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算丧尸吧》——雪飘墨

发表时间:2019-03-11浏览:61次

玩家点评

条评论
121.76.*.* 来自上海市的网友 发表于:2019-03-11
《我应该算丧尸吧》——雪飘墨《我应该算丧尸吧》——雪飘墨第一最好不相见:谢宸amp;谢振寰 一个是被人不齿的私生女,一个是香江全人拥戴的贵公子; 一个是罂粟,一个是冰毒; 或许如果没有那点滴的血缘,他们会是合适的一对。他们那么像,都那么阴毒,都那么倔强,都那么孤独,都是不服输的人儿。 谢宸,一个在17岁就经历了污浊的人,可她没有自怨自艾。如果江心怡是薛宝钗,谢宸绝不是林黛玉,她更像史湘云——可以醉卧青石,也丝毫未伤。为了生存,为不要在回到曾经的阴暗,她选择武装自己。她可以运用自己的美貌,去依赖别人,比如龙允泽,比如凌啸风。或许在这个从小就被人唾弃的女子眼里,自己配不上爱情,可是哪一个人没有幻想过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她常常说,他(们)应该有更好的伴侣。所以她放弃了曾经的幸福,但在遇见谢振寰之后,她动摇了,面对这个和自己一样的弟弟,她也因最初的刁难而认为这是最大的不幸,但最后她还是喃喃的说出了“我爱上他了”的表白。她害怕终有一日她会失去他,害怕有一天他会厌倦躲!!,所以她不敢向前,不敢回应自己的心,不敢承认,不敢成为他的牵绊。 谢振寰,一个从小养尊处优的花花公子,一个霸道到极致的人。他应该从未想过有一天会爱上自己的姐姐。但是在爱情面前,他选择坚持,哪怕是众叛亲离。他一次次的折磨谢宸,一次次的刁难她,甚至让她去坐台,却还是无可预料的爱上了谢宸。他告诉自己,只是迷恋身体,却依旧在纠缠中越陷越深。他会以为谢宸的一句“振寰”高兴很久;他会为了留住挚爱不惜毁掉她的平静;他会为了爱放弃婚姻……他很霸道,但这一切只是希望自己的爱能有回应,只是希望谢宸爱上谢振寰。 爱来了,这种滋味应当是甜的。在他们身上,却就像毒药,但是为了不要后悔,他们宁可遍体鳞伤。 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 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 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忆。 第五最好不相爱,如此便可不相弃。 第六最好不相对,如此便可不相会。 第七最好不相误,如此便可不相负。 第八最好不相许,如此便可不相续。 第九最好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 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 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 安得与君相诀绝,免教生死作相思。 我爱你,无论你是谁。 人生若只如初见:谢宸amp;凌啸风 在伦敦的雾霭之中,他和她相遇了。 第一次的相遇,女孩便那般“凶悍”,但是就是这种与众不同吸引了男孩。 面对初恋,谢宸毫无疑问的坠了下去。 曾经最掏心,所以最开心。少男和少女彼此相依,彼此相爱。 但是或许上天注定不会仁慈,现实的他们还是分开了。 但是无论怎样,在彼此的心中,对方依旧那么清晰。她会在不经意间想起他,他也会在别人身上找寻她的影子。 五年之后,少男少女褪去了青涩。 凌啸风再一次无可救药的爱上了谢宸,可是时光已不复从前。他已有佳人在侧,她也再无法敞开心扉。因为爱,他发疯一般的要强留她在身边,即使是杀掉自己的孩子。可就是如此,谢宸再没法原谅他,一句“孩子是谁的”已经伤透了她的心。 终于,他失去了她,他看着她一步步的远离自己,一点点的向另一个人靠去,再也无法挽回。 人生若只如初见, 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 却道故心人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 泪雨零铃终不怨。 何如薄幸锦衣郎, 比翼连枝当日愿。 对不起,我们回不去了。
171.13.*.* 来自河南省郑州市的网友 发表于:2019-03-11
收!!快快突破700~
121.77.*.* 来自上海市的网友 发表于:2019-03-11
觉着更新好少 就不能多更么
121.77.*.* 来自上海市的网友 发表于:2019-03-11
真搞不懂凌的爱情,不爱的人可以生孩子的!!.
106.80.*.* 来自重庆市的网友 发表于:2019-03-11
为作者冲了一杯咖啡。作者赶稿一定困死了,冲杯咖啡吧,我的一片心意。
171.15.*.* 来自河南省郑州市的网友 发表于:2019-03-11
月要注意身体啊!码字辛苦了!
171.15.*.* 来自河南省漯河市的网友 发表于:201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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