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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楔子 未央
渴!
这是未央重新恢复意识之后的第一感觉,他昏昏沉沉的舔了舔嘴唇,痛苦的叫了一声:“水!”
一阵鸡飞狗跳的声音,夹杂着乒乒乓乓一阵乱响,未央便感觉到一个黑影来到了自己身边,二话不说,捏着自己的鼻子就灌。
未央大口的喝着,也不管是不是水,喝了几口,却被呛着了,咳嗽两声,便又沉沉睡去。
补充了水分,未央的身体好了许多,不知过了多久,他才艰难的睁开双眼,一点昏昧的灯光照耀了未央所在的地方。
未央艰难的转了转脑袋,不由心中一沉。
低矮逼仄的土坯房,昏暗的油灯,破破烂烂古装,一张破破烂烂的桌子,几张凳子,粗重的木床还有破烂的屋顶,让未央有种不好的感觉。
好像是有所感应一般,桌子上伏着小憩的一位妇人突然回头,看了看已经醒来的未央,顿时惊喜交加,大喊大叫道:“当家的!当家的!乖囡醒了,乖囡醒了。”
未央愕然,什么情况,拍古装剧吗?
还没反应过来,一个高大的男子冲了进来,一阵阵热浪随着这男子冲进了屋子,未央几乎差点喘不过气来。
高大男子身后,一个四五岁的小姑娘,扎着两个揪揪,连蹦带跳的冲了过来。
“二哥二哥!呜呜呜!”这是小姑娘的声音。
“乖囡醒了?”男子一双大脸上,一双眼睛极为明亮,定定的看着未央。
未央脑子一空,再次昏睡了过去,顿时又是一阵鸡飞狗跳。
这次昏睡,未央的脑海中,多出了很多东西,尤其是一位也叫未央的倒霉鬼,从树上掉下来,好巧不巧的磕在了一块石头上,直接就嗝屁了。
与此同时,太阳之中一道阳光极为刺眼,在谁也没察觉的情况下,直接落在了这位未央的身上。
。。。。。。。
这是22世纪,2118年,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魔都上空,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兴奋无比的踩着一支羽箭,御空而行。
这少年脚下的羽箭很是奇异,一根细细的长箭,只有拇指粗细,原本是乘不了人的,但是那羽箭竟然放出淡淡的白色光晕,如同一支放大版羽箭一般,恰好容一人踩踏。
羽箭尾部,一道道光晕飞腾,形成奇异的景象,一只硕大的朱雀腾空而起,落在少年头顶,垂下道道光芒,牢牢的护住少年,不被高空中的飓风吹落下去。
少年兴奋的哇哇大叫。
“没想到啊,没想到,这羽箭质量不错啊,比那劳什子的磁悬浮飞剑强多了。”
少年的身边,呼啸而过一位位驾驭磁悬浮飞剑的行人,听到少年的叫声,一个衣装革履的上班族笑道:“未央,飞剑才是最安全的,你的那羽箭,想来也是最新的科研成果,也不知道有没有通过质量检测,还是小心点的好,万一掉下去,那可就糟了。”
少年未央桀桀怪叫道:“钱斌大叔,您还是去上班吧,到时候迟到了,扣工资就不好了。”
钱斌面色微变,眼前浮现一串数字,正是时间表,眼看着还差十分钟就到九点了,钱斌连忙挥挥手道:“未央,你小子小心点,大叔还要上班,回头让你爸教训你。”
说完,面前现出一张透明的光幕,手指在面前的透明光幕之中连连点动,飞剑刷的一下飞了出去,速度极快。
未央啧啧赞道:“科技发达还是好处多多啊,据说百年前大街上到处都是汽车那种老古董,速度慢不说,还拥挤,哪有现在一柄磁悬浮飞剑就能解决问题?
不过咱这磁悬浮羽箭也不差,这可是咱央求爷爷好久,爷爷才让家里研发出来的,哪能只有那飞行的功能?
百年前那部电影上的那个勇度,用的那支羽箭咱老早就想造出来了,如今看来果然比飞剑好看的多啊。”
现在是科技昌盛的时代,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做不到,摩天大楼漂浮在空中都不是什么新鲜事,全息影像等技术那更是烂大街。
少年未央是是魔都人,家里面是做科技研发的,在魔都或者说在整个中国甚至是整个世界,那都是首屈一指。
未央央求了他爷爷好久,就想要一支勇度那般靠着吹口哨就能驱动的高科技羽箭,那叫一个潇洒,那叫一个帅气。
未央终于如愿以偿,羽箭做出来了,但是论及功能,未央觉得比勇度的那支还要强一点,因为不需要吹口哨,羽箭连接未央的神经元,只需要心念微动,便能催动,御空而行不在话下。
要知道,口哨吹长了,也很累的。
尤其是他的羽箭融合了最新的纳米技术,可以随心变化,而且一旦损坏,还能自动修复,是未央央求爷爷按照那位钢铁侠的战衣特性制造出来的,但是用的材料,却是近些年刚刚开发的土卫六行星,泰坦星上的特产金属X101,混合了天外陨石打造而成,轻盈无比,坚不可摧,不说世间第一,也是前无古人。
尤其是那X101金属,很是罕有,一年也产不了几斤,那块天外陨石,更是万年难得一见,是未央的爷爷花大价钱买来的。
与羽箭相比,飞剑算什么?
未央御箭来到专门测速的高空道路,看着空中那头的地标建筑东方明珠塔,心中暗道:千万别让我失望,地球上最厉害的科研所加上地球上最厉害的科学家,还有当今独一无二的金属,未央觉得自己简直要成仙了。
轰!
未央全力催动羽箭,如同一道白光惊天而起,速度超过了音速,荡起一道道音爆,向四面散去。
美滋滋的御箭而行,眼看着速度不断飙升,未央心满意足。
与此同时,东方明珠旁边的一座悬空摩天大楼中,嗡嗡嗡报警的声音不断响起。
“警告!警告!质子对撞机已达临界点!”
“警告!警告!请所有工作人员撤出大楼。”
“警告!警告!质子对撞机故障,开始启动自毁程序!倒计时!十!”
“九!”
“八!”
“七!”
。。。。。。
未央心情大爽,纵情御箭的同时加上速度过快还有羽箭本身的防护罩,根本就听不到半点声音,自然也听不到漫天的警报声。
轰!
一束炽白的光芒如同闪电一般,直接撞在了未央的身上。
未央没有被撞飞出去,也没有当时就死亡,他一点点的看着自己分解成最细微的粒子形态,丧失了意识。
。。。。。。
整合了脑子里混乱的意识,未央终于确定了,自己来到了大宋朝,而且还是北宋,今年是庆历二年,大宋刚刚结束了宋夏战争,又被辽国逼着签订了重熙增币,实在是雪上加霜。
那位以仁厚之名闻名千古的仁宗皇帝赵祯,正艰难的支撑着大宋摇摇欲坠的国体,庆历诸君子正奋发图强,想要一举革除大宋弊端。
当然,这些跟未央没有关系,他最终确定的是,自己确实是穿越了,穿越到了一个堪称盛事的时代,虽然国家窝囊了点,但是百姓活的不错,那位仁宗皇帝,也是个不错的皇帝。
想明白了,确定了,未央便真正的睡去了。
睡觉是补充人体精力的不二法门,甭管多劳累的人,精神损耗只要不伤及根本,只要睡一觉,那就能生龙活虎。
未央倒霉了点,不是因为身体不行,而是因为穿越地点的问题,人家穿越都是直接到繁华大都,帝国首都之类的,最不济也是这些繁华之地周边,能短短时间内就能崛起。
但是未央呢?他穿越的地方,叫做登州,祖孙数代生活在登州蓬莱。
这时候的蓬莱,已经很有名气了,赵祯在皇佑二年,建了一座蓬莱阁,让无数文人雅士趋之若鹜,如今正在兴建蓬莱水城,还未结束,
这两个大工程,都是名闻后世的景致。
但是也仅止于此了,蓬莱虽好,除了这两个景致所在之地,其他地方依旧困顿不堪。
想想皇帝老儿震怒的时候,那谁谁发配沧州,那谁谁,终生在琼州养老,那谁谁,贬官蓬莱知县。
说是一县,但是这个鬼地方,现在连个知县都没有,上一任知县老死在任上之后,朝廷迟迟没有派新的知县过来,好像忘了这个地方了一般,就连上任知县老死之后,连个恩荣圣旨都没有,这可不符合赵祯一贯的形象。
而且整个登州加起来,连二十万人都没有,蓬莱市登州最富庶的地方,也不过五万人左右,除了本地土著,便是慕名而来的文士。
这地方不能种田,但是却靠海,老百姓靠着海获,勉强果腹罢了。
未央一家,往上数三代,也是犯官后人,就是未央的太爷爷,当年惹恼了赵大,被赵大一纸诏书贬到了登州,放在蓬莱,临死赵大都没有想起来这个人。
不过未央的太爷爷也只是一个小小的御史言官罢了,赵大在位之时,那时候的人才多不胜数,谁有空闲理一个御史,不是吃饱了撑的吗。
现在未央家里,拢共就四口人,大哥未洵,今年十九岁;老二未央,今年十二岁;三妹未烟,今年四岁半;还有大嫂杜氏,年方十七。
家里面更是穷困不堪,靠着大哥未洵给人写写算算,做些账房的事儿,养活一家四口,比起寻常百姓好了一些,但是却只是一些罢了,只能保持饿不死,十天半月一顿肉,但是要说整日里大鱼大肉,还没有那个条件。
任重而道远啊!这是未央最贴切的想法。
未央醒来的时候,睁开眼看着破烂的屋顶,再看了看守在自己身边的大嫂,心中微暖的同时,却扛不住饥饿,他费劲力气喊了一声:“大嫂,大嫂。”
第2章 平凡的一天
杜氏一夜未合眼,此刻正昏昏沉沉的假寐,猛然听到未央的声音,顿时跳了起来,又自喊道:“当家的!当家的!乖囡醒了,乖囡醒了。”
未央无语,您老人家就不会说点别的吗?
不过就算他在无奈,也没有力气说话,短短的一句话几个字,几乎耗尽了他的一点力气,此刻只能躺在床上。
不大会,未洵端着一个陶瓷大碗走了进来,交给了杜氏,坐在一旁静静的看着自己的弟弟,郎中说了,弟弟飞来横祸,虽然未伤及根本,但是本就虚弱的弟弟,必须得静养才成,未家诗书传家,传到我这里,已经没落了,弟弟是未家的希望,还需要博取功名,光大门楣。
小不点未烟来到床前,双目放光的看着,看的不是未央,也不是大嫂,是大嫂手里的那个粗瓷大碗,嘴里的口水都流了出来。
未央实在是虚弱,也不理小妹渴望的目光,在杜氏的照料下,一会的功夫就把一碗稀的几乎镜鉴可见的稀粥吞了下去。
未洵上前,摸了摸未央的脉门,舒了一口气道:“还好,还好,总算是活了下来,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咱们家乖囡是个有福的,以后肯定能进士及第。”
杜氏也点头应和道:“是呢,乖囡聪明的紧,咱们就算天天喝粥,也要让乖囡有出息。”
寥寥两句话,说的未央几乎流下泪来,一半是因为那个女性化的名字,一半是因为感动。
可怜的人啊,殊不知这床上的人,早就换了一个灵魂,你们的弟弟,那个乖囡,早就死去了。
未央心中思绪连连,这一家人为了给自己治病,估计也算是倾家荡产了,不然以未洵的月俸,不至于连一碗稀粥,未烟都馋成这样。
这才是纯粹的人啊!
未央前世十九岁,大学尚未毕业,但是家族背景深厚,从小见识了太多的尔虞我诈,蝇营狗苟,就算是家族内部,也是一地鸡毛。
看着眼前的一副景象,未央觉得自己有责任,也必须担起责任,让这个家走上发家致富的道路,最起码想吃肉就吃肉,想喝酒就喝酒,这才是人该过的日子。
“二弟先在家养病,今日发俸,我从集市上买只鸡回来,给你好好补补。”大哥未洵安慰了一下未央,便匆匆而去,看样子很急迫。
也是,若是没有这点月俸,只怕这一家四口都要饿死街头了。
杜氏背过未央,悄悄的抹了抹眼泪,生怕未央与未烟看见。
未烟也知道自家二哥需要静养,便悄悄的离去,找她的小伙伴玩耍去了,只留下杜氏照顾这未央。
破家值万贯!
家虽然破,但是杜氏依旧打扫的仔仔细细,干干净净,一丝尘埃都没有。
未央只能静静的看着,虽然喝了一碗粥,但是腹中依旧饥饿,却一言不发,因为他知道,这个家估计再也找不出一碗粥来了。
临近中午,未央终于恢复了一点力气,他本来就只是身体虚弱,没有什么病,原来只是昏迷罢了,如今醒来,自然会慢慢恢复,已经可以坐在床上了。
未洵回来了,后面跟着在外玩耍的未烟,手中果然拎着一只肥鸡,还有一袋粮食。
粮食不是小麦,也不是大米,而是北方特有菽麦,这是一种高产的粮食,味道略逊于小麦大米,但是这个时代,已经是主粮了,穷苦人家能有糠窝窝吃就不错了,菽麦也是中等人家才能吃的起的,至于上等人家,那都是吃大米的。
小麦产量高,但是在登州这地方,却不如菽麦,所以大部分百姓,还是种植菽麦,最起码能有几顿饱饭吃。
一锅菽麦粥,里面放了几根青菜,几条鸡肉,这就是未家中午的吃食。
那只肥鸡,却被杜氏收拾了,正在炖汤。
鸡汤是给未央的,虽然小妹未烟看着冒着香气的陶罐已经馋涎欲滴,却被大哥严厉警告,不需偷喝。
未央嘴里喝着粥,心里流着泪,想他未家大少爷,何时吃过这等粗粝的食物,别说菽麦粥,他未大少爷喝粥,一向都是喝最好的紫米粥,那东西最是养人。
不过他此刻却是感动的,这一家人虽然穷,但是几乎最好的东西都给了他,小妹却是没有那机会了,身上的衣服还是未央穿剩下来,杜氏改出来给了未烟的。
老子一定要吃肉!天天都吃肉!未央在心中呐喊。
一罐鸡汤,是要分三次喝的。
眼见杜氏提着木桶出去了,看着未烟渴望的眼神,未央快速的把碗中的鸡腿捞了出来,塞给了未烟。
未烟拿着鸡腿,虽然馋的直流口水,但是却小大人似的道:“二哥,这鸡腿你吃了能补身体,我不能吃。”
未央眼睛一红,连忙掩饰好,好声好气的道:“烟儿乖,二哥不喜欢吃鸡腿,二哥喜欢喝汤。”
小孩子就是小孩子,在未央循循善诱下,未烟开心的啃起了鸡腿,三下五除二,不过两三分钟的功夫,一根鸡腿连鸡骨头都没剩下,被吃干抹净。
吃完鸡腿,未烟陪着未央说了会话,便有顽童来找她玩,欢天喜地的去了。
未央喝完鸡汤,小睡了一会,只觉得身体大好了,便起身下床。
脚踏实地的感觉真好啊!未央大为感慨。
踏出大门,好悬每一个趔趄倒地,倒不是身体的原因,而是外面实在是太热了,一股热气扑面而来,几乎把未央直接撂倒。
未央这才想起来,现在是五月份,在没有任何制冷措施,只能靠着藏冰与凉水纳凉的古代,不热才怪,不过到了晚上,却清清爽爽,很是舒服,就是蚊虫太多。
强撑着走了一会,未央大为感慨,这真不是人过的日子啊。
到了晚上,一家四口吃了顿饭,趁着夜色纳凉,聊了会天,便休息了。
一晚上,未央都红着眼睛噼里啪啦的与蚊虫做着你死我活的斗争,屋子里艾草强忍的烟味弥漫,让未央欲仙欲死。
驱蚊的东西!必须有了。
未央从未有过如此急迫的时候,对于驱蚊之类的蚊香、花露水,他势在必得,将是他踏足大宋的第一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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