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唤不死》——叫我阿成

发表时间:2019-04-04 06:02:18 作者:叫我阿成 来源:qidian.com 浏览:

在上一篇文章中,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关于《《念我长生》::白狐》相关知识。本篇中小编将再为您讲解标题《召唤不死》——叫我阿成。

第一章 太平与易善

神仙是什么?

是背山逐日,追星赶月,挪移乾坤?还是呼风唤雨,飞升太虚,只手遮天?

是手提三尺剑荡尽邪魔,叱咤乾坤?还是纵横四海八荒,虎踞天下?

神仙究竟是正是邪,是善是恶,这个问题在罗太平心中,已经不再重要。

罗太平作为一名凡人,生活、理想和大多数人没有什么不同,朝九晚五,拿着微薄的薪水,勉强维持生计,目标三十岁前买一栋房子,一匹好马,还有娶妻生子。

作为一名步入社会的青年,那汹涌澎湃的热血、凌云傲世的壮志,早已被现实消磨殆尽,剩下的是为生存奔波的意志。

他首要目标是打工赚钱,养活自己。

罗太平听人说这个世上有神仙,他们可以长生不老,寿与天齐,他们可以坐拥仙侣,极乐逍遥,他每晚睡梦前都会想象自己是他们中的一员,可第二天醒来,一切都是过眼云烟。

时间久了,他也不敢奢求了,只盼明日老板发工资能多赏几个铜钱。

可命运就是如此奇妙,在罗太平已经认命的时候,一件极为扯淡的事情降临在他头上。

传说中的神仙,竟然出现在了云州城。

而且,是两个。

那个场景,罗太平毕生难忘。

一人脚踏虚空,万剑铺道,凝天地之气,聚一身雄浑,金剑铺天盖地,遮蔽日月,气势如渊。

另一人挪移五岳,手掌纯阳,背负九阴,纵横天地间,气冲星斗,万物沉寂。

一个是入道兵解的剑圣,一个是傲视三界的道皇。

两人不知为何打了起来,战况激烈惊天动地,片刻功夫,云州城便成为废墟,有的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有的人被亲友抛弃,命丧落石之下。

罗太平的死法和普通人不一样,他本着看热闹的心态,一个劲的跑战场中心,然后被两人打斗的余威震死。

人生前畏惧死亡,死后却不是那么回事了。

罗太平看着倒在地上的自己,却无能为力,他身子轻飘飘的,任何一阵风都可能吹散他的神形。

“我死了,就这么死了?”

罗太平很生气,他床底下还有几十串铜钱呢,那是他辛辛苦苦攒下来的血汗钱,可现在一死,什么都没了。

他转念又想,整个云州城都变成了人间炼狱,死者数以万计,其中不乏一些权贵富豪,那些日子比他过得好多的人,他们和自己一样都变成了孤魂野鬼,想到这个,罗太平心情平衡了许多。

但害死这么多生灵的罪魁祸首,是剑圣和道皇,罗太平暗暗记下他们的容貌身形,发誓有机会一定要报仇雪恨。

“人死后变成鬼,鬼就要去轮回转世,怎么还不见牛头马面,黑白无常前来勾魂?”

罗太平生前听人说过,世上有六道轮回这东西,人死了就要重新投胎,至于下辈子是做人还是做马,是富贵还是贫穷,都要看造化。

罗太平呆在原地等了很久,他把遇到阎王时要说的话都想清楚了,要是阎王爷问起‘你是怎么死的’‘谁是杀你的凶手’之类云云,他就跪在地上嚎嚎大哭,说自己是被两个神仙害死的,凶手是剑圣、道皇,请阎王爷务必要为小人为主,拿他们二人偿命。

至于阎王爷打得过打不过剑圣、道皇,那是他的问题,罗太平没有考虑。

两个时辰过去,天色渐暗,金乌西坠,玉兔东升,一轮圆月出现在云端之上。

罗太平不见勾魂使者的踪影,内心焦虑,不禁骂起了地府,心想老子赶着去投胎,你们居然不来,玩忽职守,该当何罪?

又过了一个时辰,只听阴风阵阵,罗太平感觉灵体比先前淡了许多,身体从蓝色变成了浅蓝色,在低头一看,发觉两条腿快要消失了。

“救命啊,我要消失了,我不想消失啊!”

罗太平感到前所未有的危机,他穿透残垣断壁,跑到街道上大吼大叫,可遍地鬼魂,无一人搭理他。

过去的云州城是经济繁荣的城市,可如今死寂沉沉,满大街都是孤魂野鬼,它们有的呆在原地一动不动,像是得了痴呆病,有的则是飘来飘去,没有目的。

“大兄弟,你的腿也快没了,我们该怎么办啊?”

罗太平找到一个鬼魂,伸手去碰他的肩膀,想套个近乎,可是诡异的事情发生了,在罗太平双手碰触到那个鬼魂身体的瞬间,那个鬼魂的身体迅速消失,只留一阵充满惊恐的尖叫。

其他鬼魂仿佛受到了惊吓,全数奔逃,马上消失。

罗太平诧异之际,他感觉灵体力量忽然上升,他的手脚从浅蓝色变回了蓝色,而且颜色比之前更加浓厚,现在他不受阴风的影响了。

他没有修炼法术,亦不知阴阳之道,可现在他能大概猜的出来,自己应该是吸收了一道鬼魂。

人死后会变成鬼,鬼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想到这个,罗太平很震惊,懊悔不已,他觉得自己不该这么做的。

云州城外传来一阵敲锣打鼓的声音,随机街道尽头出现一群鬼魂的身影。这群鬼魂显然比云州城内的孤魂野鬼强上许多,他们身形庞大,四肢健硕,还身穿衣服,手持器械。

为首四只大鬼腰系长刀,敲锣打鼓,载歌载舞,中间八只大鬼抬着一顶轿子,轿中坐着一只独角鬼王,凶神恶煞,威风凛凛,后面则跟着十几只四肢爬行的怪物。

它们不像鬼,亦不像野兽,皮肤光滑且坚硬,用四肢行走,眼睛退化严重,已不能目视事物,嘴里不停地发出噪音,十分刺耳。它们的牙齿像钢刀一样锋利,嗅觉灵敏,时不时左顾右盼,似乎在找什么东西。

“停!”

独角鬼王一声令下,众多手下立刻停止动作,八只大鬼放下轿子,随后朝他跪拜。

“享用晚餐的时候到了,开始狩猎吧!”独角鬼王大笑道。

那群大鬼和奇异怪物听了命令,立刻散开,它们将藏匿在墙上、床中、地下的孤魂野鬼统统抓起来,赶到独角鬼王的面前。不一会儿,轿子前方已聚集了数百只鬼魂。

“吃啊。”

独角鬼王身高二十余尺,鬼魂不过他手掌大小,他抓起鬼魂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众多手下在他身旁进食,可吃的十分小心,不敢与他竞食。

罗太平悄悄躲在角落里,将这一幕看得一清二楚,他感觉头皮发麻,心里凉凉的。

这些鬼到底是什么玩意?黑白无常、牛头马面都去了哪里?十殿阎王呢?

这个世界疯了,他也快疯了。

忽然,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朋友,此地不宜久留,你快点离开吧。”

罗太平吓得转过身去,只见一只浑身雪白的鬼魂不知何时冒了出来,它五官不全,相貌渐失,看上去颇为吓人,可比起罗太平,这个雪白鬼魂拥有更灵活的身体。

“你是谁?你要做什么?”罗太平问道。

“我叫易善,我和你一样,是个漂泊不定的野鬼,你放心吧,我不是敌人,我是来帮助你的。”

罗太平警惕性很强,从不敢轻信他人的话,可他对这个名叫易善的鬼魂颇有好感,因为对方如果想要吸收自己,根本不需要打招呼,碰一下就能得手,可对方没有这么做,罗太平相信他的目的不是伤害自己。

确认这一点,罗太平松了一口气。

“跟我走吧。”

罗太平跟着易善飘出云州城,在黑夜笼罩的田野里移动了许久,他忍不住开口问道:“易善,刚才那群鬼是什么?我们要去哪里?”

“刚才你见到的是独角鬼王,鬼魂吸收同类到达一定数量,就会发生变异,变异后拥有实体,先变成大鬼,然后变成鬼王。这是至邪之道,一旦沉沦其中,永世不得轮回。”易善回答道,“我要带你去两界山。”

“那他们后面的那些异形怪物是什么?”

“它们是食鬼邪,由鬼魂死后的怨念化成,以鬼为食,它们拥有一定的智慧,却没有像鬼王那样的变异能力,所以只能臣服鬼王。”

“两界山又是何处?”

易善道:“两界山是中阴界入口,只要进去中阴界,便能看到酆都地府,你进去之后自然有鬼差接引你,你见过阎王爷便能再入轮回了。”

听到能再入轮回,罗太平欢喜不已,他实在不想继续当鬼,“易善,你为什么要帮助我?你看上去和普通鬼魂不一样。”

“我不是帮你,我是帮我自己。我生前本是一名盗贼,奸淫掳掠无恶不作,入了轮回连畜生道也不收我,只能去饿鬼道,受尽折磨,我必须多做善事,积累功德,我变成鬼后已经渡了八十只鬼,你是第八十一只,我现在算是‘功德圆满’了,再入轮回,下一世能投胎富贵人家,享受荣华。”

罗太平问道:“原来还有这等玄机,那我这一辈子没有大恶,只有小恶,没有大善,只有小善,我能投胎做人吗?我能和你一样投胎富贵人家吗?”

“你灵体饱满,想必刚吸收了一只鬼魂吧,你生前未积德,死后又做坏事,我想你就算进了人道,也只能当乞丐。”

罗太平苦笑一声,道:“哈哈,那我该怎么办啊,我这辈子已经够苦了,我不想下辈子做乞丐。”

易善沉思一会儿,道:“到时候我和阎王爷求情,让你和我一起投胎,下辈子我们可以做兄弟,我的富贵,你也有。”

“易善,谢谢你。”罗太平深受感动,泪水在眼睛里打转。

说着说着,两人便到了两界山。

两界山地形复杂,阴气沉沉,充满鬼邪的气象。

易善犹如识途老马,领着罗太平左拐右转,不一会儿,罗太平看见前方有紫光闪耀,那夺目光芒之中,隐约有一扇大门。

“那就是中阴界入口了。”易善笑道。

“嗯。”罗太平点点头,内心颇为激动。

便在这时,山谷上方传来刺耳的尖叫声,旋即漫山遍野出现黑漆漆的生物,它们疯狂行动,很快包围了二人。

易善大惊失色,喃喃道:“是食鬼邪,这里为什么会有食鬼邪?”

“易善,我们快逃吧,食鬼邪太多了,它们会把我们杀了。”罗太平眉头紧皱。

“不行,我积累了这么多功德,就是为了投胎富贵人家,我绝不走,我要进中阴界。”易善没有理会罗太平的建议,他转身奔向紫色光芒中的大门,就当大门触手可及之时,一只巨大的食鬼邪从天而降,将他压到在地上。

紧接着,二十多只食鬼邪扑了上来,将易善撕成碎片。

“易善!!”罗太平大叫。

叫我阿成说

作者码字不易,求大家多多支持

第二章 白骨

易善是罗太平死后第一个朋友,亲眼看他被怪物分食,实在不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

雪白的灵魂被怪物利爪撕成一片一片,那仅有的一点灵光,迅速消散于无形,这天地间,再无‘它’的存在。

仅一只鬼魂,明显不能满足在场众多食鬼邪,它们生性贪婪,残忍无情,肚子里充满了饥饿。

看着这一张张万分狰狞的面孔,看着这一个个青面獠牙的怪物,罗太平的心凉透了,他感到无限悲伤,可事到如今,他已经来不及伤感了,他的脑海嗡嗡响,只剩下了一个念头——跑!

呃,从专业的角度上来说,应该是‘飘’。

罗太平身为一只初出茅庐的鬼魂,他是没有腿的,面对成群结队扑上来的食鬼邪,他转身便跑,像是变成了一阵风。

鬼魂是没有实体的存在,可以自由穿透物体,罗太平钻进岩石,躲进树林,用最快的速度向西奔逃,可那群食鬼邪始终紧追,它们的头盖骨坚硬如铁,竟能撞碎岩石,前肢力量惊人,可以轻松撕开水桶粗的大树。

罗太平想躲进地底,可地下藏有一股庞大的气,这气雄浑深厚,他与之抗衡,犹如蚍蜉撼树,微不足道。

罗太平被地下之气震回地面,他十分郁闷,只好抬头望向天际,飘着身体逃向云天,可天上仿佛有一层看不见的铜墙铁壁,他向上飘了几十米,便再难上升。

这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这老天爷和大地母亲,好像恨透了鬼魂。

罗太平撇了撇嘴,不禁爆了几句粗口,随即一路向西奔逃,还好路上有山川树林险阻,食鬼邪虽是紧追不舍,但不能拉近距离。

不知过了多久,罗太平忽然感到疲惫,身体越来越重,他顿时缓下速度,仔细察看身体,发觉自己的灵魂力量越来越弱了,身体接近透明,两条手臂都空荡荡的。

罗太平扭头望去,看到了最不愿意看到的场景,那群该死的食鬼邪,还是没有放弃追赶。

“这群王八羔子是吃了什么药?都不会觉得累么?”

罗太平只好继续逃,他钻进一片树林,里头树木密密麻麻的,无限昏暗,忽然,前方出现了一点火光,他冲着火光飘去,发现了一个乱葬岗。

这地方尸横遍野,白骨成林,空气中弥漫着鲜血和腐肉的味道,随处可见令人作呕的苍蝇虫子。

若是换成活人,早就吐了,不愿多待一分钟,可罗太平是个鬼魂,最值得庆幸的是,他没有嗅觉,闻不到乱葬岗的臭味。

“太好了,这里也有好多鬼魂,我先藏起来,等食鬼邪吃饱了再出来。”

罗太平看着乱葬岗上一个个面目痴呆的‘同类’,他心里乐开了花,赶紧往尸体堆里面钻,藏到了最深处。现在,他周围一片黑暗,只有一条极小的缝隙,可以观察外面世界。

不多时,两界山的食鬼邪们跑了过来,它们看见遍地飘荡的食物,激动之情难以掩饰,马上吃得大快朵颐。

罗太平祈祷它们吃完了赶紧走,千万别逗留了,就在这时,他突然想起了易善,那个不该死的鬼魂。

如果人世间真的善恶有报,为何易善会死于非命?还是说易善前世作恶太多,所以最终难逃一死?

罗太平翻来覆去想不通,但有一点他可以确定,他恨透了这群怪物,他再也不想看到这群食鬼邪了。

一会儿后,食鬼邪吃光乱葬岗的鬼魂,然后快快乐乐的离开了,看它们离开的路线,估计是回两界山去了。

罗太平警惕性很强,他在尸体堆里待了许多,确认周围环境安全了,他决定出来,可诡异的事情发生了,他发觉身体变得十分沉重,自己身上好像有很多重物品压着,他快喘不过气来了。

“灵魂力量下降后,身体也会变重吗?看起来,我必须去吸收其他鬼魂了。”

罗太平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拼命蠕动身体,最后以一个十分狼狈的姿势爬出了尸堆。

他四肢朝地,地面冰凉凉的,熟悉又陌生的触感使他整个人打了一个哆嗦,他迅速站了起来,然后观望四周,迟疑一会儿后,缓缓抬起了双手。

“啊——!”

罗太平彻底震惊了,他看到的双手,既不是血肉饱满的,也蓝色透明的,而是令人毛骨悚然的。

这不是正常人该有的手,也不是鬼该有的。

灰白色的白骨,出现在罗太平视线中,那五指关节由密密麻麻的指骨组成,诡异的连接在一起,没有脱落的迹象。

“不,不该这样的。”

罗太平认清了一个可怕的现实,他不在是鬼了,而是一个白骨。一个骷髅。

不是鬼魂,便不能转生。

在阴差阳错下,他最后一丝希望破灭了,罗太平陷入深深的绝望,他仰天长啸,拿起地上的石头,砸向树木。

“我平生从未做过杀人放火的勾当,为何天要弃我?为何要将我变成这幅模样?我要这身体有何用?天,你已经死了么!”他仰天长啸。他成为不死生物,不会感到累,体内好像有使不完的力气,他用石头砸了一会儿,竟然把碗来粗细的树木砸断了。

罗太平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他把石头丢到一边,丢的很远很远。

他明白,现在自己变成僵尸之类的不死生物,很难再有来世了,地府不会收留他。

“千杀的天,万恶的地,你们对我太不公平!既然你们要我当妖怪,那我便横行天下,无恶不作,呵呵。”

罗太平心灰意冷,胸中萌生无限的恶意,恨不得立刻杀人发泄满腔怒火。

他在乱葬岗找到一把长剑。剑长三尺有余,满身锈迹,可剑身两侧尚有几处明亮,颇为锋利。

“今天碰到第一个人,将成为我的剑下亡魂。”

罗太平打定主意,要杀人泄恨,不管对方是谁,他都毫不留情。

出树林,步行三分钟,罗太平怒火渐消,恻隐之心油然而生,开始为自己的不理智做检讨。

“唉,人家也是有血有肉的生命,我怎能去做伤天害理的事!不杀了,谁碰到我,我就打他一顿,发泄算了。”

又走几里路,忽然前方传来轰隆隆的声音,罗太平大为诧异,当即握紧了长剑,缓步前进,不多时,一条巨大的瀑布呈现眼前。

瀑布飞流直下,撞击岩石之声宛如雷神怒喝,震耳欲聋。

罗太平收起武器,走到河边,借由水面倒影,看清了自己的模样。

现在的他,全身雪白,脑袋空空,身上散发死亡气息,唯一生气,竟来自眼眶中的两团绿火。

绿色火焰熊熊燃烧,发出微弱光芒,它不会随风逐流,并且水浇不灭。

“天意如此,夫复何言?让我随着河流远去吧,漂泊四方,没有目的,反正我也没有家和亲人。”

罗太平浮在水面上,宛如一尊木像,任由奔腾的河水摆动,推送移动。

这一幕可把河边玩耍的孩子们吓坏了,他们正准备回家呢,突然看到一具骷髅飘在河面上,立马吓了一跳。

“你们看啊,河面上出现白骨,这是不详的征兆!”一名眉清目秀的男孩惊呼。

“这骷髅好吓人,我们赶紧回家吧。”一个身穿蓝衣的女孩说道。

“别急,我用竹竿打他两下,把他打散架了,这样看起来就不会吓人了。”说这话的是一位皮肤黝黑、长着国字脸的男孩,他体型健壮,脸方方的,在众多孩子当中个子最高。

在场众人闻言,大惊失色,均道:“刘强,你不怕死人啊。”

“活人我都不怕,还怕死人么!”这个叫刘强的小孩不知哪来的勇气,真找了一根竹竿子,要来打罗太平。

罗太平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骷髅怎么了?你们这群人没肉没皮,还不是和老子一样?

吗的,还要打我,简直没把我当人!

罗太平抬起手臂挡下竹竿,朝这群乡下孩子竖起中指,咧嘴道:“快滚回家吧,煞笔人类!””

这群孩子没想到这骷髅是活的,当场吓得魂飞魄散,转身逃跑。

不知过了多久,他被流水冲到另一处湖面,这时水流缓下来,罗太平睁开眼睛,想要上岸,突然湖底冒出一股水花,旋即一个美白如玉的身体出现在视线中。

只见一名生有闭月羞花之容颜的少女浮在水面上,她漆黑如墨的长发披在身后,身体无一物遮挡,胸前一对丰满雪白的玉兔与湖水交融。

湖面清澈无比,罗太平微微低头,便见少女的下半身,那宛如绿柳般细嫩的腰部,再往下就是……

罗太平忍不住流出了鼻血,他没想到随波逐流竟能碰到美女洗澡,在对方发觉自己是个妖怪之前,他还是快点离开的好。

你看不到我,你看不到我,我是死人骷髅。

罗太平打算浮在水面上装死,不过令人尴尬的是,这里的流水速度太慢了,和静止没什么两样,过了十几秒钟,他仍然原地不动。

“啊啊啊啊……!”

这个时候,再傻的人也该反应过来了,少女理所当然的发出了尖叫。

“小姐姐,这一切都是误会,我可以很负责的告诉你,我什么都没看到,因为我没有眼睛,哈哈!诶呀,你干嘛打我……”

少女力量惊人,一拳就把罗太平打飞十几米,偌大的湖面被隔成两半,水底鱼虾惊走逃窜。

“我看你身子,你却要我的命,你太恶毒了。”

当少女拳头击中罗太平胸口之时,罗太平知道自己大祸临头了,这个倾国倾城之容颜的绝世美少女,还是个身怀绝技的高手。

罗太平骨头散了几根,他连忙蹲下捡起,把几根骨头抱在怀里,然后爬上岸,向前奔逃。

他可不想再死一次。

“连本小姐的身子也看,你这只小妖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清脆悦耳的声音自身后响起,旋即后方又传来狂风呼啸,罗太平暗暗心惊,一边奔逃一边回头,却见少女右手一扬,顿时四周气流为之变化,气流生成疾风,掀起水面浪花,然后风水交融,凝而不散,竟成一件披风。风水披风覆盖少女脖子以下的身体,她洁白无瑕的身躯,被朦胧的罩住了。

“天啊,神仙!”罗太平大吃一惊,这甜美可人的美少女,不仅武功高强,还懂法术。

少女又羞又恼,光彩照人的脸上,浮现淡淡红晕,她操纵风水,脚踏虚空,望着罗太平奔逃的背影,怒叱道:“小妖,哪里走!”

话音刚落,她胸口气一股,身后露出了三条狐狸尾巴。

“妈耶,妖怪!”

罗太平跑的更快了。

编后语:关于《《召唤不死》——叫我阿成》关于知识就介绍到这里,希望本站内容能让您有所收获,如有疑问可跟帖留言,值班小编第一时间回复。 下一篇内容是有关《《魔幻冒险大陆》:~穿越》,感兴趣的同学可以点击进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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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家点评

条评论
不着调的 ﹏Man゛
不着调的 ﹏Man゛ 北京市 发表于:2019-04-04 06:37:54
《召唤不死》——叫我阿成《召唤不死》——叫我阿成为作者冲了一杯咖啡。作者赶稿一定困死了,冲杯咖啡吧,我的一片心意。
♚℡
♚℡ 重庆市 发表于:2019-04-04 06:32:25
加油~多码字!!!
啊达西
啊达西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发表于:2019-04-04 06:22:50
忘了说一句了————封面和头像很棒,我喜欢!!!
小米
小米 广东省汕头市 发表于:2019-04-04 06:18:14
唔,很期待陆生与江洛安的故事,不知道为什么对陆生总是会有一种莫名的心疼感。又或者是对陆生,江洛安,白黎,还有上官邵,都有种心疼的感觉。总感觉他们都会有一个故事,感人心扉的故事。(-。-没有也行)还有啊,不要出现那么多帅哥那。
从回圆点
从回圆点 重庆市 发表于:2019-04-04 06:13:02
为作者冲了一杯咖啡。作者赶稿一定困死了,冲杯咖啡吧,我的一片心意。
认识佛心(欢欢)
认识佛心(欢欢) 四川省成都市 发表于:2019-04-04 06:06:32
为作者冲了一杯咖啡。作者赶稿一定困死了,冲杯咖啡吧,我的一片心意。《翻天神掌》,有收必回!欢迎来访,咖啡一杯,为亲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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