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文章中,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关于《《那个人的那个故事》——敏敏姑娘》相关知识。本篇中小编将再为您讲解标题《梦中人——一位少年的成长记录》——文作想。
一
“我只希望,能有一天,所有人都被公平对待。”
在大声地回答了老师询问的问题之后,一凡又异常小声地,怯怯懦懦地嘀咕了这么一句。
老师问的问题其实很简单,是再常见不过的了,她问:“你们将来希望干什么呢?”
“我将来要成为一名科学家,要发明出好多好多东西。”
“我要成为一名警察,然后开着警车满世界的跑,提着枪抓坏人。”
“我想跳舞,我最喜欢跳舞了。妈妈说,会跳舞的小女孩最漂亮。”
……
在这些响亮给出的答案里,也有一凡自己的,那是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但一凡却并没有言尽于此,他又小声往后加了一句,用若有若无的嗡嗡声。
“我只希望,能有一天,所有人都被公平对待。”
一凡坚信,这样一声无关紧要的嘀咕,是进不了任何人的耳朵的,哪怕是旁边这个有爸爸称呼的男人。他很确定,自己如今站的地方,就是个热热闹闹的菜市场,跟自己差不多大的小孩,个个都眨着亮闪闪的眼睛,如同刚出笼的小鸡一样叽叽喳喳地回答着老师的问题,教室里要多聒噪有多聒噪,根本没人会听到自己的嘀咕。可他一直又很喜欢,做这些即使用他的小脑瓜看起来,都无关紧要的事,他恐怕早就把这喜欢养成无法改变的习惯了。
“他们只会关注那些响亮给出的答案吧!”
一凡又情不自禁地嘀咕了一句,无关紧要的一句。
一凡,今年六岁。男性,虽然现在这么说还为时尚早。不高不低,不胖不瘦,不美不丑,外表看起来和五六岁的孩童一样,既不出众,也不落伍,普普通通,平淡无奇。可是,他也有独属于他自己的特质,而这些特质呢,又恰好全集中在了他的个性上。他喜欢一个人坐着,但不喜欢一个人睡觉,喜欢别人找他说话,但自己又不喜欢找别人玩,喜欢看书,喜欢电视,喜欢着虚拟世界中的一切,但对真实的世界却从不上心。当大人不在家,留下他一个人的时候,他总有事可做,大多数时候,他会选择一个人坐到房顶上,看着蔚蓝的天空,看着那些像棉花糖一样漂浮着的白云,一坐坐上半天。他在除了他自己之外的所有人面前,都只是个孩子,可在自己面前,他又像是位即将垂暮西山的老人。他总是喜欢一个人,就那么静悄悄地待着,让空气里的丁点声响都能进入他的耳朵。他有时真的安静得可怕,就那么默默地包裹着自己身体的温度,像个披着人皮的雕塑一样暗暗沉思,保持着无所事事的样子。
当然,这些仅限于白天。到了夜里,一凡又绝对是不敢一个人在家的。灯光照耀不到的窗户外的一切,都让他心生恐惧。他时刻感觉着,从来都不曾放松过——踏出这个房间就等于踏入无边的地狱,龇牙咧嘴的饿鬼会在他们身边游荡,谈论着该从哪个部位开口,然后,还没等他们弄清楚什么情况,他们就会被几张看不见的血盆大口生吞活剥了,这是倒霉的时候。幸运的时候,则会碰到白衣翩翩的无脸女,整个脑袋上密密麻麻的全是直伸到腰际的头发,她会把遇上自己的人活活吓死,然后再把他们一口一口地吃掉。她在猎物被吓死之前是绝不动嘴的,她就好比是只等待将死者慢慢变成尸体的秃鹫,刻板地守着不吃活肉的规矩。但这对受害者来说倒是幸运,起码在有生之年不会享受到被捕猎者撕咬的痛苦。这些在黑夜里的怪物厉鬼,是存在的,起码在一凡的脑海里,它们从未间断。一凡可不敢在黑夜里行走,与鬼共舞的日子只有那些头上三个旋的人有资格享受,一凡他就一个,所以他总是告诫他自己,小心为上。宁可躲在屋子里成为一个永不见黑夜的胆小鬼,也绝不做孤魂野鬼的口中食,一凡就是这么想的。可一凡对黑夜的诸多误解和恐惧,其实只不过是朋友家的几盘光碟和大人的几句危言耸听所致。小孩子往往分不清虚拟和现实,一凡在这些小孩子里算是出类拔萃的。
说了这么多,把重要的事反而搁置了。今天是一凡上小学的第一天,也是他和坐在旁边的那个男人,有父亲称呼的那个若远若近的男人有过言语交流的第一天。第一天总是重要的,无论是做什么事。人会把他来到这世上的第一天当做生日来庆祝,好提醒自己什么时候该结婚,可第一次结婚的那天又很重要,它是结婚纪念日,正常的人又会记住,因为谁也不觉得结第二次婚烟有多么光彩。计算着日子,孩子出生了,家长又帮孩子记住孩子来到这世上的第一天,顺便记住了第一天走路,第一天说话,当然,有些家长可能记不太清楚,但绝对不会影响自己后来的津津乐道。医院总是会开出生证明,结婚证上总会填上日期,包括团员证上都会详细记录你入团的第一天,更别提那些学籍证明,个人简历乱七八糟的一堆东西。由此看来,第一天总是重要的,管他是什么,哪怕是第一天学会了接吻,也总是让人记忆犹新。
这么重要的一天,一凡当然也能记得住,起码以后回想起来肯定觉得自己没有回忆错。在来学校之前,妈妈苦口婆心不厌其烦地对一凡一通嘱咐,都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仿佛更年期提前借给了她唠叨的一天。可那篇幅冗长,难以消化的恢宏巨著,归纳下来也无非就是几个字——听老师的话。在每个孩子的眼里,自己的母亲都会是一个能侃侃而谈的小说家,因为她们个个能把一个浅显易懂的道理拉伸成一晚上的话。如果抛去文章的内含不谈,单以字数论的话,这个世界上的男性作家很少能赢过女人的,毕竟,女人的唠叨能力可是得天独厚的。
今天是一凡上学的第一天,前面刚说过,他的母亲对他谆谆诱导了一番。因此,即使一向不喜欢大声说话的一凡,也用响亮的声音笑脸相迎地回答了老师所问的问题。可老师并没有像妈妈口中所描绘的那样,喜欢开朗欢快的孩子,至少一凡认为是这样,他看到老师的眼光在自己的身上一闪而过,没有一丝的多余,顶多是稍稍打量了一下,但绝对没有关注。在一凡的小脑袋里,关注一个人和喜欢一个人是划等的。“根本不像旁边的那个爸爸对我样。”一凡心里不由自主地就涌出了这样的念头。
虽说现在已经到了秋天,但夏天遗留下来的暑气还是让这季节成为了秋老虎,尤其是在下午两三点那个间段,也就是现在这个时间。更糟糕的是,低矮的教室里面还没有安装空调,只有一台呼啦呼啦响的电风扇,它不辞辛苦地卖力吹风,可依旧抵不过外面强烈的太阳光。也是,二十平方米的小屋子里挤满了人,即使外面没有那能晒破和尚头皮的太阳,一台风扇可想而知也是远远不够用的。教室里太过闷热,家长们自然也就顾不上文雅礼节这些身外之事,有的拿起新发的书本,有的拿着自备的蒲扇,开始给自家那满头大汗但仍热度不减的孩子扇风。
一凡的爸爸也拿着扇子给一凡扇着风,一凡则把那新发的书本整整齐齐地放进了书包。书包上的唐老鸭和米老鼠对着一凡发笑,一凡却完完全全的忽视了它们,扭过头来,盯着那张正在关注着自己的脸庞。那是一个拥有“爸爸”称呼的男人。可在一凡的记忆力,他的出现才不过半个月。
一凡的爸爸是一位土生土长的农家汉子,祖宗往上数十八代,也不一定能出现一个可以出人头地的人物,当然,他也可以说成是没有一个具体的稳定的工作的无业游民,农活忙时起早贪黑地在地里忙活,农活不用做时零零散散披星戴月地出去打几份工,赚点微薄的生活开销,跟教室里坐着的许多家长都差不多。一凡的爸爸跟一凡一样,无论是长相,还是身材,都是那种普普通通的中规中矩形。不扁不圆的脸,不小不大的眼睛,不高不低的鼻梁,不厚不薄的嘴唇,不胖不瘦的肚子,不粗不细的臂膀,不直不弯的双腿,就构成了他身体的全部。总体来说,一凡爸爸的外貌没有什么精彩,也没有什么软肋,就跟他到目前为止所过的生活一样,平平淡淡,无风无水。一凡的爸爸极不好打扮,一套衣服可以穿上半个月,劳作忙时会连脸都懒得洗,即使去参加别人的婚宴,如果没有一凡的妈妈在旁催促,怕也是会连头发都懒得梳,所以站在人群中的他绝对不会显眼,他绝对成为不了别人眼中的风景。与此相对的是,他也从来不知道该如何欣赏风景,因为他早早就辍了学,连个小学都没有毕业,算术只会算个简简单单的加减法,汉字到现在也几乎全忘光了。他是无论从外表上看,还是内心的深处,都是一个不重涵养的人,他讨厌读书,讨厌看报,讨厌需要动脑子才能完成的一切工作,他最大的喜好就是躺在沙发上像只懒猫一样闭目养神,有时躺着躺着就会困睡过去。总之,一凡的爸爸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一个极其平庸没有亮点的人。忘了提,一凡的爸爸在和一凡的妈妈结婚两年后,也就是一凡出生后的两三个月间,患上了很难治愈的腰腿疼。
所以街坊四邻的常说,一凡的祖宗坟上冒了青烟,才让一凡的爸爸把一凡妈妈迎娶过门。因为一凡的妈妈是个远近皆知的大美人,在十五六岁的时候就已经出落得大大方方,在她那标致可爱的鹅蛋脸上,有一双忽闪忽闪像蝴蝶翅膀的大眼睛,有一个高挑精致跟雕刻一般的鼻子,还有一张能言善辩,能说会唱的樱桃小嘴。一凡妈妈如纤葱般细长光滑的手指也不只是看着好看,缝衣做饭是样样在行。一凡听他姥姥讲,那个时候的媒婆都快要把门槛踩平了。一凡妈妈现在三十岁的年级,但岁月仿佛对她格外友好,虽然生活不富裕的她根本没有在自己身上花费多少金钱,但她的皮肤却依然跟身处妙龄的年轻少女一样吹弹可破。现在的她全身的唯一缺陷,恐怕就是因为生产而微微隆起的小肚,这小小的缺陷使她的身材不能再像少女时那般黄金比例,完美如塑,这对一向爱美的妈妈来说,倒是不小的烦恼,但她从来却不觉得遗憾。一凡妈妈的学业水平也不算高,勉勉强强初中毕业,这倒不是因为她学习成绩差,她的学习成绩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就一直是名列前茅。三年级的她就代表全校去参加全县的演讲大会并得了一等奖,五年级的她已经把卧室的一面墙全部贴上了奖状,初中时期她是各科老师都疼爱喜欢的学习委员,还是品学兼优才能入选的升旗队的队长。总之,成绩优异,长相完美,文体活动还非常优秀的一凡妈妈从来都是学校的风云人物,把男同学的情书从小收到大,听腻了老师的表扬。至于一凡妈妈不能继续上学有两个原因,一是家庭条件不允许,二是当时重男轻女的思想还非常盛行,认为女生即使书读多了也无用。但不管是什么样的原因,一凡的妈妈没能如愿继续去学校深造,在家里无事清闲了几年之后,就一无所知的嫁给了一凡的爸爸做妻子。喜爱嚼舌根的人们都会用“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来形容这看起来极不合理的婚姻,毕竟,两个人看起来,是那么天差地别。一凡的妈妈完全配的上更好的,一凡的爸爸能有个媳妇就不错了。心眼坏的乡亲甚至在他们新婚两天后,就断定他们的婚姻过不了一周。“能说会道”的甚至编出了下面这首不成文的打油诗,用来调侃这对极不相称的夫妻。
天旋地转万事悬,坟头真能冒青烟。
白菜能被野猪拱,牛粪其上百花鲜。
可是,人情冷暖本是自知,又何须他人乱嚼舌根。食金饮玉里必有日忧夜愁的,吃糠咽菜里也肯定有安贫乐道的;英俊潇洒的人并不都能文能武,平淡无奇的人也不一定就百无是处,如此说来,又怎么能以家底判福禄,相貌断情缘呢?一凡在他们结婚不久后就出生了,一凡成了这两个极不相称的人爱的结晶,尽管一凡的生活经历并不总是那么圆满,但他现在仍然和周围的大部分学生一样,有一个完整的家,有爱他的爸爸妈妈。一凡此刻正在上他人生中的第一堂课,同时也在告诉那些乱说一通的人,以后还是少用嘴舌为妙。
天气很热,人的脑袋里面自然就不会轻易消停,脑浆会像沸腾的水一样把脑袋里的所有智慧来回翻滚,直到思绪再也无法专注。何况一凡的脑袋,从来都不曾消停,他一直都抱着最大的能量去支撑那拳头大的脑袋,而对那真正的拳头却从来都没有上心过。正因如此,虽然一凡很想听妈妈的话上课时聚精会神,把老师讲述的东西都一字不差的记下来,但他的思绪还是忍不住飘向更遥远,更精彩的远方。一凡想尽办法想把自己的思绪锁在这巴掌大的监狱里,可那思绪却总能突破一凡强加在其身上的一切禁锢。它如今正完全自由地驰骋在无边无际的浩瀚天空,随心所欲。
一凡此时此刻,正站在神奇壮丽的极光之下。一凡曾不知从哪里看到了极光的照片,之后就一直想找个机会能身临其境的体会一下它的壮观与魅力。一凡知道,极光的魅力远远不止雨后的彩虹,不止那城市璀璨的霓虹灯,它那独特的魅力只会让可以亲手触摸到它的人感觉到。
一凡现在就能感觉到那绚丽的极光传递给他的温度,冰冰凉凉的,跟握着松松软软的雪糕差不多。一凡额头上密密麻麻的汗珠早已不知所踪,从内向外的清爽感和舒畅感让一凡觉得享受到了只有天堂才有的服务。一凡发现,自己的头顶,脚底,四周,都是深绿色或者偏紫色的花苞,这些花苞个个有玻璃球那么大,通体透明,熠熠生辉。接着,一凡把目光继续向远处延伸,他发现自己目光之所及的都是这些花苞,一凡明白了,正是这无穷无尽的未开放的不知名的花组成了面前这绚丽壮阔的极光美景。花虽然含羞未放,但花的香气早就进入了一凡的毛孔,它好像是月季的香气,但又没有月季那般平庸,它好像是牡丹的香气,但又没有牡丹那般浓郁,它好像是玫瑰的香气,但又没有玫瑰那般热烈,它好像是菊花的香气,但又没有菊花那般淡雅。它是一凡没有闻到过的香,但它一出现,就让一凡觉得它应是这世上最舒服的香,一凡从它的内心闻到了幸福的味道,闻到了快乐的味道,闻到了真情的味道,这味道跟这绚丽的极光一样,让一凡想一生不忘。
香味缭绕,极光璀璨,一凡慢慢地就把自己整个身心交托了出去。那眼前的绿紫色花苞渐渐地组合成一个跟一凡差不多的少年,那个少年睁着一双跟一凡一样炯炯有神的眼睛,灿烂地对着一凡笑,一会儿,笑容不见了,他的表情变得狰狞,眼神开始可怕,既像是在向一凡发怒,又像是在仇恨着所有人。突然间,少年面前出现了一个花发童颜的老头,他缓缓抬起手想要抚摸少年那稚嫩却可怕的脸庞,可满脸狰狞的少年并没有给他触摸到自己的机会,老头刚伸出手,少年就把一柄类似宝剑的武器,捅进了那看起来无力又无助的老头的胸膛,然后老头就跟阳光下的晨雾一样,慢慢消散了。再然后,画面中出现了一个美丽女孩的倩影,她身穿一件绣着白天鹅的长裙,齐腰的长风迎风飘荡,一凡甚至看到了那女孩嘴边的微笑。可她的微笑并没有持续很久,因为那稍微有点长高的少年一步一步走向她,然后毫不犹豫地就把自己的右手插进了她的心脏处。奇怪的是,当那个少年把手臂插进女孩的心脏时,女孩居然一点一点地变成了一个微笑常驻的男孩,一凡看不清那男孩穿了什么衣服,看不清那男孩的脸,但却能感觉到那男孩正在由心由衷的微笑,能感觉到那男孩与生俱来的温柔。但比女孩毫无征兆地变成男孩更奇怪的是,那让一凡感到亲切和感动的男孩并没有阻止那又长高了的少年挖他心的动作,他甚至还真诚的微笑着帮少年把自己的心取了出来。画面最后,只剩下一个孤独伶仃的少年,他单手提着杀死老头的类似宝剑的东西,没有神情地走向一凡,在给了一凡一个不明所以的笑容之后,就消失不见了。
再接着,香气淡了,极光消散了。一凡好似把一切都深深地地记在了脑海,又好像把所有的,包括他心心念念的极光和感到温暖的香味,通通忘掉了。因为,在他把一切都经历过之后,他的神情没有任何改变,一丁点的惊慌害怕都没有。
除了让一凡亲身经历了极光的魅力,一凡不消停的脑袋还想到了昙花一现却异常美丽的烟火,想到了在蓝天下拼命地挣脱绳子束缚的风筝,想到了另一个无所不能的自己。他还想着,想着如何风姿飒爽地除暴安良,想着如何简单快捷地上天入地,想着现在的自己做不到的一切。
放学的铃声把一凡的思绪从不切实际的梦中拉到了残酷的现实,当一凡用万分诧异的目光扫视着周围本该熟悉的一切时,一凡的爸爸已经在准备回去要用的书包了。教室门口如今挤满了小孩,他们边推推嚷嚷,边叽叽喳喳,有的还吹着刺耳的口哨。跟在他们身后的那些孩子家长,还有站在讲台上的老师,看到这一放学就跟脱缰野马一般的孩童,虽然有点烦躁生气,但也没人出来阻拦一下。谁让他们都清楚,这些本来就是那些生龙活虎的孩子们放学后的权利呢?
一凡放学后也有权利,就是不用再装出那副生龙活虎的模样的权利。他一声不吭地尾随在爸爸身后,除了老师以外,算是最后一个离开了教室。
“感觉怎么样?”一凡的爸爸在前面走,后面的一凡小心跟着。
“嗯?”
“感觉上学怎么样?”
“挺好。”
“那就行,我小时候就不喜欢上学,一到学校就浑身难受,连趴在课桌上睡觉都觉得硌得慌。”一凡的爸爸用着讲笑话的语气陈述着客观事实。
“我还没上过。”一凡敷衍道。
“也是,等你上了就知道了。”
之后一前一后的两个人就又是一阵子沉默,就跟之前在家里一样,谁也找不到话题和另一个人说,尽管两个人都想说点话打破这本不该出现的沉默。
有一个小孩打破了他们两个的沉默,那个小孩一凡认识,但也称不上是认识。一凡是在外村的姥姥家长大的,在上学回来之前从来没有踏进这个村子一步,所以对于同村的同龄人不认识一个,所有人都让他觉得陌生。一凡之所以认识这个小孩,仅仅是因为刚才在教室的时候见过到,至于在教室里有几十个孩子,为什么一凡会单单认识他,不是因为他生了一副尖尖长长的鹰钩鼻,也不是因为他的脑袋又扁又宽像块板砖,更不是因为他的胳膊腿跟装了马达一样止不住地抽动,只是因为在这个男孩的身边没有一个大人,孤零零的他对讲台上的老师视而不见,而且他跟一凡装模作样的暗地走神不一样,他是实打实地对老师的辅导漠不关心,他的眼睛滴溜溜地转,却从不会停在老师身片刻,他的板砖头像不浪鼓一样左摇右晃,但绝对不会面向讲台,他的左右手打着武功招式,桌子凳子被他的举动弄得磕磕作响,这让一凡感到意外,所以一凡就把他记住了,但一凡实在想不到他会在回来的路上就跟自己说话。
“我叫范磊,你叫什么?”在前面走的跟一凡差不多高的男孩停下了脚步,转过身来等一凡走过时问道。“我好像之前从没有见过你。”
一凡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在陌生人面前一凡一直都不喜欢说话,为此,一凡的妈妈姥姥不知说过他多少遍,但一凡的不爱说话就好像是刻在骨子里的习惯,怎么改也改不掉。
“他刚从他姥姥家回来,叫李一凡。”走在前面的爸爸帮一凡回答了范磊的问题。“你爸爸还在外面打工啊?”
“你认识我爸爸。”
“你爸爸是不是叫范清账?一凡的爸爸走到范磊面前,询问范磊,但脸上的笑容却出卖了他早已知道答案的事实。
“嗯。差不多吧!”范磊看起来并不喜欢继续这个话题。“以后我们是不是就是朋友了,你们家住在哪?我有空可以去你们家玩吗?”
“当然可以了,我们就住在村东头变压器后面的巷子,你知道吧?”依旧是爸爸回答的问题。
“嗯,我知道。”说完范磊就跟长了飞毛腿一样跑走了。
“看,上学不错吧!这才第一天就交到朋友了。”一凡爸爸笑着对一凡说,他或许真的没有什么话题可谈吧。
“嗯!”
等一凡回到家,一凡的妈妈已经把饭菜准备好了。一凡的妈妈明显要比一凡对这个家适应的好,一凡还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妈妈就已经习惯当家做主了。
一凡吃完饭后,就一个人安安静静地趴在桌子上看刚放下来的课本,大约过了半个小时的时间,就把两本书通通看完了。他把两本书重新放回书包,打算在临睡之前再在沙发上眯一下眼。
“你能看懂吗?还什么都没学呢?”爸爸坐在一把椅子把上都生了厚厚一层锈的躺椅上,等着一凡把书重新放回书包之后,才开口问道。
“差不多吧。”
“你真能看懂?”爸爸对一凡给的答案很上心,把眼睛在白炽灯暗黄的灯光下睁得大大的,闪着金光盯着一凡。
“算术先是数数,然后是十以内的加减法,语文就是学拼音,连首唐诗也没有,只有没有意思的儿歌。”一凡躺在沙发上,眯着眼,胸腔平平淡淡地起起伏伏。
可这答案却让爸爸高兴地从躺椅上一跃而起,立马就叫正在厨房刷碗洗锅的一凡妈妈。
“你知不知道,咱们儿子居然把新发的书全看懂了。”爸爸兴高采烈地对刚腾出手来的妈妈讲。
“是吗?”
“真的,一凡,一加上三等于几?”一凡的爸爸看来要“实践出真知”。
“四——”一凡不情愿地回答了他,爸爸的问题听起来就像是在嘲笑他没有脑子。
“听到了吧!”爸爸却是一脸兴奋,恨不得开出花来。
“我还以为是什么呢?这些孩子早就会了”一凡的妈妈扭头就会了厨房继续洗洗涮涮。
“真的吗?”爸爸看到一凡的妈妈又回到厨房去战斗了,只好把自己内心的惊喜“发泄”在一凡身上。“你什么时候学会的?”
“忘了,反正一百以内的加减法,早就会了。”
“那你会背唐诗吗?”爸爸的表情表明他应该已经很满足了,但言语间却表明他非常不满足。一凡的爸爸,今天话格外的多。
“会背几首吧!”
“那你现在背一首听听。”
一凡真心觉得爸爸现在非常无聊,但也不想坏了他的兴致,一凡对于不熟悉的人,从来都是没有脾气的。“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还会吗?”
一凡不得不又背了一首。
“你还会什么?”
······
一凡终于能安静躺在床上睡觉了,窗外轻柔的月光透过窗户打在他的脸上,像姥姥长满老茧的手在抚摸着他,像小姨哼出的舒缓的歌谣平息着他,像姥爷既慈爱又严肃的眼睛凝视着他,像舅舅开出的玩笑逗弄着他,更像随时都在奔波的妈妈一样照顾着他。那折腾了一凡整整一晚上的爸爸此刻就躺在一凡的左边,骄傲地打着呼噜。呼噜声高高低低得极有规律地钻进一凡的耳朵,一凡慢慢地把目光从窗户外的月亮移向那打着呼噜的男人脸上,在心里默默地问了自己一句。
“我真的要重新开始了吗?”
开学的第一天,虽然记忆犹新,但还是和往常一样不快不慢地过去了。
二
现在我们不妨把时间往回推一推,来介绍一下或许根本对我们的主人公李一凡的人生走向没一点作用的人和事。
一凡是在山里村出生的,山里村是他爸爸的村子,却是在山外村长大的,山外村是他妈妈的村子。两个普通的小村庄相隔不远,均地处偏僻,交通不畅,离最近的县城也有五六十里远,没什么福利设施,也没什么高楼大厦,学校破,医院烂,管事的大队像乞丐。周围则更像是一片被时代遗忘的荒凉地,一片被富裕抛弃的穷光蛋。南来的鸟不拉屎,北往的鼠不打洞,东行西去的城里人,还以为穿越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停电停水是常事,家家户户备烛罐,鲜果鲜蔬全靠地,要不就得偷和贪。皇帝不理,政策不爱,地头蛇强过飞天龙,老古董压死新兴汉。你一嘴来我一语,说的就是这一凡的出生地,故里原。
山里村之所以叫山里,倒不是因为其地处深山之中,相反的,山里村地处广袤的华北平原,往东往西往北往南,各走八十里,都不会看见一个小土堆,更别提那连绵起伏数十里的大山了。山里村要叫山里,完全是为了和相距不远的山外村相对,至于山外村为什么要叫山外,则完全是出于同样的原因,为了和山里村相对。两村起名字的先后顺序就如同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一样难解,纠结这样的问题自然也就没有了意义,我们还是把我们的重点放在我们的主人公身上好了。
在一凡三岁之前,一凡和妈妈在山里村和山外村两个村之间兜兜转转,明明两个村里都有家,却像个无窝的鸟儿一样飘飘荡荡。一凡三岁之后,一凡就随妈妈一起定居在了山外村,住进了姥姥家里。
住进了姥姥家,一凡的生活就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他逐渐忘记,或者根本不记得,自己还有另一个家。的确,那个家离一凡太遥远了,虽然只隔了一条长两公里的公路,可那公路就像是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在沟那边的家,一个有爸爸称呼的人因为腰腿疼整日瘫在床上,闷在难闻的药罐里,走投无路的他只能无可奈何地把一凡给抛了出来。
一凡被不是爸爸的爸爸接住了。这个爸爸,是慈祥的,是脸上一直挂着笑的。她的笑容,就像是从上帝那里而来的天使带来的花,是一直鼓励着一凡的向阳花。在一凡的记忆里,姥姥是一直笑着的,一凡不曾看到她哭,她或许一辈子都不会哭。一凡记忆中的姥姥那时头上还没有一根白发,爬满皱纹的圆圆的脸蛋因常笑的笑容而让人感到格外的明朗。一米五零的小个头却总能轻轻松松把一凡抱过头顶,在狭长的巷子里踱来踱去。姥姥常穿一件蓝花布衫,腿上蹬一条青黑色的裤子,腰间再系上一根红色的布条。一凡还能清楚地记得,姥姥告诉过他,用红绳当腰带,就不用怕走夜路了,那些脏东西们,就怕红色。所以,直到现在,一凡一直都喜欢穿红色的衣服。姥姥平日里是绝对不会戴首饰的,只有在参加重要亲戚的婚礼时,她才会戴上那对铜质的绘着花儿的镯子,跟姥姥朝夕相处了三年有余的一凡也就只见过两三次而已。乡村里,这样的姥姥太多太多了,那些天天需要喂猪喂鸡的老妇人,她们的脑海绝对是不会出现打扮这类词的。当然,她们根本不需要打扮,没有人会抢走她们的老公,相反,如果谁在脸上涂了粉,画了红,这下她可就要出名了,街头巷尾,会到处都是谈论她的,说她败坏家业之类的恶毒的话。从小,她们就被教导,将来,她们需要做的只是,扛着锄头跟着老头子下地,做好一天的三顿饭,养大儿,喂好猪。她们的一辈子,就这么过下去,容貌那茬子事,她们根本不应去担心,在她们的眼里,脸变黄,发变白,那是在自然不过的事,这根本不要掩饰,一点都不需要。
与姥姥如向日葵花般饱满的笑容相比,姥爷的脸则是另外一个光景。姥爷是不苟言笑的,直到他去世,一凡都不曾看到过他笑一次,即使是在舅舅大婚的时候,姥爷也只是象征性地咧了咧嘴,离平日里姥姥常挂的笑容差着的何止是十万八千里。如果让那只会飞的猴子把姥姥脸上爱笑的肌肉挪下来贴在姥爷脸上,那个猴子恐怕会累死。就为姥爷那严肃的表情,一凡很少单独跟姥爷说过话,在太多的时间里,一凡都是躲在门后,看着院子里那个戴着绿军帽,穿着中山服的一米七高的高个男子。姥爷的衣服在那时是最干净的,最有气质的,一凡当时就那么认为,自己的姥爷跟其他爷爷不一样。其他的老爷爷都是土里土气的,而自己的姥爷就不是那样,他的走路,他的动作,都会给一凡一种敬佩意,虽然那时的一凡,还不知道,敬佩究竟代表了什么意思。
姥爷家里除了姥姥和姥爷,还有一个舅舅和一个姨姨。他们两个现在都还没有结婚,一凡因此得到了人生当中的第一个幸运。一凡的舅舅跟一凡爸爸一样,也是个农家汉子的典型,农闲时外出干活,一般到月上三竿才会回家,农忙时则和家人一起收拾庄稼,起早贪黑,不分昼夜。但舅舅一有空闲的时间,就会让一凡跨在脖子上,带着一凡逛遍整条大街。舅舅的个头不高,比妈妈还要低四指,尖瓜子脸,肥鲶鱼胡须样的胡子,鼻梁很高挺,像是平原上隆起的高峰,两个眼睛炯而有神,是环绕山峰的两汪清泉。听别人的闲话说,舅舅的脑袋不太灵光,总是爱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可一凡却不这么认为,他认为舅舅说的很对,人生就应当是那样,充满着不切实际的幻想。什么仗剑走天涯,什么除暴济安良,什么弯弓射大雕,什么一日飞千里,通通都是一凡所向往的。但在大人眼里,这些不切实际就是一种罪过,一种不可原谅的罪过,说这话的人,即使实际上聪明绝顶,也会铁定被人认为是个傻子。
一凡的小姨是出现在一凡生命里的第三个女人,与妈妈和姥姥不同,小姨很喜欢打扮。姥姥在母亲出生时把自己的朴素全部给了母亲,自己却成为了一丝不挂的“原生态”,所以,当小姨出生时,半辈子养成的朴素节俭,已经所剩无几,不能再遗传给自己的小女儿了。小姨个头比舅还要低一点,但在当时营养还很匮乏的农村,也算在正常之列。小姨肤色很黑,但却总是喜欢把自己健康的脸蛋涂成一个病秧子,因为这个,没少挨姥姥的骂,当然,也可以说成是屡教不改。小姨的耳朵唇不大,但总会拖拉着五公分长的耳坠,以前还好,但现在有了一凡,当她抱起一凡的时候,一凡就会不由自主地去扯她的耳坠,然后她的一下午,就要照着镜子,一边擦药,一边哼哼了。
在每次一凡和小姨来过一次亲密接触后,小姨就会给一凡一个赏赐,让他有幸能得到自己珍藏很久的胭脂涂粉,小姨每次都会骗一凡,说只要经过自己圣手的打扮,就会成为世界上最漂亮的小孩。一凡一听这个,马上来了劲头,小孩的记忆的确很短,在一次一次的上当受骗之后,仍然能信以为真。一凡静静地坐在镜子前,让小姨在脸上胡涂乱抹,来上一份大写意。妈妈和小姨都喜欢女孩。一凡小的时候,皮肤白净,长得俊俏,浓眉大眼的,再加上性子上又文静,活脱脱的一个小妮。妈妈就把一凡当作女孩来养,头上戴着垂帘,身上穿着洁白的天鹅裙。有不熟的过路客,还想把一凡娶到家里当童养媳呢,当然这个陋习,即使在这山外村,也在很久之前就废除了。不过照妈妈的话说,一凡是越长越随他爸,也就越来越难看了。等到了一凡上学的年纪,一凡就整个变了样,从原来那娇滴滴眼珠子滴溜溜转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臭小子。
初到姥姥家的一凡不记事,也不懂事,还是个神奇的怪孩子。至于为什么要称他为一个怪孩子,则是因为他有下面这三怪。
一怪是他的表情。一凡的表情总是和常人大相径庭,别人结婚正是高兴的时候他却要哇哇大哭,老者死亡应当悲痛的时候他却哈哈大笑。这逢红便哭,遇白则笑的怪毛病自然没少给他招揽偏见,有些嘴舌恶毒之人甚至说一凡这个外来物种其实就是妖怪变得,还“好心”得提醒一凡的母亲当心点。为此一凡的妈妈没少跟那些喜欢乱嚼舌根的村妇们争论,一凡的舅舅甚至还冲着那些人摇起过拳头,动起过棒槌。表情怪怪的一凡和脑袋笨笨的舅舅,或许在当时就是邻居乡亲们茶余饭后有趣的谈资吧!
二怪是他的态度,对待天气的态度。一凡一遇到温和晴朗的天气就感到烦闷,祥和适宜的空气能让他全身都长出暗红色的皮疹,他站在灿烂的阳光下就想发脾气,看到在蔚蓝的天空下静静漂浮的白云就心烦气躁,他恨不得变成后羿把唯一的太阳射下来,他恨不得变成飞鸟把那安逸的白云撕烂粉碎。暴烈残酷的天气却能让一凡欢呼雀跃,倾盆大雨,电闪雷鸣,呼啸狂风简直就是他的心头好。天上下的雨越大越猛,站在地上的他就越兴奋,天上打的雷越响越亮,站在地上的他就越高兴。如果让一凡遇到一场冰雹,他能高兴得三天三夜不睡觉,如果让一凡遇到一场十二级台风,他会在空中拍手叫好,即使他当时很有可能早就头晕目眩了。一凡就是这样,不自在人人喜欢的阳光白云,却对人人讨厌的大雨惊雷情有独钟。
三怪是他的秉性和天赋,一凡是个信神佛的孩子。从前两个怪异来看,一凡的确是个不折不扣的怪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是离神最近的,是最相信神的,也是最得神心的。一凡刚学会走路,就开始跟在姥姥屁股后面,拜佛烧香,参禅悟道。一凡姥姥烧柱香,一凡也必须烧柱香,一凡姥姥点根蜡,一凡也必须点根蜡,一凡姥姥磕个头,一凡也必须磕个头。如果这些不让一凡做,他就会又哭又闹,把全家搞得鸡犬不宁,有的时候甚至会呕五六天的气,不吃不喝。一凡信佛就信到了这种程度。
但如果说一凡只是单纯信神佛的话,那还不够称作怪异,因为这可能会被某些心术不正的人曲解为贪玩。一凡不仅信神,而且很有天赋,他对那些神乎其技的事情有着天生的共鸣。就拿逢年过节必须要在庙门前跳的朝神舞来说吧,小小年纪的一凡只用了两天的时间就跳得比训练了两年的一个大女孩还好,那个大女孩的家长对大女孩日夜训练,为的就是能在这人人关注的大场合出出风头,可谁料想,风头全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男孩领走了,为此那个小女孩的家长没少给一凡白眼。当然,除了那家的家长之外,其他人都认为一凡跳的朝神舞惊为天人,“怪异”得很。
真正让一凡被视为“怪童”的事情则是下面这件。
有一次,一凡跟着姥姥去了百里以外的城市,到那里的大寺庙去烧香。在那座跟一个村子差不多大的大寺庙里,有一个可以媲美皇宫大殿的金碧辉煌的“凌霄宝殿”,古朴的建筑风格,细致的雕廊画栋,栩栩如生的神佛雕塑,入木三分的牌匾对联,烟雾缭绕的仙家妙境,无一不暗示着这里香火鼎盛,四海来诚。
一凡跟着姥姥,挤在摩肩接踵的人群里,像爬了百米高的高峰一样好不容易来到了供奉的神坛前面。一凡姥姥赶快把从家里带过来放在提包里的贡品给在凌霄宝殿端坐的玉皇大帝摆上,然后就拉着一凡在地上铺着的红地毯上跪下,虔诚地开始祷告。一凡有模有样地学着姥姥的动作,眯着眼睛,低着脑袋,嘴里小声地絮絮叨叨,跟个小和尚念经似得。突然,一凡的眼前出现了一道奇异的光亮,一凡明明记得自己闭上了双眼,可那跟神话中描绘的佛光别无二致的光亮还是轻而易举地就让自己看到了。一凡有点惊讶,但更多的是兴奋,因为他认为,这道光亮就是天上的神佛给他的指引,给他的力量。一凡感到自己的身体轻飘飘的,浑身就像烤在火炉上一样暖和,他觉得自己很有可能就要羽化而登仙了。
一凡缓缓睁开眼睛,可他并没有看到他希望看到的天宫玉树,瑶池美景。他还是待在闭眼之前待着的“凌霄宝殿”里。虽说刚经历过一场美妙,但一凡现在却浑身不自在,因为他觉得周围的目光都聚集在他身上,包括旁边自己姥姥的。事实上,也正是如此,大殿内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一凡一人身上,好像一凡就是一块可以吸引目光的巨大的磁石。所有人都用怪异的目光瞧着一凡,目光里有的夹杂着怀疑,有的夹杂着喜悦,有的夹杂着惊讶,有的夹杂着崇拜,但都是些怪异的目光,一凡觉得这些目光,包括自己姥姥那夹杂喜悦的目光,没有一个是让现在的自己感到自在的。
一凡都还没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就有一个穿着袈裟,剃着光头的老爷爷走到一凡面前。一凡还没来得及向老爷爷打招呼,老爷爷却一下子跪在一凡面前,眼泪纵横,如同找到失踪多年的亲生儿子一般。一凡更加糊涂了。
“终于等到你了。”老爷爷用枯柴般苍老的手抚摸一凡稚嫩的脸庞,边抚摸边哭诉,弄得不只是一凡,连周围的大人都云里雾里的。
一凡被老爷爷这哭哭啼啼,仿佛见到了救命恩人的样子吓傻了,支支吾吾地好久都没说出一句话来。倒是旁边的老爷爷一直在说,还反反复复地说着同样的话,直到从寺庙的里侧跑来两个小和尚把他架出殿外,一凡的耳根子才算清净。
老爷爷走远了,旁边围着的人慢慢散开了,一凡才敢从蒲团上起来,起来的那一瞬间他一踉跄差点钻到供桌地下,幸好身旁的姥姥及时扶住了他,在地上跪太久,让一凡的双腿像被蛀虫钻咬的老木头一样难缠,没多少力量还麻痒难耐。当然一凡的脑袋也是晕晕乎乎的,直到回到家里,才弄明白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到了家之后,妈妈一眼就看到了一凡脖子上挂了一个金光闪闪的金锁,而一凡自己戴了一路都没发觉,要不是妈妈问,他压根不知道自己脖子上还挂了一个新物件。
妈妈急忙高兴地问姥姥:“娘,孩子脖子上的金锁这是你买的吗?看起来真好看。”妈妈止不住伸手去摸,然后就像碰到火苗一样嗖得把手撤了回去。“怎么这么烫?一凡,你不觉得烫吗?”
“不烫啊!”一凡伸出手摸了摸自己脖子上挂的金锁。“摸起来就跟羽毛一样柔软,挺舒服的啊!”
妈妈看一凡那一脸轻松的样子,知道自己的儿子被没有说假话,但自己摸得时候又确实跟火一样烫手,就不解地问:“娘,这是怎么一回事啊?”
“怎么一回事?”姥姥一回家就趴在桌子上喝水,现在刚刚把那大茶缸放下。“我跟你说,这金锁可不是我买的,这可是玉皇老爷显灵送给咱一凡的。”
“显灵?”平时对这神怪之事没多少关心的舅舅和姨姨也支棱起了耳朵。舅舅还急忙催促道:“娘,你快说这是怎么一会事啊?”
“那你们就先别打岔。”姥姥用咕咚咕咚喝了两大口水,放在桌子上的满满一茶壶水怕是所剩无几了。“我给你们讲,一凡不是跟着我去玉皇庙上香了吗?”
“娘,你赶快说主要的。”这次着急的是姨姨。
“主要的就是咱一凡往那玉皇大帝庙前的蒲团上一跪,刚眯上眼准备磕头,那玉皇老爷的神像上就发出万丈金光,然后就从天上飘下来一个金锁,正好戴在咱一凡的脖子上。”姥姥讲到这里,一凡算是听明白了,他终于知道那老爷爷怪异的举动和那些大人怪异的目光是为什么了,原来他们都把自己当成了神选中的神童了。
“这么神!”舅舅赶紧走到一凡身边,抱起一凡。“我这外甥没想到真不是一般人啊!来,快让我看看你脖子上的宝贝。”舅舅跟妈妈一样,伸手就去摸金锁,当然,结果也是一样,舅舅哇的大叫了一声,差点没把一凡从怀里摔下来。“这怎么这么烫?”
“我刚才不是也问了吗?你的耳朵难道是摆设吗?还用手去摸,烫着了吧!”妈妈对着舅舅一顿数落。
“我跟你们讲,一凡脖子上的金锁你们不能碰。一凡在车上睡着了,我们几个老太婆好奇,就想好好看看那玩意,结果,你看看我的手。”姥姥伸出自己的手,手上有几根手指被烫破了皮。“我们几个人没有一个不被烫的,不过,一凡戴在脖子上一点事都没有。”
“这么神,让我也试试!”姨姨不知道从哪里钻到一凡面前,好奇地伸出了刚涂好手霜的手,却被舅舅玩笑似的一巴掌打了回去。“你难道也想被烫啊!”
一凡在外奔波了一天,确实也该休息了,姥姥妈妈都叫舅舅把一凡放下来,然后让一凡去床上睡觉。可舅舅却不这么想,舅舅把一凡抱在怀里不撒手,一等到姥姥和妈妈谈起话来不注意,就抱着一凡急匆匆地跑出了家门,直奔闲人最多的大街。舅舅想要干什么?显摆呗!同样抱有这个想法的还有一凡的姨姨。
舅舅不知疲倦地抱着一凡在大街上享受众人的瞩目,姨姨则尽心尽力地走街串巷把更多的人忽悠到大街。他们两个人都表现出了比平时高一百倍的精力,大一千倍的劲头,使出了浑身解数,让整个山外庄,在两个时辰之内,家家户户都知道了一凡有一个神赐的金锁。事实上,即使一凡的舅舅和姨姨不为此事努力,一凡的神奇也是纸包不住火。跟一凡姥姥一起去磕头上香的老太婆回到村之后也是逢人便说,遇人便讲,恨不得个个都是那能说会道的媒婆。
就连一向沉稳的一凡姥爷在知道了这件事后,也坐不住了,但他却要比舅舅姨姨高明,因为他不仅让四乡八村的所有人都知道了自己的外孙,还借此一事发表了一番可以让一凡不再受怪胎所扰的言论。他对那些曾经认为一凡是个遇红则哭,遇白则笑的怪胎的人讲,一凡之所以那么做是有原因的,那是神仙在通过一凡来给大家做指导。遇红则哭,说明自家的女儿养的好,连家中的神仙都舍不得让她嫁出去,遇白则笑,说明自家的老人活的善,神仙都笑着来把老人接到天堂去享福。
村里的这些人听了姥爷这番话,又加上一凡那神奇的金锁,就不再认为一凡是个怪胎了,而且还认定了一凡是个神童,是神的使者。以前村里人办红白事,都怕一凡在场,可现在呢,个个用轿子请着一凡去。红事的时候一凡哭,娘家觉得自己养了个好女儿,婆家认为自己娶了个好媳妇,白事的时候一凡笑,家里人认为自己的爹娘能上天享清福,家外人认为那家的儿女孝顺爱父母。一凡从人人厌恶的怪物小子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人人喜欢的神使仙童。
不过随着一凡的慢慢增长,他身上的怪异就渐渐消失了,等到了一凡四岁零八个月的时候,他身上的怪异就全消失不见了。他变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孩子,该哭的时候哭,该笑的时候笑,遇上晴天就高兴,遇上打雷下雨就躲到屋子里,在他身上不再发生神仙显灵,佛祖赐福的事,他也不随着姥姥东奔西走,到各处去烧香拜佛。他变得跟普通小孩无二,只不过不爱说话,喜欢一个人静静看书而已。左邻右舍的不再请他出去“做媒”,四乡八村的不再找他前去“审判”,一凡失去了所谓的神童的敬称,却落了个自由自在。
自由自在得看了两年书,一凡就该上小学了。可一凡并不是山外庄的人,也不知道是按照国家法律还是按照约定俗成的农村风俗,山外庄的学校(换校长)坚决不接受这个外来货,一凡的姥爷为此没少发脾气,一凡的妈妈为此也磨破了嘴皮,但都无济于事。为了自己的孩子能够上学,一凡的妈妈不得不再同那个男人联系。
一凡的妈妈让人给一凡的爸爸传信了,传信的内容大致如下:
你究竟还管不管孩子啊!这都几岁了,别人家的孩子早就上学了。你这爸爸,还想不想当?不想当了,趁早离了,别耽误了孩子。
在一凡还小的年纪,在山外山里庄这种还算落后的农村,离婚,可是一件非常不光彩的事。邻里街坊的,四村八乡的,会把你的祖宗从田里拎出来,数落上一番呢!因此,即使夫妻间积累了很多的不和,也没人愿意把离婚这句生气话实打实的当真,丢进信封里。
一凡的爸爸看到了那封信,着急麻慌地就骑车去丈母娘家了。爸爸骑车在原本早该熟悉的路上,却觉得它十分陌生,陌生到让自己不敢向前蹬。在这条笔直的路上,一凡的爸爸始终盯着前方,一点也不暼,眼珠子像是被固定在了眼眶上,动弹不得。
“该怎么样才能让他们回家呢?”
自行车的轮子被无情的时间驱赶着,不能自主的在地上画线。时而直,时而曲,像是上幼儿园的小朋友在美术课上画下的遐想。车儿的铃铛早已被人遗忘,可它却有了自己的继承者,虽然我也具体分不清是哪里在响?又或者是车子全身。总之,这叮叮当当的破烂儿独响,回旋在了整条路的上空,吸引了很多麻雀儿前来相随。
风,是上帝给这炎炎夏日下仍需劳动的农民最好的恩赐。盛夏的凉风,足以让因骑车以冒满头大汗的老爸享受淋浴透心凉的幸福。需要走的这条路很远,幸福也就如常人看来遥不可及。可是没有比脚更长的路,更何况,还有这个堪称伟大的破烂发明。
将自行车推进丈母娘家的那一刻,他已经明白,做一个丈夫,做一个父亲,该有的责任。一路上的冥思苦想,不是将他推到了风口浪尖,而是给了他一个可以彻底的看清自己的机会,一个男人该有的,对家的那份责任,执着。
为了含辛茹苦才拉扯大的孩子,在经过简单的约法三章之后,一凡的母亲就同意带一凡回家。真正的家,对一凡来说却是那么陌生,小脑袋瓜里的记忆,不曾有过这座房屋的零星片段,更何况是对以后依存在这里的幻想。
一凡的爷奶出去住了。这就是约法三章里最重要的一条——分家。分家后家里折腾地很乱,院子里摆满了陈旧的物品和早应该被丢弃的破破烂烂。簸萁虫在破旧的家具上张牙舞爪,跳骚则在破损的衣物上跳来蹦去。阳光是多么和谐,可院子里的氛围却是如此沉闷,这种气氛压得一凡喘不过气来。他渴望被大门关在外面的世界,他好奇,他幻想,他趁着分家这混乱的机会,把妈妈来时的警告丢在一边,拉开紧闭的大门,跑了出去。
眼前的一切,与母亲描绘的大相径庭。外面没有凶残的豺狼虎豹,有的只是趴在地上懒洋洋睡觉的可爱小猫和不停地摇尾巴的趴趴狗。公鸡在墙上耀武扬威的阔步走着,墙下的母鸡则躲在茅草丛里咯咯地叫。一凡慢慢的接近,一只正在鼾声大作的花猫,谁料,当一凡刚伸出手去要抱它的时候,它忽地瞄了一声,吓得一凡向后连退了好几步。花猫狠狠地瞪了一凡一眼,然后就无声无息地走开了。
一凡接着往后面扭了一下头,看见一个比自己大概大四五岁的女孩,她正在自己的破竹门外洗菜。纤细洁净的手指在清水与绿叶间游动,**着那菜上的泥土与小虫,让他们快快乐乐地游入水中。一凡望着,看着盯着,脚步一点一点向对方挪动,距离也一点一点的在缩短,在离她只有一步之遥的时候,她喊了一句:“看什么啊?”
这一问,可让一凡的脑袋落了空。本来就小的脑袋根本装不下几句搪塞别人的答话,这句回答还恰恰就未在其中。一凡耷拉着脑袋,瞅着这张被刮坏了的泥土地,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怎么了,这有什么难为情的,小土豆,你叫什么呢?”女孩边微笑着问一凡,边走过去摸了摸一凡的脸。一凡感到一阵湿意,急忙向后躲退。“小脸蛋,还不错,倒不像是个男孩!”
“我叫一凡。”一凡微微抬了抬头,“就住在隔壁,我刚从姥姥家回来。”
“是吗?我叫玲玲。”她的眼睛很小,笑着一说话,眼睛就眯成了一条缝。“我要回去做饭了,有空可以来找我玩。”
她进去了,一凡站在门外,瞅着那座被破门遮掩的屋子。那被门子挡住的另一个世界,又该是什么样子呢?想着想着,妈妈的叫喊声就出现在了自己的耳朵。“哦,知道了。”一凡极不情愿的扭过身子,一步一挪的向着家门走去。
“走快点,爸爸还在等着你吃饭呢?”
“爸爸,对了,我还有爸爸。他长得,”一凡拍了拍脑门“我怎么记不起来呢。”
回到家里,就有一个男人一把抱住了他,然后把他放到有点高的椅子上。“会自己吃饭了吗?”
“嗯!”一凡低着脑袋,看着被老鼠钻了洞的水泥地,用鼻腔应了一声。
“都多大了,还能不会自己吃饭吗?小凡,这是爸爸,快点叫爸爸。”
“爸——爸!”
“哎!好好吃饭,小的时候一定要多吃点,这样,将来才能长成一个男子汉。”爸爸从锅里捞出来一大块肉,放在一凡的碗里。
“咱们也吃吧!”爸爸对着在门口扶腰站着的妈妈说。
屋外皎洁的月亮把清幽的光辉送入屋内,盛夏的凉风受到了爱神的鼓动,呼呼的向着屋里钻。淘气的蝈蝈不停地拉着跑了调的小提琴,吱吱又吱吱。
“这些年,辛苦你了。”爸爸对着妈妈温柔又羞愧的说。
“以前的就让它过去吧!我们将来一定会好起来的。”
“是啊!一定会好起来的!”爸爸抱起了一凡,用嘴亲了一下一凡的额头。“一定!”
饭吃完了,一凡在妈妈的怀抱中,睡了。
“今天的月亮好圆啊!”妈妈对着爸爸说,“你觉得呢?”
“是啊,很圆,多少年就没这么圆过了。”
“你爹娘那边,安排好了吗?你会怪我吗?”
“怎么会怪你呢?我爹的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算了,别说这个了,以后都会好起来的。一凡的书本会有,房屋会有,媳妇会有,到那个时候,你可就要当奶奶了。”
“盼着那一天呢?”
“妈妈,你还没睡吗?”一凡揉了揉眼睛。
“还不困,你先睡吧!”我给你扇着风。
“我来吧!”爸爸把手伸了过去,从妈妈手里拿到扇子后,就开始给一凡扇风。
“月亮圆,月亮好,月亮照着乖宝宝。宝宝要。快快睡觉。”妈妈边哼着儿歌,边用手不停地轻轻拍着一凡的背。“马上我的宝贝乖乖就要上学了。”
虽然纸上的时间可以倒一倒就回到从前,但生活上的时间即使用十几辆马车同时往回拽,也是枉然。虽然在当时的农村,缺少父亲的孩子总会被人误解为缺少骨气,但一凡还是很有骨气地活到了现在。他开始进入学校念书识字,开始结识同龄的伙伴,开始拥有独立清楚的记忆,也开始让自己的人生进入一个新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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