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文章中,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关于《《可爱妹妹的终极保镖》: 西荒中的少年》相关知识。本篇中小编将再为您讲解标题《一线生灵》:怀念过去的生命•短篇一。
怀念过去的生命•短篇一
最初的写作,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春天的幻想
我向来是个灰暗的人。由于过多复杂的经历,我原本是个极度黑暗的人,想法言行反叛尖锐,这样待在黑暗的现实中也许是一种刺痛的哲学。但偶然漏在心中的几丝温暖炽热了黑色的我,我开始相信上帝的存在。于是我开始不顾一切地追求真理,但首先忘了一个真理:世人对一切不懂的东西总骂为荒诞。我可以想象哥白尼在被烤得魂魄升天的时候教士们脸上阿Q似的笑。兴许还能蹦出几句“好看,可惜叫的不够惨”之类的话。于是我在经历了严肃与荒诞后,在白天和黑夜中挣扎出了一套灰色哲学:也忧伤,也荒诞,正经背后是讽刺,荒诞过后是悲痛。我想像着自己以后在净界等待进入月球天时的情景,不禁笑了。人活着就未免会想到死。
“人生下来就是朝死亡走去”,这是一种悲观的想法;“人一生下来什么都没有,而活着就是给生命添加色彩”,这又是一种浪漫的生存观。但世界不承认极端,要想学会好好地活着,就要让自己变成灰色。但我更愿意让黑色包裹住纯洁的白色,在天堂纪录下那些曾经的幻想。
独侠
我裹着一袭黑色,仿佛我就是黑夜,孤独而伤感。
手中用布条紧紧勒着一把剑,一把伤透我心的剑。它曾经通体洁白,绽放出玉石的光彩。自从我遇见它那一刻起,我就无法不在梦中不想它。仿佛前世注定,这辈子做杀手的我,一定会拥有它。终于,在杀死了它的主人后,我如愿以偿得到了它。我喜欢叫它“后”。虽然它利可断金,但“后”有灵性,每次我动了恻隐之心时,它的剑锋就会变钝,然后我手下就留下了一条卑贱的人命。和“后”的日子我很开心,生活简单而富足,仅仅为了活而活着。心中只有“后”的影子,什么狗屁杀人劫富济贫一下子远离了我的世界。我的角色从一个复杂的杀手变成了一个简单的隐者。整天享受着“后”带给我的快乐,生活简单到只有我和“后”的影子,我想那段日子一定是我这辈子最开心的时光了。但,某一天,“后”突然变得通体乌黑,再也闪不出半点光泽了。而且每次我握住它时手就会颤抖不已,直至剑脱手。我不明白,我企图弄懂这一切,但一切只是徒劳。我用布条将“后”牢牢地捆在我手上,然后发了疯一般的去杀人。没有任何理由,只为宣泄我心中的迷茫和不安的愤怒。“后”变得极钝,且极沉。每次我企图控制它却被伤得遍体鳞伤,心力憔悴。我感到“后”的灵性抛弃了我,昨日恍若隔世,像一场平淡而幸福的梦。“后,你为什么抛弃我?”我对着苍白的星空吼到声嘶力竭,但回答我的只有风的嘲笑,我最后的希望被摧残了。我逐渐的平静下来,一年后,我又开始了杀人的生活。
不久以后,江湖上人人过着心惊胆战的生活,因为有一个神秘杀手不时的在取走人命。人们对他一无所知,只知道他使一把极黑的剑,裹一袭黑色,让人没半点希望。半年后,杀手的剑变成了一柄名叫“忘记”的绝世神兵,杀手的生活还在继续。孤单而冷漠。没人知道那把曾经让人胆寒的黑剑被藏到了哪,用人说在飞沙的大漠,有人说在幽暗的湖底,但只有杀手知道,剑已被藏在了一个谁也无法企及的地方——他的心里。神话在继续。杀手在杀人。江湖上传出一个名号——独侠“后”。
也许杀手本来不是杀手的命,剑亦不是饮血的命。但他们同时都在做不可能的事,因为他们同样脆弱。当一方承受不住另一方的时候,就会悄然离去,留下另一方在落寞的流泪。
评《魂断蓝桥》
大爱无声,这是影片要表达的灵魂。至纯的感情,只存在于一片没有华丽殿堂和奢侈鲜花的平静中。无须言语,只一眼就猜透对方心思。两个灵魂早已融为一体,但他们却不得不彼此撕开,去经历生离死别。心碎了一地。尖锐的棱角划破了男主角的双眸,独自一人,看着似曾相识的蓝桥,流水,在夕阳的落寞下,流泪看年华老去,直至暮年。心亦在蓝桥上一次次被扯裂,留下莫大的哀痛。在同一座桥上,他和她经历了相识、相爱到相绝;在同一座桥上,爱情萌芽、绽放到枯萎。泱泱数年,命运之轮不断转换。女主角纯洁的灵魂本已被玷污,但良知却使得女主角不得不以死来摆脱自己内心的谴责和对男主角深深地愧疚。一部让人沧然的影片,没有什么华丽的场景,只有一些零碎记忆的片断,但已然能感动我们脆弱的灵魂。我仿若看到老去的男主角,捧着枯萎的心在用几滴泪和无奈的叹息相世人讲述着一个无比绚丽却惆怅的爱情故事。让我们听时心已寒。总有一处平凡会显示出伟大的神迹,让我们经历过后泪流满面,无限感伤。
未完成的爱
平常人的日子淡淡雅雅,看不出曾经的沧海桑田。有谁会看得出眼前这个普通的女人竟有如此感人的经历呢?也许一切大起大落后,逐渐变坚定的是我们的心。因此我在她淡定的表情中找不出一丝悲伤。但曾经感人至深的爱情却不应该随岁月消逝,因为它曾经承载过两颗至诚的心。爱情的逝去,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任你百般努力,也只能看着它逐渐远去,泪流满面。这是女人在黄昏的树影下对我说的。一刹那,我觉得这个破落的小山村和她构成了一种美,凄凉的美,正如她缓缓告诉我的关于她的爱情。
男人是个憨厚的男人,但骨子里有股拼劲。正是凭着这股不服输的拼劲,男人成了村里自乾隆时代出过一个秀才后的第一个状元,也就是大学生。但村里人知识落后,撞见他就喊他状元郎,喊得男人心里美滋滋地。男人家的经济不太好,只有几亩薄地,每年秋收后的粮食都要留下一小部分作口粮,其余的拿到四十里外的镇上换日用品。虽然如此,每当闹灾荒时,男人的娘还是会把自家的粮食匀出一部分给没米下锅的人家。男人所在的村子是有名的贫困村,上边也曾来过几个扶贫的领佳节又重阳导,但扶贫以后,村子更穷了,所以全村的人都还怕扶贫。男人害怕贫穷,怕过没米吃的日子,但男人的娘说只要考上了大学,一切就有希望了。于是男人在每天干完农活后就在油灯下看地摊上买来的课本。也许男人有爱因斯坦一样的大脑,仅凭从几本破损的高中课本中学得的知识,就在成佳节又重阳人高半夜凉初透考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拿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女人是个出身优越的女人,但与其他同龄女子不同的是,她渴望过一种平淡的日子。没有鲜花的簇拥,没有红地毯的幸福,更不想拥有汽车洋房和名利这样的劳累。她想过的只是一种“夕阳日落榕树梢,小河流过门前桥”的日子,温文尔雅,却能闻到幸福的味道,仿佛丁香花飘落时的宁静,悠然无声,却也动人心弦。男人和女人在平淡的日子中相遇了,大学的四年时光就在他和她的淡淡的情愫中渐渐被稀释了。四年中,男人被女人感化了,知道了真诚的可贵,也知道了他虽然脱离了贫困,但作为山村中的一员,他有责任回到村中帮助其他村民脱离贫困。最终,女人不顾家人的极力反对,与男人回到了山村做了支教。男人的亲朋骂他傻,女人的家人吵着要与她断绝关系。但男人与女人都默默地独自承受着这一切,从未向对方提起过半句,因为他们坚信他们的幸福道路是正确的。一切随着时间而平息,男人与女人的两鬓也渐白了,故事也该有个美好的结局了。但随之而来的一切,打破了他们所拥有的幸福。
那天夜里,男人被隆隆的响声惊醒了。男人马上意识到那是危险的信号。男人顾不及穿衣就把女人推醒了,房屋发生了剧烈的震动,更令人不安的是房顶传来了轰隆隆的滚石声。是泥石流!男人脑中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他紧抓着女人的手往外跑,到了门外看到铺天盖地的砂石树木滚滚而下,狂嚣着要把大地毁于一旦。恐怖的景象吓哭了一向镇定的女人,男人背起颤抖的女人到了安全地带,随即返身去敲山坡上的警示钟。女人本能的伸手去抓他,但指尖一滑,女人心头一紧,仿佛男人再也回不来了。黑夜中钟响了,女人在簌簌发抖的地上一直坐到了天亮,黑夜的漫长和死亡的恐惧几近使她抓狂。待大地平息后,女人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冲下了山头,山下站满了一脸惊恐的人们。她望眼欲穿,却始终看不到男人的身影。她的心跳得飞快,口中不断喊着他的名字,得到的却只是村民们愧疚的眼神。最终,人们在一片废墟中找到了男人。男人已经断气了,只是嘴角还挂着一丝微笑。那天,男人用自己的命换回了全村两百多人的命,而他也是事故中唯一遭遇不幸的人……讲到这,女人的脸上早已是泪痕斑斑。女人虽然身在夕阳的榕树下,但那道身影注定是孤独的。
阿狗的困惑
眼前是一片满目疮痍的土地——挖了不成形的黄土地上扭曲着一条小路,远了看就成了一只爪子样的东西,似乎和旁边立着的钢筋铁爪,要将人的油水全部榨出来。工棚旁的空地上随意堆散着几堆锈了的钢筋,一只黄皮狗耷拉着走过阿狗的身边。阿狗唤住狗,把它叫到身边抚摸。哎,真瘦,不过倒能应应急,但看着狗哀怜的眼神,心又软了下来。老板已经消失了十天了,民工兄弟们没拿到工资,都干耗着走不了。刚开始工棚里还有一袋老乡带给阿狗的土豆,但两天前就吃完了,现在阿都正躺在一堆废木料下乘凉,38度的高温和饿了两天的肚子让他感到头晕眼花,他摸狗的力道似乎更大了,狗咬了他的手一口,跑开了。“这狗娘养的。”阿狗疼得龇牙咧嘴,随即发现自己讲的是一句实话,哈哈大笑起来。空洞的笑声传进了工棚内,让同样饿着肚子的民工们感到一阵害怕,因为老板找各种理由克扣他们工资的时候,大抵也是这样笑的。日落黄昏了,老板还是没回来,阿狗眼中巴望的神色暗淡了下来。老乡捎口信说阿狗的媳妇可能就在这几天就要生了,让他早点拿了钱回家。阿狗在夜空下想到自己就要当爹了,心里由衷的高兴了起来,但很快便又淡了下去。老板不给钱,自己如果走了,那一年的活就算白干了。但没有钱媳妇也快生了,到时候做这做那没钱怎么能行?大哥在村里借的赌债已经够一家人受的了,要是自己连生娃的钱都要和别人借,那阿狗以后在村人面前还怎么抬得起头?阿狗困惑了,但他只是希望老板赶快回来,把工钱结了好回家。听年纪大一点的人说,城里有些老板到了工程期快要结束的时候,就挟着民工们的血汗钱跑了。但阿狗不相信自己的老板会这么做,他是一个好人。上次老板买了几斤梨,全都给了阿狗,当时分给工棚里的弟兄们吃时,都说好吃。阿狗自己也觉得味道不错,梨肉里还带着二锅头的香味。还有一次老板请阿狗和其他几个工友一起去收债帮忙充人数,然后请他们吃了一顿火锅,要知道那是阿狗从小到大都没有吃过的美味呀,你说这么好的一个人,他会拖欠农民工资吗?阿狗想起了今天是周末,以往老板在的时候总会开着一辆车带着一个漂亮的姑娘出去兜风,那是阿狗梦里都不敢想的。听做工做久了的阿长说那车叫什么马,值很多钱,抵得上咱几辈子的活。阿狗又困惑,既然老板有那么多钱,为什么到了发工资那天就跑了呢?还有一件事也令阿狗很困惑,就是上次有个拿照相机的娃儿来工地上拍照,连工棚里也拍了,边拍还边说什么“要让社会知道,在啥底层还有黑暗的啥什么”的,但没过多久他的照相机就被老板找来的几个人给砸了,人也被打得鼻青脸肿地跑了。阿长说那人侵犯了老板的隐私权,所以挨了打。阿狗半懂的点了点头,然而他很想知道什么是隐私权,但阿狗明白要干得长久就不要多问,做就行了。那件事过了没几天,就来了几个公半夜凉初透安,但没一会就走了。从此以后相安无事。后来听阿长说是红包的功劳,阿狗单知道在过年时老人才给小孩红包,不知道城里人对不认识的人也给红包,也许是一种风俗吧。阿狗心想。但为何还是不发工钱呢?阿狗又困惑了。阿狗呆呆地盯着夜空,仿佛在想什么,却又闭上了眼,睡着了。梦中阿狗拿到了工资,当了爹。阿狗笑了。而阿狗孩子的路,却是我们看不清的。
荒岛求生记
感谢上帝,我还活着。在经历了142天的生死考验后,身疲力竭的我终于被一艘商船救了起来。愿上帝保佑善良的菲律宾船长安迪,是他安排我好吃好住,让我在船上颠簸的舱房内迅速恢复了起来。海上的天气逐渐转好,在被救的一星期后,我已经可以站在甲板上看那金色的落日了。我可怜的木筏,不知道是否已经被海浪吞噬了。我记起了在木筏上的那个日夜,我从荒岛逃生出来后,在海上漂流了一天一夜,终于被好心的船长救了起来。一种劫后余生的幸运感夹杂着失去亲人的哀痛,使我泪流满面,我突然感到十分惶恐。感谢船长这时候出现了。他把我带回了船舱内,给了我一杯热咖啡。我得承认,手磨的可可的确很提神。浓浓的香味和着船舱内飘散的酒味让我兴奋了起来,惶然的感觉暂时被我扔进了海浪声中。第二天,我起床时发现木桌上放了一只笔和一叠纸。我几乎蹦了起来,要知道航海时除了经验就是纸笔最珍贵了。船长这时候敲响了木门,我跳着跑到门边打开了门。我拉着船长的手亲吻,以表示我最大的感谢,却忽略了这个动作几乎将船长手中的盘子给打翻了。幸好船长手快,才没使得厨子的忙活泡了汤。放下盘子,船长拍了拍我的头,然后带上木门离开了。你可能会奇怪为什么船长拍的是我的头而不是肩膀,原因很简单,但可能会出乎你的意料。一个在荒岛上生存了142天的人只有十岁。请不必为此而感到惊奇,因为我曾经参加过十几个野外生存夏令营,在荒岛上生存对我而言并不困难。难的是生活下去。寂寞几乎把我给折腾疯了,那段开始习惯孤独的日子真是惨不忍睹。但是我却怎么都想不起我在岛上的142天是怎么度过的了。我暂时放下了思绪,享受起了干松面包和提神的咖啡,要能来块口香糖就更完美了。吃完早餐,我走到了甲板上,吹着咸湿的海风,衣服被不断激起的浪花溅湿。海很绿,但仍然能看到许多银白色的鱼群在海浪中不断隐没又出现,偶尔有几条鱼跃出海面,打破了我以为船静止不动的幻觉。马达声更响了,船开始加速向地平线驶去。激起的浪花将鱼群淹没了,我看着一群群闪亮的白点逐渐远去,最终被绿色吞噬了。我不知道船现在正行驶在哪片海域上,使用六分仪不是我的事,我只知道它正载着我向我的家驶去。提到我的家,我不禁想起了我可怜的家人,他们就那么无助的在我眼前被大海吞没,就那么脆弱的死去。生命在大自然的狂暴中是如此微小。我的泪又流了下来,脸上是一抹哀伤的阳光。旭日正从海底探出头来,将海面映照成了一面平静的铜镜。如果不是亲历过大海的残暴,我简直要相信眼前这片海安静的如同童话般的梦境了,海风鼓起了瘪软的风帆,船如同波涛上的一支利箭,鼓足了劲要把这寂静的海刺破。周围的鱼群不断惊慌地躲闪着,结集在船尾追赶着浪花,以表达对破坏了它们交通的不满。天空中几只白色的海鸥不时盘旋着俯冲下来,想从船上的人们手中得到点食物。海浪打湿了我的头发,脸被凛冽的海风撕扯着,我感到隐隐生痛。天要变了,我回到了舱房内。好心的船长留了一张字条给我:
亲爱的小男孩,我同情你的遭遇,但我不愿意看到你时常沉浸于痛苦之中,你的眼睛里充满了善意的泪水,但它使我感到罪过。愿你好好的使用纸张和笔吧,记下你的噩梦般的经历。虽然我不知道梦中发生了什么,但我了解它一定使你很痛苦。你需要找一个发泄点,将悲痛倾泄,那样你会舒服些。愿你快乐!船长安迪敬上
又及:生活还要继续,暴风雨埋没不了勇气,愿上帝保佑你。
我再次被善意的船长感动了,感谢上帝让我遇上了这么好的人,我朝着苍穹祈祷,请求他祝福船长以及这世上的好人们。我坐到了桌子边,用笔在纸上写下了以上的话算是故事的开头。
我不知道我当时是如何度过那段令我心碎的日子的了,失去亲人的惨象一遍遍地将我折磨,我双眼发呆,坐在海边幻想着父亲和迪丝从海浪中向我走来,而我疯狂地挥舞着双手向他们冲去,但每次回应我的只有冰冷的海水,还有那些船只的残骸,似乎也在嘲笑我的无能为力。我绝望了,对世界上一切东西都不抱任何幻想了。不会有船只发现这个孤岛,不会有食物吃。岛上可能有猛兽,而我的性命早已交到了死神手中。我甚至连走路的勇气都被海浪冲走了。似乎,死是我唯一等待的结局。我在绝望的加压下,疲惫地不知睡了多少日夜。醒来时我以为可以看到爸爸和迪丝了,但一阵可怕的痛挤压着我的胸口。我哭了,疼痛让我清醒地意识到我还活着,我竟然还是不能摆脱这个可怕的梦魇!夹杂着异常复杂的心情,我发出了哭一样的笑声。不经意间我发现了沙丘堆中露出了一根带子。我不顾沉睡后身体可怕的剧痛,拼了命地向沙堆跑去。我大口地喘息着,我用手挤压着剧烈起伏的胸口。我将带子从沙堆里抽了出来,却将一个背包带了出来。我惊喜地把背包检查了一番,发现除了火柴湿了不能用外,其余的东西都完好无损。我庆幸上帝保佑,这个背包打破了我绝望的情绪,它里面装了所有能帮助人求生的工具。有刀子、绳索、火柴(湿的)、收音机、水壶以及能在恶劣天气中防雨水的帐篷一个。有了这些东西我感觉自己不再是个孤立无援的人了,勇气又悄悄的回到了我的血液中。我抬起头来仰望宁静的天空,感觉天上的浮云全都变成了爸爸和迪丝的笑靥。海浪声变成了他们鼓舞的话语:要活下去,要坚强的活下去。你是我们的希望,我们永远活在你心里!我心里又充满了希望,阳光投下的背影透露出坚毅的轮廓。为了你们,我会活下去的。
七月和煦的海风吹撒着青春的气息。我、爸爸还有迪丝共同站在甲板上,手扶着船栏看夕阳渐逝,天边火红的云点燃了沉寂的天空,像极了一首短暂的诗歌。为了庆祝我十岁的生日,爸爸带我和妹妹参加了“环球号”环绕地球一周的航行。为了这次价值不菲的旅行,爸爸几乎将自己公司百分之五十的股份都卖给了别人。我为能有这样的父亲而感到骄傲。但是现在我可怜的父亲,愿上帝保佑他还活着。在对各种情况下发生的危险,父亲都教给了我们应对的措施后,我与我的家人于七月一号登上了“环球号”。我至今还能回忆起那时我惊喜得快要发狂的心情。周围人群佳节又重阳发出的尖啸冲撞着我的耳膜,血脉贲张,心几乎飞到了空中,想要融进这热烈的空气中。我敢说,如果不是当时父亲拉着我的手,我很有可能就跳进了海里,游向热情的人群了。就在这样的氛围中,随着香摈酒的挥洒,这艘排水量一万三千吨的巨型轮船,缓缓地启动了庞大的身躯,开始了伟大的旅程。到了海上,我被大海的广博和多变的色彩深深地吸引住了。我时常站在甲板上聆听海鸟孤寂的叫声。在流浪歌手的歌声中,我盯着海里的鱼群,将自己幻化为它们中的一员,追随着白色的浪花,兴奋地摆动着自己的身躯,然后深深地潜入海中,去探寻那黑暗中的圣地。我几乎是整天的站在甲板上,用幻想与未知的世界交流着,沉醉于虚构之中。我喜欢上了这种感觉。有几次几位好心的游客询问我为何扶着栏杆很长时间一语不发,是否什么想不开的。我只是淡淡的笑笑,外表上我是孤寂一人,但我的内心世界早已创造了另一个地球,而我正快乐地在里面遨游。父亲了解我,留给了我一个人的完整空间。最初的一个星期就这样风平浪静地过去了,经历了不同的地域使我的地理知识大增,对不同风俗的见识也使得我的为人渐渐绅士了起来。一切都浸泡在幸福之中。
当船行驶至墨西哥海域时,天气好得令人难以置信,湛蓝的天空中漂浮着几片孤云,被万里高空中的碎风抛成浪形,仿佛是海的倒影。湿度不大,空气顺着海风被吸入肺里,使全身的血液都加快了流动,感到无比顺畅。海水的颜色由于海底的变深而变的深蓝,看得使人心底平静,那是一种博大的颜色。这里看不到随波嬉戏的鱼群,仿佛都在安详的海中沉睡了。不时有几只落单的海鸟一掠而过,时间十分平静,和海面一样,任何动静都激不起半点涟漪。甚至连冲击船腹的海水都像是在抚摸船体一样,怕惊醒了什么。似乎,这一切平静的东西在变得沉闷。“船长!我们的船只在向北纬31°驶去!”掌舵的船员把头伸出窗,向正在与甲板上几位法莫道不消魂国女郎调情的船长喊到。“那你就快改变航向,你这蠢猪。哈哈哈哈!”船长为了吸引女郎的注意力故作幽默。“为什么要改变航向呢?我们尊敬的船长?”一位衣着鲜艳的金发女郎用蹩脚的英语问道,语气中充满了对船长的戏谑。“那儿是百慕大三角魔鬼海域,虽然我曾数次驾船独闯那片可怕的海域,但这次有几位尊贵的法莫道不消魂国女郎在我船上,我可不敢冒这个险。”船长故作深沉的回答道。我离开了这群人,不想再听到他们的谈话。没准过一会儿船长就在他的想象力中登上了火星。男人一在陌生的女人面前,就会显得自大。但我知道人类最可怕的地方不是愚蠢,而是盲目的自大,自大到无知。但愿船员不像船长这么无知。可是没过一会,船的速度骤然加快了,我向船尾望去,没有浪花,只有一条长长的水痕。仿佛水已经死了,不会在激扬起来了。“船长!船开始不受控制了!它正以时速一百五十里的速度向百慕大冲去!”船上一时警报声大作。我想这次完了,根据有史以来的记载,凡在百慕大中行使的船只,大多数都是神秘失踪,历史上曾有过几次大规模的搜寻,也是无功而返,有时候连美国用于搜寻船体残骸的核潜艇都失踪了。甚至连飞机也会在飞行在这片海域上空时悄无声息地从雷达上销声匿迹,有传闻说有一架飞机于1946年在百慕大上空失踪,至今还没有返回。总之这是一片传奇的海域,但令人心悸。船的速度几乎是在疯狂的飞行,因为船尾已经看不到水痕了。这艘排水量巨大的轮船变成了气垫船,像受到什么东西召唤一样,向百慕大冲去。船上惊叫声一片,一时间人们变得毫无秩序,互相冲撞着,辱骂着,在颤抖中显得茫然无措。船上的电力系统失灵了,顿时只剩下几缕黄昏的阳光。人们的面孔显得很虚幻,像是随时会从我眼前消失似的。爸爸和迪丝向我跑来,一把将我搂入怀里,随着人们混乱的脚步向救生艇跑去。我看着人们惊恐的表情时,早已吓得全身冰凉,是父亲宽大的臂膀让我恢复了知觉,我拉着父亲的右手,在父亲和迪丝身后逃窜着,因为我要不时躲避摔倒的人们。救生艇前拥满了人,人们争先恐后的跳了进去,几位带着小孩的妇女因为挤不过身强力壮的男人,在角落里发出悲绝的哭声。看着越来越多的人群向救生艇拥来,我感到一阵后怕。船体明显已经因为重量分布不均而倾斜了,可是人们还是惊慌地向前拥挤着,不顾救生艇的容量是否足以容纳那么多人。最终五只塞满了人的小艇被放了下去。可爸爸、我、迪丝和一些年弱病残的人依旧还在甲板上。可恶的公司,竟然为了赚钱而超载了那么多人。他们可曾料到生命可能会因受到不公平待遇而随时消亡。爸爸将我和迪丝紧紧拥入了怀里,我感受到了父亲因紧张而颤抖的心跳以及迪丝啜泣时身体的抖动。船上的人们在哀嚎,歇斯底里地跳进海中,想爬上救生艇,却被船长用桨打进了海里,连一个气泡都没留下。五艘救生艇脱离了船体后,就迅速向船尾滑去。几秒钟就消失在了视线中。船头在加速中几乎翘了起来,失重的恶心感让我意识到是大船在飞速掠过海面,而小艇根本没动。渐渐地,船速似乎慢了下来,同时海面上升起了一种绿色的海雾。最终,船停了下来。人们松开了紧抓着栏杆的手,惊异地透过绿色看着彼此。我发现我的手表早就停了,而空气中正在生成一种令人欲呕的窒息感。我感觉有某种东西在压迫我的神经,仿佛电流的刺激。船上有老人倒了下去,是突发心脏病!爸爸从老人抽搐的状况立即下了判断,向医务室跑去。几分钟后,爸爸只抬了几只大木箱下来。“没有希望了,医务室只有这几个空木箱了。”爸爸看着眼睛渐渐合上的老人,遗憾地在胸前画着十字。我注意到这时雾散了,可天却变得愈发黑了,仿佛黑暗变成了黏稠的液体,而我们只是几只逃离不了的虫子。海面上登时电闪雷鸣,隐隐中生成了两股龙卷风。海面顿时大乱,强风掀起的巨浪将船抛起又接住,船上的人们早已吓呆了。跳海,这么大的浪,纵然有木箱,但肯定会被浪打碎,葬身鱼腹,而且我不敢肯定在这么诡异的海里面是不是会有鱼类存在。留在船上,最终还是会在巨浪的咆哮中和船一起沉没。没办法了,只有赌一把了。爸爸将人们用绳索固定在木箱周围,最后是我、爸爸、迪丝和一位妇女捆在了一个木箱上。人们合力向救生艇撞残缺的栏杆走去,船只的颠簸几欲将人们摔倒,但大家最后还是艰难地跳进了海里。这时,风暴将船淹没了。人们将命运交给了上天。我的身体在海浪中剧烈的沉浮着。木箱在浪中不断翻滚着,我极力憋住气和头晕欲吐的恶心,忍受着一个比一个大的浪头向我身上砸来。咔嚓一声,我抱着的木箱被袭来的海浪打碎了。我拼命地抓住一块离我最近的木板,看着爸爸和迪丝伸手欲够的表情,发出了绝望的叫喊。一个浪头向他们打去,我的家人就这样在我眼前消失了。我的四肢开始痉挛,但我极力地抱住了木板,在山丘一样的巨浪中起伏着。两股龙卷风似乎是按顺时针交替旋转着,在海面上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旋涡,我被扯了进去。就在我感觉身体快要被撕裂时,突然海面上金光一闪,海面顿时变的平静无比,龙卷风也消失不见了。我因为惊吓过度,昏了过去
醒来时的状况我已经表达过了,那种复杂的感觉真的是撕心裂肺。写到这,我喝了一口苦咖啡,可是任我怎么努力,都想不起我出现在海滩以后的事了,直到安迪船长将我救起,中间的142天,记忆一片空白。我将咖啡一口喝光,可是味觉的刺激还是找不回那段失落的记忆。我变的烦躁不安起来,手不自觉的摸到了上衣口袋。那里有一张纸!我变得兴奋起来,因为我记得我被救以后从未把纸放到上衣口袋里!我小心翼翼地把它展开:
致不幸的罹难者:你好!当你看到这张超时空传送的文件时,你肯定已经康复了,并且在为失去了142天的记忆而苦恼。很抱歉我们的飞船在启动5号强磁场动力起降场(也就是百慕大地区,地球表面被我们划成了12个规整的三角形。其中编号1,3,5有我们的基地)引发了毁灭性的灾难,对整个事件中只有你一人幸存了下来我表示很遗憾,但我们也对你做了相应的补偿。我们先把你救到了一个伪装成岛的观测站上,然后用背包和影体幻象恢复了你生存的勇气,甚至为了表示对你深切的同情,还让你做了时光旅行,见到了你已故的外祖母。当我们耐心的为你解答完所有疑问时,要知道我们还没有对我们创造的生物有如此耐心的先例。你就嚷着要回家,没办法,我们只好修改了你的记忆,让你相信自己曾经参加过十几个野外生存夏令营,并且按照人类的思维让你相信自己在岛上忍受了142天孤苦的生活。但是很抱歉,对于你在这142天里所看到的,我们全部删掉了,因为某种程度上来讲,人类的大脑相当于你们电脑的硬盘。人类以后会造出具有自我思维的机器人来,但不要忘记人类首先是我们艾克人用碳元素制造的。艾克人随着宇宙大爆炸而由一种特殊元素衍变而来,在宇宙的各个角落里创造生命并观察它们。随着宇宙扩展到某一个临界值,又会进行收缩,而当宇宙收缩为一个点时,我们所创造的所有生命都消失了,包括我们的形体,而我们的思想就存进了虚无之中,等待下一次的宇宙大爆炸,然后再用特殊元素制成生命形体,开始又一轮的生命创造。虽然我们的技术可以穿越时空,但无法阻止时间的脚步。时间是生命的大敌,这点连你们人类也体会到了。但思想是永恒的,永远不会消逝。就算宇宙周而复始的收缩又爆炸,思想永远会存在于虚无中,等待着某个艾克人去感应,然后将思想不断继承下去。当你们看到这儿时,原谅我们已经将你的记忆全部删除了,并将你改造成了一个思想感应器。放心,你会是个好水手的。
艾克人敬上
我只觉得手中的纸突然变得很重,然后头被刺了一下,昏了过去。
当我走进小男孩的舱室时,我发现他爬在桌上睡着了,小男孩手里拿着一块奇怪的铁片,上面刻满了稀奇古怪的玩意儿,兴许是他在岛上无聊,自己刻着玩的。我推醒了他,想要问他一些问题,因为当他沉浸于悲伤中时,询问他家里的情况可能会引发他更深切的哀痛感。看他今天气色不错,是个好机会知道他的家在哪儿了。但令我沮丧的是,在询问了他整整一个下午,他居然什么也记不起来了,甚至连早餐吃什么都忘记了,只是一个劲的央求我,想要做一名水手。我想如果把这么一个孩子送进孤儿院,那太残忍了,而且这几天通过我对他的观察,他的坚强和好学都具备使他成为一名优秀水手的能力。于是我答应了他的请求。当我问他那块铁板是怎么回事时,他只回答了一声是联络器就跳着走开了。没办法,孩子就是这么爱幻想。我走到了甲板上,船正向着夕阳驶去。一片金色淹没了海洋。
观察室里,一名沃特族人关上了显微镜。他对观察起名为艾克的细胞和寄生在它身上的细菌已经感到了厌烦,是时候喝杯咖啡了。
怀念过去的生命•短篇二
月圆时
天色很雾,远方的城市显得有些虚无缥缈。我走在空旷的大道上,被冷风摧残得牙齿打颤。十月初始,挤满在城市里的人们就四散逃逸,逃避生存带来的巨大压力。以此换来的是荒郊野林孤河隐山中无数的喧闹以及无数的垃圾。我是个适合独处的人,而且对熟悉的环境有莫大的留恋,所以当别人执手登山呼吸新鲜空气的时候,我一个人背着包走在静簌的街道上。街旁的梧桐长出了许多绿叶,很小很细致,但由于秋风的吹落,树下堆满了叶子的尸体,却散发出一阵摄人的清香。我拾起一片,放在掌间,像一幅映着绿色血脉的纹身。走到一处建筑物前,犹豫了一下,顺着楼梯拾级而上。反正人都走薄雾浓云愁永昼光了,不如爬到顶楼去眺望一番。走到楼顶,我已是气喘如牛,黄金周大部分时间都赖在了床上,醒了睡,睡了醒,忘了吃忘了电话忘了周围一切,希望自己就此沉睡不醒。就这样过了三天其间仅吃了几个馒头,我终于忍不住要到外面去寻找些食物了。我盘膝坐在顶楼杂乱的地面上,忘我地狼吞虎咽,企图将几天的营养吃回来。一个小时就这样过去了,我突然想起今天是月圆之夜,但漫天的大雾连太阳都看不见,何月其有?话说每逢佳节倍思亲,于是我开始考虑我该思念谁,思考的结果是我的床。我此刻在冷风中赤着膊,希望得到一丝温暖,而此刻我的床是多么的令我思念。纵然平时我喜欢一个人安静的在教学楼顶一呆几个小时,此刻也禁不住向我的床跑去。路上偶尔有一两个行人出现,攸的就消失了,仿佛幻觉中人类灭绝了,余下的只是幢幢钢筋水泥筑起的围墙。风鼓捣的更厉害了,我拔足狂奔在水泥地面上,渐感吃力,呼吸阻塞。我心跳渐急,脚下却似踏在了棉花之中,气力如泥牛入海,似乎身体陷入了某种虚幻中的东西。雾越变越大,两边房屋的轮廓渐次消失在我的视野中,我恐慌不已,想要抱住街边的一棵梧桐树,然而却扑了一个空,身子重重地摔到了地面上。一时百骨欲裂,惨痛难忍。我张口呼喊,却发不出一点声音,我开始感觉不到我的躯体。我动了动我的手指,它微弱地向上翘了翘,但我却仿佛是看着别人的手指一般,我感到我正在离开我。我惊恐极了,我清醒的意识告诉我——我正在死去。这就是死亡吗?我顿感疲惫。睡了过去。不知过了多久,我醒了过来。我惶惶站了起来,却分明看见自己躺在地上,原来我进到了另一个世界。天空一阵和祥的光芒中,隐约地飘出一个人影,徐徐落在我身边。我顿感身如无物,紧随着天使的背影,升入天堂。我看到了耶稣被钉穿的身体,此刻正散发出爱的光芒。他向我微笑着,如沐春光。但他的外表正在改变——双耳在逐渐下垂,消瘦的身子在变得圆满——竟成了佛祖的形象!然而他越变越多,从印度的湿婆神到梵天,从古希腊的海东波到古埃及的何露斯,所有我认识的和叫不上名的神逐一出现在我面前,我迷茫不解。最后,神的形象渐成了一个字——一个“禅”字,猛地扎进了我的心里。我卒不及防,失身跌落,我感到一阵强烈的吸引力牵扯着我向凡世跌去。几乎是无声的,我摔进了自己的身体里。我愕然惊起,只觉汗流浃背,我捂着心口,感到一阵狂热,环视四周,发觉此刻正坐在床上。掀开枕头,悠然躺着一本佛经(图书馆借的)。我百思不得其解,究竟是梦中梦,还是丢失了一片记忆?我抬头看窗外,一片灰白,房间里人声鼎沸,在庆祝这没有月亮的月圆夜,我看到我桌上还有半个吃剩的馒头,拿起来吃了几口,却觉腹中饱胀,于是我又上了床,继续我的春秋大梦去了。
心灵捕手
周围人群性格繁杂,或灰暗或浅白,无可尽言。只挑几个性格鲜明的人物拿出来渲染一番,以便日后于深草野林中尚可忆起:某君曾在我记忆中留下过一片影子。
黑乌的短发隐藏着几许白丝,圆稚的笑脸加上个微胖的身子,构成了平日里眼中的阿国。阿国性格向圣,这从他的名字“善国”可以猜出几分——阿国的父母不忘圣人,希望将阿国培养成二代孔夫子,因此取“善国”为名。阿国眼神中常流露出几丝羞涩,即使隔着一片玻璃也能轻易看出来。盯着他的脸,很快就变得微红,或露出浅浅一笑,或窘迫地唬一句,小子,看什么!?很好笑的表情,仿佛熊猫憨态可掬地张牙舞爪做出要吃人的样子。细品之下,阿国的性格处于对立之中。田园中的诗意生活培养了阿国善良谦忍的品格,而当阿国流落到布满獠牙利齿生物的城市中时,生存的压力迫使他变得坚强于严肃,或者是假装凶狠。但谁都看得出阿国略显臃肿的身躯中是一个安静,有些胆小略带羞涩不会争强好胜的田园派灵魂。但有时阿国也会有不知哪冒出来的勇气,促使阿国做出些令人瞠目结舌的事来。阿国平时喜欢板起面孔与人讲话,体验成熟的感觉,很有圣人教诲的样子。但往往话到一半被人骚扰,功亏一篑。闲时阿国或翘起二郎腿,或把脚踮得飞快,这时阿国的心情是十分放松的,虽然他可能并不太明白黑板上的古怪符号是什么意思。可能是有种心情就够了吧,毕竟上学是为了文凭而后工作而后追求更多钱更多满足,然后就得到了幸福。而真到了钱多的时候却没有幸福了,现在都市人的生活大都这样。阿国可能真有些圣人的想法,懂得少欲多足,珍惜眼下。“朝闻道而夕猝,可以无憾矣!”想象中阿国又板起了脸,小子,你写什么呢!?这才是阿国,一种假扮的深沉,一颗稚嫩的心灵彰显无疑。展哥是同宿舍一个安徽人,但我总觉得他骨子里有种东西是属于山东的。众所周知,《水浒》的故事就发生在那里。那东西就是豪气但其间夹杂了几丝安徽的民风,所以展哥纵有一身豪气,无奈没水泊梁山众英雄的手段,在过度的信任了一些奸人后,遭到了一系列无情的打击。目前展哥正加紧在散打队练拳头,以企“教育”一下那些曾经迫东篱把酒黄昏后害过他的人。肥屈人如其名,口中常挂“没什么大不了的”,其间眼神叵测。后来无意在一电线杆上看到一则隆胸广告,才知道语出有因。肥屈得过且过,看似洒脱,实际上还是有点想法的,但是从不和别人说。而他最大的爱好就是扮小孩,说话动作无不像一个幼儿园毕业生,这给我带来了些许无聊的欢笑。叶子胸中有沟壑,早将心里划分得整整齐齐,性格如同头顶头发,越少越精。大黄取名一味中药,主治发炎,而当时取这个外号主要是为了与小黄区别。白天看见大黄打游戏,晚上看见大黄打游戏,只在我上厕所时看一下课本,每日如斯却成绩斐然,是个能拿奖学金的人。这说明人类的大脑是很奇妙的。小勇是一个标准的好学生,如果放在小学一年级的话。孜孜不倦地上课记笔记,在别人打游戏时做作业,在别人打呼噜时看功课,但成绩却不是太理想,这是他的悲哀。然而小勇在528寝室文化的熏陶下,将这句话改成了“我真他妈的悲哀”。而我自己给自己起的外号是“空气同志”。
夜有所思
脆弱,恐惧,忧郁,疑惑,偶尔的悲悯。对立,矛盾,伤痛,自陷,无法沟通。灰暗,失望,逃离世界,令人厌恶的低调。疯狂,好奇,沉重……上帝用一切哀伤的元素造了我的骨骼,又用一切戏剧的荒诞塑造了我的血肉,让我矛盾地活在世上。一个是魔鬼,一个是天使。大脑不知是谁在控制,身躯不知是按谁的意志存活。人格在撕裂,两个都无法消亡,矛盾注定永存于世,而我注定被远离,孤独至死。但现实中的我只是一个黑洞,无人注意到我的存在,为了被遗忘而已。我不想做世俗大海中随波浮沉的落叶,更不想做逆风破浪的快舟。我只是云端一个孤独的旁观者。看着世界在我脚下轮转,碰撞,流血,最后殒灭。众多灵魂或叫嚣着,或自大的,或不屑的,或妒恨的走过我身旁。但我只是默默地看着,与世隔绝着,一个人幸福的与黑暗活着。我感到我只是一个生命的窥孔,一个上帝派来经历尘世的灵魂,既不卑微也无伟大可言,所带的只有和祥。和人们不断经历某些事然后得出规律一样,我的灵魂被包裹在一个三维的肉身中,待肉身消亡时,灵魂会返回上帝身边,诉说生命的所悟。有的人悟出了生命的真谛,于是留在了上帝的花园,有的人思想混沌,于是又被派下了尘世。这就是天堂与地狱的由来。但我须担心我的肉身,它所生于邪有暗香盈袖恶之中,充满了太多欲望和危险,单靠灵魂的纯洁无法束缚住它,还有可能被玷污——这并不少见。我须用书籍来感化它,以减少它的罪恶。痛苦是世界上最美妙的东西——它让人不断紧醒,不断思考,不断进取,最终有所感悟。当我感悟到上帝的意愿时,我就可以死去而没有遗憾了。于是尘世纷争,功名利禄,一切都释然了。灵魂得到了她需要的,升入天堂了。上帝对我说,你只是个脆弱的天使,魔鬼只是想象中的存在。尘世中的成长只是为了战胜你心灵中的邪有暗香盈袖恶,最终你洁净的灵魂还会回到我身边。
写痛苦
空气中弥漫着沙子的气味,随着呼吸沙子混入到了血液中,仿佛要将人的生命慢慢吞噬。头脑中有一头悍兽在喧嚣,冲击着脆弱的神经,血管和着野兽的狂吼一张一弛,仿佛要冲破头皮向四周洒去。眼睛恐慌而紧紧地闭着,俨然一只咬住猎物不肯松口的豹子。耳朵处于高度戒备状态,连蚊子的鼾声都会引起恐慌。鼻子紧张地试探着周围的气味,身体轻微一动就痉挛不已,仿佛每根神经都被定到了十字架上,只能任人宰割,甚至连动一下念头全身的肌肉都会扯动,势如强弩之末。鼻孔被涂上了凡士林,像青蛙一样难以呼吸,憋成一个球,最后炸得灰飞烟灭。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用嘴呼吸着过了一夜。血液了扎了针,每流动一次,全身就被扎得生痛。大脑失了火,思维控制不住的飞转,从火星马尔斯到分子结构体,跨度之大令人眩晕,然后呕吐不已。胸腔里有一头怪兽,每吸一次气就躁动不堪,撞得胸口快要爆裂。一大片灰暗的天散发出令人厌恶的气味和昏黄的天光,仿佛在向人类宣告,死神已提前到来,生命将走进万劫不复的深渊,直到永恒的虚无之境。狂风肆无忌惮地冲闯在死气沉沉的大地上,不断将顶礼膜拜的人们刮倒,然后将参天巨树连根摧起,俨然一副暴君模样。
流浪幻想
蓦然顿足于生命的进程,才发现刚成年不久的我,总觉得时间太短世界太烦闷。脚步似被无形中的木偶线摆布着,开始向生命尽头加速跑去。于是我感想,为何童年的时光是那样的漫长而又充满欢乐呢?结果我发现是自己的心蒙上了一层灰,常被世事所扰,失去了本来的纯真,最后挣扎于无谓的沼泽中,空等着时间将精力一点点吸走。想到这,一种悲哀的情绪侵占了我的身体,我想逃避。
流浪远方,没有悲痛的思念,只有脚步移动的简单快乐。流浪不会感到居无定所的孤单,流浪,只要挎上一个大包,放几件衣服就是一个新的开始,旅途上我做自己找寻的梦。流浪的人是没有人能理解的,选择流浪,是因为心早已落寞无常。但我只是个弱小的生命,只能在现实世界的角落里,默默地幻想流浪,幻想着远方……
且思且行
捡起角落里已有些灰尘的笔,才发觉许久未写点东西了。我是个适合静谧的人,但现实中我不得不暂时忘记自己是谁去做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我必须忘记自己,才能在荆棘中生存。但忘记的前提是,我必须时刻提醒自己,我还活着。
最近在思考文学的问题。我以为一篇文章或者是一部小说,它能带给我思考,引发我的想象,带给我忧伤或快乐,甚至泼我一身凉水,让我深省人性,社会,这样的文学作品在我眼中就是有价值的。但如果遇到了文学评论家,他只会用一套公式去计算文章结构,毫无美好可言。这个世界留给我们的疑问还太多,但不幸的是绝大部分人在做文学评论,极少思考,去寻求问题的答案。我被这个无情的现实给吓倒了,只有远离人群才能感到一丝安慰。不知道这个世界会不会再被洪水淹没一次,而我们不会再有方舟了。
站在天上
这是一种无法表述的伟大孤寂而沉重的疑惑感。我的心灵在一瞬间爆满又掏空,就像宇宙的历史一样有很大的一片空虚将我笼罩,我对一切都失去了理性与情感,然而我是如此的清醒,这真是不可思议的一种经历。就像是南柯一梦,只是我是在有知觉的情况下,站在云端经历了那绚丽而又灰色的痛苦。
耳边涡轮发动机的巨大轰鸣声考验着我的神经。我坐在巨大的雪茄中受着烈日的烘烤,耷拉的眼皮终于承受不住寂寞,缓缓地和上了。但是,我在黑暗中依旧能清晰地感受到浮云的轮廓,甚至感受到了万米高空中带来不存在的窒息感。我很痛苦,不是旅行带来的不适,而是我感到一个十分沉重的问题在向我扑来,而我却无力逃避。
人,为什么会活着?首先我想到的是梭维斯特。从《屋顶上的哲学家》这本书中,我找到了一个和我同样站在屋顶的多愁善感的灵魂。在他的书中,我和他一起思考人世,一起为美好的纯真而感激,而有时又在角落里哀叹世间的黑暗。我可以猜出这个不起眼的小乡村教师平时落寞寡言,眼神暗淡,在看到上帝的神迹时才会充满希翼的亮光。我们就在两个不起眼的世界里,将灵魂重叠到了一起,彼此发出叹息。我知道,世界上还有许多和我一样患有抑郁症的人,而梭维斯特只是其中之一。卡夫卡,海子,老舍可能都曾深切思考过我思考着的问题,不知后来思考通了还是一片混沌,总之他们的结局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但是很可惜,鲜活生命并没有挽留住过多的真善美,只留给了后人一丝对真善美的爱的启回。当我飞离地面时,我已经感受到了灵魂的超脱。如此多的微小的可笑的生命在我脚下进行着尔虞我诈,生离死别,沽名钓誉或是钩心斗角到家破人亡。人们痛快地爱着,快意的恨着,强烈地吞噬着彼此。而爱与欲望相互交织着,引导人们走向不同的道路。太微不足道了,生命如此微小,简直可以忽略了。我突然觉得生命只是一种载体,而我们所追求的永恒只是一个虚幻的传说,生命流转,善恶相抵。你对世界刚有了点头绪,但另一个极端马上出来反对,让你彷徨不已。然而时间终会淹没一切,到头来只不过是上帝一场无聊而发的游戏。因为如果细菌有思维的话,一定会有人企图引发细菌的矛盾,看着它们像人类一样生活,以此来打发无聊的时光。混沌就混沌吧,至少还能多活几年。
江湖边上
苇草飞扬,落日残缺的无名湖边上,住着一个年事已高的船夫。船夫住在一间木制的小屋里,房顶盖满了绿色的未成熟的苇草,房子的外缘长满了青苔,坐落于一片枝叶繁茂的竹林中间,的确是巧妙的伪装。船夫平生杀孽太重,江湖上仇人太多,自己有不愿意将英雄剑法传于江湖中人,虽然江湖上不乏武德兼备的侠客,但老者终是怕自己的惊世剑法再度引起江湖纷争,血腥以不是他再愿意看到的了。毕竟能活着是件开心的事。江湖中大多数人属于无知又执拗而且喜欢将无关的人杀死并对外宣称杀富济贫。杀富是真的,但银子都进了饭馆老板或妓院老鸨的腰包里。某种意义上讲,江湖是个无聊的地方。老者为了躲避无休止的追杀和习武狂的纠缠,在无名湖畔干着摆渡的行业。
天地相汇,残江萧瑟。摆渡船上的老人,看着残阳渐逝的景象,不禁流下了眼泪。真是造化弄人啊!想自己年轻时雄姿踏遍神州,名号江湖上人皆胆寒,但人至暮年,却终究敌不过岁月,只像那夕阳一般,剩下的只是遥远的记忆和日显衰弱的一把骨头。想来人生只是一场梦啊,平生的名利富贵,在人将至死的时候,竟产生了如此遥不可及的距离感,只是哀叹,自己的一生,仿佛白活了。老者徐徐摘下蓑帽,显出一张岁月的脸庞。从众多的褶纹中依稀能看出当年剑鬓横指的英雄气概来,但娥眉皓齿,终是日后的一堆白骨,活过就足够了。老者双手摇着橹,却是一幅老态无力,再难执戈上阵的破落相了。“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湖上的水波阵阵飘荡,却无力回答老者的疑问。这真是世界开的一个玩笑。人生本来短暂,耗时尽力去掠夺,争取,用命苦来的,用阴谋骗取的,抢人家财的,勤劳积攒的,到头来只能眼睁睁看着被别人拿走,除了无能为力的悲伤,剩下的恐怕也只有回忆了吧。老者把船索捆在了木桩上,举步维艰地向家中走去。竹林里一阵响动,老人终是老了,没有注意到异常。一支镖刺中了老人的胸口,老人倒地之前看了一眼夕阳,光辉终是没入了地平线,只是,人为什么还是没有醒呢?
流泪的大兵
请不要忘记战争!战争的恐怖之处在于将恐怖片中的镜头搬到现实中来。 战争是,而且永远是用鲜血与惨痛生命垒成的沙雕。风摧雨打后,沙雕终会倒塌。但,请不要用人类的生命再去周而复始的重塑它!也许你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地方,身边不乏爱与被爱;也许你已经对周围一切的平凡和顺利感到了厌倦,甚至你可能心灵脆弱,在平静的港湾中遭受一点风暴,就认为生命没有了价值。生命是如此的毫无意义,你可能会这样感慨。因此当你坐在咖啡厅里,一边享受爵士乐,一边品尝美味的咖啡时,你感受不到战争的可怕。报道中死亡的人数对你而言只是一堆数字而已,你顶多发出生命是如此脆弱的感叹,然后就拿起手机发信息了。这不是无情,而是麻木,一种很深的麻木,一种沉重的麻木。因为生命被数字化了,让你感受不到一丁点的生理恐惧。照片能唤起你的生命。你是否看过战争中人死如粪土,你是否见过没有头的尸体?你可能回答看过,因为那是恐怖片中经常出现的惊悚镜头,但它出现在你的生活中时,你难道不会哀痛?不会惊愕?不会恐惧?不会震撼?不会痛恨战争?不要让苦痛的文化变成麻木的文化!
英雄
“纵马江湖道,今世任逍遥,英雄不为红颜折腰。侠义比天高!炝烈蚀岩风,热血侵狂淘,男儿豪情行天下,烈焰燃志豪! 残阳沥血剑,比月凌云刀,绝顶一览众山笑傲。时间江湖熬!游苍茫穹隆,荡混浊乾坤,斩不尽热血撒潇。江湖任逍遥!”
飞沙之中,隐见一白衣侠士,胯下一匹栗色汗血马,正由南而北,逆风而行。风啸之中,侠士吟诗之声枯然无力,是对命运嘲弄的悲哀无奈。“时间江湖熬啊!哈哈哈……”风形一扯,声形俱毁。只有空洞的黄沙散落在一串由南而北的脚印上,残阳将老人的孤影永远的定在了寂寞的荒沙之中。
四十年前,正是男儿志高行天下的年龄,英雄门下一无名弟莫道不消魂子苦行励志,终学有所成。行走江湖数年,便尽现锋芒——灭十大门派,只身抗金贼。江湖人士皆对其噤若寒蝉,有时人作词曰:孤行天下,天涯无别。英雄剑心惊群雄。摧营拔寨,沙场金戈。策马云端敌心寒。说来这口中的英雄不过二十出头,生得面如冠玉,唇若涂脂,眼若星朗鼻似倒悬。一双剑眉挑入鬓,怒视豹眼惧鬼神。正是这少年匡扶正义,才使得江湖上数载的平静。少年生时富贵命,本出身于幕王府,唤作幕英名。童时便显出不同凡人之处:府中一名剑师,授徒三月便败于幕英名手下,惭愧之极,含恨而隐。从此幕王府中大大小小的剑师都先后败在了幕英名的剑下,无人敢授其于剑。英名之父见此情景,只得教其音律书画。那英明也合当古来传奇之人,琴棋书画,无所不精,尤其拉得一手好二胡。便是少时,催弦之音也引得鸟雀顿足,流云忘归。话说仆夺主权,天意难违。幕王府时运中天时竟出了一场叛乱,事关当今天子命脉。幕王府遭人陷害,被判诛九族。那日英名恰巧出门寻师拜艺,时至天暮方归。心中正演练着刚才悟出的一招半式,突见府门大开,挽着袖子的官兵们正在往外搬东西。英名少年老成,一看便以明白了几分,往旁边一打听,恨不能当场将官兵们撕裂。但他明白自己身单力薄,孤注一掷有可能枉送了自家性命。还是暂且咽下这口恶气,待日后技艺精湛了再报仇不迟。于是英名离了京城,流落到了外乡,过着食不果腹的生活。半年就这样无声息的过去了,英名每日乞讨为生,隐姓埋名,竟也识得了些讲义气的乞丐,学了些打狗棒法。英名一日偶遇英雄门门主被歹人所困,出手相助。门主有心看这后生的武艺,便演了一出,引英名出手相助。门主见英名资质上佳,便收了英名作徒弟,授其英雄剑法。幕英名也继续着埋名的生活。
江湖在剑下延续着……学艺十年,天赋禀异的少年,一手动人心魄的英雄剑。此时的英名以无人能敌,寂寞的人尝遍了高手的滋味,纵江湖之大,饮酒亦是无味。只有一柄“英雄剑”陪伴着他。高手从此隐没江湖,化名为无名,而江湖还在无知与血腥中延伸着。
又一个十年,幕王府的冤佳节又重阳案得以了解。幕后黑手的头在消息告于天下的第二天便不翼而飞,而江湖上作恶之人,武功皆被一白衣侠士所废。没有人见过此人的面貌,只是一阵风来,一阵风去,恶人便已身首异处。江湖在不安的和平中延续着,而白衣侠士却在飞沙的大漠中继续着孤苦的生活。
侠士的马停在了一座墓碑前,碑上刻着“无名之墓”。侠士口里叹道:“你问我何为正义,我说以少数人的牺牲换来多数人的幸福,这便是正义。可惜你已身在黄泉,听不到了。”(英雄一文改编自漫画《风云》,部分诗词出自原书。)
虚构中诉说荒诞
不知不觉中,我掉入了无聊的陷阱,生活沉闷的浪潮一波又一波向我袭来,我无物可攀,在声嘶力竭中看残阳隐去,甚至连黑影的记忆都未曾留下片刻。我在黑洞中打发着时间,然而流逝的并非是时间,而是我所剩无几的思想。以前我无法想象一个人没有自己思想活着的情形,但现在我确实体会到了。那是一种完全非生命形态的存在方式。似乎活着只为迎合别人的意愿,否则就是叛逆。然而我想说的是叛逆是一种对任何观点都持否定态度的行为,即使内心同意也口是心非。我,只是在做喜欢的事罢了。别人如何燎发摧枯地打击我,都无所谓。时光荏苒,我依旧不动如巍山,而且我相信,一个人不可能对同一事物发牢骚达数年之久,即使可能,那这人一定精神上有毛病,我更没必要与之纠缠,落人口实说我是神经病。可令我心痛的现实是,我依旧在无聊的大海中漂浮着,不知何处是岸,周围人群让我感到,夜,冷得发寒。 最近吃了一种饼,外表看通体洁白,似是天下罕见美味。但咬了一口全吐了出来,只见里面乌七八糟一堆。我顺手就扔进了垃圾桶,我突然觉得它太像某种人了。以前的朋友说要看一个城市的发达程度就要看这个城市高级宾馆外的官车有多少。我笑着说,城市发达了有个屁用,你依旧蹬你那自行车。但朋友面色严肃的说,以后我的车一定要停在五星级宾馆外,而且车一定要车头有天使的。我突然感到夜色更寒了。眼看着一条和我平行的直线,拐了个弯向我心悸的地方奔去。我叹息着说,祝你好运。然后幻想着朋友多年后油光满面体壮如牛与瘦峋寒酸的我再见面时的情形。上帝总喜欢捉弄人,造一些没法同化的灵 魂,让他们在世上孤独的行走。我便是其中之一。我的眼镜已是600度了,摘下来基本是个半瞎子,但我并不是戴眼镜。有时候现实过于清晰地展现在面前并不是件好事,只有模糊能让我找到一点安全感。可是我晚上基本不出门,因为我连路都看不清。得到某些东西就必定要失去某些东西作代价,这真是一个真理,一种讽刺。未来的路在未知中曲折着,我却踟蹰着,在回忆中寻找失落的阳光。我并不想未来的路一片黑暗,但谁又能洞悉明天的一切?没有阳光,便融入黑暗,没有祝福,脚步也早已踏出春天的旋律。走吧,向着那黑暗的圣地进发。天亮了,天黑了。时间来得如此迅猛,我还来不及仔细看清楚我的生命,童年便已进了烟尘。成年也只是另一个阶段,只是更长更烦闷,那是一种爪子挠心的感觉,成佳节又重阳人的感觉。以前看天,总会用雁过无痕,花落无声来形容那份宁静,而现在只关心两极冰川会不会在我有生之年融化这种无聊问题。我在经历蜕变,但不知道蜕变成什么。我极力想阻止这一切的发生,然而将覆之厦,岂是独木能支?我不管怎样挣扎,终会被社会吞没。但我骨子里生得就是孤独,有一瞬光明将会照彻黑暗,而那时我早已在天堂。
有点无聊
提笔,搁笔。提笔,放笔。提笔,摔笔。最终还是忍不住写的冲动。忆起前几天走在坑凹的水泥地上,不经意地低头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于是盯着看。仿佛骨架一般在迟缓地移动,我有些心惊。影子越走越淡,终究是给黑暗侵吞了。我怀疑我的命运就像我的影子一样,在路上爬滚摔倒一阵,然后睡进坟墓。
考试临近了,我开始假装匆忙地背上新书去上自习,打算在一两天之内把零的知识增至60分这条幸运线。我哀叹中国的现行教育制度,形象的说就是让一个想成为科学家的人先要学会建筑,然后宗教,然后经济……如果在经历了这些后你还没有放弃,那么恭喜你,你可以开始从1+1开始学起了。这是不合理的,社会企图制造全才,让哪天科学家们全累倒的时候,农民伯伯们能马上操起笔杆算微积分。这里存在一个理解问题,没有一个富人理解乞丐的生活是怎样的,正如制定教育规则的人不理解学生一样。真正意义上的全才是不存在的,有的只是人才与蠢才。我了解,所以一开始就做自己感兴趣的事,厚积薄发是需要时间沉淀的。当我面对官气十足的科目时,我就在想象的世界中遨游,然后在考试前浪费几个星期的宝贵时间来看它们的官样。这是不合理的!别人向我发出警告。然而什么又是合理的呢?理还不是人定的,正不正确只在于理解上的不同。但官气十足的科目还是把我给踢了出来,或许不久后三重门就把我关在了外面。这时有人说,这下合理了。但我知道,作为一个有理想,敢于追逐梦想的人,我是合理的。但是某些人说,毕不了业就拿不到文凭,然后就找不到工作,没工作就活不了了。这是脑子短路的人说的话。可是令我恐惧的是竟然连我的家人的如此,我感到十分孤单。 活着只是为了钱吗?我咀嚼着这个问题。最后我用阿甘的一句话作为结论:人活着只需要很少的钱,剩下的不过用来摆阔而已。看,被人认为是智障的人却能得出如此精辟的结论,我怀疑世界是不是颠倒的。那些追名逐利的人才是真的智障,至少也是眼障,看不清自己走的是一条死胡同。我再次说服自己,拿起了还是新的课本,把别人所谓的“牢骚”当作无聊来写。但世上一定会有人了解这种悲哀的,我相信。如果没有,那么我就去找张金星。这我深信不疑。
猎人阿布桑
也许明天的朝阳就是悲剧的开始。十六岁的阿布桑在成佳节又重阳人仪式上这样想到。阿布桑的族落从很远古的时候就居住在这片神秘的土地上了,这里蕨树高大,繁花异草,又不时有野兽出没,阿布族的族人就在这片天然的牧场中,将种族不断地延续下去。阿布桑的母亲将他生下来的时,希望他能长得像桑树一样坚强,为其取名为“阿布桑”。但阿布桑从小就体弱多病,这在以打猎为生的生的族人眼中,是耻辱的。因此阿布桑是在冷眼与嘲骂中成长起来的,甚至连阿布桑的父亲都对他十分冷淡,只有母亲深深地爱着阿布桑。阿布桑从小就受到同龄伙伴的孤立,逐渐少言寡语,长大后养成了孤僻的性格,有什么都埋在心里,连母亲都不知道儿子的心事。阿布桑感到很难过,对世界充满了悲观的想法。但这一切都因为阿布玛的出现而改变。阿布玛并不是她真正的名字,她的名字谁都不知道,除非她自己说出来。然而阿布玛除了偶尔的干嚎一声,连饭都不能自己吃,因为她只是一只狼崽。“阿布玛”的意思是快乐,母狼在被阿布桑的父亲杀死后,阿布桑在角落里发现了阿布玛。他看着小狼,觉得自己就是一只可怜的瑟瑟发抖的小狼。阿布桑背着父亲把小狼藏到了自己厚厚的麻人比黄花瘦衣里,带出了深山。大雪就要封山了,猎人们是不会在大雪没身的恶劣天气进山的,如果把小狼留下来,肯定活不了多久。回到部落里,阿布桑背着族人在离营地不远处为小狼搭了一个隐蔽的窝。这花去了阿布桑整整一天的时间,阿布桑将自己的衣服铺到了小狼的窝里,这样小狼就不会受冻了。他认为小狼有了自己的窝,一定会很快乐,于是狼崽有了自己的名字——阿布玛。那年阿布桑十岁。自此以后,阿布桑每天都去看阿布玛,并偷着带些食物给她吃。阿布桑的父亲渐渐发现食物少了,以为是阿布桑嘴馋,为此阿布桑没少挨父亲的拳头。阿布桑讨厌周围的人老是打打杀杀地,对生命一点同情心都没有。而更令阿布桑伤心的是阿布桑的母亲在一个冬天永远的离开了他。阿布桑从此以后就很少出现在人群中了,他整日奔波在丛林中,为阿布玛寻找食物。一年就快这样过去了,族人们谁都想不到在离他们不远处生长着一只狼,而这只狼竟然是他们最看不起的阿布桑养大的。小狼日渐成熟,在待在小窝里是不行了,她必须回到自己出生的地方。阿布桑将阿布玛送回了山里。阿布玛看着阿布桑不愿离去。去吧!阿布桑忍住心痛,拍了拍阿布玛的头。阿布玛对天长嗥,那一声震彻山岭,更震碎了阿布桑的心。她转身飞奔,融入到了一片雪白的天地中。阿布桑看着,泪流满面。 小狼的片断不断在阿布桑的脑海中重现,他的泪又流了下来。明天,自己就要手执利刃,去执行成佳节又重阳人的职责——杀戮去了。和阿布玛一别,已经是五年前的是了,然而他还是对她念念不忘,常在大雪封山后冒着生命危险去寻找阿布玛。阿布玛变了,变得更凶猛了,这是狼的本性,但她并不伤害阿布桑,因为狼也有情意。阿布桑十分迷茫,自己不忍伤害动物,但不杀死它们自己和族人就无法生存下去,因为光靠吃果子是无法在恶劣的天气中维持生命的。阿布桑多想消失在火光中啊,他望着漫天繁星,希望在天国的母亲能告诉他怎么办,但,回应他的只是人群中更加忧伤的孤独。阿布桑哭了,举起手中的石碗,将酒一饮而尽,倒在了地上。大地薄雾浓云愁永昼震动着,在旁人幸福的欢呼中,呼唤着黎明。
不知又过了多少年,阿布桑已是一个出色的猎人。阿布桑与阿布玛相遇了,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冬天。阿布玛看到了阿布桑,兴奋地跑向他,嘴里发出兴奋的嗥叫。然后阿布玛倒地,眼中划过一丝深深的疑惑,心脏流出的血浸红了雪地。“哎,这狼真瘦,不知能不能挨过这个冬天。”阿布桑背着阿布玛,向山外走去。
饮者
一只随时会漏底的盆,一条永无尽头的河。盆在河中或急或缓地沉浮着,任由水流将其送向远方,唯一等待的就是沉入水底,或者说是灭亡。现实中我就是一只盆,随时会灭亡的盆,漂流在所谓的世界浪潮中,努力的把头望向天空,不愿被吞没。但河中杂草太多,不时地我被卷入河底,呛几口污水,感受一下死亡的笑靥。我于是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饮者,一个不愿被吞噬却又无力反击的弱者,时不时呛一口恶水。“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我曾经羡慕那样的豪情壮志,我也想将自己的热血撒潇。但我忘了我处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中,当黑夜毫无征兆的变成一片光明,你可以想象那些习惯黑暗的人脸上愤怒的表情。我注定只能做个低调的人,就算是渴了,也只能喝喝白开水。“饮恨立坟头”,世界是突兀的、对立的、矛盾的、充斥着许多的仇恨和希望。不知道为什么如今世上虚伪的人为什么会这么多,就算是撼树,蚂蚁的数量也绝对是惊人的。活在世上,孤独就够了。饮泪,饮恨,饮血,饮酒。伤过,痛过,愁过,哭过。然后背上灵魂继续走。我是一个饮者,不为人知的隐者。只有在一个人存在的时候,才感觉到自己的真实。一个思想的火花都令我激动不已,因为我知道,那只盆,还在继续漂流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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