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83.*.* 来自陕西省的网友 发表于:2018-08-20
在说文章之前有些话想写在前面:因为此文的风格,恰是我最爱却最怕的青春校园。我是那种爱看《1995—2005夏至未至》,买了书却因为不敢看而转送他人的人。因为这样的文字离我自己的真实生活太近,太相似。所以我会很伤痛,需要很久才能平复自己的心绪。其次我想说的是本人很巧或者说很不巧,就读于某个名不见经传的学校的工商管理(2)班。我也有一个相互陪伴6年的男孩带我打泡泡堂的小区10,只是他总是选小强因为够强,我选宝宝因为我只用操心不要被别人杀到就好。我们也总是吃KFC,喜欢窗边的位置,他总是墨西哥鸡肉卷和奥尔良烤翅,而我总是香辣鸡腿汉堡加葡式蛋挞。我们很有默契很了解彼此很信任彼此,但是我们不可能成为恋人。因为,他眉清目秀他个子不高他爱打扮臭美,他有一堆很出色的各样男朋友。好,说完上面那些,我开始说说文章。这是一篇自始至终以第一人称叙述故事的文章,这在现在的小说或者散文中并不少见。这种形式有它的好处也有它的难处。好处是让读者身临其境,更容易被文章感染。用在这种青春校园题材的文中,实是上选。看文的人多半和文中主人公有着或多或少的相似经历,加上贯彻始终的第一人称,就会不知不觉的当作在看自己的一段故事。这对让读者看完全文是一个强有力的保障。说了好处,自然也要提一下它的难处。那就是它对作者的功底来说是一种考验。第一人称也许对于表达人物内心情感助力非凡,但在叙事时难免困难。而且站在不同人物的身份角度,对于不同人物性格的把握,更需要作者对文字高超的驾驭能力。所幸七七并没有让读者失望,无论是以谁的身份写第一人称都很都恰到好处。本文的另一大特点是每个章节前的歌词。现有章节看到的三十五首歌中,除了《想念的第一个人》,《等在校门口等着爱》这两首原创,其余都是我们耳熟能详的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