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文章中,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关于《《猎源计划》: 这个开始算不算套路》相关知识。本篇中小编将再为您讲解标题《我真的不是剑》: 圣剑啊。
第一章 圣剑啊
“魔王!受死吧!”勇士高举圣剑,大声的喊出了他的目标。
没错,用手中的圣剑杀死眼前这个魔王,就是他一生的唯一目标,只要完成这个目标,他勇士就可以吃香的喝辣的,甚至可以回到家乡找个好看的小姐姐嫁了,从此过完平静而又幸福的一生。
想的有些远,但是这并不妨碍勇士的动作,他双手紧握圣剑,奋不顾身地向魔王冲了过去。
他的队友们都咬紧了牙关,用出了浑身解数,替勇士的冲锋之路打开一个缺口。
可惜魔物们数量实在是太多了,让实力超群的勇士队友们虽然厉害,但是体力和魔力也是有限的。
魔王抱着肩膀坐在龙骨制成的龙骨王座上哈哈大笑,欣喜地观看着眼前的大戏,如果不是在意这严肃的气氛,他估计会从随身空间里拿出零食边吃边看。
说起来还真有点饿了,是时候结束这场闹剧了!
魔王站起身来,开始念起他的台词:“勇士放弃吧!你以为我会跟别的脑残魔王一样走个人实力碾压路线吗,哈哈哈哈你错了!我走的可是暴兵流,这些魔物们你要多少有多少,够你杀个三天三夜啦哈哈哈哈,可惜我并没有这个耐心,结束这场无聊的战斗吧,魔物们,强化吧!”
原本数量众多实力不凡的魔物们听到魔王的宣言,一个个兴奋地仰头嚎叫起来,浑身上下魔力涌动,实力又暴涨一截。
勇士的队伍们纷纷露出绝望的眼神,那复杂的表情让魔王仿佛在三伏天里啃了四个西瓜一样十分舒爽。
其中一个年轻的法师咬牙切齿,对着旁边的苦苦支撑的队友说道:“我还有一个威力强大的范围魔法,只要用那个,肯定能把这群魔物全部消灭,可是我怕误伤了你们,这个魔法是没有敌友之分的。”
那个队友露出一副苦笑:“都这个时候了,反正都是一个死,能够死在队友的手下,也比死在这些肮脏的魔物手下要好的多吧!来吧!”
四周的队友们都纷纷露出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感受到了队友的支持,法师怒吼一声,把浑身的法力全都榨了出来:“魔王,没想到我们还有后手吧!禁咒!天火净化!”
顿时天上坠下无数湛蓝色的火焰,是天堂之火,只要内心存有邪念,就会被伤害到的绝对纯洁之火,只要是人,肯定会有邪念,但是有一个人除外,那就是勇士。
圣剑本来就是天堂的圣物,只有心思纯净之人才能够使用圣剑,也正因为如此,勇士才会受到如此多的人追随,因为他们知道勇士是绝对值得信任的。
而且魔王无恶不作,烧杀掳掠,已经是人人谈之色变,唾弃不已了,只要是讨伐魔王的队伍,几乎都是自愿的,因为他们真的想要杀死魔王,就算献出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因为他们有为之献出生命的理由,有的为了自己被魔物杀死的女儿,有的是为了自己被劫掠的家乡复仇,总之理由很多,但是目标只有魔王一个。
所以说这代魔王不行啊,没有得人心,看看前几任魔王,虽然都打不过勇士,但是一个个都是待民如子,为人民服务的好魔王,讨伐魔王也仅仅是勇士的必须工作,而且讨伐小队一般只有几个勇士的好朋友,要不然谁没事去讨伐一个无害的魔王。
这次大规模的讨伐实在是第一次,人们几乎都没有什么经验,面对的还是不走寻常路的暴兵系魔王,让讨伐队实在是无路可走了。
法师使出这记威力强大敌我不分的法术后,整个魔王大殿只剩下疲惫不堪的勇者和深受重创的魔王。
“阿西吧,这天堂之火真是烦死人了!”被烧的面目全非的魔王愤怒地把头发上那点依旧在顽强燃烧的天堂之火用两根手指碾灭后,环顾四周之后不禁发出一声感慨:“果然杂兵还是靠不住啊,那就只能我亲自出马了!”
魔王从人类的模样变化为了自己的真身,头生双角,人身羊足的魔王浑身上下魔力涌动,浓郁的杀气甚至显化出了实体,化作一道腥风挂向勇士。
讨伐队虽然没什么经验,但是勇士的战斗经验是代代相传的,只要是魔王发出的东西,绝对没有好东西,于是勇士双腿用力,闪避到一边,没让腥风碰到一点身体。
果然,腥风所碰到的东西都仿佛被泼了硫酸一样渐渐融化,发出滋滋的声响。
真是险恶啊,勇士大喝一声,举起圣剑用出生平最快的速度,势要一剑斩杀魔王。
但是魔王也不是吃素的,双方纷纷拿出自己的实力,打的那叫一个昏天暗地日月无光,两人宛如两道流星一般不断碰撞,发出阵阵能量波动,让本就破烂无比的魔王大殿有些摇摇欲坠了。
勇士被太多魔物消耗了体力,一个恍惚被魔王打中胸口,顿时倒飞出去,撞到了石柱上。
灰尘和碎石开始从天花板落下,但是两个精神极度集中的人丝毫没有在意。
魔王乘胜追击,发出几道紫色的能量射线,被勇士纷纷挡下。
挡下几道射线的勇者终于失去了最后的力气,用圣剑撑着身体,不断大口喘着粗气,眼前的事物越来越模糊。
魔王也是疲惫不已,但是看到勇士这副站都站不稳的虚弱模样,还是装作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这样就不行了吗
?勇者啊,你真是让我失望啊,就让我来终结你吧!”
魔王装完也不多废话,反派死于话多啊,自己也就说了几句,肯定不会算的吧。
调动起全身的能量,给他最强的一击,让他死而无憾吧。
然而阴险狡诈的勇士不愧是吸收了无数前辈经验的最佳勇士,虽然对同伴一副**的模样,但是对魔王可不能单纯。
想着,勇士从怀中掏出一个装着金色液体的玻璃瓶来。
魔王冲锋的脚步一滞,全力后跃,声音都被吓得变了声:“圣水?!”
“哈哈哈哈就是圣水,没想到吧,全世界仅剩的三瓶圣水确实被用光了,但是我手里这瓶是教皇献出了自己的生命,用自己最强大的圣光之力凝聚出来的,和真正的圣水没有任何差别。”
圣水,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强的物品了,不仅能对邪恶生物造成巨大伤害,其他非邪恶生物饮下还能恢复全部的状态,简直就是这个世界的一个BUG,幸好最后一瓶圣水几千年前就被用了,没想到勇士这里竟然有瓶伪造的!
魔王吓得化作一道紫光,眼看就要逃跑。勇士眼光一凝,把圣水打开泼洒在圣剑上,对着即将远遁的魔王投掷出了手里的圣剑。
“去吧圣剑!拿下魔王的首级!”圣剑仿佛有了生命一般,直奔魔王的眉心而且,速度快到几乎看不到剑的本体,只能看到一道光芒闪烁了一下。
那一刻,时间仿佛暂停,圣剑距离魔王的眉心只有零点零一毫米,魔王那惊恐的眼神和放大的瞳孔都历历在目。
然而就在下一刻,圣剑爆出一阵光芒,化作一个裸体的男人一屁股就坐在魔王的脸上。
“我靠!”“什么!”“噗!”
裸男发出一声鬼叫,急忙蹦了起来。勇士则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魔王直接被撞到在地,吐出一口血来。
“什么鬼!”裸男看了看四周,表示一脸懵逼。
勇士则不敢置信的快步走了过来,一把把裸男摁在墙角:“圣剑呢!圣剑呢!”
魔王用胳膊支撑住身体,用另一只手擦干嘴角的血液,发出了不甘的感慨:“没想到我魔王英明一世,居然被屁股打败了,勇士记住了,我还会回来的!你也给我记住,我一定会洗刷自己的耻辱!”说完,魔王往地上一倒,嗝屁了。
这可能是历史上最邪恶,也是死的最憋屈的魔王了,被一位不愿吐露姓名的裸男一屁股坐死。
魔王的肉体虽然死了,但是灵魂经过数十年的游荡还是会收集齐足够的力量复活过来。
不过这都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裸男和勇士还在僵持着:“喂喂,大哥,你这个姿势很不好,很容易让意志不坚定的小朋友误解的。”
勇士仿佛老了十多岁:“算了,魔王都已经死了,我要圣剑也没什么用了。”
魔王大殿已经恢复了平静,不愧是魔王大殿,即使遭到了这样的破坏还能够支撑住。
勇士已经可以拿着魔王的首级打道回府了,扛着魔王走出魔王大殿的勇士虽然这么说着不在乎了,还是三步一回头,用一种狐疑的眼光看着裸男。
裸男看勇士走远,这才偷偷吁了一口气。
他应该看出来自己就是圣剑了吧。
没错,我就是圣剑。
严格意义上说我不止是圣剑,更像是一种拥有着神奇设定的穿越者。
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穿越者,都已经做好了混吃等死的准备了,没想到突然变成了一把圣剑,一变还就是几百年。
作为一把剑,他已经看过了太多,毕竟按照岁数来说的话,他已经五百多岁了。
差点忘了提自己的名字。
我叫道奇。
会变剑。
第二章 剑也是有灵魂的
道奇随便在魔王大殿里逛了逛,七扭八拐的就走进了魔王的藏宝库。
“哇~”看着被堆成小山一样的金币,道奇表示我的了。
谁先看到就是谁的,有意见吗?
随便找了一套金丝织成的贴身内甲,勉强遮住了显露的春光,用魔王大殿的地毯包住一堆金币,道奇向着记忆中人类的村庄出发了。
黑森林镇是附近最大的镇子了,由于靠近黑森林这种邪恶的地方,所以前来的冒险者很多,带动了当地的经济,也让当地多了不少的劳动力,让黑森林镇快速的发展起来,很快就要转变为城市了。
黑森林里魔物众多,珍贵的事物也很多,也许森林深处的某根植物就是某个大魔法师下了重金需求的。
冒险者可以说是黑森林镇里最常见的生物了,因此鱼龙混杂的镇上强盗和小偷还是不少的,他们今天都纷纷盯上了一个人,穿着金光闪闪的衣服,背着一个紫色的羊毛地毯做成的包裹,包裹沉甸甸的,很清晰的显出金币摞在一起的轮廓。
作为一个资深的小偷,强森光是看着外型,就知道那个包裹里起码有几百枚金币,只要拿下这笔,他可以过着贵族生活过数十年,到时候金盆洗手过上快乐幸福的生活岂不是美滋滋?
想象过了就要制定计划,首先要观察主人的实力,眼看着那个傻子就这么背着包裹入住进了镇子里最大的旅馆,虽然安保措施做的不错,但是没事还是经常会发生被偷盗的事件,而且大部分都是强森做的,可以说强森是黑森林镇里的一绝了。
那个傻子背着重重的金币并没有显出有多累,可以表明体力和力气都很不错,速度看不出来,不过看着他那瘦弱的模样,估计速度不会快,智商不高,不然也不会就这么显露自己的财富了。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那个男人对自己的实力很自信,所以才那么不在乎的背着金币满地乱走。
虽然这个可能性不大,因为强者都是有自己的空间装备的,不然总是背着一大堆东西满地走,多累啊。
而且那个傻子一点强者的气势都没有,反而像个百岁老人一样死气沉沉的。
算了,作为一个盗贼,后路是一定要有的,还是做好万全的准备吧。
到了深夜,强森穿着夜行服,悄悄撬开了道森房间的窗户,他已经提前往里放了迷魂烟,那个人应该睡着了才对。
然而强森并没有放松警惕,往撬开的窗户缝里扔入一个金属球。
这个金属球可不是凡物,它可是个昂贵的炼金物品,如果不是这次利益超高,他也不会使用这个他藏了大半辈子也没用过的金属球。
这个金属球会自动检测四周,如果发现有生物的视线,就会爆发出一阵强光,强森就会趁着此刻逃走。
然而金属球已经进去半天了没有半点反应,那个人肯定已经被迷晕了。
打开窗户慢慢翻了进去,半只腿刚迈进去,一把锋利的长剑就搭在了他的肩膀上。
顿时强森冷汗直流,表情一下子扭曲了,显得不可置信和恐惧。
“怎么会······”强森从嗓子眼里勉强挤出几个字来。
在月光下,道奇面无表情的模样显露出来。
这种小儿科的把戏,道奇早就见识过了。
那位魔王虽然无害胆小,但是却有一股狠劲,请了很多杀手刺客刺杀勇士。
那位勇士一开始上了很多次当,但是都在队友的帮助下化险为夷了,随着次数越来越多,勇士的经验也越来越多。圣剑作为勇士的伴身之物,甚至可以说同床共枕,当然都见识过这些手段。
而且他作为圣剑的力量还保留着,这点小东西自然不会让道奇上当。
那个炼金物品倒是个珍惜玩意,可惜那东西是一个勇士的炼金师队友制作的,道奇见识过,一看眼熟就立马移开了视线,没有触发金属球的功能,不然还真让这个小贼跑了。
没什么好说的,这种小贼留着过节吗,直接抹了脖子从楼上扔了下去。
说起来道奇还真有点佩服,在六楼的窗外也一点也不害怕,胆子也是够大的。
道奇在黑森林镇里,已经料理了很多波强森这样的人了,都是直接杀了完事。
魔王的死对这些刀口舔血的冒险者没有丝毫影响,可能唯一的影响就是魔物可能会少了一些。
道奇忽然有点想念勇士了,他可能已经到了主城,把魔王的尸首上交给国家,过上万人敬仰的日子了吧。
果然第二天,大街小巷就开始流传着勇士的传说。
旅馆里的吟游诗人是这么歌颂勇者的:勇士投掷出了圣剑,一下子把魔王穿了个透心凉。
总之战斗的过程怎么惊险刺激怎么来,勇士怎么勇敢伟大怎么说。法师那道决定战局的禁咒也只是淡淡的一笔带过,仿佛所有的功绩都是勇士的。
反正勇士的队友们都死光了,外人怎么评说,他们也无法反驳,总之能为杀死魔王献一份力,他们已经死的光荣了。
缅怀了一下勇士的队友们,道奇吃起了旅馆的早餐,说起来勇士把自己这把圣剑好像也给忘了。
说起来也是,任何一个勇者都接受不了同床共枕的圣剑变成了一个裸男吧。
就像是和裸男同床共枕过一样。
说起来被勇士抱着睡觉,道奇还真没有一点抗拒心,毕竟自己作为一把剑,无法抗拒的话就享受吧。
勇士那宽广的怀抱,多少少女少妇都曾经憧憬过。
总之道奇忽然想要换一把手里的剑了,手里的剑用的是魔王宝库里的,虽然是一把十分难得的宝剑,但是道奇用着却十分不顺手,那把剑锋利虽然锋利,但是更像是女生用的。
男人就要用男人该用的武器,例如双手大剑,要门板那么宽那种。
“喂喂够了啊!剑也是有灵魂的!”
“嗯,谁在说话!”
“是我啊!”
啊?
道奇看向腰间的长剑,自己居然还有和剑对话的能力吗,果然自己已经彻彻底底成为一把剑了吗?
“你这小子啊真是,我可是传承了上千年的宝剑啊,你这个小娃娃这么说我真的好吗?”
“啊,你这么厉害吗?”
“那是当然,我还有一个名号叫做荆棘之吻。”宝剑的声音很是自豪。
道奇也隐约记起来几百年前有十二把神剑,其中一把好像就叫做荆棘之吻。
“真好啊,这样就能卖的贵一点了。”道奇满意的把剑抽出来欣赏了一番。
“好小子!”荆棘之吻颤抖几下,恨不得当场弑主。
没有理会荆棘之吻的怨念,道奇拿着剑就直奔镇里最大的拍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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