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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清闲客
“诶,你们听说了没有?林书笑到千嵇了!”
“什么?真的假的!清闲客林书笑?”
“是啊是啊,千嵇这平静无事的,笑君怎么会来咱们这儿?”
傍晚,风轻,春日残阳影半昏,千嵇城的酒馆里,嘈杂纷乱。
众人正议论着什么,但每桌议论的东西都不太一样。这时,忽然有人挑起了某个大家都感兴趣的话题,于是许许多多的人凑了过去,又有许许多多的人竖起了耳朵。
带着好奇的目光的人拖着凳子,喝着酒的人放下酒杯,聊着天的人突然闭嘴竖起了耳朵,老板停下手里打的算盘,佯装翻书,却时不时瞟过去一眼。此刻不是杯碗碰撞与叫喊的声音了。酒馆里忽然安静了下来。每个人都在凭借一颗好奇心听着眼前的江湖事。
最先挑起话题的人穿着万分平常的棕灰色布衣,用四方头巾扎着万分平常的盘发,仿佛不会有比这更平常、更不引人瞩目的打扮了,他的长相也平常得很,假使你要同别人描述他,真是一丁点特点也找不出的。
若非要说有什么不寻常的,就是他的眼神,总是转来转去的眼珠若细看的确会令人觉得有些不舒服,或是有些怀疑此人的居心。
但此刻,大家的目光显然都被故事吸引了去。
“这我就不知道了。清闲客自命清闲,无拘无束,谁还管得了他去哪儿?”
那最先挑起话题的“寻常人”先如此说道,却又忽然话锋一转,故作神秘状道:“不过啊,据说,他来这儿前给一名女子寄了封信,被人截获,这才暴露了行踪!”
他的语气像模像样,不像是个来吃酒的,倒像是久在茶馆里说书的。
如此语气果然有效,众人一听,顿时愈发来了兴致:“谁谁谁?女子?说来听听!”
兴致的由头,也是这清闲客林书笑从来没见对哪个女人上心。虽然江湖人无不风流,但也确实没听说过他有过固定或者万分重视的相好。何况清闲客的大名在江湖里也不是一日两日了,威望名气都大得不得了,多半是女人来找他,而不是他去找女人。
这时候有个不懂事的平头老百姓就问了:“这林书笑是什么人呢?”
大家便会嘲笑他见识短,嚷嚷着给他解释这是谁。的确,应当没有人不知道林书笑的名字,即使身在江湖之外,也总该知道些,用百姓们的话说“又不是未出阁的黄花大闺女”,怎么会一点儿都没听说过呢?
若别的县城倒也罢了,千嵇可是中原武林极大的聚集所,所在此处的百姓都多多少少会耍个招式,更不会不了解江湖事了。
那林书笑到底是什么人呢?这说来话就长了。
关于他初出武林名动天下的第一战,众说纷纭。但有一点可以确定:这个人,逢战必胜,从来就没有败过。
是说他挑战的高手还不够多吗?是他胆小如鼠?
非也。他挑战过的高手非但多,而且多上加多,凡是江湖上有一些有名气的高手大多都是他的朋友,而成为他朋友的原因,大多都是不打不相识,并且每一战输的人,都绝不是林书笑。
其中有那么几场比较早期的,极有可能是踏入江湖后第一战的。这比较早期的一些里,最出名的要数林书笑战第一剑客的那场观峰台一战了。
江湖之中,所谓剑法、刀法、暗器、内功、轻功等都有“第一人”称谓,但有时第一人被人所胜,那就不是第一人了。非要去打一架吗?也不尽然。例如说,江湖上向来人云亦云,若大家都一致认为你的功力已经退步,当不起这个名号,这时你若不应战,那就是默认退步,迎战若赢则人人称赞,迎战若输则新人替代。
有很长一段时间,谈起林书笑,同别人解说这个人,一起头便会说:“林书笑啊,就是多年前在观峰台胜了天下第一剑客江朔的那个人。”
相传,他一身白衣,虽不华丽,却干干净净,没有一丝一毫的污渍抑或乱七八糟的花纹,用的也是银白色腰封,而非会胡乱飘动的腰带。他的发髻梳得很高,用一银白色小冠束住,没有半根碎发。
他的眼神坚定而专注,他的气质犹仙风道骨,他的长剑寒光闪现,在观峰台凛冽寒风中飞快地攻击。那时观战的人并不太少,但也并不很多,众人仿佛不约而同地感受到了从他身上散发的剑气与正气。
其实这一战,他没有赢,但也没有输。因为他本可以杀了江朔,却在剑指向江朔脖颈的那一刻稍稍偏斜,擦过肩膀,冲过人身,插在了江朔背后观峰台竖立着的望岳石上。
剑入石碑,嵌内近三尺,后武林多人前去,皆难以拔出。
江朔服气,转身向林书笑抱拳道:“在下认输,是林公子胜了。”
林书笑打开一把墨色折扇,上题“清闲客”三字,金光夺目,大气磅礴,疑是金粉所写,对于他那时的神态已经传得各有不同了,但说的话却传遍江湖——“我有位故人剑法极高,铸剑技艺高超,平生的心愿之一便是能用自己铸造的剑胜过天下第一剑客。我此战算是为他而胜,他如今已故,天下第一剑客还是江前辈您,是晚辈输了。”
后此战鉴证人将此视为平手,江朔还是第一剑客,但早就名存实亡,大家都知道那一战实则是林书笑赢了。
那一年,江朔三十九岁,没有人知道林书笑的年龄,有人说他看起来最少三四十岁,有人却说他看起来顶多是个少年人,看无论年龄如何,众人却皆知他生了张好相貌。
江湖中十七八岁便出来闯荡出一些名声的后辈少年并不在少数,但像林书笑这样战胜当年纵横武林天下无敌的第一剑客而不费多少力气的人,实在是第一个。更何况胜了江朔,就等于胜了全武林的剑客。如此天才又相貌堂堂气质非凡,且行走于江湖之中时多有行侠仗义之举的奇人,如何能不立马引得人尽皆知?
偏这么一个帅公子,对待女人却格外注意,虽也有不少桃花运,但绝不轻易沾花惹草,那才是更奇的事。
因此突然间传出他对哪个女人上了心,大家更要议论纷纷。
那“寻常的说书人”正待发话,忽然听见窗边有竹筷置于桌上之音,众人皆被这音给闹得愣了片刻。
这声音并不响,也不刺耳,甚至可以说没有任何能让别人注意的理由,只是普普通通放筷子的声音。但是这声音却控制得恰到好处,恰好能让每个人都听到,而又挑不出一丝一毫的毛病来。
“以讹传讹者,小人也。”这时,坐在窗边放筷子的那个人发话了。
此时众人都恰好或扭身或抬头地去看他。
他的坐姿并不是那么端端正正的,反而透着几分慵懒之气,但是周身散发着的正气与气场,却又让人无法不注意。他上身着一身白衣,隔着桌子,看不清下半身衣着,但显然,这衣服并没有多么华美,上半身没有什么过于繁琐的纹饰,但是材质和做工应当都是不俗的。
他看上去不是什么少年人了,但也有着一张看起来绝对超不过三十岁的脸。相貌清秀俊朗,嘴角含笑,正端着酒杯目不斜视。仿佛才刚刚感受到每个人都在看着他似的,他直到说完话,才微微侧身望了望众人集聚的地方。他声音不大,却中气十足,与那放筷子声一样,正正好好让每个人都听得分明。
此时馆内若有一习武之人,片刻便能察觉出此人是个高手。
他用一根素白发带束着发,插一根木质簪子,但其实也不过只是绾上去几缕,大多数墨发依旧披散,垂至后脊,并不整洁,很随意,但也十分干净,并不利落,但一点儿也不邋遢。好像与他周身的气质不符,但又好像,他本来就该是这个样子的。
乍一看就会发现,此人的眼睛发着青墨色,眼神中透着使人捉摸不透的光,深邃不见底,一副能把人看透的模样,让人不敢直视他的眼睛。这双眼睛很漂亮,像是桃花眼和丹凤眼的中和,满含了笑意。
也许不是满含了笑意,但那样一双眼睛,与那唇角自带上扬的嘴唇,好像即使他不是在笑,别人也会觉得他是在笑。
“你……你骂谁呢!”刚才讲故事的人愣了片刻才反应过来,显然有些生气。他不但气此人在骂他,而且气此人打断了他的故事。这故事才刚起了个头,作为讲故事的人,当然会生气。
自然,虚张声势的人即使生气也总是透着没有底气的心虚的。
“哦?”此人竟一脸疑惑状,像是不理解讲故事的人所说的话,“难道这位客官认为,在下是在骂你?”说完,此人还特意歪了歪头。这使得讲故事的人的神色有些不自然,但此人却不理睬他,接着说,“客官若有理有据,也不畏在下言语。”他举杯泯了口酒,似笑非笑地望着众人。
“哎哟,看来这位兄台是见多识广啊!难不成亲眼见过清闲客?不如跟我们道道那位英雄的事迹与风流之姿!”讲故事的人显然是在嘲讽了。也许不止是嘲讽,万一他真知道点什么,讲故事的人也同样爱听故事。这其中或也夹杂着对于自己的说辞底气不足,于是连忙把话题挑到白衣人哪里的意思。
这时酒馆里的人都跟着起哄,嚷嚷着要听故事。白衣人笑了一声,并不理会,继续喝酒。也许是这声笑没控制好,声音微微大了,或是有些像嗤笑,讲故事的人立马站了起来,怒气冲冲地吼道:“怎么?瞧不起我们老百姓?你是江湖中人他妈的了不起啊?还笑话我们?”
话音未落,忽然有个坐在门口独自啃鸡腿的人站了起来,竟是吼了回去:“你这人有病啊?瞎传别人莫须有的传闻还骂人,瞧你穿得也是副穷酸样,我叶铭轩最看不惯的就是你们这类人,人家江湖里混的随便一两下子就打趴下你!”
这自称叶铭轩的是个貌似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相貌并不是第一眼便会觉得有多么俊朗的,比较普通,但实在是普通得非常顺眼,让人不会觉得讨厌。这人身穿一身鹅黄色绸缎,像是奢华昂贵的料子,但穿得并不张扬,发上带的冠看似也价格不菲,还镶嵌了一颗红色的宝石,不知是玛瑙还是别的什么。
单从外表来看,像是个常出入烟花之地的公子哥。然而说出的话还算义气。
谁料挑事的人根本不理他,招呼着一群人喊道:“兄弟们,上!揍那个白衣服的!”
没想到这讲故事的人还是个小领头,这么一喊,倒喊出来总共六个汉子,个个攥着拳头扭着脖子,一副要活动活动筋骨的样子。白衣人摇了摇头,似乎颇感无奈,正欲开口解释,岂料那些人瞬间一拥上前,左右各三人,手里拿着棍子,十分地有序。
这一切发生得太突然,连听故事的人们都还没反应过来,就看见了这一幕。大家好像觉得白衣人也并没什么错,开始想要劝阻,但是稍稍露出点这个意思的人被那几个汉子一瞪,哪还有胆子去管。就算有胆子,也不愿意多管闲事。
然而,大家又还没反应过来,便见眨眼功夫,五处声响齐发,乃棍棒落地,白衣人似乎站都未站,右手端酒,左手持一棍,神态自若。
这一切,发生得更加突然。仅仅被屋顶的某个人给悄悄瞧见了。
屋顶的人弓着背,隐藏了体型,身着一身朴素简单的衣裳,抹了半张脸的灰,故意弄得不引人瞩目,也看不清面目。只是看见两只眼睛里露出了不知何意的目光。不像是带着杀意,更不像是畏惧,也不像是赞许钦佩。他就趴在屋顶,一动不动,衣服与屋顶的木头颜色混为一体,在夕阳快要落下去的昏暗处,不仔细看,绝对难看出来。
但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在他身旁的一处屋顶,有人在默默注视着他。注视着他的人是个夜行衣的人,只是身材矮小,实在是矮小得很,很少有男人会有像他那么矮小的身形。他看着屋顶偷看的人,顺道也能从窗户看见酒馆,舒服得很。
再看白衣人这边,原来方才有两人一齐右手挥棍,一人顺下一人由上,直击白衣人关节要害,白衣人只得以右手端酒起身相躲,这时又有几人从背侧而入,棍棒直指头部,白衣人左一偏,棍又向右,右一偏,棍又向左,如此反复三五次,不过瞬间功夫,只见白衣人忽地用左手拉过一人小臂,稍一用力,棍棒呈坠落之势,又以右腿相绊其后二人,脚尖顺势抬起棍子棒换之于左手打斜前三人之肩,三人吃痛,棍棒落地。
一套动作行云流水,眼神再快之人也不过见白影闪过,如隐身般将六人制服,且泰然落座,再用左手端起酒杯,细看却是黄色液体,平静无波,原来是茶。只是这一番打斗下来,再坐下端起时,连茶沫都未曾漂浮起落。
酒馆中众人目瞪口呆。白衣人仰头望向方才讲故事的人,见他额前些许汗珠,不禁一笑,左手将棍子扔给他,讲故事的人下意识抬手接住,接得稳稳当当。接完了,他却是一愣神儿,连忙领着汉子们逃出了酒馆。
在众目睽睽之下,这白衣人不急不缓地将杯中温茶一饮而尽,随后道:“所谓江湖,江河湖海之四面八方聚集,人才众多,林书笑非贤人圣人,非英雄义士,不必浪费自己的时间去说那些莫须有的东西。”
叶铭轩目瞪口呆,虽然他早就想到这人恐怕是个高人,也没有想到这看似短短一招竟然胜过了六个壮汉。他忽然有了个想法——拜他为师!
白衣人起身要走,又留下几句话:“行走江湖,最忌讳嚼舌根,有时候我倒觉得做一只兔子真不错,耳朵留个神,嘴多闭一闭,不该说的话说得少,活得长久些。”
说完,他便戴上斗笠离去了。
只见他腰上挂着一把佩剑,刻着“离怨”二字,左手从桌上拿起一把墨色折扇,右手留下几块碎银子后,又将左手的扇子换到右手,“唰”地将扇子打开,快极,却感受不到匆忙焦躁之气。
他打开扇子的那一瞬,酒馆中的许多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那把扇子的颜色仿佛有魔力,能让在场的所有人都闭嘴,那把扇子上的字仿佛魔力更加大,能让在场的所有人都以一种带着敬佩和少许畏惧的目光注视着那白衣人。
他离去之时扶着斗笠,微微抬头看了看屋顶,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只见他轻轻地扇着扇子,墨黑色的扇子上面赫然写着金翅金鳞的三个大字:清闲客。
而紧紧追上去的叶铭轩却没有看见。
傍晚,长街,本该此起彼伏的叫卖声渐渐逝去。四处皆是小贩收摊子的声音,已少有嬉笑谈话声了。林书笑挺喜欢热闹,但他并不讨厌安静,在这样长长的街道上瞧着稀稀疏疏的人来人往,偶尔瞧见几个尾随他的黑衣人,也不失为一件有趣的事情。
千嵇城的桃花开了,春日便到了。满大街的粉红花瓣儿,透着喜气。春风轻起,满地花瓣随着风与花香舞动起来。天一会儿便暗了,太阳已渐渐只剩下微弱的光芒。
林书笑此刻带着一顶斗笠,身着一贯的偏白衣衫,用红色绳子当作腰带,下摆绣了几点红梅,染了几分浅浅的粉墨,险些叫人以为是把地上的桃花染上了衣。他腰间挂着离怨剑,右手持扇,扇子却已经合上,无人知晓那扇子是用何材质而做。
而本该一个潇洒孑然的背影旁,却多了一个东张西望鬼头鬼脑的家伙。
甚至,还不止东张西望,也不止鬼头鬼脑,还吵个不停,一直紧紧地跟着林书笑:“喂喂喂,你是不是大侠啊!怎么那么厉害啊!教教我吧?师父,师父——”没错,他就是刚才的叶铭轩。
“我说,”林书笑终于停下脚步,摘下斗笠来,面带礼貌的微笑看着他,眼神中却没有什么笑意,“你想要跟着我,你知道我是谁吗?”
“不知道啊……但你是谁对我来说不重要!反正你厉害,我想做你徒弟!”叶铭轩好像很渴望学会什么绝世武功,像是在跟一位世外高人求秘籍,不管不顾死皮赖脸地赖着林书笑。不只是死皮赖脸,他还死死握住了林书笑的手,生怕他跑了一般。
林书笑叹了口气。
他绝没有带着一个穿着富贵的累赘上路的意思,也绝没有收一个傻啦吧唧的徒弟的意思。他本可以轻而易举地甩开叶铭轩,但是好奇心驱使他说了一句话:“我是谁对你来说不重要,但你是谁对我来说很重要,我可不想收一个有官府存档的杀人犯为徒弟,或者也不想收一个要暗杀我的刺客为徒弟。”
叶铭轩一愣,恍然道:“原来大侠说的是这个!在下叶终,字铭轩,刻骨铭心的铭,器宇轩昂的轩,千嵇人士。千嵇有我们家的产业,我是叶家独子,一打听便知。大侠若要久住千嵇,我可提供练功场所!”
林书笑摇摇头,把斗笠扔给叶终拿着。叶终开心地接过去,林书笑又看了看他期待的目光,心道果真是个有钱人,便微笑着说:“那你,知道清闲客吗?”林书笑觉得此人若是个有钱人,应当知道自己的。既然知道却看不出,要么是真的率直,要么就是心怀不轨了。以林书笑周身的气派,明眼人一看便能知道这不是个等闲之辈。
不过转念一想,自己成名也近十年了,实则见过自己的人,其实也并没有那么多,只是墨扇与衣着太过显眼罢了,倘若没见到扇子,那么还是很难看出他是谁的。
“你说的……难不成是刚才他们说的那个‘留书踏清风,墨扇笑管闲’的林笑君?”见林书笑点了点头后,叶终瞪大了眼睛,眼中满是钦佩,不过这敬佩却是冲着天边的某个方向,“我当然知道他啦!我特别佩服他!如果生平能见他一面,要我一辈子不进花楼都行!”
林书笑心中嘀咕:难道见自己,是和进花楼一个层次的?这人还果真是个留恋花间的风流公子?
所谓“留书踏清风,墨扇笑管闲”的来历,说来话更长,这倒的的确确是林书笑自己说的,但是当日留下这张字条自然别有用意,不想因为种种原因流传开来。这话不假。别的不说,单这管闲事的功夫,他就确实了不得。
自然,林书笑自己也没有不喜欢这句话,只是一传十十传百地愈传愈广了,就像是打了标签,让人不自在。当年他战胜江朔前辈时用的那把黑扇子上被他自己用金粉写的“清闲客”,不想就被传成了艺名。就像后来他与公孙鬼棋的“三问三答”一战所用的战术,更是被传成了独门绝学,其实也不过是林书笑临时想起的招式罢了。
江湖之中就是容易出现这样人云亦云类似的事。
“你我看起来也差不出十岁去,叫我师父,岂非太过吃亏?在下也姓林,叶兄若不嫌弃,直呼我便是。”说完,林书笑便有些后悔。他本不该认识太多千嵇本地人,可他又偏偏习惯于交朋友,人说清闲友满天下,这话不错。
“好好好林大侠!在千嵇得罩着我啊!”叶终笑着说。
林书笑捋了捋头发,露出了一丝困惑的神情。他觉得哪里不对头。叶终这句话的意思似乎是……
“叶兄,我并不会在千嵇久住。”
林书笑忽然明白了,但他实在不能在千嵇罩着此人。
他现在朝着东陵去。他原本的确是要在千嵇找一个人的,已经失去那个人的消息许久了,近日送了封信去也没有回音,八成是被人截住,并在江湖上广为流传了。他现在决定暂时不去找那个人了,因为现在有另外的人请他去做客。
他要去的地方是东陵凰刀山庄。请他做客的人却不是庄主宁凰飞。
其实林书笑的师父清阳道长孟凌云跟宁凰飞也算认识,但是林书笑跟宁凰飞却不熟。他跟宁凰飞不熟,但跟宁凰飞的结拜弟弟方子钦却很熟。宁凰飞是个练大刀的,脾气硬气得很,不少人说他倔,因此林书笑一直都没有去刻意结识,倒是他那弟弟方子钦,武功低得很,为人却甚是谦恭,很替人着想,这遭也是他听说大哥那里出了事,才摆脱林书笑去瞧瞧的。
在林书笑当年的所属门派空行门灭门前,他是一点儿风头都不出的,虽然传出去是响当当的空行门二弟子,但他从来不让人知道自己,自然,宁凰飞恐怕也只是见过林书笑几面,并不知道当年的“元笑”又换回了从前的名字,改为林书笑。方子钦恐怕是觉得林书笑武功高强且值得信任,才把他叫来的。
叶终闻言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些什么,但又露出了纠结的表情。最终他说了一句话:“那……林大侠你……要去哪儿?”
“东陵。凰刀山庄。”
林书笑并没有想隐瞒,但是眼见着叶终却是一副吃了大惊的神情,眼睛瞪得巨大,不可置信地看着林书笑。但是慢慢地,这种惊讶转变为了恐惧。
叶终慢慢后退,慢慢后退,林书笑就一直原地不动地看着他退。退到一定距离,可以撒腿就跑的距离后,叶终小心翼翼地开口:“林大侠……你不会是要……找宁庄主报仇之类的吧?”
“报仇?”林书笑不禁失笑,感叹此人这会儿怎么突然有了忧患意识,方才还一副不怕自己是恶人的模样,“当然不是。宁庄主是我的好朋友,与我会有什么仇呢?”其实也并不是好朋友,充其量算得上认识,但五湖四海皆兄弟,江湖儿女皆友人,并不是那么有所谓的。
“好朋友?”叶终抓了抓脑袋,颇为尴尬地蹿回了林书笑身边,连连道歉,“对不住对不住,那宁庄主是我舅父,我才难免害怕。望林兄莫见怪……”
林书笑当然不见怪。他惊讶还来不及呢——叶终竟然是宁凰飞的外甥?那他岂不是宁凰飞的姐姐宁凝的儿子?林书笑惊讶的并非叶终的身世,而是他根本就不知道宁凝几时嫁的人。
宁凝原就不是他这辈的人,只是他幼时曾跟随义父学习过宁凝前辈所创的凝烟指法,所以听说了不少关于她的事迹。她出生于武术大家,四岁习武,十六岁就创出凝烟指,也算是个奇才。
但别的事迹在此时都不重要了。林书笑心中只有一个最最大的疑惑——宁凝前辈不是早在二十多年前她十九岁的时候就死于肺病了吗?什么时候又多了个儿子?宁凰飞他爹这一脉只有宁凝一个女儿,绝不可能是旁人。
疑惑归疑惑,林书笑没有直接问叶终。他有所顾虑。有许多顾虑。其实二十多年前的事他也不是太想管,超出了他管闲事的范畴,这个闲事,他没得管。
第二章 凰刀山庄
林书笑一路向东。东陵距离千嵇不远,林书笑也不是一直步行的,以他的轻功,即便是路上稍稍耽搁了些,五六个时辰也必然就到了。但他不是那么想耽搁的,只是因为带了叶终这么个累赘,于是便连夜赶着路,隔天清晨便站在了凰刀山庄的大门前。
凰刀山庄坐落于东陵正中心的一处环形山宅中,景色秀美,交通便利,以小山为墙,以溪流为护院河,倒是十分别致的设计。步入庭院中,也是假山小亭翼然,春花灿烂,一片富贵祥和的景象。
然而这仅仅是表面上的风光无限。
首先,林书笑是自己推门进来的。厚重的黑漆大门落满了灰,莫大一个宅院,竟无个守门人,庭院中看似繁花似锦,实则花瓣碎叶落得四处皆是,显然是疏于打扫。其次,往日林书笑从前也跟着他师父孟凌云来过几次,宁庄主无不备上歌舞茶菜相迎,此番却半声动静都没有。
没有让迎他,他也不好擅自闯入,只是站在庭院里,想着如何通知宁庄主自己来了。这本不是难事,他只要用内力喊一声或是特意制造个什么声音,不至于吵到别人,又能让宁庄主听见。
可今非昔比,方子钦的信中说:“宁小女疑中邪气,少侠切莫声张。”这就让林书笑有几分忌讳了。
但显然叶终并不知晓,见庭院中无人,便东张西望地问林书笑道:“大侠,怎么今天一个人都没有啊?平时舅父绝对不会不锁院门不留看守的!”
林书笑的神情微微凝重。他隐隐觉得宁家恐怕出了什么事。方子钦托付的这个闲事,他是一定要管的,但他也不敢轻举妄动。虽说他的武功的确高强,但也抵不过真正的高人或是团伙。单单一个宁庄主,若此刻要出来与他决战,他怕是也只能勉强应对,若凰刀山庄再有什么门客在此,那便更加麻烦了。
但是等了片刻,没等到宁庄主,反倒是等到了一个女子。
这女子好像早就坐在假山那边的石头上了,但因为她穿了一身紫灰色、与石头颇为相近的颜色的衣服,所以林书笑忽略了她。看见她后,林书笑自己也暗暗惭愧:自己居然连人都没发现,真是太疏忽了!
他悄悄地端详起这个女人。那是个仿佛很有灵气的女子,背挺得很直,像是从小就受了教育,要把身板挺得直直的。她侧对着林书笑,眼神有些空洞,眉眼间透着些许英气,但又像是故作柔态,那双空洞的眼睛好像本应该充满了生动的灵气,此刻却不知为何涣散无光。
他于是悄声上前去。
林书笑历来是以内功强盛闻名的,自然以内力练就的轻功也不低,他几乎是从她后侧方飘着过去的。但是很奇怪,那个女人很快就察觉了他——自然,若是旁人从后侧方到自己的身边,恐怕练武之人也都能察觉。
但,那是林书笑。那是行走无声杀人无形的林书笑,那是尽得三四十年前纵横武林的轻功第一人邪教教主胡步鹰轻功真传的林书笑。
林书笑几乎立刻就意识到了不对劲。
不在于这女人竟有如此深厚的内力,而是她的真气与她自身竟不能很好地相融,虽井井有条地运作,却难以驾驭。这说明,这些内力真气是有人渡给她的!
真气当然可以渡,但是渡来的内力不能用于实战,凭借捷径换来的始终是无法驾驭的,只能凭借这些内力使自己的感官更加敏锐,气息能更好地隐藏。听上去似乎不吃亏,但最大的坏处就是,因为真气不相融,极有可能走火入魔。
这个女人竟被渡了真气!林书笑虽早年听人说过不少,也与师父共同处理过一次类似事件,但是真真正正与一个这样的人面对面,还是头一遭。
似乎察觉到了林书笑停住了,女人慢慢地站了起来。长长的头发披散着,她露出一个诡异而灿烂的笑,就这样一直笑着向林书笑走来。而她的衣衫实在太过不整,以至于走几步就要提一下滑落的领子。
她光着脚,走着走着就开始小跑,一直跑到了林书笑的面前,拉起他的手来,用自己的两只脏兮兮的女人的小手紧紧攥着林书笑的手。林书笑不解其意。他开始意识到,这女人,或许是个疯子。
但是一个内力如此深厚的女人,竟是一个疯子吗?难不成她正是因为这些内力而走火入魔成了疯子?
想到这儿,林书笑开始有了一丝怜悯之心。但他这怜悯之心实在有得不该。
这女人实在是有一副不错的皮囊的,又跑过来冲着林书笑傻笑,笑得很好看,然而笑着笑着,她忽然就将原本握住林书笑的手抽出,右手在一瞬间冲林书笑的穴位点去。这实在是太过突然了!若眼前的人不是林书笑,此刻必定已经动弹不得。
但是林书笑不同。他从小练得就是速度,他认为一切武学的基础是力,这力自然是巧力而非蛮力,而一切至高武学的精髓,便是速。所谓欲速则不达,其实不然。用速度练巧力,必定能达,而且达得极高。“天下武功,唯快不破”,说得就是这个道理。
这女人想来以为必定得手,却不想被林书笑以神速抓住胳膊,再加上怕是学艺不精,拇指未紧握,被林书笑一掰便骨折了。另一只手再想发力已然来不及,就这么被林书笑擒住了。
唯一让他奇怪的地方有两个地方。其一,这女人实在像个疯子。被抓住了也在傻乎乎地笑,不厌其烦、坚持不懈地挣脱,想反击林书笑。其二……她用的武功林书笑太熟悉了,不仅熟悉,林书笑自己也会用。
忽然间,林书笑感觉自己握着的女子的右手拇指有那么一些不对劲。他惊奇地看了女子一眼,女子却并没有看他。
这时叶终方才缓过神来,赶忙跑过去瞧。见到被林书笑擒住的女人,他好像吃了一惊,瞪大眼睛绕着她看。
叶终的举动吸引了林书笑的注意。
林书笑先帮那个女人接上了指关节的骨头。又点住了她的穴道,使她动弹不得,随后松了手,观察叶终。
林书笑从不觉得叶终也会有这样的表情。虽然他与他相识不过几个时辰,但他自认为对人的脾性还未看走眼过。这个神情实在不该是叶终这样的人有的。叶终好像认得这个女人,但又好像不敢确认,神情竟由一开始的吃惊渐渐变为了几分凝重与不忍。
最终,叶终转过头来,以一种悲哀的目光看着林书笑,有气无力地说道:“大侠,她……她是……”
也恰在这时,宁凰飞到了。还没等到叶终的话说出来,宁凰飞就从远处跑来了。
宁凰飞虽以刀法名震天下,但作为老一辈武林人,他的轻功当然不差。所谓“脚下生风,行步无声”,这句话虽然是江湖中人形容当年的胡步鹰的,可用来形容宁凰飞也不为过。所以,原本他跑到林书笑身边,只需片刻。
但是此时,他却跑得并没有那么快。也许是因为近来忧心事多,累坏了,他丝毫没有林书笑走路时的那份悠然潇洒。
宁凰飞一副风尘仆仆的模样,不像是从自己的庄里出来,倒像是赶了几天的路一般。神情也是万分憔悴的。从前的宁凰飞,林书笑虽不熟知,到底也是见过,他绝不是个面容憔悴的人,也绝不是个会有片刻站姿不挺立的人。那会是一个永远英姿飒爽,站如松卧如弓的英雄人物。
而此时,宁凰飞却像个寻常人家的老头子,四十岁左右的年纪,却满头灰发,憔悴不堪。甚至长相也因憔悴而改变了些许。
他看见林书笑,神情有了细微的变化。没有人知道林书笑就是空行门二弟子元笑,何况当年林书笑在空行门时,凡要下山都会特意向他的六师弟元虚——空行门易容第一人请教一番,变了模样再走。
林书笑在江湖上的名声传开后,与宁凰飞也基本毫无交集,所以没有立马被认出。但林书笑手执墨扇,又着“红梅踏雪衫”,周身散发着淡淡茗茶香,除非是叶终这样的傻子,否则都能认出来。于是紧接着便是欣喜的声音:“林笑君!您真的肯来就太好了!子钦说把您请来了,我还不信,没、没想到……哎呀!太好了!”
林书笑摇摇头,谦恭地说道:“您多虑了,晚辈怎会不来?无论是年岁还是阅历,晚辈都不如您多了,您不必对晚辈如此客气。”
他上去跟林书笑握手,这才发现自己的女儿在这里,于是又大叫道:“巧巧!原来你在这儿!让我好找!”
林书笑忽然也惊住了,几乎是下意识地,他就明白了刚才叶终为何会露出那么怪异的神情,也明白了一个疯女人为何能待在凰刀山庄,更明白了方子钦所说的“中邪”是怎么一回事。他早该想到这不会是个无缘无故在此的女人,只是他也同样想不到,这女人竟会是宁凰飞的女儿宁巧巧。
宁凰飞带着林书笑入了正厅,并说明了自己方才是和下人们一起找又走丢了的女儿,才没有注意到前院他们的到来。
而叶终显然是最难过的一个。他原本还想来找自己那个活泼机灵的小表妹玩,结果妹妹居然忽然就疯了,这还不是最难过的,比这更难过的是,这位林大侠居然就是自己最最最崇拜的那位清闲客林书笑。再比这还要难过的事,也还有,那就是宁舅父非但不让自己对林大侠倾诉钦慕之情,还单独把他关到了一间客房里,不让他参与两人的悄悄话。
于是叶终整个人都显得不太好。像是被双重欺骗了。
而且他其实很喜欢自己那位聪明可爱的妹妹,现在看到她变成那副样子,也非常想知道事情的原委。
他被关在了一间十分不错的客房里。他本不常来,甚至可以说是几乎成人后便没来过,山庄里当然没有他的房间。他此时也算不得被关住,只是被叮嘱了切莫出房门,又被安排了那么两三个人看住他而已。
这么做也是应该的。叶终小时候实在顽劣,不知道弄坏了凰刀山庄多少花草树木了,也不知捉弄了宁巧巧多少次了。
但是他现在长大了。他当然很生气——很生气被关住。
他开了房门,门外的两个家丁顿时转过头来看他。凰刀山庄的家丁没有不会武功的,也都会耍大刀,只不过可喜可贺的是,这两个家丁的手上并没有大刀。
同样可悲的是,叶终虚活了这二十几年,父亲是个寻常商人,母亲退隐江湖不再练武,于是乎他也疏于武术。对付个百姓还行,稍微有点底子的人,他就不太能打过了。
所以他现在只能用脑子,用策略——虽然他这个人偏偏脑子也不太灵光。
“两位,哎哎,两位,”叶终笑呵呵地对两个家丁说,“不如这样,你看,我舅父关着我呢,只是不想让我去打扰他,我能不能……去院子里逛逛啊?”
两个家丁也不是什么说不通的人,本也算看着叶终长大的,此时也是挠挠头,颇为为难地说:“小少爷,不是我们不让,是庄主不让啊……庄主的脾气您也知道,这要万一怪罪我们,轻则逐出庄园,重则可是要挨一顿痛打啊!”
看他们这么为难,叶终也有点不好意思了。他拍拍两人的肩膀,想要宽慰他们,却忽然脑子里想到了一个不怎么好的注意,于是——
这边林书笑与宁凰飞一同坐在正厅,喝着新沏的龙井茶。
这茶实在不太好喝,像是捂了很久,已经有一点点霉味和酸味了。茶倒是好茶,但沏茶的人不用心,保存茶的人也不注意,所以才会这样。
林书笑喝了一口,便放下不碰了。
“笑君呐,”宁凰飞并不在意茶的怪味,大口地喝了几口,像是为了说一大段话而润润嗓子,随后开口说了一大段话,“我长话短说吧。小女今年正值二八年华,有一回我正和她好好聊着天,她忽然就疯了般地跑了出去,回来后就真疯了!怎么想办法都没辙,请了多少大夫来都说医不好。我们武林中人,原本每个人都会点医术的,可她的病症实在难以言喻……非但疯,且时而安静时而活泼,安静的时候还好,这活泼的时候武功比从前竟精进了好几倍!看脉象……也没有什么紊乱,却就是疯言疯语,目中无亲,唉……”
说到最后,他叹了口气,又倒了一杯茶,大口大口地喝了下去。
林书笑听是听懂了,却有许多地方不明白。他先问了最不明白的一个地方:“因为脉象平稳,所以才觉得是中邪,而非生病?”
宁凰飞摇摇头,又点点头:“不是……也是。我不信这些的,可是来看的人多了,我告知二弟,他也如此说,我便……否则哪有缘由能解释呢?”
“敢问前辈,那回同她聊天都聊的些什么?”这是林书笑第二个不明白的地方。总不会有人无缘无故地忽然就疯了,即使是走火入魔,也总会有个征兆。
但宁凰飞却有些为难的神情。很难想象,江湖上人尽皆知的快人快口爽朗宁双刀宁凰飞,也会露出这么纠结的表情。但他还是坦白了:“其实,是我的错。是我想将小女嫁给周家庄的三少爷。小女一直不同意,但我总认为她是耍小性子,这才……”
“什么?!”林书笑差点跳起来,“终生大事怎么会是耍小性子?!”他差点跳起来不是因为惊讶,而是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他见到过多少江湖儿女因为区区情爱自毁自杀的,所以他深知若宁小姐真是因为这种事,那一辈子都好不了也是有可能的。
“是,是。我也知道,可是……我已答应了周家,若因此与周家庄闹翻,岂非我凰刀山庄之祸?笑君能否帮我治好小女的病?”
林书笑不说话了。
治好不是没有可能的,但他忽然明白宁凰飞要他治病不是因为心疼女儿,而是因为害怕与周家庄闹翻。这个忙他不想帮了。于情,他与宁凰飞没什么交情,于理,他实在没有必要帮一个牺牲女儿笼络别派的人。即使那个人是为了守护一大个山庄。
他也实在想不通,当年傲气凌人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的傲雪双刀宁凰飞,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的?
他想不通的事还有很多。他想不通宁巧巧为什么被渡了真气、被谁渡了真气,他也想不通宁巧巧妄图定住他的时候用的武功为何是凝烟指法,他更想不通的是宁凝当年是如何死而复生又生下叶终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件事他想不通。
这件事是什么呢?一般人想到了刚才那个地步,就不会觉得这件事想不通了,但是林书笑还是觉得想不通。并不是他比一般人要笨,相反,他比一般人都要聪明,那么这件事就是只有他想得到,别人都想不到了。
他想不通的是,即使一个人不想嫁给自己不喜欢的人,也未必会疯,而且还是向来古灵精怪的宁家大小姐宁巧巧……一般来说,这种情况都是:这个女孩子已经有了喜欢的人,而得不到许可,被迫要嫁给另一个人。
所以到底有没有这么样一个人?如果有,这个人又是谁?
短短一天,光是关于凰刀山庄的想不通的事就已经够多了,自然,他现在还有那么一些别的事想不通,但单单是这些,就足够他想上几天、查上几天的了。
所以他虽然并不想帮宁凰飞这个忙,却还是要留下来的。
他说:“我试试吧。老实说,我并不觉得把女儿嫁给不喜欢的人是个好主意,但首要的,是把巧巧姑娘的疯病给治好。”这话是真的。他也实在不愿意看见一个漂亮的美少女疯疯癫癫的。
宁凰飞自然是一副千恩万谢的模样,随后派人带林书笑去客房。
随从带着林书笑走到客房处,还未待进去,林书笑就想起了他的斗笠还在叶终那里,于是问道:“你们叶小少爷住在哪儿?我有东西落在他那里了。”
随从于是指了指旁边的客房便告退了。
林书笑也没想到叶终来了居然也住客房,不禁笑了几声。不过就算是表亲,到底也算个小主人,那间屋子的确比自己的看着要舒适些的。儿时林书笑就听老头子说过宁凰飞跟姐姐宁凝关系极好,现在看他对待外甥如此好,想来应该也是真的。
但是那间看起来要更舒服的客房里并没有人,门口还有两个被定住的家丁,点穴的手法仿佛很生涩,但又很准,像是个很有天分但却学艺不精的人通过捷径学成的。
林书笑原本吓了一跳,他怕叶终遇害,但想了片刻后,他又明白了:这恐怕是叶终本人的杰作。
只因此处是凰刀山庄,这两个家丁虽武功未必高强,却也绝对不是一个学艺不精初学点穴的人能制住的,除非他们毫无防备,再者这点穴手法实在是跟林书笑点宁巧巧时候的如出一辙。
林书笑极少点穴点得那么慢,当时他只顾着好奇叶终的举动了,没什么大的防备,手上动作慢了些,没想到只被叶终看了几眼便学会了——这叶终还真有几分天赋,都说儿子随娘,不愧是宁凝的儿子啊。
于是林书笑顺手给两个家丁解开了穴道,并说:“你们放心,若庄主怪罪,你们只管说是我放走的小少爷。不过,若是庄主不知此事,你们便也别对任何人提及了,懂了么?”家丁连忙应下。
林书笑进去拿了自己的斗笠回房,坐了一会儿也觉得闷,于是也出了门。不过他的门前可没有家丁看守。
他在院子里闲闲散散地走着,分明是个花草杂乱、落叶满地,甚至灰尘垃圾都因家中人忙着照顾小姐而不注意打扫的院子,有了他这样一个仪表堂堂、风流潇洒的人挺直身子缓缓踱步,竟也像是在姹紫嫣红百花齐放的仙宫里漫步一般。
这个时候,他看见了叶终。
叶小少爷还是那个叶小少爷,但他的行为动作实在是很不雅。
他此刻正蹲在一个狗洞的旁边,不知是试图钻过去,还是试图朝墙那边看,撅着屁股鬼鬼祟祟的,头发上也落了不少灰尘,实在是非常非常地不雅。
这如果是林书笑的儿子,他必定会上去踹他屁股一脚的,但很可惜,叶终的老子此刻不在这里,所以林书笑叹了口气,蹲在他的旁边,以一个不可谓小的声音在他耳边喊道:“哎呀!我没看错吗!叶家小少爷这是在钻狗洞啊!”
这可真的把叶终给吓了一跳的。他本就在干偷偷摸摸的事情,林书笑的声音还不小,导致他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沾了一身的叶子。
他本来应该破口大骂的,但是他看见了蹲在他身边的人是谁。幸好他看清楚了,不然恐怕会后悔死。
“妈妈妈妈呀林大侠!”叶终本来就摔得屁股疼,看到林书笑之后好像更疼了,直接导致他开始嗷嗷叫,并且说话结结巴巴,“您您您怎么在我背后,吓、吓唬人呢!”
林书笑觉得有趣,但没有要逗他的意思,于是微笑着站起身来,拍了拍衣摆上的泥土,道:“快些起来吧,地上脏。”
叶终闻言也连忙站起来,只是他的衣服已经很脏了,拍不拍都无所谓了。反而他现在比较在乎林书笑。他站在林书笑旁边,半抱怨半崇拜地说:“大侠,你分明就是清闲客!还骗我,不告诉我……也是嘛!像你这么厉害这么有名气的人,肯定不想让别人知道……”
“那么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你刚才是在看什么了吗?”林书笑避开了没有坦白身份的这个话题。
“哦哦哦,刚才啊!我本来在院子里发现了一只小猫儿,它从洞里钻过去了,但是这个洞有些古怪……”叶终说着又蹲了下来,指给林书笑看,“你看这里,墙粉似乎卡出了一个缺口,比其他地方都要白,还有还有,我还在这里捡到了一块纸片。”
说完,叶终把手中攥着的纸片递给林书笑。
林书笑本以为叶终是个粗枝大叶的人,现在看来,恐怕他只是懒得去观察,他只要一观察,不但能学会点穴,还能注意到狗洞的细枝末节。
那的确是个小纸片,最多有大拇指指肚那么大,纸张沾了一点点泥土,似乎是什么书信的一角。纸片较为规整的部位应该是页眉,上面有淡淡的阴线痕迹,像是千嵇司银印刷铺印出来的纸张。
这块纸片也实在太小了只有半个字印在上面,三条横下加半个框,根本猜不出是什么字。
“我听见舅父和你说妹妹中邪的事了,毕竟……我也就这一个妹妹,我也想出一份力,就想着,舅父总不会从这里往外递书的,难道是什么巫术从这里递进来,害了妹妹?又或者是投毒?有毒药从这里进来?”
叶终自己嘟囔了半天,最终懊恼地抓了抓头发,道:“唉……反正我猜也猜不对的,还是交给大侠你吧!”
这话说得实在惹人气恼。林书笑觉得自己似乎接了一个极为烫手的山芋,还扔不掉。扔也不是扔不掉,但扔到地上,他觉得浪费,扔给叶终,怕也不会被接得住,扔给方子钦?哼哼,林书笑不禁苦笑着摇了摇头:他人在千嵇和东陵交界处,正逍遥快活着呢,哪里肯接。
哎,还是自己握着吧,谁让他的手比别人的要更受得住烫呢?
拿出手绢来包住了那张纸,又细细地看了会儿狗洞上的痕迹,他终于是叹了口气,颇为一本正经而严肃地对叶终说道:“此事万不可告知旁人,你舅父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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