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歌吟》:一、楔子·夜歌人自述

发表时间:2019-03-09 03:40:53 作者:处刑 来源:qidian.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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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楔子·夜歌人自述

(一)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广西省柳州府罗城县孟家庄,勾结太平妖国,欲乱乾坤,意图叛国!其所为人神共愤,其罪当诛,当即满门抄斩,钦此!

多么言简意赅的圣旨!区区五十余字内容,就决定了跪在孟家庄府前一百五十余人的生死。圣旨仅一字,足教三命丧。人群中,一位披头散发、满身污臭鸦血的老者屹然未跪,昂首悲呼:

“我孟梓岚一家百余口,一生为国扫妖除孽,廓清宇内!想不到我等一生尽忠守道,却竟遭此灭门之祸,天理何在?”

他的悲鸣恸动天地,响彻云霄,直教那山间苍松垂梢,涧边青草低头。

那念圣旨的太监目光阴冷,大指一挥:“趁他们身上鸦血未净,速速斩了,免得他们又弄些什么神通!”

言语甫毕,一刀刀迎风飒飒,刀落首离,一百余人顷刻身首异处,头颅滚滚,血流成河!

看着一家人的头颅在地上翻来滚去,方才悲恸之老者瞬即瘫跪在地。

“易乾!”他仰天长啸,“上苍怜我,教你离家除妖,免遭劫祸,为我孟家留点血脉!你当谨记此血海深仇,待他日为我等昭雪沉冤、报仇雪恨!”说罢,他突然奋身扑向太监,“曹庚!我跟你拼……”

言未尽,大刀落至,老者的遗言最后就由一声“咔嚓”了结。百首堆中,再添一首!

“爹!”

随着一声惊呼,一副厝于床上的棺木蓦然盖起,从棺内惊醒一名年近三十的男子。只见他手扶棺檐,英俊硬朗的脸庞煞白煞青,眸子呆而栗惧,薄唇微张,气息急促,宛如一尊受惊过度的雕像。他坐于棺中,心情久久未能平静,此恶梦已不知伴随了他多少岁月,每当梦回便至。

良久,男子伸手开灯。灯光之下,竟是一间陈设简陋、面积细小的红砖小屋。但见小屋内设有两张木床,床上各厝有两副棺木,一副刻有“寿”字,一副刻有“福”字。男子从寿字棺一跃而下,行至福字棺前,轻轻揭起棺盖,见里面空无一人,不禁喃喃自语,“狗儿啖粪,一辈子也改不了的恶习。”言间,他移开屋中小桌,从地上揭起一砖,露出一个刚好容纳两副棺木的地洞。只见他如拈花拾叶般一手抬起一副棺木,将其置于地洞之中,还不时轻声骂道:“我苦口婆心多年,睡醒之后要厝棺于洞内,却就是不听。”

将棺木安置好后,他又从木门挂钩处取来一袋猪血,放到锅里捣得稀烂成浆,再用床脚的小灶将其烹热,然后立于门口一匙一匙往嘴里送,举头望向没有半点星光的夜空。

吃罢,他转身入屋,换一身环卫工服,背一个蓝色挎包,执一把青竹扫帚,推门而去。

(二)

我叫孟易乾,广西柳州罗城县人士,家住罗城县东郊孟家庄,系孟氏伏魔家族第二十六代传人,自幼苦练降魔伏妖之法,与邪魔外道势不两立。

我族是战国时期败国流亡的楚人之裔,故承继了楚人诸多习俗,其中最负盛名的乃丧乐——夜歌。忆李世民起事之前,我族曾一度以唱夜歌为生,上至王侯将相,下至黎民百姓,但凡哪家持丧,都会聘请我族中人到其府上高唱夜歌,以表对先人之哀思。久而久之,我们就被称为夜歌族。

时至贞观十三年(公元639年,唐太宗统治时期),我族偶得鬼差传授借来咒之本领,自此挑起降魔伏妖之担,夜歌从此不再为谋生工具。但我等从未敢忘是夜歌使家族得以延续,乃至兴旺,故夜歌成了我族最为隆重的祭祀之礼,并为其赋予了新义——在孟某的年代里,夜歌不再仅仅是一种丧乐,更是我族对生灵表达敬意的一种方式。千百年来,不知有多少妖魔鬼怪丧生在我族刀剑之下,但它们终是六道中的生灵,我族虽是秉持正道,却也免不了犯下杀生之孽。故每逢清明、盂兰、重阳,我族都会高唱夜歌,以慰其灵。

先父孟梓岚曾被家族誉为最具伏魔天份的子嗣。先父膝下有六子二女,而我是他的长子。先父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算到自己一生会有八个子女,所以他一早就为我们取好了名字。我们八兄弟姐妹均以“易”字为辈,意为扭转变化,又以八卦命名,分别是乾、坤、震、巽、坎、离、艮、兑。但不管先父如何天机尽算,也算不出那一场家族浩劫。

咸丰年间,太平天国作乱。素以西洋妖术著称的太平天主教长毛兵,凭借旁门左道杀得清兵丢盔弃甲,落慌而逃(注一)。先父不忍见天下苍生受苦,遂派族人协助清军,大破太平妖术。没想那懿贵妃的近身阉人曹庚,竟与太平天国勾结,以莫须有的罪名,陷先父于不义。咸丰小帝又偏信阉人谗言,竟下旨将我族一家百余口满门抄斩,上至先父,下至看门老黄狗,无一幸免。

被抄家那年,我在外擒妖,故幸免其害。返家后,得知家人遭害之来龙去脉,盛怒之下,敕动家族禁术,唤来天兵天将,杀入乾清宫,手刃阉人。我本想将那听信谗言的咸丰也一同斩杀,以慰族人在天之灵。却又想到帝权天授,不可逆天而行,且国难当头,不可无君,故饶其昏君狗命。但敕动禁术亦使我遭受天遣,阳寿大减。我自知时日无多,打算归隐于山林待此残生了却,只可惜孟氏家族的伏妖降魔本领将从此失传。

可是冥冥之中,命有其数。在一个机缘之下,我变了一只不老不死的僵尸。

将我噬变的,乃一名长毛兵。要说此人秉性,仅用四字足矣——贪生怕死。他在临敌之际常以装死以避战祸,且屡试不爽。故每逢迎敌,他就故技重施。只可惜山路走多终遇虎,夜路走多终见鬼。

那一战,清兵与太平军死伤参半。战场上,战死兵将星罗棋布、尸首枕藉,真可谓血漫黄沙惹鸦鸣,方圆百里遍地腥。当日,那长毛兵便又藏在尸堆骸山之中,把一具尸首演得惟妙惟肖,堪比真尸更似尸。他本以为凭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又避过一劫,却没想到战场上浓浓的血腥味直透数百里外,引来一只三百余岁的僵尸。它在战场上寻觅尚有一息尚存的活人吸食,谁料一息尚存者没有找到,活蹦乱跳者却逮到一个。僵尸不但将长毛兵吸食,更将其噬变。自此之后,他便夜夜与僵尸作伴,一同四处觅食,为祸人间。

我与那长毛兵的相遇缘起于某年清明。我忽起埋骨故里之念,于是收拾行装返回孟家庄,可万万没有想到孟家庄已成了清兵据点。我盛怒之下,将据守孟家庄的一众清兵斩尽杀绝,提首百余级,于庄中震魂塔顶,高唱夜歌以祭族人亡魂。岂料那两只僵尸居然被散落四方的清兵血腥所引,糊里糊涂地闯入我庄领地。我岂容这等妖邪在我故里胡作非为,当下就与它们大打出手。

这两只僵尸,长毛兵实力平平,在我眼里就如孩童操戈,不足为惧;只是另一只,道行却颇深,适逢我又阳寿将尽,实在难以匹敌。迫于无奈,我只好耗尽精魂,唤来大火将那道行深者焚灭,而自己也虚脱不支,命在须臾。

就在生死徘徊之间,我灵机一动,以木咒控制那长毛兵,威逼其将我噬变。它胁于我伏魔本领,只能对我唯命是从。我还记得,当它的尸牙从我颈脉扎入时,我并没有感到痛楚。只因尸牙含毒,能极快麻痹被噬者之经脉,使其失去知觉。接着,它哺血于我,霎时之间有如天崩天裂!全身骨头似是被磨碎了再重新拼凑,血液仿佛被放光了又重新灌输,皮肉有如被撕裂了又重新缝上,身子一半火烧一半冰藏,一半剧痛一半瘙痒。这种感觉我至今仍为之颤抖。片刻过后,所有感觉却在一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眼前的黑夜如白昼般明亮,身旁一切动静都逃不过我的耳朵,我就知道自己已经跳出三界六道,不在五行之中,阳寿从此停留在二十九岁。

后来我得知,那长毛兵姓沈名良,表字思泉。因贪图所谓“衣食无忧”而参军太平天国以抗满清。但他却是贪生怕死之辈,参十余战,未杀一敌,未建一功,后更被僵尸噬变,残害无辜。我本欲将其一并诛灭,但见它诚心忏悔,本质非邪,故动了恻隐之心。它将我噬变后,我便把它带于身边,强迫它跟我学习伏魔本领。多年来,它随我走南闯北,虽然残命得以留存,但活血过喉的日子已不复存在,且时常为我鞍前马后,估计对我已是恨之入骨。

时间就这样一晃近两百年,我已忘记自己年岁几何。只记得自己参加过对抗八国联军的战事,也参与过辛亥革命,推翻了腐败清廷,见过那个叫孙逸仙的厉害小伙子;在日侵华其间,身为僵尸、不惧业报的我曾多次敕动天凡冥三火之中,最为狠毒、罪孽最重,能烧前生,毁来世,断轮回的冥火灭过许多倭寇之魂,同时亦引渡过无数同胞军民的灵魂前往轮回。

直到现在,时移势易,太平盛世,妖孽横行的年代已不复存在,但并不代表它们就此销声匿迹。我发现,我的生命无限长,为的就是继续家族之使命,肃清一切不为人间所属的东西。而我——会亲手将自己的名字,写在这份肃清名单的最后一栏。

到得那时,我可能仅会为人间留下一阵尘埃。只希望在被风吹散之前,有人能为我唱上一曲夜歌,我这一生也就不枉此行。

二、尘归尘,土归土

(一)

冬至,寒。

孟易乾手执扫帚,在街头巷尾来回打扫。

这天晚上乌云闭月,举头望去,只依稀见得朦胧的月光在乌云边缘圈起一缕银丝,似乎所兆非吉。孟易乾一边打扫,不时查看手中罗庚,直到无人长街中,响起了幽幽脚步声。

就在长街尽头,夜霾之中,一名婀娜女子徐徐而至。但见她长发披肩玉颜半遮,一袭红衣似血非血,苍唇白面哭笑不知,只见哀怨不见喜乐;又见她脚步飘忽有魄无魂,红履无跟离地三分,身后有影不止一人,所到之处猫犬藏身。

看着眼前女子,孟易乾心中早有打算。他缓缓放下手中扫帚,待那女子与他擦身而过之时,蓦然开口说道:“姑娘且慢。”

女子不禁脚下一顿,又魂不附体地继续前行。孟易乾朗声问道:“姑娘如此匆忙,是否有什么急事赶着去办?”女子停下了脚步,回头看了他一眼,气若柔丝般道:“别拦着我……”

孟易乾笑道:“姑娘请听我一言。你独自夜行,又精神萎靡,恐有不测,请及早回头。”女子听罢,不作理会,转身离去。孟易乾快步上前,一手拦住她的去路,“姑娘别再前行了,再走则万劫不复。”女子冷冷看了他一眼,忽然满腔怨恨,“你要是拦我,我便与你同归于尽。”

孟易乾冷哼一声,道:“只怕姑娘没这等本事。”女子闻言,眼角骤然一紧,嘶叫着扑向孟易乾,其叫声如同划割玻璃般尖锐,震得人耳膜发痛。孟易乾早已料到她会有此一着,只见他不慌不忙,左手结印,右手从布包中抽出灵符一道,大喝一声:“孽无天定,债由心生!”遂将灵符贴向女子印堂。

女子似乎大为震惊,忙抽身弹开避过灵符。一转身,双脚离地悬空飘浮,低首间长发遮脸,声线忽尖忽沉地问道:“你是什么人?”

“为何每个冤魂野鬼见到我后,总会问同一个问题?”孟易乾将手中灵符一掷,灵符在半空中自燃,符灰四处飞散,自成方圆,围着他与女子。

“灵木困魂咒?你是伏魔师?”

孟易乾没有理会她,只扇了扇鼻子,眉头紧蹙,似闻到什么怪异之味。遂咬破指头,血液渗出之处竟炙烧皮肤。他忍着疼痛,双手结印抹眼,“怨浓深绿近墨,无怪如此恶臭,想必姑娘是含恨自尽而终者。能挣脱‘自尽囚牢’的自尽灵已不多见,姑娘到底有何心愿未了?请诉之在下,或许能帮得一二,无谓留在人间作恶,徒添罪孽。”

“帮忙?哼!天下乌鸦一般黑,男人是信不过的。”女子说罢,腾空升起,四周气温骤降。孟易乾摇了摇头,从布包抽出一支银簪,破指带血抹之,口中咒语一念,血液遇簪即热,待那女子冲来之际,将簪射出。女子惊恐,但已躲避不及,银簪在她身上洞穿而过,将一恶灵从女子身上逼出,并将其死死钉在墙上,而那女子身上却毫发无损。

恶灵被击出体外,女子当即虚脱般倒下。孟易乾上前将其抱住轻放于地上,然后走近那恶灵说道:“这又是何苦,你明知自己无法与在下匹敌。趁现在为时未晚,你赶快放下执念,在下可度你轮回。”

那恶灵面目可憎,眉宇间透着一股阴森绿气,咬牙切齿道:“别在我面前惺惺作态!你别以为我看不出,你全身戾气极重,在你手上灰飞烟灭的灵魂怕是不少了吧,又何必在我面前假慈假悲!”孟易乾道:“既然姑娘已看出来,那你就该明白,在下要灭你比救你来得容易。若不是在下抱有恻隐之心,绝不会跟姑娘你多费唇舌。”

“恻隐之心?哈哈……”恶灵笑声极其尖锐,几乎撕开了街旁楼房的玻璃。只听她恶狠狠道:“你们这些臭男人没有一个可信的!若不是你们,我岂会落得如此田地!我生前为你们所害,死后亦受你们所迫,到底还有没有天理?”

孟易乾道:“既然姑娘是痛恨男人,又为何要加害那女子?”

“她?”恶灵看着躺在地上的女子,道:“这个犯贱的女人,她被男人抛弃之后内心充满寻死的欲望,我只是送佛送到西,成全她而已。”

“荒谬!”孟易乾怒喝:“你只是想诱她自尽,好借其怨气壮大自己!若论犯贱,同样是自尽而亡的你,岂也不犯贱?而且你还卑鄙无耻地趁人精神虚弱之际附其身上,心里盘算的尽是丧尽天良之事,竟还敢如此厚颜无耻,在我面前巧弄唇舌!”

恶灵被奚落得无言以对,心中大怒,怨气急升。只见它强忍剧痛,将插在胸前的银簪拔出,带着同归于尽之势,猛然扑向孟易乾!

孟易乾冷道:“冥顽不灵!”遂双掌合十,将一黑一白二符夹于掌中,念动咒语:“幽冥十王无爱憎,借我冥火荡乾坤!”念罢,双掌之间喷出雄雄紫焰,将那恶灵团团包围。恶灵在火焰中扭曲挣扎数秒,一声尖叫有始无终,便已被烧得尘泥不剩。

只见孟易乾将紫焰收回掌中,黑白二符已成纸灰,他把灰屑一扬,默默念道:“尘归尘,土归土。”

就在此时,一个黑影飘落而至。孟易乾看了黑影一眼,说:“今晚这天一黑你就醒了,往何处去了?”来者正是与孟易乾一起生活了近二百年的沈良——沈思泉。他一百八十公分的高挑个子比孟易乾还要高出半首,一头乌黑的及肩长发迎风飘荡,眉宇间英气逼人,漆黑的瞳孔没有一丝光泽,深不见底。一身黑色长皮衣垂至脚边,左耳挂着三个耳环,十指各戴着奇形怪状的戒指。若论相貌,其俊朗绝不亚于孟易乾;若论打扮,他这身类似朋克风格的装束到底孰好孰坏,只能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他从身后拿出两个鼓鼓的塑料袋,说:“我还能去哪?不就是去市场弄些猪血,家里的都快吃光了。”

“已经吃光了。”孟易乾淡淡回了一句,转身走到那兀自昏迷不醒的女子旁边。沈思泉瞄了一眼,问:“你又作孽了?”

孟易乾回头冷冷说道:“嘴巴放干净点。”

“哎!你这老不死的,我踩你尾巴了?我嘴巴哪不干净了?我还没有说完呢,你就知道我要说什么?”

“我只知道你狗嘴吐不出象牙,说的尽是污秽之言。”

沈思泉还想反驳,但见那女子醒来,便收回说话。

孟易乾扶起那女子,她的眼神迷离得恍如隔世,道:“我这是在哪?你们是什么人?”孟易乾道:“姑娘,虽说尘世间有诸多事情难以承受,但一切皆有缘起缘尽。缘起时你挡不得分毫,缘尽时你也留不得半分。你若为一时缘尽而了却余生,实在可惜。姑娘,请相信在下,自寻短见绝非解决痛苦之道,那只会是另一个更大痛苦的开始。世间一切皆有它运作的方式,生你者父母,育你者天地,生命可贵,请勿再动轻生之念。切记。”说罢,他便转身与沈思泉相相离去。

女子呆站在原地,愣是没有听懂孟易乾的话,直至她反应过来,正欲追问,但那两人已在她视野中消失,不知去向。

(二)

“我跟你说过多少次,做什么就得有个什么样子。你看你这身打扮,成何体统?倘若我不认识你,定然一把火将你烧成灰烬。”

听着孟易乾说教,沈思泉没好气地翻起了白眼。“我说老孟,你怎么老是看我不顺眼呢?这百多年来,我到底做了什么如此招你恨啊?你还记得宣统二年吗?我去剪了辫子,回来给你臭骂了一顿,结果呢?没过一年,你也跟着剪了,为的就是参加辛亥去打皇帝;还有民国元年,我去买了套中山装,不就是图个新鲜呗,却又招你骂了个狗血淋头,还说我不伦不类。结果呢?那年我收拾东西的时候,发现你放在棺材底下的中山装比我内衣裤加起来还要多。我说老孟啊老孟,这都快两百年了,你的思维怎么就不长进呢?我在你眼里就那么不堪吗?这历史可鉴啊,每一回你找我茬儿说我事儿,在不久之后,你就会跟着我同流合污。这就证明并非是我有问题,而是因为我的思想总是能走在你前面,总是能比你进步。你就因此嫉妒我,处处找我麻烦。我不就是穿得好看点儿去给咱们买些猪血,你又何苦把烧字搬出来吓唬我呢?”

这可把孟易乾给气得,他一手把扫帚扔到一边,指着沈思泉说:“我只说你一句,你竟然如此放肆?”

沈思泉道:“一句?孟老太爷你是年纪大了,脑袋瓜不中用记不住事儿了。我跟你一起生活一百多年了,你哪怕是一年说我一句,那都说了一百多句。就算我宅心仁厚,给你打个折算个整儿,你也说了一百句了。不是说我有洁癖就是说我悟性差,哪天我把自己稍微弄脏一点儿,你又说我邋遢,你让我怎么着啊你?刚儿我问你是不是又作孽了,原是想问你是不是又烧人家魂儿了,压根就没想过什么龌龊之事。而你就说我狗嘴吐不出象牙,依我看呐,满脑子龌龊的是你,真正吐不出象牙的也是你。”

“你……你……你……”孟易乾气得直挥指头,却说不出半句话。他本来就是一个话不多的人,平常接触的更是死人多于活人。而沈思泉则不然,他目前的工作是给报社干活,负责每天凌晨把新鲜出炉的报纸送到各个报亭,平时接触活人的机会多,看的都是报纸上的新鲜事儿。所以若论口才,孟易乾恐怕只配骂骂孤魂野鬼,要是和沈思泉较劲,对得上两句就已经相当厉害了。

所以,每当他对不上嘴的时候,就会抽起一道灵符去贴沈思泉。这道符名曰“灵木定身符”,是专门对付僵尸用的,只要将其贴在僵尸的印堂上,再加上相应的摇铃指令,就能控制僵尸的活动。这也是湘西赶尸时,最常用的手艺。但这道灵符在沈思泉眼里,恐怕是最坑人的陷害。因为他每次被贴,意识就马上如昏如睡,干了什么自己都不知道。然而每当醒来,他都会惊讶地发现自己在女厕所里。长此一来,那些被他吓过的妇女们一但看见他就会叫上自己老公儿子,颠着木棍开水去招呼他,害得他在这附近声名狼藉。

玩笑开得最大的一次,就是他醒来的时候正是晌午。那天阳光普照,他被困在女厕所里出不去。人家一家大小都来讨伐他,他就只好从女厕躲到男厕,把自己关在厕间里关了一下午,直到太阳落山,方才离去。

如今,看着孟易乾又去取符,沈思泉岂能不惧,遂颤巍巍地说道:“我警告你啊,别乱来啊。我一会儿还得去上班送报纸的!”孟易乾二话不说,举手就要贴,沈思泉立即脚底抹油,转身就跑。

这僵尸的速度可不是闹着玩的,快如风,疾如电,寻常人就连捕风捉影也难。两人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已经追逐了近三十里路,其间飞檐走壁,如入无人之境。待来到一栋八十多层的大厦天台上,沈思泉停下了脚步,哀求般说道:“乾哥!对不住啦!求你别贴我。最多,我回去给你洗内裤啦。”

孟易乾怒道:“我们僵尸不拉不撒,内裤干净得很!”

沈思泉眼珠子一翻,“要不我把你那几十套中山装一起洗了。你不是老叫我帮你洗吗,我明天就给你洗,保管洗得干干净净,洗完还给你烫平了。这行吗?”

孟易乾嘴角露出一丝奸笑,“这可是你自愿的,我可没有逼迫于你。”说罢,便收起灵符。

沈思泉这才松了一口气儿,瘫坐在地上,心下暗骂:娘的!这还叫没逼我?谁料还没骂完,一物件倏地迎面撞来。他忙伸手接过一看,才知是孟易乾随身而带的小锅。只听孟易乾说:“把猪血烹了,我有点饿。”原来对僵尸而言,血有死活之分。活血——即血主尚未身亡,食此血者并无什么讲究,只须咬破活物血管直接吸血便可;而死血,则与活血相反,其血主已死,僵尸如需食死血,非经火烹不可,不然轻则全身瘫痪,重则滞血而亡,乃僵尸四大致命忌讳之一(注一)。孟易乾为保自身家族血液纯正,从来不吸食活血,故随身带着小锅,以备不时之需。

沈思泉真想一锅就往他脸上招呼过去,“别玩了乾哥!刚儿跑得那么快,那塑料袋怎能受得了那速度,我一开跑它就洒了。”

“洒了?”孟易乾瞪着眼,“你怎么就只会做些损人不利己之事?”

沈思泉还想争辩,却被他扬手打断,“我不想跟你废话,闭上你的乌鸦嘴。”遂盘腿坐在天台边缘,鸟瞰着这座现代化城市的夜景。沈思泉胁于他的灵木定身符,只好吞下一肚子郁闷。

冬至时节,北风凛冽。夜空乌云渐散,露出森白的月牙。月光洒在孟沈二人毫无血色的脸上,更显苍白,直如两具冷藏多时的尸体。身为僵尸,体内大多数脏器其实早就停止运作——胃部不再分泌胃酸亦不再收缩蠕动,消化功能退化得了无痕迹,还好尚有吸收液体的功能让这个胃不至于变成一条阑尾;肺部不会再为身体供氧,皆因运动不再需要氧气支持,且身躯肢体需要抗氧,氧太多反而有害;皮肤及肌肉神经坏死大半,只知痛痒而不知冷热;心脏也只会在食血时跳动,以增加血压;而肝脏早已失去造血功能,故为了维持生命而必须食血。

严格上来说,僵尸与尸体并无多大区别。但僵尸毕竟不是任人摆布的尸体,且自尸变之后,大脑不再需要顾及大部分已坏死倒退的神经与器官,从而获得极大程度的降压。多余出来的脑功能便激发出超乎常人想象的能力,如:速度和力量大增、视听嗅味触五感异常灵敏、全身毛孔可自由控制张紧、改变自身密度等等。

佛家相信,世有三界,乃欲界、色界、无色界,是人生轮回之所在,而道家相信,三界之万物皆由金、木、水、火、土五行所构成,且服从三界轮回之规律。然而僵尸却不属于这三界五行中的任何一物,俗称“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故其物质构造近似于舍利子,永远保持一种状态,不增不减,不生不灭,不得轮回。只不过舍利子能经火烧和日照,而僵尸不能。常人称这种状态为长生不老,其实应改称为“永久保质”。

然而耐人寻味的是,僵尸的繁殖功能在某程度上竟能保持正常,只是这种正常仅局限于雄性。雌性因生理构造更高级复杂、牵涉机能更多,反而不能受孕。但它们的肾脏功能却与人无异,会继续分泌肾上腺素,大脑亦会分泌多巴胺,因此同样具备常人的七情六欲,同样会受到色相所诱惑,不管其如何跳出三界六道,脱离五行,却始终逃不过食色性也和喜怒哀乐的宿命。

孟易乾自幼修道,儿女私情看得极轻,唯一看重的就只有亲情。沈思泉则不然,他对亲人并无多少感觉,甚至对生命亦无多少敬畏。他要杀一个人,就如常人踩死一只蟑螂般容易,毫无心理负担。但他对儿女私情却是难以割舍,这百多年来,他已不止一次和常人女子互生情素,若不是孟易乾竭力制止,恐怕已有不少姑娘要为他白头独老。

孟易乾鸟瞰着这一望无际的城市夜景,一阵阵浓烈的乡愁无声袭来。

近两百年的岁月,弹指间消逝无痕。他还记得,在孟家庄的震魂塔顶层,鸟瞰下去是一片农田山野的怡人景色,他经常与七个弟妹在那儿听父亲讲道传艺。如今,自己身处这栋八十多层高的大厦,若论高度,比震魂塔实在高太多了,可是眼前景象却翻天覆地,身边的人亦面目全非。

自大闹乾清宫后,他曾尝试去寻找亲人的亡魂。可是当时战祸连年,伤亡实在太多,在大街上看到的鬼比人还要多。正所谓茫茫鬼海,如何寻得?他也试过使用扶乩之术,请鬼差帮他寻找。然其时鬼差忙于勾押亡魂的公务,哪有空去接他这种报酬不高的业务。

他们夜歌族有一句诗很喜欢摆在嘴边——奈何桥头忘故乡,苦肠细品孟婆汤。意为人在轮回的时候,就该舍弃所有思念,因为思念是怨念的源头,而怨念就是怨气的萌生之处。如果一个人有太多怨念,那他的生活一定是灰暗的,性格也一定是神经质的;鬼也一样,有太多怨念的鬼也是神经质的鬼,只是神经质的鬼比神经质的人要危险得多。而孟婆汤是人尽皆知的忘情水,但它的主旨却并不是想让人忘记所有,而是只有忘记所有才能真正放下执着和怨念。

这么多年过去了,亲人们应该早已轮回了吧。一碗孟婆汤,恩仇两相忘,什么痕迹都被洗了。想寻得亲人轮回去向,已是毫无可能。

“你又在想家里人了?”沈思泉冷不防问道。

孟易乾没有说话,只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沈思泉又说道:“你都为他们报仇了。虽然,一家百余口就一条老太监的命给顶了实在不划算,但也没办法了,冤有头债有主,你教我的。本来你要是不逼我咬你,或许还能在阴曹地府与他们见上几面,说不定以你的能力,还能捞个鬼差一职。可是,你已经是僵尸了,就如你所说的,我们的身躯是我们灵魂唯一的寄托处,万一有朝一日我们身躯成灰,灵魂也会跟着魂飞魄散。”

“对。”孟易乾说道:“我等要么永远活着,要么永远死去。我们已经不在因果轮回的行列,不管我们做了好事还是坏事,生死簿也不会再有记录,甚至已经被除名了。”

“不就是!”沈思泉也长长叹了一口气,说:“所以按我说的,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反正我们做什么都已经没有关系了,又不怕祸及子孙,要不——”他的眼神突然贼贼的,“咱们去找几个人解解馋?”

“好啊!”

沈思泉喜道:“真的?你终于想通了?太好了太好了!那我们先去找几个漂亮的小妞做开胃小菜,然后呢我好久没试过小孩了,哎哟喂!光想就已经有点儿按捺不住了。还有还有,我知道一个日本人的聚居地,那里的日本妞白白美美的,好像很嫩口的样子,咱们就去那儿吃日本菜。对!还有法国菜,嘻嘻……想着都觉得带劲儿!”

孟易乾面无表情的说:“好啊!你吃完之后就自觉回家把我那把桃木剑给吞了,我也好久没看别人表演吞剑的杂耍了。还有家里那瓶我珍藏了三十多年的水银,如果水银不喜欢,我还有一大瓶泡了五十多年桃木的净水,那桃木都给泡化了,绝对滋润,就等着你沈大爷回去品尝品尝了。”

沈思泉那欢呼雀跃的姿势顿时定了格,幸好僵尸不会流汗,若不然他肯定满面冷汗,心道,你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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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家点评

条评论
爱捣蛋
爱捣蛋 吉林省 发表于:2019-03-09 04:08:40
《夜歌吟》:一、楔子·夜歌人自述《夜歌吟》:一、楔子·夜歌人自述爱你幽 送给作者 188红袖币荷包 作者,你写的实在是太棒了!非常值得我犒劳你一下,希望作者继续创作更好的作品!
美好的~~~明天
美好的~~~明天 河南省三门峡市 发表于:2019-03-09 04:06:00
为作者冲了一杯咖啡。作者赶稿一定困死了,冲杯咖啡吧,我的一片心意。
饮水思源
饮水思源 重庆市 发表于:2019-03-09 04:03:50
为作者冲了一杯咖啡。作者赶稿一定困死了,冲杯咖啡吧,我的一片心意。
厌世!求醉
厌世!求醉 北京市 发表于:2019-03-09 04: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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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我河山
还我河山 重庆市 发表于:2019-03-09 03: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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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的承诺
命运的承诺 安徽省 发表于:2019-03-09 03: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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