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星》:序章 当猪开了智

发表时间:2019-01-15 03:59:10 作者:鬼异的小丑 来源:qidian.com 浏览:

在上一篇文章中,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关于《《一刀无敌》——花家一棵草》相关知识。本篇中小编将再为您讲解标题《补星》:序章 当猪开了智。

序章 当猪开了智

太阳刚出头,树叶上的水滴还挂着没落下,大胡子暴躁的声音就炸开了锅:“都给老子起来!起来!”几个护卫勉力睁开了眼,拍拍腿脚的泥土,不约而同的抬头看了看天,都松了一口气,这该死的雨终于停了。拍了拍脸,强打起精神,赶紧收拾起了东西。

“都别磨蹭,赶紧上路,别浪费了好天气!”这几天接连的暴雨让大胡子失去了耐心,他仔细算了算路程,赶一赶勉强可以在英雄大典前赶到凯旋城。他有些懊恼自己的谨慎,在行程开始的时候,有点风吹草动他就会让商队停下,仔细查看一番在走。他把自己的身家全压上这支商队后,神经一直很紧绷,现在神经被绷断了。如果英雄大典之前他赶不到凯旋城,他的身家要缩水至少一半,打水漂都不是不可能。

大胡子现在只想赶紧走路,什么都不想管,赶紧到凯旋城是他唯一的生路。旅途开始前,商队照常到开阔的水源地补充水,水源地开阔的地形让所有到这来取水的生物都能有一个很好的警戒。雨后松软的土地上印着一个又一个的脚印,三角趾的,梅花印的,应有尽有。

“赶紧取水!”大胡子小声低喝,清晨时分会有很多动物来饮水,其中就可能有很麻烦的动物会让商队耽搁行程。护卫井然有序的取水,给大胡子带去小许的安心。

“哼哼!”几声猪叫叫在了大胡子的心上。这就是那类很麻烦的动物,现在大胡子祈祷的是麻烦不要大到无法承受就好。

远处亮起了一抹无法掩盖的红色,配着一对雪白的獠牙。大胡子松了一口气,这是一头红岩猪,火土双属性,普通野兽。往往数量越少的物种实力越强,久而久之,人们就用物种的珍惜程度来划分各个阶段动物的实力,无论野兽,灵兽(妖兽),神兽(凶兽),荒兽,圣兽都用普通,稀有,绝迹三个级别来划分。

作为一种普通野兽,毫无疑问红岩猪没有覆灭商队的能力,但是作为一头猪,它的愚蠢很可能会为它的对手带来不小的麻烦。你要知道,横的怕不要命的,野猪就是不要命的典型。

这不,红岩猪用蹄子蹬蹬地,二愣子一样往前冲,冲的大胡子嘴角都开始抽了。

“都散开,围住它!”大胡子想把损失降到最低,商人的通病。护卫很有经验的四下散开,像西班牙斗牛士一样轻松写意。

“哼哼哼!”红岩猪开始发狂,四下乱冲,护卫队被冲的有点乱。

“哼哼哼!”红岩猪突然高亢的大叫,大胡子从这头红岩猪的眼里读出了一丝戏谑。大胡子打了个摆子,像是想到什么事情,如至冰窟。

“哼哼哼!”四周传来了猪叫,在这种供所有动物饮水的开阔地,护卫队集中在一起才有可能抵御红岩野猪群的冲击。

没有任何意外,大胡子和他的身家一起留在了财富大地,就像许许多多的投机者一样,不同的是,大胡子的梦是被红岩猪群踏碎的,独一份。

大胡子和护卫的身上升起了一团乳白色的光团,红岩猪群的首领,一开始出来卖的那头猪,瞪大了眼睛望着这些光团,小心翼翼的让自己族群的同胞们一个个碰触这些光团,希翼着某种场景的发生,可惜的是,直到光团散去,它的同胞们还是只会哼哼,嘴角留着口水看着满地的尸体。此猪渗人的叹了口气,透漏出几分意料之中的失望。

先是示敌以弱,用一条猎狗驱赶野猪群,随后人和其余猎狗一起压上来围剿,这是经验丰富的猎人围捕野猪的战术。

学以致用,表明这头猪已经开了智,正式踏入了智慧族群的行列。这类物种人们统一加个智字称呼它们,比如这头红岩猪就叫红岩智猪。再怎么聪明,它还是头猪。

这头红岩智猪是吸收了人类的灵魂才开了智的。它的运气不错,它被带到一个富贵人家,一个大腹便便的胖子望着它流口水的时候,一条火属性的龙路过打了一个哈欠,它靠着自己的火属性扛了下来,迷迷糊糊碰到了那位富商的灵魂,两者一拍即合,当下就融合在了一起,造就了一头红岩智猪。

好像上天对开智的要求比较高,动物在融合人类的灵魂时,必须保证极高的匹配率,这个所谓的匹配率就是要求那个人要纯粹,比如红岩智猪融合的那个人就是纯粹的贪吃,脑子里没别的想法。当然他要是纯粹的懒也行,猪嘛,除了吃就是睡,两者都很符合标准。

人类就不一样了,只要有相应属性的融灵天赋,想融哪个物种就融哪个物种,任性的很。而且人类可以融灵的比例极高,几乎达到了十之八九。

于是,历史上人类最大的灾难发生了。人类是一种群居动物,最为擅长呼朋引伴,以各种方式。有钱的拿钱雇人,没钱的挥霍人情,从上至下几乎所有人都以自己的方式融合了自己想融合的灵魂,开启了自己想要的天赋,然后发现,到此为止了。

所有以这种方式融灵的人止步于融灵境一阶,想尽办法也不能继续前进哪怕一步。这个时候专家出来了,“经研究,人类的灵魂体之间具有极强的排斥性,当别人辅助攻击时,会在目标身上留有自己的气息,再次融合时相当于含有三种灵魂气息,和融合智兽的情况是一样的。”

确实,没有融合智兽成功的例子。不过大家还是不领情,“马后炮我也会放啊,其实是你杀死的物种在诅咒你,不让你好过!”说的有那么一丝道理,不过这类人只能看着专家美滋滋的拿奖励,然后独自生闷气。

就这样,只有极少数的“怪胎”,要么没有人际关系,极其自闭,要么十分中二,非要独自完成“狩猎成人礼”,这些人,成为了第一批英雄之家的成员,站在了所有人的上面。看着这些“二货”这么出色,很多人是不服的,于是他们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然后悲哀的发现,他们害了从自己往后的所有后代,融灵的天赋变得稀有,绝大部分人只能练练肌肉,使使工具,再也没办法借助其他种族的天赋来修行了。

还有一部分特别不服,想尽办法提高自己的实力,然后办法真的比困难多,机械文明出现了。人类通过各种随处可见的动植物提炼出了能源结晶,这批特别不服的人称呼它为新星,企图终结掉“个人秀”。可惜的是,英雄之家也有怪才,伟大的陈博开发了融灵后的一系列修炼体系,也成为了英雄之家的首位英雄,陈博,呦,陈博,脍炙人口的名字,不是吗?

说到英雄,不得不提新星带来的喷井式发展,有了能源,发明那是一个接一个,刚开始英雄之家还给这些人发发奖励,给机器命名,后来,除非是金晶炮这种战略级的发明,否则别想从英雄之家拿走一个子儿。金晶是金进的女儿,你看,我说了你也不认识。别再问我金进是谁了,说了你也不认识。总之,以金晶炮为代表的一系列发明让人类一直打到了凯旋城。凯旋城以南,就是条龙,也得上菜谱,它只能到凯旋城以北打打哈欠了。

但在凯旋城以北,原材料断了,随处可见的一些动植物在这生存不下去,没原料原地制新星,只靠远距离运过来的新星是没法在持续几月,甚至几年的不知道从哪个方向过来的物种手底下坚持到一个城镇的建立。

英雄就在这个时候登场了,他们能在一片凯旋城以北的荒地,在各个物种随意的冲击中,保护一个城镇的建立,当这个镇子和凯旋城连成一片时,人类的疆土就又扩大了一分。这个镇子会以英雄的名字命名,比如铁牛镇。

那么多英雄,人们单单记住了铁牛,谈起英雄举个例子的时候,绝大多数人都会说,比如铁牛。不是这个名字多好记,也不是铁牛有多厉害,而是英雄之家让他录入自己的英雄语录的时候,他挠了挠头,说道“俺觉得当英雄比种地轻松太多了!”就这一句话,炸翻了所有人。

人们早就过够了安居乐业的生活,开始追求纸醉金迷了。铁牛是一个导火索,那段时间人们甚至把凯旋城以北的荒地说成了财富大地,遍地的黄金。没人种地了,人人都有点小钱,都可以到财富大地碰碰运气。没等当局政府头疼农业问题,一个死亡率飘到了凯旋城以南,百分之九十,十存一。那段时间,办丧事的唢呐响彻人类的疆土,人们在沉痛中绝了北上的心思。

所有人都忘了铁牛的身份,英雄。一个融合了倔行土犀,开启了土行天赋的英雄,融灵九阶。

“俺觉得当英雄比种地轻松太多了!”

——《英雄语录》,铁牛

第一章 老婆跑了

英雄大典开始了。所有人都穿着漂亮的衣服跑到了大街上开始了自己的狂欢,古痴也不例外,虽然他的衣服有些,嗯,有些太过个性了。

古痴上衣一边裹进了裤子里,另一边漏了出来,裤脚一边有些泥土,上边有些水渍,看来古痴是想清洗来着的;头发乱糟糟的,不过和他有些沧桑的脸意外的匹配。

“古大师早啊!”一路上有很多人和古痴打招呼,看样子城里的许多人都很熟悉古痴的衣着,大家都是各自做着各自的事情,不过看到古痴的人嘴角都不自觉的弯起弧度。“早啊!”,古痴很熟悉和正常的一天。

“古大师”是个意外,古痴就是发明喷井式出现时期的幸运儿,他是第三个提交自己发明的。他在一次狩猎中无意间发现普通野兽—风鸣兽的骨头和新星意外的匹配,用风鸣兽骨头和筋做成的弓箭,放置一个新星,这些骨头就会自动吸收能源,产生风之矢,这个发明在当时那是空前的,可惜的是没有绝后,而且后浪来的太急了一些。

就算这样,在那个时期,几乎人人都要饲养几头风鸣兽,甚至围绕风鸣兽产生了一系列的学术研究,提高生育率的,研究骨骼成分的,应有尽有。古痴也被英雄之家授予了开拓者金色五轮徽章,这是英雄之家发出去的第二个金色五轮徽章,第一个徽章的获得者是凯旋城的建立者,第一位英雄,陈博。

古大师就这样出名了,前期出的是名望,越到后面出的越是贱名,“新时期的宠儿”,“最大限度上的幸运儿”,“天时地利人和汇聚下的主角”,古痴去过一次英雄之家,去还那枚开拓者金色五轮徽章,英雄之家的负责人告诉他必须接受金色五轮徽章带来的奖励,英雄之家才会回收这枚徽章。

金色五轮徽章带来的奖励只有两项,第一是在英雄之家的仓库中随意挑选一件东西,第二是可以向英雄之家的任何一个英雄提出一个合理的请求。古痴觉得自己不配得到这枚徽章,所以不会想着去要奖励,这枚徽章就这么被放置在了古痴家中,成了一个最精美的纪念品。

不过外面的人,只是一部分人,不过将这部分人放到整个人类大环境,那是一个任何人都无法承受的数字,“装可怜谁不会”,“立什么牌坊”,人言可畏,尤其是只针对一个人的时候。

古痴没有被摧毁,相反他“振作”起来,想真正搞一个配的上自己徽章的发明,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别人庄稼收了一茬又一茬,生活越来越富裕,而古痴家的庄稼地却长满了绿油油的青草,只有一个小小的角落种着一点谷物,利落干净。

一个女性只能承担这么大的土地了,尤其她还要照顾古痴。再后来,有了古不修,这些土地都差点忙不过来。古不修是红喜给起的名字,这个可怜的女人眼睁睁看着古痴毁了自己,她不想自己的儿子也变成古大师。不修一则不想让自己的儿子修习古痴的那些“研究成果”,二则想让自己的儿子不要想自己的老爹一样怕羞。

村子的人说古痴就是怕羞,怕折了面子,红喜也是这么觉得。哪怕古痴和她解释尊严和面子的关系,她还是觉得这单单就是面子问题。

可惜的是,她是个女人,家里主事的,往往是男人。不修变成了不休,古痴对自己的儿子很严厉。当自己毫无希望的时候,往往会把希望放在下一代身上,父母的通病。可是对于古不修来说,他承担的只是自己父亲的通病,母亲却让他放下。

一边是父亲,一边是母亲,小小的古不修只能听父亲的话。父亲会打他,母亲不会。古不修怕疼。

就这样,红喜看着古不修越来越像古痴,这个可怜的女人也越来越绝望。终于,她找人代写了一封信,回到凯旋城以南的地方找了个踏踏实实过日子的人,走了。

“红喜找我代写了一封信,我告诉你内容你别告诉别人。”“我告诉你个秘密。红喜知道吗,跟人跑了!诶,你可别跟别人说啊,我答应了别人的。”…………

一传十,十传百,这个“秘密”最后成了压垮古痴的最后一根稻草,尤其是红喜给他留的信。“红喜绝望了,被我压的绝望了……”随着这喃喃自语,古痴变了,变得沉默寡言,变得麻木,变得像个死人。其实早在他决定要研发的时候,他就已经死了。

现在的古痴,只为古不修活着。庄稼地里的草不见了,收成一年比一年好,古不修过得一年比一年好。虽然古痴不会在催促他,打他骂他,但是习惯早就养成,然后这份习惯慢慢变成了性格。

古不修随着父亲的脚步在走,直至他也想发明出一些东西出来。

古不修被红着眼的古痴一顿好打,这是红喜走后古痴第一次打他。父亲不喜欢研发,古不修有了这个概念,然后再也没碰过这些东西。他已经没了母亲,他不想在失去父亲。

日子一天天过着,重复着,来到了古不修的十六岁。和所有人一样,古不修和古痴一起去测试天赋。金,木,水,火,土,光明,黑暗这七星天赋古不修都可以点亮。

人生来足智而少养,这份养是天生地养,也就是天赋。有些人可以补足,有些人不可以,看的是你有没有接受天赋的基础,不是随便杀一个不知名的野兽你就可以融灵了。有的人可以接受金行物种的灵魂,补足自己的天赋,有的人是土行,只要有一个方面的基础,你就可以寻觅属于自己的物种,开启天赋。

基础不是说越多越好,多的基础只会增加融灵物种的选择而已。人们把这些基础称作星,以此来求得上天的保佑,博一个好彩头。

古不修所有的星都可以点亮,这是真正意义上的随便杀个野兽就可以融灵。事实上,哪怕只有一颗星可以点亮,古痴也会全力支持古不修。这年头,融灵的天赋越来越稀罕了。

古痴拜托了周围的邻居帮他照看古不修,拿着开拓者徽章走了。人死了也就没什么尊严好坚持的了。这一走就是一个月,回来的时候带来了一个通行证和一个人,通行证古痴给了古不修,人站在家门口没动。古痴拉着古不修进了屋子,说想和他谈谈。

古痴告诉古不修门口的人是陈博,他拜托了陈博教导古不修,他告诉古不修要听陈博的话,不要任性,还有,不要想着回家。古痴把所有的积蓄给了古不修,让他省着点花,他告诉古不修,他想看古不修成为英雄,要比所有的英雄都英雄,这样古痴才能听别人说他的事迹,然后他要骄傲的说,那是我的儿子。

古不修哭了,哭了很长时间,门口的人静静的等着。哭累了,古不修也就没有赖着不走的理由了。古不修走了,古痴怔怔的呆着,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喝了几天酒,睡了几天觉,索性也走了。古痴觉得自己没做好一个丈夫,也没做好一个父亲。

十六岁零一个月的这一天,古不修多了一个领路人,少了一个父亲,领路人叫陈博,父亲叫古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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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家点评

条评论
NOYES网友
NOYES网友 陕西省 发表于:2019-01-15 04:22:02
《补星》:序章《补星》:序章O(∩_∩)O~,小洛真乃极其聪慧的女子也!寄之和秋色的爱情(确切的说,现在还不是爱情)韵味初见端倪,你终于掌握好了他们两之间爱情的这个度了,他们彼此之间舍不得却又无法登极彼岸,始终进退两难的爱情纠葛,把握得很好!赞一个!他们的爱情如果不痛到最后的话,就算以后勉强在一起,也只是貌合神离而已,那这样一来岂不违背了小洛的本意吗?还有小洛应该让秋色的性格逐渐饱满起来才是,也就是说闵清影对家的遗憾你可以在秋色的身上弥补。闵清影那么爱家却失去了家,但她却得到了三个世上最好男人的爱和心;秋色那么爱寄之,等待那姗姗来此的爱情,等得是如此痛苦和长久,受尽了苦涩和酸楚,但她却始终有着家人最温馨的关怀和保护,呵呵,这样两个女主之间同时PK又同时互补,论爱情秋色输给了闵清影,论亲情秋色却是比闵清影幸运,所以这样有着对比、有着矛盾、有着美、有着痛的有关亲情、友情、爱情的作品才有了更强的魅力和吸引力。呵呵,还是回到秋色的性格话题吧!姐姐有句题外话,那就是小洛笔下的闵清影、雪烟、秋色是人间三种灵的经典的结合,所以秋色应该是个集大爱于一身的女子而不是满心只有情郎的小女子,如果秋色一心只放在寄之身上,而将亲情看得可有可无,我很难相信她会是一个才情满心的奇(棋)女子,要知道一个深谙棋道的女子若非有宽广的胸怀、异于常人的智慧,怎有可能仅仅只局限于儿女私情,希望小洛能突显秋色对父亲和兄长的爱绝不亚于对寄之的深情,方能构造出一个有别于闵清影和雪烟的既相同又不同的性格饱满的灵来。这样一来,小洛笔下的闵清影、雪烟、秋色各有千秋,三个灵谁也不输给谁,但又都彼此牵连,爱恨痴恋、永生不息!此情此景,岂不令人回味无穷?
柠 檬 酥i
柠 檬 酥i 上海市 发表于:2019-01-15 04:19:31
O(∩_∩)O~,小洛真乃极其聪慧的女子也!寄之和秋色的爱情(确切的说,现在还不是爱情)韵味初见端倪,你终于掌握好了他们两之间爱情的这个度了,他们彼此之间舍不得却又无法登极彼岸,始终进退两难的爱情纠葛,把握得很好!赞一个!他们的爱情如果不痛到最后的话,就算以后勉强在一起,也只是貌合神离而已,那这样一来岂不违背了小洛的本意吗?还有小洛应该让秋色的性格逐渐饱满起来才是,也就是说闵清影对家的遗憾你可以在秋色的身上弥补。闵清影那么爱家却失去了家,但她却得到了三个世上最好男人的爱和心;秋色那么爱寄之,等待那姗姗来此的爱情,等得是如此痛苦和长久,受尽了苦涩和酸楚,但她却始终有着家人最温馨的关怀和保护,呵呵,这样两个女主之间同时PK又同时互补,论爱情秋色输给了闵清影,论亲情秋色却是比闵清影幸运,所以这样有着对比、有着矛盾、有着美、有着痛的有关亲情、友情、爱情的作品才有了更强的魅力和吸引力。呵呵,还是回到秋色的性格话题吧!姐姐有句题外话,那就是小洛笔下的闵清影、雪烟、秋色是人间三种灵的经典的结合,所以秋色应该是个集大爱于一身的女子而不是满心只有情郎的小女子,如果秋色一心只放在寄之身上,而将亲情看得可有可无,我很难相信她会是一个才情满心的奇(棋)女子,要知道一个深谙棋道的女子若非有宽广的胸怀、异于常人的智慧,怎有可能仅仅只局限于儿女私情,希望小洛能突显秋色对父亲和兄长的爱绝不亚于对寄之的深情,方能构造出一个有别于闵清影和雪烟的既相同又不同的性格饱满的灵来。这样一来,小洛笔下的闵清影、雪烟、秋色各有千秋,三个灵谁也不输给谁,但又都彼此牵连,爱恨痴恋、永生不息!此情此景,岂不令人回味无穷?
信念々
信念々 江西省景德镇市 发表于:2019-01-15 04:14:26
小洛,姐姐回来了!命苦呀!足足有半年都没有好好地上下网了。前几个月,公司在柬埔寨开了家分厂,姐姐也去了,这一去就是半年呀!那段时间里,我可一直都惦记着你的作品呢!只是苦于没有时间偷偷闲呀!工厂刚开业,天天都有做不完的事情,不过现在终于被调了回来,如释重负呀!你最近好吗?我昨天回来的,今天休息了一天,现在上网第一件事就是瞅瞅你的佳作,你怎么好久都没有更新了呀!是放弃了吗?还是写作遇到了瓶颈呀!还是没有灵感了呢?(* __ *) 嘻嘻……
啦啦
啦啦 北京市 发表于:2019-01-15 04:10:18
为作者冲了一杯咖啡。作者赶稿一定困死了,冲杯咖啡吧,我的一片心意。叶子来问好,,友友加油啊。祝你写作愉快,,你好哦,,!~
..__常在心
..__常在心 江西省上饶市 发表于:2019-01-15 04:07:25
有时候杀一个人很容易,征服一个人却不容易!rn 呵呵,让我想起了这样的一句话:有时候爱一个人不容易,恨一个人更不容易。rn 凭栏意,恨嫁时!呵呵,恨,怎么恨?日久生情,重逢再爱。有些事情冥冥之中都有注定,只是小说是那样的安排,可现实呢?真的会冥冥之中自有注定么?我真希望自己的命运早就注定,我就不会那么烦恼和忧愁了。rn 爱与不爱真的不容易,爱情是一个自寻烦恼的过程,只有在其中超脱了才能得到解脱,得到爱情的沐浴,不用承受寻爱中的苦楚。如若可以的话,我真希望我的爱被注定,那样我就不用去寻觅,等到那个时候就很自然的在一起,那样就会少多少曲折多少痛苦?rn 可惜,这只是一个愚蠢的想法而已,怎么会有那样的注定?生活就应该五彩丰富,有哭有笑,有甜有苦,有爱有恨,有好有坏……无聊的时候想想这些五彩的事情,也许就不无聊了。rn 我就在这个当口迷糊了,迷茫了,彷徨了,该怎么走怎么做,我找不到方向,我真的不知该如何做。放不下?为何放不下?难道就是因为执念?一念成魔,一念成佛?rn 这些话大部分与洛的文无关,可是那句话确实因为文中的一句话而起,因了它我便想起了这些,有了很多话想说。爱,真的好难懂,就如一部优秀的小说,尤其是古韵小说,一般人是看不懂的,所以很少有人问津,可是这明明是一部很优秀的文啊,为何会那么少的人来拜读?故事情节有时候很重要,文笔也很重要,但综合在一起的文确实太少,如此优美的文,真的值得一看一读。洛,不愧是熟读了古代名著的美女,文采斐然,让人惊叹!rn 加油哈,洛,大洛今晚话多了些,呵呵,别在意哈,最主要的是你要好好写下去,以后还要你的亲笔签名书呢,嘿嘿
丁源
丁源 北京市 发表于:2019-01-15 04:03:45
佳作已收,真收啊,望回收《细雨蒙蒙》http://novel.hongxiu.com/a/439792/亲一定能早日成为大神,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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