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金莲》: 奇遇

发表时间:2019-03-06 01:01:28 作者:紫罗兰的蓝 来源:qidian.com 浏览:

在上一篇文章中,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关于《《走出地球记》——静随风华》相关知识。本篇中小编将再为您讲解标题《盛世金莲》: 奇遇。

第一章 奇遇

夕阳西下,繁华的都市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之中,而在这个都市里的一所学校中,却传出了一声轻轻的叹息。

“唉,又是第十一名!”孔鑫荷单手支头,满面愁容,靠在桌子上。对着桌子上的试卷中那自己的成绩以及一成不变的排名后,无奈地叫了起来。

说来也怪,孔鑫荷自打上一年级开始就一直是班里的第十一名,不伦月考、期中考、期末考、还是小测试,只要排名就是十一、十一、十一…………现在已经三年级了,这个数字就好像幽灵一样纠缠着她,一直无法摆脱。自从电视剧《花千骨》上映后,有的同学甚至叫她“十一师兄”,气得她开始对自己“恨铁不成钢”:为什么不高不低,偏偏考个第十一。不过,她再抱怨也没有用,只能下次考试再努力冲击前十了。

孔鑫荷,女,七岁。学生。长相帅气,留着斜刘海儿短发,打扮得像个男孩儿。喜欢黑白色。家境不好,父母离异,与十三岁的姐姐和妈妈一起生活。虽然家境不好,但她依然很阳光活泼。学习……因为小时候总是听父母吵架,记忆力大幅度降低,所以总是班级第十一。爱体育,喜欢写作,学习较努力,是班级的大队委员。好奇心极盛,祸也没少闯,但为人很好。

“哈哈,“美国少年”怎么啦?出什么大事了?”

不远处的苏天华又开始嘲笑她了,孔鑫荷撇了她一眼,没有理她。自从被学校评了个什么“美德少年”之后,她就一直在拿此事开玩笑,把她称为“美国少年”,导致同学们也不叫她“十一师兄”了,都改叫“美国少年”,让孔鑫荷很不高兴。

苏天华,女,九岁。孔鑫荷的同学,欢喜冤家。人长得很漂亮,长发披肩。喜欢红色。家境很好,独生子,父母工作未知。爱学习,口才也很好,是学校的主持人之一。作文写得很棒,多次得奖。成绩成绩常是十、十二、十三名(本次十三名)。爱和孔鑫荷斗嘴,但是人还不错。也算是孔鑫荷的朋友。

“唉,为什么老是进不了前十啊!”孔鑫荷抱怨道。她不满足,但她能有什么办法呢?前十的都是几个超级强的学霸,刚好把位置占完了,任她有翻江倒海之力也没有办法撼动一分,她也只得把不甘的目光投向的前十的几个人。他们开心的欢笑着,和周围的人互相讨论着,他们仿佛变成了一块无比沉重的大石,压在孔鑫荷的心头。

孔鑫荷也只有在心里暗暗下决心,期末考试时一定要把第十争过来!

也不是因为她好比成绩,而是因为她性子倔,眼看就要到口的“肉”,怎么能随便跑了呢,每次都跟第十差一两分左右,她怎么会轻易放弃呢?

放学回家了。

不知为何,今天的天空繁星点点,银河也显得十分明亮,圆圆的月亮像一个被擦得闪闪发光的银盘一样挂在夜空中。天上的星星和月亮与地上的路灯一起照耀着这个繁华的大都市。街道上,仍旧车水马龙,灯火通明,热闹程度丝毫不逊色于白天。而在繁华大都市的一条幽静的小路上,七岁的孔鑫荷静静的在这里走着。

孔鑫荷放学了,每一天她都要走这条小路。每到这个时间段,这条小路就显得十分的安静,因为天已经黑了,这条两个小区背面的小路上就没有一个人了,四周静的可怕,路灯发着幽幽的光。一阵风吹来,令人毛骨悚然,昏暗的灯光把旁边正在摇晃的树木的影子拉得老长,好像一只只蠢蠢欲动的怪兽,张牙舞爪地“沙沙沙”地叫着,准备随时吞食路过的猎物。可是孔鑫荷竟然还能平静的在这里走着,边走还边若无其事地踢着小石头。

孔鑫荷不是不害怕,而是知道害怕也没有用,毕竟每天都从这里走过,已经走了两年多了,也不怎么害怕了,如果鬼要抓她,早在两年前就抓了。更何况她现在心情不好,哪有时间管这些?

无意间,她抬起头看向天空。

天空真美啊,星星和月亮好像正眨着善意的眼睛,安慰孔鑫荷,让她别灰心,让她再努力一下。

孔鑫荷自然知道她不能失去信心,可是,回回考试都这样,每每排名都这样,多少……都会有一些伤心吧。

孔鑫荷突然使劲儿摇摇头,仿佛要甩掉了这些伤心的事情,静静的看着天空。天上的星星真美啊!虽然不像书中说的一闪一闪的,而是明亮着,和路灯一起照耀着整个繁华的都市,无忧无虑的。不对!我这是在想什么呀?天上的星星是死的,自然无忧无虑啦。活的生物不就应该逆流而上,克服困难吗?那能随波逐流呢?这样一想,孔鑫荷就释然了。每当她心灰意冷时,她这样一想,心中便会有无限动力。她抬起头,观赏着这罕见的美丽的星空。原本落寂孤独的心也一下子变得充实了起来。城市里整天烟雾弥漫,所以很难见到这美丽的清楚的星空了。

说起来,孔鑫荷的观察力还是不错的。所以,突然出现的一颗星星也没有逃过孔鑫荷的眼睛。

“嗯?”

孔鑫荷正有点儿恍然,她怀疑自己看花了眼,不过她还来不及怀疑,那颗突然出现的星星都如同流星一样掉了下来,目标仿佛正好是孔鑫荷所在的地点。

孔鑫荷先是一愣,用手比了一比,突然感觉自己应该先离开这里。于是她向小路的尽头跑去。

快到达尽头时,她因为好奇,不顾心中的那个“不要回头!”的声音,扭头看了一眼。

也正是这一眼,把她引向了这条不一样的道路。

因为那一眼,她真真实实地看见了一个浑身金光的人从天上落下来……

孔鑫荷见到此景,立马停下了脚步,愣在原地,眼睛直直地看着那个浑身金光的人。大脑里瞬间出现了几个大大的问号:外星人侵略地球啦?妖怪降临凡间了?天上的神明降临凡间啦?还是星星掉下来之后变成的人?

不等她细想,那个人就落了下来,使地上的石头碎屑都微微颤了颤,之后身上金光散去。

此时,她已经没有机会再逃跑了,因为那个人已经看见了她。而孔鑫荷也不打算逃跑了。人是一种很奇特的动物,人懂得害怕,同时害怕又有很强的好奇心。她默默的打量起了这个人。而那个人也打量起了她。

那人看上去已经年过五旬,脸上却没有多少皱纹,只是脸色十分苍白。一头长长地墨发披散下来,直至腰间。仔细看去,他五官倒是很端正:细细的弯弯的眉毛,略显苍白的嘴唇,高挺起的鼻梁,长长地睫毛在他的眼皮上微微翘起,漆黑的瞳仁放在他那白色的眼睛里,如同一颗黑暗星辰。这些都对称的放在他脸上应该在的部位上。一身墨绿色锦衣,却有不少撕烂的地方,披头散发,身上有不少血污,衣角袖口还在滴着鲜血,样子十分狼狈。不过眼睛倒是炯炯有神,看上去很精神。

不过孔鑫荷却被吓了一跳,皱起了眉头:这人是干什么啦?怎么身上这么多血?还有,这衣服怎么回事?不像现在的人穿的呀?真的是外星人吗?

孔鑫荷虽然不晕血,但是看到这人浑身浴血的样子。还是有点儿发晕,想吐,她极力抑制住自己想恶心的感觉,才没有吐出来。

孔鑫荷与那人互相打量时,目光正好对视,孔鑫荷被那双眼睛,吓得几乎一动不敢动。因为那双眼睛,无比威严,带着岁月的沉淀,深不可测,仿佛能洞穿人的身体,使人不敢直视。这也是孔鑫荷认为他已年过五十的原因,这是只有岁月才能做出来的锋芒与力量。也是这双眼睛让孔鑫荷下意识的悄悄退后了几毫米。

“这里是地球吧,竟然有人类在此。”

那人开口说话了,声音带着苍老,带着嘶哑,还仿佛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却不失威严。这使孔鑫荷心中大念不妙,真是外星人啊!难道是因为内斗,所以逃到地球来的?脚随心动,不由得又退后了几步。

那人看到孔鑫荷这样,脸色有点不自然,但也没有说什么。沉默了一会儿,看了看天空,神色坚定了一下,像是下定了决心一样,又对孔鑫荷说:

“人类,我已无法修炼盛世金莲,但我绝不会给他们,给你……嗯,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希望你能保护好盛世金莲,千万不要让它落入他们手中。”

他们?谁?盛世金莲?什么东西?

孔鑫荷听了这话,以及这话中陌生的名词,脑海中又瞬间出现了几个问号,不过,不等她细想,那人再次金光大放,他一伸手掌,一朵拳头大小的金莲花在其手上空绽放,金光夺目,冰清玉洁,那手指般细长的十二枚小花瓣合在一起,对应着中间那梅花花心状的花蕊,竟有一种特别的和谐与美好,美得让人移不开眼,煞是好看,随之那人突然向孔鑫荷冲来,孔鑫荷先是一愣,猛然回过神来,吓得撒腿就跑。不过,她怎能比过那人的速度?刚转过身,那人便冲了上来,十几米远的距离,几乎一瞬间就到达。随即那人手掌一翻,将那朵金莲花拍向孔鑫荷的肩膀。那美丽的金莲花仿若无物,直接进入了孔鑫荷的体内,而孔鑫荷也随之站住了脚,因为从肩膀上金莲花进入的地方传来了一股暖流,直流向大脑,使大脑剧烈的疼痛起来,令她面目狰狞。

“啊!”

无数的信息随着暖流冲向了大脑,使她的大脑胀的生疼,忍不住大叫起来。好不容易恢复过来了,那人的声音就响在耳边:“快跑,不要让他们抓住你!”孔鑫荷一听,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撒腿就跑,十几米远的距离,却好像几千米一样,那么遥远。因为她的后面,不是仿佛,而是真的有一位死神啊。“再快一点!再快一点!”孔鑫荷心里大声喊到。终于冲到繁华的大道上后,她也不敢停下休息,一路狂奔回了家。

紫罗兰的蓝说

首次写作,多多关照。

第二章 灵气?修炼?

孔鑫荷奔回到家中,仍然惊魂未定,突然感觉好像有东西从脸上流过,心中一惊,颤抖地用手轻轻一摸,原来是汗,虽然冷汗与热汗都浑在一起了。但她也放下心来:“呼,不是血就好。”灵异故事看多了也不好啊。她放下书包后,洗了洗脸,照了照镜子,发现自己没有什么异样,松了一口气。她可不希望妈妈和姐姐因为看出来什么不一样而担心。反正期中考试没作业,吃完饭之后,她就洗洗睡了。

这一觉她睡得很香甜,很舒服,因为那个“外星人”放入她体内的盛世金莲,正悄悄地与她融合着,滋润着她的每一块皮肤、肌肉、骨骼…………

第二天早上,明媚的阳光依然照耀着昨天的这条小路。小路上也有一些上班族从这里走过,一切都显得平平常常,好像从没有发生昨天的一切事情一样。孔鑫荷走上这条小路,想要找昨天那件事的线索,看看那个“外星人”站立过的地方有没有留下血迹,然而,她却发现没有什么异样,一丁点儿痕迹都没有留下,不由得疑惑起来:昨天的那是一个梦吗?可是昨天发生的一切都那么真实,那所谓的“盛世金莲”进入体内的痛苦简直是撕心裂肺,每一个细节她都记得清清楚楚,每一个感觉都真真实实。如果那是一个梦的话,为什么会突然做这样一个梦呢?

孔鑫荷正皱着眉头想事,却一不小心撞上了树,本来她就很不高兴,这一撞,更成了火上浇油:

“算啦,管他呢!虽然可能跟我有关系,但也很有可能是个梦啊!就算不是梦,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见招拆招,现在主要的事情还是上学。”

说着还狠狠的往树上一踢,可是,下一秒她就顿住了,因为,她突然发现她周围有许多非常淡的蓝色的气体,正一点一点的从毛孔钻入她的体内,好奇心使她停住了脚步。看向源头,竟然是这棵树。

“咦?这是什么?”

她刚发出疑问,就大脑一震,白光一闪,一副画面突然间在脑海中浮现出来。

在一片广阔的草地上,空气中也夹杂着这些蓝色的气体,只是浓郁了许多,不远处似有人家。草地上唯一的一棵大树下,一个身着黄色锦衣小男孩儿,大概三四岁的样子,以及一个和昨天那人长得很像的大人正在这片草地上休息。锦衣小男孩儿长得很可爱,亮亮的、大大的眼睛,微微翘起的鼻子,圆圆的脸蛋,棕色的短发,一脸的天真无邪,显然稚气未退,眼睛中也充满了好奇,仿佛对一切事物都不认识一样。那个大人也是一身绿色的锦衣,虽然跟昨天那人长得很像,却能看出来他们并不是同一个人。小男孩儿望着那个大人提出了跟她一样的问题:

“这是什么?”

锦衣男人慈爱的看着那个小男孩儿,微笑着说:

“这是灵气。”

“灵气?”孔鑫荷和小男孩儿不由得奇怪的同时说了一句。

锦衣男人下面的话就让孔鑫荷大吃一惊。

“灵气是让我们武星人吸收炼化的一种气体,一种姿源,我们将灵气吸入体内之后,将它转化为精纯的灵力,以此来提升实力。”

“武星人,莫非昨天那人是武星人吗?”

孔鑫荷这才明白昨天那个真的不是梦,而是真真实实的发生了那件事,不然,这画面又是怎么出来的?昨天的那个“梦”怎会那么真实?

“那……我们为什么要提升实力呢?”

画面仍在继续播放,小男孩儿闪烁着他那亮闪闪的眼睛,又问道。

锦衣男人听到这话之后先是一愣,犹豫了一下,似乎在犹豫要不要告诉他,最终,对着小男孩微微一笑:

“等你长大就知道了。”

…………

“哦。”

小男孩儿明显有些失望,低下头,那双明亮的眼睛眨了两下便暗了下来,一阵短暂的沉默,只有风静静的吹着草坪与树上的树叶,发出“沙沙”地声音。

过了一会儿,小男孩儿的眼睛忽然之间又亮了起来,像是想起了什么事情。他抬起头,伸出手掌,顿时,从他的手掌心中仿佛产生了一股强大的吸力,使天地之间的灵气都向小男孩的手掌涌来,从他手掌心进入他的体内。孔鑫荷却对此景大为惊奇:他是怎么做到的?不过画面却不因此停下,天地之间的灵气依然源源不断地向小男孩儿的手掌心涌去。过了一会儿,小男孩儿才收回手,挥着拳头不满地说道:

“哼,一次只能吸收这么一点儿灵气,炼化这么一点儿灵力。”

锦衣男人笑了笑,蹲了下来,对小男孩儿说:

“叶青,等你将来成了我叶家的家主,拥有了盛世金莲,那修炼速度,可快多啦!”

盛世金莲,就是昨天那人给我的东西吗?跟那东西有关系吗?

不等孔鑫荷细想,白光一闪,画面消失了。

由于孔鑫荷正好是站在靠路边的路灯下,所以也没有几个人注意她,自然也没人发现她这边的怪异情况。孔鑫荷从画面中出来之后揉一揉眼睛,看了一看表,就匆匆赶往了学校。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孔鑫荷就学着小男孩儿的样子尝试吸收灵气。自从看了那画面之后,孔鑫荷就有了一个计划,白天,在学校上课的时候,她跟以前一样认真学习;一下课,她就开始尝试吸收灵气,为了不让别人起疑心,她专门走到走廊上面去吸收灵气;而到了晚上,她一写完作业,便盘坐在床上吸收灵气。因为有了盛世金莲,她渐渐的可以不眠不休,只需要闭目养神。大家都不知道她在干什么,都觉得她是在浪费时间,不好好学习,什么事也不干可她依然没有放弃,因为她认为,既然自己有盛世金莲,那就利用一下吧,而且她感觉那灵气对自己百利而无一害。据说很多玄幻小说上都把这个过程称之为修炼,她不知道这到底算不算修炼啊!因为别人都是盘做起来修炼,而她却要站着修炼,真是有些奇怪。

不过,随着她吸收的灵气越来越多,她的记忆力、听力、视力甚至是反应力等等,都越来越强。这也影响到了她的成绩,因为近一次的月考她竞从第十一名一下子跳到了第一名,这可是令她皆大欢喜的。

也许…………盛世金莲也不是什么不好的东西吧!毕竟它能给自己带来好处啊!

编后语:关于《《盛世金莲》: 奇遇》关于知识就介绍到这里,希望本站内容能让您有所收获,如有疑问可跟帖留言,值班小编第一时间回复。 下一篇内容是有关《《追帝之诸天》免费试读_L望尘》,感兴趣的同学可以点击进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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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家点评

条评论
123
123 重庆市 发表于:2019-03-06 01:18:18
《盛世金莲》:《盛世金莲》:明天的明天属于死神!曾经的曾经,我以为我的人生,都会是坐着不喜欢的工作,诅咒老天的不开眼,咒骂无良的老板!然后接着过着这样的生活!直到某天遇见一个上进的她!她让我觉得我的人生应该是另一种活法!于是盲流拿出了上小学得过作文‘一等奖’的天份!决定为了幸福,而努力!让明天的明天属于自己!虽然盲流有些自私,没有那些为了写作而写作的人伟大!但盲流很单纯!其实说了那么多话,无非是来做个广告,希望亲去看看我的作品(黑道大佬)收不收的无所谓,留个言,加加人气,盲流都会很高兴的!谢谢了,咖啡献上大大也辛苦了http://novel.hongxiu.com/a/41748*
雨微
雨微 陕西省 发表于:2019-03-06 01:16:18
为作者冲了一杯咖啡。作者赶稿一定困死了,冲杯咖啡吧,我的一片心意。
✨夏小白
✨夏小白 上海市 发表于:2019-03-06 01:10:31
为作者冲了一杯咖啡。作者赶稿一定困死了,冲杯咖啡吧,我的一片心意。
夜悾ф蕞湸の煋
夜悾ф蕞湸の煋 江西省景德镇市 发表于:2019-03-06 01: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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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儿泪
男儿泪 河南省郑州市 发表于:2019-03-06 01: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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