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叫作难忘》:第1章 不念过往,不畏将来

发表时间:2019-05-19 03:36:04 作者:佛系老人 来源:qidian.com 浏览:

在上一篇文章中,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关于《《夜星孤北》免费试读_Q白羊》相关知识。本篇中小编将再为您讲解标题《十二叫作难忘》:第1章 不念过往,不畏将来。

第1章 不念过往,不畏将来

1.

A城火车站广场外,人流迸涌,喧哗鼎沸,一场声势浩大的人类大迁徙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我背着一个黑色的双肩包,站在寒风中,举目四望却没有看到那一道身影,我恋恋不舍地叹了口气,正准备转身也加入到这场一年一度的大迁徙中。

刚一转身,忽然发现那一道清丽身影正站在人群的不远处,一脸笑意地望着我。我呆了几秒,脸上虽然表现得很镇定,但内心却像是经历了一次潮起潮落。

两个人如同两尊默契的泥塑,就这么站着,望着彼此,谁也没有说话。因为依我们两个人的性格,越是在这样的送别气氛中,我们越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为好。

和君子相识是在毕业实习的那年——我们都差不多二十一二岁的样子,身上稚气未脱,却故扮老成,对未来充满了盲目的自信,都时常幻想有朝一日能活得光鲜靓丽,以至于可以“为所欲为”。

我抬头望见巨大的石英钟指针像是定格在了十二点,天边略带羞怯的阳光,暖暖地倾泻在君子的身上,她脖颈上的那条灰色条纹格围脖顿时变得光鲜亮丽起来。许是站得太久了,她缩了缩脖子,双脚在原地跺着小碎步。

我适时地了打破了这一刻的沉默,说:“你都不挽留一下我吗?”

君子嘿嘿一笑,不像是一个专门来道别的人:“我知道你心意已决,好好上路吧!”

我抬头45度角望天,故作哀叹状:“哎,真是没点感情呀…”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天生就是冷血动物嘛…”君子嘴角扬了扬继续笑道。

我无奈的摇了摇头,当然知道这是君子一贯爱自嘲的作风。

如若换作之前,我肯定要笑侃一番,只是现在却突然没了那个心情,我说:“其实大部分人都是冷血动物,而你肯定不是。”

“为什么那么肯定我不是?”

“因为你爱笑。”

“我天生就爱笑。”

“所以说爱笑的动物又怎么可能冷血?”

“说的好像你很了解我一样。”

“等等…你敢骂我不是人?”君子先是一愣,刚还是淑女的造型,转瞬间成了一副泼妇模样,笑闹着抡起拳头就要过来捶我。

“你自己说的哇,我可没说…”

一阵清脆悦耳的笑声回荡在这人声鼎沸的广场上,渐渐消融在了将将化开的雪地里,如同一串美妙的青春乐符,偷偷埋藏进了时光里。

“车要开了,我走啦!”当巨大石英钟上的指针,重新摆动起来的时候,我抖了抖了肩上的黑色背包,朝君子挥了挥手。

“去吧!一路顺风。”君子脸上依然淡然如水。

“你不想在说点什么吗?”我笑问。

“喂,这样依依惜别,我真要受不了呀…”

“哈哈…”

走了一段距离,我回头自信满满地向君子扬了扬手:“等我混好了,你要过来哦…我罩你…”

如果能混好的话,这最后这一句大概是说给自己听的。

最后远远望见,君子手舞足蹈地向我扬着手,脸上依然挂着那副没心没肺的笑容,也不知她是否听到了我最后说的那句话。

直到混进了人群中,我依然没有敢回头。

我呆呆地望着车窗外的湖光山色,心中倒影的全是那一张笑容满面的脸孔,宛如一副淡彩画,清新淡雅却不失本色。

此时突然想起了大词人柳永的那首‘雨霖铃’:“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谁人会说?”。纵然矫情,却似乎恰如其分地表现了当时的心情。

我想,再见时,纵有千言万语,也终会化在那相视一笑中吧?

2.

关于君子,人如其名,她有着如君子一般的坦率性格,但是却没有如君子那般的低调风格,所以大部分时候,我们都一般都笑称她为“伪君子”。

然而,她对于我们给她安的特别“昵称”,却总是一副全然不在意的态度。为此她还经常自嘲曰:伪君子又如何?至少我还是个君子。

那年夏天,君子喜欢留着一个当时非常流行的丸子头,一头乌黑的头发衬着小麦色的面庞显得精致舒然,脸上时常挂着“放荡不羁”的笑容,正如这炎炎夏日的风。

“想不到,你还是个做销售的高手呢…”我一手拿着售楼宣传单,一边走在君子的身侧笑侃说。

“那是,吾乃天生丽质,必堪大用…”君子了扬手中最后一张宣传单,看起来超级自信地邪魅一笑。

“天生劣质到是真的,你这样看起来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要是不了解你的人,肯定会离得远远的。”

“我才不管别人怎么看我呢…”君子依然一副无所顾忌的态度。

“咦?难道我看起来真的像个小太妹吗?”君子忽然回过头来,一脸认真地问道。

“不是像,本来就是…”我说。

“那就好,我还以为不像呢…”君子突然一副心下稍安的模样,怡然自得地在前头笑了起来,看样子心情极好。

而我却梗在了原地,一副呆若木鸡的模样。这时候我们还不是很熟。

像这样的对话场景,在这个短暂的盛夏,也不知道上演了多少次,想起来总是令人印象深刻。

3.

君子不仅仅是个在言语上常常出其不意,也时常做出一些令人大跌眼镜的举动,经常率性而为,以至于“为所欲为”。如此“两为”品格在她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一个月前,她在街边橱窗外看到一个金色头发的洋娃娃布偶,喜欢得不得了,观察打量了半天,最后却没有买。

过了几日,当我再次见到她的时候,我的嘴巴不禁张成了O型,我像是在看一个外星人一般打量了好一阵,才渐渐从震惊中恢复过来。

几天不见,她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真人版的洋娃娃。一头金灿灿的蘑菇头,一身波西米亚风格的连衣裙,再配上一个也不知道从哪淘来的直筒尖头雪地鞋,脸上化着浓妆。如若不是她的脸上依然挂着那标志性的笑容,我断然以为这是那个洋娃娃突然复活了呢!

后来,我一直纳闷,喜欢一个洋娃娃布偶不应该是把它买回家放在床头欣赏吗?

君子的不走寻常路可远不止如此…

君子从小跟着她奶奶长大,小时候,她奶奶照顾她。长大了,她就照顾她奶奶,甚至于她奶奶的穿着打扮,也一并照顾着。

那天,我和一个朋友被君子邀请去她家做客。

我们穿过一处城中村,老街陋巷,蜿蜒曲折,宛若迷宫,几经辗转后,终于寻到。

“嘿呀,你们居然真的能找到这里…”刚走进院内,便听到君子的笑声,她大大咧咧地从堂屋里窜了出来。

“你是真不厚道呀…邀请我们来,也不知道去外面接一下我们,害得我们俩在这迷宫一样的巷子兜了几十个圈才找到。”与我同行的小黑一边笑一边抱怨。

君子嘿嘿傻笑,全然没有在意我们的辛酸苦楚。她一边兴致勃勃地把我们往屋内引,一边神秘兮兮地笑:“给你们看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我和小黑对视一眼,几乎异口同声说。

我们不约而同地注视着屋内,猜到肯定有什么让人大跌眼镜的东西即将展现出来,心中是既紧张又期待。

“噔…噔…瞪…”

一位年迈的老太太在君子的搀扶下,莲步轻移而出,如同一个日本歌姬踩着木屐从帘布下慢悠悠地走到众人眼前。

只见老太太全身上下,浓妆艳抹,头戴金冠,身着一袭波西米亚风格的连衣裙,脚下踏着一双不合脚的雪地靴,俨然就是前阵子君子的一身COS装扮。

我和小黑目光呆滞地望着眼前的一幕,连惊呼都似乎忘记了一般。这一次不是惊掉了下巴,而是惊艳了一身鸡皮疙瘩。

君子一脸兴奋地望着呆若木鸡的我们,嘿嘿一笑说:“怎么样?我奶奶很潮吧…”

“潮…”我们俩愣了几秒,如同小鸡啄米一般连连点头。

而奶奶也似乎并没有太过于不好意思,她被君子搀扶着坐下,然后换了双鞋,一脸慈爱地拍了拍君子的头,就去准备茶点招待我们。

“我说君子…你这样做,真的合适么?”等奶奶离开了我们的视线,我忍不住说。

“怎么不合适啦?”君子一脸洋洋洒洒,“奶奶也很喜欢呐…”

“那好吧…”我支支吾吾了一阵,也不知道该如何去评价。

等慢慢了解了君子,我想再无论她做出什么样出格的事情,我们都不会太过于意外。

4.

一个我行我素的人,从来都不会去在意别人的眼光。表面上的张扬,显露的却是真实。真实的人,从来都无所畏惧。他们也渐渐成为了我们所认为的特立独行的人,像一个真正的勇士。

很多人都看过王小波的《一只特立独行的猪》,深深为这只活得我行我素的猪兄所折服。我想,它应该也是一位勇士。

在一起实习的男同学里,有一个人令我印象特别深刻的人。瘦小的个子,黝黑的皮肤,脸上时常挂着憨笑。在旁人看来俨然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小学生模样。

我们都“亲切”地叫他“小陀螺”——只要有东西鞭策它,它就有使不完的动力。

就是这样一个毫不起眼,甚至于是行事风格有点令人嗤笑不已的人,却让我对他肃然起敬。

对于装潢设计这个行业来说,实习阶段的学习任务都是从发传单开始的,美其名曰:从基层做起,深入了解行业的规则。说到底就是拿我们这些乳臭未干的实习生当免费劳动力。

我们总共有十几个实习生。一大清早,我们就被装修公司的业务经理聚齐到一起,然后被分成两两一组,人手一大袋宣传手册。

指令一下答,然后奔赴到各大新楼盘去发传单。广撒网,多敛鱼。

“左铭,今天我有信心能拿下两个单子。”小陀螺还没出发,就在我耳边信誓旦旦地说。

“那你加油咯•••”对于小陀螺的莫名自信,我早已见惯不怪,但也不好直接打击他幼小的自信心。

“嗯,你看着吧!呵呵…”小陀螺两眼神光湛湛,活像一头赐机而发的小黑豹。

“真是充满希望的一天呐…”我费力地提着一大袋早已视若垃圾的宣传册子,不禁仰天长叹。

“好啦,我们快出发吧!”小陀螺有些迫不及待地催促道。

“走!”我甩了甩头,跟了上去。

我之所以选择跟小陀螺一组,主要是因为其他人都不想跟他一组,因为跟着他就意味着这一天就要马不停蹄。

他会督促别人把那一大袋册子实打实地发到了别人的手中,乐此不疲地做这看起来没有实质意义的事情,俨然挺傻。

其他人经常有意无意地讽刺、挖苦他——天天跟吃了炫迈一样,拿再多的单也没有钱的,真是跟傻瓜一样的。

当然,我也不仅仅是出于同情心泛滥,只是对于他的这种认真态度,我没有太多明显的抵触心思。我只好委屈自己,假装也很努力认真,如他一般。

•••

“你好,我们是XX装饰公司,您有房子要装修吗?”小陀螺在小区楼盘里只要看到一个路人就马不停蹄地跑上去询问。

“去去…”路人一副不耐烦的样子连连摆手。

“哦,您不再了解一下吗,我们的装修服务在业内口碑很好的。”小陀螺锲而不舍地追上去问。

“你们哟••是真地烦,没有房子要装修…”路人甩下一句话,扬长而去。

•••

像这样的场景对于发传单的人而言,早已习以为常,这一天下来遇到的基本都是这样的客户。因为对于所有在大街上散发传单的人,我们向来都没有多少耐心,可以理解。

遇到脾气稍好的,顶多数落一阵,但要是遇到脾气火爆的,被嘲笑谩骂几句也很正常。

而小陀螺却似乎根本不在乎这一点,越是被拒绝,他越是干劲十足,逮到一个人就上去盘问,无论男女老少,在我看来—活像一张黏人的狗皮膏药。

我们躲在一处阴凉下,感觉着周围灼热的气浪扑面而来,我从袋子里抽出一大把宣传册开始扇起风来。

“别折腾了,这样没头没脑地上去问,只会招人烦。”我瞥了一眼小陀螺说。

“没事啊!办法虽然笨,但万一要是碰到有需要的客户呢?”小陀螺依然一副神采昂扬的样子。

“那你去发吧,我先在这休息会。”

“不一起去吗?”小陀螺似乎看出我已经热得不行了。“那好吧,那我去咯。”

“嗯,去吧。”

我望着他顶着灼人的太阳一路小跑而去,瘦小的身躯下却如同一个赴死的战士。我在想,这人到底是哪里来的干劲?

两天…直到两周后,我们这个小组依然没有拿到一份订单。后来我就没跟他在一个组了。

一个月后,我选择了离职。

当天晚上,小陀螺给我发了条短信,内容如下:你真的就这样走了啊,我还想再跟你一组再多去跑几处楼盘,应该是能拿到订单的。哎,只怪我们运气太差了点。

看着短信上一本正经的文字,我居然没有笑。而是纳闷,他怎么还依然没有放弃?

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小陀螺有没有完成当初他想要必须拿下一个订单的豪言壮语。不过,我还挺坚信他肯定会完成的。

我开始慢慢钦佩他这样一类人:思维方式特立独行,看起来有点执拗而显得傻乎乎的,但他从来都没有想过要放弃。

我想,只要没放弃,好运总会到来的。

第2章 干了那杯烈酒

1.

关于失眠,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突然养成了一种习惯,习惯到就像一日三餐到点即饿。三餐固然重要,但也不是不可或缺。

习惯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尤其是像失眠这种凌迟般的存在。它会慢慢渗入你的骨髓,抽丝剥茧。越是想要与之抗争,越是反抗的厉害。

躺下后,脑神经就开始脱离自己的掌控,最后变得异常活跃,就像突然被人打了一剂兴奋剂,脑海中开始清晰地播放起画面来。

想过去,想现在,想到将来。有时还会跨越时空的界限,想到自己的前世往生。而且事无巨细,似乎不把每一个细节想个通透方肯罢休。

最后也不知道是实在想累了,还是突然放弃了挣扎,浑浑沉沉,昏昏噩噩,整个人如同一片干枯树叶轻飘飘地落在了柔软的草甸上,最终与软泥和为了一体,就这样睡死了过去。

时常想,如果再这样胡思乱想地失眠去下,指不定哪天就会累死在了床上。

有时,与其说是失眠,不如说是用清醒在惩罚自己。它就像是一剂荼毒,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腐蚀着整个身体,一丝一寸地掠夺着我们的机能。

对于失眠的感受,我暂时只能想到这些关于身体的直接影响,至于有人说容易失眠的人一般都是腹有诗书的大情怀者。我倒觉得,不如说失眠的人都是大大的可怜人。

这夜,我们都失眠了。

凌晨三点,我和覃寿两人光着膀子并排坐在破烂不堪的天台边,目光迷离地眺望着远方的灯火阑珊。

炽热的风从不知名处窜上天台,整个人恍若置身在茫茫荒漠中,风沙四起,狼烟袅袅,瞬间把我们湮没。

“那背影好熟悉…”覃寿随手抓起脚边的易拉罐猛地灌了一口,没来由地说了一句,更像是自言自语。

“哪里?”我微微一愣,顺着他的目光看了看,然后又转头看了看他。“你的酒量什么时候这么差了?”

“我什么时候醉过?”覃寿一向嘴硬,他歪了歪头,看不清喜怒哀乐。

“酒不醉人人自醉嘛!”我笑了笑。

覃寿暗自摇了摇头,也不反驳,许是懒得反驳。

“对了,她出国了还会回来吗?”我问。

“不知道…”覃寿依然平静。

“别人分手都是逃出省,她到好,直接逃出国。”我忿忿不平地说。

“不怪她。”覃寿低头一口接一口的喝着。

“这种冷血的女人,不要也罢啦…”我化身成为一个正义的使者,继续为他呐呐不平。

覃寿再次沉默。

我摇了摇头,既然他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继续下去,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安慰的话。

其实对于覃寿的这个女朋友的事情我了解的并不太多,但是突如其来的分开令“大情圣”如此痛苦,却是绝无仅有的。

我一直在想,一个没钱没权的女孩,出国工作真的这么容易吗?当然,也许那女孩拥有个超乎想象的个人能力。我不得而知。

一边想着一边再次朝着他眺望的远方定睛看了一眼,那里除了陋巷深处的黑暗和忽明忽暗的灯光,哪有什么熟悉的背影?

又是一阵沉默,除了易拉罐触地的清脆声响,四周寂静无声。

“来来,干一杯…”

“干。”

两人又撕开一罐,一饮而尽。我讨厌喝酒,但是今天却似乎喝得有点上瘾了。

我看了他一眼,衬着灰青色天光,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只是脸色煞白,如同一张白纸,看起来令人心疼枉然。

“至于吗?”借着酒劲,我嘲笑说:“不就失个恋嘛,弄得好像天塌了似的,这可不是你大情圣的作风。”

刚说完这句话,我突然感觉哪里不对——就像是在重症看护室里对一个绝症患者说了一句:至于吗?不就是要死了嘛…

说者无心,听者如刀剐。从他的反应来看,我立马闭了嘴。

只见覃寿耸拉着把脑袋埋在身前,就像是一只受伤的鸵鸟深深地把头埋进沙子里,不想让任何人看见。

我从来就是一个不善言辞的人,尤其是在别人想要寻求安慰的时候,我真不如一个傻子。

我转过头继续眺望远方,微微叹息了一声,很轻很轻地。

盛夏的夜风,炽烈中夹杂着干涩,总让人感觉莫名的烦躁。

酒过三巡,我似乎已经开始有点不胜酒力起来。低头看了一眼散落在脚边的易拉罐,堆成了山,数了数—三十二支。

我无精打采地伸了伸腿,一不小心踢翻了一个易拉罐,易拉罐与水泥地面磕碰,发出一连串刺耳的声响,最后于无声处躺在一处角落,如同一个人心死。

四周再次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此时已是凌晨五点。

“天快亮了,下去吧。”已经好久没有以这样的方式熬夜了,我有些困倦地说。

“我再坐一会。”覃寿声调突然变得有些沙哑。

“那好吧。”我微迟疑了一阵。艰难地撑起有些麻木的双腿站了起来,踉踉跄跄地就往楼下走去。

这楼顶天台,本是被房东老头用木板钉死封闭起来的,楼层并不高,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对于大城市里生活在重重压力之下的人们来说,跳楼轻生之类的事还是有很大几率发生的,我这样联想着。

我轻车熟路地拧开锈迹斑斑的铁钉,掀开木板,一骨碌跳了下去,顿时摔了个狗吃屎。一个跳水失败的动作完美地展现在了眼前,好在这天台到地面的高度并不算太高。

不过即便不高,落地的那一瞬间也感觉到整条腿都似乎折断了一般。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缓过神来,嘴里不忘咒骂了一阵“该死的老疯子”。心想如果有人真的想要跳楼寻死,钉个破木板又有什么用?

心里也同时在寻思着,下次一定要去建材市场买一架梯子回来,然后藏在房间里,以备不时之需。

忽然想到,以覃寿的状态,待会该怎么下来?这要是万一他稀里糊涂地跳下来发生意外,跟跳楼又有什么分别?

我抬头朝天窗望了望,以现在的状态爬上去似乎比登天也容易不了多少。最后摇了摇头,往寝室里摸去。

说起我和覃寿的关系,其实很简单,但也很复杂——我们是同学。覃寿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可以说是在无数聚光灯下成长起来的,一个多么骄傲自信的人儿。而我,却只是一个天天宅在寝室里,昏天暗地地看着垃圾小说和黄色书刊的“死瘦宅”。

两个不可能有任何交集的人,而此时却一起坐在天台上,把酒迎风,话诉悲伤,有些不可思议。

我踉踉跄跄地在楼层里寻找着门牌号,然后花了很长一段时间,艰难地摸到了熟悉的木板门。

这是一栋十二层的城中村自建楼,每一层都被分隔成了七八间,像豆腐块般依次排开,分别以相对廉价的租金,租给了我们这些“南漂”。

好不容易找到床,和着衣服倒头就睡。

迷糊中,听到了石棉板墙那边传来一阵吱呀吱呀的声响,那动静如同非洲大草原里大象背靠着树干在挠痒痒,躁动而享受。

几分钟后,归于清净。

我扶着木床沿,喉咙里干涩欲呕,却什么都没有吐出来。最后晃了晃如同灌了铅的脑袋,嘴里嘟囔着咒骂了一句:奶奶的…这么晚了也不知道消停会,就不怕猝死吗?

翻了个身,仰躺在床上,望着黑黢黢的天花板,其上附着几处快要落下来的乳胶漆块,不觉烦躁。再次转了个身趴在床上,再也一动也不想动。

再次感受着全身上下散发出来的酒气和燥热,嘴里依然嘟囔个不停。恍恍惚惚中,整个人在柔软的床铺上意识开始模糊起来,恍若灵魂出窍。

梦里见到一片绿意盎然的大草原,草原上有大象的影子,耳边有和煦的风,天空上堆积的是一整片洁白无垠的云霞。触手可及那一片洁白,忍不住抓起放进嘴里,甜甜的,如同晶莹剔透的棉花糖。

我满足地笑了笑,然后渐渐地睡着了。

第二天,我从睡梦中悠悠醒来,脑袋依然昏沉,酒却醒了。无精打采地瞄了一眼隔壁房间的床——空空如也,心中顿时没来由的一阵惊慌。

来不及多想,我慌忙打开门,向楼顶处奔去。

“卧槽…”当看到蹲在天窗口下方呼呼大睡的覃寿时,我气急而笑地大声咒骂了一句。

要知道,在刚才奔走的短短几秒时间里,我的脑海中已经闪现过N个覃寿因悲伤过度跳楼自杀的画面。都是那堵天窗惹的祸。

“喂,起来去床上睡了。”我试图把靠在墙角的覃寿喊醒。

“唔…唔…”覃寿如一滩烂泥根本扶不起来,嘴里还一直喷着刺鼻的酒气,一边嘟囔着什么。

“哎唷…真特么沉。”我拉着一滩烂泥就准备往寝室拖,“还特么嘴硬说什么没有喝醉过…”。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安定在床上,顿时长舒了一口气。这时才想起,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从那么高的天台上下来的。

2.

从A城逃到B城,也从一个二线城市追梦到一个一线城市,就如同一名小学生突然毕业成为了一名初中生。学习环境变了,同时也发现学业也有点跟不上了。

这座远赴盛名的大城市,似乎也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繁华似锦而遥不可及。

初来乍到,望着目光所及随处可见的绿色,忐忑的心情似乎也跟着舒畅了些。即便去过的大城市并不多,但它给人的感觉却是如此的友好和亲切。

所以,我决定留在了这里。

下了火车,我挎着黑色双肩包从的车站里走出来,在人头攒动的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一脸笑意向我挥手的林久。

“屌丝,哈哈…”林久大声吆喝,声音大得如同学校广播站里的扩音器。

“你才屌丝呢…”旁人在与众不同的招呼声下纷纷投来奇异的目光,我有些不好意思地走近。

“屌丝,怎么还是那么瘦不拉几的…”林久才不会在乎别人的目光,走到我身边上下打量着。

“呵呵,大城市的伙食就是不一样啊!又壮实了不少嘛。”我抡起拳头在他的胸脯上锤了两锤。

“那是当然。”林久一边呵呵笑,一边挽起袖子恬不知耻地秀了一波黝黑的肌肉。“想不想像哥一样威武雄壮?”

“壮倒是很壮,威武就不见得了。”我嗤之以鼻地笑。

“大城市的妹子也很威武哦…”林久向来喜欢胡诌,他摆出一副猥琐至极的模样,以至于脸上的斜眉也跟着抖了两抖。

“可以啊,有机会带我见识见识…”我说。

“哈哈,果然纯屌丝。”林久笑。

我努了努嘴,心思着这厮还是这幅模样,一点都没有变。

“先去我那,包吃包住…工作嘛,慢慢再找…”林久一副土地主的派头,拢着我的肩头豪气冲天地说。

“那怎么好意思…”我故作矫情状。“对了,还包分配工作嘛?”我邪魅地笑问。

“呸!你以为老子这里是孤儿收容所哦•••”林久笑骂。

“我这不是以为你在这里发大财了嘛!”

“哼哼,发财那是迟早的事情。”林久一副壮志未酬的模样。

我笑了笑,不置可否。

眼前这个看起来热心中透着粗鄙的男人,就是我的上下铺。

毕业一年后再相见,一如既往的亲切,仿佛在那一瞬间又回到了校园时光。

林久一直都是如此,表面上看起来一副放浪形骸的样子,骨子里却是极为悉心的。想来,老友一般都是如此吧。

来到一个诺大的陌生城市,似乎也只有这样熟悉的笑声和对话,才能让紧绷的神经稍微放松了一下,初来乍到的彷徨和张望在这时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林久一边叽里呱啦地在我耳边扯着一些有的没的,一边帮我拖着行李往公交车站台走去。好似正要步入一片未知的远方。

车窗外,炫目的霓虹灯闪烁个不停,整齐划一的摩天大楼一一晃过,我望着眼前复杂的景致,神色有些迷离,忽然想起了远在A城的君子。

3.

火车站离林久住的地方还挺远的,一连坐了几个小时,公交车还全然没有到达目的地的意思。

我望了一眼仰头靠在座椅上呼呼大睡的林久,嘴角不自觉地扬了扬,也许是唠叨得有点累了。

忽然想起,林久从这么远的地方跑过来,在火车晚点的情况下,还在车站等了几个小时。心底莫名升起一股暖意,只是这情绪很快被昏沉沉的困顿湮没了下去。

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公交车七弯八拐地绕过几条小街道,终于在一处拥挤不堪的路段停了下来。

此时夜幕早已落下,眼前所在更像是一处乡镇小街,相比较之前所经过的繁华,我误以为我们已经离开了B城。

只是当抬头望见远方高耸入云的钢铁森林后,这才释然原来我们还依然被这片森林包围着,应该是很难在再走出去了。

走进一处小巷,巷子很深,很阴暗。各种电线缠绕,如蛛网。地上到处是积水,湿漉漉一片。

我跟在林久的身后,眼睛在小巷两侧打量着。店面很多,有小餐馆,二手家具店,当然其中尤以麻将馆最多。

“当初可是找了好些地方,才找到这么一个住处的。”林久一边在前面带路一边回头跟我说。

“还不错。”我深以为然。

过了半个小时,走街串巷后,林久在一栋平民楼前停了下来,从外面看去,这栋楼貌似是刚刚建起来的。

放下行李箱,我也跟着松了口气,之前拖着也没觉得如此笨重,心思着难道有人在这破箱子里头偷偷塞了几块大石头不成?

林久提着我的挎包率先开了楼下的门禁,我正准备提着箱子跟着往楼上走,他忽然转过头来一拍后脑勺:“差点忘了,你还没吃东西吧?”

“我是没吃…难道你吃了?”我跟着一愣。

“吃了…我吃了饭才去火车站的。”林久说。

我哦了一声,从白天接到了晚上,他倒是有先见之明。

“你在这台阶上坐一会。”林久看我一脸疲累,嘱咐了一声后,径直向着之前来的巷子口走去。

不一会儿,林久晃晃悠悠地提着一个白色塑料袋子回来了。

“买了点吃的,去楼上吃。”待我抬起垂着的头时,林久已经提着我的行李箱就往楼上走去。

我呆了几秒,站起身来跟了上去。

楼道很窄,不过很干净。只是奇怪的是,这楼道里大部分的楼层都没有灯,四周黑黢黢一片,如同在暗夜里攀登天梯。

林久似乎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转头一脸诡笑地对我说:“其实这几层楼的灯泡都是我打坏的。”

我先是一愣,然后恍然。

其实林久有个不良嗜好,就是在喝高了的时候,他就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破坏性疯子”,这几只可怜的灯泡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遭了他的罪。

“难道房东就没找人来重新装吗?”我不咸不淡地问。

“重装后,又被我打坏了。”林久像是突然想起了一件令人幸灾乐祸的事情。“那房东老头在知道了这灯泡刚装好又被打掉了后,气的暴跳如雷,差点一口气没咽下去。”

说完,林久哈哈大笑不止,活像一个做了好事的坏蛋。

我寻思着,还真是缺德。

“房东老头一户一户挨个问,想要查出谁干的,我当然不会承认拉…”林久似乎意犹未尽地说。“你说他每个月收那么多租金,换几个灯泡都换不起吗?”

我一阵愕然。这不是强盗逻辑吗?

“你平白无故打烂人家的东西,就是不对。”

林久也不反驳,情绪从幸灾乐祸忽然转变成了忿忿不平:“我之所以再次打烂那些灯泡,是房东老头说,如果这栋楼的住户不找出那个打坏灯泡的人,那么所有人的租金就要再涨五十块。”

“那其他租户怎么说?”见事情峰回路转后,我奇问。

“这栋楼没有装摄像头,其他租户是肯定不会知道是我干的,他们也没有办法啊!”林久一脸满不在乎。

“那他们只得无奈答应涨租?”我再次不解。

“那肯定答应啊•••这里的房子那么便宜,去市中心上班又方便。你不租,大把的人要租呢…”林久继续呐呐。

“真是世风日下,民不聊生啊…”

我突然觉得林久真是一个正义的勇士。

“怎么?你要不也来试试眼法?”林久对我嘿嘿一笑。“去他妈的包租公。”

“今天就算了吧,等哪天我喝多了,在来试试。”我生怕林久因为我在这,有恃无恐地做出什么过激的行为来。

“哈哈,就这么说定了。”

不知不觉间,已经爬到了家门口,两人气喘吁吁地扶着楼梯的栏杆。我伸头向栏杆底下的黑暗中望去——七层楼,我怎么感觉就像是爬了七十层一样呢?

4.

“来,兄弟们,为再聚首干杯。”林久端着一杯烈酒站起身来,就欲要弹冠相庆。

“毕业后再聚真不容易…干杯。”覃寿同样一脸兴奋地端起水晶杯。

“很庆幸有你们…”我十分满足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有一两个朋友又重新坐到了一起,那便是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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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家点评

条评论
NOYES网友
NOYES网友 河南省郑州市 发表于:2019-05-19 04:12:42
《十二叫作难忘》:第1章《十二叫作难忘》:第1章为作者冲了一杯咖啡。作者赶稿一定困死了,冲杯咖啡吧,我的一片心意。
NOYES网友
NOYES网友 江西省南昌市 发表于:2019-05-19 04:02:07
求下部!!!!求下部啊求下部!!!速度~~~
╭ァ冰兮
╭ァ冰兮 北京市 发表于:2019-05-19 03:54:56
为作者冲了一杯咖啡。作者赶稿一定困死了,冲杯咖啡吧,我的一片心意。
☜丁梓豪☞
☜丁梓豪☞ 北京市 发表于:2019-05-19 03:49:33
为作者冲了一杯咖啡,我的一片心意。rn 俺可是狠有恒心的人,坚持不懈为海哥打气!
子非鱼®
子非鱼® 安徽省六安市 发表于:2019-05-19 03:41:32
为作者冲了一杯咖啡。作者赶稿一定困死了,冲杯咖啡吧,我的一片心意。终于等到了芥末都新文了。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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