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天领主》: 遇仙

发表时间:2019-01-10 12:33:27 作者:不言神鹰 来源:qidian.com 浏览:

在上一篇文章中,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关于《《这是一对超神cp》——E小》相关知识。本篇中小编将再为您讲解标题《开天领主》: 遇仙。

第一章 遇仙

元武国西南九岭山脉,东西绵延不知多少万里,其间有一条河贯穿南北,这条河没有源头,也没有尽头,有人说这河起源于无边海。

在这片群山之间,一座山脚下,坐落着一个村庄,这村庄不大,只有六七十户人家,一旁通天河滚滚而来,与村庄擦肩而过。

村口有几间错落有致的小破屋,屋前有一棵老槐树,此刻有秋风吹过,卷起树上的片片落叶,飘落在地上。

“王伯,你的书信写好了,且看一下。”

这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面黄肌瘦,身着一身洗得有些发白的淡蓝色长衫,眉宇间隐隐透露着几分英气。

这少年名叫吴言,自小无父无母,又喜爱读书,也能卖弄点笔墨,常有村民找他代写书信,有时也上山砍点柴到集市上换点钱粮,倒也能勉强度日。

“我老汉大字不识几个哪能看懂,你写好就行,来,这钱你拿着。”老汉拿起桌上那张写满了文字的黄纸,抖了抖,小心翼翼地折好,又从兜里掏出三个铜币。

这老汉四五十岁的年纪,浓眉大眼,一身古铜色皮肤,看起来有点憨厚的模样。

“这,王伯,这太多了,两块就够了,这块你拿去。”吴言忙拿起一个铜币从破旧的小案几后起身,跟着递了过去。

他平日里在村里代写书信或对联之类,向来只收两块铜币,如今对方竟给了三块,自然要退一块回去。

“不用了,王伯知道你困难,这你先拿着,咱们村就你一个读书人,日后还有麻烦你的时候。”老汉也不等他答话,转身就往小院外走去。

吴言看了眼手里有些发旧的铜币,摇头苦笑道:“那就当小侄欠你的,下次可不得再付了。”

他现在还欠镇上林地主家十二块银币,若下个月之前不能还上一部分,只怕人家得找上门来了,眼下的确比较困难。

目前整个东洲大陆都以金银铜三币流通,一百铜币换一个银币,一百银币换一块金币,一百金币换一个元宝,不过平常人家一般都用不起金币。

“看来明天又得上山多砍点柴了。”吴言看了眼对方远去的背影,仰天长叹一声,他这几日去镇上摆了两天摊,又得躲着衙役和地痞,收效甚微。

回头往小破屋里走去,一旁灶台上是一口破旧的大黑锅,锅里正冒着热气,吴言从一角已经见底的米缸中舀出小半碗米,打开锅盖将米倒了进去,都舍不得洗,如今已快到月底,他自是得省吃俭用。

灶台底下的炭火正冒着火星,吴言扔了几根干柴进去,灶中冒了一会儿黑烟,干柴很快燃烧了起来。

就着火光坐下,面色逐渐凝重起来,他现在很是迷茫,早年间父亲也曾是村里唯一的读书人,奈何读了一辈子书,赶考八次,却连个秀才都没考上,最后郁结而死。

其母随后也大病一场,最终随父仙去了,许是担心其再步父亲老路,其母临终前有言:“他日若未得功名,不得再寻科举之路。”

时年吴言方满八岁,却将母亲的话牢记于心,自从两年前赶考失败,他算是息了科举的想法,母亲的话又怎能违背?

“言哥,在家吗?”门外突然传来一声略显稚嫩,却又有些粗狂的声音。

吴言回过神来,面上一喜,起身道:“赵平,你怎能来了?快进来吧。”

小院大门吱呀一声打开,门外走来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手里提着一只野兔,一只山鸡,身上还背着一把长弓,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脸上笑嘻嘻的。

这少年十三四岁的样子,皮肤黝黑,略显矮小,但很壮实,看起来有些憨厚。

“哟,正煮饭呐,看来我来得正是时候。”赵平打趣一声,朝灶台走去,他二人从小一起长大,情同手足,故而彼此间没有任何拘束。

“你若不嫌弃,就加你一双碗筷又如何?”吴言笑道,又去米缸加了点米。

赵平走到一旁打开锅盖,竟然只是一点米粥,其他什么都没有,脸色顿时阴沉了下来。

“你就吃这东西?”

吴言无奈地摊了摊手表示认同,又往锅里加了点米道:“过几天得先还了林家两块银币,不然别人该找上门来了,先将就点吧。”

“哼,林家那钱就不该还,当年就借了他家四个银币,要还也早还清了!”赵平有些愠怒,将两只野味一放,在灶台上找了一把菜刀。

吴言苦涩,早年年幼为了安葬双亲,无奈借了人家高利,如今利滚利越变越多,不还也不是。

“哎,你这是干嘛!”吴言喊道,那赵平竟是提了一只野鸡,出门就开宰。

“帮你改善伙食,再说我也饿了,我要吃肉。”啪的一刀,鸡脖子直接飞到一边,血溅当场。

吴言想开口阻止,却已经来不及了,他知道自己这兄弟的脾气,冲动起来就像一头发情的公牛,劝不住的。

“我看你回去怎么跟你爸交代!”

“嘿嘿,他今天没跟我去,去镇上了,明天下午才回来。”

“额,那咱明天一起吧,正好我也要上山砍柴。”

“行,打到多的都给你,我只要一只就行了。”

“我才不要你的,你还是自己留着吧。”

“谁说要给你了,我是要你帮我顺便拿到镇上去卖,弄点零花钱。”

……

两人一边杀鸡拔毛,一边打趣着,可着实吃了顿大餐。

次日一早,二人便约好了往山上赶去,今天天气很是不错,一大早就阳光明媚,想必能砍不少好柴。

吴言一边想着,心里美滋滋的,不断往另一座山爬去,两人虽是一同进山,但在之前那座小山头上就已经分头行事,约好下午再汇合。

毕竟一个是砍材,一个是打猎的,目标不一样,吴言若是跟着,只怕会提前吓跑了猎物,而且他身体本就差,打猎得满山乱跑,自然是跟不上,否则早跟着打猎去了。

他打算上午砍两捆干柴,下午砍一捆,这样一来,若是每天都能如此,到月底还了还有剩余。

这种干柴若是质量好的能卖上六块铜币,质量差的只能卖四五块,所以今天趁着天色尚早,吴言打算深入一些,这山里平时可不止他一个人砍柴,好些的柴火近处自然寻不到。

现在他正处在这座大山的山腹,身上已经背了一捆干柴,这柴又干又粗,卖相还不错,想必拿去镇上还能向那钱老板多讨个把铜币。

擦了擦额上的汗水,吴言看了眼天上的烈日已近正午时分,他打算先把这捆柴背到附近那座小山头,现在离约定的时间尚早,还能回来再砍一捆。

“天行子,你今天逃不掉的,识相的话就赶快把你手上的归元丹交出来,看在往日的交情上,乾某还可饶你一命!”天边突然传来一声厉喝,这声音很是浑厚,回荡在山野之间,震得吴言双耳嗡嗡作响。

抬头一看,远处空中正有两人一前一后往这边飞来,前面那人脚踩一柄巨大飞剑,前行间不断回头,打出一道又一道光华。

后面那人脚下是一叶小舟,其上有流光四溢,好不耀眼,此刻举手投足间将对面打出的光华挡下,并不时发出反击。

这两人离此还有一段距离,远远看去都只能模糊看清大概,可这声音却如此雄厚,莫非是遇到了传说中的仙人?肯定是了,否则怎可在天上飞?那些光华肯定是仙法所致。

吴言沉吟之间反应过来,顿时大惊,哪还顾得上身后的柴,急忙丢到一边,跑到一块大石后躲了起来。

仙人斗法可不是开玩笑的,一不小心就会要了自己小命,吴言不敢大意,还是等他们走远了再出来为妙。

“呸,好你个乾老魔,枉我二人相交一场,竟然出手暗算,真是无耻!”

第二章 天行子

“嘿嘿,无毒不丈夫,量小非君子,你天行子区区一散修也敢拍下此宝,就算我不对你出手,别人也不会暴殄天物的,我这是在救你,要是换了其他人,打的恐怕就不止是归元丹的主意了。”

乾老魔一脸坏笑,瞟了眼对方脚下那柄大剑,目中有贪婪之色一闪而过,却又有些忌惮。

“真不要脸,老夫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一般人怎敢打我天行子的主意!你若不是暗中突袭,老夫今日又怎会这般狼狈?”

两人一前一后破空飞来,眨眼就到了吴言头顶上空,竟然都停了下来,那天行子没再逃遁,许是双方都快接近力竭,打算拼死一战了。

吴言心里暗暗叫苦,你去哪儿打不好,非要停在我头顶上?若是一会儿打斗波及过来,那小命可就要交代在这里了。

悄悄往另一边移动,抬头瞟了一眼,只见那天行子个子不高,身着一身已经有些破烂的青色长袍,六七十岁的年纪,面上饱满但有些苍白,银白色的头发也显得凌乱,看起来有些狼狈。

而对面的乾老魔则是五十上下的年纪,浓眉剑目,双眼深邃,看起来有些阴沉,此刻面色也有些微微发白,淡黄色长袍有些许破烂,看来也好不到哪儿去,两人都受了伤。

“多说无益,你中了我的五绝毒针,乾某就算一时奈何不了你,等毒火攻心,自会手到擒来,你就等着受死吧!”乾老魔冷哼一声,袖袍一甩,显然胜券在握,他这是打算活活把对方耗死。

突然,天行子面上有痛苦之色一闪而过,忙捂着胸口,暗道对方歹毒,许是毒素已经开始入体。

对方毒针上所放剧毒乃修仙界罕见的五绝毒,若非他早在第一时间服下解毒丸,只怕已经毒发身上。

可五绝毒哪是那般好解的,就算服了解毒丸目前也只是暂缓发作而已,无法彻底清除,若是乾老魔这般一直耗下去,事情可不太妙。

“哼,你不要欺人太甚,老夫在修仙界纵横多年,不是没有一战之力的!”天行子冷哼一声,气势散开,一股劲风蓦然而起。

乾老魔面色微微一惊,看了眼对方脚下的大剑笑道:“早就听闻你天行子一把云中剑闯遍天下,若是平时,乾某兴许会怕你,不过现在嘛……”

嘴上虽这么说着,可乾老魔此刻心里也直打鼓,天行剑威力他是见识过的,若对方真是不要命了也要拉着他陪葬,就算最后能取胜,只怕不死也残,实不划算,何况后面还有一人正赶来。

天行子盯着对方,显然已作拼死一战的准备,不料乾老魔眼珠一转,突然又笑起来。

“你我好歹相交一场,乾某今日就最后再给你一次机会,你若肯交出归元丹,兴许我还能在青阳宗帮你某个职位,总好过一辈子当散修强!”

天行子也大笑了起来道:“老夫堂堂天云宗掌门,岂能入你青阳宗当走狗!那老夫也给你一次机会,你若能来我天云宗,老夫许你长老一职,日后定会助你化丹。”

乾老魔袖袍一甩,破口骂道:“呸,你都说了八百遍了,见人就说你害不害臊!我堂堂青阳宗护法岂能入你那破门派,想必你那天云宗还是你一个人吧,哈哈哈……”

天行子脸上一红,似被人说到痛处了,气急败坏道:“我天云宗当年称霸天水之地时你青阳宗老祖还不知在哪为奴,老夫那是不屑,否则门人弟子早就上千了!”

“谁都知道你天行子爱吹牛,不过听说你早年间倒真收了个徒弟,还不自量力的带着去参加五派大比,结果让人给打死了,有还是没有,哈哈哈……”

“你……”天行子突然哇的一口黑血吐了出来。

乾老魔这般故意揭老底显然是想故意气他,加快毒性发作,他二人相交多年,对对方也有些了解,天行子这老头儿爱逞能,别人说他啥都可以,就是不能说他的门派。

“哈哈哈……,去死吧!”乾老魔见时机成熟,也不再废话,袖袍一抖,一口飞剑瞬间飞出,迎风见长,带着一股强悍的劲风,化作一抹流星轰然刺去。

天行子面色大变,忙往胸口点了几下,一指脚下大剑,那大剑似接到命令一般,蓦然在空中划过一条弧线,掀起一股罡风轰然引上,气势可谓不遑多让。

轰!

两剑刚一接触,顿时有耀眼白光闪耀,跟着一股无形波动蓦然扩散,掀起一阵风,吹得下方山上群树一阵乱摆,更有不少直接被折断。

吴言躲在远处一颗大树后,面色大变,脑中顿时只剩嗡鸣声,还被这风吹得翻了几个跟斗。

“仙人出手果然了得,不行,我得赶紧跑。”吴言暗道,接着林木开始往山下跑。

再看空中两人的飞剑都已被弹了回去,天行子后退数步方才稳住身形,乾老魔则大袖一甩,直接化解,显然方才一击他已占了上风,云中剑看来已构不成威胁。

“哈哈哈……,天行子,你气数已尽,看来今日我不光要得你归元丹,只怕云中剑此后也要易主了!”乾老魔大笑,目中露出贪婪之色。

吴言回头偷偷瞟了一眼天行子,方才他虽吃了大亏,可脸上并没有慌张之色,那云中剑也正在空中不断旋转着,发出嗡嗡声响,莫非此人还有何后手不成?

可乾老魔却并没有这么想,他最怕的就是对方的云中剑,在修仙界也有些名头,可现在既然云中剑已经构不成威胁了,那自然可以亮出最后的杀手锏,一举灭了对方,速战速决,省得别人赶上来还得分一份。

一拍储物袋,光华一闪,接着有一黄色小印飞出,落在乾老魔手中。

“遮天印,你居然有此物!”天行子面色大变,这遮天印可谓与云中剑是同一级别的宝物。

可他二人认识这么多年,从未见过对方居然还有这一后手,看来藏的够深啊。

“此物乃乾某早些年花了很大代价才弄到手的,能死在遮天印下,你也不冤!”乾老魔狡洁一笑,右手一摊,那小印顿时往空中飞去,眨眼变大。

只片刻功夫就将整个天空都遮去了大半,哪还见半点阳光!吴言吓得拔腿就跑,哪还顾得上会不会被发现,这东西要砸下来只怕整座山都得压塌。

天行子抬头看了一眼遮天印,目中露出绝望,若在他全盛时期,这遮天印自然奈何不了他,可现在……

“乾老魔,这是你逼我的,你真打算与我同归于尽?!”天行子一咬牙,一拍储物袋,手中突然出现一颗牛眼大小的珠子。

这珠子呈暗黑色,其上有电波不时流动,散发着一股可怕的气息,即使相距二十余丈,乾老魔仍是能感受到珠子带来的危险气息。

“灭灵珠,你居然有此物!”

编后语:关于《《开天领主》: 遇仙》关于知识就介绍到这里,希望本站内容能让您有所收获,如有疑问可跟帖留言,值班小编第一时间回复。 下一篇内容是有关《《三国之召唤大师》——青藤野花》,感兴趣的同学可以点击进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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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家点评

条评论
Devilのlove
Devilのlove 北京市 发表于:2019-01-10 13:05:41
《开天领主》:《开天领主》:为作者冲了一杯咖啡。作者赶稿一定困死了,冲杯咖啡吧,我的一片心意。
亮亮大神
亮亮大神 安徽省黄山市 发表于:2019-01-10 13:00:22
“气质决定风格,气质是讲人,风格是说作品,但是能够相互影响,所以由作品的风格可以看出创作者的气质。”坚持自己的风格,学习他人之精华,让自己不断更上一层楼。《冻果》作者前来拜访,互相支持一下
【浪迹天涯】
【浪迹天涯】 北京市 发表于:2019-01-10 12:54:35
我很庆幸能看到这本书,无论是从语言还是在情节方面都能给人一种穿刺灵魂的感觉,淡淡的笔调,浓浓的感情,作者似乎无时不在主张一种精神方面的东西,不在乎挥霍掉了多少墨水和纸张,不在乎有多少点击率和推荐和收!!,本书作者看到的是墨水被拉扯成文字的时候所浮现出的价值。我说过,这是一个不需要袜子就能穿鞋的时代,你可以穿着女人的衣服或是男人的衣服写文,没有什么比自己更疯狂的姿态。我要告诉亲和我,为什么要去在后别人的成败,这个时代要求的是创新,被记住的也只是创意。lady gaga在音乐上创新。文字呢?这是个可悲的现在,你看到自己和别人写出过真正穿刺灵魂的东西吗?三毛,海子,鲁迅死了,郭敬明,韩行,安妮宝贝活着。我不要他们存在的方式。我告诉你们,我爱上写作,是应为我只能写,我没别的才能。我愿意属于文字。属于创意的文章,我主张lady gaga公式的文学,对自己的思想不设限,我甚至最恶心的电影去获取感觉,用小棒搅动!!便体验人生的深层面。 rn 文学是一种疯狂的态度,当我们拿起笔写字开始,我们就知道我们需要一般人没有的感觉,像一个人看着悲剧大笑,看着喜剧睡着,在别人的眼色里埋葬自己。 rn 亲做到了,他可以坚持自己的语言,不需要过分华丽的词语,他在为读者考虑,为他们清澈的目光考虑。一本好书要能像绸缎一样,贴近肌肤的舒适度这才是最重要。我只知道他们几个,只是看了一本《悲伤逆流成河》就记住他了,而且每打算在看他的任何别的作品,我只知道《悲伤逆流成河》的情节。他就已经在我心里成为神了。在小说面前我们是被动的,自己的东西突然想得到那些东西,它就会靠它自己去抓住那些机会,它比创作它的人更有主见。而我和你需要的是坚持一种特例的创新风格,时代会证明主见的梦想是最幸福的。我们未理想奋斗,在睡觉去幻想理想人生,白天记录下一切,这就是我们,垮倒得一代。下辈子我们就是理想中的自己,不计较夸张。 rn 可见坚持一种创新的灵魂小说是多么大的修养,我记得我看过一本关于穿越的小说,现在我竟然不喜欢看小说了。这是一种很可怕的事。我竟然只是写,不再看任何小说——这种心态的成因很有意味。 rn 我们要坚持一种让自己和别人疼痛的文字,就像你在听某首歌看那本小说。以后,你每次听到这首歌,你会自热而然想起的是那本小说。那就是灵魂的文章。 rn 我觉得我们可以开始创造一种属于我们的和时代的文学,绝对真实的创意文字,贴近皮层的。我要和你一起加油。——我想在写这部小说的时候,我考虑到竞争力的问题,创新则能打破时间的权限,然而非主流公式反倒让好的东西容易掉入俗套。一种发自内心个骨子里的创意竟然可以让文字出现惊人的诱惑力。把文字当做一个个生命来看待,给他们自己的设计表情和服装。我希望自己的文字能让大家一起创造一种生命文学的东西,纯在性的,未来型的,颓废的,狂暴的,不可遏止的你们和我们。这个时代需要一种更为精神的东西。相信我们吧。这是一个不需要袜子就能穿鞋的时代,你可以穿着女人的衣服或是男人的衣服写文,没有什么比自己更疯狂的姿态。我要告诉亲和我,为什么要去在后别人的成败,这个时代要求的是创新,被记住的也只是创意。 rn 坚持吧,时间会积累更多的经验,让你您的笔调升华到更高的阶层。我会不断站在亲的背后支持亲的,支持你主张的文学,尊重你对文学的态度。或许现实较为残忍,把它当做优胜劣汰的考验,这个时刻自信是最为重要的,相信你可以成功,可以让所有人都接受你,相信你可以走的更远,可以环游世界,把世界写成一本书。 rn 请亲记得成为你自己,成为你自己的理想中的自己,有时间和条件了可以多去一些地方旅旅游,生活不敢落寞。亲一直是那样的,寻找自由的人生,因为你生来如此。
与猫共舞
与猫共舞 北京市 发表于:2019-01-10 12:51:46
友友你好,叶子今天有点虾忙滴,上来的晚了。但是,我要给友友加油滴,所以,我来啦!支持友友哦,叶子和你一起努力。
NOYES网友
NOYES网友 河南省郑州市 发表于:2019-01-10 12:42:54
收啦,加油哦,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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