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文章中,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关于《《虚零纪元》:第1章 萌物BOSS》相关知识。本篇中小编将再为您讲解标题《凡人的青春》——樊锐。
第一章:前言
2017年中旬,回想起来,不知不觉,我结束了三年的高中生活已经一年多了,随后便考入了警察学院,目前在学院治安系就读大二。虽然自己生平不甘平凡,但如今却依旧过得平平淡淡,也无风雨,也无晴。平时并没有养成阅读的好习惯,母亲为了这事儿总唠叨我,如果真让我完整的看一本书,简直比登天都难。所以本人生平没有写过几篇像样的文章,甚至作文,更别说去写一部小说了。
在高中时代时,未曾想过如今会念旧成瘾,念那所学校(第八中学),念那段往事,更让我想念的,是那个永远扎着马尾辫的女孩。更让我感到恐惧的是,如今的自己变得开始逐渐逃避回忆,逃避现实,在这个世界如同“绝缘体”般的存在着,时时刻刻扮演着曾经讨厌的角色,对现在的自己会觉得陌生,不管走在哪里,都失去了安全感,好像以前的那个我已经“死了”吧。这一切的变化,大概是从高中毕业后的那些日子,像病毒一般,逐渐“蔓延”到我身体的每一个部位。
其实对于自己所想写的这个故事,我甚至没有为它找到合适的题材分类,在最开始为它定义时,无题可选,只好勉强为“青春校园”吧。
此时已经是2017年的7月了,正是各大高校放暑假的时候,我们警察学院为了积极响应公安厅的号召,派出学院近1850名学员,奔赴南疆三地州阿克苏,和田,喀什(还有于田),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完成维稳实习任务,为期两个月,我被分在了和田。
在和田所待的日子已经过半。夜晚,我坐在宿舍的下铺,无聊时便又开始胡思乱想,不经意间,我想起了我的兄弟,我想起了一年前那段轰轰烈烈的日子,想起了那段刻骨铭心的友情岁月,越想越感觉到时光的流逝,越想越感觉到青春的气息已慢慢散去,以至于最后,我这个所谓的热血男儿竟然红了眼眶。是啊,回忆总让人在一瞬间变得强大,有时也会让人变得如此不堪一击,我也不例外,毕竟,此时此刻我是孤独的。
我小心的从钱包里拿出了一撮头发,和一张有着湿斑的照片。
泪水滑过脸颊淌了下来。
第二章:报道
我想故事应该从那个夏天和一个男孩儿开始讲起。
记得那是2014年,为什么要从这一年开始说起,大概是因为我那平凡而热血的青春,在那年正式拉开了序幕。真正属于我的时代,真正属于我的青春,来了。
第八中学的校门口又像往常一样嘈杂了起来,门口的餐厅老板用力的叫卖着,送餐车的周围总是挤满了人,中午短暂的用餐时间,让学生们自觉加快了脚步,连同学之间的问好也变得敷衍起来,不远处的角落里,停着一辆车,后排坐着一个男孩,正痴痴得望着来来往往的学生们,时不时投射出羡慕的眼光。
前排的母亲摸了摸他的头。
“开心点,别总是垂头丧气的,没什么大不了”母亲又向平时一样开始安慰他。
男孩叹着气笑了笑,母亲便拉开车门,向校园走去,男孩没有说话,表情凝重,嘴里好像在说着什么,却没发出一丝声音。也许过了一小时?或许已经过了两小时。母亲走了出来,不慢不急,手里拿着本册子,不停的翻阅着。脸上表现出一种比以往更轻松的态度。而男孩的表情,则变得更加凝重起来,母亲拉开车门。
“以后就要在这读书了,不为爸妈,为你自己”母亲说完这话,长长舒了一口气,好像一件人生大事得到了解决。
男孩有些惊讶,甚至没有说话,脸上凝重的表情开始逐渐退去。
不敢相信自己是个曾被开除的学生,还能继续转入它校读书。至于,男孩为什么被开除,被哪里开除,为什么又会来到这里?
大概就要从他高一新生报道的那天开始说起。
全国初升高考试刚刚顺利落幕,初三毕业的孩子们度过了自己人生中最痛快的两个月,走出考场,无论成绩好与否,都变得不再重要,好好享受这两个月好像才是对自己三年来的犒劳。疯狂的两个月过后,迎来的则是一场新的“战斗”。男孩学习成绩不能说优秀,也不能说差劲,但如果真的让我给他一个真实而又不失面子的评价,用一句俗语,我想大概就是“差求不多”吧。他的人生总是与幸运结伴同行,中考成绩公布后,分数其实并不理想,男孩本想着随波逐流,因为没有任何一所名校愿意接纳他,偏偏这时,幸运降临,有学校愿意“收留”他,这所学校名次虽然垫底,但口碑却不差,在中考志愿填报手册中,能在一批次中找到它的名字“第十一中学”。
十一中,堕落在城市河滩快速路的一角,不得不承认,地理位置实属优越,站在校园的操场可以看到城市的标志:红山。走出校园,便是最热闹繁华的街区。但凡事总有利,也总有弊,要真是吐槽这所学校的弊,大概就属它的占地面积了吧,如果说“狭小”不是“小”的最终形容词,我一定不会用前者。校园面积小到每年只要有高一的新同学入校,所有高二高三的“莘莘学子”们就得乖乖搬到外地的分校去读书。虽然每年学校都在很努力的扩建,但往往以“无可奈何”而告终。十一中,成了男孩学生时代中第一个转折点。
新生报道的日子,空气有些湿冷,让人不禁想多穿件外套,经过了昨夜的小雨,地上散发出比以往更干净的味道,天空暗淡,太阳升起半边,街区暂停了以往的热闹,显得格外寂静,除了街道上环卫阿姨手里的扫帚,发出“唰唰”的声响,其他的一切声音都显得那么渺小。成功路远处慢慢走来一个男孩,上着牛仔衣,下着牛仔裤,时不时扶着他的算命镜,胸前斜跨着黑包,包上附着一层烟灰的痕迹,包近看起来虽大,但里面其实只装了一支没墨的钢笔和几张写画过的废纸。
男孩停下脚步,习惯性的点起了烟,大口小口的吸着,有时叼在嘴上,有时夹于手指间。墨镜后的眼睛一直盯着自己的手机,仿佛在等着谁。左脚踏消防栓,右脚踩着地,头朝上吐着烟圈,天生骨子里就透着股痞性,挡都挡不住。
“都8:30了…”男孩自言自语。
过了许久,一辆出租车的驶过,暂时打破了街道的寂静。
“我来了,急撒呢吗”车里的人边付钱,边对着窗外吼着,下了车都没来得及整理刚找的零钱,便攥紧一把塞进了书包。
同男孩搭伴报道的这个人,叫刘宇博,两人初中同班同窗三年,没想到初中毕业后又读同一所高中。宇博个儿高,一米八七,是个受女孩欢迎的身高。不过自身长相和受欢迎的标准并不相似。永远的子弹头,戴着黑框”老花镜“,再黑的边框,也挡不住那双既可怜又炯炯有神的咪眼。话说眼睛虽小,但五官组合起来并不奇怪,嘴里从早到晚嚼着一口钢牙套,初中在食堂吃饭时总能在他饭后的牙套上发现各类蔬菜,尤其在他笑的时候,牙龈与牙套瞬间翻出来,暴露无遗。不用说,自古以来个高的都是篮球迷,自然而然,他放假最爱组织的活动就是”约篮球”了。初三时,他曾打赌输给过男孩,当天回家后郑重的发短信给男孩:“狼王的头永不低下!”因为这件事,直到现在我都在腌臢他。
更可笑的是,他曾在初中计算机课时,偷偷搜索:“怎样才能有拥有劲爆的弹跳!”“怎样才能打进美国NBA!”这件事几乎同班的人都知道,不管是大聚会还是小聚会,都会有人提起用来助兴。
如果人可以归类,他一定是学习优秀的那一类人,他考入的,是十一中的“宏志班”,所谓的“宏志班”也许就是一流的教师,一流的教学环境,一流的书呆子们。我曾为他感到惋惜,以为他会因为学习压力而感到痛苦,但后来发现是我自己错了,正是这种压力逼迫他成长,逼迫他前进。他受尽了学习的苦,挫折最终照亮了他前方的路,我没资格嘲讽他。
之前说过,十一中实在过于狭小,我和他甚至都没有找到学校的大门,左绕一圈右绕一圈,历经很多圈后,发现在河滩路旁,有一条围着栅栏的巷子,很窄。穿过窄巷,是两栋破旧的居民楼,楼的斜对面便是这所“名校”的大门,虽说是校门,但近看,不过一个烂铁门而已,破旧的居民楼加上破旧的铁门,我想没有什么比这更般配了。进入学校,映入眼帘的是一栋大概五层高的教学楼,在男孩的印象中,这个学校好像除了这栋楼,再无其它建筑。对了,还有一栋未完工的烂尾楼,也就是这所学校“宏伟的厕所”。实打实的“名校”。
我和宇博,看到教学楼前站满了报道的学生,密密麻麻,声音嘈杂,加上夏天的炎热,不自觉的感到心燥,所有人都在等待着公布分班的信息。
我俩的出现逐渐引起了很多学生的注意,因为曾经无知,我在额头纹了一只眼,看到他们都在议论纷纷,自己却并不在意,顺手推了推眼镜,找着个台阶坐下了。
将近9:30左右,楼里走来了六位老师,每两人抬着一个红板,如同张贴皇榜一般,大概是分班信息要公布了,霎那间,全校密密麻麻的学生便对着三块大红板开始靠拢。大家一拥而上,场面就像是蚊子突然发现了灯光,一起飞向光源。那时,我还在原地坐着,后来不紧不慢的站了起来,拍了拍屁股,拍了拍肚子。站在远处,看着这些所谓的“蚊子”们。
等“蚊子”逐渐散开后,我才赶忙跑去瞄了一眼。
“高一三班?”男孩动了动舌头。
宇博在十三班,我和他仅仅差个一,毕竟是宏志班。三班所在的教室,位于教学楼四楼右手边最后一个,之前因为太过磨蹭,导致自己成了最后一个进班的人。
“报告!”男孩摘下眼镜。
“来,请进,你迟到了知不知道,希望你以后能有好的时间观念”面前站着一个中年男子,两只胳膊撑着讲台。
原来他就是高一三班的班主任,啤酒肚,三七分头发,发胶被太阳晒的发亮,近视眼,有些假斯文。让人受不了的,是他那件粉红色的少女短袖,上面还印着一排萌萌的羊。不过,现在想想,他那股娘劲蛮适合这类衣服,从内到外都像一个同性者。我甚至忘记了他的名字,也许当时就没记住,算了吧,罢了。
我站在班门口,偷偷抬头看了看底下的同学,大家关注的重点好像并不是我,而是额头的那只“眼睛”。这让男孩开始有些不自在,向后排径直走去,因为我看到第四组倒数第二排还有一个空座,省的让他们不停的打量我。
“后台关系不一般嘛”班主任语气有些嘲讽。
我没有理他,看了他一眼又朝后走去。感觉这世上的所有老师,在新生报道的时候,总会唠叨同样的话,好像在他们开口前,就已经有了稿子,如同数学方程式一样,不管什么题只管套公式就行。男孩坐在底下开始觉得有些乏味,时不时扭扭脖子,时不时偷偷看看手机。正当我要扭头时,突然发现,在我右手边,第三组最后一排,坐着两个人,一瘦一胖,用眼神挑衅着我。后来才知道,瘦的那个叫谢龙飞云,个儿得有一米八一,脸上长着浅斑,骨瘦如柴。胖的那个叫白剑,皮肤天生黑,个子不高。这两人算是我来十一中学认识的第一波朋友。因为后来我没能继续留在这里,加上长时间不联系,如今和他俩逐渐变得生疏,我后来甚至还丢掉了谢龙飞云的联系方式。至于白剑,与他早已成为了陌生人。
我和他们对视了很久,本想报道结束后,痛快的打一架。到后来才知道,原来他俩只想问有没有带烟。现在想想当时的场景,自己也会笑出声来,笑当时太幼稚,太滑稽。
对于那天的记忆,是零碎的,我尽力的将它们拼凑在一起。故事尽管发生的很平淡,但却依旧值得回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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