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文章中,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关于《《从火箭队到岛屿之王》:》相关知识。本篇中小编将再为您讲解标题《阎王叫我来捉鬼》免费试读_懒人施玉兮。
第一章 刺眼血迹
古怪之事,由心而发,由惊而衍生,由意念而违背伦理。鬼蜮之传说,人间侃侃而谈数千年。嗜血狂魔,妖兽嚼肉,阴阳之间,善恶有报,论警世劫度,意在脑海迸发之死灵魂,灵魂不死,生命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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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恰逢八月,阴雨绵绵。
“叮叮叮,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多几分……”
常勇被一阵阵急促而又熟悉的闹铃歌声惊醒,好不容易睁开了眼睛,缓缓伸手关掉了闹铃,嘴里还念道着:“哎,今天攒到周末休假,又忘了调闹铃时间了。真可恶,下雨天最适合睡觉了,只可惜!”
嘴里一阵牢骚后,常勇打算再睡个回笼觉,谁知刚有些睡意,楼下买豆腐的大爷却吆喝起来:“豆腐,卖豆腐……”
那声音悠远绵长回荡在常勇耳畔,真是无言以对了。他迅速掀开被子,直接冲到窗边,拉开窗帘,猛地推开玻璃,向大爷大喊道:“卖豆腐的,卖不卖豆芽菜啊?”
“我只卖豆腐。”
“卖豆腐怎行啊?赶紧回家生豆芽菜去,生完了,找我啊,我买十斤。”
只听“啪”的一声,他瞬间关闭了窗户,又回到了床上,嘴里还叽叽歪歪了一阵。
可是,卖豆腐大爷知道他是个无聊之徒,一笑而过。
常勇时常会捉弄人,这和他成长环境有关。他年少时可是当地一个赖皮小子,打架、逃课、钓妹子……不良少年所做过的事一一做过。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那些好哥们纷纷有了工作,并成了家室,渐渐远离了他。甚至,他去曾经好哥们家,时常招来阴阴冷眼与不乐意的待见。
后来啊,他索性封闭了自己,除了上班就是看书,曾经的狭义江湖,成了如今的生活平淡无奇;曾经的远大梦想,成了如今的孤独单身狗;曾经的风火少年,成了如今人民路建业书城的一名保安。
也许,这就叫生活吧,把平淡过得安稳,把安稳过得踏实。
卖豆腐的大爷已经远去,常勇内心却烦躁起来,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不知何要干些什么?在这淫雨霏霏无聊的周末里,岂不会是又睡一天吧,可是现在睡觉也睡不成了。
穿了大衣,顺手拿起了长伞,开了门,嘴里叹了一声:“唯有书籍可以安慰我此刻受伤的心灵啊。”是的,他要去书店看书了。
建业书城,云安市最大最有年头的书城了,周末看书买书的人络绎不绝。常勇刚到门口,碰见了正在站岗的同事小王,“哎,常哥,你不是休假么?”
“哎,实在无聊,便来找老爷子借本书看看。”
“最怕流氓有文化了,哈哈。”小王笑呵呵道来,嘴都咧歪了。
“一巴掌扇死你个兔崽子。”箭步上去便要打小王。
“哎,哥,开个玩笑,我错了,正上班呢,领导看见了……”全是一堆饶恕的话语。
常勇收了手,不耐烦说道:“懒得理你,我去看书了。”
刚转身只听见小王喊道:“哥,下班了我请你喝酒,别忘了。”
常勇没转身,只是一阵摇头,宽阔背影显得很帅气,就像电影里的周润发。确实,他身材高大,相貌端正,只是恶名在外罢了,弄的周围良家小姑娘不敢靠近。
进了书城的地下室,几乎无人之地,推开厚重的木门,木门吱吱作响,里面是好大一间书籍贮藏库啊。远处一张老柏木桌上,坐着一个老大爷,昏暗的灯光看不清脸庞,但浓密的烟圈包围着他,好重的烟草味道!
“小子,又来烦我了。”老大爷声音粗壮有力。
“嗯,是啊,薛总,小的来讨一口烟抽。”常勇回答道。
“呸,还是叫我老爷子吧,顺耳!”
“嗯,好。”
老爷子姓薛,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全名。此人性格孤僻,不爱与人打交道,所以退休过后一直在这间古籍书库里工作,平时就是爱好收藏古书,并管理着书城几十年前下架的珍贵书籍。由于他在书城里工作了一辈子,等到退休刚好迎来书城改制,他便把毕生积蓄投了进来,成为了书城的一个小股东。这才有机会一直待在书城里,这间阴暗破旧的书库也算是他的私人办公室吧。
老爷子从中山装大大的口袋里取出了一根雪茄递到了常勇的手里,火柴嗤的一声划出了火光,照亮了角落。常勇点了老牌子的雪茄,猛吸了一口,吐了一个大烟圈道:“老爷子,你知道吗?我最爱火光照亮满屋子书籍的那刻,闻着古书有些发霉的香味,就像吸了鸦片一样精神百倍。”
“滚犊子,鸦片害了一代中国人,少给我提这些恶心的东西。”老爷子有些脾气了。
“好好好,书里自有黄金屋,书里自有颜如玉,我看书,不扯了,老爷子。”见老爷子生气了,他便收回话题,准备找本好书看看。
“你随便看罢,我还忙着。”老爷子正修复一本年代久远的《康熙字典》呢,他把所缺的页数补上,全是自己用钢笔写的,字迹清晰,并且是一手好字。
常勇开始行动了,今天去了一个自己从来没去过的角落找书,这里是书库里最寂静的角落,尘土已经覆盖了书架一层一层。他开了头顶的白炽灯,在开灯那一瞬间,他仿佛看见了眼前的尘土飞扬。
头顶木质书架上有个牌子,模模糊糊认得是“古典书籍”四个鎏金小字。
“哦,原来是古典书籍,让我好好把这些宝贝重见天日吧。”常勇内心充满了自豪感,有一种拯救别人于危难的感觉。
一口气吹过,尘土笼罩了面庞,呛了他几声。最里面的角落里,有一个木盒子,好奇的他拿下了木盒子,打开了盒子一瞧,里面正是一本古书。
常勇更加兴奋了,如同挖地挖出了元宝,拿起书籍拂去尘土,定睛一看,“聊斋志异”。哦,原来是一本古刻板的《聊斋志异》。
“好久没看过聊斋了,今天既然是天助我也,那我就拜读蒲松龄了。”常勇坐下,翻开那本事,发现这印刻是1946年的,“真是文物宝书啊!”,常勇惊奇说道。
第一卷,第一章,考城隍,他便读了起来,渐渐越读越来劲了,达到全神贯注的境界了。
“喂,小子,再来根烟。”
突然老爷子的喊叫,顿时吓了常勇一跳,因为他已融入到聊斋的故事里面去了,一阵冷汗顺着额头流下,赶紧闭合了书本,大步迈到远处老爷子桌前,说道:“老爷子啊,你可吓死我了,正看聊斋里的鬼神故事呢,差点被吓破胆子。”
老爷子笑道:“小子,别怕,有我在,鬼神都不敢靠近你。”
“呵呵,你以为你是茅山道士啊。”
老爷子眼睛盯着他手里那本《聊斋志异》,表情立刻严肃起来,说道:“三十年前,我把这本锁在了木盒里,再也无人打开过了,没想到今日……”
“嗯?为何呢?”常勇满脑子疑问,感觉是有什么阴森恐怖的故事在里面。
老爷子叹一口气,道:“哎,多年前……嗯,既然你和这本书有缘,我就把书送给你吧,这可是很有价值的收藏。可是……”
“可是?到底怎么了?”他追问道,生怕老爷子改变了主意。
老爷子猛吸了一口烟,又道:“哎,这本对于我来说还是有故事的。今天就告诉你吧,也吓吓你这个混球小子。那是五十年前,我年少四处漂泊,当时国家于危难中,民不聊生,我是一个可怜的读书虫,对了,和你现在年纪相仿。去了苏州一个大户人家作客,那家主人自幼爱读书,与我兴趣相仿,便把此书相赠与我。谁知啊,我刚离开他家,还没看一页此书,便听来了噩耗,他全家二十几口人于当晚据说已被土匪屠杀。”
“啊?”常勇不禁惊了一声。
“嗯,你也知道,当时处于战争时期,人如草芥,命比纸薄。之后,我便离开了苏州,来到了刚解放的云安市,带着这本书,参加了人民生产运动,兢兢业业,之后便干了一辈子啊。”
常勇听罢,看见老爷子眼有泪光,便问道:”“哦,原来如此,那,那,那您刚说,三十前年把他放到了木盒子里又是哪门事啊?”
老爷子又猛吸了一口烟,道:“三十年前,这本书又出现在了我的生活里,让我精神差点崩溃。”
“哦?什么事让您精神崩溃啊?”
老爷子皱起了眉头,深邃眼神中有一片泪光,接着轻声道:“因为我当年离开苏州之后不愿想起我恩人遭遇的惨剧,便再也没有打开过此书。直到啊,哎!……三十年前,我妻子无意间翻开了此书,并入神读了起来,谁知直到读到144页,我清楚的记得,她便再也没读下去了。之后啊,我便把书放到了木盒里面了,再也没翻开过?”
常勇更加好奇了,便追问道:“也就是说你自始至终没有读过这本书?”
“嗯,岁月无情,世事无常,你懂吗?”老爷子泪花彻底迸发了,泪如泉涌,接着大声道:“对了,这本书不能送你了,它很邪恶,你不能看啊!”
“可是,我都看了,我才不信邪呢?我是邪恶的绞杀者、终结者。”常勇大声回复道,生怕老爷子把书夺回去。
“小子,你还是放回盒子吧”,老人接着吞吞吐吐略带惊恐之情说道:“你知道吗,看到144页时,我妻子当晚自缢上吊自杀了,还有那个木盒子就是我妻子最爱的木盒子,她的化妆品之前都在里面放着,而且苏州恩人送我时候也是用这个木盒子装这本书的。这个盒子是淮北桃木制作的,辟邪啊!你小子,还是别看了,这本书有魔咒,你不能看,万一……”
常勇吓了一声冷汗,老爷子话里仿佛有刺穿入他的大脑细胞,顿时吓得他出了一身冷汗。可是常勇天生天不怕地不怕,又提起嗓门道:“哼,有魔咒我才要看呢,到底看它有什么猫腻?老爷子,都什么年代,还这么迷信,我才不信呢。”
他其实想追问老爷子的妻子为何要自杀,但又怕老爷子伤心过度,不愿提起悲伤的往事便硬是咽了下去,改变了话题。
老爷子心里想了想,既然此书和他有缘,他也是个勇敢的年轻人,也许可以借助他的勇敢解开妻子自杀之谜,一系列矛盾与疑问又冲击着老爷子的大脑。
经过一阵沉默后,最后老爷子颤声道:“好吧,既然这样,我便送给你。但是,如果你有什么疑惑?那赶紧要来告诉我,好让我帮你度过难关啊,万一……”
“哎,您又啰嗦了。我啊,有什么事肯定会告诉你这个智囊团的,放心吧。”常勇拿起了书,看了两眼,打算翻看,但又感到莫名的冷,便说道:“老爷子,有些冷,没加衣服,回去加衣服了,对了我可把书拿走了。”
见常勇要走,老爷子喊道:“慢着,不把盒子带走?这盒子能镇住它啊。”
他看了一眼盒子,假装笑道:“此珍贵的东西,伴了您老一生,还是留给您吧,我只带书走吧。”
老爷子还有意啰嗦,但常勇已经消失在了黑暗中。
穿过被雨打湿的水泥马路,进了冷清的幸福巷子,常勇便回到了家里。一进门,看见了自己的猫咪嗷嗷叫,知道是它饿了,便放下了那本《聊斋志异》,给猫咪找吃的去了,谁知道猫咪一见到那本书,便喵的一声惨叫,躲进了卫生间。
常勇看见猫咪躲进了卫生间,不知何缘故?便把吃的放在了卫生间里,自己回到了卧室里。
常勇突然脑子里迸发出了一个数字“144”,急忙打开了那本书,翻到144页,顿时吓了他一跳,心砰砰跳了起来。
原来书页上有一滩黑红的鲜血烙印,印出了清晰的两个字:“阎王。”
这是谁的血迹呢?也许是老爷子妻子的,也许是苏州大户人家的?……
第二章 恐怖梦魇
“阎王”两个血字像一把匕首插进了常勇心脏,使他跳动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他极力控制自身惊愕情绪,以致于进了卫生间冲起了凉水澡。冰冷水花打湿了他的头发,少许片刻,这方法确实起了良好效果。他很快思绪回到了人间现实,归了魂,冷静了下来。然后迅速穿起了衣裳出了浴室,内心告诉自己这一切都是幻觉罢了。
一杯热茶饮完,身子顿时暖了起来,他又抱着那本《聊斋志异》上床读了起来。的确,好奇心已经彻底征服了他,也许这就是这本书的魔力之所在吧。
窗外依旧阴雨绵绵,伴有些微风把红色窗帘轻轻拂动,偶尔会听到楼下行人言语与脚步声,而常勇已经钻进了144页的故事里去了。
“哦,这个故事原来讲了个因果报应的事情,善哉善哉啊。”常勇读完聊斋志异《阎王》后自言自语说道。
再盯着那陈年的血迹,他的思绪更加丰富了。
“莫非是老爷子亡妻生前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以至于阴间阎王要惩罚她。可是,老爷子是个大善人,故事里暗示他可以救他妻子啊……哦,不对,他一定不知道妻子做过什么丑事,要不早都出手营救了。也许,不是老爷子妻子的血,是苏州府里哪个人的血?要是苏州人的血,那糟糕了!它有魔咒,也会给我下咒的……哦,不会的,我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最多就是打架动粗,年少无知罢了,阎王也会原谅的……”
常勇的思绪彻底乱了,联想翩翩起来,以至于忘了肚子饿了而出了咕咕叫声。
他的猫咪跳上了床,躲进了被子里,喵~~~的一声,把常勇吓了一跳,毛骨悚然。
“哎,臭喵咪,也来吓我……好饿啊,吃什么呢?哦,对了,小王不是请我喝酒呢?”
常勇拿起了电话拨打给了同事小王,正好约到了巷子外的小四川菜馆里。他收拾了一下,出了门,直奔小四川菜馆。
没等多久,小王来了,便叫了几个下酒菜,喝起啤酒来。
三瓶啤酒下肚,酒劲上来了,常勇本不想把今天遇见的怪事告诉别人,但是酒后失言者多,还是拉着小王的手臂,嘴里侃侃而谈起来。
“兄弟啊,你可知道,今天我遇见怪事了?”
“什么事啊?哥,快说啊。”
常勇把头促了过来,生怕别人听见,小声说道:“今天老爷子送了我一本书,是解放前的古版聊斋。”
“呦,哥啊,书店里不是满是聊斋那本书啊,我这初中毕业根本看不懂古书,只能看点带图片的小人书罢了。哎,就这还是怪事?”小王喝多了,嘴里废话也开始多了。
“嗯,怪就怪这本书能杀人!”
“呵呵,杀人?吹牛皮不打草稿,我看是你脑子坏了吧。”
“你他妈的脑子才坏了。我告诉你,老爷子的媳妇就是被这本书给害死的,老爷子都告诉我了。”
小王听到老爷子那个怪人的事,就来劲了,因为老爷子在当地也算是个经过大风大浪的传奇人物,便匆忙追问道:“快说,快说,我洗耳恭听。”
常勇一边喝着啤酒一边把今天古书的事全告诉了小王,小王还真的听了进去。
听完后,小王半信半疑,内心还真的有点恐惧,他从小就是个胆小鬼。
“哥,你说的我寒碜,冷颤打个不停啊,真是一件怪事。”
常勇大声笑道:“要不去我屋子,我把那书给你看看,你我兄弟研究研究一番。”
小王此刻看见常勇的笑声,都感觉有点惊吓,连忙回绝道:“不不不,算了吧,我不看那不吉利的东西,我媳妇还没生娃呢,以后还要为我们王家传宗接代呢。呸呸呸,看那书不吉利。”
“胆小鬼。”常勇笑着又喝了一杯啤酒。
“哥,我建议你赶紧把书送回去,老爷子可是传奇人物,什么世面都见过。你啊,就不一样了,还年轻,路还长。”小王急忙劝阻道。
“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我怕个鸟啊。记得十二岁那年,我还在我爷爷的墓园睡了一夜呢,哼,胆小鬼。”常勇酒劲上来了,嘴里说话也不着边了。
小王见天色快黑,酒足饭饱,赶紧过去结了账,然后对着常勇说道:“哥,今天就到这吧,天快黑了,我得赶紧回家,省的走夜路寒碜。”
常勇笑了笑,道:“胆小鬼,我一个人晚上住还咋了,怕个鸟啊。”
小王说罢,撒腿就跑了。
常勇苦笑着,带着醉意,摇摇晃晃朝家里走去。
说起常勇啊,他也很孤独,周围没有亲人陪伴。他是家中的独生子,由于父母离异的早,母亲改嫁到大城市了,以至于他两年多都没见母亲了。两年前见面,还是在酒店里匆匆吃个饭便离开了云安。至于他的父亲,曾经在街坊也算是个混混,全是因为他的家庭暴力才赶走了母亲,所以常勇非常恨自己的父亲。后来,他父亲在南京有了小买卖,生意还可以又另娶了一房,所以很少回来,基本是定居南京了。但是父亲还是很爱自己儿子,经常会往常勇银行卡里打钱,生怕儿子钱不够花。而且每年过年独自一人回来,全身心的陪儿子过年,过完元宵节便回南京了。
所以,常勇经常感到自己并不孤独,一个人过才是最幸福的,心里也踏实。
推开门,进了屋,常勇一股脑倒在了凌乱的床上,头晕眼花,但怎么也睡不着。于是他又拿来了那本聊斋志异看了起来。
不知什么时候他自然地睡着了,呼噜声一阵一阵的,比屋子里的猫咪叫声还刺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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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青山,植被绿的出奇,山下全是土坯擅瓦房子,人人都穿着粗麻衣服。
这番场景对于常勇来说很陌生,他走过破旧的青瓦房子,径直向山道走去。迎面一巨大岩石上有字,走进一瞧,是用红色油漆刷着大大三个字“卧佛山”。
“哦,原来是云安市南郊10公里外的避暑圣地。”常勇嘴里念叨着。
而他缓缓随着山梯行走,一股强大的吸引力迫使他上山。沿路上有很多红色油漆字迹,如“上山下乡”、“我们也有两只手,不在城里吃闲饭”、“打倒一切牛鬼蛇神”。常勇一下子明白了,这分明是知青下乡那个时代啊。
路人都是二十几岁左右年轻人,穿是绿色粗布衣,男的带着帽子,女的留着两个麻花辫子,他们忙碌着割草、搬石头、放牛放羊等,每个人脸上都流露着灿烂笑容,露出了洁白的牙齿。常勇想和他们说话,但他们都各忙各的,不理睬他。
绿油油山坡上,他又看见了一个中年人,四十岁左右,那个男子正在躺在草地上看书。常勇走过去仔细一瞧,啊!原来是老爷子年轻的时候,尽管他极力想和老爷子说话但是老爷子似乎看不见他似得,对他是不理不睬。
一瞬间,他又上了山顶,站在了一处巨大裸露的岩石上。这岩石纯白透亮,就像一块宝玉,而反射着太阳光芒让人刺眼。
突然一道蓝光耀眼,原来玉石中央有一个蓝色的蝴蝶结,是哪个姑娘落下的啊?
常勇弯下了腰,刚要伸手去拿它,只见蝴蝶结飞了起来。他眼神顺着蝴蝶结漂浮方向旋转,蝴蝶结向断崖处飞去。他顺势走向断崖峭壁边,只见蝴蝶结要向山谷坠下。
他迅速跑过去,伸手还是想把蝴蝶结拽回来,但可怕的事情发生了,那只蝴蝶结落入了一只女人的女手心里,那只手快速闭合并抓紧了蝴蝶结。
常勇目光顺着女人的手移到了女人的面庞,一张相对死板脸上没有一丝笑容,面色白的如粉,美的天真无暇,是标准的冷美人,实在是超凡脱俗,让人目不转睛。
就在一瞬间,女人水灵的眼睛里流出了一行血泪,鲜血瞬间滚向女子的嘴角下颚,接着张开了红唇喊道:“救我,救我啊。”
“啊,啊,啊……”一声声凄惨的叫声后便坠入了黑暗山崖中。
常勇伸手想抓住她,却没有抓住,而且自己失了足跟着女子的身影也坠下了绝命断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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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常勇猛地从床上坐起,身上的汗水已经浸湿了全身,再看一看钟表已是午夜12点,窗外隐约还能听见下雨的声音。
“哦,原来是一个噩梦啊。”常勇开了灯,心里念叨着。
这一夜注定是无眠之夜,常勇思索了一夜,关于古书与血迹的推敲,关于梦中那个女子是否是老爷子妻子的疑问……
他彻底无眠了,难道此书真的有魔咒,自己已经被魔咒缠绕了?
带着一系列疑问与无限恐惧之夜过后,导致常勇第二天上班迟到了,并挨了保安队长的批评。
上了一天浑浑噩噩的班后,他下定决心把这奇怪的事非要弄个水落石出。因为此刻的他一见到陌生女人经过时,都好像嘴里对他说“救命”二字。
幸亏常勇意志坚强,内心强大,精神依旧没有崩溃,若是放在常人那里,估计早都不能自拔了。
“也许这就是天意,或许自己也请过阎王喝过酒。”常勇安慰自己的话语,在此刻乃是真理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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