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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无名小卒
我只是一名乞儿,我不知道师父为什么会看中我做他的徒弟,于是他第一次问我,我便这样问他。
我遇见师父时只有十岁,不过我还是懂得一个道理,对你好的人,必定对你有所图谋。
尽管,我没有什么被人图谋的东西,但最不济被人当做奴隶卖来卖去,也不是没有可能,用自由去换取衣食,我也是不屑去做的,
“因为你跑得快,你是我见过跑得最快的孩子。”
“啊?”
一只手用力地摩挲着我的头,说得漫不经心,这一次我却信了,买卖牲口的会打量牲口的老幼肥瘦,买卖奴隶会看看身子骨,看看脸,这个人一眼也没打量过,我的头很脏,头发不知多久没有正经洗过。
“走,跟我回家。”说着一手揽过我的肩头。
“诶,脏死了,你多久没洗澡了?”
“不知道,一两年?”
他虽然这么说,用的也不是嫌弃的口吻,手也没有离开过我的肩头。
我跑得很快,在市井间跑了四年,没有安稳的睡过觉,不确定闭上眼会不会再睁开,不管是冻死饿死,还是让街上的狗咬死,你睡得足够安稳就不必感受什么痛苦,有时候觉得睡觉醒过来之前死了,比起醒着去死幸福得多,不饿,不累,不难过。
我以后一定要安稳的躺在软绵绵的床上,在睡梦中死去。每次早上醒过来我都这么设想,可无论是安稳,还是软床,都是我自始至终从未有过的,所以呢!我要活着。
“跑吧!跑得快你就能活下来。”
这是阿爷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我一直跑,跑到身后一片陌生,再也没有人追上来,跑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没有回到周老爷家,也没有去到什么人的田庄。
阿爷是周老爷的家奴,阿爷是车把式,给周老爷运东西,十五年前,阿爷捡到一岁的我,阿爷把自己的粥分给我吃,阿爷一边赶车一边照料我。
“猪儿啊!阿爷这辈子也没个儿子,你就是我儿子,记住了,好好活着,快快长大,等阿爷抱不动你了,还要靠你养活。”
阿爷一半的的头发都白了,从一岁养到我六岁,阿爷是我在这世上最早存有记忆的人。
阿爷给我的不算好,他也不过是把自己的那部分分给我,小时候跟着阿爷有时候能吃顿老鼠肉,那是我最早吃过的肉,比起粥要香得多。
跟着阿爷的日子过得很苦,那时候似乎也不觉得苦,比起一个人在市井流浪,吃着今天没明天的日子还要幸福的多,阿爷是我这辈子最早的亲人。
周老爷家里很有钱,即使很有钱,也只是他们有钱而已,阿爷带着我,拿的也还是那份自己都吃不饱的口粮,周老爷纵使有千万人能吃饱的粮食,也不会分给别人,花八百年也花不完的钱,也不会分给别人花,周老爷是有钱人,他儿子一样是有钱人,阿爷是穷人,我一样是穷人。
六岁那年,我跟着阿爷给周老爷运货,天色晚了,在野外扎营,半夜被阿爷掐醒。
“有山匪,我刚刚起夜看见的,周老爷已经被杀了,等会儿你从那边走,一直跑,不要回头,不要回来。”
“阿爷,一起走!”
“阿爷,走不了的,阿爷奴籍还在周老爷那,哪也去不了。”说着重重叹了一口气,“以后就得靠你自己一个人了!好好活着,努力活下去!”
“快走!不要回头!”
我背过身开始跑,“跑得快你才能活下去”,这些年每当我转过身,全力向前跑总能想起这句话,耳朵里一遍一遍地回响。
我不停的跑,直到力尽,直到滚下山坡,直到天大亮。
我脱下上衫,捡拾了满满的野果子,继续踏上陌生的路,走了不知多久,不记得是几个日夜,不知道有没有兜圈子,很少睡觉,怕遇上狼,到了苏州城,都不知道是哪时发生的事了。
苏州富饶,不会多养几个乞丐就变穷,从别人扔掉的东西中,翻找出一个破了碗沿的破碗后,我四年的乞儿生涯就开始了。
一个六岁的孩子,实在没有什么能力争夺,最有利的地段,最难做的还是,你做的是织网栽树的事,别人来抢夺现成的,食物不要留,钱根本保不住。
晚上睡在桥下,或是破庙里,苏州城但凡有能力自食其力的总能找到,乞者都是些老弱病残。
刘麻子是个跛子,他在我到的第二年到了苏州城。
“把东西都叫出来吧!”
“凭什么给你?”
“凭的是这个。”直到他拳头触及我的一刻,我才明白一件事,这个世界本来就是,成王败寇,弱肉强食,就像当朝永乐大帝一样,当年若不是手段雷霆,早就做了鱼肉,受人蚕食,哪里有如今,君临天下,南征北战,纵横天下。
刘麻子身高体壮,据他自己说以前当兵当过校尉,得罪权贵,被人打断一条腿,就此打落凡尘,沦为丐户,仗着一身横肉,没有人反抗,为什么当面挨揍。
八岁的我,得罪了刘麻子,我却早早懂一件事,有的人,一旦结了梁子,这辈子都解不了,低头也没用。
因为打不过,被追了两年,跛子追不上我,每次被隶属他爪牙的小子围了,总少不了挨两下。
“再让我看见你,打废你给我挣钱去。”
在跛子动手前溜走,我拼命地逃窜,在夹缝里生存,跛子找了我两年麻烦,我逃了两年,从未被抓到过,十岁的我,跛子和他手下比我还大几岁的少年再也没人碰到我一毫。
我依然过着四处逃窜的日子,自我能上墙开始,再没有人伤得到我,我也开始以偷窃为生,走街过巷,但我知道躲着终究不是解决的办法。
没一身功夫,我便只能蛰伏等待时机。
我静静生活,隐于市井之中。
直到有一天,静寂的苏州城来了一群不素之人,我嗅到机会,借刀杀人的良机,这群人浑身皂色劲装,让人联想到一种刀,纵使玩刀不慎丢了命,我依旧不愿舍弃这难得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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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醒醒!”
“………”
“诶,饿了吧,给你这半个窝头吧,孩子,吃吧!”
三伯已经快五十岁了,头已经卸了顶,有着寥寥几根花白头发,一小撮花白胡子,他是我在苏州认识的第一个人,也是我最亏欠的人。
“你长的很像我儿子!”
“你儿子?”
“已经死了快十几年了,他死的时候和你一样大。”
三伯的本名叫吴三,儿子死于靖难中,不是死于战乱,是济南围城活活饿死,米价飞升,三伯卖尽家产也没能让儿子活着度过饥荒,背井离乡离开无所牵挂的地方,才到了苏州。
三伯给我讲了许多关于靖难的故事,他儿子的死,也没有归咎任何人。
“要怪就怪自己不够有本事,这世道弱者没资格怨天尤人。”
我觉得三伯说的很有道理,怨天尤人,是抛弃现在,打算赴死的人才会做的,我要强到足够把握自己的人生。
“猪儿!”
“三伯!”
“猪儿,你这两年没事吧!你要不然离开苏州城吧!我老梦见你让刘麻子扔到了江里。”
“三伯,放心吧,我不会有事,跛子抓不住我。”
“三伯,现在大家还好吧!”
“都还好,也就是让那刘麻子剥的过的困难点,也没啥,过不去的,就是你李奶奶的孙女小山这会隔三差五让那刘麻子骚扰,还是个小丫头,等再过两年惦记的人多了,诶,这么活着总归不是办法,她奶奶岁数也大了,说不好哪天就走了。”三伯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三伯,这次我想到除掉刘麻子的法子了,小山那边,我找到挣钱的法子了,一两年我想办法把她安置好,眼下当务之急,是除掉跛子,否则我们有多少钱,也不过被他抢走。”
“这个法子要三伯你帮忙,这样……”
皂衣人首领在每日必经的转角,听到二人私语,语意大概是说刘麻子刘大爷要拿下他们的东西,派手下大盗来取了,等一下,一到闹起来,要造点乱,方便他逃跑。
按我说的,只说一半,剩下一半,足够他反应一会儿,半个时辰之后,我取到的包袱便被送到刘麻子身边,城西破庙,苏州过半的乞丐聚居的地方,也是我生活过两年的地方,我连包袱也没有打开过,藏在刘麻子的私人区域。
一件事成功的关键在于“称锤”够不够撑起事情本身,四两拨千斤,你只有三两也是不够的。
自我离开破庙两年里,靠窃取别人的东西为生,从一开始偷包子被伙计追得满城跑,到现在我自认为,在房顶掀了瓦,便能取到房中的摆设,我身子纤弱,练习过无数次,十步远,不用眼睛,捕捉不到我的存在。
门口有两个皂衣人守着,从装束看,咱们应该身怀绝技,未曾试过在高手面前隐去行迹,我不知道高手会有怎样异于常人的六感,这也是我计划里唯一不确定的因素,走运的是,两人没有戒备,正在讨论着某件事。
我听到咱们千户大人,还有什么叫周新的按察使,这样的字眼,只知道应该是做官的,本来是不会记什么人的名字的,我也以为我只是听听而已,结果那天却成了我毕生难忘的一天。
在得知皂衣人皆为官身之后,我更加确定,刘麻子定然不死也得全身残废,手脚恐怕留不下完好的了,跟着他的手下也必然缺胳膊少腿,为了不让三伯他们受到波及,我让他们出去一段时间避祸。
两个时辰后,我跟着三伯,以及同为老弱的众人回到城西破庙的时候,却发现一个问题,我低估了上位者的狠辣程度。
不必靠近破庙嗅到了血腥味,满地都是流的血。
我想他们接到的命令是杀光所有人,取回包袱。
“啊……”小山惊惧下叫出声来,我不知道是脑子吓懵了,还是冷血,忘记了看见的东西,意识空荡荡的。
下一个瞬间,我看到飞溅过来的血,三伯吼着嗓子对我喊,“快跑!猪儿。”
三伯沾满血的手抓着我乱摇,“猪儿,活下去!”
我猛地醒过神儿来,一转身拼命的跑,再一次,我踏上逃跑的路上,这一次追击我的都是高手。
应该是留下处理后事的人,一共四人,后来我回想知道,小山在一声尖叫后一瞬间,身首相离,我们十几个人,只有我活着,我想他们的任务大约是:守到天黑,有人回来,杀,天黑后,烧掉破庙,处理尸体。
后来我再回到破庙,只剩下黑炭碎瓦,满是让人作呕的尸体焦糊味道,二十九条人命,在那天,与我有关的过去自己过去的人,都死了。
我离开破庙后一直跑,不停的跑,却没能甩脱后面的人,穿过林子,身上衣服挂着树枝变成了布条。
“你就是昨晚在房顶的那个人?”
我翻过一个小丘后力尽仰面躺下,天色已经开始亮了,果然厉害,单单是体力就让我忘尘难及,追了一个晚上连呼吸也没有变过,我竭力全力全速逃跑,从未有人追到我这种程度,我不过是井底之蛙,我放弃继续逃跑,闭上眼,等待死亡到来。
“孩子,你今年多大了?”
我感到一只手,碰到我左肩,要问清有没有主使?漏网之鱼?我估计说完了他会扭断我脖子,不过已经没有生机了,即使我随意说一个主使也不起作用了,我这样的小角色,根本就没有活口的必要,索性说两句实话,免得他们继续杀人。
“主意是我想的,东西也是我偷的,人也被你们杀光了,你们还想知道什么!”
他居然笑了,不是嘲笑,又好像嘲笑,紧接着。
“有意思,孩子,睁开眼吧!那几个追你的人,已经死了,我不会杀你的。”
我一睁睁眼就想起这个人,在客栈蹲了两天,见过这人两次,和黑衣人不是一路,他呆的时间应该更久。
注意力全在黑衣人身上没仔细看过,这人眉目俊朗,气宇轩昂,看起来不像是奸邪,既然敢杀官府的人,必是救世大侠,最不济也算是绿林好汉。
“看清楚了?锦衣卫也是你能招惹的?要不是遇上我管这事了,谁也救不了你。”
原来是锦衣卫,我明白过来,锦衣卫千户,什么监查使周新,想必包袱里有些什么东西不能让外人知晓。
“孩子,想不想学武功?”
脑子里翁的一下,好像让金元宝砸过了。
“徒儿拜见师傅!”
我急忙滚过身来跪向这个人,我觉不能错过这大好良机,我这样的人,要想摆脱任人宰割的命运,这就是个最合适的最好的办法,学一身盖世武功,拜一个顶级高手为师,这人一边追着我,一边杀那四人,面色如常,呼吸丝毫没有变快,这不是高手是什么?
“好,我就收下你了!”
两日后,我们到了杭州府。苏州府破庙烧死乞丐的事已经传开,一个破庙居然烧死二十九人,无一人逃生,人们猜测究竟发生了什么,有人说,乞丐互殴,打翻火种,有人说,所有人中了一种毒,然后被人烧死处理尸体。
我知道乞丐一共二十五人,锦衣卫四人,处理尸体的还是锦衣卫,至于官府知不知道,我不知道,锦衣卫会不会追究,一看师父那副半带笑容的脸,我就知道,他们找不到我们,因为见过我的人都死了,或者说即便他们找来了,师父也不怕他们。
到我十岁为止,所有与我过去相关的人都死了,我知道,从即日起,我就要扔掉过往,跟着师父开始新生活了。
“猪儿,从明天开始我们就到杭州生活了,你这连个大名都没有,我给你起一个吧!”
“你就姓朱,当朝皇帝就姓朱,不吃亏,名字就叫,我想想啊……冷,你跟个面瘫似的,冷冰冰,就叫冷,朱冷,小名还叫猪儿。”
于是我有了名字,朱冷。
第二章 刺客师父
师父是刺客,我也是。
刺客,是人类历史上最特殊的职业。
从供奉的祖先上讲,刺客没有先祖。
道家信的是太上老君,太上老君者,混沌之祖宗,大道之主宰,万法教主,历代帝王之师,无始无终,无形无名,无边无际,无师无上,自然而然,而且常常分身下降诸界,传教度人,弘扬道法。成为老君化生的李耳还写了《道德经》;
佛家供的是释迦牟尼,释迦牟尼佛,无数劫时,于妙光佛末法之中,即得超越无数亿劫生死之罪。
佛道两家历百世千年,任山川易位,朝代更迭,从不断绝。
人数之众,有时候直接影响到天下兴衰,江山易主,最直接的例子本朝开国太祖皇帝就是借白莲教收服人心,“明王出世,普度众生”,本朝国号“明”。
师父说他行走天下,西洋和尚都见过,没见过修得肉体不坏的,灭绝人欲,图个死后之事,可谓末路,人活着当活在今世,来世前世,若是人都有生生世世,那人口生灵也就不会有增减变化了。
汉武帝独尊儒术,让孔孟做了当今读书人的先祖,君子以万道为下品,子倒是不语怪力乱神,可若是天下人都做了君子,再无生产农桑之人,连吃饭都成问题,师父说读书识字知理才是首要,要是真读两天书就觉得自己天下无敌,才是搞笑,当前读书人用的最多的纸,都是千百年前名叫蔡伦的宦官所造,读书人所不齿的阉人,若是没有他保不齐现在还在竹子上刻字呢!
刺客有生于凡常,有生于王侯,刺客不必名闻天下,不必自成一派,只要斗争不息,刺客就会不断的滋生出来。
刺客之名,随着被刺对象提升,荆轲刺秦王,万古第一始皇帝,荆轲所奉之事,现今已隔千年,仍被人传诵,但荆轲却非最佳的刺客,一是他行刺失败,二是他扬名天下。
所谓刺客,杀所杀之人为首要,全身而退靠本事,两者皆达不到,一是时代局限,手法不足以供施行,二是技艺不精。
两者皆到位,若是不成,就是天命了。
从这一点讲荆轲已算是当时合格的刺客了。
随着百工技艺的发展,刺杀技艺也在发展,但最重要的还是两件事:杀人、保身。
有的刺客依附于当权者,史书里有位著名的刘桃枝,杀的尽是天下名人,做的不过是爪牙之事,最后却能逃匿踪迹。本朝的锦衣卫就不缺少这样的人,为当权者爪牙成为一种保身的好方法。
师父未曾告诉我他师承何人,正如他传徒弟六人只有我一人成为此刻一样,刺客不必传承,师父一生所学未必是一个人教的,教他的人未必就有人是刺客,我能成为刺客,一是对师父的崇拜,二是师父说我的能力需要实战来提升,没有更好的职业适合我让自己变强起来了,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跟随师父多年,我无比喜欢我作为刺客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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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傅离开一年了,我入行也算是一年了,差不多一个月会接到一桩委托,一年间我杀了七人,废了两个人双腿,弄瞎一个人的眼睛,还接过一次护送的任务。
那两个断了双腿的和那个瞎了双眼的都是我不计报酬做的,弱势的人最恨仗势欺人之人,罪不至死,我便以彼之道还施彼身,还之双倍,只留下一句话,“贼子,若是再让我见你张狂,去你狗命。”从他们那里取得钱财,尽数分给事主,让他们带着全家迁往别处。
我所杀七人中有两人在那次护送任务当中所杀,那次送的是一位老夫人和她的孙子和孙女,老妇人的儿子是江浙有名的盐商丁老爷,丁老爷有一笔生意要去西北,抽不出人手护送老夫人回老家,受人推荐让我相随,还请了苏州府的青远镖局一共十八名镖师,自苏州到福建泉州,路上遇到一股四五十人的山匪,被我们打杀二十人,镖头与我不是一路来的,不知底细,对我抱有怀疑,把我安排到最靠近那车的位置,以免坏了他们的阵型,直到匪首靠近老夫人的马车我才出手,镖师个个也算得好汉,可人数上不占优,所幸匪首二人被我杀死,其余重匪皆散去,我们才算脱困,除了最初猝不及防死去两人,其他人只有三五个受了轻伤,张镖头这才对我刮目相看,以礼相待,这一行两个多月,所幸最后得了老夫人额外赏赐百两黄金。
其余五人皆是冤冤相报,报仇难遂,也没有谁对谁错,雇杀双方皆有过错,我懒得分辨是非,也算不得行侠仗义,完全看在钱的面子上,雇佣我代价是倾尽余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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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父说,以我的本事,即使胜不过一流高手,逃跑的话,没有十个八个高手,怎么也得动用军队才能抓住我,没想到近来屡屡失手,几次差点交代了后事。
“你已学成,这苏杭一带也没有伤的了你的,我去办这件事,一年半载回不来了,有事的话老办法找我,你也该一个人历练历练了,你现在缺的就是一个人实战的经验了,以前就和你说过,一个无名小卒实战中干掉一个绝世高手,完全可以,记住了,小心点,别给我丢脸,别报我名字。”
说完潇洒一跃上了墙,不见了踪影,然后传来一声。
“最后说一句,打不过跑,别丢了小命,保命第一,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师父说的无名小卒就是十五年前的师父,师父在一场生死较量里活下来,就此扬名天下,成为业界第一位的杀手,在这么个冷冰冰的黑暗世界,坐着最短三天,最长不过五年的位子,一呆就是十五年,名副其实的天下第一刺客,传言这位第一杀手,收徒五人,每个都身怀一门绝技,五人各不相识,各居一地,成为一方大人物,且都是神龙首尾不见的人物,他们各自拥有的绝技可以说精纯至极,以至于超出刺客的极致,各自成为一地大佬,江湖也只是飘着他们的传言,上述皆是我一年来听到的传言。
我从师父那里听到的版本是,他成名之后行走天下,见到天姿奇高的人,便把自己的本事传给他们,时间一年两年,最多三年,便继续游历,十年间教过五个人东西,他们确实是非常之人,这么些年也就遇见那么几个,然后第九年,也就是六年前遇见了我,一呆就是五年,师父说,我的逃跑功夫天下第一,其他的都平淡无奇,他把每一样都教过我,我天资不够,师父在我身上花了五年时间,我也不过粗浅了解了一下。?
虽说是断断续续,可怎么说我也是师父教的最久的徒弟,却默默无名,比起我五个师兄/姐,男女都不知道,毕竟没见过,江湖也只是,充斥着他们的传说,师傅也没详细告诉过我,人不在江湖不知道,一入江湖,才发现师父说的“教过五个人”,早已扬名四海,不,或许是海内,毕竟我没跟着郑大人出过海,也没去过西域,我所知道的就是这苏杭虽不见他们的身影,却有着他们的名字。
有时候觉得很有压力,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辜负师父的期望,不过貌似师父也没给我定什么要求有时候不知道他是故意吊儿郎当,还是真的真的不介意我能不能做什么惊天大案,一年多再也没见过他,我没用过师父的名义,一年来一如既往默默无闻,我是师父的最后一个弟子,关门弟子,现在看起来就是隐弟子,无人知晓的弟子,我现在都不清楚我五位师说兄知不知道我这么一个师弟。
再说我师父,照理说是特别重视我,唯一一个的关门弟子,教我浑身所学,花费时间最久,五年,前所未有,还不舍得我冒险,不让我一个人闯荡,帮我安排好一切,可谓照料的比儿子还周到,每想到这些我都发奋练功,不辜负师父对我的栽培,可直到师父临走前,我问他为什么这么重视我?
“啊?什么?你是我徒弟呗!这还有什么为什么?”
“我是说,为什么教我不教别人?为什么教了五年比别的师兄时间都长?”
“诶呦!”一个指头敲得我脑壳生疼。
“蠢货!要不是你逃跑天下无双的天赋,我才不会教你,要不是你这本事最没用我也懒得教你别的本事,要不是你足够笨每样都学不好,也不用学那么久一种也没学好,记住了,出去别说是我徒弟,省的给我丢人,看家本事是逃跑,别做刺客,做个小贼,也能混口饭。”
说的我这心一阵一阵的凉啊!
“记住了,好好活着,别我还没回来就嗝屁了!”师父捏着我腮帮子轻声说,语气漫不经心。
那一瞬间,我却听出了一丝装作潇洒也无法隐去的音色,伴着师傅有温度的手指透过脸颊传到我耳中,师父希望我活着,这话不是什么玩笑话,也只有与师父相处多年的我听得出,一年多的时间,自力更生,时不时想起师父的话,才发现师父是我此生最依恋的人,我无父无母,师父待我如自己的孩子一般,在我眼里师父便是自己的爹娘。
这一年间,我先是自个入了行,杀的人既没有犯下滔天巨恶,也不曾有盖世武功,手下亦没有握着雄兵千万,可谓活之多余,去之无碍,下手干净,没什么阻力,死的也没什么引人怀疑之处,我挣钱替人消灾,拿的钱也不算多,接案子也是牙人熟人介绍,名气不大,收钱就不多,闹得我过得也不得奢侈,保养工具都舍不得花钱。
最后应了师父那句话,偶尔窃取生活所需,偶尔接两单保镖递物的生意,过得也还算好,秉承师父教我的宗旨,不杀无辜良善,不为恶富爪牙,但凡我杀的人都是可杀之人,最不济也是我觉得可杀之人,这就又让我拒了几个生意。
其实做的这种生意,也算不得缺钱,最大的开销,还是救济贫弱,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有时候基本上搭钱给人家办事,但凡实在掏不出钱,又是做的好事,就当了义务大侠了,此大侠不留名,留名只能让自己摊上事,实际上也就是做的义务小工。
再有就是为了留条后路,每收入一笔钱留两成做以后保命用,只做亡命用。
接别的单子一是补贴家用,二是没事找事,年纪轻轻,整天没事我也不能上街学流氓打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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