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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狼之子(一)
上古不知时,自赤帝铸鼎记史,历经赤、金、夏、秦、赵五朝,中原人北驱白夷,南逐斑蛮,东拒海倭,占了万里河山。其中襄、华、封、南四州,沃野千里,青山秀水,乃是中原心腹;秦州、巴州、云州山高林密,河堰深谷也多有大城;越州、荆州、海州多是大泽深沼,但沿海一带多有良港,沟通南北,千帆逐浪;只有徐、燕两州干旱多沙,夏热冬寒,更有白夷出没,少有繁华;除了往来商队,会前往此处的,大多是避祸隐居的江湖人士。
从上合入徐州,走上旬日,深入大漠的正南商道上有家客栈,这般商道边上的客栈,大多是占了小小的一处水源,从上合到西荣,起码也有上百家,其中不少都是退隐江湖的武林中人,而这家主人大概算是里面功夫最了得的一位。
客栈前后院子宽敞,但只有双堂六室,铺起通铺,勉强能歇下小型马队。客栈主人只有一人,粗衣带土,长须乱发,带着一个小孩子,乍看平平无奇。
店主是襄州正山城令长之子,姓乔名朗。
襄州是个武风很盛的地方,公子哥之间除了比玉佩,比骏马,还必须比功夫。十二岁那年,乔朗登擂夺魁,人称正山第一公子。
他五岁拜师持正帮的“一刀挽留”江波忘,江波忘评价此子,天生有一股锐利刚硬的心气,不出十年,就能心意合一,练出自己的刀势。
果不其然,乔朗练刀七年,就在秦州单刀破三寨,救下百来被斑蛮子拿来血祭的百姓;八年后,雪夜入封州,一夜连败上京四公子;十年后内功渐趋圆满,刀势如狼狰狞,在华州灵玉城和癫老人隋无道拼酒论武,喝干了谪仙居的十二坛日月颠倒,赢了癫老人三盒金珠,被好事者评为未及冠一辈潇洒第一,酒量第一,武功天下第七。
待到乔朗十九岁那年,他一掷千金,包下整个大萍湖,请“红狐仙”崔琳琳留步三天,第四天,便有八抬大轿从大萍湖一路接到正山城,两人宣布大婚,气煞了一帮仰慕的护花公子。
那天大萍湖还有一条预约的画舫,本是第一帮的小公主萧令仪的,她和她那个天下第一的爹一样,从来只要唯一的最好的。小公主听闻乔朗要争,便摆驾回头,自那之后,大萍湖就败落了。
第一帮的帮主萧溪海乃是前朝王室之后,前秦末帝禅让之后,萧家获封荣安王,身份尊贵江湖第一,萧溪海十四岁作十二州百弊千修书,赞为文采智慧当世第一,他随后又微服入江湖,十年血雨腥风后,所创第一帮公认钱粮第一,权势第一,武力第一。萧溪海更是公推当世拳脚刀剑无双无对,他没有诨名绰号,江湖人但凡提起天下第一,便知道是萧帮主了。
能拍天下第一的马屁,乃是许多人求之不得的事情,虽然萧令仪一言不发,但自有各家公子想为之出气,乔朗大婚之后便麻烦不断,每几日便有人找上门来比斗。
第二年崔琳琳难产,那天乔朗比刀回家,红狐仙子已经香消玉殒,只留下一个孩子。乔朗狂性大发,次日将约斗的一十三名世家公子尽数赶尽杀绝。
坏了规矩,就自然会有麻烦,乔朗清醒过来,也只得跑路。徐州的风沙很大,人烟很少,他便带着孩子去了风沙最大的地方,凿了一口井,开了一家客栈。
这里真的很安静,那孩子取名平安,乔朗希望他能一辈子平平安安。
今年平安五岁,江湖上已经忘了当年的青狼刀酒公子。乔朗准备明年带他去上和,那里风沙小些,有正经的私塾。平安很聪明,乔朗一心盼他好生学习,去考取功名。
三岁抻筋骨,五岁练拳脚,平安只练习抻腿拉筋,没学拳脚桩功。乔朗只盼孩子健健康康,若是练了功夫,出门便是江湖,而一入江湖,就再无回头路了。
乔朗深知这个道理,有时候你躲着麻烦,麻烦反而会找到你,就像这两日留宿的客人,都是第一帮的一流好手,他们住进来的时候杀气很重,这两天越来越淡,说明他们等的人就快到了,风沙这般大,也还是会沾上血腥味道。
晌午,远方有一队人往上合方向走了过来,他们骑着高脚马,穿着翻皮褂子,每个都有六尺高,头顶刮光,抹了各色花纹,领头的那个脖子上还挂着两根镶嵌金片红钻的牛角。
乔朗心里不由得烦恼起来,很显然,这该是客栈里杀手的目标了。可白夷的血亲复仇可不是玩笑,暗杀对他们来说是奇耻大辱,更何况领头的勇士还是金沙部落的,那可是数万人马的大部族。第一帮不会没来由的挑起战争,除非,他们并不是为了自己。
乔朗叫出平安,让他去后院喂马,自己回房间梳洗起来。虽然地处偏僻,这几年他也听说过一些消息,右将军一直想开疆拓土,可惜天下承平,朝中从不支持,若是白夷先出兵,想来就师出有名了。
洗漱完毕,刮去胡须,理了头发,换上干净衣服,这才去拿了刀。刀在梁上,长一尺二寸,三指宽,两分厚,重十一斤六两。是乔朗亲手用首山铜混着燕州青铁打出来的。他师傅说过,只有亲手打的兵器,才能最得心应手。江波忘的挽留是一把六尺长柄开山刀,但乔朗偏爱短刀,一寸短,一寸险,无限风光在险峰。刀出鞘要见血,人出手要亡命。
屋外的人已经出手了,风中的杀气送来了外面的凶险。
那伙人里面有两个老头,这几日没少责备店里酒差,整日絮絮叨叨。没想到竟是两位擅长钻沙潜行的奇门高手,也不知他们何时摸到马队的脚下。没见人影,只是从沙中忽的飞出两道刀光,一闪而过就消失在地里,如同鲨鱼跃出海面,露出血盆大口,这一闪的刀光,就斩断了二十四条马腿。
一阵嘶鸣声中,六个白夷人不得已从马上跳下,其中就有那个挂着金角的金沙勇士。徐州的高脚马虽然有近乎一丈高,但跳下来也不过是半息眨眼的时间。就这半息时间,那伙人中一个大汉已擎枪从门口冲了出去,直扑尚未落地的白夷首领。
穿着脏旧皮衣的大汉这几日都憨厚的如同老农一般,而此刻他威风凛凛,如同阵前大将,身上的杀气,足以惊杀天上的飞鸟。
只两步,他就越过了十五丈的距离,那根长枪从他手中钻出,如同一条恶龙,噬咬向那个金沙勇士的头颅。
枪先到,如奔雷般的破空声才随后跟上。一尺长的厚背枪头抖成漫天黑光,破空带起圈圈白浪,笼罩住那白夷人整个半身,他虽已尽力闪躲,还是被枪花轻轻擦过头顶,整个脑袋立时碎成漫天血雾。
周围的白夷人惊恐愤怒的叫了起来,纷纷扑杀过来。首领毙命时,最近的三把沉重的长刀已砍到大汉身边不足三寸距离。这三把刀都快若闪电,重如山峦,白夷人本就天赋神力,出刀的更是其中的佼佼者,即便是环抱的巨树,也必能一刀两断。
长枪大汉一竖一栏,长枪如龙倒卷,拨开两柄长刀,而第三刀已势不可挡的斩到他右肩,带起一道血光。大汉的筋骨如钢似铁,数十斤的钢刀竟只能破开寸许的皮肉,便卡在肩膀上。
沙子中的刀光又闪动跃起,在后方掀起一道道雪浪,带起一阵阵死亡的宣告。但白夷人身为斗战之族,一个个都是钢筋铁骨力大无穷,躲开沙中刀光的人也为数不少。他们筋肉隆起,怒火冲宵,冲锋在前的六把长刀笼罩四面八方,誓要将这英武大汉毙命刀下。
这行人中的最后一人此时正踏出门口,他看着像个文弱书生一般,穿着不合时宜的长袍,未抬头远望,只把双手往腰间一捞,再抬手时,双臂就二化为四,四化为八,如同八臂神人一般,掌中指间还闪着刺目的银光,夺人神魄。
嗤嗤声中,那夺目银光拉成道道银丝,一端在手中,另一端已在白夷人的咽喉上,仔细看时,却是一柄柄寸许长短的夺命飞刀,刹那间人仰马翻,血光飞扬如旗,兵器丁零当啷掉了一地。而漏网的两个大汉,也立刻被长枪砸碎了头颅。
前后不过三息,数十人的白夷勇士,可正面击溃千人队的神勇骑兵,就尽数亡命在风沙之中。
噗嗤两声,从沙土中钻出两个五短身材的老头,他俩拍打着身上沙土,嘻嘻哈哈的扯出两卷褐色的药纱,几个转身,就把长枪大汉的刀伤包的齐齐整整。
用飞刀那书生朝三人招了招手“小店主去了后院解马,劳烦二老送送那孩子。”
“得咧。”倆老头应了一声,纵身一跃,脚尖刚沾到房顶,两人就怪叫一声,仿佛踩中刀尖一般,忙不迭的跳了回来。
吱嘎一声,店老板把木门完全推开来,站定门口。还是那身短打布衣,只是眼中精光四射,倒似换了个人,手里提着一把短刀,开口还是那般客客气气“几位客人,小店招待不周,也不用找我那孩儿出气吧。”
书生仔细打量一番,这才注意到这店老板梳洗干净,竟是出乎意料的仪表堂堂,他留神看那短刀,见刀柄嵌有明珠琉璃,鲨皮缠绕,环首是一张口狼头,雕的栩栩如生。心中不由得浮现前些年江湖上一个颇为耀眼的新秀名字。
书生拱拱手“哦,想不到是我看走眼了,老板这刀,莫非是青狼?”
店老板咧嘴一笑,白牙亮的惊人“难得还有人记得这刀,搬山二叟,旱地惊雷,百臂书生,都是第一帮大名鼎鼎的人物,何必和我这退隐的闲人计较呢?”
两个老头互视一眼,一人嗤笑一声,另一个开口道“后生家,啥时候轮到你和我们攀交情了。”
话音一落,两人就地一钻,就看两道尘土如浪涛一般卷了过去,直扑乔朗脚下。
遁地挖土的本事,积年的盗墓贼都会两手,可搬山二叟在地下行走,还能有如飞燕迅捷,就当真可怖了。那土浪离人还有三尺,忽的有两道刀光从背后无声破土而出,割向脚腕。这一招声东击西,像最阴险凶残的鲨鱼,让人防不胜防。
刀锋快要触碰到乔朗脚腕时,忽的一道刺目的青光一闪,接着哐啷一声巨响,就似平地起了个炸雷,整个客栈都震动起来,块块泥土簌簌下落如雨。
乔朗仍旧垂手站在那,短刀似乎从未出窍,只是有两团殷红从他脚下正扩散开来,滋润着干燥的泥土。
书生的眼睛不由得眯了起来,刚才那一刹那,他似乎看到一只巨狼探头,狠狠的一口撕咬在地上。乔朗不言不语,书生却仿佛看到他背后黑洞洞的客栈门里,有只饿了许久的狼,正目不转睛的盯着他。
大汉苦着嗓子开口“心意神合,刀势大成,书生,一起。”
书生嗯了一声,不进反退,脚尖连点,转眼间就退到五六丈外。他脚尖如钩,每一下点地都翻起大块泥土,最后一步踏死,脚下足足拉出半尺深,一丈长的沟壑。书生整个人如同被扯住的弓弦一般,往后倒去,身体一丝丝的后仰,眼看要躺平在地面上。
而苦着脸的大汉炸吼一声,全身筋肉隆起,整个人伸腰展臂,竟凭空又长了三尺,比白夷勇士还要高大粗壮,全身血脉暴突,犹如巨灵恶鬼,手中长枪带起圈圈气浪,直扑乔朗面门。
大汉绰号旱地惊雷,自然不是空穴来风,之间他手中长枪如电行空,每一刺都带着雷鸣炸响。只是一个刹那,大汉就攻出九九八十一枪。乔朗直面长枪时,只觉得四面八方都暗了下来,只剩下眼前的枪尖寒光,如同乌云压顶,狂雷天降,让人避无可避。旱地惊雷竟也是个心意神合的大高手,他的枪势就是那夏日惊雷,代天行伐,让人无处可逃。
枪花直扑面门,笼罩全身上下,乔朗不退反进,肆意江湖二十载,隐姓埋名整五年,他养的是一股桀骜凶残之气,只能进,不能退。短刀出鞘,恰似青狼张口,吞噬日月星辰,风雷雨电。
青狼刀短,却后发先至,截在枪尖之前。但凡刀法,无非劈砍抹挑,可乔朗刀法甚是古怪,落点尽在刀尖,倒像是个凿子,连凿之下,青狼宝刀光芒依旧,精钢百炼的枪头却片片碎裂,狂风雷雨,均化无形。
一枪被破,已再无机会。刀光一闪而过,长枪断为三截,大汉魁梧的身躯齐腰被斩,滑落的上半身尤自开口赞叹“好刀!好狠的刀,好快的刀!”
斩杀大汉的一刀落下,乔朗不及回气,便向旁边扑去,可他方才踏出一步,一片箭雨已席卷过来,那箭头无杆无羽,在空中划出一道道白色气浪,声未至,箭已到。无羽箭破空而来时,已如同飞火流星一般,凭空烧得通红。
客栈的墙壁犹如纸糊,在铁雨大风中瞬间千疮百孔,青狼一闪,再闪,饶身游走,缠头裹脑,化作一道青光笼罩乔朗周身上下,飞箭到时,竟撞出洪钟大吕般的轰鸣。
刀乃百兵之勇,行刀上前,纵是格挡,也是蓄势,箭雨爆裂,也只能阻乔朗一时,当铁雨一停,青狼的刀光顿时压抑不住,拉出一道惊天长虹,身后的客栈在轰鸣中崩塌,掀起一片烟尘。
数十丈外,书生双腿埋在沙土中,他以大地为弓,以自身为弦,双臂已化为模糊不清的幻影,喷射着千人齐射般的箭雨。
长虹逆着箭雨而来,落在书生的胸前,刀尖横凿,如同狼牙撕咬,在书生身上一划而过。
百臂书生双臂缓缓放下,他低头看了看胸前的创口,伸手把衣衫重新理好,费力的坐了下来,看了一眼乔朗“好刀,着实厉害!我的眼睛已看不清了,不知方才酒公子中了几镖?”
“中了三处,最重一镖在我右肋上,折了两根骨头。”
“我这招铁雨大风苦练十五年,自认迅捷准密,虽然暗器尚做不到气势合一,也能以力压人,如今看来力道却尚不足,可惜了,没法再练练了。”书生叹息一句,闭上了眼睛,安然咽气。
乔朗沉默片刻,向书生遗体行了一礼,拔出肋间箭头,放在他身上,转身回了客栈。
片刻之后,客栈废墟中火焰升腾,一道烟柱冲天而起。
平安骑着小马,跟在乔朗身边“爹,为啥要烧了客栈。”
“有人会来查看,烧干净了,能多些时间逃跑。”
“我们为啥要逃跑呀?”
“江湖风波恶,找上你了,就不得不逃。”
“爹,什么叫风波恶?”
“江湖中有些恶人,他们做事情的时候,有人碍着他们了,他们就会夺人性命。”
“江湖真可怕,我不要去。”
“莫怕,躲是躲不掉的。你不入江湖,江湖也会找你。今日若不是你老爹功夫还可以,我们就会死的不明不白。至于那些找麻烦的恶人……”
乔朗笑了“别怕,我比他们还恶。等到了镇上,给你买糖人吃。”
青狼之子(二)
离乔朗的客栈四十里,是一个叫做金寨的小镇,徐州风沙大,镇里的建筑大多厚墙小窗,只用泥土涂抹,看着非常不起眼。镇里不算繁盛,但往来商客马队络绎不绝,上好的酒水吃食还是少不了的。
乔朗进了海味居,这是镇里唯一涂了墙漆的酒档。他叫了一只烤羊羔,在羊羔的肚子里,放着一只蜜汁腌过的烤鸡,鸡的肚子塞满了鱼块,大块的鱼肉没有一根刺,因为这是从越州千里运来的白纹剑鱼,这种五尺长的深海大鱼,用香料熏制后,一块手指大的肉在这里就要一两白银。所以这只烤羊羔也有个好听的富贵名字,叫做八两金,乔朗为这顿饭付了足足十两的金锭。多出的二两黄金,变成桌上的十坛八年陈酿,还有两袋黄豆青稞炒成的上好马料。
平安吃的一脸是油,他吃过糖人,可今天不仅有糖人吃,还有从没吃过的美味烤肉,也从没见过这么帅气的老爹。他觉得老爹整个人都仿佛放出光来,一举手一投足都说不出的肆意潇洒,窗边路过的姑娘纷纷偷眼看过来,个个脸红的和早上的太阳一样。
乔朗的心里也是说不出的自在,他的刀藏的太久了,如今再出鞘,正如青狼追行千里,出击之后,獠牙就再也藏不起来了。此刻他也需要顺心养势,心气低了,狼就会倦,面对接踵而来的捕猎者,倦狼是难逃一死的。
若是在以前,痛饮一番之后,他定会或是作诗,或是比武,或是干脆纵马高歌,让一路见到的女子都再也忘不了他。可现在他没有诗意,也不想舞刀,更不会开口放歌,因为他正在担忧自己的孩子。
平安是个好孩子,自己从来没有过多束缚他,漫天风沙给这孩子抹上特有的野性。但没人教他,这孩子就特别的孝顺,这该是他娘的血脉里带来的,每次客人赏了什么吃食,他都会先送来让爹尝尝。
她娘当年就是这样,自己什么时候回去,她都点着一盏暖黄的风灯,从食盒里掏出些吃食来。夏天是一碗桂花红糖点的冰粉,冬天是一盅炖的入味的芋头羊肉,回去的早些是一杯润喉的好茶,回去的晚了,是一碗分量十足的面汤。自己吃的时候,她就那样笑眯眯的在一旁看着。孩子他娘,笑得可真好看,眉梢眼角那么一弯,自己就忍不住也笑起来。
真的很想她啊!乔朗心里念叨着,自己下去看看她,她应该也不会怪自己吧。爹娘有兄长弟妹照顾,只要把平安送出这片风雨,自己也能安歇了。
“爹,我吃饱了。”
“平安乖,在这里陪爹一会,爹在等个人。”
“嗯。爹,你在等谁呀?”
“爹的兄弟,等会见了人,记得叫伯伯。”
“嗯,我记得。”
平安的伯伯姓林名白,长得高瘦奸猾,斜眉鼠眼,凹脸勾鼻。他一进来就直接伸手扯肉,丝毫不和乔朗客气。
“伯伯好。”
“哎,好乖的娃。老乔,怎么想起来找我了?”林白没好气的大口吃肉“老子都舍不得吃这玩意,你怎么又抖起来了?席老爷子可还悬你狗头在呢?”
噹的一声,沉甸甸的包裹被抛在桌上“我的全部身家,拿去给你安家。”
“怎么回事?”林白眼睛本就小,一眯起来,就一丝光都看不见了。
“我杀了第一帮的人,替我回秦州带个信,找我师父来上合城接我的孩子。”
“为什么杀他们?”
“说了,你的信就带不到了。”
“这么麻烦?那这点钱还不够啊。”
“不够的,你补。”
“我担着性命风险,还要帮你补钱缺?喂,你知不知道,要把这打点通了,我得起码搭上十年收成!”
“有那么贵?”
林白凑近,咬牙道“第一帮的背后是左相和右将军,我回程要路过三郡两关,如今的郡守令长都是他们的人,只能走私路黑河,八百五十里黑河,你知道我要交多少献金?第一帮在徐州是“唯财是举”金老爷主事,万一被金老爷盯上了,你知道我得多交几倍?你还觉得这一路便宜么?”
“哦,那是挺贵的,帮不帮?”乔朗面无表情的盯着林白。
“帮!”
片刻之后,林白恶狠狠的抢过一坛酒,转身就走。
乔朗笑了,有些人,你不用跟他客气,他也不会跟你客气,一句话就能要来一条命,这种人,就叫兄弟。
饱餐痛饮之后,乔朗带着平安策马出了小镇,父子共乘一马,另一匹载着水袋粮食。看平安喜欢烤鸡胜过鱼肉,乔朗还为他专门打包了一只。
他们要横穿整个徐州东部,这里不像西北,都是酷热黄沙,而是大片的红褐巨石,在这里铸成无数石门石谷。方圆千里是一个浑然天成的巨大迷宫,当地唤做魔鬼城,里面有无数绿洲河谷,也有无数马贼。
乔朗对这里闻名已久,带着平安入豺狼虎穴自然非他所愿,可若是走商路大城,只怕自己根本走不到上合。
乔朗没有请老客带路,但还是老老实实找人买来一张魔鬼城的地图,他功夫不错,但对浩瀚天威,还是要心生敬畏。
纵马走了半日,四周乱石渐渐高起,遮掩了青黑的天空,乔朗跃上高处,只见一轮残月照耀,四周黑黝黝的岩壁张牙舞爪,辨不清东南西北。没奈何,只能下去寻了个背风处,拴马生火休息。
平安睡梦中紧紧抓着老爹的衣角,这一天突兀的焚家出逃,他虽然乖巧不闹,但心底实在是恐惧的很。看着儿子睡梦中方露出的怯怯模样,乔朗不由得的心疼气恼,他指尖摩挲着刀柄,青狼的刀鞘中微微颤抖。狼性凶恶,狠绝,隐忍,而最可怕的,必然是带子野狼。
夜深,四面有狼嚎传来,马匹不安的嘶叫了两声,让平安皱着眉头翻了个身。乔朗叹息了一声,替他裹好了盖布,提刀出去转了一圈,四面便安静的连虫鸣都没有了。
次日,又是一轮红日高升。
正午时分的太阳才能短暂的照到谷底,乔朗每隔片刻都要跳上崖顶,比照着日头地图,一遍遍的测算方向。
平安仰着头看高处的老爹,他心里满是惊叹雀跃,不知道老爹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想到老爹每日里让自己做的那些动作,不由得心想自己以后是不是也能跳这么高。一想到这,他不由得开心起来,在马上挥了挥自己的小拳头。
乔朗注意到儿子的架势,心里也庆幸自己给他打好了筋骨根基。此时练武倒也不晚,可惜,平安脑瓜灵活,记性又好,原本可以考取功名的,给他找个好先生,考个状元该是不难。
做父亲的从来不会质疑自己孩子的优秀,而越是优秀的孩子,就越不能接受被自己拖累。乔朗并不准备走出徐州,第一帮的追杀迫在眉睫,更不用说自己逃来此处之前的那些麻烦。他只要送走悄悄的送走平安,平安什么都没看到,自然也就不会走漏消息。只要自己主动冒头领死,也许就能平息这场风波。
不过现在说这些都还尚早,眼前首要的是赶到椰枣峡去,他们带的水粮虽然尚且充足,但远远不够走出魔鬼城的。地图上椰枣峡画了个大大的红叉,那里盘踞着一伙马贼,首领是“出山风”束彪和“小马王”宪石坪。不过这其中的凶险,只是针对想走捷径的商队的,马贼之中不会有顶尖高手,一般的江湖人士,还不在乔朗眼中。
只是马贼人多势众,弓弩之下,护住自己容易,带着孩子就难了。乔朗不想冒险,等他远远看到椰枣峡的烟气,便就近找了个隐蔽的背风处,让平安藏好,自己悄悄摸了过去。
乔朗自幼习武,家财万贯,又有名师教导,根基雄浑无比,在大漠几年,将心气打磨出来,此时的身手,已算得上是江湖一流。虽然和三帮四派的长老供奉之流还有差距,但去马贼寨里偷些水粮还是颇为轻松的。虽然没学过偷梁换柱的手段,可凭借气机感应,那些还在打熬内气招式的汉子也没可能发现他,在寨子里乔朗也如入无人之境,他装好了水粮,还多蹲伏了片刻,偷听了会消息。
寨子里都在说着一笔惊人的花红,第一帮开出八百金悬青狼刀乔朗的人头。听了片刻,乔朗不由得的暗叹了一声,遥想当年风流,如今青狼刀尚有声名,花间酒公子的诨号却不知已经换到了谁的头上。自己当初泛舟湖上,既谈诗词,也谈酒食,既知天下,也明闺趣,博得孩子他娘的青睐,可独独与刀法武功无关。
乔朗带回水食后,拍马转头就走,魔鬼城号称大小六十寨,八千响马贼,想规划出万全的线路来,实在是强人所难。他打算绕到深处去,待穿过中心路程,再选最小的那几个寨子范围内,直接突围杀出去。
在地图上,魔鬼城的深处是片空白,若没有比例太过偏差,该有一百五十里方圆,里面到底是流沙戈壁,还是马贼狼群,都无人知晓。
两人两马走了一日,眼前还是一成不变的红石黄沙,在渐渐弥漫上来的夜色里,红石变得像干涸的血色一样暗沉,而地面的黄沙竟微微泛起白光。
穿过一个巨大的石拱后,眼前豁然开朗,一片百来丈长宽的空地突兀的摆在那里,月光洒下,仿佛一条巨大的羊毛毡毯,又像是一片平静无波的湖泊。空地对面,无数黑黝黝的路口敞开着,风中传来悠悠的声响,奏着自然的天籁。
平安好奇的昂头“爹,有人在拉琴。”
“不,这是风声。”乔朗笑了“风吹过这些石孔石门,有时候听起来就像拉琴。”
“真好听。爹,这里也真好看。”
“是啊,很漂亮。不过平安,你要记住,越是漂亮的地方,就越要小心。比如这沙地中,说不定就有蝎子毒蛇。”
“爹,我懂。”
乔朗还想再教导几句,但风中如同胡琴般的声音越来越响,让他不由得皱起眉头。又走了几步,他陡然反应过来,恨不得给自己一个嘴巴。
“平安,坐好。”乔朗一拧马头,往来处逃去。那胡琴声越来越大,不一会就如同雷鸣一般,悠扬的琴声大上百倍千倍时,就变得如同恶鬼催命的嚎叫一样可怕。
风,来了。
这是雕琢魔鬼城的刻刀,这是无人能当的天灾,这是魔鬼风。
乔朗反应过来已经晚了,只是一个眨眼,身边的风就从勉强扬起发丝的温柔,变成飞沙走石的狂暴。他抱着平安跃下马,把平安的小脑袋塞到怀里,扯过包裹水袋踩在脚下,另一只手死死挽住缰绳,两匹马都惊了,可无论它们怎么嘶鸣翻腾,也无法挣脱开那一只铁手。
风中沙石并不多,和遮云蔽日的黑风暴不同,但凡是吹起的,都迅捷如箭,不亚于百臂书生的暗器。
乔朗运刀格挡了片刻,终究百密一疏,没能护住两匹骏马,一颗漏网的飞石洞穿马身,如同那只是一张薄纸,鲜血随风,瞬间拉起一条长旗。
乔朗心里叹了一声,脚下生根,勉强护住自己和水粮,松开了马尸的缰绳,只是片刻,两匹马就变成一条条不知能算作什么的东西,搅碎在风中,纷纷扬扬的席卷飘远了。
乔朗身后不远,方才美如画卷的平地,已腾起一道上接云端的龙卷暴风,万千碎石纷飞,成为一片绝境死地。风声呼啸,如同龙吟,连地面都为之震动起来。乔朗不得不分出一丝真气,帮平安护住耳朵,这才不至于让他被震聋。
狂风足足吹袭了一个时辰,如同来时一般,几乎是一瞬间就平息了,接天龙卷猛地垮掉,亿万斤碎石碰撞粉碎,化为齑粉,如同下了一场纷纷扬扬的白沙细雨,从云端一道道,一层层,柔柔的铺了一地,一切很快归为寂静。在月色下,还是初见时那般美丽。
风一停,青狼立刻归鞘,乔朗脸上一阵青红,张口喷出一股腥气,已是透支伤了根基,他只觉一阵阵头晕目眩,撑了又撑,还是不由自主的软倒在地。
等乔朗醒来,阳光已经撒向大地。他感觉腹内颇有些水饱,胸口衣领有些濡湿,睁眼一看,平安趴在身上睡的正香,手里还抓着一个水袋。看来是儿子照顾了自己一夜,小孩子自然不会医术,大概是感觉干渴,推己及人的便给自己喂了许多水来。
乔朗心道一声傻孩子,长叹一声,无奈中更多是欣慰温暖,看了一眼平安,不知为何,又想起孩子他娘来,不由得一阵酸楚。
如今马匹已失,这风穴附近也是不能久待,乔朗伸手抓过少了近半的水袋,把平安抱了起来。
“爹,你醒了!太好了,昨天的风好吓人。”
“嗯,爹没事了,我们该走了。”
“爹,孩儿可以自己走。”
“乖,坐好,爹抱着走的快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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