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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夕阳斜照,晚霞满天,在这美丽的落日艳霞下,阳光照射出这大地的满目疮痍。挺拔的山峰被拦腰折断,像被砍倒的树,横躺在大地上,拦住了愤怒的阿怒江。阿怒江像是赌输的赌徒,暗红的江水裹挟着碎石树木和无数的尸体不断的冲击着这倒地的山峰,反抗着这命运强加给它的绊脚石。此刻在这横躺着的山峰上,在这不知几千米高之处,一个人正坐在一块碎石上,手里拄着一把断剑,低着头,嘴里的鲜血汇聚成线,向下流淌。而他的另一只手不断的抚摸腿上的被血染红的衣袍,不知道是想抚平衣服的皱褶还是想擦掉衣服上的血迹,一遍又一遍,缓慢而认真。
终于他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抬起头,看向身下的大地。眼睛掠过断成两截的巨龙,掠过站着的断了一边牙齿的巨象,其另一边的巨齿上挂着不知多少具尸体,有人类的,也有兽人的,掠过插在一座山上的巨船,其露出的船身比龙还大,掠过青色的大地上一道道黑色的沟壑及沟壑两边无数的尸体,他的眼睛从这漫山遍野的尸体掠过,跨过阿怒江,延伸至那无尽之处,喃喃道:“你终究是抵挡不住这自由的。”
夕阳照在他的侧脸上,凝固成永恒。
第一章 都是小草
蔚蓝的天空,不见纤细的白云,这样的蓝让阳光直射大地,天元大陆犹如被脱去衣服的美女,赤裸裸的展现在太阳淫荡的目光下。
天元大陆,水弃城,莫府的大门口。
三骑铁马兽呼啸而来,停在莫府门口,扬起一地灰尘。莫府的守门人看到来者,立刻跑上前去迎接。
烟尘散去,坐在铁马兽上的三人立刻翻身下马。三人都头戴纱笠,为首者下马后,立刻脱去纱笠,露出一副清秀的面庞,十二三岁的年纪,正是无忧无虑的时候。
“少爷,赶快进府吧,外面灰尘大。”守门的下人赶紧牵着缰绳。
“卢汉,你还知道门口都是灰尘啊?还不赶快叫人洒水!”少年说了一声,转身向着府里走去,身后跟着的两人,却是没有摘下纱笠。
少年刚迈进府里,就看到一大一小两个美女迎面而来,小美女有点迫不及待,一路小跑。
“小心点,宝宝。”看到小家伙跑过来,少年赶紧拍了拍自己的衣服走上前去,一把抱住小家伙,绕地转三周,逗四岁多的小宝宝咯咯笑。
“想哥哥没?”
“哥格儿,宝宝想死你了!”小家伙奶声奶气地说道。一旁的大美女微笑的看着兄妹俩的重逢。
“几个月不见,金锁是越来越漂亮了。”看着一旁自家越来越水灵的丫鬟,尖尖下巴,小小嘴唇,特别是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微笑起来温柔如水。少年总是忍不住想调戏两句。
金锁已经对自家少爷的调戏免疫了,翻了翻大白眼。
“少爷,夫人已经准备好了冰冻梅子汤给你解暑了,等着你过去呢。”
“哥格儿,梅子汤好好喝哒,我刚才喝了两碗,娘都不让我喝了,唉...”想到喝不到梅子汤了,小丫头一脸的惆怅,装模作样的叹了口气。
“行了,待会哥哥让你喝一口,就一口哦。”
“好耶。”想到又可以喝梅子汤了,小丫头立刻不让哥哥抱了,跑着找她娘去了。
“这梅子汤估计是娘亲给她自己降火的吧。”少年想到这次自己做下的事,忍不住嘀咕道。
这个少年人就是莫问,是莫家的小少爷。而莫家是水弃城,乃至天元大陆最有名的元器世家。莫家上任家主莫名乃是天元大陆元器师公会的现任会长。现任家主莫怒,也就是莫问的父亲,是元器师公会公认的十大炼器宗师之一,莫怒的叔叔,也就是莫问的二爷爷莫其是公会的九大长老之一。莫问的爷爷辈就有两位在元器师公会担任举足轻重的职位,更不要说莫问父亲辈的,更是人才辈出,莫问的大伯莫喜也是炼器宗师,现在是三大副会长之一,同时也是火阳城分会会长,莫家现在有十余人在公会任重要职位。莫问的父亲莫怒,虽然没有在炼器师公会任职,但是其炼器技术却早就超越了宗师水平,被评为十大炼器宗师。
在元器师公会,炼器师的等级级从低到高分为学徒、匠人、元器师、地器师、圣器师、宗师、神器师。圣器师已经是一般人能达到的最高水平了,更别说宗师了,而神器师更是稀少。天元大陆炼器宗师数量就整个炼器师的数目来说,仍然是千人出一,但是随着世界元气近千年的不断复苏,人们修炼的速度比起两千年前已不可同日而语,修炼境界的提升带来人们生命的延长,宗师级的炼器师也不断增加。所以人们又在宗师级人物中评选出十大杰出元器宗师,就像中央电视台评选的十大杰出青年一样。其实不止元器师行业在元气浓度不断增加的影响下,宗师级的人物不断增加。人类寿命的延长,导致了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的杰出人物,宗师级也不再是每个行业不可攀爬的段位。所以在宗师级上面再评出一个大宗师的称呼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涨。
目前莫家可以说控制了一半的主要的公会职务,如果要算上莫家收取的那些徒弟,元器师公会已经是莫家的自留地了。
身为莫家现任家主唯一的儿子,莫问自从一出生就倍受瞩目。莫问也不辜负人们的期待,从小就展现超出同辈的聪明才智,《元气导论》、《元器师是如何炼成的》、《炼元十八诀》等这些大学生的书籍,在他十岁的时候就自修完毕。也就是在那一年考上了大陆第一学院白象学院,所以说莫问从小就是各位家长眼中的别人家的孩子。然而别人家孩子的莫问最近却做出了一件令家长头疼的事情来。
“娘,哥格儿回来了。”人还没有走进房间,就听到小丫头兴奋的声音。
莫问和金锁走进房间,两个侍卫守在门口。里面是一室一厅的格局,客厅不大,除了窗户旁放了一盆绿萝,整个客厅的亮点就属于墙上挂着的一副画了,这是莫问九岁的时候画的全家福,画中的莫夫人大着肚子,莫怒小心的扶着她,莫问的姐姐莫心弯着腰站在另一边,一根手指好奇的戳着莫夫人的大肚子,似乎在和未出世妹妹说话,而莫问却是站在他们的前面,头贴着他娘的肚子,放在背后的手正拿着一卷书,在画中只露出一个背影。这个客厅布局十分简洁素雅,有了一幅画却显得十分温馨。
此刻,莫夫人正在里面的卧室里整理衣服,冬天的衣服有点发霉,刚刚晒好。
“问儿回来了?”
“娘。”莫问走进卧室,他母亲年轻时并不是十分漂亮的女人,属于耐看型,但是莫问却知道,他母亲是最贤惠和聪明的女人,他老爹就是被他母亲的性格给俘获的。莫问的娘叫问娴。
“问儿啊,你从小就聪明好学,乖巧懂事,比你姐姐让我省事。我和你爹也没怎么干涉你的自由。但是你这次退学能不能给我一个理由?”问娴看着已经比自己高的儿子,问道。
莫问刚从天下第一学院白象学院退学回来,别人努力一辈子也进不去的学校,莫问进去读了三年就不想再读了,白象学院的学制是六年制。莫问因此也成为了史上第一个从白象学院主动退学的人。哪怕是莫问的母亲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这样做,莫问像是突然做了这个决定。
“娘,你还记得我经常做噩梦吗?”
“嗯,我记得你从小就做噩梦,我们也带你找遍了名医治疗,但是也没见到好转。”
“娘,如果我说我一直以来做的梦都是真实的事情呢?”莫问问道。
“额。。。。。。”问娴放下手中的衣服,沉思了几秒问道:“你做的梦是什么来着?”。
。。。。。。
莫问都不知道怎么接。我的亲娘啊,感情儿子小时候给你说过无数次的梦,你都忘了是什么内容。
“哈哈,问儿啊,你看,都多少年了,你也不和娘讲讲你做的梦了。娘呢,生了你妹妹后,记忆力也大不如以前了。来,你给我再讲一遍。”问娴看到莫问懵逼的眼神,立刻掩饰道,说着还拍了拍身边的床,示意莫问坐下。
呵呵,看在我妹妹的可爱上,我不跟你一般见识。
其实这个梦很长,长到莫问做了十几年。
“我有一个梦,梦中大鹏掠过,抓走巨象,将巨象撕裂后扔在山尖,鲜血如瀑布,浇透了山峰。巨舟,一眼望不到尾的巨舟,撞在一座通天巨峰上,断成数截。倒下的山峰横亘在大海上,联通了大海的东西两岸。天上、地下,无数的人,无数的魔兽在厮杀,鲜血如雨水,人头如冰雹,砸在横亘的山峰上,砸在血色的大海上。”
“在那场梦里,我从断掉的山的山脚,一路杀到山头,十几年来见过无数次的厮杀,有些场景不断的出现,各种各样的人和魔兽在我面前死去。直到我梦到山头,大海的另一边,我见到两个人。”
“什么人?”问娴忍不住问道。
“那是我一年前才开始梦到的。我只知道他们其中一个穿白色衣服,背对着我,另一个我没有任何记忆,但是我肯定那里有一个人。因为我记得一段对话。”
“白居易,为人类的命运做一首诗吧。”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哈哈哈,好一个春风吹又生,就是不知道这春风和野火哪一个才是野草的朋友呢?”
“娘,这就是十几年来我重复做的梦。”
“这十几年苦了我的儿了!”问娴拉着莫问的手。一个孩子做了十几年的噩梦,而且从十岁之后就再也没有向父母说过梦中之事,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梦魇无法被治愈,说出来徒增父母烦恼而已,问娴为有这样的儿子感到骄傲。
“娘,我也习惯了,而且最近我都没有做过梦了。”莫问是真的习惯了,十几年的噩梦,莫问从一开始的身临其境,到后来渐渐知道了自己在梦中。他在梦中见过无数的战争、厮杀、死亡,早已麻木,甚至开始在梦中学习。
一个人不可能连续做十几年的梦,而且每个梦都讲着同一个故事,更何况这个故事是一个人的一生。所以莫问这十年手不离书,废寝忘食,就是为了找到自己做梦的原因,探究梦中的故事。
“问儿发现了什么?怎么会认为梦中的故事是真的呢?”
“我这十几年来翻阅书籍无数,不断的寻找符合我梦中故事的历史事件,一无所获。我有时候真的在想,难道这个血腥宏大的故事真的是我构思的?直到我进了白象学院,在学院的图书馆,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图书馆中,我找到了这首诗。”说完,莫问立刻从手中掏出一本书来,递给了问娴。
“《辉羊与白羊》,这么奇怪的名字?”问娴接过书,看到书名说道。
“娘,你翻到第三页。”
问娴依言翻到第三页,这本书其实已经很破旧了,她必须很小心。
“她躺在地上,柔软的青草托着她的身体。白色的,如白雪般的毛发带有丝丝血红色,看起来有种妖异的美,请原谅我用这个词修饰我最爱的姑娘,向老天爷发誓,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感觉。我轻轻地走进她,但是她还是被我的脚步声惊醒了,她慢慢的睁开双眼。哦,那是多么美丽的眼睛,当时我简直无法用任何词语来修饰。直到后来我才学到一个词:波光潋滟。这个时候我才发现她受伤了,鲜血染红了她的腹部。你能想象那副画面嘛?青色的草地上,一只羊躺在上面,她白色的毛发,染着猩红的鲜血,一双无法形容的眼睛凝视着我,我就这样被她俘获了。她没有和我说过一句话,但是我知道她需要我,我给她找来清澈的泉水,清洗了她的伤口,嫩绿的青草,喂食她,我不敢搬动她,怕她的伤口被撕裂,我也搬不动她,当时我太小了。就这样,我在那片草地上照顾了她二十多天,不离不弃。”
“这是一部小说?”问娴读了一部分,抬起头来问了莫问一句。
“恩,言情小说。”
问娴继续读道:这二十天来,她也没和我说过一句话,但是我是开心的,因为她的伤慢慢的好了。现在可以慢慢的起来走路了。她经常望着南方,一动不动。她在看什么,我在想,会不会是在找那座山,但是那座山没了,我们也想找,但是离我们太远了。我们就这样相处了一个月,她的伤也全好了,我也曾邀请她去我的家看看,但是她拒绝了。我怎么也融不进去她的世界,唯一能陪着她做的事就是一起望着远方,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但是我在想,她要走了。
终于,那天晚上,她来到了我的部落,她站在山上,白色的毛发在夜色下十分耀眼。我兴奋极了,这是她第一次主动来找我,我连忙跑到山上。
“我是来和你告别的,谢谢你这些天的照顾。”她对我说。她的声音和我想象中的一样,如泉水滴落,如风中轻吟,和她的眼睛一样美。但是我却没有心情聆听,她在和我告别。
“你要去寻找那座山嘛?”我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那里没有山。我要去寻找九界,你能帮我一个忙嘛?”
“什么忙?”我本来是想问九界是什么的。
“帮我记住几句话,要记住一辈子,即使你死了,也要让你的子孙记住。”
“什么话,她对你很重要嘛?”
“恩,很重要。”
“我怕我记不住,我很笨的。”
“你会记住的,只要你每天念一遍。”说完,她就走近我,用她的角抵着我的头。然后她就走了,我的脑海里回响着几句奇怪的话:“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是她留给我的唯一的东西了。看着她跳跃着离去的背影,我心情复杂,仰首对月:“嗷,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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