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蓝史诗》免费试读_彻界

发表时间:2019-01-17 03:34:48 作者:彻界 来源:qidian.com 浏览:

在上一篇文章中,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关于《《学园奇葩之我是月老》——小生刮风》相关知识。本篇中小编将再为您讲解标题《湛蓝史诗》免费试读_彻界。

第一章 初遇

飞鸟落到了枯老的野桔树上,将树枝上唯一的叶子给震落了,树叶飘落到了树下的桌子上,马上就被一只稚嫩的手给弹开。

皮尔斯瞪大了眼睛,死死盯住面前的纸牌,手指紧握在一起。

他身后的小伙伴似乎比他更为紧张,倾斜着身子,脸都快要贴在了桌子上。

“都滚开,我输了有你们好受的!”皮尔斯一把拨开围在周围的人,将这个无形的战场留给他和对面的男人。

那人大概三十多岁,身穿着黑色皮风衣,带着顶宽大的帽子,一副老佣兵的模样,他们也都称呼他为老佣兵,他将纤长又枯黄的手指放在石桌上,有节奏的敲打着。

这种声音扰得皮尔斯难受,他猛地拍了下桌子,“你别敲了,扰得我心烦。”

老佣兵却淡淡一笑,“玩游戏可要有好的心态,你这样可玩不好游戏的,选好了没有?选好我就开了。”

桌子边缘放着一摞纸牌,但男孩的目光却盯着面前桌子中心的那四张崭新的烫金纸牌,右边两张牌背绘着一株绽放的风铃草,左边的两张则是绘制着一个野兽的头颅。他全身写满了犹豫,最后颤抖地伸出手,从两种牌里各抽走了两张。

“确定了吗?”老佣兵朝他微笑。

皮尔斯一咬牙,低声道,“确定了!”

然后他狠狠地掀开其中的一张,看到那张牌的正面,皮尔斯身后的小伙伴一下子跳了起来。

皮尔斯则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用手指擦了下额头上的汗水,脸上露出了笑容。

纸牌的正面画着一头面目狰狞的巨龙,而巨龙牌是这副牌里最大的一张牌了。

这是罗希瓦尔大陆最流行的纸牌游戏,一般称作摸神牌。共有二十四张纸牌,十二张人类牌,包含着十二种人类职业,最大的也是排第一的是大魔导师牌,而十二张兽类牌,则是采用了十二种猛兽,最强大的便是这张巨龙牌。

通常是两个人玩这种游戏,一人负责从牌堆里的二十四张牌里,随意挑选出两张兽类牌,两张人类牌,这个人被称作“王”,而另一个人被称作“民”,“民”可以优先选择其中的两张,接着就是比大小,大的算胜,人类牌与人类牌相比,兽类牌与兽类牌相比,两个都大的则是真正的胜利,如果只胜一类,则看谁手中的牌最大。

而现在皮尔斯手握兽类最大的巨龙牌,毫无疑问已经掌握了先机,在兽牌之战里业已取胜,只要对手的人类牌不是大魔导师,他就绝对赢了。

他一把将身前的钱币全部推了上去,散落的钱币布满了半个石桌。

老佣兵摸了摸鼻子,“嗯,不错!看来我危险喽!”

因为在兽牌的对决中他已经确定输掉了,所以很随意地掀开了自己面前的兽牌,烫金的镶边里画着一头凶猛的剑齿虎,虎牌在兽牌里排到第五位,不大不小的一张牌。

皮尔斯乘胜追击,一把掀开了人类牌,是圣骑士,圣骑士牌。看到圣骑士的那一刻,他直接跳了起来,圣骑士虽然在人类牌里只是第四位,却高过老佣兵的兽牌排名,这意味着即便老佣兵的人类牌是大魔导师,他也依旧锁定了胜局。

“哦!赢了!赢了!”他的小伙伴们比起兴奋的多,一个个手舞足蹈起来。他却在跳起来之后,马上又稳住了身体,依旧保持着老大应有的镇定,但脸上的兴奋却掩盖不住。

“还没呢!”老佣兵比起他却是真的镇定,脸上依旧挂着笑容,“我可还没输哦!”

皮尔斯一愣,旋即便明白了老佣兵的话。在这个游戏里,为了增加趣味性,有一条规矩,那就是当人类牌与兽类牌的排名一样时,则会产生被称作“同身”的效果,可以直接获得胜利,因为“同身”与“通神”音相同,这样的牌又被称作通神之牌。

皮尔斯强撑着笑容,“不可能,不可能,十二分之一啊,绝对不可能。”

可说归说,他还是忍不住盯着那张牌。

老佣兵缓缓伸出手指,轻轻掀开了那张牌,烫金花纹里是一个持着大剑的男人立绘,剑士牌,人类牌的第五位。

皮尔斯一下子从石凳上瘫倒了下去,脸上剧烈地抽搐着。

老佣兵则将放在桌子上的钱币一股脑的全部收拢走,同时连声说道:“通神之牌,通神之牌,感谢吾神庇佑!”

“老大!”男孩身后的伙伴将男孩从石桌下拉了起来。

皮尔斯却推开伙伴,猛的站起身,从牙缝里蹦出一句话,“找老大去,找老大去!”

身边的人立刻反应过来,也喊了一句,“快去找凌羽老大去!”

这句话像是接力一样,传递到了最外围,最外面的一个小胖子,刚想回身再喊人,却发现自己就是最外变的人,只得拖着沉重的身体朝外面街道里跑去。

小胖子跑过了整整的一条街,满头大汗的进了一家客栈里,来不及歇息,就气喘吁吁的喊:

“凌羽老大,快去看看吧,快去看看吧!”

柜台后的靠椅上躺着一个人,听到小胖子的声音,伸手拿掉了一直盖在脸上的书,坐了起来,睡意惺忪的眼睛里还有几颗眼屎,凌乱的头发像是几天没洗了,他将胳膊杵在桌子上,看着面前的小胖子,打了个哈欠,然后眯着眼问,“是城主大人要传位给我,还是兽人入侵了?”

“都不是!”小胖子回答。

“哦,那交给我我的副官皮尔斯解决就行了,我正在研究阵法,没空搭理你,”凌羽又躺了下来。

小胖子连声说,“不不,皮尔斯将军已经失败了,敌人非常厉害,除了萤海城青石街英明神武的凌羽元帅您,没人能够战胜他了。”

“哦,”凌羽嘴角一翘,来了兴趣,“还有这种敌人,走,我去会会他。”

刚走到门口,他又停下了脚步,朝里面喊道:“维纶!维纶!杜维纶!”

“来了来了,”一个稍胖一点的人,围着围巾从里面跑了出来,来到凌羽身边,用围巾擦了下湿漉漉的手,“怎么了,老板?”

“那个,有个事需要我去解决一下,今天就先管店,你休息下吧!”凌羽淡淡的说,似乎在讲述着一个很小的事。

“好,好啊!”杜维纶显得比凌羽还开心。

凌羽打趣道,“又去找你的小相好?”

杜维纶则是憨憨一笑。

“带路吧!”凌羽拍一下小胖子的脑袋。

此刻战场似乎较之刚才更为激烈,那个老佣兵可能想要离开了,但皮尔斯却领着他的小伙伴将老佣兵堵在里面,面容间不乏警告之意。

“你还不能走,等我们老大来了再说!”皮尔斯伸手按住老佣兵的纸牌。

“好,”老佣兵微笑着又坐了下来,“你们老大是谁啊?”

听到这句话,众人一下发出哄笑,各个都捂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你竟然连我们老大都不知道,就敢来挑战,看来你今天注定要死在这里了。”

“这样啊,怎么觉得这么吓人啊,”老佣兵嘴巴一笑,露出了稍稍发黄的牙齿。

皮尔斯等的有点不耐烦了,忍不住朝外面看了眼,却刚好见到街角处,小胖子已经带着凌羽来了。

“你死了,我们老大来了,”皮尔斯冷笑道。

老佣兵也轻轻抬起眼皮,瞄了眼,就看到远处走来了一个小胖子和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留着半长黑发,也是不甚凌乱,时不时揉揉眼皮,似乎还没睡醒,不禁让他觉得好笑。

凌羽可不知道自己已经在敌人心里落下个不好的形象,他很自信的拉起皮尔斯坐了下来,压低身子说:“听说你很厉害,打败了我麾下所有人。”

“麾下?”老佣兵一愣,旋即又笑道,“是,是,吾神庇佑,吾神庇佑。”

似乎觉得落了下风,凌羽眯着的眼睛猛的瞪大,一拍桌子震起了几张纸牌,“那就别废话了,开始吧!”

“好,”老佣兵也是快人快语,手指快速合拢所有纸牌,“依照规矩,我当王,你选牌。”

说罢,老佣兵手朝下一拍,四张牌溜了出来,依旧是两张兽牌,两张人牌。

“不,来到我的地盘,就有一个规矩,”凌羽伸手按住了老佣兵的手,“规矩就是钱我直接压,但牌需要我选一张,如何?”

老佣兵略微皱眉,这种玩法确实也有,但一般是贵族专用的玩法,毕竟贵族都是很看重尊严的,如果一看牌不好,就不压了,实在有失身份。

但现在客人提出来了,他便没办法拒绝,“好,那么请你再取一张牌。”

与“王”抽牌不同,“民”抽牌则不能够看,只能盲抽一张。

凌羽思索许久,将老佣兵抽取的四张牌中的一张人牌,推回了牌堆里,又轻轻划出一张人牌,然后收回了手,“皮皮,拿钱!”

皮尔斯在原地久久不敢回应,不知过了多久,小胖子回了一句,“老大,我们钱都输光了。”

“一群蠢货,”凌羽愤愤的骂了句,然后在口袋里寻摸了半天,从角落里扣出了一枚银币,拍在桌子上,“就剩下就它了,来吧!”

老佣兵则微笑,“游戏无大小,多少都可以。”

待到老佣兵重新打乱了一下牌的位置后,凌羽取出了两张牌。

他掀开兽牌,上面画着一只从空中劫掠而下的狮鹫,兽牌中排第三,似乎开局很不错。

“呦,感觉这把我要输了,”老佣兵笑道,“这位客人手气不错啊!”

凌羽却没有一丝放松,即便按照贵族玩法,“王”也是知道三张牌的,而此刻面前的人,似乎并没有半点紧张,看来一张狮鹫牌还不足以锁定胜局,这让他有些不安。

“该我喽!”老佣兵很随意的掀开了自己的兽牌,阳光下照耀在金色的镶边之上,画面中央是一头鬣狗,兽牌第九。

看到这张牌,凌羽长舒了一口气,而老佣兵则看不出表情,眼睛似乎在不停地转动。

“看来我真的是要输喽,”老佣兵碰了碰嘴唇,然后抬起头,“该你了!”

“不,”凌羽说,“我希望人牌你先开,毕竟最后一刻要留给我。”

“有这个规矩?”

“没,这只是算个请求。”

“哈哈,”老佣兵轻声一笑,“你还是有颗躁动的心。”

“毕竟才二十五岁嘛,还不老,”凌羽回答。

“行,那就随了你的意,”老佣兵没再多讲,也没有犹豫,手指捏住牌脚,向上一拉,将纸牌翻了过来,那是一张牧师牌,人牌里第三位。

“看来我还有机会啊,”老佣兵笑道,“本来还想准备通神牌呢,看来没成功,可以告诉你,这三张牌都是我选的,你的那张谁也不知道是什么。”

凌羽的心忽然扑通了一下,这种未知的东西是最可怕的了,他闭起眼睛,在脑海中把所有能够大过鬣狗的牌都想了一遍,然后狠吸一口。

“吾神庇佑!”他喊出了玩这种游戏最经典的台词,然后一把掀开了手旁的人牌。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了上面,烫金的镶边围出一个长方形的区域,里面雕刻着一个绝美的女子,身穿灰袍,端坐在街角,长发飘飘,吟游诗人,人牌第六位。

毫无疑问,他以微缩的优势赢得了胜利。身后的人一下子跳了起来,像是在庆祝这来之不易的胜利。

“神佑吾民,”老佣兵略显无奈的说。

这也是句这游戏常说的台词,一般在是“王”输得时候说的,因为“王”不可能说自己输,只能说“民”赢了,来借此委婉的表达自己输了。

他从自己面前的钱币堆里掏出一枚银币,扔了过来,比起他赢得,这只是九牛一毛。

凌羽将那枚银币扔给了皮尔斯,然后按住了想要收牌走人的老佣兵。

“还要来吗?”老佣兵抬头问。

“不,不必了,”凌羽说,“但似乎你忘记了一个规矩。”

“什么?”

“当游戏结束时,最后一局赢的人,可以从牌里挑选一张作为战利品,这一点你应该还记得吧!”凌羽微笑着说。

这其实是个很坑人的规矩,传说这条规矩是制造游戏纸牌的人硬加上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多的卖出纸牌,毕竟少一张也就不能够玩了。因为这很符合贵族的炫耀心理,所以一经提出就得到了诸多贵族的赞成,但平民中却并未太多遵循这个规矩,毕竟一副牌的价格可不便宜。可这次不一样了,他们就是按照贵族玩法来的,当然应该遵循贵族的规矩。

老佣兵脸色阴沉着,但干这一行,讲求一个信誉,如果他今天拒绝了,以后这里就不会再欢迎他了。

“怎么能忘呢,”老佣兵摊开了所有的牌,“请选一张吧!”

通常人们都会选择兽牌或者人牌最大的那一张。但凌羽却没有犹豫,伸手就拿起了那张吟游诗人牌,放在嘴边轻轻亲了口,喃喃道,“你是我的幸运女神。”

第二章 青石街的守护者

将牌放进口袋,凌羽转身朝街道里走去,夕阳之下,他的身影被拉的很长很长。

“老大,老大,”皮尔斯跑了过来,“这游戏有什么技巧,教教我吧!教教我吧!”

凌羽依旧慢悠悠的走着,“没什么好教的,运气好了自然就赢了。”

“可为什么我们都输了,就你赢了他,”皮皮跟在后面继续问。

凌羽停住了脚步,侧着脸问,“那为什么我是老大,而你们不是?”

皮皮脑袋一转,“因为你大啊,你都二十五了,我们才十三岁,当然你是老大了。”

凌羽嘴角抽搐了一下,继续朝前走去,手同时挥着,“我觉得你可以继承我的位置,从今天起,这条街就交给你守护了,皮尔斯大将军!”

“啊!真的吗?”皮皮一脸兴奋,“真的要把位置让给我吗?”

“是啦,是啦,”凌羽淡淡的说,“你可以去跟他们说一声。”

“好!”皮皮疯狂点着头,然后一溜烟的跑没了影。

也是时候让位了,凌羽这么想着,毕竟他作为这条街的守护者也有些年头了,虽然是他自封的,但多得时候也有十几个小弟都认可他老大的身份。

路边的武器铺前,梅丝娜婆婆正坐在椅子上,借着那副老花镜缝制着手中的肩甲,那是一套布甲上的。虽然梅丝娜婆婆的技术在整条街,不,在整个萤海城都算是顶尖的,但凌羽从却不觉得那是个好的工作,倒还不如皮皮的父亲朱尔诺呢,朱尔诺是城防卫队的小队长,虽然是小队长,但却管着一部分城墙,手下真真实实有数十个人。那才是男人应该做的工作,他一直这样想,虽然他其实对于当城防卫队的队长并没有多大兴趣。

“提尔锋老板!提尔锋老板!老流克让我问你,晚上有空没?”一直坐在木椅上的白胡子老头忽然起了身朝他喊道。

提尔锋是他的姓,这可是个了不得姓氏,传说他家祖上不知道追溯多少代,就可以找到一位手持长剑的将军,这个姓氏便是那位祖先的武器名字,在一次被皇帝陛下褒奖之后,这个名字就成了他那位祖先的代称。而那位伟大祖先的姓与名全部消失在了历史之中,但那把剑的名字却被作为姓氏保留了下来。

“不了,不了,今天有点事,”凌羽头也不转的说。

没过多久,他就回到了自己客栈前,夕阳下略微简陋的客栈招牌,摇摇晃晃,似乎风一吹就要落下来了。

这几天生意很惨淡。

萤海城靠近这片大陆最大的森林,精灵森林,但因为位置并不算太好,也并不算是帝国首屈一指的大城市。但小城市也有小城市的繁华,当天气凉爽的时候,来往的商队还是挺多的,他家这个很偏僻的店还会来上不少客人,但在寒月,一年中最冷的月里,可鲜有客人光顾。

而现在就有一个潜在的客人。

那人身穿灰色长袍,手中握着一个权杖,顶端是一个月牙形状的装饰,灰袍底部有些泥土,像是很久没有清洗过,走起路来很缓慢,头时不时看向路边的商店,则应该是在寻找什么,毫无疑问,这明显是一位在寻找住处的客人。凌羽凭借多年的经验可以判断。

他赶忙跑上前去,拉了一把那人,满脸笑意的问,“大人是不是在寻找住的地方?”

那人转过了身,精致的五官露着倦意,她身穿繁琐的灰色长袍,兜帽覆盖着头发,露出的长发上系着一个粉色的发绳,在霞光之中格外漂亮。

凌羽忽然愣住了,他伸手拿出口袋里的那张纸牌,看了眼纸牌,又看了眼真人,那一刻他真的怀疑,纸牌就是按照这个人做的,他在心中喃喃道,“还真是我的幸运女神。”

“是,”她的声音有空灵悠长,仿佛在奏响了一段乐章。

“这里请,这里请,”凌羽走到店门前,打开了门,做请状。

他倚在柜台上,看着端坐在木桌前的那位吟游诗人,桌上的清茶还冒着热气,不过似乎她并不准备喝,从衣服里拿出一本古朴别致的书籍,纤细的手指轻轻翻动着,眉眼间或神色疑惑,或笑逐颜开。

吟游诗人这是凌羽最喜欢的一个职业,她并不强大,也不高贵,但却是最博学的人,甚至比教堂的埃米尔神父都懂得多,比城主大人都更知晓一些传说故事。对于他这个待在这个城里二十五年的人来说,外界的一切都是无比的新鲜,而富有吸引力。

他十四岁之前时的梦想是成为像朱尔诺那样的城防队长,十四岁以后则渴望成为像城主大人那样的人物,但等到十六岁,他就放弃了那个梦想,反而向往成为一个名扬大陆的人,让凌羽-提尔锋这个名字响彻整片大陆。虽然直到现在这个梦想还没有变,但却没了往日的激情,毕竟他已经在这座城市呆了二十五年。二十五岁的他越来越世俗圆滑,会为了一两块铜币的菜钱和商贩理论一番,也会因为客人少给了一枚铜币而追半个城去讨要,这在以前他是无论如何也不敢想象的。

而阻挡他外出冒险的东西,就是这间父亲留给他的客栈。用他父亲的话来说,这家店是提尔锋家族的万世基业,发家之本,从他的曾祖父开了这间客栈,他们提尔锋家族的命运就与他紧紧张连。父亲在他十二岁时去世了,他作为家里的独子,毫无争议的获得了这个“巨大家产”,但这也意味着他将永远留在这里照看这家店,就像是门前那颗野桔树一样,数年不便。

他也不是没有想过,在哪一天晚上喝醉了之后,拿起那把他十四岁时买的长剑,披起长袍,关上店门,头也不回的离开这座城市,可父亲的影子就像是刻在他脑子里一样,挥之不去。是,他怕他如果死在了外面,他怕他离开了,这家客栈就会消失不见,那样他可没脸去见父亲和列祖列宗。

可眼前这个人似乎可以满足她的好奇心,对外界的好奇心,哪怕不能够外出冒险,多听一些故事也是不错的。

所以,他站起身走了过去,路过柜台时拿起了上面的一壶野桔酒,将酒放到这位吟游诗人的面前,倾下腰问,“大人,是不是不喜欢这清茶,那尝一下本店的特产野桔酒,看到门外的那颗树了吗?就是摘的上面的野桔酿造的。”

吟游诗人抬起了头,淡墨色的瞳孔里仿佛闪着光,她微微一笑,“多谢,暂时不用了,有什么食物吗?”

凌羽愣了一秒,旋即反应了过来,客人看来是饿了,多年的经验让他能完美驾驭这种问题,“当然,给您推荐本店的特色,烤面包配野桔酱,不知大人觉得如何?”

“嗯,”吟游诗人微微颔首,“辛苦了。”

“我的荣幸,”凌羽弯腰退去。

他贴在门坎上瞥了眼门外,杜维纶那家伙还是不见一点影子,杜维纶是店里唯一的员工,兼任厨子,兼任杂工。办事很合他心意,但这几天似乎有点问题,原因是交了个相好的,果然是有了相好,忘了老板。

不过这并不能难倒他,他虽然是老板,但干的并不比杜维纶少,兼任前台,兼任临时杂工,兼任采购,有时也会在厨房显露一下身手,就比如遇到今天这种情况。

他扎起围裙进了厨房,如同勇士上战场一般威猛,那份架势让这位吟游诗人也微微侧目。但似乎还是那本书更指引她,仅仅看了一眼之后,她又安静的看起书来。

直到一声咣当之后,像是东西碎裂声,而他则仿若无事地端着几块烤熟的面包走了出来,烤面包散发着浓郁的香气,木盘里还放着一瓷碟的金黄色的果酱。

“您的烤面包和野桔酱,面包有点烫手,还请留意,”他将木盘轻轻放下,又叮嘱了一句。

“谢谢!”

这位吟游诗人轻声说,然后收起了古书,推到了一旁,拉过了盘子,缓缓退掉兜帽,露出一头淡蓝色的长发,发丝上系着一根粉色的丝带。

凌羽的目光却一直盯在那本书上面,上面歪歪扭扭写着几个字,他虽然觉得熟悉,但却又不认识。这倒不是他不好好学,而是他学的并不是这种,这种类型的文字,他似乎在尤弥尔的酒馆里看到过。

即便是一位高贵的吟游诗人,吃饭时的样子仍然像是一个饿极了的少女。纤细又白嫩的手指,如同碧空里的云朵,一只手紧紧捏着烤面包的边缘,另一只手则端起野桔酱轻轻摇晃着,额前发丝因为身体的运动跌落了几分,遮住了眼睛,精致的脸上有几分焦急。其实她的方法错了。

凌羽伸手拿过野桔酱的盘子,用力一豁,野桔酱飞出了一大块,落到了面包上,“这东西好吃,要多放点,你放的太少了,野桔酱都不乐意出来了。”

经验告诉他,最好别用一副高傲的面孔,去指出别人的错误,而应该委婉的表达自己的意思。这是一种礼节,更何况面前的这位吟游诗人对他来说,代表着外界的消息与繁华。

吟游诗人举起抹好酱的烤面包,轻轻咬了一小口,即便是饿坏了,依旧保持着应有的矜持。

“那个,大人是来此地是做何事?”他想了好久还是决定套个近乎。

吟游诗人停下了手,将口中的食物咽了下去,缓声道,“来了解此地的历史与英雄,这是我的任务。”

“这里的历史?这里的历史可太多了,估计讲下来能讲几年呢,”凌羽忍不住说。

少女咬下了最后一口面包,拿出丝巾擦了下有些油脂的手,嘴唇轻启,铃音奏响,“总有一些事是必须要做的。”

她站起身,双手微合,轻轻鞠了一躬,“感谢招待。”

说完这句话,她重新戴上了兜帽,将淡蓝色的长发掩藏在灰色长袍里,然后朝门外走去。

望着她远去的身影,凌羽觉得似乎心也跟着跑了出去,他原本还打算听这个吟游诗人讲一下大陆的历史,和那些英雄人物,在她的口中,他相信会比书上看的更生动,但似乎一切都没了。

“抱歉。”

她的声音又传来了。

凌羽抬起头,却见吟游诗人正站在门口,晚霞披在了她的身后,她美丽的脸上带着几分歉意,“我还没付钱。”

“啊?”凌羽愣住了,说不出是因为她的话,还是她的人。

未等他反应过来,她已经将一枚钱币放在柜台上,虽然并没看清是多少面值的钱币。但凌羽还是走了过去,连忙说,“用不着这么多,用不着这么多的。”

余光瞥到了那枚钱币,是个相当奇怪的钱币,同体白润,那是教廷币,由教廷制作发行的,大陆通用,是个很少见的钱。

少见到他竟然找不开零钱,只能略有些尴尬的抬起头,“不好意思,还请等我一下。”

他刚准备进屋,却又折返回来,“大人,既然是在这里了解历史,为什么不住下呢,本店有上好的房间,舒适便宜。”

她有几分发愣,许久才点头应了声,“好啊!”

编后语:关于《《湛蓝史诗》免费试读_彻界》关于知识就介绍到这里,希望本站内容能让您有所收获,如有疑问可跟帖留言,值班小编第一时间回复。 下一篇内容是有关《《千世永恒》——火翼冥王》,感兴趣的同学可以点击进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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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家点评

条评论
♂啖莣\u2★♂
♂啖莣\u2★♂ 海南省海口市 发表于:2019-01-17 04:09:54
《湛蓝史诗》免费试读_彻界《湛蓝史诗》免费试读_彻界很有文采哦,我很喜欢,我在一直关注哦,加油,有空帮妮子也评评哦!
王阳
王阳 陕西省 发表于:2019-01-17 04:06:28
亲的文写得很精彩哦!收走了,还会继续关注的,望回收《温柔总裁冷漠妻》,为了我们的梦想一起努力奋斗,加油吧!
拈花一笑
拈花一笑 安徽省马鞍山市 发表于:2019-01-17 04:01:47
哈哈,我来了,【爱的地平线】多多支持
酸奶啊酸奶
酸奶啊酸奶 四川省 发表于:2019-01-17 03:56:04
你写的很好!rn 欢迎大家关注《爱的米宇》 !http://novel.hongxiu.com/a/421445/rn 绝对不会失望滴!rn rn 【呵呵】
山外有山
山外有山 四川省 发表于:2019-01-17 03:51:25
彼岸花姐姐的想象力真是丰富、叙述自然,只是我看到第13章才开始看出文文的内容,期盼已久的男主才登场。rn我记得我小的时候,常常会做些五彩缤纷的梦,梦见自己具有了超能力,给我一件宝物,我可以像少女战士变身那样,后来年岁渐长,自己将那些五彩的痕迹细心收!!起来,好像随口说说就会遭到周围人的嘲笑一样。rn以至于到后来,自己都不记得,自己还可以像这样拥有做梦的权利。rn女孩子的内心,总对小龙女这样纯洁似仙的人物存有一定的好感和钦羡,穿越后的梦洁入主苍龙山,无意救下一名失忆女子,却不小心成为外人口中所道的神仙,梦洁自己经过俗世的挣扎之后,若能永远住在这世外桃园里,怕也是值得欣慰的一件事。rn只是悬念已下,那些外星文化要她传承下去,她身上的秘术是否会引来众人的追逐,还有她和小王爷之间的纠葛,都等着作者为我们一一揭晓答案。rn提些建议,我看过一篇文评——S型曲线才能勾住人。rn说的大意便是:一篇好的小说,必须要做到有起有伏,详略得当,还是要好好构思一番情节之间的铺成。rn比如开篇穿越前的生活琐事可以不用写,而后文男女主见面时的聊天等亦没有太大的情节冲突。rn还是希望能精心构思一番,有详有略,有冲突有碰撞,这样才能吸引更多读者阅读的欲望。rnrn苏苏简谈一下个人看法,说的不好的地方,姐姐勿要生气,一起加油!【f04】
梵狱.王馨怡☕
梵狱.王馨怡☕ 北京市 发表于:2019-01-17 03:44:29
收!!支持,期待回访!【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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