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文章中,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关于《《仁仙路1》——断尘缘》相关知识。本篇中小编将再为您讲解标题《一个叫林之的杀手决定退隐江湖》免费试读_我有茶一杯。
第一章 我是一个杀手
我叫林之,一个杀手,无门无派,只要有人出足够的钱,无论谁的头颅都可拿下,高官贵人,老弱妇孺,在我眼里没有区别,礼义廉耻,呵呵,不存在的,从我九岁那年师父死在我的剑下,这世界对我来说就再也没有色彩,有的只是黑与白,黑的是人心,白的是银子。我没有朋友,上一个与我称兄道弟的人死在了我的毒酒下,临死前他狰狞的面目以及眼睛里的震惊与不解我到现在还记得,然后他倒了下去,一把小刀从他的袖子里落了下来,唉,这样的戏码我已经看得太多了,毫无新意。我居无定所,目标在哪里,我就潜伏在哪里,高官的府邸,富商的宅院,蝶燕纷飞的青楼,藏污纳垢的客栈,便是皇宫大院也曾歇脚,寂静的唯余鸟叫的竹林,炎热的沙漠,酷寒的大雪山,正道门派的驻地,邪道门派的老巢,穷山恶水凄凉地,富贵繁华温柔乡,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我今年二十三岁,却也走过大半的江湖,行万里路,杀遍该杀之人,至于什么是该杀,雇主委托我杀的人自然就是该杀,谁叫他们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呢,世人于我如同刍狗,杀谁对我没有分别,只要这个人的死给我带来足够的利益我便像杀猪一般宰掉好了。对于杀人之事我已谙熟无比,使手中的铁剑如臂使指,杀人的技艺更是炉火纯青,在杀手这一行我已臻至顶峰,不是我自夸,而是这么多年来,凡我接受的委托无一失手,凡刺杀我的人都倒毙身前,至于与人比武争名号的事我从来不做,一是将自己置身于明处是当刺客的大忌,一个刺客在外人面前暴露了行踪,那么他也就离死不远了,而且刺客出手即见生死,讲究一击毙命,至于刀枪剑舞,数百回合,不可能的,一辈子都不可能的,所以江湖上明面上的人都不知道我的存在,而暗处的人则给了我一个名号,暗影主宰,喂,给我起这种外号,问过我意见没有……
三天前,我接受了一个委托,那天我们约好了在亭林镇外的竹林见面,子时我到了,我从来没有早到或迟到的习惯,早到会使自身处于被动,晚到又会对当场的情况无法做出完全的判断,对方早已等候我多时,我见到她时有些惊诧,这样的情绪对我来说是不常见的,作为一个杀手,喜怒不形于色是必备的职业素养,要知道,战斗时,任何流露出情绪的行为都会被敌人所利用,严重时甚至要付出死亡的代价。我之所以惊诧,乃是因为这个女人穿了一身与周遭的黑夜融于一体的夜行衣,只留下一双在月光下泛着冷光的眼睛,这夜行衣与我身上穿的一模一样有没有,你也是在御光阁专卖店买的刺客套装吗,你一个雇主穿成这样是要闹哪样,好啊,你要扮刺客是吗,你自己去杀人吧,我走了……做杀手都能跟人撞衫,好尴尬啊,我杀手的神秘可怕高深莫测的形象全被毁了有没有……
此时,雇主开口了:“林平之”,喂,不但跟我穿了同样的衣服还表现的无所谓的样子,又叫错了我的名字是吧,林平之不是一百年前修练某种不人道功法成为绝顶高手后来结局很惨的武林前辈吗,算了,看在你是雇主又是女人的份上不跟你计较,以免损我绝顶杀手的威严,“一千两黄金,杀死薛远”,薛远,霸刀堂堂主,七品高手,霸刀十五斩练到第十三斩,功力高深,心狠手辣,凡他杀死的人都死状惨烈,身上无一处完好,继承了每一代霸刀堂堂主的称号“霸刀”,这名字比我的霸气多了好吗,七品高手倒也不难杀,毕竟从我进阶七品以来杀死的七品高手就不下五位,其中一位还是七品巅峰的绝顶高手,虽然为了杀死他我受了极重的伤,修养了两个月才好,但据我所知,薛远只是七品中阶的高手,杀他应该不难,于是我点了点头说了个“好”字,对面扔来一个包裹,然后雇主一瞬间消失于黑暗之中,如同刺客一般来去如风,无影无形,“这女人轻功不错啊~不过你给钱的方式温柔一点会死吗……”我打开包裹,里面是一千两金子,要不是我在接包裹时默运功力,凭黄金的重量以及我对她抛过来的速度的估计,我的双臂怕是要被砸断,请杀手的规矩一般是先交一半的定金,事成之后再给另一半,然而这条规矩对我来说并不适用,因为我有自己的规矩,我的规矩就是一次付清,拒绝分期和拖欠,毕竟我是很怕麻烦的,不管什么事情一次解决最好,而且凭我零失误的战绩和高深莫测的实力,雇主对我的规矩不会有任何意见。毕竟,在这弱肉强食的江湖里,强者可以制定自己的规矩,而弱者只能臣服于现有的规矩之下。
现在,我趴在薛府某一厢房的屋顶上,看了眼立在不远处檐角上的鸟,我以极小的幅度移开瓦片,向里张望,可惜并没有什么深闺小姐洗澡的香艳场面,咦,为什么要说“可惜”呢,我的设定可是一个不近女色的冷血杀手啊,而不是有偷窥癖的采花贼啊,只见里面空无一人,明亮的烛光下,一把无鞘的宝刀放置于精美的刀架上,只见此刀有着巨大的刀身,狂野的纹路,刀柄上更是刻有金色草体的“霸”字,看其材质,似是精钢打造,刀锋打磨的锃亮,银光闪现,观其气质,可谓霸道绝伦,用江湖人的说法就是狂霸酷炫“哔”炸天啊,此刀名为“霸刀”,原来霸刀不仅是一个人,也是一把刀,作为霸刀堂的镇派之宝,霸刀为历代堂主挣下了赫赫功绩和名声,也成就了霸刀堂在江湖上的显赫地位,突然屋里的烛光熄灭了,门口响起重物倒地的声音,应该是门口的守卫被干掉了,一个黑衣人进入了房间,只见其快步走到刀架前,拿起霸刀就往外冲,随即如蜻蜓点水般一个纵身飞上屋顶,然后消失不见,我对此倒是淡定的很,毕竟我不是为刀而来,霸刀虽好,却不适合我这样的刺客,我倒是对这位“同道中人”的武功有些欣赏,少说百来斤的霸刀在此人身上却如羽毛一般,丝毫不碍其轻功的施展,至少有我轻功的八成了,江山代有才人出,我杀手界真是人才济济啊。
我清了清嗓子,放声大叫:“来人啊,抓贼啊!”然后我就跑的没影了,很快薛远和他的弟子们赶到,发现霸刀丢失后,薛远怒吼道:“哔—哔—哔—哔,我要把你碎尸万段!”并当场把门口的两具尸体给碎尸万段了,然后他以雷霆万钧之势派出门内精英弟子追杀盗贼,霸刀堂是个极讲究效率的门派,正如它的宗旨所言“杀人决不补刀”,要是一刀解决不了敌人,那就不配做霸刀堂的弟子,不配再拿刀,很快他们就把偷刀贼围堵在一个巷子里,偷刀贼扶着那把将近一人高的大刀气喘吁吁,似乎体力有些不支,喃喃道“哪个天杀的狗贼给我下了药,我此时的功力十不存一,才跑了半里就跑不动了,今日难道要命丧于此吗,可恨,可恨!”,这是我根据他的唇语加上脑补解读出来的(当然省略了一些少儿不宜的内容),作为杀手中的王者的我就是这么优秀啊,什么技能都得会一点啊,“霸刀”从人群中走出,身形伟岸,面目冷峻,而声如雷霆:“你是何人,为何偷我宝刀?如实招来,留你全尸”,喂喂喂,说好的碎尸万段呢,刚说的就忘了吗,你徒弟都在这儿呢,这样打自己脸真的好吗……,偷刀贼倒是很有骨气,只字不言,很对得起自己的职业操守,将宝刀放在一旁,便动用了全部的气力,踏步飞身,以极快的速度冲向薛远,同时五柄飞刀射出,等飞刀到了薛远面前,他手中的短剑也刺向了薛远的胸膛,此时薛远要么以刀护面而其胸膛被短剑贯穿,要么挡住这一剑,那其结果便是面目全非,我真是太欣赏这个名叫“冷锋”的刺客了,在实力暴跌面临必死的危局中尚能急中应变,利用自己速度上的优势行这样一步险招化解局面,唉,可惜了,我知道薛远穿了一件护身宝甲却没有告诉他,他要死了,果然薛远对欺身而来的短剑毫不在意,只用刀将眼前的飞刀格挡了下来,而那短剑刺之不入,“冷锋”的眼神瞬间绝望,自知必死,“霸刀”一刀劈下,“冷锋”的身体成了两半,而下一刻,一把剑从他的后颈穿过喉骨,霸刀的眼神里包含了震惊不解害怕种种复杂的情绪,然后向前倒去,弟子们大惊失色,四顾寻找,却找不到任何凶手的影子,仿佛一个幽灵潜伏在“霸刀”身边,趁其不备,一剑击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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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杀人对我来说从来都是很简单的事
杀人对我来说从来都是一件很简单的事,譬如昨夜杀薛远,我先是将薛府的房屋布置打探了一番,确定刀房离薛远和弟子们的住处很近,然后便制定了一个计划,我花了一百两黄金委托一个刺客去偷取霸刀堂的镇派之宝“霸刀”,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好吧眨了两下,一般来说,刺客的宗旨就是杀人,尤其是那些有组织的刺客,根本不会接与杀人无关的其它业务,所以要找一个愿意偷东西同时本事又不赖的刺客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冷锋”恰好就是这样一个人,为了钱可以做任何事情,杀人放火,盗墓摸金,什么事昧良心他就去做什么事,同时他也有能力去做这些事并承担可能的后果,要知道六品上的高手在整个江湖也不多见,在“冷锋”偷刀的时候,我一直在屋顶观察并偷偷给他下了药,那是一种无色无味的药粉,可以使人暂时失去功力,中药之人不运功则罢,运功越快越急效果就会越明显,“冷锋”被薛远和弟子们疯狂追赶之下,一身功力十不存一,这样薛远就可以追上“冷锋”并与之对决,我知道一个面对死亡绝境的人必会迸发出难以想象的勇气和力量,而这便是我的机会,因为薛远面对这样凌厉的进攻也必定要集中全部的心神,不让自己有丝毫的懈怠,于是他便会失去对周围的警惕,在他杀死“冷锋”还没来得及回味与得意之时便被藏在人群中的我一剑刺穿了脖子,随后我便像影子般远遁,有道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之所以要制定这个计划是要把任务的风险降到最低,毕竟我可是很惜命的人啊,能不流血就不流血,什么“七尺男儿,当有十决十荡之勇”,切,能用脑子解决的事情干嘛要非要用拳头,你可以说我阴险,说我卑鄙,说我冷漠无情,没错,只要能完成任务,我可以制定任何阴险卑鄙的谋划,也可以冷血无情的牺牲任何人的性命,我本就是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
好了,花了这么长时间解释,我该去喝酒了,我一向有这样的习惯,杀完人之后一定要去喝酒,喝最好最烈的酒,我没有其他的爱好了,只有喝酒,杀人并不是我的爱好,我并非嗜杀之人,对我来说,杀人只是一种任务,一门职业,换取生存的方式,我从事这行十几年已经存了不少金银,可我并没有什么花样去花掉这些钱财,只是喝酒,越名贵越好,喝的酒越多口味也越发刁钻,寻常酒家早已满足不了我,只有悦来酒馆,金陵城最大的酒馆,这里的酒有数百种,名贵的有十种,半年来我已喝过其中九种,今天我来喝最后一种也是最名贵的金陵花雕。
花雕酒入口便像年轻女子的舌头般温软,酒味甘香而醇厚,花雕酒又名女儿红,酒水有着金陵女儿的柔和,喝下去,不知是酒醉人,还是金陵女儿醉人,我没醉,我的酒量一向很好,只是越喝越觉得寂寞,也许我该找个女人了,回想起这十多年来的杀手生涯,莫名有些厌倦,也许我该过过正常人的生活了,呸,我在想什么呢,我怎么可能忍受正常人的生活呢,无趣而又乏味,简直要让人疯狂,除了杀人能给带给我一些刺激外,没什么事情能使我感受到愉悦了,我已将杀手当作我一生的事业了,嗯,也许等我老了,我会成立个刺客组织,叫“刺客信条”怎么样,我就做个刺客头目好了。
夜越来越深了,酒馆里只有几个酒鬼在撒着酒疯,大声嚷着各种难听的脏话,喂,有没有一点公德心啊,公共场合不要大声喧哗不知道吗,我忍住杀掉这几个人的冲动,起身走到门口,坐在门槛上,一边喝酒一边吹风,赏月?不存在的,你指望一个杀手能从月亮中看出什么风情来,不如指望一头母猪会上树,相比而言,后者还靠谱一点。
“兄弟,本店要打烊了”一道声音出现在我的左侧,我抬头一看,一个穿着蓝色大褂的中年人,长相普通,笑容可亲,两道浓密的眉毛下是一双真诚的眼睛,任谁看到这一双眼睛都会觉得这是个极可靠的人,而我却觉得恶心,张悦来,悦来商会的会长,他的酒馆、客栈、赌坊、妓院、镖局、商铺遍布全国各地,凡是能赚钱的生意他都做,他的财富多的可以填满金陵城里的玄武湖,他看起来像任何一个唯利是图的商人一样,钻着法律的空子,与官员勾结,用尽手段从平民那里攫取利益,然而我却知道他的触角早已伸向了江湖,江湖中不少门派都受他操纵,那些门派的老一辈人的江湖血勇早就被时光和安逸的生活打磨的不成样子了,他们的心最易被金钱腐蚀,张悦来的眼线也随着他的生意布满了整座江湖,他在情报方面的能力比号称“风雨既来,无物不至”的风雨楼更加强大,找个人比捏死一只蚂蚁还简单,更何况这个人还在自家的酒馆里喝酒,呵呵,真是讽刺啊,我站起身来向前走了几步,然后仰身倒刺,剑尖朝后,经过我的脸和头发,刺向我目光所及之处,然而我只看到一扇门,剑也刺入了门中,原来那人早已闪入酒馆并带上了门,街上出现了三个人,身体粗壮,肌肉虬结,步伐灵敏而稳健,目光冷静而凶悍,就像是三条猛虎现出丑恶的獠牙,发出阵阵嘶吼,等待着机会一跃而起将猎物扑杀吞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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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斗开始的很快,结束的也很快,地上躺了四个人,一个人咽喉被击碎,一个人被抓断了肋骨,一个人心口有一个洞,鲜血就像泉水一样涌出,我自然也倒下了,三个七品高手联起手来,便是我也吃不消啊,我保持着趴伏的姿势,因为这能压住我胸口的伤,使之不至于冒出太多血,这时酒馆的门“枝丫”一声开了,走路的声音响起,开始很轻,后来声音越来越重,我知道他已走到了我的眼前,他或许想证实一下我有没有死,他当然不希望我死,因为我死了,他就查不出我幕后的人了,那个该死的女人!但他却绕过了我,到了那个被我击碎了咽喉的人身边,用脚拨动他的身体,似乎想看到他的正面,没错,这个人和我一样也是趴伏的姿势,脸贴着地面,让人看不清面目,同时……这个人也穿着我的衣服,当张悦来发觉上当之时,我的剑也已刺向了他的后背,这是我的全力一剑,用尽了我所有的技巧与经验,一瞬间变换了十几种招式,这不是我最强的一剑,却是我最认真的一剑,这一剑决绝狠厉,不达目的决不罢休,这一剑,不是你死,就是我死!然而张悦来却转身,用手夹住了我的剑,剑锋磨的他双手鲜血淋漓,剑尖抵住他的心口,他的眼神却毫不动摇,一脚将我踹到几丈之外,就在这时,一把软剑缠上了他的脖子,“哗”的一声,尸首分离,鲜血从他的颈腔向外喷溅……我的胸口疼的要命,我的肋骨也似乎断了几根,我咬紧舌尖,竭力使自己不要昏倒,那人向我走过来,走到我面前,虽然她的脸被面罩遮住,可我还是认出了她,我记得那双眼睛,在黑夜里冷的发光的眼睛,此时她的眼睛里似乎有些悲悯,该死的,我绝不要人以这样的神色看我,死也不要,你这个该死的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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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三个猛虎一般的男人围住了我,要咬断我的脖颈,喝我的血,吃我的肉,在他们冲上来的一瞬间,我换了三种招式,每一种都让他们其中一个人认为我要与他同归于尽,他们其中的两人畏惧了,畏惧了动作便会慢下来,左边那人的拳头低了,我用拳头打碎了他的咽喉,右边那人刀慢了,我右手插进他的肋骨,并将他断掉的肋骨插入内脏,第三个人没有怕,他是他们中武功最高也是最镇定的人,他绕到我身后,左手抱住我的腰,右手掐住我的咽喉,没有办法,我只能举剑……插入自己的胸膛,剑尖穿过我的后背刺入了他的心口,鲜血喷涌而出,像是绚丽的烟花!
……
我咬紧舌尖,拖着一地的鲜血,往前爬,我的意识将要模糊,我的眼睛将要闭上,我的手都快爬断了,我的胸口疼的要命,天啊,让我死了吧,让我昏过去吧,不,你不能死!也不能昏过去!你要清醒!你要爬回去!我爬过黑暗的街道,我听见电闪雷鸣的声音,听见风雨呼啸的声音,急促的呼喊声……
……
我从梦中惊醒。
那夜我爬到医馆门口,用最后的力气敲门。医馆的医师救了我,他用最好的草药最好的金疮膏治疗我的伤势,三个月后,我的伤势痊愈,那日,我跪下拜别,医师说,以后不要做杀手了,我想了想,点了点头,从此金陵城少了一个技艺精湛的冷血杀手,却多了个白衣少年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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