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我成了奥特曼》: 火场救人

发表时间:2018-09-30 15:12:38 作者:钢铁爱国者 来源:qidian.com 浏览:

在上一篇文章中,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关于《《冥行天外》——抹桌布》相关知识。本篇中小编将再为您讲解标题《穿越之我成了奥特曼》: 火场救人。

第一章 火场救人

  H市,华夏赫赫有名的大型城市,现代化程度达到了惊人的地步,几乎每个住宅区都有一个专属的智能系统。没错,这就是2050年,是人类史上,最繁荣的时期,多名科学家预测,人类除非达到可以进行长期的宇宙旅行的地步,否则地球科技不会在进一步。

这天,李傲正在街上走着,欣赏着属于城市郊区所特有的美,忽然,街边一座住宅楼三楼忽然冒起了大火,楼上的人。都快速的向下飞奔着,楼下的人也有序的撤离着,李傲原本准备跟着人流一起撤离,忽然他听到了几句呼救声,虽然声音很小,但李傲敢以性命担保他绝对听到了。

没有丝毫犹豫,李傲回头冲向了那座住宅楼内,迎面而来的是滚滚浓烟,这时,呼救声越来越大了,李傲顾不得烟有多大,径直冲了进去。

到了三楼,他看见有一个小女孩儿守着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明显是受了烟熏,这会儿正坐在地上起不来。李傲看见了赶忙去扶起那个女人,一回头发现来时的路已经被大火堵住了,又走到了窗口,他看到下面的消防队员已经铺好了缓冲气垫,看到他伸出头来连忙叫他跳下来。

李傲先将那个女人从窗口扔了下去,接着又把那个小女孩儿扔了下去。最后,他自己也跳了下去,当他在半空中意淫时,下面传来了一声惊呼:“注意,注意,气垫破损,正在漏气,加紧维护!”李傲表示,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回十分钟之前,他死也不会上来救人。

可是,世界上没有后悔药。人在临死之前时间好像会放慢,这句话没错。李傲心中想起了一句在三十多年前非常流行的一段话:“曾经有一段美好的生命放在我的面前,我却没有好好珍惜,直到失去后才追悔莫及。如果能再来一次,我一定要好好活下去,如果要加一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永远!”

话说了这么久,可是实际却只有几秒钟,伴随着“砰”的一声,李傲落在了地上,庆幸的是,李傲!经受下了这次危机,他在意识昏迷之前听到了几句话:“人在这儿!快来,担架,送医院!”随后他就昏迷了过去。

一片神秘的空间内,一个人正静静的悬浮在其中。“这是哪儿?我死了吗?我好像从三楼摔了下来。”这里正是李傲的意识空间。他此时已经在急救病房待了9个小时了。

作为一个苦逼的孤儿,是没有人来陪他的。当然,这高价的医药费也没有人会帮他垫付。医院又不能自己出钱去帮他治疗,所以他只能呆在急救病房里用药物吊着一条命。可见人性悲凉。

这时,房门打开了。几个医生连贯而入。其中一个说到:“这人到底有没有人来看,已经在这里躺了这么长时间了。万一他醒不过来,这钱谁来付啊?”另一个医生说到:“那我们也不能见死不救,这钱没人付那就我来付!”说话的是一个老人,眼光中充满了沧桑感,好像要看穿全世界似的。又一个女医生说到:“爸,你别乱说话,我们和他又不认识,干嘛要这样?”话语中透露着满满的不满。还特意狠狠的盯着病床上的李傲看了一眼,那眼神好像要把人吃了一样。当然,这些李傲都是不知道的。他此时还在那片神秘的空间之内飘着呢。那个老医生又说到:“这小子也是可怜人,去救人还把自己给搭进去了,在过两个小时,如果他还不醒的话,你们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吧。”说完,他回头看了一眼,又说到:“也是个苦命的人呦!”

这个老人在这家医院的地位不低,众医生只好认同了他的办法。

第二章 诺亚奥特曼

外面的人说了这么多,可是李傲却一点都不知道,他依旧呆在这无限的空间之中,孤独一人待在这无边无际的广阔空间中,不知过了几天、几月、几年、几十年或许是几百年。他的意识就在这片空间内飘荡。忽然,这片空间内出现了一道亮光,不,不能说是亮光,这只是两片黑白交错的云雾,不停的接触又分开,每次接触都会有一道能量迸发出来,就好像是在打架一样。事实上,这两团云雾真的在打架。这两团云雾,其中白色的是诺亚奥特曼,他在做最后的突破时,出了一点意外,他选择的道路是将自身的恶念摒弃掉,以达到传说中的地步。可就是在这个过程中一道来自天外的混沌初始恶念侵入了诺亚奥特曼所分离出来的恶念之中,形成了这道无比邪恶的光芒——扎基之光,也就是扎基奥特曼的能量。

就这样,两人陷入了无休止的战斗中,从天外打入宇宙内,又从宇宙内打到无限空间。两人都没有办法,扎基来自于诺亚奥特曼,诺亚奥特曼的所有技能扎基奥特曼照样会,只有一样——诺亚之翼,传说中可以沟通过去、现在与未来的神器。

诺亚奥特曼没有说过,世人也不知道,诺亚之翼除了可以穿越时空之外,还可以封印一切事物,但是,代价也很沉重。那就是耗费一切包括生命。可是诺亚作为最强奥特曼,这个宇宙给了他一个天大的bug——唯一性。这就代表着他永远不会死,只会陷入无限的轮回之中。可是诺亚又想到了一个新的方法,那就是摒弃一切,置之死地而后生,从而超脱。纵然这样他会失去一切记忆和被选中者完全融合,可是他对力量的追求已经到了无法自拔的地步,所以他的当务之急就是找到一个继承人和一个地方去封印扎基。

就在这时,当他们撕裂空间来到这个属于李傲的世界的时候,诺亚心动了。没错,经过这个神秘空间的改造之后,李傲的身体已经可以和一个卫星相抗衡了,『就是说可以当做一颗陨石投向一颗卫星,人没事,卫星四分五裂,以后简称“一卫之力”以此类推“一星之力(星球)”「十卫」“一系之力(星系)”「百星」“一河之力”(星河)「千系」“一云之力”(星云)「万河」“一团之力”(星团)「十万云」“一宙之力”(宇宙)「百万团」“一空之力”(空间)「千万宙」“一线之力”(时间线)「亿空」』诺亚看到了之后,转身冲向了我们那倒霉的主角——李傲。

要说李傲也是倒霉,上天给了他一份大造化。如果他认真的去吸收的话,早就吸收完了,而且还可以在地球各种装逼、各种打脸;享受泡妞之乐趣、品味赚钱之快意。可是他却认为自己是非洲人——脸黑到连命都没了。へ(゜?、°)へ

不过这也是他的另一个收获了,获得了诺亚奥特曼的传承,他两拥有无限的能量,以及无限的装逼之旅。

这时诺亚奥特曼已经闯到了李傲的面前,一头冲进了李傲的体内,准备打开时空通道带着李傲到另一个时空去。可是他忽略了一件事。作为诺亚奥特曼体内分裂出来的扎基奥特曼,拥有一切和诺亚奥特曼相反的性格——贪婪、邪恶、嗜血、黑暗,但是同时,他也拥有诺亚奥特曼的全部力量除了诺亚之翼。也就是这样,扎基也紧随着诺亚冲进了李傲的体内,这股力量让李傲从长期的昏迷中有了一丝苏醒的征兆,诺亚也看在眼里,这时他只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将扎基镇压下去,以免他两个的战斗将李傲给撕成碎片,可是扎基又怎么会让诺亚如愿以偿呢?他当然努力的阻止。正当他们俩打的难分难解时,李傲的体内突然出现了一个漩涡,这个漩涡的来历就难说了,首先就要交代李傲的背景,作为一个屌丝又怎么会拥有这么大的福利呢?所以他的身份是这个宇宙所选中的“天选之人”也就是世界之子。不过普通的世界之子仅限于本世界。而宇宙之子是无论到达那个世界都是主角。而这个漩涡就是这一届世界之子的福利——绝对融合。这个漩涡可以将李傲体内的一切能量融合到一起,用来增强自身实力。诺亚和扎基进入李傲的身体自然是以能量体的形式,不然李傲早就挂掉了,所以诺亚和扎基就被李傲缓缓吞噬掉了。诺亚的目的就是为了创造一个更强大的人,所以没有任何的反抗。而扎基不一样,他了不愿意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所以他心动了体内的全部的能量,准备逃出去。但是他不引动就算了,这一引动,漩涡吸收的更快了。诺亚的力量也不多了,连一个时空隧道也打不开了,只能留恋的看着这片宇宙:“再见了,亲爱的宇……”还没说完他就被吞噬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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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家点评

条评论
0-0
0-0 河南省郑州市 发表于:2018-09-30 15:44:26
《穿越之我成了奥特曼》:《穿越之我成了奥特曼》:说到武侠的发展史,就不能不提到《水浒传》,这是我看过的最早的武侠小说,当然这之前还有比如《风尘三侠》、《聂隐娘》等小说,不过没仔细阅读过,《水浒传》之前基本是以讲故事的形式来写作的,传播方式是评书,评书又分两种:说书和评弹。至宋末元初,又开始了一种新的传播方式,戏曲。当时的戏曲作家开始把这些故事改编为戏曲的形式,发展到元末明初,这种表现形式已经远远超越了说书,一跃成为当时社会的主流。   自《三言》、《二拍》之后,武侠开始有长足发展,就有很多著名的武侠小说面世,如《水浒传》,《三国演义》等,继那以后,以武侠故事为主的作品就比较多了。如《后水浒传》、《归莲梦》等。也开始有第一位女小说家:汪端,汪端的代表作是《元明轶史》。但那时候的手法,还是基本以记叙为主。到了清代写的《七杀碑》、《蜀山剑侠录》等,都还是没有大的改变。民国时期,张恨水为生活所迫,开始大量创作武侠小说,也没改变这些技法。   直到现代,香港从梁羽生的龙虎斗京华开始,武侠有了根本性的转变,涌现出了许多著名人物,如金庸,古龙,温瑞安,我个人还比较喜欢黄易和萧逸的作品。   梁羽生的作品继承了传统武侠的写作技法,而金庸则吸取了西方小说的技法,在人物刻画上,情节组织上,都进行了大的改变和创新,所以他的小说更大程度上迎合了读者的口味。我感觉金庸的作品是用来阅读的,无论改变任何形式,都会破坏其中的神韵,例如现在拍的金庸先生的影视作品,已经大打折扣。古龙先生的作品也是我极爱的,以其理性的思维语言、离奇的情节闻名于世,自这两位大师之后,虽不乏高手涌现,而纵观当今之武林,无有超越者。   历史的发展不会就此停顿,一定还会有人超越前人而震烁古今,如何在写作技巧上,情节安排上溶入一些现代的积极有效的成分来改变新一代武侠的面貌呢?   我想让更多的奋斗在第一线的优秀写者谈谈自己的体会,来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华山论剑。   欢迎继续讨论。
怪我太逞强
怪我太逞强 四川省泸州市 发表于:2018-09-30 15:39:40
发言:竞石生 rn - 主贴 rn -发布日期: 2008-3-25 rn -发布时间: 21:41:28 rn rn [比武招亲.书评]妓亦妓,妓亦侠(评<<搜神新记>>人物"香香" rnrn兵在<<搜神新记>>里有个反客为主的人物是香香,在大多数人的眼里,包括作者,可能都要从这个奇幻世界里塑出来一个侠烈形象,可事实上的结果却是主人公崔小宝倒倒退了一箭之地,竟让香香抢了风头。——不管怎么样,评者是这样认为的。rn  香香的机智像凤姐,荡妇的举止决不惶让尤三姐淫弄贾珍兄弟那一刻,可是古道热肠却让冷面君柳湘莲也低头。“不系明珠系宝刀”,香香做的事情是宝刀一样的事情,不是在风月场,在侠义世界里。rn  香香的心中有一个美好,可那是她的理想境地。为了他,她付出了一切,可谓作死心塌地,包括比付出生命更大的代价——人格与尊严。rn  ——奇怪的是她只有付出,从来没有得到过回报。rn  ——太无怨无悔了。rn  ——她付出的动机有一点让人怀疑,值得?rn  ——追根塑源到和崔小宝的感情关系,难道只是因为日久生情?还是因为前世宿因?可是这一点小说中并末提及。rn  略去疑虑,就让我们鄙视崔小宝了,莫明其妙的欣赏起这女子来,决不因为她为“千人骑,万人夫”而稍有渎絷。真的,在这个世俗的世界里,能顶着世俗做出不世俗的事情,需要多大的勇气和决心!——名著就是因为歌颂了那些活在屈辱中的人物仍然要直忤忤的做人,而且做出形象,所以才经典。香香算得他们行列中的一个。可以和潘金莲并传了,放荡却绝不是因为自已;也可以和袭人并传了,只是她更有资格鄙视袭人而已。rn  倒是受其恩惠的崔小宝混蛋的可以:有了钱才想到为这个女人赎身,还要靠这个女人吃饭。这个女人探监,不问她怎么进得牢狱,开口就要吃的;这个女人死了,他却躺在情人的怀里去摸那胸口上的肉球;幸好他还知道死人可以复生,他也想让她复生,但终于作罢了这事。——如此无懒无情之徒,本来替香香夜里端尿壶也不配的,却偏偏得到香香如此的眷顾,莫非真是前世宿因?rn  可敬呵,在风尘中打滚的奇女人;可叹呵,死了还没有认清为之付出一切的男人的真面目。
苍井天
苍井天 四川省眉山市 发表于:2018-09-30 15:36:15
发言:古夜魂 - 主贴 -发布日期: 2008-4-3 -发布时间: 15:18:20 rn rn 【武侠书评】《搜神新记》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 rnrn虽然,我不擅长发言,不过,看了天授的《搜神新记》,我终于按奈不住要出来唠叨几句了。rn  说实话,在看过金庸和古龙两位武侠宗师的小说后,还真没看到过这样一部让人赞服的武侠小说,看过之后,除了用一个“好”来形容,一时竟不知道用其它什么词来形容这一部难得的小说了。rn  《搜神新记》以中国古典小说的形式开始,然而小说又并非古典小说的生硬古板,反而写得妙趣横生,甚至让人捧腹大笑,同时,内容中又加以新派小说的唯美浪漫的元索,让《搜神新记》在芸芸众多的小说中,让人产生一种难得一见的新奇和清新感觉,故事情节一波三折,曲折离奇,人物栩栩如生,虽然只看了短短几十章,便让有一种欲摆不能之感了,让读得不由自主的关注起男主角崔小宝和的命运,以及他和蚕儿的爱情了。rn  初看《搜神新记》,感觉崔小宝的无赖胡闹,满口粗言秽言语,有些像金庸笔下的韦小宝,尤其是在荒坟吻鬼和妓院卖鞋这两章中,几乎把崔小宝的机灵顽皮和淘气胡闹的顽童形像刻画得栩栩如生,入目三分,不由人不感叹,作者的功力之深。同时,崔小宝和众多的顽童打赌,竟然胆吻鬼,却让人对这个胡闹的崔小宝另眼相看起来,感觉到他的与众不同了,确实有着和一般人不一样的胆量。rn  崔小宝顽皮胡闹,机灵聪明,虽然让人觉得好玩,但是,这样的一个男主角,还不能让人信服和喜欢.我正真开始信服和喜欢崔小宝,是从第九章义妖蚕开始的。rn  在第九章中,作者这样写道:崔小宝一听“冰蚕”两字,心头剧震,再也不怀疑少女要他所救的就是这只冰蚕,他在家虽然不多动手养蚕,但跟着娘耳濡目染,日久自然对蚕就有了感情……此时闻得夜叉之言,儿时记忆顿现,眼前这冰蚕肯定是死后进行重生修炼,这个时候它是没有丝毫反抗能力的,只有挨打的份,正是人们常说的“作茧自缚”的道理,一旦被外界把茧壳攻破,后果自是可想而知!一时不禁替那蚕茧大为担心……说时迟、那时快,两夜叉同心协力一阵急刺,壳篓似渐渐抵挡不住,躲闪明显慢了许多,刺中时发出的五色光气也弱了不少,崔小宝几次想跳出帮蚕茧一把,可一见那两个夜叉三尖叉的速度,哪还敢出头……正着急时,只见那超大蚕茧已躲闪到离他三尺远处,崔小宝本能地搬起了旁边一块石头准备自防,突见那两个夜叉同时“啊呀”大叫,连滚带爬地躲开,爬起来时恐惧地望着他,气得哇哇乱叫,可就是不敢上来。rn  真是没有想到,顽皮胡闹,满口粗话的霍小宝,会因为平时和母亲一起养蚕,耳濡目染,对蚕儿产生感情,最后还因为这一只蚕儿,为两个凶恶的夜叉大打出手,要不是他本身天赋异禀,只怕早就糟了夜叉的毒手了,可想而知,崔小宝这样做的时候,是如何一颗大义大勇的心。rn  这时,读者才忽然发现,这个崔小宝,粗俗的外面下,竟有一颗热情善良的心。rn  后来,崔小宝一夜暴,并没有因此忘记自己的贫贱之交,还给曾经给过自己帮助的香香,不惜花了一千两银子为她赎身,直至此时,读者才真正给这个表面粗野胡闹,内心善良义气的崔小宝真正折服了,这样一个崔小宝,不由得让人想起金庸笔下顽皮无赖,但是又极有个性的杨过。rn  当然,看《搜神新记》就不得不说本书的第一女主角蚕儿了。rn  蚕儿,本是一只修仙的冰蚕,她要经过九死九生的修练,最终才能修练成仙,她在修练过程中地无助的时候,得崔小宝挺身相助,因此感恩在怀,对崔小宝芳心暗许,却又因为自己不是人类,徘徊在爱还是不爱的痛苦边缘上。rn  还记得,蚕儿因感怀崔小宝的救命之恩,在乱坟冈的化身为人,和崔小宝小见的那份风姿:只见一位妙龄少女,身穿着雪练般的白罗丝裙,脸如莲萼,唇似樱桃,画眉淡扫,秋眼深潭,乌云堆鬓,肌欺霜雪,身姿烟绕扬柳,面上神光霞艳,惊为天人,果然不是崔小宝想要看到的仙女姐姐,但与仙女姐姐比起来,却也是梅雪争春,互不相让!rn  崔小宝最是率性,但看得一会也不由偏头斜眼,可一避开就心痒难耐,忍不住再抬头正眼,更兼对方似乎遍体生香,源源地扑鼻而至,比之仙女姐姐似更具有诱惑,只撩得他心痒难忍,莫名冲动,真想立即冲上去把她搂在怀里........rn  那少女听得崔小宝呼吸急促,很不正常,不由自主地伸手一摸他额头,关心问道:“你、你哪儿不舒服?不要紧吧?”崔小宝心头巨震,见对方天真无邪,不禁在心里大骂自己:“妈的巴子,你要下流就到杏花楼下流去,怎么对仙女妹妹也起那念头?真是个超级无耻下流的小王八蛋!”rn  蚕儿一身白衣,那份超尘脱俗风姿,天真无邪气质,竟让平时满口粗话,天不怕地不怕的崔小宝自惭形秽起来,觉得自己不应在这样一个美丽天真的少女面前口出脏话,生出邪念。rn  这时,我再次想起金庸笔下幽居古墓的小龙女,同样一身白衣,天真无邪,不同的时,蚕儿比冷若冰霜的小龙女又多了几分热情,看到这里,我相信,不只是我,所有的读者,都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深深喜欢上这个天真无
王阳
王阳 河南省郑州市 发表于:2018-09-30 15:30:45
今天看完了所有上传章节,感慨多多,我一直就为《狼舞天下》没能获奖抱屈,这本《搜神新记》要是再不能得奖,那就真是我的观念落伍了,但不管如何,我还是喜欢天授的书,他的书,不仅情节精彩绝伦,人物生动深刻,而且文笔流畅自如,激越时气吞万里,收敛时如诗如梦,几乎是百读不厌,让人如沐春风,留连忘返。rnrn与《狼舞天下》相比,天授抛开了多主角模式,读起来更有一种吸引力,对人物的刻画更为集中,奇妙的文字,将人物面貌勾勒得神采飞扬,回味无!我在惊叹作者深厚的驾驭文字能力功力的同时,又看到他对人性的深沉挖掘:如崔小宝的狡赖圆滑使他在生活中左右蓬源,这实际上说明了人性的共同劣根:就象性需要一样,潜意识里都爱听别人的吹捧,爱奉承。就是鬼界的黑、白无常也不能免俗:rnrn&t崔小宝心里说:“你当我是傻子吗?”不过他最能随遇而变,知此时只能顺着对方,否则自己肯要吃大亏,立即装着愤愤不平的样子叫:“哼,她算是什么么仙姑?有本事和您黑爷这样的大仙干一场,摔我这个凡人算什么英雄好汉?”见黑无常常没作声,但嘴角却泛起笑意,知道他听得很受用,又道,“黑爷那才是真好汉,真神仙,我在凡间就早听过黑爷的大名,说黑爷在冥界法力最高,连天上的神仙也比不上,我就天天想夜夜想,只想见到黑爷......”rn&trn&t黑无常终于忍不住笑道:“想见本使干什么?想死啊?”崔小宝忙道:“哎呀,黑爷您果然是高深莫测,我当时就是这么说的呀!我说:‘只要能见到黑爷,我就是死了也心甘。’不过,”黑无常忙问:“不过什么?”崔小宝道:“不瞒黑爷,我还有点私心,就是想见到黑爷后拜黑爷为师。”黑无常笑道:“本使从不收徒弟的。”rn&trn&t崔小宝还要胡扯,白无常道:“大哥,时候不早了,快走,王爷交待要我把这小子秘密押到他后宫,这会只怕正等着。”黑无常奇怪地看了崔小宝一眼:“噫?崔小宝,看来你真的比别人不同,好吧,看在你死前天天想着本使的份上,到时本使在王爷面前多给你美言几句。”rn&trn&t崔小宝忙道:“多谢黑爷!”他被黑、白无常一前一后夹着,情知自己是死定了,眼下只有巴结讨好对方,多拉拉冥府关系,想了想又无话找话说道:“黑爷、白爷,我听说勾人魂魄的还有牛爷和马........”乜见二无常都一脸不快,忙改口道,“就是牛头马面,是不是真还有这两个勾魂使啊?”见对方不应声,又道:“要是真有这两个人不人鬼不鬼的牛头马面,那我真替黑爷和白爷鸣不平,哼,他们有什么资格和我心中的大仙平起平作?气死我了!”rn&trn&t白无常笑道:“崔小宝,你也不必为我们鸣不平,他两个虽然也是勾魂使者,但我们已经荣登仙籍,要和我们平起平坐,他们倒确实还不够资格!”黑无常接道:“哼,那两个家伙,就只配跟我们做牛做马!”rn&trn&t崔小宝一听二无常语气,就知道这四鬼之间的隔阂还不是一般,眼珠一转又道:“万幸啊万幸,,幸好是英俊潇洒、玉树什么风的黑爷和白爷来勾我,要是碰上那牛头马面,我就是不被他们那怪样吓死,也肯定要呕死!”rn&trn&t其实黑、白无常虽然比牛头马面长要得人模人样,但长长的舌子始终吐在口外,若说吓死人或呕死人,只怕比牛头马面犹有过之,更谈不上“英俊潇洒”之类了!可二鬼仍听得哈哈大笑,末了白无常还指点道:“崔小宝,那是‘玉树临风’!”崔小宝连连点头:“对对对,真想不到白爷长的好,文才也这么好,我真佩服的六体投地!六体投地啊!”rn&trn&t这下轮到黑无常指点了:“什么六体投地?那是五体投地!”崔小宝自然不会跟心中的大仙解释六体之含义,忙道:“对对,是五体投地!原来黑爷文才也这么棒!二位大仙可真是‘才貌双全’啊。”rn&trn&t“才貌双全”多是赞美女子的,崔小宝这句马屁拍得不伦不类,倒把二无常逗得尖笑不已,白无常道:“崔小宝,你也长得不赖啊,只是文才稍差一点!”黑无常接道:“这个不打紧,以后可以弥补的。”崔小宝道:“是,弟子一定时刻牢记师父教诲,以后好好读书,把文才补回来,把师门的‘才貌双全’发扬光大!”二无常开心之极,竟一迭连声道:“好!好!”rnrn 看到这里,我在会心一笑的同时,明白了作者的良苦用心,人性的弱点啊!“皆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鹿鼎记》里的韦小宝为什么能一步登天?我们在“奇遇”的背后是否想到过更深层的原因呢?rnrn奇遇,只是作者讲出精彩故事达到吸引读者的一种手段,真正的原因,还是在于他恰到好处地利用了人性的弱点:贪财、好色、好被捧!《搜神新记》里的崔小宝又何尝不是这样?rnrn我不敢说崔小宝比韦小宝朔造得更成功,不过可看出天授下了很大的功夫,韦小宝虽也讲义气,但却是个贪色之徒,女性读者一般难以接受;崔小宝色而不淫,对爱情专心从一,这样的设计既迎合了男性读者“高高在上、逍遥自在”的心理,又照顾了女性读者的“梦幻爱情”渴求,加上作者的生花妙笔,我这个大男人都常被感动流泪,若是女生投入<
转身メ已陌路,劳资不在乎
转身メ已陌路,劳资不在乎 上海市 发表于:2018-09-30 15:25:12
发言:西铁城主 - 主贴 -发布日期: 2008-5-17 -发布时间: 20:07:24 rn rn【帅哥作品评论系列】之四——评天授《搜神新记》 rnrn 天授是“2008红袖添香十大武林人物”当中的五位帅哥之一,他的这部《搜神新记》的名字对我来说也早是烂熟于胸了,只是一直没有时间来细看作品的内容。今天利用难得的周末休息时间,来青莲剑客究竟是如何演绎这部《搜神新记》?rn 一、从小说题目引发的随想。rn 中国古代小说有两个系统,即文言小说系统和白话小说系统。魏晋南北朝时期只有文言小说,采用文言,篇幅短小,记叙社会上流传的奇异故事,人物的逸闻轶事或是只言片语。从大体上来说,此时情的小说可以分为志怪小说和志人小说两大类。前者的代表即是东晋干宝感于生死之事并欲“发明神道之不诬”结纂的《搜神记》,后者的代表为南朝梁刘义庆的《世说新语》。rn 此时期志怪小说的大量出现与当时的社会背景有很多关系,“中国本信巫,秦汉以来,神仙之说盛行,汉末又大畅巫风,而鬼道愈炽;会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渐见流传。凡此,皆张皇鬼神,称道灵异,故自晋讫隋,特多鬼神志怪之书。其书有出于文人者,有出于教徒者。文人之作,虽非如释道二家,意在自神其教,然亦非有意为小说,盖当时以为幽明虽殊途,而人鬼乃皆实有,故其叙述异事,与记载人间常事,自视固无诚妄之别矣。”rn 干宝想通过搜集前人著述及传说故事,证明鬼神确实存在。故《搜神记》所叙多为神灵怪异之事,也有不少民间传说和神话故事,主角有鬼,也有妖怪和神仙,杂糅佛道。大多篇幅短小,情节简单,设想奇幻,极富浪漫主义色彩。其中《干将莫邪》、《李寄》、《韩凭夫妇》、《吴王小女》、《董永》等故事,至今仍为人们所津津乐道。后有托名陶潜的《搜神后记》和宋代章炳文的《搜神秘览》上下卷,都是《搜神记》的仿制品。rn 以《搜神记》之命创作的小说还可见树下野狐的《搜神记》,神农驾崩,天地大乱。三皇五帝,逐鹿中原。阴谋迭出,战争频仍。少年英雄拓拔野横空出世,演绎一个充满传奇与魔幻的大荒时代。不仅继承了中国古代幻想作品的优秀特质,更博采众长,将神话、魔幻、武侠、言情、地理、人文、上古历史糅于一体,以史诗般的笔触再现中华民族文明起源的洪荒时代,开创了中国新神话主义的东方奇幻风格。树下野狐也因此被誉为“本土奇幻扛旗人”、“当代新神话主义浪潮的领军人物”。rn 二、从小说体例引发的随想。rn 此类将零散短小的上古神话故事传说片段,进行系统整理进而编制成长篇的先例,就本人狭窄的阅读范围而言仅见民国时期钟毓龙编写的《上古神话演义》,这是一部篇章恢弘的中国古代神话传记体小说。非常详细的介绍了中国古代的神话故事,如:盘古开天、女娲造人、共工触天、精卫填海、后羿射日、大禹治水、夸父追日、蚩尤之战等传说,堪称不可多得的中国上古神话小说。rn 如今天授亦借此种缀短成篇的手法,创作这部“立足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武侠神话”。而从行文的角度来看,确实如一楠所说与宋元话本小说体式有着某种关联。话本顾名思义是说书人的底本,“说话”就是讲故事,类似现代的说书。话本大体由入话(头回)、正话、结尾几个部分构成。入话是小说话本的开端部分,入话的设置,乃是说话人为安稳入座听众、等候迟到者的一种特意安排,也含有引导听众领会“话意”的动机。入话有时以一首或若干首诗词“起兴”,说风景,道名胜,往往与故事的发生地点相联系,或与故事的主人公相关联;有时先以一首诗点出故事题旨,然后叙述一个与些题旨相关的小故事,其行话是 “权做个‘得胜头回’”,实则这个小故事与将要细述的故事有着某种类比关系。rn 且看《搜神新记》的序章,作者从为大家熟知的唐代崔护“人面桃花”入手,敷衍出一段不为人知的书生遇仙女的故事,桃花仙子有感崔护二十年前斗升之水得以枯树开花恩情,许愿待修炼有成,必与之同结连理,以报再生之恩!遇仙类的小说在中国古典小说中可谓数见不鲜,而此等灌溉活命之恩许以以身回报的情节,看来有似当年灵河岸边神瑛侍者与绛珠仙草的一点故事了。rn 醉翁之意不在酒,往下看才知道原来崔护并不是小说中要塑造的重要人物,只是借此桃花旧事引发开去,引出自己要将的一段故事。从这种意义上讲,这个序章正和话本小说前面惯用的“入话”有异曲同工之妙。先赋予一段大家都了解的唐诗往事以神话色彩,充分调动读者的阅读兴趣,这和述说人为赚取听众类似。待众人坐稳,才拿出自己的看家本事,让你大饱耳福!rn 三、从小说人物引发的随想。rn 入话之后,便要进入到正话,这才是话本的主体,情节曲折,细节丰富,人物形象鲜明突出。小说话本的题材内容,如宋罗烨《醉翁谈录&小说开辟》所言:“有灵怪、烟粉,奇传、公案,兼朴刀、杆棒、妖术、神仙。”天授的这部《搜神新记》从叙述的内容上看,接近于其中的神仙、传奇、烟粉等几类题材杂糅的话本。在构思上武侠与神灵怪异结合,将玄幻成分融入传统武侠描写,重新演义惊天<
看他笑!
看他笑! 河南省郑州市 发表于:2018-09-30 15:18:57
和天授相识于偶然,后来因为红袖论坛的比武招亲成为莫逆。和他谈过他的这部《搜身新记》,他告诉我,很适合女孩子看。欣然往之。rn本来早该为他写个评的,一直耽搁到现在。呵呵。rnrn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rn崔护的这首诗可谓家喻户晓,这个凄美悲伤的故事也带给人淡淡的遗憾。rn小说用这个故事来作为开头。经过作者古典的文风修饰之后,带上了玄幻的色彩,悲伤淡去,最后竟转为震撼:rn那个可怜的孤儿,只有十八年的寿命!rn这就是故事的开始。可怜的孤儿叫崔小宝,这个名字就不得不让人想起武侠泰斗金庸前辈《鹿鼎记》中的韦小宝。看下去,发现果然有相似之处!同样的悲惨身世,同样的初生牛犊不怕虎,同样是地痞混混,同样混迹于妓院之中……rn在简介中,作者将他与杨过相提并论,确实也有很贴切。杨过身边红颜知己无数,可是心中只爱小龙女一人,而崔小宝也只对蚕儿一往情深。rn还是谈小说情节吧。rn好的情节是小说的灵魂,这并不是传统武侠作品,而是“一部立足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武侠神话”。往下看才知崔护只是小人物而已,大头在后面呢!中国古代神话中的人物一个个粉墨登场,各显神威,当然,最出风头的还是我们家小宝。与阎王结拜,在皇宫显威……这仿佛也是当今武侠、玄幻、修真等小说的一般套路——一个小人物的成长过程。倒让我想起了《美女江山一锅煮》。这种套路的小说不少,怎样在其中脱颖而出,其实仅靠情节是不够的。rnrn语言特色方面,它有着浓厚的中国古典风味,同时也很传统。印象最深的是对女性角色外貌的描写。rn只见一位妙龄少女,身穿着雪练般的白罗丝裙,脸如莲萼,唇似樱桃,画眉淡扫,秋眼深潭,乌云堆鬓,肌欺霜雪,身姿烟绕扬柳,面上神光霞艳,惊为天人……rn其中一个妙龄少女大概只有十六七岁的年纪,高髻云鬟,鹅脸雪肤,琼鼻樱口,眉扫春山,眸涌清流,袅娜动人,皓齿笑露,有如山花烂漫,牡丹盛开。rn词汇虽美,却有堆砌之嫌。rn“妹妹们不要先被他的赖性吓跑了”,不知道作者对于此本小说的读者定位是怎样的呢?但是看出作者对于自己的文还是蛮“了解”的。只是,把“妹妹们”吓跑的不是小宝的赖性,而是文章的“俏皮”文字。很多时候,我可以感觉文字很活泼、幽默,但是未免显得“俗”了。想起周星驰的电影,有人对他的评价是“俗出了水平”。《搜神新记》也“俗”:rn崔小宝生来胆大,他从来就不信鬼神,有时听大人们讲得多了就想:有鬼更好呀,那老子死了不就可以找仇人报仇了?当下不由骂道:“妈的巴子,就你们这德性还想在江湖上混?刘哥平时对你们那么好,他现在有难,你们一拍屁股就跑,你们胯下长了狗卵没有?”众泼皮冷笑道:“你长了狗卵,那你进去试试!”崔小宝道:“妈的巴子,要死卵朝天,不死做神仙!刘哥别慌,我来救你。”说着话,早已跨了进去。rn就举上面这一段来说,私下认为,男士可以接受,女士要被“吓跑”了。rnrn所以,最后声明,我只是比较认真地看了小说前面的部分章节,后来被“吓跑”了。rn然而,现在我要说,我一定要看完这部书,因为我知道里面倾注了天授很多的心血,特别是在后面二十万存稿丢失后,他凭借记忆再写一遍,真的很辛苦。rn希望大家都来支持天授的《搜神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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