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宰大宋》免费试读_天工造物

发表时间:2019-01-11 23:40:21 作者:天工造物 来源:qidian.com 浏览:

在上一篇文章中,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关于《《吹响吧——小号》: 穿越?》相关知识。本篇中小编将再为您讲解标题《执宰大宋》免费试读_天工造物。

第1章 楔子 未央

渴!

这是未央重新恢复意识之后的第一感觉,他昏昏沉沉的舔了舔嘴唇,痛苦的叫了一声:“水!”

一阵鸡飞狗跳的声音,夹杂着乒乒乓乓一阵乱响,未央便感觉到一个黑影来到了自己身边,二话不说,捏着自己的鼻子就灌。

未央大口的喝着,也不管是不是水,喝了几口,却被呛着了,咳嗽两声,便又沉沉睡去。

补充了水分,未央的身体好了许多,不知过了多久,他才艰难的睁开双眼,一点昏昧的灯光照耀了未央所在的地方。

未央艰难的转了转脑袋,不由心中一沉。

低矮逼仄的土坯房,昏暗的油灯,破破烂烂古装,一张破破烂烂的桌子,几张凳子,粗重的木床还有破烂的屋顶,让未央有种不好的感觉。

好像是有所感应一般,桌子上伏着小憩的一位妇人突然回头,看了看已经醒来的未央,顿时惊喜交加,大喊大叫道:“当家的!当家的!乖囡醒了,乖囡醒了。”

未央愕然,什么情况,拍古装剧吗?

还没反应过来,一个高大的男子冲了进来,一阵阵热浪随着这男子冲进了屋子,未央几乎差点喘不过气来。

高大男子身后,一个四五岁的小姑娘,扎着两个揪揪,连蹦带跳的冲了过来。

“二哥二哥!呜呜呜!”这是小姑娘的声音。

“乖囡醒了?”男子一双大脸上,一双眼睛极为明亮,定定的看着未央。

未央脑子一空,再次昏睡了过去,顿时又是一阵鸡飞狗跳。

这次昏睡,未央的脑海中,多出了很多东西,尤其是一位也叫未央的倒霉鬼,从树上掉下来,好巧不巧的磕在了一块石头上,直接就嗝屁了。

与此同时,太阳之中一道阳光极为刺眼,在谁也没察觉的情况下,直接落在了这位未央的身上。

。。。。。。。

这是22世纪,2118年,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魔都上空,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兴奋无比的踩着一支羽箭,御空而行。

这少年脚下的羽箭很是奇异,一根细细的长箭,只有拇指粗细,原本是乘不了人的,但是那羽箭竟然放出淡淡的白色光晕,如同一支放大版羽箭一般,恰好容一人踩踏。

羽箭尾部,一道道光晕飞腾,形成奇异的景象,一只硕大的朱雀腾空而起,落在少年头顶,垂下道道光芒,牢牢的护住少年,不被高空中的飓风吹落下去。

少年兴奋的哇哇大叫。

“没想到啊,没想到,这羽箭质量不错啊,比那劳什子的磁悬浮飞剑强多了。”

少年的身边,呼啸而过一位位驾驭磁悬浮飞剑的行人,听到少年的叫声,一个衣装革履的上班族笑道:“未央,飞剑才是最安全的,你的那羽箭,想来也是最新的科研成果,也不知道有没有通过质量检测,还是小心点的好,万一掉下去,那可就糟了。”

少年未央桀桀怪叫道:“钱斌大叔,您还是去上班吧,到时候迟到了,扣工资就不好了。”

钱斌面色微变,眼前浮现一串数字,正是时间表,眼看着还差十分钟就到九点了,钱斌连忙挥挥手道:“未央,你小子小心点,大叔还要上班,回头让你爸教训你。”

说完,面前现出一张透明的光幕,手指在面前的透明光幕之中连连点动,飞剑刷的一下飞了出去,速度极快。

未央啧啧赞道:“科技发达还是好处多多啊,据说百年前大街上到处都是汽车那种老古董,速度慢不说,还拥挤,哪有现在一柄磁悬浮飞剑就能解决问题?

不过咱这磁悬浮羽箭也不差,这可是咱央求爷爷好久,爷爷才让家里研发出来的,哪能只有那飞行的功能?

百年前那部电影上的那个勇度,用的那支羽箭咱老早就想造出来了,如今看来果然比飞剑好看的多啊。”

现在是科技昌盛的时代,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做不到,摩天大楼漂浮在空中都不是什么新鲜事,全息影像等技术那更是烂大街。

少年未央是是魔都人,家里面是做科技研发的,在魔都或者说在整个中国甚至是整个世界,那都是首屈一指。

未央央求了他爷爷好久,就想要一支勇度那般靠着吹口哨就能驱动的高科技羽箭,那叫一个潇洒,那叫一个帅气。

未央终于如愿以偿,羽箭做出来了,但是论及功能,未央觉得比勇度的那支还要强一点,因为不需要吹口哨,羽箭连接未央的神经元,只需要心念微动,便能催动,御空而行不在话下。

要知道,口哨吹长了,也很累的。

尤其是他的羽箭融合了最新的纳米技术,可以随心变化,而且一旦损坏,还能自动修复,是未央央求爷爷按照那位钢铁侠的战衣特性制造出来的,但是用的材料,却是近些年刚刚开发的土卫六行星,泰坦星上的特产金属X101,混合了天外陨石打造而成,轻盈无比,坚不可摧,不说世间第一,也是前无古人。

尤其是那X101金属,很是罕有,一年也产不了几斤,那块天外陨石,更是万年难得一见,是未央的爷爷花大价钱买来的。

与羽箭相比,飞剑算什么?

未央御箭来到专门测速的高空道路,看着空中那头的地标建筑东方明珠塔,心中暗道:千万别让我失望,地球上最厉害的科研所加上地球上最厉害的科学家,还有当今独一无二的金属,未央觉得自己简直要成仙了。

轰!

未央全力催动羽箭,如同一道白光惊天而起,速度超过了音速,荡起一道道音爆,向四面散去。

美滋滋的御箭而行,眼看着速度不断飙升,未央心满意足。

与此同时,东方明珠旁边的一座悬空摩天大楼中,嗡嗡嗡报警的声音不断响起。

“警告!警告!质子对撞机已达临界点!”

“警告!警告!请所有工作人员撤出大楼。”

“警告!警告!质子对撞机故障,开始启动自毁程序!倒计时!十!”

“九!”

“八!”

“七!”

。。。。。。

未央心情大爽,纵情御箭的同时加上速度过快还有羽箭本身的防护罩,根本就听不到半点声音,自然也听不到漫天的警报声。

轰!

一束炽白的光芒如同闪电一般,直接撞在了未央的身上。

未央没有被撞飞出去,也没有当时就死亡,他一点点的看着自己分解成最细微的粒子形态,丧失了意识。

。。。。。。

整合了脑子里混乱的意识,未央终于确定了,自己来到了大宋朝,而且还是北宋,今年是庆历二年,大宋刚刚结束了宋夏战争,又被辽国逼着签订了重熙增币,实在是雪上加霜。

那位以仁厚之名闻名千古的仁宗皇帝赵祯,正艰难的支撑着大宋摇摇欲坠的国体,庆历诸君子正奋发图强,想要一举革除大宋弊端。

当然,这些跟未央没有关系,他最终确定的是,自己确实是穿越了,穿越到了一个堪称盛事的时代,虽然国家窝囊了点,但是百姓活的不错,那位仁宗皇帝,也是个不错的皇帝。

想明白了,确定了,未央便真正的睡去了。

睡觉是补充人体精力的不二法门,甭管多劳累的人,精神损耗只要不伤及根本,只要睡一觉,那就能生龙活虎。

未央倒霉了点,不是因为身体不行,而是因为穿越地点的问题,人家穿越都是直接到繁华大都,帝国首都之类的,最不济也是这些繁华之地周边,能短短时间内就能崛起。

但是未央呢?他穿越的地方,叫做登州,祖孙数代生活在登州蓬莱。

这时候的蓬莱,已经很有名气了,赵祯在皇佑二年,建了一座蓬莱阁,让无数文人雅士趋之若鹜,如今正在兴建蓬莱水城,还未结束,

这两个大工程,都是名闻后世的景致。

但是也仅止于此了,蓬莱虽好,除了这两个景致所在之地,其他地方依旧困顿不堪。

想想皇帝老儿震怒的时候,那谁谁发配沧州,那谁谁,终生在琼州养老,那谁谁,贬官蓬莱知县。

说是一县,但是这个鬼地方,现在连个知县都没有,上一任知县老死在任上之后,朝廷迟迟没有派新的知县过来,好像忘了这个地方了一般,就连上任知县老死之后,连个恩荣圣旨都没有,这可不符合赵祯一贯的形象。

而且整个登州加起来,连二十万人都没有,蓬莱市登州最富庶的地方,也不过五万人左右,除了本地土著,便是慕名而来的文士。

这地方不能种田,但是却靠海,老百姓靠着海获,勉强果腹罢了。

未央一家,往上数三代,也是犯官后人,就是未央的太爷爷,当年惹恼了赵大,被赵大一纸诏书贬到了登州,放在蓬莱,临死赵大都没有想起来这个人。

不过未央的太爷爷也只是一个小小的御史言官罢了,赵大在位之时,那时候的人才多不胜数,谁有空闲理一个御史,不是吃饱了撑的吗。

现在未央家里,拢共就四口人,大哥未洵,今年十九岁;老二未央,今年十二岁;三妹未烟,今年四岁半;还有大嫂杜氏,年方十七。

家里面更是穷困不堪,靠着大哥未洵给人写写算算,做些账房的事儿,养活一家四口,比起寻常百姓好了一些,但是却只是一些罢了,只能保持饿不死,十天半月一顿肉,但是要说整日里大鱼大肉,还没有那个条件。

任重而道远啊!这是未央最贴切的想法。

未央醒来的时候,睁开眼看着破烂的屋顶,再看了看守在自己身边的大嫂,心中微暖的同时,却扛不住饥饿,他费劲力气喊了一声:“大嫂,大嫂。”

第2章 平凡的一天

杜氏一夜未合眼,此刻正昏昏沉沉的假寐,猛然听到未央的声音,顿时跳了起来,又自喊道:“当家的!当家的!乖囡醒了,乖囡醒了。”

未央无语,您老人家就不会说点别的吗?

不过就算他在无奈,也没有力气说话,短短的一句话几个字,几乎耗尽了他的一点力气,此刻只能躺在床上。

不大会,未洵端着一个陶瓷大碗走了进来,交给了杜氏,坐在一旁静静的看着自己的弟弟,郎中说了,弟弟飞来横祸,虽然未伤及根本,但是本就虚弱的弟弟,必须得静养才成,未家诗书传家,传到我这里,已经没落了,弟弟是未家的希望,还需要博取功名,光大门楣。

小不点未烟来到床前,双目放光的看着,看的不是未央,也不是大嫂,是大嫂手里的那个粗瓷大碗,嘴里的口水都流了出来。

未央实在是虚弱,也不理小妹渴望的目光,在杜氏的照料下,一会的功夫就把一碗稀的几乎镜鉴可见的稀粥吞了下去。

未洵上前,摸了摸未央的脉门,舒了一口气道:“还好,还好,总算是活了下来,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咱们家乖囡是个有福的,以后肯定能进士及第。”

杜氏也点头应和道:“是呢,乖囡聪明的紧,咱们就算天天喝粥,也要让乖囡有出息。”

寥寥两句话,说的未央几乎流下泪来,一半是因为那个女性化的名字,一半是因为感动。

可怜的人啊,殊不知这床上的人,早就换了一个灵魂,你们的弟弟,那个乖囡,早就死去了。

未央心中思绪连连,这一家人为了给自己治病,估计也算是倾家荡产了,不然以未洵的月俸,不至于连一碗稀粥,未烟都馋成这样。

这才是纯粹的人啊!

未央前世十九岁,大学尚未毕业,但是家族背景深厚,从小见识了太多的尔虞我诈,蝇营狗苟,就算是家族内部,也是一地鸡毛。

看着眼前的一副景象,未央觉得自己有责任,也必须担起责任,让这个家走上发家致富的道路,最起码想吃肉就吃肉,想喝酒就喝酒,这才是人该过的日子。

“二弟先在家养病,今日发俸,我从集市上买只鸡回来,给你好好补补。”大哥未洵安慰了一下未央,便匆匆而去,看样子很急迫。

也是,若是没有这点月俸,只怕这一家四口都要饿死街头了。

杜氏背过未央,悄悄的抹了抹眼泪,生怕未央与未烟看见。

未烟也知道自家二哥需要静养,便悄悄的离去,找她的小伙伴玩耍去了,只留下杜氏照顾这未央。

破家值万贯!

家虽然破,但是杜氏依旧打扫的仔仔细细,干干净净,一丝尘埃都没有。

未央只能静静的看着,虽然喝了一碗粥,但是腹中依旧饥饿,却一言不发,因为他知道,这个家估计再也找不出一碗粥来了。

临近中午,未央终于恢复了一点力气,他本来就只是身体虚弱,没有什么病,原来只是昏迷罢了,如今醒来,自然会慢慢恢复,已经可以坐在床上了。

未洵回来了,后面跟着在外玩耍的未烟,手中果然拎着一只肥鸡,还有一袋粮食。

粮食不是小麦,也不是大米,而是北方特有菽麦,这是一种高产的粮食,味道略逊于小麦大米,但是这个时代,已经是主粮了,穷苦人家能有糠窝窝吃就不错了,菽麦也是中等人家才能吃的起的,至于上等人家,那都是吃大米的。

小麦产量高,但是在登州这地方,却不如菽麦,所以大部分百姓,还是种植菽麦,最起码能有几顿饱饭吃。

一锅菽麦粥,里面放了几根青菜,几条鸡肉,这就是未家中午的吃食。

那只肥鸡,却被杜氏收拾了,正在炖汤。

鸡汤是给未央的,虽然小妹未烟看着冒着香气的陶罐已经馋涎欲滴,却被大哥严厉警告,不需偷喝。

未央嘴里喝着粥,心里流着泪,想他未家大少爷,何时吃过这等粗粝的食物,别说菽麦粥,他未大少爷喝粥,一向都是喝最好的紫米粥,那东西最是养人。

不过他此刻却是感动的,这一家人虽然穷,但是几乎最好的东西都给了他,小妹却是没有那机会了,身上的衣服还是未央穿剩下来,杜氏改出来给了未烟的。

老子一定要吃肉!天天都吃肉!未央在心中呐喊。

一罐鸡汤,是要分三次喝的。

眼见杜氏提着木桶出去了,看着未烟渴望的眼神,未央快速的把碗中的鸡腿捞了出来,塞给了未烟。

未烟拿着鸡腿,虽然馋的直流口水,但是却小大人似的道:“二哥,这鸡腿你吃了能补身体,我不能吃。”

未央眼睛一红,连忙掩饰好,好声好气的道:“烟儿乖,二哥不喜欢吃鸡腿,二哥喜欢喝汤。”

小孩子就是小孩子,在未央循循善诱下,未烟开心的啃起了鸡腿,三下五除二,不过两三分钟的功夫,一根鸡腿连鸡骨头都没剩下,被吃干抹净。

吃完鸡腿,未烟陪着未央说了会话,便有顽童来找她玩,欢天喜地的去了。

未央喝完鸡汤,小睡了一会,只觉得身体大好了,便起身下床。

脚踏实地的感觉真好啊!未央大为感慨。

踏出大门,好悬每一个趔趄倒地,倒不是身体的原因,而是外面实在是太热了,一股热气扑面而来,几乎把未央直接撂倒。

未央这才想起来,现在是五月份,在没有任何制冷措施,只能靠着藏冰与凉水纳凉的古代,不热才怪,不过到了晚上,却清清爽爽,很是舒服,就是蚊虫太多。

强撑着走了一会,未央大为感慨,这真不是人过的日子啊。

到了晚上,一家四口吃了顿饭,趁着夜色纳凉,聊了会天,便休息了。

一晚上,未央都红着眼睛噼里啪啦的与蚊虫做着你死我活的斗争,屋子里艾草强忍的烟味弥漫,让未央欲仙欲死。

驱蚊的东西!必须有了。

未央从未有过如此急迫的时候,对于驱蚊之类的蚊香、花露水,他势在必得,将是他踏足大宋的第一桶金。

编后语:关于《《执宰大宋》免费试读_天工造物》关于知识就介绍到这里,希望本站内容能让您有所收获,如有疑问可跟帖留言,值班小编第一时间回复。 下一篇内容是有关《《钓鱼散夫》::姓叶名飞绪》,感兴趣的同学可以点击进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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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家点评

条评论
@郭郭郭同学
@郭郭郭同学 安徽省安庆市 发表于:2019-01-11 23:57:59
《执宰大宋》免费试读_天工造物《执宰大宋》免费试读_天工造物亲的文文构思和写作方面挺好的,希望加油,继续努力哦,我会一直支持你,有空来我的小说里坐坐,发表一下你的建议看法哦 【呵呵】
风在笑
风在笑 上海市 发表于:2019-01-11 23:55:36
书名:《濛城那些事》 文/蒲俊伊rnrn链接:http://novel.hongxiu.com/a/287396/rnrn择评理由:论坛接评(208楼)+友情rnrn “吹着自在的口哨,开着自编的玩笑,一千次的重复潇洒,把寂寞当作调料。”rn 从开始看小蒲的《濛城那些事》,到看完现有的章节,我脑海里就一直回响着这首古老的歌——《十六岁的花季》。也许不管在哪个年代,飞扬的青春永远都以一种盛气凌人的灿烂出现。濛城的那些事也发生在这样的花季里。rn 顺着文章理下去,一个春光明媚的小城展现在我眼前,不谈深邃的爱,只见青梅竹马的情。林晨雪、阳枫、阳露露、何佳、张涵、颜良……亲切的同学情谊、共同的大学生活,共度的青春时光,实在是很温馨的文,让舟想起自己的大学生活。可是这篇文的情节脉络不清,乱七八糟的比喻、恶搞、意外事故,就像打在汽车挡风玻璃上的雨点,挡住了读者看文的视线。rn ……rn 我我我……实在忍不住要拍砖了:rnrn 第一。rn 小蒲你让人无语的前八章啊!rn 第一章,是主角的爹莫名其妙的出场,我实在没看出来这位爹出场的必要性。还有一个扫地的大!!,在街上和该爹配合恶搞似的互动。看看你的形容:“清洁大!!举着扫帚突然愣在了那里,此刻如果她穿在前面的清洁长裙再长一些,拿在手上的扫帚被换成火炬的话,绝对没有人怀疑她刚被从华盛顿移回来。”这个……我实在很无语,清洁工一般在街上是比较冷漠的,不会主动和行人互动,况且清洁工的生活水准也比较低,他们的行为举止有特定的色彩,就算是搞笑,也要有生活经验做基础,这些,小蒲要好好下功夫体会。rn 接着,作者笔锋一转,引出了颇为神经质的!!咪,这对父!!的对话真的称得上“有够抽”。rn 跟着是疾风骤雨的八章乱文,人称混乱,一、三人称的跳跃,像是一个人在撑着说群口相声;事件混乱,既没有空间顺序,也没有时间顺序,完全撂出一个迷魂阵,试问:哪个读者还有追下去的能耐?rn rn 第二。rn 整篇文章都在乱用比喻。rn 要知道,好的比喻是根据事物之间的相似点,把某一事物比作另一事物,从而把抽象事物变具体,把深奥的道理变浅显,让人有生动的感触和体验。可是,小蒲的比喻真的很“雷”,如:“天空灰蒙蒙的,像一堆融化了的黑巧克力”,“阳枫才蹒跚着摇晃的走了过来,那样子仿佛胃癌晚期”,“他的形象,怎么说呢?长得就像他所教的科目一样精明”……这种比喻弄一两个,可以调节文章的愉悦感,但正经写的时候,还是避免不恰当的比方吧。rn rn 第三。rn 情节拖沓,意旨不明。rn 第九章以后,总算转入正题,开始发展故事情节了,但还是有很多不必要的枝蔓,像濛城的风景描述,有些乱人眼睛,景色描写的作用在于让读者触景生情,感同身受,如果达不到这个效果,大段的景色描写就成了废言。rn 文更到后边,作者在写法上确实好了很多,故事性增强了。也让人开始有了阅读的欲望。rn 然而,情节虽步入正轨,但发展缓慢,也不晓得要往什么方向发展,感觉像是大学生活的流水账,没有情节冲突,没有起承转合。毛病依然是胡举例子:“她的喉咙发出了那超出人类范畴的声音,绝对能吓退非洲草原上的一群雄狮”发出超人类范畴的声音是不可能的,非洲草原上的雄狮也绝对不可能是一群,一群狮子里一般只有一只是雄性。这些微小的常识虽无伤大雅,但会凸显文章的不伦不类。rnrn 建议小蒲同学还是要炼字敲句,构思布局,好好改改前面的乱文,不要把读者拍死在前八章里。话说你这是第一次写文,坚持下去,总会有收获的。最后,送你主席的诗词,以作嘉勉:rn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土当年万户侯。曾记否,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rnrn舟评若有不妥,还请指正。rnrn淡月青舟rn2011年3月22日
战友
战友 陕西省 发表于:2019-01-11 23:53:33
看了文,发现文中人物真多,林雪晨、杨昔乐、阳枫、许蔓、何佳、颜良、阳露露、张涵……还有一个姓谢的,貌似这些人物都是主角来的,看滴我眼花缭乱,思绪错综复杂,作者实在太强悍了,能把这么多的感情都搬到台面上来。rn看前五章的时候,我貌似看了青梅竹马的故事,林雪晨与阳枫这一对,嗯参了一个杨昔乐,不过这个杨昔乐倒是不足挂齿,阳枫这个阳光的男孩心中充满阳光,总能给人带来温暖,很喜欢她,原本以为作者会把他与他心目中的女神凑对来着,至少为他留一个空缺等待……rn看到后来,我还是喜欢阳枫,这样的男子有担当,褪去了小男孩子的羞涩,也不复浮华模样,他可以很严厉声明的拒绝杨昔乐,也可以默默关注着林雪晨,真期待他的明天像阳光一样灿烂!rn张涵,一个我看不出活出了色彩的男孩子,他就像是一个梦,梦醒了就会不存在似的,这样的男孩我不知道他心中所想,也看不出他的追求与期望……他活着是为什么呢?我不住的思考??rn颜良我蛮喜欢的一个男孩子,他虽然坏,可是有生有色的,生动!!人。不敢他最后是怎么样的,阳露露与何佳谁会是他的终主呢?这两个女孩子也不一样,都是靓丽照人,光彩鲜艳,但股子阳露露比何佳多了一丝丝的活泼,就像天空中的太阳,射下一点光芒便能耀眼群空。rnrn大学生的故事总是千丝万缕的,阳光盛夏,穿过缝隙带来微微风动!rnrn作者要继续加油写哦!好期待我心目中的结局呢?
莫青
莫青 北京市 发表于:2019-01-11 23:50:53
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rn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rn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rn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rn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rn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rn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rn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rn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rn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rn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rn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rn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rn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rn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rn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rn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rn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rn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rn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rn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rn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rn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rn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rn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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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粒
米粒 山东省青岛市 发表于:2019-01-11 23:45:30
某人说,我是毒嘴狐狸,评的书中,坏的比好的多。rnrn不过,爱听好的顺心,爱听坏的近心。rnrn反正,一句话。先本评,先作心理准备,rnrn作者,买片安定先吃下。rnrn其实,就这本书而言,挺好的,开篇以少年的嘻闹开篇,轻松的引入,是个很有趣的书。rnrn但是,第一篇中,那大段的介绍,看的人头痛,不怕长,不怕烦,就怕不分段。rnrn好不容易,介绍完了。故事又继续开始了。rnrn个人认为,作者出现一超大败笔,rnrn在第二章节中,竟然整个章节用来介绍世界格剧,突然一下的变化,真的让人介绍不了。rnrn然后第三章节中,剧情真的开始了。rnrn虽然有些老套,无数人都用过这样的外挂了。但这样的桥段却依然让人喜欢。rn反正,主角肯定是要开外挂的,怎么开真的无所谓,只要外挂够味道就好了。rnrn然后,问题再次出现了,又是超长的段落,看起来好累,辛苦,很想一目十行跳过去。rnrn不知道,有没有重要的剧情被错过。rnrn本书的剧情,绝对值得看,但段落还是太长了,这点头痛,看着好累。rnrn特别是那龙蛋,得到的方法,够一流,我喜欢。rnrn只是,下面的剧情,依然又开始流水了,少了一些期待,少了一些激情,多了太多的平淡了。rnrnrn顺便提个建议给作者。rnrn细节很重要,但不断的是细节却让人看着有点厌了,剧情进展要快点,至少让读者看清主线。rnrn眼下,主线根据我猜测,可以是寻!!,报仇,争霸之中的某一种。rnrnrn再加上,基中有些硬伤,作者还是注意一下。rnrn作者,绝对是爱好者,对文爱的很深,大家支持。rnrn不过,还是老话,作者想挣点稿费的话,那么,有些技巧上,还是需要换一换。rnrn收入要靠VIP,VIP要靠读者订阅,订阅了才有收入。rnrn所以,纯爱好,再加上作者的文笔,再加上商业化的技巧,那么,稿费就有望了。rnrn加油,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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