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文章中,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关于《《名震魔古》——燃灯魔火》相关知识。本篇中小编将再为您讲解标题《渊渊》——屹如云横。
第一章 龚滩古镇
秋天就要过去,天气仍很暖和,金风飒飒,雁字横斜。
韩修这些天的习惯性动作,就是仰望蓝天,蓝,蓝,白云停留一会,就又很快散尽,剩下的依然是蓝。
一阵摇晃,欸乃的橹声又冲破一个浪头,碧波像大匹软缎,荡漾舒展。
船头的水声,船梢揺橹者的断续语声,显得异样宁适。
他不愿进舱去,独自靠前舷而坐。两岸山色墨一样的苍绿中杂着几斑艳红,水里的倒影鲜活闪袅,迎面的风又暖又凉。
小镇的独特声息渐渐大了起来,那种类似于琴瑟的音乐之声,古老,优雅,节奏鲜明。与都市巨大,庞杂的音乐能量不同,它代表了清淡,恬静的基本秩序。
他这近两年来也游经了不少地域,见过的美景、盛景、奇景亦不在少数。或令他的心情得到舒张,如草原;或令他的灵魂得到震荡,如瀑布;或令他的精神得到放松,如山林;或令他的意志得到锤炼,如戈壁……却鲜有这般的闲适与安逸,这或许是龚滩古镇独有的魅力。
小船很快靠了岸,作为一名独身走江湖跑码头的背包客,可没有导游帮忙安排食宿。
韩修拉低了帽沿,先众人一步下了船,这是他对别人,也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
若是让脸上狰狞的疤痕找到他人,哪怕只是影响了他们出游的心情,对他来说,都是一种罪过。
已是下午三点钟了,从昨天夜里到现在,他只是干嚼了一袋方便面而已,也是时候犒劳一下他受了委屈的胃了。
不知道小镇有没有“食不过午”的规矩,但街道确实显得比较冷清,穿了几条街愣是没有饭店。
天可怜眷,总算还是找到了那么一家面馆,
也不墨迹,踏步而入。看看价位,又探了探干瘪的钱包,念及还有一段路程要走,最终还是叫了一大碗素面,然后独自一人坐在靠窗的角落里,仔细打量起店里的环境。
倒是干净,二十几平的小屋被四扇镂空的屏风隔开,墙上钉了几个木台,陈列着几本书和两盆绿萝,简约而清爽。
一眼扫过,恰好瞥见一个正在吃面的青年。那人眸中闪过几分错愕,接着冲他点头微笑。
韩修也是一愣,随即笑了一下以示回应。
缘分这东西,说来也实在奇妙,两人在藏区偶遇过一次,还结伴了一程。当然,也止于此,名姓亦未曾互通。
他的模样俊朗而温和,恰让人生不出嫉妒之心。
初见时,他便未对韩修的容貌产生嫌恶或好奇,亦没有同情和怜悯,确实让韩修对他感觉不错。
此间重逢,两人并没有多余的交流,只在离开时点头示意,陌生中透着一股熟稔。
惜缘即可,不必攀缘,随缘,便已极好。
简单的邂逅,全当做旅途中的一笔彩绘。
饱腹之后,韩修便在小镇上闲逛起来。
小镇颇具古风,大大小小的吊脚楼,鳞次栉比,木柱板壁。
唐宋格局,明清街院,活化石一般的小镇里,似乎每一扇木门、每一块青石板,都活出了属于自己的千年气象。
甚至连镇口岩头上的老藤粗枝,也是盘虬错节。
他更是多拍了几张照片,好在老旧的二手相机并不影响拍出的美丽。
一路玩的兴趣,连着穿过几条街,鼻子突然受到一股腥臭味的刺激。
好在这两年他也不算白走这江湖,还没有那么矫情。但这屠宰场却也不值得他流连。
正打算直接穿过,可不经意间看到了那个与他有着两面之缘的青年,此刻,他正站在一个肉摊前。
摊主手里拎着剔骨刀,身上的皮围裙沾着肉,还有血迹,人倒不像其他屠户那般腆着个大肚子,身材高大匀称,一双膀子粗壮的胜过韩修的小腿,凸起的青筋彰示着它蕴含巨大的力量。刚毅如同刀削一般的面庞上,浅浅的胡渣,让他带上了一股中年男人独有的成熟稳重。平淡的眼神,却给人一种古井不波的沧桑感。
青年笑着对他说了什么,屠夫把脖子一梗,眉头一横,眼睛瞪得像铜牛。让韩修觉得他可能随时会把那青年当成他案板上的肉。
却不料,他一把把刀扎在案板上,扯下围裙,转身走了,青年立马笑着跟上去,倒像是早已相熟。
明知道不该这样,可韩修,还是好奇的,远远跟着。
很快就越过了小镇的繁华地带,在老巷子里七拐八绕,差点把韩修弄糊涂了。
不过还好,最终还是跟到了镇南靠山处的一个小院。两间灰瓦房,一间旧棚栏。
院外用土篱笆圈的一个半圆形的圈里养了两头猪。算是散养的,就这么拴在一棵老柿子树上,懒散而随意。
猪粪估计很长时间没清理了,隔了上百米,韩修都闻得到一股刺鼻的臭味。
两人进了院子,看样子是到家了,应该的确是熟人。
既然如此,韩修也没打算继续待下去,转身就想走。
可中年人如洪钟一般的声音传入了他的耳朵里:“小子,来了就进来喝口水再走吧,不着急!”
韩修也是一阵错愕,他一路都躲在墙根、树后,他是怎么发现的?这么一来,他要是走了,倒是显得心虚了,只好硬着头皮尴尬的进了院子。
“是你?”青年有些意外,韩修尴尬的点下头,扯出一个难看的笑容,算是打过招呼了。
院子里有张木桌子和三条长板凳,中年人从屋内拿出两刀好肉,一瓶老酒,对两人招呼一声:“坐下吃点,啥事儿,等吃完了饭再说。”
韩修刚想拒绝,又不认识,平白无故吃人一顿饭,还是在这种尴尬的情况下怎么成?
可青年看出了他的想法,拉了他一把:“一块吃点吧,赵叔脾气怪,咱们年轻人顺着他来好了。”
话听起来怪怪的,可韩修已经被按在了板凳上,屠户又端了盘油盐焗过的花生蚕豆和一只烧鸡,青年满上了三杯烧酒,压根没给韩修拒绝的机会。
韩修这两年走江湖酒倒也没少喝,只是第一口就让他差点吐出来。
苦!不太像是酒味儿。
屠户瞥了他一眼,当然明白,便意有所指的说:“现在的年轻人就是耐不得性子,黄酒的苦涩里可尽是甘甜。”
说着又干了一杯,似乎是为了印证他所说的,脸上带着一种享受。
青年看了眼韩修,也笑盈盈的干了一杯,韩修一个人不服气,直接咽了,还一口把杯中剩下的酒全部喝干。
三两下功夫,一瓶黄酒就见底了,屠夫指着青年:“”你小子去,把我柜子里的几瓶烧刀子拿来。”
青年照办,一顿饭的功夫,桌上歪七扭八的倒着十几瓶烧刀子,韩修酒量一般,此刻舌头都直了,中年人和青年看上去却只有三分醉意。
大汉瞅了眼青年,嘿嘿怪笑两声:“庄家小子,你不是想得到那本书吗?今天我就给你个机会!”
青年一个激灵,醉意也消了大半,脸上的红光,不知是酒意还是激动:“真的?”
“没错,你和这小子比比,谁赢了,书就归谁…”
青年眉头一挑:“叔,您没开玩笑吧,您知道我现在的实力的。”
“怎么?以为自己赢定了?”大汉揶揄的一笑。
青年被激了一下,当即开口:“您说比什么吧?他现在醉成这样,还能比什么?”
大汉难得的露出了狡黠的表情:“就比喝酒,你小子要是能喝过他,就算你赢!”
青年面露诧异:“赵叔,他已经快倒了,这样,你还不如直接把书送给我。”
“不是还没倒么!”大汉转身进屋,又拿了两坛酒。
“仙人醉!”青年的确是惊着了,“您在开玩笑吗?这酒就是给他喝上一口,怕是也能醉到下个月去吧!”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一碗仙人醉,两碗诸神跪,三碗阎王累!
屠户一拧眉:“小子,怕了?”
青年一梗脖子:“还能怕了他?”
说着倒上半碗,大饮一口。没法子,这酒太烈了,要是照烧刀子那么喝,他可受不了。
大汉把酒坛递给韩修,韩修闻着酒味儿,抱个坛子就往肚子里灌,足有十几秒才放下,嗫喏了声:“好酒…”便一头栽在桌上。
屠户见了,先是一愣,随即放声大笑,坛子里的酒都见底了!
可吓坏青年了,这么多!他要喝下去,得喝上四碗多,这可是要出人命的!
横竖是输了,他倒是担心起韩修来:“叔,这么玩,他会受不了的!”
“不会,小子,你输了!”屠户心情大好,青年却是郁闷之极,庄家为了这本书已经等了三年了,今天屠户好不容易松口,却被一个小家伙搅了局,该如何向家中长辈们交待呢?
“叔,这书给他,他也用不了,也保不住啊。”
屠夫一绞眉,冲声道:“我赵凤声保的人,让他们抢抢试试!”
青年一愣,随即苦笑,大汉这么说了,那分量可谓足够,圈里人鲜有敢跟这疯子翻脸,又想到这人给自己奇怪的感觉,便好奇的问:“赵叔,他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赵风声突然咧嘴一笑:“特殊?太他娘特殊了!”
只是具体特殊在哪儿,大汉却又不言语了。
青年待着无聊,也就先行离开了……
………
韩修从屠户那里离开,脑袋昏沉沉的,感觉像一场梦一样。
他平时少言寡语,可在屠户那呆了两天,就像转了性子。时不时跟屠户就斗嘴,仿佛有一种未知的熟悉。
当屠户问到他家人时,韩修神情黯淡,不过又释怀的说,自己只有一个人。
屠户一愣,也落寞了不少,旋即又烦躁的丢给他一本书,叫他滚蛋。
那书薄薄的一本,破烂不堪,有些像小篆写的,却又有些不同,反正韩修是不大认得。
韩修离开时,屠户还瓮声瓮气的念了句:“小崽子,有空回来陪我喝酒。”
韩修长这么大,几乎没感受到多少来自亲人的关怀,在屠户这儿,他感受到了,也便应下了。
又一连兜兜转转了三五天,到了快要离开的时候,上天又送给他一份礼物------一场可遇不可求的古镇秋雨,也驱散了残存的暑气。于是不留遗憾的踏上最后一段旅程------九华山………
第二章 九华劫
爬完九华,也是时候回去了吧!说起来,也有一年了吧。
本来,他现在的情况应该算是一名高三的学生,不过高一上了三个月就休学至今,倒是莫名其妙的,在外面跑了将近两年。
至于“家”这个概念,他了解并不多,因为一切都被那场大火毁了:
那年他七岁,因他而起的大火,令他痛失双亲,重度烧伤的爷爷抱着他跑了几里山路,保了他一命。
而爷爷却得终生卧床,被浓烟熏坏的嗓子,让他失去了语言功能,除了比植物人多些意识,其他的倒也没什么分别,这几年活的也算是极为悲惨。
他这些年虽然一直活在悔恨与痛苦中,但到底还算坚强,还算争气,不为自己,为了爷爷!
可就在高一那年,爷爷也走了,他内心的痛苦再也不受控制,他逃了!身无分文的离开了原本的生活,饥寒交迫的他学会了吃霸王餐,虽然时常被别人打的半死,但到底还是活了下来。
一次醉酒,让他遇见了丁叔,那个真心洒脱的东北大汉。
这个纯粹的流浪歌手心生怜悯,便让他跟在身边打点些杂活,他也跟着学了吉他,所幸天赋不错,三个月流浪四座城市,倒也练会了几首民谣。
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丁叔家里出了事情,走之前把木吉他送给了他。
之后的四个月,一路流浪,唱到了西藏,攒下的钱就置办了个二手相机。
跨草原,履大漠,吉他在丽江一个酒吧驻唱时,被一个喝醉的客人砸坏了,同行的人向他道歉,硬是赔给他一叠钱。从包里随手拿的,估摸能有个好几千。
他是不肯接的,还是成哥让他拿了。
成哥是酒吧老板,白手起家,30来岁吧,那晚还陪他喝了不少,聊的更多,他在丽江待了一个月左右,成哥对他很照顾。
那天之后他回到了皖省。那时,他离家十个月左右吧,许是成哥的劝说,许是一番游历,自己也成长了些,生与死也有些明悟吧。反正终究是回来了,家里的房子早就为了给爷爷支付住院费而卖掉了。
回来的第一件事便是操办爷爷的丧事,没有亲友,这个迟来了十个月的葬礼,只有爷孙俩儿。他把爷爷的骨灰葬在了父母旁边,这是韩家待了几百年的山窝窝。
没有资源,不是名胜,这几年倒是种了不少树,反正不会被人随意打扰。
在那之后呢?他本打算出去打工,可因他毁了容,连端盘子的机会都没有!
于是又买了把木吉他踏上流浪之路,这么一走,又是将近一年。
前几天,吉他在蜀道上掉了下去,估计也是摔的稀碎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注定要忘记很多东西,比如曾经在一起的人,曾经发生过的事。
他相信这世上没有所谓的永恒。记忆在时间面前更是脆弱的可怜。为了忘记那些伤人的回忆,他选择了每天都经历……
坐着车,一路行向九华山。这座有着道馆的佛教圣地似乎一直盘踞在他心里。
终于站在山巅,日头刚刚完全出来,山间的雾气掩着叠翠层峦,美,真美!这种美寄寓了道家的灵秀,让人从每一个毛孔感知这天地的隽逸。
“如果早来几分钟,你就能看见东来的紫气了。”清爽干净的声音从身后飘来,带着一种南方人天生的温柔与亲切,让人心生好感。
韩修回头一看,巧了!又是那个青年,正微笑走来
。没理会韩修的诧异,径自走到韩修身边,闭上眼深吸一口气,满脸的享受:“九华之巅的日出,还是很美的…”青年似乎有些惋惜,不知是为谁。
的确,一望葱茏,苍郁万里,韩修笑了,扭过头俯瞰着山岭。
因为烧伤毁了容,自小性子就比较孤僻,不大擅长与人交流,那青年也不在意,又说:“你也是为了它而来?”它?韩修眉头微拧,显得有些困惑。
青年见状,反倒愣了一下,旋即释然的笑了:“呵…原来是这样…”他向前两步,走到山崖边缘:“某种程度上说,你我是一类人……”青年笑意更浓了几分,似乎找到了什么有趣的东西。韩修不明白,却不愿多问。
末了,两人分别时,青年似乎才想起什么:“对了,我叫庄泽……”可惜韩修的反射弧有些长,直到下山才想起自己似乎该把名字告诉他……
往深林中走,树林阴翳,鸣声上下,冬意尚不明朗。闲下脚步,啜几口水,心情倒也总是轻快。
走走停停,不疾不徐的步入了山林深处。
似乎刚越过一个山头,韩修迎来了第一个下坡。
站在不一样的高处,景色也是大不相同,拿着相机,边走边拍。
许是累了,韩修突然脚下一软,失足,滚下了山!
其间的树木虽能缓解他下滑的趋势,却不能完全阻遏他翻滚的身形,而他早已在翻滚撞击中昏了过去。
再醒来,竟是在一棵古树的树冠上。
一抬头,是绝壁劈开的一片蓝天,一回首,是自然赐予的几丛古木。
回望,有苍松古柏突兀在奇峰断崖上,龙须翠绿,鳞爪森然。
前眺,有大大小小的岛屿,凭空虚立。或有长河飞泻,或有碧蔓垂渊……
他不由得觉着虚幻,猛然瞳孔骤缩,下方不远处有一头巨大的黑牛。
斗大的牛角泛着森冷的寒光,身躯如同雕刻般棱角分明,肌肉虬结,如非洲象一般的身躯,给人无比凶猛之感。
而此刻与之对峙的是一头一人高的棕熊,看起来倒平平无奇,可无疑也是只猛兽。
韩修就连呼吸都小心翼翼起来!
突然,棕熊猛地扑向黑牛,黑牛摇头晃脑,牛角如同两杆钢枪,旁边的树枝一碰就折,显的威势异常。
本以为棕熊会被牛角顶穿,可谁知棕熊直击牛角,黑牛似乎毫无反抗之力,被巨大的牛角直接带倒,精壮的身躯倒是没能在山里的土地上掀起什么灰尘。
棕熊没给它喘息之机,趁势欺上,一口咬住牛喉,熊掌直朝黑牛牛首拍去,这绝对不是一般的棕熊!
一掌下去,大概就伤到颅骨了,黑牛低声呜咽。又一掌补上,黑牛就丧失了挣扎的力量。
一场原本以为的生死之战,倒成了一场轻松的捕食,战斗结束之干脆令人咋舌。
奇怪的是,棕熊没有直接进食,而是用嘴吧和爪子把牛开膛破肚,然后嘴巴在里面乱翻一气,倒更像是在找些什么。
最后似是不满的低吼一声,顶着一脑袋牛血离开了。
直到看见棕熊在视线里消失,韩修才敢从树上爬下来。
来到黑牛的尸体边摸摸牛角,很有金属质感!
毕竟在藏区呆过些日子,身上别把藏族朋友送的卡卓刀,正因为这个他才不坐火车。
想切下一截牛角做纪念,可这能斩断钢钉的卡卓刀,居然奈何不得一对牛角!
再看牛角上那被棕熊拍裂的部分,不由得心中惊骇,还有那已经完全变形的颅骨,更让韩修心里打颤。
最终,不甘大过恐惧的他还是切下了一块里脊肉,用衣服包好,放入背包里,便赶紧起身离开这里。
。相机什么的是摔得没了原形了,取出胶卷留个纪念吧。
好在背包中大多数东西都还比较耐摔,基本损失不大。
也不知他到底昏了多久,居然已经是下午了,身上除了两根火腿肠,也没什么可以吃的,走了一个多小时水也喝干了,也不知道现在还是不是九华山境内,居然这么大。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一路上并没有遭遇什么猛兽。
“轰…轰…”韩修面露喜色,这是瀑布声!有水就好办了。
人有了动力,动作也麻利了,三步并作两步,走了二十几分钟就看见瀑布了。
从山崖上飞泻而下,水势惊人,估摸着有30多米高。
韩修心中却不由疑惑,这儿到底是哪儿?眼见瀑布下激荡出的水潭中,没有什么可怕的生命便大踏步靠近,水质清冽,应该可以饮用。
这一片地势倒还算平坦,关键是没有猛兽袭扰。
尽管好奇为什么水源地会没有生命存在,但眼见太阳就要下山,韩修也便就地扎营了。
在附近拾了些干柴,身上的防风打火机也派上了用场。生了火,把那块里脊洗了洗,削了一根松木条串上,烤了起来。
原以为没有油盐,肯定难以入口,可没想到,这肉质却是异样的鲜美,吃完后整个身体暖洋洋的,说不出的舒坦。
晚上躺在帐篷里,却怎么也睡不着,大概是吃了牛肉不好消化吧。想想一天的经历,莫名地觉得的有些狗血,心情有些烦躁起来。
索性脱掉上衣,一个猛子扎入水潭,想好好洗去一天的混乱,到底是秋天,山里的夜晚已经有了些寒意。
刚被水激了一下,韩修也平复下来,正在这时,他看到了宝贝!那是藏在水底的两颗发着红光的宝石,特别漂亮。
他心头一喜,却猛然发现宝石居然动了起来!而且似乎离他越来越近。瞳孔一缩,因为他见到了一条浑身身缠石链的铁青色的大蟒,那两颗绚烂的宝石正是它的眼睛!
韩修刚反应过来,还没来得及逃跑就已经迟了,大蟒张开猩红大嘴将他一口吞下!
韩修只感觉身体被挤来挤去,巨大的压力已经伤到了他的骨头,呼吸也变得极为困难,周围的温度极低,给他如堕冰窖的错觉,就连血液的流动似乎都变得迟缓起来。
周围黏腻腻的环境,让他的身体又像正在经历一种腐蚀般的疼痛。他的心脏开始剧烈跳动,似乎有一股力量想要破体而出!
而随着心脏的跳动,他的身体也开始变得炙热,这是他七岁那年,那场火灾留下的后遗症!体表冰寒,而内腑却仿佛火烧一般。冰与火的刺激,让他的身体几欲崩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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