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文章中,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关于《《炀帝行》:阿摐,生》相关知识。本篇中小编将再为您讲解标题《汉匈英杰——白狼》免费试读_许家球。
第一节 边塞岗哨
荒凉——
换言之,视野相当开阔。所以才会选在这里修建岗哨吧。目之所及,方圆几十里,突出地面的除了被风化的残损不堪的大小岩石,寥寥可数几株胡杨和灌木,就只有脚下由大汉军队修建的这座前沿岗哨了。
虽然论级别不能算是兵营,却修的异常坚固,四周的围墙都是用整块的大石砌成,最低处也有三米多高,围墙外设了两圈拒马,就是专门用来阻挡骑兵的尖斜木桩。四角垒瞭望塔,西北处另设一塔,是各塔中最高的一个;每座哨塔中均设有烽火堆及反光铜镜,以及足以将整座塔摧毁的油瓮。岗哨占地不大,只设营房、马厩、伙房、茅厕与仓库,除去伙夫和马夫,常驻兵只有一队共六十三人,兵器盔甲按人数配给,弓和箭矢则出奇的多,都堆在仓库里,堆在一起的还有可维持百日以上的粮草,只有马匹,小马厩里只有三匹马,虽然都是耐力极好的马,却都不是战马,只是供传令兵向后方传递消息用的交通工具。此地向东偏南,百里设一驿,三百里外是这批汉军所属的行军屯,他们戍守的靖边镇,是大汉最西北唯一一座还算得上是城镇的地方。也就是说,这座哨所,是最前沿。
“坚壁清野,多箭多粮却不设马匹,简直就像是在敦促我们遇敌时坚守,不许我们撤离嘛”白郎冷冷道。
自汉武帝登基后,大汉与匈奴的关系愈发恶劣,边境摩擦甚多,大小战役接连不断。朔方郡,大汉西北边陲,十几年来烽火不绝。乡村边镇,汉军防备薄弱之处,多被匈奴游骑兵抢掠殆尽——财物、牲畜、粮食,还有人。能带走的全被带走,带不走的放火烧尽。
朔方各地,田园荒芜,流民逃散,为谋生计不择手段,或聚伙成匪,或各自为盗,布域之广,数量之多,已非官府所能管辖。久之,朔方各地成朝廷之远,自成江湖,寻常百姓如身在水深火热,战战兢兢,度日如年。
尚且还能安生过活的地方,只有汉军屯驻之处,靖边也是其一。为保边境重镇太平,靖边设一屯,军长都尉,于西、西北、北部各设哨所及烽火驿站,提防外侵。白郎所在,是西北前线。
现在是黄昏,古边塞诗人多偏爱大漠的落日,四野皆是戈壁,落日被蒸汽映的有些不真实,金黄的有些璀璨,壮观,也温暖,每每让那些在边塞驻扎的寂寞的汉子们百感交集,心里总有说不出的不痛快,就连执勤的哨兵都会在此时借故离岗,不愿去看这时的太阳。白郎则恰恰相反,每到黄昏,他一定会上到西北塔楼的高处,静静地看着这片金黄的天空和灿烂的大地,慢慢淡去、淡去,直至夜幕完全闭合。他很享受这样的景色,对他来说,这大概是在这里的生活中为数不多的可以消遣的事情了。
只是这两日,白郎也不再去看落日。他一直呆在东边的塔楼上,吃饭睡觉也不离去。哨所平时也不会警戒自己的后方,东哨塔平日没什么人,驻兵队长就没分心去管这个异类。只有这里年纪最小的新兵,也是唯一的马夫,会在这时给他送饭去。塔楼上的白郎背对夕阳,目光直直地盯着东方,一动不动。
“郎哥,先吃饭吧”小伙子试探着问他
“先放这吧”白郎还是一动没动
“诶——郎哥,你要是不想吃饭,咱可以去看看他们摔跤,吴大头和大刘那俩大个子,队长他们都开盘下注了——”
“不用了”
“额,好、好吧——”这小伙子见白郎还是一动没动,不敢再多说话,怕招惹这个不苟言笑的大汉,想着赶紧顺着楼梯滑掉。
“如果你要下注,压大刘”
这小伙子忽然又听见这话,忍不住,探回头去问了他一声“为什么”,又觉得自己的样子有些失礼,索性走回塔楼上,站到白郎身后去了。
“吴大头下盘不稳,摔跤赢不了”
“郎哥,你懂摔跤?”
“我懂打架”
“要不然你也去试试,队长说赢到最后的,给一整扇干羊肉——”
“不去,打不赢”
“怎么会——”刚想问,突然想到郎哥大概是不感兴趣才这么说,问了反而碰了晦气,就闭了口。转念一想,问了另外一个问题:
“郎哥,你这两天老盯着东边干什么——”
白郎还是一动没动,也没即刻就回话,稍想了想,说:
“你大名是叫王威吧”
“是——”
“今晚之前,准备出至少三天的干粮和水,换上轻装——”
“这是干什么?”
“保你的命——”
王威呆了一下,不自主就笑了出来:“哈哈,郎哥,没见你笑过,还以为你不会开玩笑呢——”
“我像开玩笑吗?”
王威又看了看一动不动的白郎,那家伙脸上确实没有一点搞笑的气氛,不禁慌了:“为什么,怎么了,什么情况?”
“这月的补给,迟了几日了?”
“算上今日,三日了”
“前线孤军,补给最重,尤其是水。之前的补给车最多只迟半日,这次迟了整整三天,却也没个传信的先过来——”
“原来郎哥担心缺水,没事的,仓库井下还有几日的水,再不及,可以骑马向南八十里河道取水回来。”
听了这话,白郎没再开口,脸上的表情却好像比刚才更冷了。
“你为什么来这当兵?”他忽然问王威
“到岁数了,兵役,村里的都一样”
“为什么,来这个地方,当兵?”
“他们说,来这喂马,比去别的地方,家里交的税少——”
白郎转过头来,看着王威,这个什么都不懂的年轻人:“家里还有什么人?”
“父母都在,祖母年岁大了,不过还硬朗,两个姐姐已经嫁人了,下面还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媳妇儿在我出来前生了个小子,现在差不多该能走路了——”
白郎表情一点没变,只是这样看了王威一会儿,就把头又转向东方,淡淡地说:“照我说的做,你或许还有命去见你儿子”
王威呆呆地,迟了半晌,郑重地回了白郎一个‘好’字。白郎在他下楼之前,又问了一句:“你这样就信我了?”
“因为你,看起来,很可靠——”
“呵——”白郎没绷住,冷笑了一声。
大概只有白郎自己没发觉,其实因为外形,别人对他都忌惮三分。身形高大,且健壮,身上各处的肌肉结实紧绷,尤其那张脸,端正归端正,但棱角太过分明,高鼻鹰眼剑眉,两颊顺腮下向后,各有一道天生的长沟,面带怒气的时候尤为明显,加上嘴里一对尖虎齿,当他发怒时,你看着他,仿佛看见一头狼。这头狼的下巴左侧,有一道延伸向脖子的短而深的刀疤,就像是在猎人的屠刀下,仍能活下来的证明一样。军中看身份来历,不能看武艺和学识,王孙贵胄与平民百姓皆有良莠;治军较严的部队,统一着装,服饰也看不出;所看者,一在举止,二在面容,三则在发型。大户之子,惯留长发,即便军中多有不便,碍及身份门楣,也多少要留长些;农户也有留长发者,只是战场之上,阵列之中,若不想因为这长发顶掉头盔或缠住兵器送了性命,自然都剪了去。久经沙场的干练军人,头发都不长。至于白郎的头发,各自成绺,蓬松杂乱,残次不齐,有长有短,比野兽的杂毛还乱,而且这一头,全是白发。这不是因为衰老或者枯萎引起的银白色,而是健康的、闪亮的纯白色,饱满、光滑,富有光泽,和他二十多岁的年纪很相配。他没有穿汉军的盔甲,也没有带剑,身上是无袖的兽毛皮衣,背上背着硬弓和箭筒,腰间别剑的地方别了两只短矛,两支前臂的护臂内侧,各插了一把匕首。
白郎不是汉人。他是‘胡骑’,汉军招募的北方雇佣兵,至于他自己是不是胡人,他自己也不知道。没见过父母,只见过‘主人’,逃出来之后一直在胡汉边界谋生——靠‘手艺’。之所以会在成为‘胡骑’后被派到哨所来,只是因为被他得罪的某人要他死在这里。打从一开始,白郎就只会考虑一个问题——如何活下去,一直如此。
“小子,就在今夜,找机会逃出去,向南跑,如果你到河道还没被杀死,沿河一直向东,你就能活。”
“好,我记住了——”王威默默地念着,下楼去了,留下白郎独自,依旧看着东方。背后的太阳,缓缓而下,在触及地平线的时候,凝神的白郎深深地吸了口气,喃喃叹了一声:
“来了——”
“放屁!”
哨所内,汉军营房,队长室,驻军队长怒不可遏地训斥着比他还高半头的白郎,在平日他不愿也不敢这么做,就算是部队长,也还是忌惮野兽。但是他不得不这么做,在白郎当着其他部队长官向他报告了情况之后。
“如果你没听明白,我再说一次。在我们东方不足三十里处,有超过一千的匈奴轻骑兵,正以我们哨所为目标接近中。”
“那我也再说一次,放屁!我们东方,我们后方?匈奴兵?一千?现在这种光线,这种距离,你怎么看出是敌军,怎么看出数量?而且是从我们后方来,就算真的有一千骑兵,也只会是友军!”
“你收到进军通报了吗?”
“没——那种东西不需要”
“没有传令,没有通报,有大规模部队接近,按例作接敌准备。”
“只限西北侧来兵!”
“从高处远观,队列宽过百米,烟尘的浓度及延伸情况,清一色的轻骑兵,超过一千,这不是行军队列,是索敌作战队列,没有辎重,只是前锋,后面应该还有主力。”
“有可能是紧急远征的友军前锋,不了解布防情况,没有派人通知此处——”
“队列中没有汉旗。”
“也没有匈奴旗吧!”
白郎面对狂躁的队长,依旧面无表情。沉默半晌,白郎又开了口:
“派人去侦察吧。”
队长稍稍放松下来,斜着眼看这个爱添麻烦的刺儿头:“你很闲?你去吧——”
白郎依旧面无表情,身旁倒响起了其他人轻轻的嘲笑声。狂徒自讨苦吃,大概是这个意思吧。白郎没理会,转身出门,身后的队长似乎意犹未尽,又补了一句:“你自己,跑着去——”笑声明朗了。白郎依旧没理会,径直出了门。过了一会儿,有人来报告,白郎让马夫给他选了匹最好的马,带了干粮和水,飞似的从东门出去了。
“妈的,真狂,我的话也敢不听,等他回来再收拾他。”正说着,又有人来报,营东似乎有大队人马接近,听地探音,应该是大队骑兵。
“打的谁的旗号?”
“太阳已经落了,外面太暗看不清——”
“谁带的队,夜间行军竟然不举火——”队长说出这话,在场的好几位,包括他自己都同时发觉不对劲。
“不对,传令全体集合,战前准备,召回白——”
侦察需要干粮和水吗?
“混蛋!那头狼跑啦!”
第二节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刺眼——
天亮了,刚刚。白郎对光很敏感,太阳只露了个头,他就睡不着了。直起身来,伸了个大大的懒腰,他这时的表情大概会吓坏路人吧——如果有路人在的话。昨夜从哨所逃出来,径直向北奔了两个时辰,月光实在稀疏,没办法继续赶路,在确认没有追兵之后,挑了块大岩石,绑了马蹄,一直睡到刚才。这里已离开哨所近百里,匈奴人还不至于为了他一个逃兵组织人马这么大范围搜索——或者他们更有可能根本不知道还有人逃了出来。总之可以安心了,脱离了烦人的汉军和那个想他死的混蛋,又不用和匈奴人起冲突,恢复自由之身的感觉实在好极了。只要从此地向东北方奔上两天,就能回到草原,亲切可爱的大草原!烤黄羊烤硕鼠再配罐乌鲁米泉水,想想都让人感动!这趟出来折腾地确实有点过了,回去伏上个把月,等风头过了,再到南边找活儿去。
解开马蹄,喂些粮食和水,继续赶路。天气极好,无云,无风,正值秋日,不冷,不热。只可惜,荒凉。戈壁上见不到活物,尤其白天,四下里静的一点声音都没有。四下里看去,沙,石,红土,往远处,还是沙,石,红土。白郎像个断线的木偶,呆滞,茫然,随着马儿有节奏地,慢悠悠地一起、一伏,以及,快发疯了——
“额额额啊啊啊——所以我才讨厌戈壁”
他开始摸索身上有没有什么能撕下来的布条——上衣本来无袖,裤子的话,已经齐膝,再撕就太短了,自己又没带包裹,只有干粮袋——不管了!今日内肯定能到汉军本部的北部哨所,去那再向他们要点干粮,毕竟这些对过剩的粮食还是很慷慨的。抖尽干粮袋,反绑遮住眼睛,用缰绳绑住身体,反躺在马背上,想着自己的大草原,甜甜的睡了过去。任凭老马带路吧,它总不至于自己跑到无水无粮的戈壁深处去的。
等到再醒过来已是午后,马儿已经自己停下了,而眼前的场景让白郎之前的轻松愉快灰飞烟灭。老马识途,这里是预计途径的本部北部哨所,只是样子变了——围墙缺了几段,塔楼变成焦黑色,哨所四处门洞打开,以及,遍布的汉军尸骨和狮鹫。
“该死,早该想到的——”
他们戍守的边镇,靖边,常驻汉军一个行军屯的兵力,另在靖边西偏南四百里、西偏北三百里、北偏西四百里处各设一哨,分别驻扎一队,以应不测,靖边至三哨沿途设驿所,如遇险情,哨所固守以延敌,驿站报警,靖边屯戒备,朔方郡部曲支援。匈奴掠边主以轻骑兵抢夺物资,遇靖边这般警备,匈奴兵少则不足用,兵多或演为大规模边战,或被拖入泥沼成为僵局。
照理,即便为入冬打算,匈奴也应从防备薄弱的村镇下手。白郎看补给异常,猜到后方生变,恐怕靖边已经失陷。但靖边如何失陷的?无论匈奴从哪里进军,都绕不开这三座哨所,既然不能突袭靖边,必然先攻一哨所——南哨有河,不利大队骑兵急行军;就现状,西哨无事;只会是北哨最先被灭。
那眼前的惨状也就不意外了,只是自己疏忽。回乌鲁木还要两天,要挨饿了——
但是,真的办得到么?从突袭哨所,攻略靖边,到被我们看到,这段时间让其他的哨所和驿站毫无察觉,真的有可能吗?不,应该想的是,他们已经做到了,怎样做到的——此次动用前锋就超过一千,作战本队可能近万人,这样庞大的骑兵队急行军四百里至少一昼夜;消息传出最多半天,朔方部曲集结行军,一天之内前锋骑兵可到靖边;靖边屯守兵一千,匈奴只能在半天内破城、清剿、掠夺,才能避免遭遇汉援军。
“半天之内,以骑兵破城,没有攻城器械,尽管十倍兵力也还是太不现实了。”白郎依旧认为自己没能想通他们如何做到,尤其是那些不善攻城匈奴人。
“算了,事已至此,与我无干,早回——”
“喂,什么人?”
白郎一惊,才发觉营后转出一队匈奴骑兵。
“过路的猎人”
“猎人?在戈壁里,猎沙子吗?”
“猎鹰,秋天的雕皮,能卖好价钱”
匈奴人骑着马,慢慢靠过来,听了白郎的回话,将手从弯刀柄上放下来。其实白郎的穿着长相本与匈奴人相似,匈奴语也说得流利,蒙混过去不难——只要腰间的短枪别被看见。北方草原和戈壁,缺铁,更缺木头。有限的木料尽数做成了箭矢,而不是长枪。汉军精锐多枪骑兵,排成阵列,并行突进,一往无前;游牧骑兵多弓骑兵,散点游击,袭扰破阵,可以说是笨重的枪骑兵的天敌。因此汉军与匈奴野战,即便人数众多,装备精良,依旧不敌匈奴骑兵。白郎的这对短枪,也是在南方让汉人打的,如果被眼前的家伙看见,绝没办法轻易开脱。白郎尽量自然地调转马头,让自己的右半身面向来者,左手则悄悄地将短枪提到皮衣内侧去。
“猎到好货了吗,我也想要件雕皮”
“运气不好,一整天都没遇到,明天去东北碰碰运气”
“哎呀,这可不好办了,我们几个有令在身,这两日,这里不能放过一个人去”为首的已到眼前停住,其余的几个还在向自己的侧向移动。总共六骑,一支侦察队的规模,皆备箭矢,腰间有弯刀,其中一人还捡了汉军步兵用的长枪握在手里,为了长度更适合骑兵作战,枪柄后面被砍掉一截。于是,四人围在周围,另两人,包括枪骑,在外圈警戒。不太可能就这么走掉了。白郎右手缩进怀里握紧短枪,脸上堆起的笑,却因为两道深沟显得骇人:
“有话好说嘛,猎了鹰,给你送长官——”如果只是贪财,给他无妨,但是对方的回复,让他一下子把所有的事都想明白了——
“不必了,比起鹰,我们头儿更想要白毛的狼——”
在已经攻陷的据点布兵,这本来就不是以掠夺为目的的匈奴部队会做的事;如果是为了确保退路,至少也要放一个大队,这些是侦察兵,至多只能执行搜索任务,搜索长着白发,面貌狰狞的人,搜索自己——匈奴骑兵半天内攻破靖边城防,这根本就不可能,也不需要,他们只需要汉军的内应。靖边的快速防卫依赖烽火的消息传递,从哨所经驿站至靖边,顺利的话,一个时辰足以将消息传到——只要他们愿意点燃烽火。只需要控制住离靖边最近的驿站,匈奴人可以悠哉地散步到靖边城下,然后围城慢慢打;也可以趁守军无备,一举破城。有权利和能力控制驿站的汉人,得到协助轻松获得一城财物的匈奴,他们之间交易的货物,是自己,如果自己猜的对,他们要的,是自己的命。
“还是让我过去吧,对我们彼此都好——”白郎脸上的笑容悄然消失,代替的是一张冰冷,僵硬的脸。匈奴人也意识到,这家伙不会乖乖投降了,重新将手放回腰间的刀柄上。白郎看在眼里,叹了叹:
“那就是没得商量了。”
白郎右手出枪,直刺他面前那人的左肋,那人早已右手握刀,刀在左腰只待出鞘,顺势侧身拔刀,隔开短枪——却因此重心偏到了白郎的左边。白郎早已伸出左手,拉住对方右肩,从马上扑出去,与那人一起翻到地上,只霎那后,左右两把刀挥过刚才他的所在。
“左边的出刀快”白郎余光瞥见刀刃,将被拉下马的大汉狠狠拍在地上,自己则借力侧滚一周,左手从右手护壁掷出匕首,未及收刀的右边的刀手被刺穿了脖子,顿时瘫软落马,先前摔在马下的大汉本能地支起上身,胸膛却被白郎右手的短枪从背后开了洞。只是一瞬,六人中倒了两个。前面还有三个,枪骑在最远处,背后还有一个。白郎没有立即站起,而是躲在被刺死大汉的马侧腹下。
整个过程,他背后的骑兵看得真切,知道他躲的地方无法骑马靠近,早已下了马,从他背后横刀突了上去。他右手短枪陷在肉里,左手没有兵刃,在自己突上去之前,绝来不及捡地上的腰刀迎击,只要自己贴身逼上去,左边的快刀手就能跳过来削掉他的脑袋。但没等到自己扑上去,他却突然转向右后,侧身撞进自己怀里。因着没料到,自己架起的刀只在他右上臂开了条河,而快刀手的刀则伴随着‘嘣’的断弦声和飞散的箭羽,从他脑后擦过。
“算你狠,一条手臂换一条命,我下一刀宰了你——”可还没等自己将刀从他手臂上拉出来,只觉胸口一阵剧痛,身子随即轻飘飘的,不知怎么被他顶了起来,在空中划了半圈。正动弹不得之间,忽然眼前飘忽,视野飞转,没了知觉。
快刀手也看得愣了,不知那白毛怎么架起了自己人的身子挡自己的刀,刀快不及收,就这么砍飞了自己人的脑袋。刀刚挥过,他竟顶着残尸直直撞上来,闪躲不及,被撞在怀里。快刀手的目光,越过没有头的尸体,和白郎的眼睛对上了。
寒冷——没有愤怒,没有怜悯,没有愉悦,没有遗憾,甚至没有自己的倒影——空无一物,只有空洞的寒冷。为什么会觉得冷?因为那目光不是黑色的,不是人类的,是靛色的,是狼的——不对,不是目光,是真的冷,为什么会觉得冷?血,吗?我的血吗?哪里,是哪里?
快刀手低头看向自己,自己与那具尸体被什么东西连接着,那东西贯穿了尸体,扎进了自己的左胸,血,从那个地方奔涌而出。
“原来,因为我,死了——”
白郎费了很大的力气,从那两个死人身体里抽出了自己的第二支短枪。右臂流血不止,整条手臂已经抬不起来了。他直起身,喘着粗气,左手握着枪,一动不动,而他脸上的表情,除了刚才拔枪的时候更显狰狞,就没再变过。
前面还有两骑,靠后的枪骑似乎根本不打算下马,而靠前的那个刀还没出鞘,大概还没明白刚刚到底都发生了什么。枪骑脸上写满了愤怒,朝着那个大喝一声,那人一惊,回头看看,又向白郎这边看看,晃了晃头,顿了一顿,然后拔刀高举,大叫着什么,策马驰来。白郎像是叹了一下,左手戳了短矛,用牙刁出左护臂的匕首,左手接过,一个蓄力,反手掷了出去。随后那个骑兵高举着弯刀,从白郎身右掠过,手臂没有挥下,整个人从疾驰的马上落了下来,不再动弹。
枪骑没有立时冲过来,慢慢地横向移动坐骑,让他和白郎之间的直线,缓缓地避开马匹和尸体。渐渐地,白郎呼吸愈重,右臂的血滴滴答答地落到地上。枪骑很聪明,时间对他有利。或许此时应该绰了枪,用弓箭狙击,不过在换武器的时候对手可能会率先将短枪投过来,或者直接上马冲过来,论近战恐怕自己不是对手,自己还是有自知之明;枪在手里,就能保持距离,如果他要逃,就冲过去扎死他——步兵是无法对抗枪骑兵的,这是自己和大汉对抗多年的经验。
白郎这样僵持一会儿,看他无意攻过来,便捡起短枪,想要转身上马离开;还没靠近马匹,枪骑突然策马直突而来。没有长兵器和弓箭的步兵对上骑兵,通常必死无疑。数百年后的抗金名将岳飞,有民间传说他曾带领大刀步兵杀入骑兵队列,砍断马腿,斩杀敌兵。只有两种情况,这样的场景才能成立:一是他们用长柄大刀,类似关羽的偃月刀,二是他们屠杀的是静止的骑兵队,就像刚刚白郎的所为。如果用类似腰刀这类武器直接砍向疾驰的马腿,先不说是否能避开马匹的正面冲撞,如果没有很巧妙的砍向马腿的膝关节,而是砍在腿骨上,刀身一定会被弹飞,薄一些的刀甚至会被震得粉碎;况且高速摆动的马腿极难瞄准,只是想砍到也要很高的技巧和定力。
因此,白郎瞄准的不是马腿,而是腿和马身的连接处,类似人的肩胛。他倾尽余力,由左手反手掷出短枪,飞向马的右前腿肩胛,骑兵冲得太快,没来得及用枪拨开飞来的短枪。短枪没有准确刺入关节,‘吭’的一声,撞上骨头后横向旋转着飞了出去,马的肩胛处也随即被掀了皮肉,露出白骨。马的右前蹄再次落地时,马儿大嘶一声,残腿因疼痛没能支起身体,向前侧翻出去。骑手右手持枪,左手握缰,来不及反应,也随着一头栽了下去。白郎另捡了腰刀,走过去想结果骑手,却发现那人已然摔断了脖子,断气了。
白郎面对枪骑,伫立许久,脸颊不觉松弛下来,慢慢地抬起头,仰起头,看着渐黑的天幕,喃喃地说:
“命,捡回来了——”
绑好右臂的伤口,回收了自己的一双匕首和短矛,挑选了尸体上最好的一把弓,代替断弦的那把背在背上,最后是干粮和水。该走了,却有些走不动了。方圆一丈,六个死人,一匹瘸马,满地血迹。白郎的眼睛,渐渐地,有愤怒,有怜悯,有愉悦,有遗憾,然后一扫而空,转过身去,牵着自己的老马走开。
“终于,可以回去了——吗?”面前是东方,开阔,依旧荒凉,以及烟尘——愈来愈大的烟尘,在夕阳的红晖中滚滚而来——
“还是,该死呀——”
后背朝天,倒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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