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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是垃圾
我的高中和初中并不在同一所学校,初中我念的是重点中学,但由于我在初三那年跟班主任打了一架,高中就只好去了县里的另一所学校。
打架的原因很简单,因为老师骂了我当时的班花,说她不应该关心我这种烂泥,嗯,烂泥。
班花姓麦,叫麦芝华,她从小学开始就当班长。不知道为什么,老师总是喜欢让全班最漂亮的女孩当班长,而全班最漂亮的女孩,通常又是全班甚至全级成绩最好的人。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麦班花病了,同学们凑了些钱买了些水果一起去医院看望她。在她眨着水灵灵的大眼睛很温柔的对我说了一声“谢谢”之后,我和她之间的绯闻,就一直被同学们带到初三。
而事实上,我是冤枉的,当时一起去看她的有十几个同学呢,只不过他们都不愿意拿水果,只好由我拿着。
不过话说回来,初中三年,她确实挺关心我。初中她依然是班长,她的书桌就在我背后,有事没事总问我有没有写作业,天冷提醒我多穿件衣服,上体育课偶尔还会给我递毛巾擦汗,也不知道她的毛巾从哪来的,反正诸如此类,各种关心。
而我确实也曾幻想过,万一有一天她要当我的女朋友,我该怎么办?要知道她比我还大一个月呢,我可不愿意跟一个比我年龄大的女孩谈恋爱,同学可以,同床不行。其实那时候我的思想还很单纯,没想过同床的事,甚至没想过男女之事。不过那时候她对我的关心,确实让同学们妒忌,尤其是男同学。
有段时间我在班上混得并不好,同学们看我的眼神,连我都觉得自己是个强盗,抢了他们的班花。而我想的是:我也是班里的一份子,班长关心我,很正常啊!
当然,有时候我也会有一点点属于孩子的小虚荣,毕竟有美女关心,是好事嘛,就算我不专心听课的时候后背被她的圆珠笔戳肿了,我也还是开心的,就连瞪她的眼神,也带着小暧昧。
这种小暧昧终于被老师逮住了,于是,我就成了烂泥,一个影响班花学习成绩的烂泥,一个在毕业班影响班花学习的烂泥。开始,我很不喜欢烂泥这个称呼,但是有一天,我终于明白了!
老师之所以一直称呼我为烂泥,不就是想我揍他嘛,于是我成全了他。在看了三本古龙四本金庸的小说之后,我对准他的屁股使出了降龙十八掌和旋风腿,而他也奋起反抗,**还击,在同学们的起哄之下,跟我大战了三百回合。
然后,我爸就被老师喊到了教务处。
我爸在教务处当众用拳头教育了我一番,当然,老师们也都劝我爸不要动手,说着各种很公式的话语:“小孩子要多教育,不要动拳头”等等。现在回想起来,觉得很假,因为在他们的劝说下,老爸仿佛鬼上身一样,青筋暴露,奇招叠出,打得我闪都没法闪。
但是,老爸打完我之后,问了老师一句话,我至今还清楚的记得:孩子不听话,到底是你们的事还是我的事?你们找我告状,又口口声声叫我不要打他,那你们到底希望我怎么做?要不,我杀了他?
多年以后的某天,我跟父亲在月下闲聊,说起这事,他才告诉我:那个针对你的老师,是我单位一个同事的弟弟。那时候,我当了司法局长,他哥哥没上去。所以,初中之后,我就让你转校了。
原来我是这样转校的,而我的美女班花麦芝华,则在原来的重点中学读高中。
我从重点中学转到第二中学才知道,第二中学就在我转过去那年,改名为第二职业高中。
那年我读高一。
职业高中,在某种意义上,并不能算是一所完整的中学。在很多人眼里,那里算是差生的收留站,在这里考上大学的,寥寥无几,以致最终改为职业高中,也就是说,在这里可以学到一技之长,毕业之后就可以直接去工作,不用再读大学了。
当时我爸是有鼓励我的:读什么学校并不重要,有没有文凭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打算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去职业高中也没什么不好,学了一技好防身嘛,何况你也可以努力读书考大学,就算考不上,我们花点钱,读自费,也没什么不好。
我说:学校把我培养成什么样的人,我就做什么样的人。
高一的时候,学校打算把我们全班同学都培养成体育尖子,还专门从校外请了民间武术高手来教我们学武术。
我一直不知道学校是怎么想的,体育也算是一种职业吗?读高一的时候,全班同学都十五岁了,就算去体校,也已经晚了啊!
学校的想法,我们无从得知,大概因为我们是转型的第一届吧,所以做了白老鼠,学校安排什么,我们就学什么。于是,我碰到了最奇葩的高一课程,每个星期18节体育课,学习跑步、跳高、武术等等,到后来,就主要是学武术了,我们班也改名为武术班。
也就是因为每星期的18节体育课,一条让我终身难忘的白裙子飘进了我的视线。
她很漂亮,漂亮到一定程度,几乎可以说,她就是漂亮的代名词。我不想去形容她,因为该有的形容词,大家都懂,不外乎冰肌玉骨之类的,形容多了,也就俗了。
其实,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她穿的并不是白裙子,而是运动服。由于我们班是异类,每周有18节体育课,而学校就只有一个操场,什么班上体育课,都在这个操场上,所以当我们班成为一道活背景的时候,别的班也会成为一道风景。
那天我们班正在哄哈哄哈的练着武术的时候,她所在的班恰好也在上体育课,而且还是练习跑步,绕着操场跑了三圈,于是,她就在我面前飘过了三次。
她第一次经过我面前的时候,我发现了她。
她第二次经过我面前的时候,我留意了她。
她第三次经过我面前的时候,我莫名其妙的硬了。
第二章 小文与小艳
也就是从那一刻我知道,我开始发育了,开始有了本能。她的班几十号人,我唯一能看见的就是她。
她的头发很长,长及腰际,很黑,很直。跑步的时候,随着长发飘出来的,是一阵阵的少女荷尔蒙。
胖子告诉我:她叫小艳,姓温。
我问:哪个艳?
胖子说:艳丽的艳,全名就叫温小艳。
我说:很俗的名字。
胖子说:很多人喜欢她。
我说:我以前的班花,也很多人喜欢。
胖子说:难怪你转学,显然是泡不到,伤心而走。
不知道为什么,每个故事的男主角身边,总会有一个胖子,而且是胖得很可爱的那种。我身边也有一位,高中三年,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他姓戚,叫戚晓雄,但那时候,我们班的同学一直叫他胖子,有时候连老师都这么喊他。
我用了一个下午把我和麦班花不得不说的故事告诉了胖子,而他只用了一分钟,就把他所知道的温小艳的情况全部告诉了我。
温小艳在隔壁美术班,每个星期18节美术课。爱好音乐和绘画,有一辆单车,她每天七点钟会骑着单车上学。她喜欢白色,她所有的裙子,都是白色的,她爸是林化厂的厂长,家教很严,她有个姐姐,就在我们班,就是坐在我后面的温小文。
我忍不住问胖子:温小文真的是温小艳的姐姐?
胖子认真的点头:是的。
确认是一个妈生的?
胖子又认真的点了点头:是的。
我忍不住又问:你怎么知道的?
胖子:看名字就知道了,何况我家就住她家对面楼,我家窗户,能直接看到她姐妹的房间。
那时候我才知道,胖子的父亲,是温小文父亲的手下,也是林化厂的。
在胖子之前,我的脑海里只有同学,认识胖子之后,我才有了朋友或者兄弟的概念。在他认真的说“小艳留给你,我泡小文”的那一刻,他成了我人生的第一个兄弟。
人家说距离产生美感,我则完全没有这种感觉,离开重点中学来到这个职业中学之后,我对整个重点中学没有了好感,顺带连麦校花也没有再联系了。那时候很奇怪,重点中学和职业中学仿佛是两个大门派,重点中学是名门正派,而职业中学,则是邪教。两派之间的人互相看不起,也没什么来往,所以我很快忘记了麦校花,每天的视线只跟着温小艳的身影游弋。
温小艳的姐姐温小文,就坐在我后面,虽然长得也还算可以,但如果站在小艳身边,就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了,很明显是鲜花和绿叶的区别。但胖子却很喜欢她,没事总喜欢到我的座位来跟我聊天,顺便跟她搭讪。
小文的性格很活泼开朗,说话也很直接,有一天,她直接问胖子:你是不是喜欢我?
胖子张大了嘴巴,看着她,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我只好代替胖子回答:是的,他喜欢你。
然后胖子又张大了嘴巴,看着我。
小文又对我说:你也喜欢我对不对?
我也张大了嘴巴。
小文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最近总是着想法子讨好我。
胖子急了,脱口而出:他喜欢你妹啊!
小文瞪了胖子一眼:如果你想找抽,到天台去,我让你一只手。
有时候,我们不得不相信真有天赋这回事,很显然,小文的武术天赋,确实比小胖高,甚至比我们都高,小文在街上勇斗小偷的事,甚至还被我们镇的广播站报道过。我们班没人愿意跟她过招。
小胖说:你妹才是他的目标!你妹妹!你亲妹妹小艳!他讨好你,用的是迂回战术,想通过你来勾搭你妹妹。
我指着小胖说:到天台去,我让你一只手。
当然,我没跟小胖动手,我们是好兄弟,怎么会打架呢。我这么说,只不过是因为当时太尴尬了,找个借口脱身而已。
我在天台骂了小胖一顿,他太早把我的大计给泄露了,万一小文有了防范,这条路就断了。我总不能跑到隔壁班去给小艳递纸条,递也没用,那时候给她递纸条的人太多了,她跟本就不看。
在小胖承诺连续请我一个星期的早餐之后,我原谅了他。
回到座位的时候,小文却问我:你喜欢我妹妹?
我不知道她问这句话的目的,不敢回答。
小文认真的看着我,忽然说:我帮你。
那一刻,我开始相信,世上真的有好人,小文就是其中之一。
小文比小艳大一岁半,但由于她家是在她们八岁那年才从农村转到城里来的,两姐妹同时入学,所以一直同级。她们初中起就在这所学校,所以到高中依然留在这里。她不觉得这所学校有什么不好,按她的话来说就是:我最看不惯一中的人,自以为是重点中学的学生就了不起,一个个斜眼看人,迟早全部打趴下。
小文是我遇到的第一个能用拳头说话的女孩。通常能用拳头说话的女孩,都很讲义气,小文也不例外。第二天吃早餐的时候,她就带着妹妹一起来了。
我们的学校,并不在镇内,而是在离小镇六公里的地方,泊油路的两旁,都是白桦树。学校门外不远就有一家早餐店,卖着各式早点,油条煎饼肠粉一类的,那里几乎可以算是学生的默认加餐食堂。我没有住在校内,每天骑单车上学。小文家住林化厂宿舍,也在郊区,离学校稍微近一点,只有两公里。
我第一次跟小艳吃早餐,就在这家早餐店。
小文很隆重的向我介绍了她的妹妹小艳,之后,她只用了一句话向小艳介绍了我:他叫风,坐我前面,他喜欢你,我答应帮他。
那一年,我15岁,小艳15岁,小文16岁。
那一刻,我很尴尬,小艳也很尴尬。只有小文很自然:吃吧,吃完还要上课呢。
那一天,我和小艳一共只有三句对白。
她问我:你会弹吉他吗?
我说:不会。
她说:哦。
于是我就不敢再看她了,那时候,面对自己喜欢的女孩,都喜欢偷看,不喜欢正眼看,或者也可以理解为,不敢正眼看。
那天她穿着白裙子,但我觉得她的肤色,比白裙子还白。她吃得很慢,举止很优雅。小文已经把两碟肠粉丢进肚子,她那碟吃了还不到一半。小文是风卷残云型的,小艳是细嚼慢咽型的。
早餐之后,我们各自回了教室,小文问我:你为什么喜欢我妹妹?
我说:漂亮,温柔,还有一种我说不出的感觉,可能是气质吧,我觉得她的气质很古典。
小文哼了一声:小屁孩。
我才15岁,不懂爱情,我只知道,同班的何美欣和赵龙彪已经好上了。
那天晚上,我跟老爸说想学吉他,老爸答应了,老妈却不同意,她怕我影响学业。然后我爸对我妈说:他还有学业可以影响吗?这学校不知道搞什么名堂,教孩子们学武术,将来帮别人做打手吗?他对音乐有兴趣,就让他学吧。
于是,那个星期天,我就骑着单车,去几十里外的市里,买了我人生第一把吉他。红棉牌的,据说经久耐用,还抗摔防水。
我立志成为全校第一个会弹吉他的人。
我立志成为第一个弹吉他给小艳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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