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文章中,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关于《《神武斗焱》:前言 一些概念阐述及新生代》相关知识。本篇中小编将再为您讲解标题《无生玄夜》:序。
序
他想不明白这个道理,也不会明白,因为这个世界上本就没有道理。
地面似乎在震动,天空也似乎在摇晃,他产生幻觉了?
是要死了吗?他这样问自己。
死前居然会有这种感觉。
摇晃越来越剧烈,由远及近,竟似有某种特殊的频率。
人死之前,是不是都会产生幻觉,死后人是不是会有灵魂,是不是会有天堂地狱。
我会上天堂还是下地狱?我这样愚蠢的人,只会害死自己爱的人,又怎么会上天堂,我宁愿下地狱!我宁愿变成恶鬼,哪怕永世不得超度,也要将那三个男人一口一口撕碎了生吞,我要将他们全部剖腹刨心,用他们的肠子来勒死他们罪恶。
有些事,每个人迟早都会明白,现在他终于明白了。
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道理可讲。
有时,要对付恶人,最直接的法子,就是要做得比恶人还恶!
剧烈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他没有产生幻觉,地面确实在震动,震动本来自远方,现在已近在咫尺,现在就在门外,一声马嘶划破了他黑色的夜空,这无生机的玄夜。
门外有一人,一骑。
黑马,黑笠,黑袍
还有那双黑色的眼。
他的世界忽然变得安静,他看着眼前的黑衣人。
已经冰冷心头,似忽地蒙上了一层东西。
那黑衣人自那匹黑马上下来,动作简单,却很安静,没发出一丁点的声响,他走到门外停下,站住,听着茅屋里传来的声音,看着躺在泥泞里的他,站立良久,安静的可怕,仿佛他来自夜的深渊。
他听不见屋里的声音吗,他看不见倒在地上的自己吗,他为什么不动一下!他冷透的心忽然又涌起激烈的情绪。
泥泞里的他看着黑衣人,眼神是那么坚硬,愤怒,怨毒,没多久又变为死寂。
他脸上忽然笑了,他在嘲笑自己,到现在这个时候,为何还会对一个陌生人抱着幻想,自己就是个愚蠢至极的人。
他不再寄希望于任何人,他已不再对这个世界有任何的希望。
黑衣人看着他的眼睛,知道他在想着什么,听着屋里传来的声音,他也知道里面在发生着什么,所以他还是开口了,对泥泞里的他说:
“我杀了他们,你的命,变成我的。”
他怔怔抬起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泥泞里的他看着黑衣人,看着那双如夜幕般深邃无波的黑眸,似要将黑衣人看穿,但他却只看到黑衣人眼里死一样的安静。
他是不是早就看透了这个世界的样子,所以现在,他的眼睛才会毫无波澜。
既然他知道世界是这个样子,那为什么他还要活在这样的世界。在这样的世界存活又有什么意义?
但这些都和他无关,并不影响他此刻做出决定。
他现在说不出话来,但他眼里浓烈的杀意便是他的回答。
只要你能杀了他们,我做什么都可以!
黑衣人点点头,他明白了他的意思,他看着泥泞里的他,看着他的眼睛,他喜欢他的眼神,就像看见他曾经的自己一样,他知道有这种眼神的人他有什么样的潜力,有些事,只有这种人才做得到,他现在需要这样的人,所以,买卖达成!黑衣人向屋里走去。
他本不会相信黑衣人的,他已不会再相信任何人,但这个人有一些特别,而这特别让他相信。
因为黑衣人的眼神里没有任何的同情怜悯。
这算什么理由?
这不算理由,但对他来说已经够了。
他就是被同情怜悯给欺骗了。
而黑衣人给他的是一笔买卖,不是那毫无回报的可笑的同情怜悯。
所以他觉得更加可靠。
黑衣人的手就快要推开木门了。
泥泞里的他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想起了他的姐姐,屋子里那个发出惨叫的女人,想起了温柔的她在自己睡前讲的故事,那对他来说实在不是一个好故事,但是他爱听,还有她脸上的笑容,是那么美丽,美丽的就像不属于这个世界,她做的菜,总是那么咸,说多吃盐才有精神,他信了,一直吃得很开心,他想一直这样吃下去,永远吃下去。
直到那三个男人也吃了她做的菜,眼里流露出诡谲的笑意,问她,一个穷人家哪里来的这么多盐,说她一定是最近官府捉拿的盐枭的手下,谁都知道这两个穷人不可能是盐枭的手下,谁都知道这一带连城镇都没有,又哪里来的盐枭,他们的盐是山里的盐泉熬出来的,但他与她都说不清,他们怎么可能说得清,他们不过是两个相依为命的穷人罢了,他还想解释,他相信自己和她不会被冤枉,直到那三个男人在她脸上留下一耳光,当着他的面撕掉她的衣服,用那粘着泥土的肮脏的手去揉捏她的胸部,混着她声嘶力竭的尖叫在她洁白的身上留下一道道乌黑的淤青,他才明白,这三个男人是什么东西,而他和她是活在怎样的世界。
他恨,他想发狂,因为就是他的同情怜悯才会让他将三个在山里迷路快饿死的男人带回了家,在回家的路上他还对他们炫耀说家里有一个漂亮的姐姐,会做好多菜!
一回想到这里,他简直想要杀了自己!
就因为自己的愚蠢,才导致她会被人如此凌虐。他现在明白了天真是什么意思,在这样的世界,天真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是他害了她!
为什么让她活在这样的世界,至少她不该被人这样的欺负。
这个世界不配有她这样的人。
她若继续这般善良的活下去,会不会还会发生这样的事。
肯定会,她的善良注定她会在这样的世道上会被撕碎。
她肯定会悲惨的死去,与其让她惨死在别人手里,不如……
泥泞里的他忽然用尽全身的力量,颤抖着从喉咙里发出干哑斯裂的声音,他的精神似乎极不稳定,看上去格外的疯癫,但话语里那股坚定决然的意味谁都听的出来:
“把她……也杀了!”
听到这句话黑衣人,推门的手一下僵住,平静的眼睛闪出一道精光,忽的回头看着他,眼神里有着说不出的诡异神采,又是良久的伫立。
黑衣人才缓缓道:“你,很好。”
黑衣人忽然望着天上的阴云诡谲一笑,低沉的说道:
“跟着我,十年不死,你必成大才!”
黑衣人转身,甚至都没有去握腰上配的长刀,要杀这样三个人,他还用不着刀。
“让……她死……痛快点。”
黑衣人听见了,又似乎没有听见,推开门,进去,然后关上。
“你是谁?!”
“快滚出去!别惹老子办事儿!”
屋里传来三个男人愤怒的呼声,紧接着是骨裂肉碎的声音混着活人惊恐的惨叫。
“求...求你......饶......”
而有的人连叫的机会都没有。
门吱呀一声被打开,黑衣人走了出来,抽出腰上的长刀,扔给了泥泞里的他。
“那三个人还没死,你自己去处理,这算另一笔买卖。让你杀了他们,你做不做。”
“做!”
他的脸上出现一抹诡异的红光,本爬不起来的身体却颤颤巍巍的站了起来,他的眼里是兴奋,是激动,他居然还小跑了两步,走进了屋子。
“你要…干什么!不…不要!”
“饶命啊,求求你不要杀我!”
一阵物品翻滚和人嚎叫的声音传出屋外,血水溅在被灯光染黄的窗纸上,屋里的蜡烛熄灭,本来一向安静的院子此时在夜空下显得无比的凄惨。
过了一会儿,屋里不再有人说话,只有刀碰着木墙的声音,和水滴滴落的滴哒声。
沾血的刀和他的人走出了阴暗。
“很好,人你杀了,那么刚才的买卖就只剩一件事还没做,那是你自己提出的要求……我也要你自己去做……你知道是什么事。”黑衣人对他道。
他当然知道那是什么事!他握刀的手因为用力而发白。
“她死在你手里,总好过死在别人的手里,你说呢?你若不做,我会杀了你。因为连你自己都做不到的要求,凭什么向别人提出来,我不需要废物!”
他没有表现出没有想象中的为难,与犹豫。
黑衣人说话的时候他就已经又走进了屋子,他握着刀走到了床前,好像他什么都没听到,什么也没看到。可他知道,该知道的他都已知道。遍体凌伤的她昏倒在床上,原本曼妙美丽的空谷幽兰已然残破香消。神不应该将鲜花种在地狱,因为那样鲜花是活不了的,地狱也不会变得美丽。
他的眼角流下两行清泪,颤抖地提起了手中的刀,然后疯狂的怒喊,像是无数把刀割在他身上,最后他带着一丝哭腔,握刀的手猛然挥下……
鲜血如泉涌一般溅洒在他的脸上,他的眼里。他一刀一刀的挥砍,就像在砍一桩木头,就像在做一件没有任何困难的事,但他的心却在饱受摧残,每一刀都像是砍在他自己的心头上,他面无表情,可眼泪却不停的在流,直到他没有任何直觉,完全麻木,他才停下。
今后这个世界,少了两个天真善良的人。
因为一个死了,一个变了。
黑衣人很满意。
简直不能再满意了,黑衣人知道他以后可以变成什么样的人物,那样的人往往可以做许多人都做不了的事,他可以让他成为那样的人。
良久,屋子里的门动了,他推开了房门,推开了他以前本从来没接触过的那一道门,门的那边是这个世界最真实残酷的一面,对他来说,那是一个新的世界。
玄夜还未沉寂。
黑衣人问:“你多大?”
他道:“十三。”
黑衣人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他道:“李欢。”
黑衣人道:“你的名字意思是你很快乐吗?你快乐吗。”
他面色痛苦道:“不。”
黑衣人道:“那你应该叫无欢才对。”
他道:“不错!我叫无欢。”
黑衣人点头道:“无欲无欢,李无欢,好名字。”
第一章
苏州城西郊三十里有一个叫望月山庄的地方。
听说那里的主人是一个做生意的富商,其产业之大在苏州可以说无人能望其项背。
其名下的钱庄,当铺,赌坊,粮仓都是苏州最有名的。有人曾经如此形容过他的财富:
苏州方圆五百里至少有五成的钱都在望月山庄的主人那里。这样的形容已足够惊人。
不过,事实上这并不准确,这只是他财产里的一小部分,有个词叫做九牛一毛形容起来刚刚好。
望月山庄的财富是任何人都想不到的。望月山庄随便一间房里的东西都是别人积累一辈子财富都买不到的东西。
那里面有什么特别的东西吗?也没什么特别的,有钱人家的装饰品无非就是金银器具、古董字画、奇石异鸟。
不过每一种东西前面都加“御用”两个字那么它的价钱又不一样了。这个就不是只靠一点钱就能买得到的东西。
你得用,更多的钱......
望月山庄的主人叫金望月,是一个五十来岁发福得厉害的中年男人。
他每天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吃,他的饭量很大,早上一般只吃两样东西:一碗新鲜的鲍鱼,和一锅用上等牛腰肉陪鱼子酱炖的小米粥。
吃完之后,他会去查看自己的产业,他很重视这件事,他每天有三分之一的时间都在做这件事。他没有儿子也没有亲戚,所以他的财产不会被他的家人继承。现在他唯一在意些的就是他这些财产。已近没有后人了,他不能再失去这些财富。
后继无人,这是他的遗憾,但却是别人的渴求!
他若是死了,那将会有很大一笔钱财成了没爹妈的孩子。所以自然而然的会有人想去“抚养”它们,而这样的人绝对不会少。
所以他很惜命,必须惜命,有一大把的财富,若是还没有花出去就死了,岂不是成了天大的笑话。他不想变成笑话,没人想变成笑话。他花重金,请了江湖上七个一流的高手给他做保镖,白天寸步不离地守卫在他身边,只为他一人服务。他的庭院里外、明处暗处还配不知道多少个护院打手。晚上的防备更严,他专门派四十个人三班轮流巡逻,还有十来个隐藏在楼顶的暗哨,院子里的每个位置都有准备好的火烛,一有风吹草动,整个望月山庄会在最短的时间内被照亮,然后无数的庄客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一下子就出现在你面前,这样的防卫勘称军事堡垒。
他的任何活动都会被严格的监管,他吃的每一粒饭,点的每一柱香,玩的每一个女人都会经过专人严密的检查,确保无恙。
像他这样对自己的生命如此“负责”的人,除了皇帝,简直找不出第二个了。
可实际上再严密的保护也不可能做到万无一失,这道理很简单,就像人总会死一样。
事实上,金望月明面上看是一个怕死的生意人,其实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
要说金望月,苏州以外的人可能还不知道那是谁,但若是说起“入江龙”金震龙,江湖上便没人不知道他的,二十年前他是江浙一带长江两岸黑道绿林的总瓢把子,在长江两岸屠杀官兵百姓四百余人,劫掠官府盐船、茶船二十余艘,共计四十多万两白银,是官府的头号通缉犯,安国府的天甲字刺杀对象。他的一手“铁砂掌”已练至化境,据说他曾经一掌打穿了两名安国府派来刺杀他大内高手,他一掌的力量,已可以击碎苍山最坚硬的大理石。
那时的金震龙可以说是武林中的一方霸主,长江两岸在他手下的一共有两、三万人,但凡过路的船只无论官民,统统都要向他进贡。江湖上有一半的事情,他都可以作主。那时的长江总舵几乎成了降魔、少林、武当这样的江湖圣地,而金震龙更是成了神一样的存在。
只是后来,有一天晚上,金震龙吃过晚饭后,忽然在他那张睡了近十年的虎皮床上消失了,没有任何人察觉到,他也没留下任何吩咐,任何书信,更加没人知道他的下落,就像是凭空消失、人间蒸发一般,当时这个消息传出时震惊了大半个江湖,长江总舵主空缺,江浙长江两岸十三路黑道绿林几万余人无人管理,那会造成什么局面。不管怎么说,那个局面一定很热闹,也一定很血腥。
偌大的长江总舵顿时变成一团乱麻,各路分舵统领纷纷趁势而起,外围势力也想横插一脚,他们相互厮杀,拼了命去争夺长江总舵主这个宝座。无数堆血肉白骨,无数场血雨腥风,牵动了大半个江湖。
那两年江浙一带的商船客船基本处于停业状态,长江江面上随时可以看到死人的尸体,血液融进江水里能将半边天空都染成的血红。那简直是一幅人间地狱的景象。
官府不管吗?
官府为什么要管,江湖事江湖了,黑道中人相互厮杀也省些力气去处理。当一方势力吞掉其它的势力之后,这场战争就会停止。现在,无非是水路走不了,还有陆路可以走,钱他们一样的在收,官府何必去管这些事。
也有一些没看清局面的“有志”官员想要调停,言语上稍有些过激,而就在他以为事情会解决的那天晚上,一伙人冲进了他的家,做了一些他想都想不到的事,直到第二天他被冷醒,闻到一股恶心至极的腥臭味,他才发现他全家老小被人半夜剥了皮挂在他的卧室里,血淋淋的皮肉头发丝就悬在他睡觉的那张床上,他的棉被早就被滴落的鲜血浸湿,之后,他变成了一个疯子。江湖上的人做事,有的会讲点手段,但有的,不会……
而这之后,江湖上谈论的都是江浙黑道绿林的势力有如何在变化,最近又死了多少人,那个那个分舵被吞并了,谁可能变成新的长江总舵主,却再没人去注意金震龙哪里去了这个问题。
谁能想到,金震龙根本就没走,甚至都没离开过江浙,他不过从以前的黑道枭雄摇身一变,成了苏州一带的头号富贾豪商,日子过得同样滋润,而且不必再担心朝廷的大内高手和江湖仇敌的刺杀,是真正的自在。他以为自己可以一直这样活下去,就像许许多多的普通人一样。
可是这就是命,二十年的时间,他居然连一个儿子都没有,如此庞大的财产却是后继无人。二十年,他躲过了官府仇敌的追杀却没躲过上天给他开的玩笑。而且他已经开始老了,他现在基本上一快成为一个废人,他退出江湖是有原因的,练刚烈一派的武功对身体的伤害极大,年轻时都还好,可一但过了年纪,各种伤痛就会发作,他那双曾经打碎过无数人脑袋的手,现在已拿不起一块二十斤的石头,他那双手现在只能去摸摸女人的屁股,而他身上那些年轻时受的伤疤开始在夜里隐隐作痛,那些触目惊心的疤痕就像是一条一条的蠕虫,在他的血肉里钻来钻去,让他整夜无法入睡。
他半夜睡不着的时候,就会想起很多事,想得最多的就是他没有儿子这个事。
他焦虑,憔悴,被折磨得半边头发都白了。他不是没求过医、没用过药,只是不管怎么开方吃药他都没觉得有用,而且每用过一次药之后,他就发现自己的身体越来越虚弱,而且他对女人的兴趣也没有年轻时那么渴望了,他经常提不起劲来,有的时候他会发现那些在他身下的年轻女子故作扭动,用一种奇怪的眼光看着他,他看出来了,她在笑他。
老,原来就是这个样子。
这是在还债,他开始这样想,他以前造过太多杀孽,所以上天会惩罚他,让他断子绝孙,让他伤痛不断。他需要去还债,需要去做些好事。
但他没有,他不想变,他不想成为一个表面和善,到处救济灾民的大善人,他知道那样对自己是没有用的,那不过是寻求一点自我安慰罢了,或者说是对自己的欺骗。
但他又不愿意去死,他还有那么多财产,他不想死了去遂了某些人的心愿,所以,他打算离开这个地方。
天下这么大,哪里都可以去,他还有钱,身体,总还是没什么大病,他想出去走走。他想起了以前听别人说过的话,在海的那一边,在中国的东方,还有一个叫东瀛的岛国,那的樱花特别漂亮,而且那里的女人都非常温柔体贴。
听上去是个养老的好地方。
他打算去那里。
金望月没有带上他所有的财物,他还不确定以后会不会回来。出海那天,他的保镖没有都跟他走,他们有的还是想留在中原,但即便这样,船上还是他的四个贴身高手和二三十个护卫。
他站在船上,看着一群穿得脏兮兮的孩子在海岸边赤着脚捡贝壳,他心头忽然涌出一阵悲痛,孩子,孩子多么好,连穷人家都有孩子,为什么偏偏就我没有!
他看着那一群孩子,竟然忍不住的开始流泪,他看着他们的脚丫子,看着他们捡贝壳。他也想有自己的孩子,他也想看着自己的孩子光着脚丫子在海滩上捡贝壳。
海风吹得他的眼泪止不住的流。
忽然,他看着那些孩子捡贝壳,好像让他想通了什么。
没有孩子,我可以捡一个啊,到了现在这种时刻,捡的和自己生的又能有多大的区别,他忽然想开了这件事。
他使劲擦了一把鼻涕。
自己真是又蠢又固执,他对着海边大笑,这么个问题他妈的居然困扰了老子这么久。他实在是有些想骂自己。但他又忍不住的高兴,高兴得就像是海边上捡到漂亮贝壳的孩子。
他的脸上忽然露出一种慈祥的表情,若是以前,这种表情他想都不会想到会出现在自己脸上,因为那时候他年轻,年轻,就不会做很多事,也想不通很多事。
他对着岸边的那群孩子大喊:“嘿!别捡贝壳了,去捡银子吧!”说完,他从怀里掏出了几锭白银,扔向了岸边。那群孩子听见他的话,看着雪白的银子开心的笑着跑过去捡,捡了之后有些呆呆的望着船上的金望月傻笑。他们可能还没碰到过这么好的人。
金望月看着船只渐渐驶离海岸,看着岸上那些孩子越来越远,心里却越来越高兴,他身上的那些病痛好像随之减轻了不少。
他有些迫不及待了,想迫不及待想到东瀛去,他一过去就想马上领一个孩子养。
他问船上的那个年轻人:“还有多久到”
那个年轻人是他最近招进府里的,办事稳妥,腿脚麻利,什么都会一点,而且不喜欢多说话。他就喜欢这样的人,能办实事,废话也少。
“天气良好的话,最多两个月就能到。”那个年轻人道。金望月知道这个时间已经算快的了,但是他现在的心情有些急迫,他一天都不想多等,可这个问题没法靠钱来解决。
他继续和这个年轻人聊天:“你叫什么名字,家是哪里人。”
“我叫阿欢,是秦川人。”
“你有父母吗?”
“没有,我小的时候他们就死了。”
“怎么死的。”
“战乱。”
“嗯,你也是个不幸的孩子,跟着我,我不会亏待你的。”
“多谢老爷。”金望月很满意。他喜欢别人顺从他的意思。
“老爷,我有一个愿望,从我进入山庄的时候我就想好了,如果老爷能帮我完成的话,阿欢一定为老爷做牛做马,把你当做我的再生父母。”
“说来听听。”比起别人顺从他的意思,金望月更喜欢别人求他,这可以证明他很有能力,他的自信从来没有因为年龄而逐渐褪去。
阿欢恭敬的弯下腰,缓缓道:“我想,老爷.......去死!”
死字刚说出口,那年轻人的手里已经多了一把匕首。
金望月的脸色变化的速度竟都赶不上那年轻人出手的速度!那把匕首就像是猎豹的獠牙,精准、迅速地刺穿了金望月的脖子,空中爆出了一团血雾。
那把匕首因为刺入的力量太过强大而完全没入了金望月的咽喉,带着金望月的身体钉入甲板上的桅杆。
周围的人已经傻了,金望月居然就这么在他们眼皮下面被杀了,即便是离金望月只有两尺近的贴身高手都没来得及反应。
那年轻人出手的速度快得可怕,那简直不像是人的速度。而金望月被匕首钉在柱子上,还没有立马死去,他的嘴巴因为脖子肌肉的牵动而畸形地张开,粘稠的口水混着鲜血顺着他嘴流出来,他的眼里是不可思议,是恐惧,还有不相信。
他是苏州首富,更是二十年前威震武林的“入江龙”,他从来不相信自己会被别人杀死,他死都不相信有人杀得了他!但他现在,他现在和一条被人用钉子钉在案板上的鳝鱼没什么区别,任何人都可以剥了他。
他死死地盯着那个年轻人,而那个年轻人根本没有再多看他一眼,甚至都没有拔出那一把匕首。
“入江龙”金震龙就这样死了。
金震龙那四个贴身的护卫立马向他展开了进攻。年轻人来不及拔出匕首,他的时间很紧迫。但他并不慌张。他做事绝对会给自己留后路,所以,他的手里出现了另外一把匕首。
四个护卫都是江湖上的一流高手,一个九环刀,一对铁线拳,还有两只判官笔,四人内外兼修,配合默契,同时进攻起来如同狂风暴雨,摧枯拉朽。
九环刀和铁线拳几乎同时封锁了那年轻人左右两边的退路,两只判官笔齐出,连打他面门前身二十四个穴位,几乎无任何躲避的可能,这显然是配合过无数次的杀招,简单,却直接有效。
任何高手死在这样的杀招下,决不冤枉。但是有一个问题,凡是都会遇到意外,没有绝对的绝对。就在判官笔快到那年轻人身前一寸位置的时候,那年轻人的的匕首已如一颗流星般飞向了其中一人的喉咙,不是刺,而是飞。
他将匕首掷了出去!
那判官笔若是不立马回撤防御,便是要玉石俱焚。
没有多少人愿意和别人拼命,何况是为了个已死的、不会再付钱的人,所以,有一只判官笔退了回去,杀势便出现了一丝破绽。
而那年轻人的身体抓住了瞬间的机会,如同蓄势已久的雄鹰一般跃起,一飞冲天。四人几乎都楞了一下,他们是第一次遇到在他们的围攻下逃脱的人,更是第一次见到有如此迅捷灵敏身法的人!
试问江湖上一跃有四丈高的轻功高手能有几个?绝对不会超过一个巴掌,何况眼前的这个人是这么年轻。
那年轻人直接轻飘飘地落在了桅杆上,就像一片树叶一样。
“阎王索命、生人勿近!”那年轻人的声音清晰地传到每个人的耳朵里。随后他扔出了一块镶着金边的黑色木牌在甲板上。
那块黑牌子在甲板上弹了两下,落在那四个高手面前。
那二三十名打手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那四个金望月的贴身高手看到这块木牌,脸色却是忽然变得惨白,他们的手脚就像是被人一下子锁住了,再做不出任何动作。
年轻人很满意那四人的反应,没有再过多地停留,转身直接跃入了汪洋大海之中。
看着那年轻人跃入海中,船上忽然有人惊呼,因为他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现今江湖的水上轻功不少,但也只能在水面上短暂的飘行,绝对做不到像那个年轻人一样,如履平地!
江湖上传说有一种可以在水上奔行的轻功,据说当年罗摩祖师东渡时施展过这门轻功,但是除了罗摩祖师自己,江湖上无人见过。久而久之人们也不再相信,传说终究被当成了传说。
但今日有人知道那不是传说了,有人在一艘本来前往东瀛的船上见过了这如神话一般的轻功。
据说用这门轻功是一个年轻人。
那个年轻人,好像叫阿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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