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文章中,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关于《《魔吞万世》免费试读_冰河马仔》相关知识。本篇中小编将再为您讲解标题《云梦蔷薇》——懿宁。
第一章 蔷薇开,蔷薇落,人似蔷薇,无缘聚散
云梦泽的山绵延百里,长年都是碧绿碧绿的,山间长满了白色的蔷薇花,如同天上的繁星一般,优雅,素净,明媚,也与世无争。听说这里在很久很久以前是海,后来沧海桑田,成了山。
我站在我们院子里的枯树前,望着这一片蔷薇海,想着好久好久以前和好久好久以后的事。
我第一次遇见这蔷薇海大概是八年前了吧,念大哥蒙着我的眼睛,把我带到了这棵枯树前,我闻到了那一缕一缕的花香,清新雅致,恬淡舒心,就像从梦里飘来一样的。睁开了眼睛,远远近近都是白色的蔷薇花,真正如同置身瑶琳仙境一般。好美的蔷薇,我双手合十许了个愿望,希望我一辈子都可以在念大哥身边照顾他,希望我的小伙伴们都安康。而我也是后来才知道,那一天是七月初七,是云梦泽里蔷薇开得最美的一天。以后每年的那一天,我都会在枯树下,对着满山的蔷薇许一个愿望。
一年又一年,一个愿望又一个愿望。
蔷薇开了又飞走,飞走了又回来。我总是在想,这些蔷薇花都飞到哪里去了呢,让我找不到她们。可只有淅淅沥沥的相思雨滴答滴答得诉说着那些和蔷薇有关的浪漫、凄美、甜蜜和哀伤的故事。
当又一年的蔷薇落了,蜿蜒的山道上,我看见了一个美如蔷薇的女子,撑着画满蔷薇的油纸伞,偎依在念大哥的身侧。念大哥说,这便是我的嫂子,妍雪。
后来的事情是怎么样了,我依稀有些恍惚了,好像都随蔷薇飘走了。不知发生了具体什么,不知怎么得,便到了今日。念大哥和妍雪姐姐去了市集,说置办些家用。这里离市集快的话骑马来回要两个多时辰,我便在灶间煮了饭,就等他们回来,下厨做菜。念大哥的黑马烈风远远得奔跑在山道上,远远看去像一个黑色的梅子,进了山,从山道蜿蜒而上,特别好认。
我从屋里拿了针线,靠在树下的青玉案上,垫了个铺团,给妍雪姐姐的青衣绣凤凰。成双的蝴蝶,盛开的蔷薇,展翅的凤凰,青色的素雅,银色的明媚,都像妍雪姐姐一样美成了一副花。
蔷薇花开,如玉无暇,轻轻摇曳,悠悠花香,佳人不愿归家。我轻轻唱着云梦泽里的歌谣,打发这寂寥的时光。明丽的阳光透过如纱如烟般的雪缎,给蝴蝶,蔷薇,凤凰都蒙上了一层金灿灿的光辉,也许念大哥和妍雪姐姐以后的日子便会如同这青衣一般,熠熠生辉。
蔷薇丫头
我听见妍雪姐姐喊我,一抬头,果然,是她和念大哥回来了。他们正手挽手,并肩靠着。烈风就站在他们身后,背上驮着两个大大的包裹。我一下子想起了那要紧的事,忘记做菜了,只好尴尬得笑着。
妍雪拍了拍我的的肩头说,念大哥从集上带了好些熟食,咋们去灶间炒个菘菜就好。她从我手中接过青衣,衣衫展开的一瞬,她一下子笑得很是欢喜,蔷薇丫头的刺绣真好。又朝念大哥说,当家的,可要给我们丫头寻个好人家。那个张家的小哥,周周正正,又有酒肆的营生。张家妈妈又是极好的人。。。我一下子羞好了脸,忙说,我先去炒菜吧,便一颤一颤跑向灶间。
我们就在树下的青玉案上吃的这顿饭,念大哥喜笑颜开得说着婚礼的细节。我静静得看着他们,默默得吃着这顿饭。身后的山依旧,蔷薇依旧,可是年岁却不会依旧。
半个月的日子过去了,便是念大哥和妍雪成亲的日子。我在门口那棵干枯的大树上,挂了好多好多蔷薇花,这样,就是一树繁花了。
念大哥的那些江湖朋友,他一个都没有邀请。他说他和妍雪可不在乎这些俗礼。其实我也是早就听念大哥说过,在他十几岁的时候,他的爹死了,他的娘也殉情而去了。而我也从未见念大哥其他的亲人来过,也从未听他谈起过其他的亲人。
我给妍雪姐姐擦了蔷薇脂粉,梳了牡丹发髻,簪上念大哥家里传下来的步摇,又给她备好了洁白的团扇。她长得极好看,我浪迹江湖这么多年,真的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女子。
妍雪换好了青衣,在镜子前转了一圈,又附在我耳边说,谢谢蔷薇丫头。蔷薇丫头,那个张公子也来了。等过了这几日,念大哥便叫张公子来下茶礼了。顺着她的指点,我从窗口望去,那个张公子不知何时已立在了那棵枯树下,正朝我们这边看着。
这里,下了茶礼,便是定了亲。
我一下子又好紧张,忙说,不,不,不,我还想再照顾妍雪姐姐和念大哥几年呢。
妍雪说,傻丫头,你就比我小几岁,哪有姑娘不嫁人的。
其实,张公子念过一些书,又有个好营生,待人也是和和气气的。可是,我最舍不得是念大哥。
吉时到了,妍雪用团扇遮着脸,婷婷玉立。远处满山遍野都是白色蔷薇,花儿上挂着的露珠在阳光下闪着光。
我扶着她出去,念大哥和她就在那棵枯树下行了礼。一阵蔷薇雨飘过,轻轻飘飘得洒在她的身上,就像仙子,蒙了一层朦朦胧胧的云霞。张公子也送上了他的贺礼,一副百子千孙图锦缎,是张家妈妈绣的。
那天,我也做了好多好多菜,我酿的云梦有情,念大哥和张公子喝了一碗又一碗,妍雪笑吟吟得给他们倒酒。酒坛子空了一个又一个。终于妍雪扶着念大哥去休息了,她轻声责备他,不该喝这么多酒。而张公子,是他家的仆人来接他回去的。
夜有点冷了,我一个人走到那蔷薇海中,站在更高的悬崖上,静静得等着天亮。天亮了,那便是另一个开始了。明天,对于妍雪和念大哥来说,就是他们共同的新生活了。
我直到晌午才回去,念大哥老远就朝我喊着,蔷薇丫头,你这是上哪里去了。他又说妍雪已经做好饭了。我看了他一眼道,我一早就起来就看望张公子去了,人家送了贺礼,我送些云梦有情给他做回礼。山下的镇上都是这般的风俗。念大哥点了下我的额头,又拍了下自己的后脑道,看我这记性,居然把这最要紧的事情给忘了。辛亏有蔷薇丫头。
后来的日子,我跟着妍雪学了更多式样的新菜。便是我们山间的野菜,在她手中,加点腊肉,加点汤,也是别样的美味。而念大哥也不再出门了,他劈柴,种菜,种瓜。
这样平淡又奢华的日子过去了几月,妍雪怀了孩子,念大哥更高兴了。我们都嘱咐她好好休息,我更是把织布的活儿全揽来了过来,这样,妍雪就能安安心心得养胎了。
妍雪的肚子渐渐大了起来,走路都需要我扶着了。而念大哥去集镇也更勤快了,他带着自己做的木凳子,木椅子,各种木的小玩意,还有我织的布,去集上换了好多小孩儿的物件。他不在家,我就在家陪着妍雪姐姐,我给小孩子绣了好多小衣服,小鞋子。妍雪说,如果是个女孩,就叫念惜雨,如果是个男孩,那名字就要再想想了,因为她想的都是女孩的名字。我看着妍雪,倚靠着青玉案,抚着肚子,望着深秋的群山,对着孩儿说着各式各样的话。她好幸福
怀孕的日子,过得也很快,一转眼,妍雪就要生了。念大哥老早就去镇上请了两个接生妈妈,黄婆婆和李婆婆,我按着接生妈妈的吩咐,做着各种事情,烧开水,准备小孩的被褥。房门一直关着,念大哥跪在枯树前,不断祈祷着。我从未见过他如此这般焦虑过。从凌晨到黄昏,我们终于听到了孩子的哭声,黄婆婆喊我进去抱孩子,并高喊,念郎君,恭喜了,是个千金,夫人小姐都平安。
黄婆婆小心翼翼得将红色被褥递给我,小生命的眼睛水灵水灵的,像念大哥。妍雪在床上一脸幸福得看着自己的女儿道,小惜雨,小惜雨,这是你的蔷薇姑姑。我抱着惜雨道,妍雪姐姐,念大哥在枯树下跪了一天了,你们母子平安,真是太欢喜了。我也是蔷薇姑姑了。宝宝,姑姑抱抱。李婆婆说惜雨刚喝过奶了,妍雪还要再休息,让我和念大哥隔半个时辰再进去。
我小心翼翼得抱着孩子,慢慢得走出房门,抱给念大哥看。念大哥目不转睛得看着惜雨,又将孤城剑立在地上,搓了搓双手,道,对,是,这样抱吧。他像个孩子般的高兴劲,比划着抱孩子的手势,然后小心翼翼得接过惜雨。那一瞬间,是初为人父的喜悦,是对妻子的感激,是对她们母女慢满满的责任感。我道,惜雨长得好漂量。只是李婆婆和黄婆婆还有些调养的要事要嘱咐妍雪姐姐,让我们等半个时辰再进去。妍雪姐姐很好,我瞧过她了。
我也是第一次看见他如此开心的样儿,那一幕,我至今都还记得清清楚楚。
妍雪月子里,念大哥下厨,做了好多吃的,给妍雪补身子,到了晚上,他就在院子里练剑,然后把屋子的窗打开,用木头支起,妍雪就透过窗台,抱着惜雨看着爹爹轻轻忽忽得舞着剑。
当山上开始变得墨绿色的时候,惜雨也满月了。
我们从集镇上张罗了很多好吃,好玩的玩意,我抱着惜雨,四人又围坐在青玉案边上。青玉案不够大,我又找来了几块大石头,围在青玉案四周,这样,台面才够放那么多好吃好玩的。
惜雨这个小娃娃呀,一天一个样,出落得白白嫩嫩的。
念大哥说,宝宝,爹爹没别的本身,就给你演个剑吧。他折下一段枯枝,在院子里的空地上,围着青玉案,舞出一段剑花,真好看,我一个劲得鼓掌。妍雪也折下一段枯枝,飞入念大哥的剑花中,念大哥着他一笑,他们双剑合并,时而剑尖朝上,时而两剑一起向前又画个半圆,最后两柄剑一起在地上画了一个大大的兔子。因为惜雨属兔子。
当两段枯枝立在地上,画成兔子的一双眼睛时,我突然看到妍雪,手腕一提,枯枝尖利的一端便从地上腾得飞起,朝着念大哥的心口,猛地刺了进去。念大哥身形晃了一下,我一下子吓呆了。妍雪丢掉树枝,飞身朝我飞去,要抢惜雨,我一个踉跄,跌在了地上。靠在了枯树上。抱紧了惜雨,道,妍雪姐姐,你怎么了。她突然像变了个人似的,她的一只手就碰到了惜雨的后背。
她朝我吼道,把孩子给我。声音不似平时的温和,变得严厉而不可置疑。
我一下子便愣住了,话都说不出来了,赶紧把惜雨抱得更紧,一个劲得摇头。那一瞬,我整个人都是在抖着的。
她的手中现出一只玉簪,轻轻碰了碰我的手腕,我一下子感觉很麻木,一点力气都没有,身子一动都动不了,可是我明明又能感觉妍雪在抱惜雨,也看到念大哥的鲜血染红了衣衫。
惜雨睁着大眼睛,笑眯眯得看着娘,妍雪说,惜雨乖乖,娘带你市集玩儿。她还是慈母一般哄着惜雨。
念大哥一边朝惜雨走来,一边喊着,妍雪,你这是做什么?就这么三两步的距离,他的声音由洪亮变低沉,又变微弱,当他很用力抢过惜雨时,我看见他身上的血像瀑布那样从那小小的伤口喷泄出来。可是他小心翼翼得护着惜雨,不让血溅到惜雨身上。
这时,我感觉手上不麻木了,脚上也能动了,原来念大哥左脚朝我踢起一块小石子,悄悄解开了我的穴道。
妍雪说,我们相望江湖。她脸上冷冷冰冰的,变得让人捉摸不透。
我反手从发髻上拿下我的银簪子,握在手里,慢慢走到她背后,我其实害怕极了,人都是抖抖索索的,大气都不敢出,我的手一直在抖。当我的发簪够到她肩颈时,我将发簪尖尖的一头轻轻抵在了她的耳根后。她一直以为我还在她背后躺着,我迅速刺了一下她,又一个回旋挡在念大哥身前,说,这个发簪是我娘给我的,上面有碧丝草的汁。
我看到她伸出手指摸了摸自己的耳根后,伸回时,食指指尖上是一滴墨绿色的血。我说,碧丝草不会让你怎么样,可是,也能让你无法怎么样。
我将念大哥和惜雨一起揽在怀里,对她说,不许你伤害他们。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
妍雪看了一下我们,突然哈哈大笑,极为阴森,极为诡异,当笑色变得飘飘渺渺时,她也跃过枯树枝头,消失在月色下了。我听得她说,蔷薇,是我太低看你了。
第三章 沧海桑田孤城明月
我走到房间里,把我们家里所有的被子和金疮药都搬了出来。先给惜雨裹了几层被子,然后跪在地上,把她放在我膝盖上。一手抓过青玉案上针线篮里的大剪子,把自己的衣衫,剪成很多很多长条,在念大哥的伤口敷了很多金创药,拿长条碎步裹了很多好多层,我说我们骑马去看郎中。念大哥脸上好苍白,摆了摆手,摇了摇头道,不用了,她的碎心掌太厉害了,我的五脏六腑都在慢慢破碎。这一路颠簸,只会让我损伤更厉害。
他的左手在怀里摸索,手上青筋凸出,也已变成惨白。我右手抱着惜雨,左手便去按着他的手道,念大哥,念大哥。告诉我,怎么才能救你。就是拼了我的命,我也愿意。你是孤城大侠,你一定有办法知道怎么救你自己的。他的手,好凉好凉。他的指尖摸到了一个小小的竹片子,一端有个小孔,系着一节细细的金链子。
念大哥,这个是给惜雨的吗
是,蔷薇,你听我说,我一直待你如妹妹,你不要管我了。拿着这个,带上惜雨,去江南找终幂先生,他会照顾你们的。念大哥说一个字停一个字,眼里却全是对惜雨的挂念。
我从他手中接过金链子,戴在惜雨的脖子上。然后把被子全部摊在念大哥和惜雨的身下。
我们三人就这么依偎在那棵枯树前,我哭了,道,念大哥,你一定没事的,一定没事的。惜雨还等着你长大呢
不,我哪里不去,我就和惜雨一起守着你。
不,我中了她的碎心掌,又被她刺了一剑,便是神仙来了,也是无力回天了。念大哥一声苦笑,摇着头,但他的眼里,写满了对惜雨的愧疚,惜雨,阿爹不能陪你长大了。
恪惜雨这丫头,在我臂弯里,闭着眼睛,早已睡着了。
碎心掌,那是什么功夫,可是现下我没时间研究那是哪个门派的功夫,只期望念大哥能尽快好起来。但是我眼睁睁得看着他越来越弱,我的心里好疼,心脏牵引着全身的血脉在剧烈颤抖,整个人都在抽搐,我说,不会,不会的,你是大侠。我紧紧把他们搂在怀里,可是我看到血从他裹了好几层的绷带中缓缓渗出来。
蔷薇,想不到,最后陪伴我的人会是你。
我道,念大哥,不要这么说,我们还有很多很多的以后。以前我在江湖上流浪,去了很多地方,云梦泽才是我最喜欢的地方。
念大哥摸着惜雨裹在被子里的小脑袋道,宝宝,你的阿爹在这里,我们父女俩以后要一起种瓜种菜,还有养一群的小猫,给我的惜雨做伴儿。我从来没这么害怕过,可是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我不能自己一个人背着惜雨去找郎中,而把孤城丢在这里。晚上这里去市集,来回至少也要三个半时辰。心里念着,菩萨保佑,我愿意拿我的命去换念大哥的命。
蔷薇,不要难过了,孤城剑给你了,烈风老了,跟着我漂泊了大半生,你就送他和惜雨一起去江南。终冥老先生会照顾好他们的,你一个姑娘,带着个孩子,可怎么嫁人。念大哥握紧了我的手,他很累了,但是他语重心长得嘱咐着我。我道,没事的,孤城,你没事的。我拿左手按着孤城的长剑,道,我们还有很多的以后日子要过。惜雨要你教她读书写字,要教她练功。
那是我第一次喊他孤城,也是最后一次。
孤城望着我们的院子,叹息道,我最对不起惜雨了,不能给她讲故事,哄她了。蔷薇,你帮我给惜雨讲个故事好吗。
可是我哪里会讲故事,便讲起我自己的故事。我本来是个四处流浪的女子,娘在白蔷薇盛开的季节生了我,我们家又姓白,所以就给我起名白蔷薇。我们家很穷,爹和娘走江湖卖艺度日,可是他们总是将最好的东西都留给我。我依稀记得我娘长得很美,可是我记得不她的样子,梦里梦见她,也是一个朦朦胧胧的影子,鬓角别着一朵白绢做成的蔷薇。其实那也是一个富户太太命令丫鬟从大车中递出打赏我的。我将这美丽的首饰送给了我娘。这朵绢花做的蔷薇,颜色由白色变成黄色,又从黄色变成了黑色了,她还是舍不得扔掉。
不记得到底是几岁的时候了,不记得是我娘带了多久的蔷薇绢花了,有一阵子我烧得迷迷糊糊,娘说出去给我找郎中。可是也不知过了多久,昏昏沉沉中,听得别人告诉我,我娘和我爹都去世了。可那个时候我还太小,根本就记不起来他们是怎么死的,也记不起来他们是葬在哪里了。
只记得爹和娘去世后,我便不怎么得就遇见那一群小伙伴开始四处乞讨的。隔个十天半月,便有年龄相仿的小伙伴加入我们当中,也不断有人离开后就再也没回来。没人知道我们这些人是从哪里来的,我们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要到哪里去。只是觉得最重要的是下一顿吃什么。二狗子,破瓦罐,鸡窝头,鼻涕虫,小六、栋哥哥,细眼鬼,桥洞妹,铜钱精,我们互相之间取笑着叫着名字,可是还有好些人,我现在记不得他们叫什么名字了。只是模模糊糊得有个脏兮兮惨兮兮却笑得无比灿烂的模样。每当有新的人加入,我们拿破碗舀一碗水,再在山上寻个山坡,朝垒起来的大石头磕几个头,便算入了伙。我也不知道这套入行的仪式是哪里流传下来的,但是我们都很敬畏这样一个仪式,入了行,就是自己人,要团结一致。但经常过不了多久,就会有人不见了,也不知道他们去了什么地方。栋哥哥说,他们有了更好的去处了,有了吃饱饭的地方。我将信将疑得看着栋哥哥,他点着头说,总有那么一天,我和你也会有一个吃饱饭的地方的。然后他会捏一下我的脸,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然后再给我讲那些江湖中的故事。
那个时候,我们最开心的事,便是在茶馆,酒肆的外面,听说书先生说孤城剑的故事。一念孤城一念心,孤城剑震古烁今,风云破四海归一,孤城大侠江湖第一。、我根本就不知道震古烁今,四海归一是什么意思,但是说书先生说道这些的时候,下面的人热情得鼓掌,纷纷得叫好,都夸赞孤城。我想,要是有一天我也可以和孤城大侠一样就好了,这样,就有一身武艺,就可以有饱饭吃了。
每当那个胖胖的说书先生散场的时候,我们总是能得到一些馒头,简道几个别人不要的破铜钱,运气好时,还有小半个鸡翅膀,可是茶馆酒肆的掌柜总是赶我们走,喊我们穷叫花的,嫌我们弄脏了他们的场地。可栋哥哥总有办法,掌柜的出来了,我们便躲,他回去了,我们又回去,趴在人堆中不起眼的地方,或者躲在牌匾下。如此猫抓老鼠一般,乐此不疲。
在所有的小伙伴里,栋哥哥和我最要好,他比我高了一个头,大大的眼睛,黑黑瘦瘦的模样,拿稻草扎的发尾,总裹着一件拖地的青枣色罩衫,他说这罩衫是在王郎君门口捡的,穿了便能飞黄腾达。他给我讲这一切的时候,我都不知道飞黄腾达是什么意思,但是我觉得飞黄腾达便是每日都有香喷喷的饱饭吃,有整洁的新衣服穿。
平时白天,我们这一团叫花子,在各个繁华热闹的集镇上穿来穿去,晚上便去桥洞,山里的废弃破屋,巷子里的杂物堆里睡觉。可每天乞讨得来的,却不够吃。有次,一个盐商的小女孩丢了半个馒头给我,我向离去的小女孩磕头。可另外一群叫花子不知道从哪里跳出来,伸出黑漆漆的手,馒头就被他们抢走了。栋哥哥跑去和他们理论,却被他们打得连那件王郎君的罩衫也给抢了去,脸上全是擦伤的血迹。我拉着他来到城外的河边,右手浸在河水里,把手洗干净,然后一点一点给他擦脸,问他疼吗。他嬉皮笑脸,眉头也没皱下道,不疼,不疼,等我飞黄腾达了,我买十件,一百件那样的衣裳,给他们一人一件,让他们乖乖喊我爷爷。然后我们两个傻傻得对着河水磕头说,求河神保佑我们,早日飞黄腾达。
又过去了些日子,有个集镇上的人说,江边上那个马财主,今日要给他娘过寿。家里有好多好吃的。于是我们一群人一早就偷偷得溜进了马府,躲在稻草跺里,就等筵席散了,好向主家讨些剩菜。栋哥哥说,主家放在案上的不能吃的,那是偷,是要下地狱的。我到现在也不知道栋哥哥具体叫什么名字。他自己也说他大概姓薛,但好像也姓魏,不过无所谓了,反正像我们这样的人,也不指望有姑娘嫁给我们传宗接代的。
天气有点冷,晒干的稻草很软,我竟然不知不觉得睡着了。
我睡得迷迷糊糊,却是被噼噼啪啪的烧火声吓醒的。急急忙忙扒开稻草一看,四周成了一片火海,我喊着栋哥哥,细眼鬼,大麻子,又去扯开边上那些稻草。可是烟很大,我一会儿就被熏倒了。
当我醒来的时候,就在云梦泽了。一位高高大大的大侠从外间端了一碗药进来。我抬头看着他,他比我高好多好多,俊郎的眉眼,带着阳光气息的肤色,只在发尾扎了一截发带,不束发,比那些骑着白马招摇过市的富户少爷要好看很多。而一柄剑刃上缠着发黄麻布的长剑就握在他手里。
这柄剑我知道的,孤城剑,我听说书先生说了好多好多遍。
你是孤城剑念孤城。我跳下床,走到他身前,抬起头问他。
孤城点了点头,我一下子真的又惊喜又忧虑。我忧虑是我觉得,会不会我的伤好了,他就要赶我走了。孤城按了下我额头说,烧退了,再喝一碗药罢。
看着我端起碗喝药,孤城说,他是在乱葬岗的死人堆里捡的我,当时身上就裹了一件破草席。
我那个时候真的很想让孤城带我去找我的伙伴们,可是我连那个马财主家在哪个地方都说不清楚,只记得他们家的门墙好高。孤城安慰我说,在乱葬岗并没有发现我的小伙伴们,也许他们都逃走了。他又打了一盆水给我洗脸,我用脸巾左一下,右一下擦去脸上的污际,又把脸巾浸在水里洗干净。我听到孤城哦了一下,原来是个小姑娘。我抬头看了一下脸盆前的铜镜中,一个瘦瘦小小顶着一头乱糟糟头发的小人。那是我第一次照镜子,之前我只在路过的富家小姐那看过,她们的马车上都会有个年龄稍小些的侍女,捧着一面小铜镜,在风吹过马车的帘子时,好给小姐整理发髻。我现下看着分不清颜色的破布裹了几层在身上。孤城问我,几岁了。我说我也不知道自己几岁了,我就这么每天流浪乞讨,都不知道怎么记日子。他站在我身边,拉着我比划了一下,我感觉我只能到他的胸口,但我好怕失去他,便一下子伸手环抱着他说,你是大英雄吗,以后我跟着你,好吗。我照顾你。
他笑了一下,道,好,好。以后你不许说记不得几岁了,你就是十岁把。他给我换了一身衣裳,是他穿小的旧衣,当然是男孩子的衣服。那是我第一次有衣服穿,我甚至都不知道怎么把扣子给扣起来。他用有蔷薇花瓣的水给我洗了头发,在发尾扎了一节黄色的绳子。说,这样才好看。
就这样,我就有了家的感觉。孤城在他家院子的西边给我收拾了一间屋子,和他住的屋子一样大。大大的床,挂着淡黄色的帷帐,几个烛台,一面铜镜,几把梳子,几个几案。房间的地上铺了一层青石板,平平整整的。我们养了几只牛羊,一些鸡鸭,种了瓜果蔬菜。孤城出门去的时候,我就一个人收拾屋子,照料牛羊鸡鸭,伺弄瓜果蔬菜,累了就看看蔷薇,学着做饭做菜,学着酿酒。刚开始的时候,我也不会做菜做饭,是学着孤城的样子来的。孤城也教我写字,他说这些笔墨纸砚都是之前的主人留下的,可惜他只会写简单的一些字,说不上好,但起码出门认得客栈和渡口。原来这几间屋子和院子本是刘家的别院,他们后来家道中落,变卖了别院中值钱的物件,拆下讲究的纹饰,别院也就荒芜了,只剩石头架子和茅草屋顶。给了些许金锭子,刘家这院子便给了念大哥。我也学会了织布,穿起了白色的上衣,粉色,嫩黄色,绿色的襦裙。隔个十天半月,孤城便会带我去市集,遇见相熟的人便说我是他的妹子。他们都夸我长得好漂亮。那天我看到有个头发花白的老奶奶在卖手帕,手帕上的花儿和蝴蝶就如同真的一样。我站在她的小摊前停了好久,我说奶奶,花儿和蝴蝶是怎么到手帕上去的。老奶奶说,那是绣上去的。我说那我也要绣。于是,孤城就说我刚好要出趟远门,大概要很久回来。便让我跟着老奶奶学,原来那个叫刺绣。老奶奶夸我学得真快,一般人要三年才会的,我三个月就会了。
等到孤城八个月回来后,我已经给他绣了一件有蔷薇图案的长衫了。他说,蔷薇,以后我一定给你找个好人家。我羞红了脸,其实我想对他说,我就想嫁给你,一直在你身边。但他也告诉我,他也有帮我打听那些小伙伴,可什么都没打听到,然后摸着我的头道,蔷薇丫头,你们一定能重逢的。我道,也许他们就像栋哥哥说的那样,都去过吃饱饭的日子去了,没准正在哪个角落里穿着新衣,吃着鸡腿,傻乎乎得笑着呢。
就这样过了八年,而孤城如果要出远门,便会送我去老奶奶那刺绣。待他回来后,再来接我回家。他每次回来,都会和我说江湖上的那些稀奇古怪的事,直到他那次回来,带回了赵妍雪。我第一次看见赵妍雪的时候,孤城和她都骑在孤城的黑马烈风上,我其实远远就看见了那个美得不可方物的女子。蔷薇一样洁白的脸色,星星一样明亮的眼眸,秀发披肩,身上那种恬淡而安静的气质,是卓尔不群的。卓尔不群这个词也是我从那些说书先生那里听来的,那时栋哥哥说,卓尔不群是说男得长得百里挑一,女的长得眉眼如画。在那一刹那,我觉得世间只有这样不沾烟火,不惹凡尘的女子才能配得上念大哥。可是又有谁知道,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在云梦泽的山里,孤孤单单对着含苞待放的蔷薇哭了一夜。我好想就这样踏着月光,朝那个孤寂的未来,闭着眼睛寻去。
我絮絮得说着我们的过往。他一动不动得躺着。我搬来的被子,褥子,枕头铺了满地,那样孤城和惜雨才不会冷。
天快要亮了,念大哥缓缓得睁开了眼睛,他道,把惜雨抱来再给我看看。我赶紧把惜雨抱给他,惜雨已经醒了,喝了羊奶,正笑眯眯都眨着眼睛。孤城道,蔷薇,惜雨真的好可爱。
这时,一片又一片的蔷薇雨在晨曦间慢慢飞舞,就像我第一次看见念大哥舞剑时的蔷薇雨一样。我把惜雨放在他怀里,又抱着他们,说,孤城,以后我就守着你。其实,我就想一直在你的身边,照顾你,做你的妻子。
微风中蔷薇落下又飘走,飘走又落下。我的泪水也打湿了睡去的念大哥。
我背着惜雨,给孤城换上新衣,用孤城剑在枯树前的空地上挖了个大大的蔷薇花的墓穴。我把惜雨的胎发放在锦袋里,埋在孤城右手边的泥土里。我也把我所有的衣衫葬在了他的身边。这样,孤城在来世就能找到我和惜雨了。
我一把土一把土洒在孤城的身上,看着他渐渐湮没。又采来好多好多的白蔷薇,种在他的墓穴之上。群山之间回荡着我一声一声撕心裂肺的长啸,幽怨凄楚。
葬了孤城,我带着惜雨去镇上看老奶奶,可是隔壁的婶婶说,老奶奶去世了。她享寿九十八岁,无妄无灾。婶婶说,蔷薇不要难过,奶奶她说活了一辈子,菩萨看到她的诚心,召她去极乐世界了。我一阵失落,重要的人都了离我而去,惜雨啊,我就剩你这么个宝贝了。我抱着她,站在蔷薇花前,给她说着孤城,那个卓尔不群的孤城,那个让我倾心一世的男子。而婶婶也告诉我,八个多月前,那个张公子的酒楼遭了劫匪,张家的人便被劫匪杀了。有说都让劫匪杀了,有说去别处谋生了。而此时我也想起,八、九个月前,念大哥从集镇上回来,为什么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而也是从那时起,她和妍雪便不再向我提起张公子。我那时还高兴地认为,念大哥终于不让我嫁给别人了。这样我便能永远照顾他和妍雪还有他们未来的孩子了。
后来,我找来了蒋阿爹和蒋阿娘,让他们照顾惜雨和我们的家。他们年轻的时候是镖局的镖师,前些年回到了云梦泽山下的小镇,过了知天命之年,还是没有一儿半女,让他们来陪伴惜雨,刚好。而等我将家里的一切安置妥当,便拿着孤城的长剑,到江南去找终冥先生。孤城平时练剑的时候,我总是那么静静得看着,我也会很多了。虽然我从没请求念大哥教我,大概是因为我觉得念大哥给我的已经够多了,我不敢再向他奢求什么了。他的一招一式我都有画下来,我承认我只是在想他的时候,才会画。
终冥住的地方真不好找,那个叫春雨巷的巷子,窄窄的石头弯道,紧凑排列而又屋脊墙门交错的房子。偶尔从墙头倾泻下的如瀑布般的紫藤,凌霄,石榴,迎春,倒是寂寞开无主。那些坐在门口的老人,更是自顾自得念叨着,瞌睡着,谁都不理。
七拐八拐,才远远看见一个院子,稀稀落落长了杂草的黑瓦,灰不溜秋的墙,两扇各色木板拼成长短参差不齐的大门。门把手是两个破瓷壶的把手,拿破布缠在木板上。看上去摇摇欲坠,同此地其他人家不尽相同,在富庶的江南显得破败不堪。
现下他家两扇大门洞开,我穿过大门走了进去。是个比家里小很多的院子,门边上一棵稀稀落落的桔树,靠里三间屋子,同样灰不溜秋的墙面,廊下吊着长长的竹竿,垂着几件衣衫,一看就是穷老光棍的居所。而这屋子四周和院子里种了些时令瓜菜,正中是个四四方方的大水池,边沿上长满了青苔,水池中央漂着一个床那么大的两头尖木舟。舟里盘腿坐着一个老人,约摸六十岁的年纪,长长的脸颊,黄腊蜡的面庞,花白胡子,淡灰墨绿色红褐色相间的衣衫,衣衫的前胸敞着,正哼着妹妹哥哥的乡间情歌,聚精会神得钓着鱼。
我双手执剑,躬身施礼。待他翻来覆去将那歌谣唱完,钓上大鱼,收回鱼竿,我方才抬头朝他喊了声先生。他抬起头,花白眉毛下的一双小眼睛将我上上下下打量了一下,这才哼了一声道,噢,哪里来的姑娘。我道,是孤城让我来找你的。终冥道,这样的啊。他似乎对我的到来一点也不惊讶。
我便告诉了他一切。他一直听着,一动不动得收拾这鱼竿。我说完了,他右手小指微微弯曲了下,哗得一声,我低头往怀里一看,一条二尺来长的大草鱼正带着池水,张大了嘴,飞到了我双手上。我两手分开,将孤城剑立在地上,才将这尾鱼儿托住。那鱼儿现下活蹦乱跳,终冥咂着嘴道,灶台在里屋,你先给我做碗鱼汤。你个女娃子,穿着你情郎的衣衫,你不害臊。
我可不管什么害臊不害臊,抓着鱼往灶台走去。这个水池是不可能有鱼儿的,我猜可能是他从鱼市上买了鱼,养在这里,想吃的时候,再钓上来。
鱼汤很快就做好了,我将鱼汤盛在他的大陶碗里,给他端到他的木舟上。他从木舟上拿了一只小陶碗,给我也盛了一碗。他道,鱼好吃吗?我说好吃。他说,你知道这个鱼是吃什么长大吗,我说不知道。他说,是吃人肉长大的。那些我看着我不爽的,我把他们做了,然后喂鱼。当然,他们本来都是畜生,算个什么人。拿来喂鱼,是我抬举了他们。
他说这话的时候,颇为得意得喝下一口鱼汤,又斜着眼睛望着我。我一下子如翻江倒海一般,站立不稳,他却伸手点了我的穴道,道,一般人我是不给他们吃的。你给我吐出来试试,我就让你也下去喂鱼。
真的,从此后,我再也没吃过鱼了。我这才想起,孤城嘱咐我,不要吃先生家的鱼。而念大哥,我似乎从未见他吃过鱼。他只说,不喜欢那个味道。
终冥眯着眼道,孤城这么死了。你个小丫头片子,打算怎么样啊。我说,他在我心里,那么以后就没有白蔷薇,我就是念孤城。而您,可以帮我成为念孤城。我抬头看了他一眼,他只顾喝着鱼汤,砸着嘴,道,我为啥帮你。非亲非故的。我说,因为孤城让我找您的。他是我信任的人,那么您肯定也是值得信任的。他把鱼刺随意吐到水池里,道,小姑娘话倒是很会说。轻轻一声,隐约一枚鱼刺直朝我的右眼飞来,是终冥朝朝我吐的。我右手执剑,在水池边沿划了一下,一小片青苔便被我撕了下来,我又剑锋向左一划,青苔在半空中碰到了鱼刺,噗得一下,鱼刺正扎在青苔中央,飘到了水池上。终冥笑了一下,道,小姑娘,不错。我说,先生功夫卓越,我是躲不过的。其实,先生也不是真的想杀我,刚才的力道连一层的功力也没有。
那是我第一次与人对决。
那天晚上,终冥在院子里摊了张破草席,自顾躺在破草席上,吃着我给他做的烤鱼,眯着眼睛吸着被他自己磨得光滑油腻的黑陶葫芦,手指撩拨着葫芦上那脏得看不出颜色的穗子,嘀咕嘀咕了碎心掌的来历。
他说,这都是两百多年前的事情了。那时的高州,有很多很多的乐坊,而最有名的便是丽华坊。丽华坊的墙内墙外栽满了紫藤花,那些花垂下来,将丽华坊笼在一片紫色的云雾中,而那些或婉转或清丽或高昂或甜美的声音从这一片紫色的云雾中传来,仿佛天女之音。那些落魄的读书人也喜欢来这里,躺在那紫色的云雾中,留下一首一首缠绵悱恻的情诗。
一个阴暗的雨天,丽华坊中来了一对歌姬姐妹,肤白貌美,高鼻深目,尤其是姐妹俩都长着一双碧蓝碧蓝的眼睛,一头金黄色的极地长发。她们那缀满奇异宝石的纱裙在丽华坊那长夜不熄的烛火中闪着耀眼的光芒,引得高州城里的女人们纷纷效仿来做一样的裙子。
姐妹俩舞姿绰约,歌喉婉转如黄鹂鸟。尤其是姐妹俩一起跳的采薇舞,秀发如芳草般散开,手中的玫瑰花瓣随风洒去,白玉般的手臂和纤细的腰肢上下起伏,如同孔雀凌风起舞。达官贵人一时间趋之若鹜,高州城中万人空巷。
可半年后,那个歌姬姐姐却在一个清晨被发现躺在丽华坊那一片紫色的云雾中,身首异处,金发凌乱,惨不忍睹。最先发现歌姬姐姐的小童吓得魂不附体,从此疯疯癫癫,神智不清,不知所踪。匆匆赶来的官府收敛了姐姐,他们只好暂时将丽华坊封了起来,命令丽华坊所有人都不得进出,待查明真相后再做定夺。可事情过去几个月,还是毫无头绪,歌姬妹妹更是整日以泪洗面,整日不吃不喝,不再跳舞,不在唱歌,朝着西面跪着,呢喃着谁也听不懂的古怪言语。
又过了十几天,是七夕。别家乐坊门庭若市,欢歌笑语。丽华坊却冷冷清清,看守的官府衙役趁着天黑,一个接一个溜到不远处的妙音坊看热闹。一群喝醉了的公子跌跌撞撞得踢开了丽华坊的大门,可眼前的一切,让所有的人呕吐不止,连滚带爬得出了丽华坊。原来丽华坊上下五十余人皆身首异处,横七竖八得散落在正中的温柔居内,所有人的脸面都被划得皮肉外翻,伤痕交错,辨不清五官,看不出男女老幼。
一时间,高州城谣言四起,有说是歌姬姐姐鬼魂作祟前来复仇,有说是丽华坊冲撞了神灵,有说是丽华坊得罪了权贵,让权贵给灭了门。半个月后,高州牧抓了几个流浪的异域巴图鲁武士,说丽华坊惨案是他们所为。这些武士酒后失德,乐坊先生训斥了几句,武士便动手杀了他们。处决了那几个武士,官府也拆了丽华坊,改建成观音阁,这便是高州观音院的来历。时至今日,附近乐坊来此求签的歌姬络绎不绝。
事情过去四十年多后,江湖中不断有人莫名其妙得死去。他们身上无一处伤口,死时神态安详,甚至面带笑容。身上钱财亦没有丢失。诡异的传言是和江湖总是暧昧不清的,有人说这些莫名死去的人都是去过高州丽华坊的,他们才是丽华坊惨案的真正凶手,是侥幸逃脱的歌姬妹妹找他们复仇,因为每具尸体的手里都握着一缕金色的卷发。原来歌姬姐妹是异族的公主,他们的姑父叛变杀了他们的父王自立,姐妹两带了宝藏出逃。那些奇怪死去的江湖人觊觎姐妹两的宝藏,便干脆先趁机杀了歌姬姐姐,后来又将丽华坊翻了个底朝天。而自幼熟识水性的歌姬妹妹当日藏在水榭底下,躲过了一劫。丽华坊灭门惨案发生后,歌姬妹妹索性将宝藏散尽,千里迢迢去到遥州,在荒无人烟的黑林子里,以天为盖,以地为庐,饮神鹿鲜血,食千年灵芝,劈山断流,杀狼毙虎,灭熊伏豹,斩蟒射雕,终于练成了一门神奇的功夫。
那碎心掌顾名思义是五脏六腑都碎了,人们是怎么知道那些死去的人脏腑都碎了。我问终冥
终冥道,有个天山来的斜披紫红色衣服的黑脸疯和尚,不知用什么法子得到了几具那些江湖人的尸身,又把他们的肚子剖开,无一例外发现他们的五脏六腑竟然都已碎成渣,疯和尚便四处在江湖上称呼那门功夫为碎心掌。说这些人被恶鬼附身,现在天谴下罗刹女王,粉碎了他们的五脏六腑,驱赶恶鬼,好让他们早日超生。有没疯和尚现在已无从知晓,但碎心掌的故事却断断续续得流传了下来。
那为何这些年,江湖中没人知道碎心掌,也没人会碎心掌呢。我道
终冥道,碎心掌过于威猛,杀人于无形。且没人看过碎心掌是如何出掌的,也没人能确定就是那位歌姬妹妹所为。至于那位前辈女侠在遥州黑林子练功,也是江湖传言,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如露如电,谁也分辨不清。而这最近的六十年,宗家崛起,给狗皇帝卖命。江湖中人厌恶他们,便有说书先生不断编排他们,碎心掌的故事也就慢慢得不为人知了。
那碎心掌一共杀了多少人,我饮了口江南的女儿红酒,又问终冥。女儿红酒尤其温和,这里的人都是温了再饮。
终冥呵呵笑了几声,道:
碎心掌杀人的案子,前后大约持续了三年多,一共死了一百二十九个人。后来,江湖中便再也没有出现过一掌震碎武林高手五脏六腑的碎心掌了。但碎心掌当时名震江湖,威动天下。陆崇,独孤劲更是称这门功夫是天下第一险。更有好事者前往黑林子找寻歌姬妹妹,可除了被财狼虎豹撕咬得拖着半截手臂,一条断腿回来,什么都没寻到。
那先生是如何知道碎心掌的,我问道。
终冥喝得有些微醉了,大概好久没人来和他唠叨陪他喝酒,今日我来,他有些得意,多喝了些。他道,我很小的时候,听我的太师傅不恕大师讲过碎心掌的来历。但那位前辈杀完这一百二十九人后,消失得无影无踪。现今,除了我们几个老头子,你们这些小娃娃,更是听都未听过。
那据先生所知,妍雪是如何学得碎心掌的。我急急得问道
终冥摇了摇头道,以孤城的武功修为都无法得知妍雪身怀这门凶险的武功,我一个见都没见过她的老头子,哪里能知晓。
终冥喝得醉了,抽下廊下晾衣服的竹竿,开始教我孤城剑。而我在他家住了六个月,变着法子做鱼给他吃。可我始终不知道他的鱼儿是何时去买来放在池子里的,便索性也不管。
从终冥家回来,我直接回了云梦泽。惜雨长大了很多。蒋阿爹和蒋阿娘都喊我,主公回来了。我一直穿着男装,把脸晒得蜡黄,他们便都喊我主公。我抱过惜雨,她也不认生,扯着我的发梢,睁着大眼睛看着我。我放她在青玉案上,她一下子就爬了起来,我开心极了。抽剑在头顶转了一圈,收回时,剑刃上便沾满了蔷薇花瓣,把这些花瓣编成一个花环,带在惜雨头上,可好看了。
这次,我在家里住了些日子,直到惜雨周岁,我们吃了周岁酒,我才离去。终冥真是个烦人的小老头,让我去趟湘西,给他取个东西。唉,谁让他教了我功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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