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62.*.* 来自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的网友 发表于:2019-04-05
是在这个夏天~认识了九九\r\n 九九的文笔很好,很有灵气,于是,这篇文理所当然的成为了第一本的收!!,后来和九九熟起来,才发现她是个疯疯癫癫,但是普普通通的女孩。\r\n 这样一个女孩,会哭会笑会疯会闹,也会把我们弄的哭笑不得,但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写出了不平凡的文字。\r\n 这,就是我喜欢这篇耳朵的理由:简单,美好\r\n 喜欢笔下的Jeremy,简单却不傻,单纯却让人心疼\r\n 喜欢笔下的安之初,傻傻的,但是却一心为了爱的人打算,这样的她,是不是会让你在笑她笨得时候默默的辛酸\r\n 喜欢笔下的金玳萱(纯属私心=3=),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女孩子。\r\n 喜欢一切的一切,喜欢这个夏天得到的一抹清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