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233.*.* 来自山东省济南市的网友 发表于:2019-05-03
不得不说,一开始并不喜欢史迪文,他的名字正好应了“蚊子血”这三个明晃晃的字。他的称号,从大壮的基因到厚福的亲爹,有哪一次掺进半点男人该承担的责任。每个中午,我牺牲二十多年养成的午睡习惯,看着他在何荷的世界里来来回回,兜兜转转。他像一个游走的商人,不一定什么时候就随着驼队开辟新的领域新的商机。汪水水,姜姜绚丽之于他,又是怎么样的存在?他别出心裁地想出各种新花样来众妙龄女士面前杂耍,团团转地迎来满堂的掌声。我在想,高官厚禄背后,究竟是他的辛酸换来了今日的城府,还是他本就如此。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突然就觉得好感动。想起来了,是在天堂club,因为何荷的一句话,他就远离姜绚丽,弃如破履。这时我才知道,原来在这段看似游戏的爱情里,九死一生的从来就不是她何荷。一下子我的思路才打开,当初那个玩世不恭的史迪文,那个风光无限的他,想要的不过是正常的家。他腹背受敌,第一次觉得浑身乏力。原来,他竟一次次地告诉过何荷自己糟糕的境况,但近乎揶揄的口气谁会当真。一个不喊疼的伤员,再怎么内脏流血,也是别人看不到的伤,又怎么去拼何荷的心疼。但是后来我看得好心疼。心疼他凄风楚雨的二十几年,心疼他在乔先生手下我为鱼肉,甚至心疼到他的利益熏心,他的油嘴滑舌。于小界不需要彰显,骨子里就有富贵病。所以他敢穿看似最普通的工装裤,他敢开印满广告的小面包。而他史迪文却不行,他怕被人看轻,被人看穿那些本不属于自己的不光彩。他说,只要那个人不是于小界,是谁都行。但是他说谎了,其实何荷身边的人,只要不是他,谁都不行。他不是不想何荷幸福,他只是想不通,没有自己,她怎么会幸福。\r\n 至于于小界,我不得不说,我对他很失望,又或许是对现实的失望。那样本性纯良的孩子,最终还不是落得追名逐利。如果说史迪文从每有门框必倚的姿态,慢慢站到最笔直的身躯是他的人格独立。那么于小界,从他变回于四公子那一刻始,有钱人的血液就开始苏醒涌动。就像于夫人,她能亲自下厨,却在披上战袍之时摇身一变,灵魂附体。当人脉、前途在他眼中变得比何荷重要时,他终于彻头彻尾地回归。他不是不知道自己的变化,只不过,他是不想承认自己的市侩。他一直标榜的摄影艺术,跟他的工装裤是紧紧拴在一起的,脱下了,就在无法穿上。何荷,也一样是印在面包车上的小广告,广而告之他曾那么不落俗套。留何荷在身边,不过是他不忍放下曾经伪装过的青春。我曾希望有一天他能变回到以前在黑摄汇的他,但是其实那不是回去,而是假扮。他,终归,不是那样的人。\r\n 时间,是最好的PH试纸,以测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