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文章中,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关于《《夺生道》::魂穿》相关知识。本篇中小编将再为您讲解标题《凤翎劫》——至尊喵大大。
楔子
仙宫琼阁醉朦腾,不解凡间疾苦声。
下野终知民意贵,凤凰浴火获重生!
烈火重生准瞬间,高歌乱世忘愁眠。
江湖不禁人间怨,一样涅槃度九天。
——摘自《凤归云》
抉择
“三年了......”
看着远方只剩半边的夕阳,我摇了摇头,用力往自己口里灌了一口酒,思绪紊乱。
我叫江小白,原本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学生,服装设计系的。
至于当初为什么选这个专业呢,我想大部分的汉子应该都能猜到。
妹子多啊!对我们这种单身几十年的宅男来说,被妹子环绕着是个什么感觉,想想都流口水。
当然,这些都跟我没什么关系了。
就跟大部分狗血的剧情一样,没错,我穿越了。连我自己都没想到,在这个穿越剧都已经过时了时代,居然被我给摊上了。一觉醒来,我,已不是我。
他们都叫我李白,我也不知道我身在哪里,在这里,也有长安城,但我敢肯定,这并不是我了解的那个大唐,甚至都不属于我存在的那个世界,因为我所熟悉的李白,只是一个豪放不羁的天才诗人,虽然自称“十五好剑术”“剑术自通达”,但我感觉也只是属于舞剑的范畴,毕竟历史上也并没有指出他的剑术有多了得。
而在我所继承的这个躯体的记忆中,我被称之为——酒剑仙。
当然,在这个世界中,我所理解不了的事还多着呢,里面的很多人,很多历史,彻底颠覆了我的世界观,魔导与科技并存,还有的人选择开发身体的潜能,也就是所谓的武术,好像所有与我所在的世界相悖的理论,都可以在这里实现。甚至,还存在着一种据说是被神所创造的新物种——魔种。
“我就知道你在这里,白。”一声呼唤,打断了我的思绪。
“呵呵,知我莫如君。”当然,我已经习以为常了,毕竟来人是我最好的搭档,人称玉面小白龙的——韩信。
“来,干!”我取下酒葫芦,猛灌一口,然后习惯性的往身后一抛,直到它重重的落在地上。
我猛的回头,身后空空如也,只有酒葫芦在地上不住地翻滚,
“呵,又是幻觉。”我自嘲的笑了笑,眼泪却不自觉的滑落,“是了,连你都不在了,我留在这里还有何意义?”
“或许,该做决定了。”我背负双手,最后看了一眼长城北畔落下的夕阳,毅然转身。
长城守卫军将营。
我看着眼前的帐营,里面现在已是嘲杂一片。
“不能后退,这是我们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我们退了,面临的必是生灵涂炭!”
“守得住吗......我们当初可是集整片大陆之力,也没能改变什么。”
“那也不能退,我们的妻儿家眷都在后方,为了他们,我们也必须守住这道防线。”
“拿什么来守?这就是一场浩劫啊,是天意,我们拿什么去争?”
“什么天意?什么是天?连神都被我们拉下了神坛,如果这是天意,那我们就要逆天。”
“就是我们逆天而行,所以才遭了天谴。”
“什么天谴,我不信!既然守不住,那我们便进攻,我们是战士,即便是死,也要光荣的战死在沙场上!”
“对,进攻!”
“放弃吧,这是天意,赢不了的,我们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什么天意,你这老道,屡次扰乱军心,我先斩了你!”
我掀开帘子,正好看到百里玄策挥动的手中的夺命之镰,甩向一个双目无神的老人。
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小小的身体里隐藏着的是多么巨大的力量,在参军之前,他便是法外之地一切不公的克星,参军之后,更是成为了正义的化身,被他认定的敌人,必会在他那嚣狂的死亡之镰下被撕的粉碎,即使他的目标是被称为半神的太古魔导——姜子牙。
我知道,我必须要快,才能救下这位年老的法师。
“将进酒。”
“锵”,长剑出鞘,我瞬闪而过,在死亡之镰即将划过老魔导师的脖子前,截住了它。
“李白,你什么意思?怎么?你要包庇这扰乱军心的老道?”我看到了他眼中的惊异以及并不加掩饰的愤怒。
“只是不想看你无端造杀孽。”我淡淡的说道。
“我想杀的人,还没人能拦得住!”他咧嘴邪笑,尖锐的牙齿在长剑的反射下格外刺眼。
我不由自主的眯了下眼睛,赫然发现,我眼前的身影渐渐变淡。
“不好。”
我一脚将面前的老人踢出去,然后迅速回头,正好看到这个小疯子脸上疯狂的笑容,嗜血,无情。虽然我不想这么做,但我知道,如果我有丝毫犹豫,那么他面临的就不只是被踢一脚那么简单了。
“既然你一而再的阻拦我,那么你就去死吧!”
百里玄策不仅没有停手,反而变得更加疯狂,手中死亡之镰脱手而出,我已经能够闻到刀尖上那浓郁的血腥味,这是一件饮过无数鲜血的魔兵。
“哼”
我嘴角微掀,嘲笑他的无知。手中三尺青锋瞬间分出上百把,在我身前形成一片剑阵,玄策的镰刀撞在上面,火星四溅,却并不能突破。
“承让了。”
剑阵中,我单手持剑,挽出一个剑花,对着阵外猛攻的百里玄策鞠了一个弓,身体慢慢变淡。
再次出现,已经是在门口,不偏不倚,正好在刚才起步的地方,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你这家伙。”
百里玄策久攻不下,转身发现我在门口,再次朝我冲了过来。
“够了!”
一声断喝从主位传来,百里玄策瞬间止步,转过头看着主位上的身影,眼中发出嗜血的光芒。
“你还想无理取闹到什么时候,还不退下。”
我转过头,看着主位上的身影,那是一个女子,扎成马尾的头发柔柔的垂在身后,精致的五官上是与她性格不想符合的严肃,在她长长的睫毛下,黑水晶似得眼眸中闪动着的是青春灵动的光芒,能够看出,她平时并不是一个严肃的人。你永远也无法相信,承载着整个大陆命运的会是这样一个全身透露着青春气息的女子。虽然,她并不一般。
花木兰,曾经威震长城内外的传奇女子。
“我是在赎罪。”这是她经常说的一句话。
据说,当初的东方帝国陷入分裂的时候,长城的防卫一度衰弱,而为了填充漫长的防线,守卫者除了军人,还加入了临时武装的拓荒者和走投无路,愿意劳役换取生存的普通人。
这个时候,来了一个年轻人,她骁勇善战,英姿勃发,只是,她是一个女子。
“女人,不在家带孩子,来掺什么乱?”
“这里是战场,女人能有什么用?”
当时大部分的长城守卫军并不看好她,即使,她真的很厉害。
只有当时的长官,对她格外的看重。
力排众议,委以重任。
可以不久,长城的防线却接二连三的攻破了。当时的长官也因此而亡,而她,却消失了。
逃兵!
这是人们对她的认知,认为她辜负了长官对她的厚爱。直到某一天,人们目睹了她与他的那一战。
也就是人称“幽灵”的他,暗影之锋——兰陵王,曾经高贵的王子,如今潜行于黑暗的死神。曾经亲眼目睹了大唐的铁骑踏破了王都的城池,父王与母后从塔楼一跃而下,也就从那时起,埋下了仇恨的种子。
他,主导了那场战争,调虎离山,一人敌国,如此荒诞,又如此简单。
也就是那时,她才知道,当初她的离开,造成了多么严重的后果,从此,她便在长城扎了根。
而他,继续徘徊在长城之外,行走于黑暗之中。
她与他,本该是宿敌。
如今,却在命运的安排下,同帐而立,在她的左下首的角落里,他便在那里,全身都包裹在厚厚的铠甲中,除了那双深邃的仿佛能吞噬人心的眼睛。
他,还是一个杀手,只是如今,改变了信仰,为了生存而战。
我环顾四周,眼睛快速的在营帐中划过,除了花木兰与兰陵王,在座的还有许多本该是宿敌的人,甚至还有无比仇视人族的魔族,这可不是如玄策那般的混血儿,而是人族真正的生死大敌,传说中为神所创造出来的天生强大的种族——魔种。
我嘴角掀起一抹冷笑,原来,在真正的生死存亡面前,所谓的国仇家恨都能够抛开,可是,这跟我又有什么关系?我对这里,终究是没什么归属。
我脑中万千思绪飞过,现实中其实只过了一瞬间。
花木兰训斥完百里玄策之后,亲自走下来,将被我踢飞的姜子牙扶起,此时的老头子还没回过神,嘴里一直在小声的的念叨着什么。
“来人,快扶姜大人到神医处。”
“是!”
帐外值守的士兵得令,快速跑进来,扶着姜子牙,小心翼翼的从我身边走过。
这时,花木兰回身对我说道,“李白,你怎么看?”
“你是问我当今的形势还是问我对你平易近人,不摆大将军架子的看法?”我笑着问道。
“大胆!你怎敢如此跟将军说话!”旁边,一位五大三粗的汉子对我喝到。
“他是你们的将军,又不是我的将军。”我淡淡的说道。
“你......总之,我不许你对将军不敬。”
“哦?那你觉得我该如何尊敬你们的将军?”
“放肆!”
可能这位曾经的长城第一猛将是真的不善言辞,虽然出身世家望族,才华横溢,却只能如此苍白的坚持。
可能这就是所谓的秀才遇见兵,即使满腹经纶也空无一用,虽然从长相上来看,我才是那个秀才。
“好了,苏烈,退下。”花木兰打断了欲再次开口的大汉,对我说道,“当然是问你对于王者大陆的局势,对此,阁下有什么高见?”
“哦?高见。我一个云游诗人能有什么高见?”我嘴角露出一丝玩味的微笑,“将军,您抬举我了。”
“我知道你是因为韩信才留在这里的。”花木兰不为所动,死死的盯着我的眼睛,“韩信的死对你的触动很大。”
“但是,人死不能复生。更何况,这是战争,每一个踏上战场的战士,都应有这种觉悟!”
“而且,你就不想查清楚韩信是怎么死的?你比我更清楚,以他的能力想走,应该没什么人能够拦住他。”
“哈哈,你怎么不说是为了大陆存亡,生死大义。”我嘲笑道。
“我知道你不在乎,你在乎的只是你的挚友,不然你当初也不会因为他就选择留在这里,我能看出来,你是一个崇尚自由的人。”花木兰说道。
“既然你知道,那也应该知道了我来此的目的......”
“我知道,但是对不起,李白,我不能放你离开,除了韩信,现在也就只有你......”她打断我。
“他是他,我是我。他有他的坚持,我有我的原则。”我笑了,这难道就是所谓的道德绑架?
而这样的绑架,还被无数人视为大义。
“至少他不会选择逃避,你这个懦夫!”
“就是!贪生怕死之徒。”
“将军,这种人还留他做甚,他要走就走。”
“......”
我的大不敬显然犯了众怒,不断有人出声。
“哼,这种懦夫,与其让他在背后享乐,我看还不如直接杀了省事!”
“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你当这里是什么地方?”
也有的激进派甚至想要杀我。
我面无表情,没有理会那些人,只是看着花木兰:“你也是这么想的?”
“不,我没有这个意思。只是现在天下大乱,民不聊生,我们需要你这样的英雄。”花木兰先是对我说道,然后转过头,目光凌厉的从刚才出声的地方扫过。
“我不希望再听到类似的话语,不管怎样,李白和韩信都是我们的英雄,如果没有他们,我们连退守这最后一条防线的机会都没有,谁再敢胡言乱语,扰我军心,那就是在挑战我!”
说话的时候,她的眼睛死死的盯着一个角落,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那里围坐着的,是魔种。
她的眼睛,始终盯着为首的两个男人,或者并不能称之为人,只是人形而已。
两人的气息都是格外强大,半米之类无一人敢近身,就连他们身后的魔种都不敢轻易逾越雷池。
尤其是左边那人,仔细看去,那人满身毛发,身材矮小,着金甲,说是人,更像是一只穿着金黄色甲胄的猴子。
但是没人敢怀疑他的破坏力,就因为他是——孙悟空。曾带领魔种推翻人族神坛的超级大魔,虽说最后由于兄弟牛魔的背叛而被镇压,却没人会怀疑他的战力,他曾弑神。
而他,也正是花木兰最忌惮的人之一,甚至超过了他旁边散发着滔天魔气的另一位大魔头——牛魔王,毕竟,牛魔战力虽强,却也唯利是图,为了利益,连兄弟都可出卖,有弱点,便不足为惧。
魔种,始终是人类的宿敌。这种仇恨与生俱来,从魔种被神所创造出来的那一刻起,便不可能化解。
即使现在大家能够坐在一起,那也是由于共同的目的——活下去。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是种族的天性,所以在听到刚才他们说要杀我的言语时,花木兰会如此,不惜在所有人面前与之针锋相对。
只是,她并不知道,我其实并不在乎。魔种与人族的恩怨如何,我没有丝毫兴趣。
所以,即使知道花木兰是在为我出头,我还是拒绝了。
“对不起将军,我说了,我并不是什么英雄,我当初留下来,也只是因为信,毕竟,千金易得,知己难求。”
“既然信已经殉国,我也该离开了。”
“你能去哪里呢?”
“天下那么大,何处不可去?”我回道。
“可是。长城之外,全是敌人。”花木兰还试图挽留。
“哈哈哈哈,我李白要走,有谁能留得住?”我洒脱一笑,暗自嘀咕,除了你。
“别了各位,有缘再会。如果,都还活着的话。”我嘴里说道,眼睛不经意的从魔种所在的区域划过,我不在乎,可并不代表我没有听到。
说完这句话,我潇洒转身,无视身后再次泛起的嘈杂与纷乱。
“任他万千杀伐过,我自横刀上九天哈哈哈哈......”
信,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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