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傀煌》——白额侯

发表时间:2019-06-02 08:18:20 作者:白额侯 来源:qidian.com 浏览:

在上一篇文章中,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关于《《血巫变》::英雄救美(上)》相关知识。本篇中小编将再为您讲解标题《傀煌》——白额侯。

第一章 初到宝地

刘昂看到地面上,犹如炮弹轰击出的巨大坑洞,而且深坑底部的焦土,还不时散发着难闻的气味。再看看周围陌生的环境,刘昂突然意识到,自己多半是穿越了。

穿越基本分为两大类型,分别是空间穿越和时间穿越。空间穿越前世报道了很多,什么在百慕大驾船的水手,经过在风暴之后,出现在了德州的农场里。什么二战时期,在欧洲战场上,与德军进行空战的英军飞行员,穿越云层之后,居然来到了加拿大的蒙特利尔。

至于时间穿越,那就更好理解了,无非是穿越到过去或未来。

但还有一种穿越类型,就是时空穿越,这种穿越是可以进入到异次元的。

通俗的来讲,这三种穿越类型,在起点上相对应的,分别就是架空历史、未来科幻和异世大陆,这三种小说类型。

说到穿越过来的实体属性,又可以分为魂穿和身穿。

刘昂看着自己那身,因为爆炸事故的冲击波,而烂的不成样子的工服,就知道自己属于是身穿了。

身穿有身穿的好处,自己的身体是原装的,不用因为变换身体,而去调整导致的心理问题。也不会像魂穿那样,在穿越的初期,还要经历受伤、坠河等“假死”的状态,以及之后还要忍受慢长的修养期。

但身穿的缺点也是显而易见,那就是缺乏所处时代的社会关系。每个人都是社会的小单元,社会会通过各种纽带,将每个人的关系链接在一起,但身穿者是完全独立的,他们没有任何的纽带。

身穿者没有身份,没有父母,没有朋友,没有工作,没有财产,没有居所,就连一些穿越小说中标配的债务都没。更不要说是小丫鬟、童养媳、未婚妻这样高端的配置了。

不要说什么“开局一把刀、一条狗,装备全靠捡”,现在的刘昂,他就连个毛都没有。

顾不上想那些没用的,刘昂当务之急是离开这里。

看到面前高达五十米的成片云杉,以及一眼望不到头的针叶林,刘昂知道自己,现在已经身处在原始森林的深处了。

根据云杉的生长特性,刘昂所处的位置,海拔高度应该在2400米至3600米。通常情况下,高海拔的自然聚居人口非常少,而且这片原始森林的面积,看样子也不会小。这为刘昂走出原始森林,找到人类的聚集地,增加了很大的困难。

但无论如何,刘昂都应该尽快找到出路,如果不能再有限的时间离开这里,自己在原始森林每多呆一分钟,自己冻饿而死,或是受到野兽袭击的概率,就会大大增加。

刘昂根据在户外论坛里学到的知识,知道植被生长茂盛的方向便是南方。他观察了云杉针叶的生长情况,以及石头上苔藓的生长走向,基本确定了东南西北的方位。

刘昂的这种方位辨认方法,其实是有误差的,此方法其实只适用于地球的北半球。想要精确无误地确定方位,就必须要再使用另外一种测位法。只有把两种方法得到的结果,进行比对,如果结论相一致,才说明自己的方位确定是正确的。

刘昂抬头看天空中没有乌云的遮挡,能见度也比较好,能清楚的看到太阳。就从旁边的树上折下了一截树枝,立在了太阳底下,让树枝的倒影投射到地面上。

刘昂在倒影的顶端放下一颗石头,等了二十分钟后,又在新形成的倒影下,放下了另外的一块石头。刘昂脚踩着两块石头,面朝着太阳一边,知道自己现在面对的方向就是南方了。

用这种方法得出的结果,与自己观察植物得出的结论,是完全一致的。而且也进一步的证明,自己身处于星球的北半球。越往星球的北面,气温会随着纬度的升高,而逐渐降低。所以原始森林以北,有大型人类居点的可能性相对较低。只有朝着南方走,自己被人们发现的概率才会高一些。

刘昂稍整理了一下着装,把破得快要掉下来的裤子提了起来。又从衣服上撕下一截布条,充当腰带系在腰间,这才踏上了旅程。

刘昂朝着南方走了有三四个小时,虽然走了不少的路程,但感觉周围环境没有什么变化,依然是望不到尽头的针叶林。刘昂心里很清楚,大一些的原始森林有方圆几百公里,这片针叶林的面积应该也不会太小,想要从这里走出去,必须要有持之以恒的心态。刘昂调整了一下呼吸,以一个不是很快的速度继续前行,他必须要保存体力,这样才能走更多的路程。

刘昂在路上想着,最好能碰到被砍伐的树木,这样就有可能顺藤摸瓜,找到伐木工的营地,或者独居山林中的樵夫,自己的小命也就有了着落。但天不遂人愿,刘昂一路走来,都没有发现任何人类活动的痕迹。俗话说否极泰来,就在刘昂感到失望的时候,一条潺潺流淌的河流,出现在他的面前。

刘昂大喜过望,他已经走了几个小时,现在是又渴又累。当遇见清澈见底的河流,他马上冲过去,毫无形象地痛饮一番。之后又用冰凉的河水,肆意拍打着自己的脸庞,让他在解除乏气的时候,又清醒了许多。

看着波光淋漓的河面上,倒映出自己略显稚嫩的脸庞,刘昂大吃一斤,这分明是自己十五六岁时的样子。根本不是自己穿越前,那张饱经风霜的二十八岁的老脸。

刘昂这时候才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再赶快看看自己的身体,发现原来的合身的工服好像变大了许多,松垮垮的套在自己的身体上。自己的胳膊也变得纤细了很多,完全是自己十五岁长个子时的状态,怎比得了后来自己单身多年,而造就出钢柱般雄壮的臂膀。

也许是原来世界的爆炸事故,在制造自己穿越的同时,也悄然改造了自己的身体,让自己变得年轻了许多,这简直就是返老还童的待遇。

刘昂发现的这条河,不仅给自己提供了水源,让他发现了自己的身体变化,同时也为他指明了方向。因为人类的聚集地一般都依河而建,这样取水会比较方便。刘昂只要顺着河往南走,就不难发现人类的村落。

“救命……救命……”

刘昂刚准备沿河而行,就听见树林深处,隐隐约约传来小孩的呼喊声。

莫非是有人掉到了陷阱里了,等等!这么说来,只要救了这个呼救的小孩,就能通过他找到他所在的村庄,自己不也就得救了嘛!想到这里,刘昂没有半点的犹豫,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立即冲了过去。

当他拨开遮挡在面前的一条树枝时,眼前的一幕让他彻底惊呆了。

只见面前一头巨大的野猪,正在哼哧哼哧地,用嘴刨着一棵云杉的树根,而在松树的上面,则趴着一个惊慌失措的孩子。小孩紧紧地抱着树干,呼救的声音明显就是这个孩子发出来的。

再去看那头野猪,刘昂表示从没见过这么大的猪。刘昂在老家过年的时候,见到过四百四十斤上下的年猪。也曾陪着搞养殖的叔叔,去饲料厂参观,见到过用于饲料实验的,重达一千三百斤的纯种约克猪。但要和面前的这头野猪相比,那肯定是小巫见大巫。真要说到可比性,也就比动画片《幽灵公主》中的野猪王,能与之相比了。

虽然小孩所在的那颗云杉有四十多米高,树干直径也在一米往上,但估计被这头野猪弄倒,也就是几十秒到几分钟的区别了。

刘昂脑海中浮现出一个选择题,救这个小孩或者不救。如果不救小孩,小孩当然会被野猪吃掉,自己也有可能会困死在山林里。如果去救小孩,结局无非是自己和小孩一起被野猪吃掉。

要说刘昂和小孩一起逃跑?恩,这种可能性也挺高,也就是无限趋近于零吧。

仔细想想救人的事情还是算了吧,刘昂决定还是选择慢性死亡,再说了,自己也不一定找不到逃生的出路。

刘昂认为他自己是个纯粹的唯物主义者,自己有几斤几两他自己非常清楚,至于那个爬到树上的孩子,真的是救不了他了。谁让他不在家里好好的待着,非要到这原始森林来招惹野猪呢。也许被野猪吃掉的结局,就是他最后的宿命。希望他下辈子能投个好胎,阿门!

至于野猪吃小孩这种血腥的场面,刘昂决定还是不要看得好。他准备悄悄离开这片区域,然后重新退回到河边。不过当他抬腿后撤的时候,好巧不巧的踩上了一块干枯的树枝。树枝断裂的清脆声响,立即就向四周传去。

野猪犹如蒲扇般的大耳,很快就接受到了这一信息。只见野猪又把耳朵转动了几下,然后立刻停止了刨树的动作,而后又转过布满毛发的硕大头颅,用大如灯泡的血色眼球紧紧盯住了刘昂。

刘昂看着这双通红,且又不含任何感情色彩的眼睛,莫名的恐惧感立即涌上心头,下意识就转动了身体,拔腿便跑。

在刘昂原来的世界里,野猪这种超级凶悍的生物,本来都是老虎、狗熊要退避三舍的存在。更不要提这种,体型比一般野猪大了数十倍的庞然大物了。

见到如此恐怖的怪物,能做到转身就跑,肯定要比吓得站在原地尿裤子强得多。可等刘昂刚抬起了腿,他就已经后悔了。

刘昂很清楚的知道,像野猪这种大型的生物,速度是绝对不会慢的。而且在森林这种它所生存的环境中,即便面对满地的荆棘,它奔跑起来也会是如履平地。如果在这样的路面和他赛跑,除了“找死”以外,再也找不出更合适的形容词。

刘昂转身就跑的举动,放在野猪的眼中,那无疑是对野猪发起的挑衅。而且刘昂作为移动的目标,要比静止的目标,更吸引野猪的注意。

野猪原本还在活动的身体突然停顿了一下,刘昂知道这是野猪要对自己发动攻击的前兆。可刘昂的身体已经跑动了起来,就断然没有停下来的可能。如果此时停下脚步,再装作静止的样子,那无疑是对野猪智商的侮辱。那自己的下场只能是,变成一堆富含营养的肥料。

此时的刘昂,只能硬着头皮跑往河边跑,如此这般下去,他被野猪追上也只是个时间问题。可野猪追上他的时间,远远要比他预计的时间短得多。本来刘昂距野猪有一百米左右的距离,可是不到三秒钟的时间,他就感觉野猪仅离自己只有五十米了。

刘昂此时的状态应该是慌不择路,但他在这关键的时刻,却出奇的冷静。刘昂在奔跑的同时,还不停观察着周围的环境。

当他发现位于自己的左侧,有块巨大的石崖时,刘昂就立即改变了逃跑的路线,毫不犹豫地跑到石崖下,并且奋力地向上攀爬。

野猪虽和山羊一样,都属于偶蹄目生物,但它基本没有攀爬的能力。当它追着刘昂到石悬下,也只能目送着刘昂向山崖顶端爬去。

野猪还是不甘心,它试着攀爬了几次,但由于它体重过高的原因,每每都从石壁上摔下。最终野猪没了办法,也只得以头部撞击崖壁的方式来泄愤。

当双臂挂住崖口的那一刻,刘昂终于松了口气,他知道自己现在已经逃脱了野猪的追杀。冷静下来的刘昂,惊奇地发现,石崖上面的环境与石崖下的环境完全不同。石崖下面是郁郁葱葱的针叶林,而崖上面则是寸草不生的荒芜。还没顾得上仔细思考其中的缘由,一个巨大的黑色身影,就已将刘昂完全笼罩在其中。

刘昂本以为暂时逃离了危险,可命运又跟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一种,比巨型野猪更为恐怖的生物。

白额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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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一波三折

这是一头壮硕如北美野牛,又长似狼的生物。它并没温润油亮的毛色,也没有覆盖周身的皮毛,就是连身体的四肢也是不健全的。这个生物其实更像是一头僵尸狼,全身上下只有着少量的毛发,白花花的骨骼直接裸露在外,只在白骨的表面附着一些肌肉,就连腹腔和胸腔里面的内脏,也不见了踪影。

和一般僵尸生物不同的是,僵尸狼身上的肉质并没有腐烂,也没有散发出难闻的气味,而是呈现出鲜嫩的粉红。它肌肉的总体体量不是很大,但却可以清晰的看出,肌肉外面上下起伏的轮廓,它肌肉的质量非常的高,在一块块肌肉的缝隙间,也没有一丝的脂肪,可以看出其中蕴含着的巨大力量。

从外表看上去,狼身体上的肌肉相对较少,整体呈现着骨骼结构的乳白色,比起僵尸狼的名称,也许称其为骨狼更为恰当。

刘昂双臂悬挂在崖边,此时前面有恐怖的骨狼,后面有残暴的野猪,刘昂真是上也不是下也不是。而且刚才躲避野猪时,由于的急速攀爬,刘昂的体力消耗极大,现在仅凭胳膊的力量,还要苦苦支撑悬挂在崖边的身体,真是让他难以为继。

刘昂知道他再也没有逃跑的可能,索性干脆就爬上了悬崖,坐在崖口处原地休息,并且还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没有任何要逃跑的意思。

刘昂已打定了主意,要是骨狼冲过来攻击他,他就干脆从悬崖上跳下来。就算摔死以后被野兽吃掉,也只是忍受着地一瞬间的痛苦而已。总比被骨狼活捉,忍受它那啃噬之苦的强。刘昂看着骨狼一根根锋利似刀,还泛着寒光的牙齿,它就坚信自己之前的选择,绝对是无比正确的。

骨狼直面着刘昂,用眼神死死地锁住了他,仿佛下一刻就要把刘昂生吞活剥。刘昂却像个没事的人一样,却浑然不在意,他此时甚至连死都不怕,怎么还会害怕一个野兽的眼神呢。所以刘昂也就学起了骨狼的样子,也眼睛狠狠地盯着对方,就这样一人一狼对峙了起来,可谁也没有主动去做下一步的动作。

刘昂之前的工作和古生物研究稍稍沾了点边,并且作为一个幻想怪物爱好者的他,能这样近距离观察这种奇特的生物,真是一种莫大的机遇。刘昂开始观察骨狼,他观察得很仔细,没有放过一丝的细节,把骨狼里里外外瞅了个真真切切。

刘昂发现这头骨狼是个独眼龙,而且全身上下只有一个器官,就是这颗盯着自己的眼球。刘昂通过骨狼没有眼球的眼窝,观察到了骨狼的颅腔里面,甚至是连颗大脑都没有。

这也太不符合科学规律了,如果骨狼没有大脑,那是什么在支配他的行动呢。

就算是人类臆想出的僵尸,也起码有病毒入侵理论作为支撑。可你骨狼呢?你连大脑都没有,你到底是栉水母,还是黄色管海绵啊?

根据对骨狼的骨骼观察,骨狼明显属于是哺乳动物。可刘昂并没有发现它的生殖器官,那它到底是靠什么来交配、繁殖的呢?该不会是有丝分裂吧……

“嗷……”野猪烦躁不安的叫声从崖底传来,显然它对刘昂有些无可奈何,又不愿放弃离开。

野猪尖锐刺耳的鸣叫声,打破了刘昂的思绪,也打破了人狼对峙的平衡局面。骨狼听到野猪尖锐的叫声后,唯一的眼球像监控镜头一样,左右急速晃动了几下,并闪耀出红色的光芒。而后骨狼突然启动,提起白骨构成的四肢,朝着刘昂的方向快速冲来。

刘昂原本打算在骨狼启动的时候,就选择跳崖自尽,但是他明显低估了骨狼的反应时间和奔跑速度。骨狼朝他冲过来的时候,甚至连一眨眼的工夫都不到,骨狼就已经从他的身边擦身而过。但是骨狼并没有去攻击刘昂,而是直接越向了崖底。

骨狼这一瞬间的动作,仅带动起的周边气流,就让刘昂感到正面吹来一股强劲的风。刘昂想着再去寻找骨狼,哪里还有骨狼的身影,他仅能用肉眼捕捉到,骨狼最后留下的一些残影。这时刘昂才意识到,抢在骨狼攻击之前跳崖自杀,这样的想法是多么的幼稚可笑。

转身再朝着崖下看去,发现骨狼顺着陡峭的岩壁,直接跑了下去。在这过程中,骨狼的动作没有一丝的停滞,它根本就没有寻找什么合理的路线,完全就是凭借本能的跳跃。悬崖与地面呈现九十度的直角,整体看来显得异常险峻,但在骨狼看来,崖上到崖下,无非就是一条点对点的直线。至于地心引力原理,在骨狼的眼中,仿佛已经失去了作用。

野猪对骨狼这从天而降的庞然大物,当然不会选择视而不见。野猪是这片森林的统治者,是食物链最顶层的存在,当然不会允许任何生物,挑战它的权威,它会本能地消灭一切威胁自己地位的力量。

见到突然来临的骨狼,野猪直接省略了对峙、试探、恫吓等战斗的前戏,直接就发动了最强的攻击。野猪的身体突然发力,前蹄在地面上中生生刨出了一个大坑,然后身体如同一颗巨型炮弹一样,急速地飞射了出去。

野猪借助强大的冲击力,再配合自己圆月形的獠牙,向骨狼的腹部发起了攻击。在刘昂看来,在如此巨大的杀伤力之下,就算是把地球上最大的陆地生物——大象,放在野猪的面前,也只会落得肠穿肚烂的下场。

野猪的速度非常快,但骨狼的速度更快。骨狼轻盈的一跃,就轻松躲过了野猪必杀的攻击。骨狼的动作干净利落,展现出一种四两拨千斤的灵动。不仅如此,骨狼在躲避野猪攻击的同时,也用自己锋利的前爪,在野猪的脖子上留下了一道伤口。

这道伤口的创面并不是太深,根本不足以杀死野猪。但刘昂觉得能在野猪身体上造成创伤,就已经十分不容易了。

野猪经常在粗糙的树皮上蹭痒,所以身体上沾染了大量的树脂,再加上它爱在泥塘里打滚,泥塘里的沙石和树脂一结合,经过干燥之后,就形成了坚固而厚重痂体。

而且野猪的外皮十分坚韧,皮下脂肪也非常的厚重。这几个条件结合在起来,就把野猪造就成了一个身披三层铠甲的勇士。

这也是前世多有报道的,野猪每每入侵居民区,民警只用小口径手枪进行射击,而很难杀死野猪的原因。

这头野猪比地球野猪,体型足足扩大了数十倍,它的防御力也应该随之增加。前世野猪的防御力本来就很强了,但它与崖下的这头巨型野猪相比,也就是三轮车对比坦克的量级。

而骨狼只是轻轻一挠,就能在野猪的身上造成伤口,骨狼利爪的威力绝对不可小觑。

骨狼躲避开野猪的攻击,而且还进行了还击的这种举动,无疑是彻底激怒了野猪。野猪随之而来发动了更猛烈的进攻,无论是速度上,还是力量上,野猪的攻击都有了很大的提升。

但野猪提升的时候,骨狼也在提升。每当野猪发动攻击时,骨狼总是能躲避开它的攻击,而且骨狼的速度仅比野猪快上一点点,每次都让野猪产生,“如果我再快一些,就能够杀死它”这样的错觉,于是野猪再也不顾及体力的分配,而是拼尽全力地去冲刺搏杀。以刘昂这个旁观者看来,骨狼策略无疑是非常聪明的,在保存自己体力的同时,还在诱骗野猪,尽可能的消耗它的体力。

骨狼每次在躲避开野猪攻击的同时,都会在野猪身上留下新的伤痕。别看这些伤痕的杀伤程度有限,但这些小的伤害要是逐渐积累起来,也会对野猪的生命造成严重的威胁。

骨狼的每一次还击,都证实了刘昂的猜测,它在野猪攻击的间隙,都会把抓痕留在野猪身上的同一位置,既野猪的咽喉部位。

原本在野猪咽喉部的伤口,仅仅只有一厘米深,但在骨狼利爪造成的伤害叠加下。伤口创面不断地扩大,并逐渐穿透了野猪的外层痂体、表皮,以及皮下的脂肪,最后直达野猪的劲动脉血管处。

在骨狼的又一次还击下,野猪的颈动脉血管终于被骨狼的利爪划破,从神经传来的巨大痛楚,让野猪幡然醒悟,它终于明白自己根本不是骨狼的对手。之前看似势均力敌的战斗,其实无非是骨狼设计的猫捉老鼠的游戏,如果不能摆脱骨狼的纠缠,再这样继续战斗下去,野猪的结局肯定是必死无疑。

恢复理智的野猪终于不在攻击骨狼,而是寻求机会向外突围。每当野猪假意进攻,而后虚晃一枪,准备寻找突围方向时,骨狼都会出现在它的面前。野猪的体力已被消耗得所剩无几,它虽然能觅得了良好的逃跑时机,但总是能被体力充沛的骨狼追上。

在尝试了几次不成功的突围后,野猪的颈动脉血管,又被割出了一个很大的创面,暗红的鲜血如喷泉一样,急速地向外喷涌,野猪感觉到自己的力量,在不断地从身体中抽离。野猪已经没有了力气,只得在原地打转,粗重地喘着气。骨狼还是那副不慌不忙的样子,绕着野猪慢慢游走,等待野猪流干最后一滴鲜血。

骨狼和野猪战斗,已经持续了三四个小时,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由于光线的影响,在悬崖上面的刘昂,已很难再看清楚两只野兽的搏杀细节。在短短的一天时间里,刘昂经历了诡异的穿越,以及野兽的追杀,这太多的生死波折,使他心态上发生了变化。此时的刘昂仿佛看透了生死,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的胆子突然爆棚了数百倍,竟然从悬崖上又返回到了地面,躲在一块石头后面,近距离观察起两只野兽的战斗。

最后的决战终于到来,野猪大吼一声,身体和四肢陡然暴涨了几分,它此刻威武雄壮的气势,与之前的濒临死亡的状态截然不同。只要看看野猪变得更为庞大的身躯,就知道它的战斗力又提升了很多。但是从野猪的伤口中喷涌出的血量,明显又增加了许多,想必野猪使用了一种,消耗自己生命,而提高战斗力的方法。可就算是野猪能侥幸逃脱,它也会因失血过多而死。野猪使用这种残酷的办法,看来是要以命搏命,和骨狼同归于尽了。

刘昂觉得这会是场两败俱伤的厮杀,可他还是低估了骨狼的实力。本以为野猪以生命为代价,强化出来的战斗力,即便不比骨狼强上多少,也至少和骨狼不相上下吧。但实际上情况是,哪怕野猪已经达到了瞪羚般的速度,拥有了超越大象的冲击力,可它依然连骨狼仅剩的几根毛发都碰不到。

骨狼再一次躲避开野猪的攻击后,趁着野猪收不住势,果断地咬住了野猪的脖子。骨狼长长的齿刺入了野猪原本就开裂的伤口,接着骨狼活动了一下颌骨,用锋利的齿刃,轻易割开了野猪脆弱的喉管。最后野猪连吼叫声都没有发出,只是嘴巴里吐出一滩带着血的气泡,已然是当场毙命了。

骨狼无论在力量、速度、洞察力等方面,都要远远超过野猪,它在杀死野猪以后,不可能没有察觉刘昂的存在。但是它却完全没有把刘昂放在心上,而是自顾自地去啃食野猪的尸体了。

一般的肉食性动物,在捕获到猎物的时候,首先会撕开猎物的肚子,吃掉最为柔软的内脏部分,接着回过头才会去吃外面肌肉。但是骨狼的举动却非常奇怪,它没有吃野猪的内脏,也没有吃野猪的肌肉,而是率先啃咬起了野猪的头部。

就在刘昂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不远处的山林中,突然闪现出一簇簇零星的火光。刘昂隐隐约约可以看到,那是一支打着火把前进的队伍。

骨狼的洞察能力远超人类,在刘昂发现这支队伍之前,骨狼显然已经察觉到了他们的存在。但是骨狼没有做出任何的反应,而是继续低着头,加快速度啃咬野猪的面部。不过野猪的皮肤实在是太过坚硬,尽管骨狼的牙齿十分锋利,但它在短时间之内,也很难啃下一块肉来。

随着队伍的距离越来越近,骨狼终于放弃了啃咬,它抬起头来看了下刘昂,又看了眼辛苦狩猎到的野猪,而后又跑回到悬崖上面,依依不舍的离开了。

编后语:关于《《傀煌》——白额侯》关于知识就介绍到这里,希望本站内容能让您有所收获,如有疑问可跟帖留言,值班小编第一时间回复。 下一篇内容是有关《《带着iPad闯异界》免费试读_离火加农炮》,感兴趣的同学可以点击进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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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家点评

条评论
雁南天
雁南天 宁夏石嘴山市 发表于:2019-06-02 08:43:05
《傀煌》——白额侯《傀煌》——白额侯美文已收【呵呵】【呵呵】【呵呵】晓棠送上夏日冰咖【鼓掌】【鼓掌】【鼓掌】相互支持哦【握手】【握手】【握手】
Sun☆Sunday
Sun☆Sunday 吉林省长春市 发表于:2019-06-02 08:40:42
文文不错,已收。亲加油!
NOYES网友
NOYES网友 北京市 发表于:2019-06-02 08:34:02
【泪】俺写完了放优盘里了。呜呜呜呜~~~~~白写了~哭&&&&&【泪】【泪】【泪】【泪】【伤心】
Loser丷信徒
Loser丷信徒 广西南宁市 发表于:2019-06-02 08:27:31
败家女有收必回,亲加油~
王阳
王阳 山东省济南市 发表于:2019-06-02 08:25:17
每个女生的心里,都住着一位王子。也许会有一天美梦成真,也许这个梦,就一直这样美好下去。rn 直到,跌破了现实,变成一地的破碎,将真实心意,狠狠的割裂。rn 别后重逢,对于每一个情怀如诗一样的女孩儿,都是一件值得悸动和心动的事情。rn 那些青春之时,没来得及说出口的喜欢和爱,会被时间抹掉菱角,只剩下动人的温情和圆润。rn 亦如水之汐对方顾宸的默默爱意。rn 可不是每份爱,都是没有上限的遥遥无期。不是每个渡口的等待,都能等来命中注定的那位良人。rn 时常,错过了一个瞬间,一转身,便是整生的永恒。rn 非常期待方顾宸和水之汐的后续爱情故事,这看似顺理成章的爱情之路,到底还要经历怎样的九曲十八弯?rn 水之汐对爱情展现的退缩,那些爱而不得的心伤过往,能否真的如她想的那样,彻底的从方顾宸的世界里消失?rn 方顾宸呢?他会放任水之汐在他的世界里来了又走么?rn 底尘亲亲,馒头个人认为,文文后面章节,要比前面章节写的好,无论是从排版上,还是从遣词造句上,都成熟不少。rn 可作为开篇的头几章,是一篇文文的关键,也是你的“文/眼”,是不是该好好弄一弄呢?看到下面大家的留言,也有不少要求底尘亲亲把排版调整一下的哦!rn 另外,网文最大的特点就是高潮起伏不断,文章进展快。可这个快,馒头个人认为,并不是要我们的文字变得对一切都一笔带过,适当的人物对话,动作表情,甚至情感心理,要最大化的揣摩到人物的内心。rn 我们是创造故事的人,怎么样让自己笔下的人物活灵活现,让情节变的有看点,是我们每一个码字人都在努力钻研的问题。rn 文章的题目,馒头初看之下,以为是古文呢。倒是很符合男女主的对手感觉,可若是以一篇现代文的标准来看,是不是稍稍朗朗上口些,读者大大们看起来会更亲和一些?rn 以上仅仅是馒头个人观点,略有赘言,望亲海涵。rn 祝底尘亲亲早日成功!rn 【锦绣阁】招财馒头rn 2013年5月7日
NOYES网友
NOYES网友 上海市 发表于:2019-06-02 08:20:29
文文抱走,作者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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