隶书刻成的两个大字──蓟城,从蓟城这两个隶书体字便可以看出这一定是在隋唐之前,秦朝之后的朝代,这个时期几乎都设有冀州这个州治,二来是因为冀州隔蓟城不算太远,如果他说是益州、青州这些较远的州的话,必然会被怀疑。
卫兵会不会怀疑顾云不知道,但是卫兵接下来的一席话却让他目瞪口呆。“你这书生慌慌张张,必然犯了什么事?军爷我也不为难你,你只要把那不义之财拿来让我检查检查,军爷我今天就让你平安进城,不然,嘿嘿……”最后卫兵露出他憨厚的笑容。
顾云听到这里哪里还不明白,这是在赤裸裸地索贿啊!只是他身上哪里会有古代的货币,虽说黄金是古往今来的硬通货,但他也没有啊。这会儿让他上哪里去找钱财来给卫兵“检查”。看着卫兵那憨厚的笑容,顾云不禁感到浑身冰冷。
就在顾云磨磨蹭蹭,正左右为难之际,忽然远处传来一阵马蹄声。马蹄声很快有远及进,到达了顾云他们身后停了下来。顾云转过头一看,这伙人大概由十几个人组CD是年轻人,虽然都风尘仆仆,但是领头的几个俱是气度不凡,跟后面的十来个人都身着铠甲,一看便知道这伙人身份一定简单不了。于是顾云抬起他的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那领头的人。
最前头的那个青年一看顾云被那卫兵堵在城门口便明白是怎么回事,于是向那卫兵微微一笑,开口道:“可否卖我一个面子,让这书生进城去?”后面的人一听这话,便知他们老大又要多管闲事了,暗暗苦笑了一声,也就不管了,总之他们都习惯了老大爱管闲事的这个毛病。
那卫兵见这帮人虽然风尘仆仆,但一个个骑着高头大马,衣着华贵,尤其是后面跟着的那几个虎背熊腰的军士更是让他胆战心惊,所以他也不敢得罪,于是便小心翼翼地问:“这位大人,我是看这书生实在可疑,所以想留他盘问盘问,如今还没有盘问好呢!实在不能放走啊。”
见他推三阻四不肯放人,那领头的青年还没有说话,旁边一个大汉便大喝:“吓(hè)!你这军士,叫你放个人都磨磨唧唧、推三阻四。你可知道这是何人吗?”说完便指了指那领头的青年。
“敢问大人……”那卫兵轻言细语地问那领头的青年。
“本将军刘秀。”
那卫兵吓得脸色苍白,有些不敢相信地问:“可是昆阳击败王莽百万大军的刘将军?”
“正是本将军。”
这回卫兵也可怜巴巴地看着刘秀了。
刘秀也不理会他那恳求的眼神,只是冷声问道:“这回可以放人了吗?”
“可以了。”卫兵毫不犹豫地回答,然后可怜巴巴地看着正在发呆的顾云,似乎是在恳求他快离开,那模样就仿佛顾云晚走一步,他便死不瞑目一般。然而他哪里知道现在顾云的心已经乱成了一团麻。
第二章 跟随
正所谓,无巧不成书。
顾云就这样遇到了以后的光武帝刘秀。
顾云一听说这人便是昆阳之战的刘秀,便知道其人必定是以后的光武帝刘秀了。
刘秀早年在太学求学,做过农夫,也做过商贾。公元23年,又与大哥刘縯一起发动了抗击王莽的起义,刘玄登基后,被封为太常偏将军,领导起义军取得了当时震惊天下的昆阳之战的胜利。但随后他的大哥刘縯便被刘玄杀害。刘秀忍辱负重,亲入宛城向刘玄谢罪,后来又娶了阴丽华来表示自己胸无大志,才免除了刘玄对他的忌惮。更始元年(23年)10月,刘秀终于取得了掌控自己命运的机会,他被更始帝刘玄封为破虏大将军、行大司马事,持节北渡黄河,镇慰河北州郡。然而,河北也并不太平,大小军阀割据,再加上刘秀一来便撞上了王郎伪称成帝之子在邯郸起兵,声势浩大,更始朝廷大司马朱鲔的心腹冀州牧庞萌、尚书令谢躬名义上是讨贼,但同时密切监视着刘秀。所以,冀州基本上没有刘秀的插足之地,于是刘秀便决定北上幽州,从幽州起家。
而据顾云回忆曾经看过的史书上记载,刘秀应该是更始二年一月到达幽州的,至于是一月几号他也记不清了。也就是说他回到了公元24年1月份。
来到两千年前,应该做些什么呢?
顾云自己起兵单干是不可能的,一来汉朝虽然已经被新朝所篡十多年了,但正是由于新朝的失败,所以如今百姓又都思念起前汉来,顾云在这方面就占劣势,二来顾云如今自身犹不能保,何以望天下?三来嘛顾云自己也不是争天下、做皇帝那块料。
顾云心中暗暗想到:既然刘秀已近在眼前,便跟着刘秀混吧。再说了,刘秀对待功臣还是挺不错的,此时正是刘秀人生的低谷,若是此时跟着刘秀,将来有很大的机会成为刘秀嫡系。
想及此,顾云便决定趁此机会紧紧跟随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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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云这发楞的功夫,眼看刘秀一行人已经下马向城内走去。顾云便急忙高呼:“刘将军请留步!”
刘秀转过身来,笑着调笑顾云道:“你这小儿,我既已救你,应尽快离开才是。怎的还在此处喋喋不休?无理如此。”
顾云也知刘秀是调笑他,也不生气,如果算起年龄来,刘秀现在30岁,而他不过16之龄,被叫一声小儿也算合理。
顾云明白这个时候想要刘秀重视他的话必须要下猛药,于是便平静地说:“一来为感谢将军仗义相助,二来特为救将军之命,故此叫住了将军。”
刘秀还未开口,身旁的一个大汉便嚷嚷起来:“你这书生,莫不是找打,俺们何用得着你来救。明公,你切莫理他,待俺去给他一点教训……”
顾云也不说话,只是静静地打量着这个大汉。只看这大汉的模样,肤色古铜,虎背熊腰,活脱脱的一个水磨的金刚。而且又是在这个时间跟随在刘秀身边,必是铫期无疑。
刘秀见顾云语出惊人,又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却也不敢怠慢,于是便急忙拦住那个正在嚷嚷的汉子。
“次况,切莫多言。这位小兄,且随我到驿馆,再行详谈。”
还真就是铫期!铫期的表字就叫次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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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刘秀一路来到驿馆,顾云一个现代人哪里见过这古代的街市之景?虽然如今的天气非常寒冷,但蓟城毕竟是过去的燕都,在汉朝也算是幽州最繁华的城池,所以街上还是颇为热闹的。于是顾云路上难免东张西望的瞧了一阵,又惹得铫期嘲笑了一阵:“你这书生,真是没见过世面,想当初俺老王和明公他们在洛阳的时候……”刘秀等人暗暗晒笑,顾云也被说得面上无光,也就不再去看街景,一心赶路。
很快顾云他们便到达了蓟城的驿馆,驿馆官员听到下人来报破虏大将军、行大司马事刘秀到了,忙不迭出来迎接,并急忙给刘秀等人安排了驿馆里最好的房间。
顾云一行人来到大厅,分主次坐下,顾云自然是坐在最后。大厅里烧着火炉,极为暖和,把顾云身上的寒冷驱散得无影无踪。外面和里面几乎是两个天地。
顾云暗暗观察着刘秀现今麾下将领,如果根据史书记载的话,刘秀开国的云台二十八将如今应该只集齐了邓禹、冯异、祭遵、铫期、臧宫、王霸等七、八人而已。顾云打量着每个人暗暗猜测着他们各自的身份。
“敢问小兄姓名?”刘秀的话打断了顾云的沉思。
“在下顾云,字子进。”顾云回过神来,急忙向刘秀拱了拱手答道。
“哦?小兄还有字?”刘秀颇为惊奇,因为在古代男子未加冠一般是没有字的。
其实顾云的这个字也只是刚才仓促间胡乱取的,仓促间也忘记了自己的年龄在古代貌似还没有加冠,但他也没有多解释,只是笑了笑。这种事不解释就是最好的解释。
“还请将军上些饭菜,我们边吃边聊。”顾云此时又觉起腹中饥饿难耐,无奈,只好厚起脸皮向刘秀讨些饭菜来祭一祭五脏庙。
刘秀不禁莞尔,看着顾云自信满满的模样,他倒是不觉得顾云是来骗饭吃的,毕竟他也并不觉得有人敢来骗他,虽然他现在麾下并没有什么兵卒,但好歹他也是名义上的河北最高长官。
“好!我便与子进边吃边聊。”
“来人,快上些饭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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