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文章中,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关于《《灵猫侠探》——耕虚煮鹤》相关知识。本篇中小编将再为您讲解标题《天道世理》免费试读_EX月影玉。
引子:化身博士
引子:化身博士
伦敦,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简称英国——的首都,在21世纪是世界上最大的金融中心之一,与纽约和香港并称为“纽伦港”。
关于伦敦的传说轶事数不胜数,其中最著名的,大概就是开膛手杰克,和化身博士了吧。
夜色中,伦敦的某个角落,一个纤弱白净、披着风衣的年轻人战战兢兢地靠在墙上,面色不时发生变化,时而狂妄地大笑,时而用微弱的声音低声抗议。19世纪的伦敦,还是个充满了不平等和粗俗平民的城市。他的衣装毫无疑问地显示着他的身份——他是一个学者。但他溅满全身衣物的新鲜血迹和手中还在不断滴血的水果刀似的小刀却将他的学者气息破坏了。
他名为亨利杰基尔,一个原本温文尔雅的绅士和学者,但这只是他的表面身份。他还有一个秘密身份:魔术师。虽然并不是多么高明,在其他真正的、属于伦敦塔的魔术师来看,他甚至算得上是蹩脚,但他的确是个魔术师。与其他同行不同,他研究魔术不是为了追求魔术的极限,而是为了让自己成为一个更完美的“人”。
凭借自己丰富的化学知识和一点点魔术的帮助,他研制出了一种魔药,一种按道理说能分离他人性中的“恶”的神奇药水。然而,事与愿违,他隐藏在心底的“恶”不但没有消退,反而被唤醒了,成为一个独立的人格——“爱德华海德”。
即使对一个窥探过世界的另一面的魔术师来说,这种经历也绝对是一个噩梦:举起水果刀,只是想切开一颗水果,却突然精神恍惚,醒来时,水果刀已经成了杀人凶器,原本象征着他学者身份的斯文穿着也溅满了鲜血。他用尽全力与“另一个我”对抗,结果却适得其反。受害人在增加,他也即将无法忍受良心的煎熬。
远处传来一阵警犬的吠叫声和警察的吆喝声。亨利脸色一变,但很快就平静了,苍白的脸上甚至闪过一丝欣喜,低声自言自语:“终于可以解脱了。”
三五个身材各异的警察带着四五条纯黑色、直立身高有一米八的警犬出现在小巷口。他们都拿着手枪。
亨利将手中小刀在血迹斑斑的风衣上缓缓擦拭。他的从容和全身血腥似乎让警察们吓呆了。一时间,他们没说什么。就连带来的警犬,也只是虚张声势地吠叫,不敢主动出击。
海德的人格似乎不甘心就这样走入绝境,用全力挣扎着。亨利勉强压制着海德,对来着说道:“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虽然这不是我的本意,但想必你们不可能相信吧。”
苏格兰场,也就是当时的警察局,派来的精干警员们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谁能想到,一个杀人如麻,以虐杀无辜的市民为了的极恶杀手,与开膛手杰克相比也不逊色的狡猾罪犯,竟然是这样一个看上去人畜无害的文弱学者。
亨利猜测他们是被他吓到了,也不等他们回应,便又自顾自地说道:“我是英国的国民,更是伦敦的子女。我的学识、我的作为、我的衣着,我的一切,都是祖国给我的,而我却恩将仇报,杀害了无辜市民。我知道我这辈子是完了,就连大慈大悲的耶和华也不可能原谅我了。但我好歹是出生于体面家庭,祖先的荣誉让我不能轻易让自己在刑场抛头露面,虽然我是咎由自取。”
亨利反转小刀,刀尖对准自己,缓缓前刺。
警察们发出惊呼。
亨利忽然想起了什么,暂时停止自裁,对警察们说:“在这之前,我还要说一句。我的魔术工坊,也就是你们说的私人实验室,里面的药品千万不要保存,尤其不要让会药理的或者伦敦塔的人保存。不然,又一个我这样的杀手就会诞生。这是我唯一的遗愿。”他语气的清醒冷静让对方为之一怔。
亨利微微一笑,手中小刀精确地插入心脏中。他既然是个学者,自然对人体和医药有所研究,自杀时一击毙命再容易不过了。
警察的队长终于克服了恐惧,一边大喊:“等等!”一边向前冲去。他的同事和跟随的警犬紧随其后。
但一切都无可挽回了。亨利因为肉体的痛苦而瞪大了眼睛,一声嘶哑的惨叫从他扭曲的嘴巴发出。他直挺挺地跌倒在血泊中
队长因为震惊而缓缓停下脚步。警犬们围在亨利身边,用鼻子狠狠地嗅着他的气味,似乎想分析清楚他身上每一个分子的结构。
一个年轻些的警察对着亨利的尸体狠狠踢了几脚,还一边抱怨着:“杀人凶手,死有余辜,罪不至死,让你老子好一顿加班。”吓得警犬们纷纷避让。
队长将这个年轻人拉开。
年轻人不解地说:“队长,为什么不让我踢他几脚?他杀了那么多人,还害得我们连续几个星期加班加点。”
“记住,人死灯枯。无论这个人生前做过多少恶,行过多少善,死了以后就不是我们能惩罚的了。自有天堂和地狱对每个灵魂进行赏罚。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可能的确是无辜的。”
“怎么可能?他身上的血还没洗干净呢!”年轻人不解。
“我的兄弟是神经学医生,在神经学科上很有些权威。最近,他发现,有些人拥有不止一个人格,而且这个人格的性格往往与主人大相径庭。我兄弟称这种病为‘人格分裂症’。”
“这听起来像是‘恶灵附体’,只有那些想骗钱的神职人员才会这样说。”年轻人气呼呼地看着亨利的尸体。“无论怎么说,我还是认为他确实十恶不赦。”
队长皱眉。“我虽然是个大老粗,不懂自然科学和医学,但我知道,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既然那些科学家能从烟丝中提取出珍贵的钾元素,能用廉价的石墨和炸药生产稀有的金刚石,那么一个人拥有多个人格似乎也并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事。况且,你刚才也看见了,他的温文尔雅和从容赴死怎么看也不像是亡命徒该有的。这时,我们不应该只是诅咒他生前的罪行,而是应该像个教徒那样对他进行祈祷。这样一来,困扰伦敦这么长时间的案子也算是解决了,也算是有了个好结果了。来,我们把他搬走。”
其他警察纷纷附和。
虽然同情亨利,但队长并没有打算试着抢救他。心脏,可以说是人类脏器中最重要的了。其他器官,例如肝脏,损失一部分后还能重新缓慢再生,但心脏却是绝无可能的。人会得肝癌、肺癌、胃癌甚至血癌,也就是白血病,却从没有哪个人会得“心癌”。心脏的重要性,可见一斑。自此,无论亨利是否甘心,他在宇宙的地球的旅途就到此正式宣告结束了。
但可能是机缘巧合,或者是因为他极强的执念启动了他潜藏在血液中的高等魔术,他并没有真正死去。这场闹剧结束了他几十年的地球生活,却开启了他在异世界的奇幻人生。
第一章:异世界的试探和共振气
异世界,天心大陆,星痕帝国,角宿行省,心宿村。
就像大航海时代来临之前人们不知道有其他大陆一样,这个世界的人们自然不知道除他们生活的世界以外还有其他世界,因此只是称他们的世界为“世界”,就像我们一样。不过为了做区分,亨利自作主张将这个世界称为“异世界”。
作为一个附属行省的小村庄,心宿村的名称绝对算得上是惊人。往小了说,这是狂妄自大,目中无人;往大了说,这是胸怀反骨,野心勃勃。从名字也能看出来,像“角宿”、“北河”、“氐宿”这类的名字,通常只用于行省。村子之所以能叫这个名字,是因为历史上,它的确是一个真真正正的行省,而且是冠以行省之名的小王国。本来,只要这个小王国的小国王能一辈子兢兢业业地侍奉星痕帝国这个庞然大物,就绝对能保得一生平安。只可惜,天公降人才,一个拥有极高天赋的人降生为了心宿王国的王子。王子的天赋和国王对他的爱使得国王冲昏的头脑,冒然展开了对邻近行省和王国、公国的吞并,惹得帝国大怒,轻而易举地用重兵消灭了王国的军团,杀死了王子,生擒了国王。为了羞辱国王,同时也是为了示威,心宿王国被作为反面教材保留成了一个小村庄,村民全是无辜的心宿王国人民。不过,“曾经是一个王国”这个事实依然是所有村民的骄傲。
考虑的村民们可能的武装起义,以及发生起义后村民们鸡肋似的微不足道的力量,帝国决定一劳永逸地让村民们失去发动革命的可能。于是,现在的心宿王国,占地最广的是一望无际的耕地,紧接着就是低矮的农舍和牛羊圈,连一个像样的私塾都没有。就连耕作必不可少的农具制造者铁匠,和将心宿与帝国贸易连接的商贩,也都是从外地来的,本地人绝无可能接触这类高深的技艺。所以,心宿村毫无疑问是帝国现在最贫穷落后的地区,要不是因为村民们一生专精侍弄农作物和养殖牲畜,使得这里出口的谷物和肉食味道鲜美,吸引帝国人民与他们进行贸易,恐怕这里没几年就会退化成原始人聚居地。
天色已经开始渐渐发黑了。这时正是村民们收起手中的活计,带着一身疲惫回家的时候。等待他们的,还有宛如不可能完成的烹饪晚饭任务。总之,只要是个正常的村民,就绝不可能在这时在野外逗留。
但这里的确是有不正常的村民。一个小小的身影鬼鬼祟祟地背着疙疙瘩瘩的小包,溜入一个小山丘的背面。那里有枯黄的长草掩盖,只要不走近仔细观察,就绝对不会发现这里藏着一个孩童。这个小孩看起来只有七八岁,一身细皮嫩肉,细胳膊细腿,穿着粗布制的厚实衣裤,一头金发虽然不是很长,但依然漂亮得让女生嫉妒。整体来看,他漂亮得像个女生,只可惜,他光滑的脸颊上有一道乌青。
只是多背了一个看上去很空的小包,他脸上就泛起了一抹潮红,不算太长的金发已经开始丝丝缕缕地被汗水粘连在一起了。
小男孩摊在地上喘气,同时小心翼翼地控制自己不要靠在背包上,以防损坏其中不算精密但对他来说制作困难的仪器。
尽力控制着自己的呼吸,不要喘气太多,他用了很长时间才调匀了自己的呼吸。
小男孩在裙子上擦去手上的汗,在黄昏的余光中瞪大眼睛,尽力盯着自己的双手。确定双手不会颤抖后,他才一咬牙坐直了身子,在一块还算平整的地上打开粗糙的背包,将其中的仪器拿出来组合。
所谓仪器,只是一长条木板、一个算得上是平整的木架桌、一个他手掌大小的滑轮、一根细细的麻绳、一条盘起来的纸带、一个木质的粗糙小车和几块看起来材质相同、大小也接近的小石头。
小男孩半是熟练半是生疏地将这些东西组装起来,然后将小车用麻绳和一块石头相连,让它从长木板上滑下,并不时在小车上添加几块小石头。让小车滑下的同时,他会用一根裸露的石墨在纸袋上画点,并以自己的心跳为计时器尽量保证每次画点的时间间隔相等。
如果这时有一个十八世纪以后的地球人在旁边观看,就有可能认出来,这是用于探究“质量与加速度关系”实验的雏形。
做了几组实验后,小男孩深深地叹了口气,脸上露出他这种年龄不该有的凝重神情,无奈地摇摇头。“果然,没有电,这种实验的准确性实在太低了。不过,看样子,牛顿第二定律应该是成立的,物体的加速度与它的质量成反比。”
小男孩无意识地用芦苇杆在地上划拉出“F=Kma”的字样,又快速将其划掉,收拾起实验仪器,打道回府,一边还自言自语:“明天试着测出常数k的值吧。既然是两个世界,总该有什么不一样才对。”
显然,这个小男孩就是肉体死亡,但运气极好地精神穿越了的亨利杰基尔。这个被后人称为“化身博士”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此刻只是个小孩。
对于这个世界,亨利是很排斥的。虽然他是个学者,对基督耶稣什么的不屑一顾,但既然牛顿这个大学者,接近神一般存在的人,都愿意用近十年的时间研究神学,他这个受过洗礼的凡人,从出生就开始就听着“上帝保佑”、“地狱”、“恶魔”、“天堂”的人,就自然不可能完全不受传统神学观念的束缚了。他的信仰(来到异世界后,他终于承认了)中只有人间、天堂和地狱三个世界,这个酷似人间的异世界只能是异教徒的人间。更让他受不了的是,他的精神没有改变,但肉体却大变了样。这具肉体不但算得上柔弱,赋予了他一双看东西与地球的人类不同的眼睛,也就是说,现在在他眼中,叶子是血清色的,花是惨白色的,仿佛是一张被过度曝光的照片。一切的一切,都令他在这个世界与真正的婴儿无异。
不过,人总是会适应的。长到四岁时,他终于习惯了这个世界的景色,也学会了当地的语言,还得到了一个新名字“凌启”。让他高兴的是,来到这个世界后,他的另一个人格“海德”一次也没有表现出来。他怀疑这就是这个世界与他原先世界不同的地方。
虽然他看起来只有七八岁,但其实他已经十二岁了。期间,他偷偷做了不少科学实验,想发现这个世界与原先世界的不同之处。但令人失望的是,到现在为止,他发现的唯一不同就是,这个世界没有魔术,人体中完全没有能转化和引导魔力的结构。
凌启家住在心宿村的最北面,也就是村子的最深处,不但让凌启少了很多与外界接触的机会,而且十分破旧,使得凌启经常被同村的孩子嘲笑欺负。事情总是这样,越是贫穷,人就越是看不起穷人。只有这样,人才有可能从贫穷中脱离。这个道理凌启还是懂的,而且,他一向还是以学者自居,自然不会因为这些小事而和这些顽童们一般见识。
还没进家门,凌启就感受到了木屋中传来的灯光和饭香,让他精神为之一振。
在这个世界,他虽然生为平民,但很幸运,有一对关爱他的父母,尤其是母亲,对他简直是溺爱,要不是他两世为人,早就被惯坏了。
推开木门,凌启就看到了在土灶前忙碌的母亲侍玲,和刚从地里回来,坐在桌边,满脸阴沉的父亲凌落尘。如果是不熟悉凌落尘的人看到他这副表情,绝对会玩命向相反方向逃跑。可凌启毕竟与父亲生活了十二年,怎么可能不了解父亲呢?他知道,这只是父亲的习惯性表情,并不是有什么负面情绪。有时,他甚至能看到母亲突然停下手中的活计,看着父亲的脸,以相同的表情与父亲一同陷入沉思。
“啊,小启回来了!”侍玲欢呼道,赶紧给他盛上一碗泛着土黄色光泽的面条。
“嗯嗯。”凌启赶忙接过面条,坐在凌落尘的斜对面,埋头假装对面条很感兴趣。
“凌启!”凌落尘直呼其名。
“在!”凌启心中一紧,还是没抬头。
“抬起头说话!”凌落尘声音一沉。
凌启无奈,缓缓抬起头来,露出脸颊上新添的乌青。他了解父亲,知道他不会怎么惩罚自己。他真正怕的是,父亲会小题大做,找那个欺负他的人算账。如果真要这样,他恐怕要在同龄人面前抬不起头来了。他虽然并不在乎能否交到朋友,但每天被身边的人针对也绝不是什么快乐的事,至少会影响他静下心来思考和做实验。
侍玲心疼地尖叫一声,马上愁眉苦脸地满屋子翻找止痛疗伤的药膏。“小启,快说,是不是小朋友们都孤立你啊?他们是不是都欺负你啊?”
“妈,别担心,是罗日冕打的。他对谁都一样,不止欺负我一个。”
按照惯例,此时父亲应该会冷哼一声,一拍桌子,晚饭也不吃就起身找那家人家算账。但出奇地是,知道侍玲匆匆忙忙找到药膏并开始对他的伤口开始处理,凌落尘都一言不发,甚至表情也不那么狰狞。
“爸?”凌启好歹学过一些药理,看着父亲反常的表情,此刻十分怀疑父亲吃错药了。.
凌落尘平静地盯着凌启。“知道你为什么会被打吗?”
凌启迟疑了一下。“因为我太瘦弱?”
“不是。”凌落尘摇头。
“嗯……因为我像女孩子?”凌启试探着说。
“也算是原因吧,不过不是根本原因。”凌落尘摇头,嘴角似乎带着一丝淡淡的笑。
凌启被这笑鼓舞了,知道自己并没有惹父亲生气,心也活络了。“那我就不知道了。”
“因为你没有能不被打的本事。”凌落尘语重心长地说。
“父亲说得对。”凌启干巴巴地应和,心说这不就是因为我身体比较弱吗?
“但在这里你需要注意一下,所谓的‘本事’并不只是指身体是否强壮,而是一些技能。”凌落尘说道,眼中闪着平常不具有的生龙活虎的精光。
听到这里,凌启的第一反应就是,父亲要教他魔术了。不过他很快就将这个愚蠢的念头甩出了脑海。如果这个世界真有魔术,贵族们也就不需要用农民来耕地了。最有可能的是,父亲会教他一些搏斗技巧,就像是他在地球是听说的,东洋人所谓的武术。
“你今年有十三岁了吧?”凌落尘又问。
“十二岁零五个月。”凌启说,不明白父亲是什么意思。
“秋收马上就要结束了。正好我也有空闲了。今天已经不早了,我们明天开始。”凌落尘说,又对妻子说道:“玲玲,明天我和小启有事,秋收就让别人来帮忙吧。”
“好的。”侍玲欢快地应道,也没问什么原因。这倒不是因为她恪守三从四德,而是她与丈夫相识多年,早就培养出了默契。
看着父母,凌启不禁开始胡思乱想。他的相貌和身材跟了母亲,只有眼睛是从父亲那里继承的。母亲与他至少有九分相似只是母亲的眼睛是深邃的黑色,而他的是碧绿色。在他来到这个世界的十二年来见过的女性中,他的母亲侍玲是当之无愧的第一美人。尽管常年操劳家务和农活让她比实际上看起来要苍老,但她温柔的大眼睛和几乎及腰的金色长发还是显露着她的美丽。凌启真怀疑母亲是不是曾经是某国的公主。
“好了,夜色降临了,我累了,你也该上床睡觉了。明天我带你去河边看看。”说完这些,凌落尘痛快地伸个懒腰,大摇大摆地推开房门睡觉去了。
尽管还是感到莫名其妙,但凌启的直觉告诉他,这时最好去睡觉,不然会后悔。
一夜无话。
天刚蒙蒙亮,就连月亮都还没退下时,睡的正香的凌启忽然感到地动山摇,用尽全身力气抬起眼皮,看到了父亲络腮胡子的脸和健壮的胸肌。凌启有些纳闷,怎么以前从来没注意到父亲的肌肉呢?
“快起来,天都大亮了。”凌落尘的语气很轻松,甚至可以算得上是愉悦。
“什么啊,鸡都还没叫呢。”凌启小声抱怨道,不过想到父亲昨天说要教他些什么技能,凌启马上就停止了抱怨,以年轻人特有的方式马上打起了精神。
“起来了就跟上我。”父亲说,走出木屋。脚步看似不疾不徐,实际上速度几乎赶得上正常人的奔跑。他没给凌启留下穿衣时间,因为秋天夜里很冷,村民们都是和衣而睡的。
凌启赶忙跟上。
凌落尘速度很快,不一会儿就走到了村子里唯一的河,无名河边。这可苦了凌启。抵达目的地时,凌启已经气喘吁吁了。
看到疲惫的儿子,凌落尘二话不说,一巴掌就扇到了凌启脸上的乌青。
凌启只感觉身上一热,就一个跟头翻倒在地。
“爸!”凌启委屈地喊道。毫不夸张地说,这是凌落尘第一次打他。
“怎么,很委屈?”凌落尘抑制不住嘴角的上扬,带着几分跃跃欲试般的快乐情绪。“遇事不要只是看表面。你静下心来感受一下身体。”
凌启微微一怔,随即发现先前赶路的疲惫感现在已经消隐无踪,摸摸脸颊,脸上乌青依然发硬,但已经一点也不痛了。他甚至感觉自己已经不饿了。
“这是……”凌启为自己的变化惊讶不已。“爸,你是怎么做到的?”
“很简单,我将自己的‘能量’变相传导给了你。先前因为能量消耗而产生的问题自然就不存在了。”凌落尘的笑容更加明显了。
“能量?”凌启不解。
“其实道理很简单。这个世界的天理就是,只有拥有能量,人才能不断地活着。而为了保证自己能继续活着,就必须不停地进食。表面上看来,人是补充了食物,而深层次的,则是人类补充了能量。”
凌启静静听着,感到惊讶无比。这些道理他不是不懂。如果单论这类理论知识,凌启敢说,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人能超过他。但这种道理一从作为农民的父亲口中说出,给人的感觉就大不相同了。难道父亲研究过这些?凌启忽然意识到,他一直是小看父亲了。
“既然要补充,就证明人体内的能量会不断消耗。事实也就是如此。我们的一举一动,我们身体的温暖,都需要消耗能量。”
“那又跟你刚才施展的能力有什么关系呢?”凌启问。
“当然有关系。”看凌落尘的表情,似乎巴不得儿子多问些这样的问题。“上述所说的能量消耗,都是常规方式。这样的方式只对自身有好处,而且从某种角度来说效率低下。于是,人们经过多年的实验,终于研究出了一种能将身体的能量以其他方式施展的方式。这种能力,人们称为‘共振气’。”
“共振气,共振气。”凌启尽力记忆着这个新名词,心中不禁更加惊讶了。看来,这个世界的“魔术”,就是父亲所说的共振气。
“共振气又名‘振动气’,因为施展需要将身体能量集中并以某个频率振动。根据振动的频率不同,共振气会发挥出不同的效果。如果我将相同量的能量以更高的频率振动,你的脸就会变成碎肉。”凌落尘说道,一拳打向河边的一大块石头。
这次凌启看清楚了。凌落尘的手上闪烁着电流般金色的波动,连带着周围的空气也产生了扭曲。
“咔嚓”。清脆的断裂声响起。一瞬间,凌启以为父亲的手指骨折了。但下一刻,凌落尘收回拳头,那块石头变为两半,渐渐没入河边的泥沙中。
“简单地说,共振气能增加人体发力的方式。”凌落尘掏出一颗煮熟了的鸡蛋,这是侍玲昨天晚上为他们准备的早餐。只见他轻轻一弹,蛋壳便顺着他弹的地方慢慢碎裂开来,露出里面毫发无损的蛋清。
“我多久才能做到这个程度?”凌启有些迫不及待地说。来到这个世界以后,他是第一次如此激动。
“很——久。”凌落尘长出一口气。“别灰心,虽然初学者不可能马上学会这种极端的发力方式,但通过共振气将全身能量集中在四肢以增强力量还是可以做到的。现在,我们要确定你的共振气的属性。”
“共振气还有属性?”凌启忍不住问。
“不错。不过与小说中描写的不同,共振气的属性是通过后天的练习决定的。所谓共振气属性,就是在你施展共振气时,共振气表现出的特点。是像水一样连绵不绝,还是像火一样炽热,还是像阳光一样浩然正气,等等等等,就是这样。”
“那么,最强的属性是?”凌启知道自己问的很幼稚,但他真的很好奇。
“所有属性都有自己的特点,因此不能武断地说哪个属性是最强的……”凌落尘义正词严地说,不过很快就讪讪地笑了。“……虽然我很想这么说,但人们还是公认电属性的共振气最强,不但拥有火属性的强大攻击力,还能让人麻痹。”
“那我们就练习电属性的吧。”凌启说。
“嗨,哪有那么容易。想要学会某种属性的共振气,就必须长时间地与这种属性接触。你看这鬼地方,十年半月也不下一场雨,哪来的电?况且,一个闪电下来,别说是练习了,能不能活下来都是个问题。”凌落尘笑道,“这个世界是公平的,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或者至少也是比常人付出无数倍的努力。”
“这么说,电属性共振气岂不是根本无法学会了?”凌启说。
“当然不是。拥有电属性的东西又不是只有雷电。一些王公贵族也可以花大价钱收集一些拥有电属性的稀有物质或购买足够高档的药剂来实现。”凌落尘说。“好了,这些对你来说太遥远了。现在我们的任务是学会共振气的基础发力方式,好让你不被欺负。”凌落尘说。
“那我要学习的属性是?”凌启激动。
“那个,在正式学习之前,我要问你,你想靠共振气吃饭吗?也就是说,你想成为气功师吗?”凌落尘忽然严肃地问。
“嗯……不想。不管他们有多高的地位,都只是一介武夫。”凌启毫不犹豫地说。他听说过所谓的气功师,这是这个世界排名前几的高贵职业,不但拥有强大的战斗力,还会被国家给予厚待,光是补贴就能享受荣华富贵了,更别说还能接受别人的委托获取酬金,但这就是他的真实想法。虽然来这个世界已经十二年了,但他心目中还是认为学者才是最高贵的。
“很好,果然是我凌落尘的儿子。”凌落尘严肃的说道,一扫先前的欢乐。“既然如此,我就不用怕耽误你了。我们学习水属性共振气。”
“为什么?”凌启有些不甘心。先前凌落尘介绍的属性中,水属性似乎并不很强大。
“因为这样最方便、廉价。而且,所有属性中,水属性是对身体的调节最好的。”凌落尘指指小河。“你只要每天泡在水中,感受水的波动就能学会。”
感觉气氛不对,凌启也不好反驳,衣服也不脱就默默走入河中。
“等你能发出共振气,我再教你技巧。”凌落尘说,也不离开,就坐在河边,防着凌启偷懒。
共振气的学习肯定不容易,这点凌启早就料到了。但他万万没想到的是,秋天带来的凉意根本不是练习的最大阻碍。最大的阻碍是看似不怎么猛烈的水波。心宿村的河流可不是什么天险,水波自然不会多么强烈,即使是以凌启这种瘦小的身体,一开始也没什么感觉。他一开始只是将精力全部放在对抗寒冷上。但没过多久,也就是经历了十几次冲涮吧,凌启就不得不绷紧肌肉抵御冲击。当冲到接近一百次时,他就感到疼痛难忍了,仿佛全身的皮肤都被剥离,只让真皮层面对冲击。冲涮了近一个小时后,疼痛的感觉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麻木感,这种高不成低不就的感觉险些让凌启失去理智,感觉就好像有人在不停地摇晃他。
又过了一个小时,凌启已经昏迷了。要不是凌落尘拉着他的头发,他就回沉入水中淹死。
看到凌启惨白的脸颊,凌落尘眼中闪过一丝不忍。这到底是他的儿子,即使再想严厉地训练他,头一次下水就冲刷两小时也太过残酷了。
“今天的训练结束,你做的很好。”凌落尘自言自语道,将凌启从水中捞出,背着他回家。
当凌启从昏迷中醒来时,已经是黄昏了。
凌落尘依然一脸阴沉地坐在桌边,似乎对凌启毫不在意。侍玲在灶边忙前忙后,时不时回过头来,用心碎的眼神看看凌启,又用责备的眼神看看凌落尘,但也没说什么。
凌启缓缓坐起身来,向身边的火炉靠近了些。虽然早已离开了无名河,但身体依然在不由自主地晃动以抵消不存在的波浪。他感觉身体似乎已经和大脑失去了联系,每个动作都迟缓而费力,身上仿佛挂着一层层厚重的铠甲
凌落尘斜瞥了儿子一眼。“醒了?来,起来吃饭,吃完饭后自己出去走走,对身体恢复有好处。”
看凌落尘没有帮他的意思,凌启只得尽力站起身来,蹒跚着跌到桌边的矮凳上。这种感觉让他回想起了他上辈子乘船的经历。他不晕船,也一直不理解晕船者的感受,可现在,他确实地理解了。
晚饭还是面条。在这里,能吃到白面就是好生活了,哪儿还管什么调料?但这对于曾经生活在上流社会的亨利杰基尔来说实在是难以下咽。这也是凌落尘那么强壮,凌启却瘦小得像个女孩的原因。但今天这顿面条他却吃得格外香甜。果然,饥饿才是最好的调味品!从事体力工作的一家三口的晚饭,凌启这个十二岁的孩子一个人就吃掉一多半。
凌启后仰身体,抚着肚子满足地舒了口气。
“吃饱了歇一会儿,就出去走走。”凌落尘淡淡地说。
凌启微微一愣,随即点点头。虽然知道凌落尘是为他好,可他还是稍微有些怕这个老爹了。
“爸,到底要怎样,才算是学会了水属性共振气?”
“等你不动身体就能在水中产生强烈水波,并坚持很长时间时。”凌落尘严厉地说。
“哦。”凌启有些尴尬。他本以为以今天所受的苦楚,距离入门也不远了。可听凌落尘的语气,他似乎还差得远呢。
“别灰心。共振气不同于其他技术,入门是最难的。大多数人都是卡在入门的关头了。如果不是这样,气功师的地位也不会这么高了。你完全不用担心无法入门,毕竟我对共振气也是了解一二的。遗传就放在那里,你天赋再差也不至于连门都入不了。”
“哦。”凌启稍稍放宽了心。作为入门练习,共振气的产生似乎有些太难了,他决定趁此机会测试一下。
心宿村的结构本来就不是很复杂,因此,虽然无名河距离凌启家有些远,但凌启还是很快就来到了河边。
看到还在微微波动的水面,凌启不禁感到一阵眩晕,脚底差点没站稳。费了一些力气,凌启才镇住身体的不适,缓缓走下水。
秋天的水本来就很冷,再加上是夜间,很快,凌启就开始哆嗦了,露在水外的皮肤泛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他尽量让自己保持平静以测试自己的共振气,不过很快就发现这已经没必要了,因为即使他在水中全力打寒颤,也无法让水面出现所谓的明显波动。
虽然凌落尘已经提前给他打好了预防针,但一股挫败感还是涌上了凌启心头,让他决定放弃之后的努力。为了不让自己感觉自己很没毅力,凌启为自己找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他是个学者,不是靠力气吃饭的,虽然共振气学会以后能防身,但对他以后的学术研究毫无用处,不能将所有的精力都放在这些事上。
可问题来了,这事他是想通了,但该怎么给父亲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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